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悟空乃天产石猴,他天生神力,得到须菩提祖师的真传后更是武艺高超。战巨灵、搅天庭、乱地府、败星宿在取经之前,被他打败的神仙数不胜数。初闹天宫,整个天界靠二郎神与梅山六兄弟联手,加上托塔李天王、太上老君和哮天犬的帮助,才将其打败;二闹天宫,如来佛祖亲自出马才将其压在了五行山下。齐天大圣的武力值之高可见一斑。
等过了500年,跟随唐三藏取经的孙悟空又被称孙行者,武艺大不如前。小说第二十一回《护法设庄留大圣,须弥灵吉定风魔》中,区区一黄毛貂鼠精,弄些风沙、会点灵通,却逼的原本神通广大的大圣亲上天界,请得灵吉菩萨方可降服。战斗时,孙悟空不过能打死狡兔狐妖,香獐角鹿;黄风怪却能刮起文殊走了青毛狮,普贤白象难寻见的怪风,仿佛它才是当年上九天闹天宫的孙大圣!小妖精如此,更不用说大鹏金翅鸟等大妖怪了。取经路上,能打败孙行者的妖怪也数不胜数。
取经前后,孙悟空的武力值为什么下降这么多?我认为可能的原因有:
01
作者有意为之。意在突出西天取经之路上师徒四人的不容易,从而让最终修成正果变得水到渠成;同时还可以丰富小说情节的故事性,吸引读者读下去。试想从始至终都是孙悟空一个人打打杀杀的话,也未免太过单调无趣。但考虑到孙悟空武力值前后反差巨大到连一个初中生一开始都觉得是低级错误,这个原因的可能性不到5%。
02
孙悟空被压了500年,武艺自然也渐渐生疏了。业精于勤荒于嬉,孙悟空也是如此。不过,从取经路上孙悟空仍然能使得神铁如意金箍棒,擅长七十二般变化,能轻而易举地判断千里内的吉凶这些事实判断,他武艺荒废的可能性最多10%。
03
一切都是提前安排好的。金银角大王、九头狮子、白象精众多的妖精是神仙的坐骑或童子;就连九九八十一难的最后一难也是如来急令金刚添上去的。如果劫难都是各路神仙菩萨安排的,意在考验唐僧,孙悟空不拿出真本事也在情理之中。但从太上老君的弟子因为贪睡才走了青牛等情节分析,孙悟空配合妖怪假打的可能性最多30%。
04
妖怪靠着神器大大提高了实力。罗刹女有芭蕉扇,就连一个万圣老龙王也有九叶灵芝草,更不用说大闹天宫时本来就防不住的金刚琢了。但当初神仙就没有法宝吗?这个理由似乎也站不住脚。
05
大闹天宫时神仙没有使出全力。用现在的话说,他们集体放水了!排除不可能的答案后,这似乎是唯一的解释。但这个解释同样疑点重重:天兵天将为什么会宁愿被打伤也不愿出全力?玉皇大帝在得知十万天兵捉不住孙悟空时,书中说他笑道,这个笑很有深意、很有问题。前方失利却发笑,总不能说是因为他宽以待人吧?如来见到孙悟空,明明一巴掌就能把他压到凡界不得超生,却多此一举跟大圣先打了个赌。有必要吗?梅山六兄弟为什么叫孙悟空大哥?这些疑点说明,石猴出世的孙悟空身世不凡。
这就是我对孙悟空武力变化的综合分析。
我和孙悟空的故事一天晚上,我在看书时,突然金光万丈,金光撒完时,我看见了孙悟空。我兴奋的大叫:孙悟空!揉揉眼,没错,正是孙悟空。俺老孙今天带你上天赴宴去!孙悟空说。没等我反应过来,孙悟空就把我拽上筋斗云,呼地一下往上窜,我还没站稳,孙悟空却说:到了。我睁开眼,努力辨认题匾上的几个大字:南,不,南天门。孙悟空把我连拉带拖地跑进去,只见一条大大的方桌,旁边坐着梁山好汉、三国好汉以及其他神仙。这时,一位机器人卫兵跑来说:报告,人员已全体到齐!玉帝拿起麦克风,说:宴会正式开始!大家开始不客气地大吃。上蟠桃了,玉帝叫大家不用客气,随便吃,大家还真不客气,拿起一个就往嘴里塞,我拿了一个最新鲜的,没剥皮就往嘴里塞。突然一个机器人跑过来,夺过我手里的桃子放进自己的肚子里,我还以为它也要吃,没想到,它马上从肚子里拿出一个剥好皮的桃子塞给我,再看旁边的孙悟空,妈妈咪呀!他已经狼吞虎咽的把桃子吃完了。他抹抹嘴,对太上老君说:老君,借一千粒‘吗丁啉’用。太上老君:当饭吃哩!悟空:百十粒也罢!太上老君把一颗胶囊递给悟空:没有,就一粒。大家捧腹大笑。爸比,你会唱小星星吗••••••的铃声传入我的耳朵,原来老妈打来电话了,我只好告辞了。【365作文www.365zuowen.net】
闭嘴,安德森,整条街的智商都被你拉低了。夏洛克•福尔摩斯
脾气古怪的神探夏洛克,真的是又爱又恨,让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说起侦探,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是,奈何小时候在图书馆,看到《福尔摩斯探案集》实在太厚,并且对于那时的我,也实在难以读懂,就早早放弃了。而今,却为电影着了魔。虽然光光看剧情,也知道与小说是有差的,但是我觉得并不影响我喜欢电影版本的福尔摩斯。抛开卷福的无敌颜值和完美身材,我对他演绎的福尔摩斯,感到无比的激动。
电影里的福尔摩斯,是一个以侦破案件为工作,并且从中获得快感的私家侦探。他的能力让警方为之依靠,他不喜欢平静的生活,无聊的时候,甚至会向着房间的墙壁射击,似乎在告知别人他的无聊和不满。他可以通过观察一个初次见面的人,仅仅握个手,便可以判断出这个人的经历和生活状态。他有时也会以取笑别人为乐,不太明白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不接受与自己工作没有关系的知识,他是个怪胎,却又让人喜欢。他才华横溢,拉了一手好琴,懂许多常人不懂的知识,有一身好本领。他一面成为了周围人的折磨,又似乎从未让人失望。
最帅气的福尔摩斯,永远都是侦破案件时的福尔摩斯。他所看到的一切,似乎都与平常人不同。
有时候,福尔摩斯的任性也令人发笑,好比去白宫时裹着白色床单,还从中偷出烟灰缸的片段,都让人轻松了起来。他偶尔的嘲笑,也让人放松了下来,也许这并不是一个优点,却也向我们传达着,福尔摩斯这个天才,他也不完美。
最后,不得不说的就是与福尔摩斯同住的华生了。似乎因为福尔摩斯,华生也受了不少的苦,被嘲讽,因为福尔摩斯的任性而失去女友,甚至是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欺骗等等。但是,他与福尔摩斯的配合,也是令人感动的。他可以包容福尔摩斯的古怪,成为他的助手。曾经身为一名军人的华生,有着强烈的正义感,而作为医生的他,也同样让福尔摩斯开始变得健康一点。而与福尔摩斯的生活,也让华生从战场上回归到生活中,也不那么无趣,也让他同样感受那种破案的快感,从而变得有精神起来。我想,华生与福尔摩斯,是绝佳的搭挡,没有之一。
虽然我不是华生,更不可能是福尔摩斯,但是我总是很欣赏福尔摩斯那种不甘心于平淡生活的那股任性,也许,我们都应当让自己的生活,不再枯燥,不理所应当的去虚度光阴,哪怕,是找一件事情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