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翰是明朝时期的大臣,是成化十六年的解元,后在成化十七年高中进士,担任乐亭县知县,在弘治年间官至湖广按察使,正德年间官至南京户部尚书,作为沁水人,他编著了《沁水县志》,为后世研究沁水提供了不少史料!
李翰
景泰三年(1452)出生,子淑渊,号石楼居士
成化十六年(1480),参加乡试中解元;
成化十七年(1481),以三甲第103名登进士;
成化十八年(1482)河北乐亭县知县;
成化二十三年(1487)提升为监察御史;
弘治二年(1488)弘治皇帝下诏书,命为监督陕、甘茶马事务;
弘治十一年(1498)复任河南副使;
弘治十二年(1499)入朝在御使台掌管各道奏折。后升湖广副使不久,高堂病故告假回家服丧;
弘治十八年(1505)升湖广按御使;
正德四年(1509)升为左副都御史;
正德五年(1510)升为礼部右侍郎;
正德六年(1511)南京户部尚书。
嘉靖十四年(1535)病逝
主要贡献
《沁水县志》
李翰编撰的《沁水县志》保存了沁水的历史与文化。
《中州集》
李翰明代弘治年间费尽二十余年之精力,收集整理刻印了《中州集》十卷本,成为《中州集》流传至今最早最全的一个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