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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它就爱它作文900字

时间: 2021-12-22 18:27; 作者: 第一作文 

后悔无价

夜色迫近,古典气息浓郁的这里陆陆续续燃起了灯火。人流渐渐汇聚于此。人们显得闲适与慵懒,和绵延的古墙却凝成出人意料的协调。

一个穿着讲究西装的男子踱进了这里,仿佛最不和谐的音符搅混了气氛。他皱着眉头,内心抱怨着禁止机动车进入的牌子让他步进了这么久。是的,他无需辛苦地到这里,没有人会付给他额外的加班费。如果不是心血来潮,他大可明天将两个月努力的方案公布出来,今晚就悠闲地在89层楼的办公室阅读。只是天生的偏执让他想知道能否容下巨大的起重机,工期是否能完全符合实际。

沿着这条弯弯延延的内城河,一盏盏红色的灯笼升起夜市正式开幕。食店傍着河升起袅袅炊烟,清甜的红枣,微酸的梅子,浓厚的糯米粉味充斥着每一个角落。

平日高速运作的都市,在青墙黛瓦为依托的此地变得缥缈起来。男子似乎忘记了刚刚的懊恼,因为周遭对他来说是吸引,无法自拔的吸引。往常都是出入于价格昂贵、精致却不抗饿的高级餐厅,现在眼前一亮,工作从没有离开过市中心,家也安置在半山位置,平坦的城郊对他是盲区。

枣糕噢清甜可口,鲜蒸包子,尝尝呵,A城第一家干蒸走过路过别错过啊,吆喝声此起彼伏,却扰得男子心烦,他走到路旁的石凳坐了下来。从来都果断的他开始思索,在这里建设新的商业中心是否一个正确选择。

络绎不绝的人群蔓延着欢声笑语,没有人知道这里的命运竟可以如此简单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石凳上苦恼的男子竟是其中一个。他们只是往上走,想要进入古寺虔诚地烧一炷香,或求工作或求姻缘。

男子起身,顺着人流而上。沿路的食店慷慨着派送着试吃品,不一会他的双手就塞满了各式的糕点。这里的榴莲酥不如高级餐厅的精致,却毫不吝啬用最足的料;这里的包子没有西饼店细腻的包装,却用毫不逊色的面粉。他一边细嚼食物,一边观察着这里:每一个店主流露的不是苍蝇追逐食物的欲望,更多的是对这里的热爱。他有一种从包中抽出计划书的冲动,撕烂或者揉团都可以。

不知不觉中,他来到了寺庙门口,浓郁的敬畏感袭来,尽管他是一个无神论者。在门口处拿取了一炷香,诚心将它插在香炉上。转身,看见笑得高深的方丈,只好连忙回一个笑容。顷刻之间,方丈变成了包工头的样子,棱角分明的面庞带着粗犷,对着他笑。眼前身后的景物变成了热火朝天的施工场地,起重机嘟嘟嘟的声音扩散于每一个角落,那一条与世无争的城内河变得奇臭无比。先生,进度很快,寺庙已经拆除,89层高楼很快代替这里。寺庙已经拆除,如此云淡风清的话在他听来却如此刺耳,为什么他反应不过来,只知道他好痛心。

这位施主,你还好吧?方丈倾下身,询问着被架到一旁休息的男子。

只是幻想,他长长吁了一口气,起身作了一个揖:有劳了,我很好。该对上天说感谢吗?心血来潮让他闯进了这里,神经衰弱的疾病让他体会失落感。这一切都狠狠敲了他一棒,将他求利的昏脑袋敲醒他后悔在这选址了。

娴熟拨通了一个电话:老兄给我三天,保证有更好的方案。

那真是一个迷人的地方,对吧?另一头爽朗的笑声使得他嘴角上扬,原来整个团队只剩下自己的良心姗姗来迟。不知觉中他已经融入这里,热爱着这里。他决定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人流依旧,古香远播。

以传奇为题

有这样一个女子,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似若风扶柳,美好和纯净堪比潇湘馆中的一丛湘妃竹。她就是林黛玉我心中那块永恒的璞玉。

父母双亡,离乡痛苦,一人辗转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南京。大观园里的人情世故、阿谀奉承,对她来说是那样陌生;家宴上众人假意的嘘寒问暖,处处谨慎的生活环境,也让她头痛。唯独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令她倍感温暖。然而他们却早已忘记,前生,灵河畔上那如甘霖般的浇灌。

论老练,比不上宝钗;论能言,比不上凤姐;论稳重,比不上李纨;论机敏,比不上湘云只有每每下笔时令四座皆惊的才气,只有细腻如清水般的内心,只有孤傲而自我的敏感她是叛逆的,是不拘的,是大观园里小小的异类,可是她的别样,又有谁能懂?

花谢花飞花漫天,魂消香断有谁怜。捧起落花的碎片,盛入小小的香囊,莲步轻移,可怜她娇柔的身体,微笑的力量,那般艰难地为落花刨除一方花冢。你这样侍弄它们,也不觉麻烦?恍惚中宝玉的身影出现,说完便握住一丛花瓣,将它们投入流水,这样岂不干净?宝玉回过头来顾笑道。她没有说话,默默拾起被水打湿的花瓣,重新埋进土里,待将落花收尽,才缓缓抬头回答:质本洁来还洁去嘛!

可惜这样的女子,终究敌不过传统而又本分的宝钗,得不到大观园众姐妹和长辈的青睐。有道是佳人薄命,然我又非佳人,为何命运如此波折?终于在宝玉的洞房花烛夜,大观园上下老少欢腾一堂时,她孤傲地、冷寂地在凄凉的潇湘馆中含恨魂归天了。果真如自己所说,质本洁来还洁去;果真如《葬花吟》中所写,花落人亡两不知。可想而知,宝玉掀起盖头,该有怎样惊愕的表情。殊不知她来人间走一遭,只是为报前生浇灌之恩,还他一滴眼泪。

纵然有再多的悔恨,却也无法挽回她的离去;纵然弥补得再多,却也填充不了失去逝者的心怀。林黛玉,就这样美好而纯净地走了,带着她的满腔愁绪;带着她的满腹经纶;带着她的别离愁恨;也带着她对人世深切的缅怀和眷恋。

她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一切从实际出发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题记

我存在于各家各户,各个地方。我饱受争议,一直被赞颂与咒骂,我早已迷茫。我是世界上第一团火,是普罗米修斯违抗宙斯命令带给人间的一团火,是一团不灭的火。

普罗米修斯将我带到人间交给人类,我才刚刚诞生。犹如新生婴儿的我被人惊讶、赞叹。我为他们将生食变为熟食,他们视我为珍宝,尽管风吹雨淋对我毫无影响,不会使我熄灭,但他们一点也不让我受到任何伤害。所以,我受到全方位的保护,过得很安逸,也很快乐,我尽所能为他们带来光、热和熟食,为他们驱赶野兽,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好,让他们快乐。

然而突然有一天,他们原本洋溢着快乐幸福的脸上布满了惊吓、恐惧和憎恶,这使我很无措。我希望他们快乐起来,就更加努力的放出火焰,将一棵棵树木吞了,将一所所房屋吞了,这使我十分自豪。但我转过头来,想听他们对我这些壮举赞叹,赞扬我的厉害时,却很失望,他们的脸上布满惊恐,身边笼罩着害怕的情绪,指着我,大叫:魔鬼!你这个魔鬼!当我反应过来,靠近他们,想询问原因,但他们惊恐的大叫,而且还拿石头扔我,砸我,并且大叫让我滚,这让我很伤心,我只是听他们的话,他们想要更多的火焰,我明明给了他们,可是为什么他们不开心,反而骂我是魔鬼,还让我滚,这实在太奇怪了,太让我伤心了。于是,我决定离开这个伤心地,去游历,去开开眼见,我没必要跟这些没见识的人类一般见识。

长久的漂泊,无尽的孤独,早已把我的傲气磨平,我甚至有点后悔离开了他们,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我才不会回去任那些无知的家伙辱骂呢,这明明是他们让我干的,是他们的错!

终于有一天,我在一片森林中救下了一个小孩子,我为他驱赶走野狼,他很感激我,我却从不回答他任何问题。他每天都来森林给我说好玩的事,还给带吃的,我告诉他我不需要食物,只要他每天都能来陪我就行。他答应了,于是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我为他做熟食,开心的在森林里度过,我以为我一生都将这样度过,但是,有一天,他长成一位强壮的男子汉,却惹怒了森林中的狼,猛犽,熊等凶猛的动物,他希望我放火焰驱赶野兽,但这需要大量的火焰。当我准备放火焰时,我想到那些村民对我的辱骂,我退却了,我拒绝了他的请求。他一边与野兽做搏斗,一边大声责问我为什么,我无言以对,我不能告诉他我是魔鬼,就这样,他在我眼前被野兽吞食。我这才反应过来,我失去他了,我失去了我唯一的朋友,永远的失去了!

我离开了那片森林,又开始了无止境的漂泊,不知不觉中,来到了普罗米修斯被关押的地方,那时的普罗米修斯惨不忍睹。我问他:后悔吗?普罗米修斯平静的回答我:既然做了,就不会后悔。况且我认为将你带到人间是我做得最对的事。你又怎么了?我当即向他哭诉我的经历,并且认为不应该来到人间。普罗米修斯严肃的对我说:你没有错,那些人也没有错,只是你没有正确使用自己的力量,没有在对的时间做正确的事,一切要从实际出发。于是,我恍然大悟,又回到人类身边,为他们带来光和热。

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懂它就爱它

花儿懂了蜜蜂的心,才会迫不及待的绽放出美丽;春雨懂了柳树的心,才会降下甘露;男人懂了女人的心,才会去爱她。既然懂它,那就爱它。

国际数学大师陈省身和著名画家黄永玉都说过一句很类似的话:别的什么都不会,只好做数学(画画)。这句话乍一看,觉得挺好笑,但细想之后才会明白一些许道理。不是他们什么除了数学(绘画)都不会,而是他们爱上了数学和绘画。相对于别的方面他们更精通这一技能,并且把这唯一精通的技能发挥的了极致,以至于因为这一技能而功成名就。

懂它,就接近它,然后爱上它。

有这么一个学生,成绩不太好,高考根本考不上一所好大学。但是由于他所用的字体,他被一个研究甲骨文的专家收为徒弟他的高考作文用的字体是甲骨文!这个牛人真的是什么都不懂?不,他懂!但是和深层的懂不同,他只能算知道,但是他懂甲骨文,而且是理解了,就像是知道了甲骨文的心,他为什么学甲骨文?因为他刚开始略懂一点,就爱上了甲骨文,再接近它,直到完全懂它。这个懂也算得上是兴趣,那理由就简单了,喜欢它,就懂它,就接近它,最后会不知不觉爱上它!

懂它,一生不离不弃,感动了这个世界。

中央十套《人与社会》播出了这样一期节目:一个脑子有严重疾病的男孩,竟然考过了钢琴八级!他连路都走不稳,话也说不清楚,可是钢琴却弹得这么好,为什么?男孩说过的话或许可以解答:我除了钢琴,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不过,这黑白琴键下流淌出来的美妙之音,让我听到了整个世界。这个男孩可以说什么都不会,陈省身、黄永玉这样身体完好的人更胜他千百倍。男孩爱钢琴,钢琴就像他的生命,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先懂钢琴,在弹奏优美的音乐中,他认识了老师、知道了同学、感知了全世界,就因为懂钢琴,他爱上了钢琴,或许今生都不会抛弃了,因为整个世界都在他的钢琴声中!

懂它,才想知道它。

懂它,才想了解它。

懂它,才想接近它。

懂它,不想抛弃它。

懂它,不想放弃它。

懂它,不想失去它。

只因为懂它,所以爱上了它。

曾经走过

从一岁开始在掌声中迈出蹒跚的第一步起,我就开始了那披星戴月的奔波岁月。十几个寒暑后,蓦然回首时看到的是灼然望向目标的自己和一颗飘忽不定的心,以及那挂在年轮上的岁月。

我们的脚在鞋子的庇护下,不曾受到损伤,然而它却将我们与生俱来对土地的敏感触觉一点点变得迟钝,甚或有了隔膜。岁月没有在我们的脚上留下痕迹,然而我们却不再对土地痴迷的依恋。生命在我们脚前延伸,我感觉它在向我招手。于是,我便拼命地去追赶它,可是它却在如飞的日子里一点点消逝。当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站在田间的时候傻愣愣地,贪婪在将那大片大片的绿塞入我的视线,害怕它们突然的消逝。兴奋终于压得我喘不气来,我便大张着嘴巴去呼吸那永远也吸不完的空气,趁老牛发呆的时候,我一下子溜下田地,脱掉鞋,小心地踩着田垄和湿泥,任它们浸没我的脚趾,在其间蠕动。大自然与人体肌肤粗犷而完美的契合第一次感动了我,我是土生土长的呢?我想象着自己衣服沾满泥浆,土里土气的,又一次感动了我,我是属于这片土地的呢!

最难忘记的便是扣在红砖石上的那段岁月,我用自己的小脚踩出一段纤纤柔柔的曲调,若是再在小脚上套上一双绣花鞋,就再好不过了。

每天放学后,我们放肆地抖落一阵清脆的笑声,便互相依偎在那条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的红砖石路上,伴着太阳的下落,一点一点地挪着自己的碎步,然后带一身银辉回家,父母瞋怪的眼神必不可少,却喜爱那样的氛围,每天早晨,当我们同太阳一起赛跑,然后被它远远地甩在老后,便如泄气的皮球,懒懒地慢步在路上,当我们蹑手蹑脚地钻进教室,却总免不了老师一脸世界末日的训斥,我们便捂住双耳,向满眼同情的同学们求救,我们的大半的日子便遗落在红砖石路上,等我们想要将那一块块砖石数清的时候,这样的数着砖石回家的日子便就此画上了句号。

我不愿踏上那条一踩上去会吱吱作响的路,宁愿去挤车,哪怕是在车上的时候,也不忍去看它,我怕它随着我的改变而改变,它载着新的一批人的笑声,浩气震惊着我,它依旧朴实,丝毫没有改变,当我再一次回家的时候,我没有挤车,骄傲地,如同当年一样地踏上了它,它没有忘记我们,那些琐碎的,快乐的片段,全被它搜藏着,于是,我便似乎又听到抖落的一阵阵的笑声,我的、它的还是他(她的)?

生命的路在我的脚下延伸,我依稀记得它的模样,我用我的脚在它上面扣出新的岁月,一直,我不知道为什么却只能说服自己:至少,我曾经走过。

前行

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正如国歌所说的那样,面对困难,只有迎难而上。

前行,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比如唐玄奘前行西天取经,他知道路途遥远,前方充满着未知,但他还是毅然决定前行。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无畏的前行精神,他的事迹才被吴承恩改编为闻名世间的《西游记》。中国也正是因为这无畏的前行精神,才始终屹立不倒,成为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纵观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最大危机莫过于近代,中国先后遭遇列强的侵略,后来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对中国又是一致命打击。在如此危机的关头,中国并没有放弃挣扎,反而选择前行,给敌人迎头痛击。就这样,中国在前行精神的支持下,屹立不倒。

前行,依旧激励着中国,激励着我们。我们要始终坚持前行精神,才能在人生的重重困难中突围而出,成为人生的赢家。前行,使得中国人进步飞跃,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占据一席之地。少年强,则中国强。作为最年轻的我们,必须保持前行的状态。面对沉重的学业,我们在熬夜中奋进正是这些,才使中国人更加优秀,不断前行。

前行,就像在长跑中,明明终点很遥远,却没人选择放弃,更没人选择后退。他们不仅要前行,还要比别人更快达到终点。每个人都懂得这其中的道理,所以他们都在前行,努力地前行,正是因为这种奋进的氛围,中国人才能前行地如此快速,中国才会有今天的辉煌。

其实自然界的万物都在前行,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的前行也是要分的,得看他走的是上坡路,还是下坡路。生活中这种现象比比皆是。有的人,遭受打击后,对人生就失去希望不再前行,按下了暂停键,有的甚至选择走下坡路。要减少这种现象,必须让人们明白应该怎样努力前行,当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绝不轻言放弃。

所以,面对充满未知的人生,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前行,不断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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