董裕是明朝时期的大臣,是隆庆五年的进士,后担任刑部尚书,为人刚正不阿,不畏权势,多次惩处皇族,深得民心,人称再世包公,以廉洁著称,后平息京中卫军哗变,名声传播朝野,是一名能臣!
董裕
字惟益,号扩庵,江西乐安招携港田村人,人称“再世包公”,官至资善大夫、刑部尚书。刚正不阿,不畏权势,尤以惩处皇族楚宗、秦宗之罪,得民心。治政有方,廉洁清明,因平息京中卫军发生哗变,名播朝野。
个人生平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举
隆庆五年(1571年)考中进士,任广东东莞县令。以廉洁清明为己任,拒海外商人馈赠,将多余税银修缮城垣、学宫。
万历五年(1577年),董裕为陕西巡按。这里地处穷壤,民生困顿,他上奏朝廷减免赋税,节约财用。
万历十九年(1591年),再晋为大理寺少卿,署大廷尉,公正明察,平息京中卫军因大臣有减俸汰弱之议所发生的哗变,名播朝野。
万历二十年(1592年),任郧阳提督。当时楚地发生饥荒,百姓饿殍遍野。他奏请拨国库银40万两,粮食20万石予以赈济,郧民大感其恩。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升大理寺卿。不久,为南京工部侍郎。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任刑部右侍郎。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加通议大夫。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晋正议大夫、资治尹。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晋资善大夫、刑部尚书。他刚正不阿,不畏权势,平反冤案38人,尤以惩处皇族楚宗、秦宗之罪,得民心。后董裕恳请辞官归里,万历帝特赐驿车送归家乡,朝士送至都门外。
万历三十四年(1605)病逝于乡里,追封为“太子少保”,赐敕葬,祀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