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白色的早晨,面前的餐盘面目全非,白猫穿过隔间和走廊。我向浅黄色的圆碗里倒入牛奶,然后悠哉去梳头。终于攒够了年轮来说,一路走来,忽想起旧日的诗和文字,真的在瓶瓶罐罐的最深处,大费周章才翻出来,算是翻看停留在脑海里的旧日记忆。
厚厚一打,抱出时还看得见飞舞的灰尘,高中校印的新闻纸,日记里裁下的印花纸片,阴灰,暖白,尽相混杂,皆是无声坠地,自料冷寒的弃儿一般的,连自己也不晓得,前因和后果。那一段温柔挽正头骨上的你的手,将我按入水中,我从此开始流泪,并计算与你同世的期限。如今看来那时的笔风是浮,没有底气,不够内功,真是女儿家的矫情,一滴泪匀擀三行,三行字又引出七分泪来,锁在忧郁伤怀的磨盘上,一圈一圈地碾轧自己。
那时候的自己千方百计去威海上学,总觉威海才是真正的干净、漂亮。像我形容喜爱的男孩子的词,也许爱总是毫无缘由。半载的耳鬓厮磨,日日相对,也互相知晓了对方的薄弱。分开的那几日,感觉自己就像暴雨天在宿舍楼前无声坠地的幼猫,在生僻的世界一隅,盲目地舞动着不协调的爪,用力要睁开双眼,却茫茫然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捕捉些什么。如今知道了,不要买一件等瘦下来再穿的衣服,不要写等将来给人看的诗。要知道物是人非,人是心易,衣服的美,诗文的风情,经不起空等,要不得死耗,人能稚嫩几天,又能成熟几天呢。旧时光唯一的罪证,便是如此了罢。而我又何曾变了,说变了又是矫情。
我们都是那样安静的存在着,真正学着像猫进化出了足垫,掩藏自己的尖爪与行踪。因为慢慢了解到一个城再小也太大,不足以拥暖。对于城市,止步于闲时爬上图书馆12楼,看夕阳残叶,成片不规则的红瓦白墙的倚海小楼,是最忠实的观众,而我只是过客。而我所留下的,只是那些有关爱你的片段,因为,我爱你,其实大家都知道的。
学校的花圃旁不知何时盛开着一些蓝色的小花朵,它虽不比花圃里红艳欲滴的朵朵梅花,也比不上花圃里挺拔的松柏,但却足以使人眼前一亮,心旷神怡。
不知名的蓝色小野花星星点点绽放在花圃的角角落落,默默地将花香播撒给春天,染绿了一抹春风,花圃里,蛐蛐在一声声叫着,叫的繁密如露。格外芬香的梅花,在暖暖的春风里竞相绽放,威武挺拔的松柏伸开它宽大的双臂似乎要将春风揽入怀中。抬头仰望,高楼林立,心中不由泛起一丝淡淡的忧伤。一阵微风吹过,我心中的忧伤,似乎已随着和煦的春风化作一缕云烟。
我沿着花圃缓缓前行,似乎已走进春天的田野,翠绿的叶子,嫩绿的芽苞,火红的朵朵梅花,还有不知名的蓝色小野花,花里草间,清新悦目,滋润着每一颗忧伤的心,勾起了曾经那一缕缕难捱的思念。
穿梭在五彩缤纷的春色中,空气中飘荡着花草淡淡的清香,浓浓的春意弥漫在身边的每时每处,蓝色的小花朵踏满春的足迹,花里草间,绚丽夺目。
我,这是在哪儿?
我又坐在了窗边那个散发着熟悉味道的平桌前,随意翻弄着轻夹着青色书签的《瓦尔登湖》。我很确信是红樱桃木的味道扰乱了我的思绪,因为它那充满灵性的气味就像7、8岁的孩子一般,扯着我的心回到了这个世界,虽然我还想再在那个世界里呆看上那么一会儿。我小心地将那张青色书签摆正并藏在了我最后停下脚步的地方,生怕下一次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因为我了解我自己。
镗镗镗这是有人敲门了吗?不,那只是路过的风在窗外向我开的玩笑罢了。我握着两边把手,推开窗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呵斥着它们,却还是因为憋不住而稍稍扬起了愤怒的嘴角。它们逃得很快,但不凑巧落下了和他们不是一伙的一片白杨叶,这让我想起了瘦子和胖子赛跑的故事。它很美,甚至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一片叶子。它半青半黄的叶面上散着的柔滑纹路俘获了我的自由,我愿意把它挂在墙上呆看着它一整天。但我知道,刚刚落在我身上的一切并不是这个世界所有的美,我想要驻足在这个世界所有美的集合的面前,再温柔地轻抚它们。
我艰难地从鞋柜中挑选出了一双被擦的锃亮的皮鞋,戴上一顶半新不旧的圆顶帽,往口袋里塞上了什么,就这样装模做样地敲开了外面世界的大门。微醺的太阳是和春雨一样滋润的,因为暖阳这杯淡雅的葡萄酒随时都懂得如何让你轻浮的心安静下来。此时的我是一个没有任何念想的我,让我跟着清风,我会跟着;让我跟着草香,我会跟着;让我跟着柏油地上的裂纹,我也会跟着,我只是单纯的在跟随着这个季节的脚步。在这个季节里最特别的,是风,是善变的风。除了刚刚莫名其妙跑来窗边调戏我的那群疯子,还有愿意在我耳边吹笛的乐童和喜欢撩起我的酥发的姑娘。我想,或许在如今这个时代里,也只有这些看不见的它们才是亘古不变的吧。
走了一阵,我有些疲惫了,不是因为腿脚不愿意走动了,而是感觉眼睛有些儿发酸,这不像是眼泪浸润时的那般酸楚,更像是我将会看见一些奇妙的东西的前兆。我很得意,因为我难得有一次能很轻易地就独占了一张双人座的长凳。这条道上没有人,但我仍然坐得很端庄,像是害怕被突然出现的人抓住我的不正经,虽然实际上我是期待的。寂静的林道,像是一条永远也走不完的回廊,因为我的脑子里已经渐渐淡去了对来时方向的印记,也许我早应该在前面留下一个书签的。双手摆在膝前的我,慢慢感觉到了一份不自在。我左右晃了晃脑袋,随后用手摸了摸旁边的位子,冰冰凉,然后才敢舒展了手臂,一边沿着椅搭伸过,一边轻停在椅扶上,最后再重重地靠在坚实的椅背前。我在,等待着一个人过来依偎在我的肩前,或许她永远也不回来了。
我认得这边的树,但只可惜这个季节不是它的花期。这花不是为我而开的,不然我会跟路过的孩子一样捡起它红朵朵的花绒欣赏一番。但同时我也庆幸它的花期已经过去了,因为此刻我能不被打扰而继续享受眼下的安宁。在行道树中,它是妩媚的存在,没有一种树能像它一样开出这般冷艳的花儿来。我曾想象过,是否我也会有机会能拾起一朵恰好落在我面前的合欢,命中注定一般,共享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生活。我相信这花是有的,但我们之间隔着的是,一川高山,一趟流水,我等不来你,你却早已被山水那头的孩子拾去。
我醒了。在这杯短促的葡萄酒的最后,留下的是强骨多肉的酸涩,落日的余晖熙熙攘攘地闪烁在交错的叶洞间。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夕阳的颜色会是残红色的,直到我转过身来才发现,原来在我的身后是一树披着灿烂外裳的梧桐。残阳透过它,也就染上了它的颜色,同时也沾上了它的味道。我站了起来,很想跳起来,跳起来去扯下一片燃烧着的桐叶,但我知道我是摘不下来的,凭我的个子,再怎么踮脚、再怎么起跳也是够不着,因为它是高尚的。我也许踮过脚,我也许跳起过,但我都失败了,我愿意接受这样的失败,因为接受这样的失败并不是真正的软弱,而只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选择。
风响了,将树上一片片的火团吹灭了,桐叶摇曳着展露出青涩的模样。噢!我知道了,这是一次警告,凤凰要来了,凡鸟,你该走了。
我下意识地用右手扶了扶一旁的长凳,又重新感受着一股冰凉。当我意识到这是留给一对人而设的时候,我急忙缩开了手,害怕留下我的一丝痕迹,因为哪怕留下一粒尘埃也会把这里变得不神圣的。
风吹得更响了,我捂着帽顶左顾右盼,我实在记不起来自己是从哪个方向来的了,所以我只好随着风的方向而飘。寒风吹冻了我的双手,此时或许只有一双手套能给予我一丝安慰吧,我很庆幸我记得把它夹在了左边胸口的口袋里。我将右手伸进去掏着,发现掏出来不是手套而是一块书签的时候,我的心也跟着双手凉了半截。我咪咪眼仔细看着手中那块书签,那是一块青色的书签。我颤了一下,想起了《飘》中的那句话: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的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件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我明白了心口前那块青色书签的涵义,也站在了我最后停下脚步的地方。
最后的最后,我把书签摆正藏在了这里一个我也不知道的地方,双手插进我仅剩的裤袋里,一步、两步离开了这条林荫道。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在文学创作这条路上一路怀着美好的憧憬前进着,一步一个脚印。也曾迷茫过、害怕过、摔倒过却从未停止过对文字的热爱与执着,追寻着,追寻着
题记
从小在亲朋好友的潜移默化下,我疯狂地爱上了阅读,爱上了文字!我庆幸自己是一个爱阅读、与阅读为伴的女孩,并将它看做上帝赐予我最美的礼物!每天再忙再累,阅读都成了我雷打不动的习惯。在我的小书橱里几乎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我将他们视若珍宝,谁都不能轻易翻动我的任何一本书籍!
我喜欢在洒满斑驳阳光的午后,皎洁明月高挂的晚夜伴着一阵悠扬的小曲,轻卧在一个宁静的角落,轻柔地翻开薄薄的书页,细细品味书中的优美句段,宛若甘泉在我的心间潺潺流淌,滋润着我干涸的心灵。有时看到一个好词,我仿佛一块磁石被它牢牢吸引,觉得它就是自己的挚友,我们互相进行着心灵的交流;瞅见一句绝美的段落,我仿佛重回一个温暖的怀抱,再没有比这儿更让我感到欢悦的港湾了,不是吗?我可以信誓旦旦地说:对文字的喜爱,执着,热情不亚于我对亲生父母的情感!
好些年了,我还保留着着写日记的习惯。前几天,我翻看了自己厚厚的日记本,从最开始的几句稚嫩的童心写起:今天老师表扬我学习认真,我很开心!妈妈说只要我考试取得好成绩,就为我每一本我喜欢的书,真好!我看着自己几年前歪歪扭扭如搬家的蚂蚁队伍一样的字迹,坦然地笑了。那里面藏着一个女孩最初的童真,也让我悟到:原来那么小,我就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了!真好!
再大一些,我有了自己的想法:明天参加作文比赛,我一定要取得好成绩,一定!妈妈今天为我买了一本书《城南旧事》,我激动得像升入了云端!哦,原来,我在文学的道路上一直不停前进着,真好!
我一页页地翻着,看着自己拙劣的字迹逐渐变得工整清晰,看着自己从一句话日记耕耘出一篇篇优美的文字,美好的往事如决堤的洪水涌入我的脑海
在文学创作的道路上,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着,走着;追寻着,追寻着
现在,我早已蜕变成了一个花季少女,唯一不变的是对那文字的执着,对文学的美好憧憬,带着这些东西,我会继续坚定地走在文学的道路上,一路含笑
后记
自从你化作光照进我的世界,我的世界从此明亮了,却也带着深深的痛。
我患有严重的自闭症,从不想跟任何人说话,我曾一度认为余生就这样过去了,直到你的出现,打破了这份沉寂。
你是我第一个使我开口说话的。第一次见到你,是我在公园的一角听着歌,歌词里的悲伤好像我,苦到发涩。那时,你便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你穿着火红的衬衫,黑色的底裤,白色的运动鞋,干净利落到一尘不染,你的手里转着一个火红的篮球,就像一团火在你的手里燃烧。我的眼神不由得怔了一下。就这样,你便撞进了我冰冷的心里。
第二次见到你,是在家门口。你爸和我爸是故交,你的爸妈要出国一趟,安排你在我家住下,就这样,你又一次撞进我心里。
你是个火热的人,不同于我的冰冷,你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朝气和蓬勃,使人想要接近。你经常和我说话,说你一天中发生的趣事,我也只是静静的听着。记得我第一次跟你说话的时候是七夕那天。那天你失恋了,你跑来我这里诉苦,喝了好多的酒。我跟你说的第一句话是:不许喝了声音沙哑却带着丝丝诱惑,果然,你没再喝,你静静的望着我,望着我的眼,静静的讲述着关于你们的故事。我则继续扮演着"认真地听者这个角色。你一直说到半夜,最后睡着了,我望着你安静的睡颜,心底有一丝触动,很微弱却很清晰。
记得我跟你说的话不多,数数不过十句。记得我很遗憾我的最后一句话你再也听不到了。那天,你跟我说你又恋爱了。我转身走了,心里十分涩,以至于没看到飞驰而来的货车。只见你,喊了一声我的名字,就疯了似地跑向我,推到我到马路的另一边,不过数秒,你就倒在血堆里。我的瞳孔染浸了血色和震惊,我扑到你身边,扶起你的头,听着你咿咿呀呀地说着:我,我,我爱你,刚才,是,是,骗你,的,看看,看你会,不会,吃醋,对,不起,我,陪不了,你了,你要好好活着说完便再没了生息。我跪在地上,在你耳边轻声说着:我爱你,会带着你的爱活着。夕阳的光辉落下,洒在你斑斑驳驳的血迹上,映出辉辉的光,照亮了我的心房,你却再也回不来了。
亲爱的,你在天堂过得还好吗,我想你了。
七号输液针,放到最快的速度。门开来开去,空调发出嘤嘤的微响,输液室并不暖和。暖手的热水袋渐渐冷了下去。整个左臂被输液冲的几近麻木。起针。迅速离去。用惯有的疾行速度。
人,一生所遇之事,所遇之人,多不胜数,然,真正改变你思想、际遇的不过寥寥。真的就是因为某件事,某句话,幡然醒悟。参透。不语。突然,走在去办公室路上的十分钟时间,想要做一个家庭主妇。
每天在阳光充沛的,放置花瓶的餐桌上照顾男人和孩子的用餐。阅读,写字,旅行。出版属于自己的书,却不关心销量,只当文字是生命的另一种延伸和记录。在阳台上种各种草花,波斯菊、太阳草或者擅长攀援的五星花。不多,但可以交心的女友。偶尔逛街,采购填充冰箱的食物,练习瑜伽,亦研究怎样才能不把裤子熨成两道缝。突然艳羡那种貌似豢养的生活。不用努力工作,只是享受生活,享受生命的漫长过渡。
缠人的感冒,不停地咳。常常在半夜咳得歇斯底里。醒来,长久地难以入睡。头痛。嗓音嘶哑。似,这世界只当我是坚不可摧的女子。
渐渐,习惯了坚强,习惯了不被关心,习惯了被漠视,习惯了像株草一样努力生长。亦习惯了假装,习惯了掩饰,习惯了不索取,不要求,习惯了自我忽视。然,女人的强大总是以被的身份出现。不得不。有些凉。
2015,继续修炼,不做无谓的尝试去改变。春风里,我愿是个内心富足的小女子。一个人,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