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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13字记忆口诀(整理10篇 )

时间: 2024-05-10 栏目:总结报告

长期股权投资篇1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

2.权益法

(1)权益法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步骤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下开设“成本”“损益调整”和“其他损益变动”三个明细账户。

①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

要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大小。谁大按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其中: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持股比例

ⅰ:“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已经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金额为初始投资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ⅱ:“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金额为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②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实现净利润: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三个明细的合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意味着“对××单位投资”的这三个明细科目合计为零。

③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④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应收股利(金额为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也可能在借方)

同时还应将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转入“投资收益”,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编制相反的分录。

【例题5:教材例1-72,1-73,1-74,1-75】

甲公司20xx年1月20日购买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5000000股准备长期持有,占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30%。每股买入价为6元,另外,购买该股票时发生有关税费500000元,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20xx年12月31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差异)100000000元。

20xx年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0000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3000000元。

20xx年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了4000000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相应的资本公积1200000元

20xx年5月15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10股派3元,甲公司分派到1500000元。20xx年6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

20xx年1月20日,甲公司出售所持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5000000股,每股出售价格为10元,款项已经收回。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xx年1月20日购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xx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xx年确认资本公积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xx年5月15日及6月15日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xx年1月20日转让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会计分录

答案:

(1)购入时: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5000000×6+500000=30500000元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0000000×30%=30000000

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500000

贷:银行存款30500000

(2)20xx年12月31日确认投资收益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000000

贷:投资收益3000000

(3)20xx年12月31日确认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2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00000

(4)20xx年5月15日

借:应收股利1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500000

20xx年6月15日

借:银行存款1500000

贷:应收股利1500000

(5)20xx年1月20日转让时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500000元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000000-1500000=1500000元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200000元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50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500000

-损益调整1500000

-其他权益变动1200000

投资收益16800000

同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00000

贷:投资收益1200000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的确定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注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例题6:20xx年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引起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有()。

A.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B.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

C.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D.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答案:ACD

解析: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会导致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化,所以选项A、D均会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化。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选项C要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进行账务处理。选项D不选。

【例题7:20xx年判断题】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该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回升期间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计提的减值准备。()

答案:错

【例题8:20xx年判断题】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答案:错

解析: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应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例题9:20xx年单选题】甲公司20xx年1月5日支付价款20xx万元购入乙公司30%的股份,准备长期持有,另支付相关税费20万元,购入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甲公司取得投资后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确认投资而影响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A.-20

B.0

C.1580

D.1600

【答案】C

【解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影响利润的项目就应该是“营业外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20xx+20=20xx万元

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2000*30%=3600万元

由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大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其超过的金额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超过的金额是1580万元。

本题的分录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3600

贷:银行存款20xx

营业外收入1580

长期股权投资篇2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

长期股权投资篇3

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投资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变化较大,将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主要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两部分。而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在两部分中都有涉及,其具体会计处理还需要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合并准则》等具体准则,业务比较复杂。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三种。只有在控股合并方式下,才可形成合并方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控股合并方式下,双方经济上已经实为一体。为真实反映“投资”实质,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应体现为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份额,而具体的计价基础,是由合并会计方法决定的。合并会计方法主要有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之分。权益结合法假设企业由合并形成的联合在合并之前已存在,因而只须按被购企业账面的资产、负债的价格进行资产负债表的合并,合并后参与合并企业的会计报表均保持原来的账面价值。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净资产的一项交易,与企业购置普通资产的交易基本相同。在购买法下,要求合并方按与之相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来衡量所收到的资产或承担的负债,将公允价值体现在购买方的账户和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中。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合并准则》中,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从其认可的合并计价基础(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以及会计处理程序来看,采用的是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共存的方法。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参与合并各方的.股东(即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权并未发生变更,合并各方存在关联关系,在会计方法上采用权益结合法。而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各方相对独立,能够较为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交换价值的“公允性”较高,因此采用了购买法进行核算。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会计处理

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时,根据权益结合法的思想,合并方取得的被合并方的净资产是双方交换股权的结果,属于内部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因此,直接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由此体现进行这项投资的目的。确认时不需要考虑合并方支付的资产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也不需要考虑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因合并发生的如审计费等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的账面价值以及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股东权益。调整时,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核算,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便于理解,下文均不考虑此应收项目。)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会计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是分两步进行的。

首先,根据购买法的思想,合并方通过购买行为取得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应视同购买普通资产的外部交易,以购买时支付的实际成本作为其入账依据,且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因此,以购买方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及直接相关费用之和构成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支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其次,从投资的目的看,由于投资方取得此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实质是通过投资取得具有控制力的被投资方的股份,这时,取得投资的成本应是与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的份额相等。因此,在以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后,还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时,对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取得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例1,A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技术对B公司投资,取得B公司70%的股份。该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技术账面价值合计为1200万元,至购买日已合计摊销200万元,购买日时公允价值为1250万元。A公司在合并中支付评估费等相关费用为30万元。A公司在合并日的资本公积为50万元,盈余公积为4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B公司在购买日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

以下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假设A、B公司同属C公司的子公司,则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A公司直接以取得B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1050万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1050

资本公积50

盈余公积4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

投资收益30

累计摊销200

贷:无形资产1400

银行存款30

2.假设A、B公司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则该项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首先,A公司应以支付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1280万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万元,作为已实现的资产处置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1280

累计摊销200

贷:无形资产1400

银行存款30

营业外收入50

其次,做进一步调整。将初始投资成本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60万元(1280-1600×70%)确认为商誉。

借:商誉160

贷:长期股权投资160

可将两步的分录结合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1120

商誉160

累计摊销200

贷:无形资产1400

银行存款30

营业外收入50

二、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会计处理

对企业以合并外其它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作为支付对价的,初始投资成本为所发行证券的公允价值,手续费等直接费用不构成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这部分费用应从发行溢价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但当投资方通过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能力时,由于采用权益法核算,因此需要根据取得被投资方相应股权份额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作出调整。按照新投资准则的规定,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实际上是购买的与被投资方股权份额相应的商誉。由于这部分商誉的存在无法和企业自身区别开来,不具有可辨认性,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因此不予确认。这样,初始投资成本就包含了购买的商誉,且不需要进行摊销,保留到处置为止。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是已实现的交易中被投资方作出的让步,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收入,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例2,A公司以一项机器设备对B公司投资,取得B公司20%的股份。A公司该项机器设备的原值是2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6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万元。A公司在合并中支付评估费等相关费用为30万元。B公司在交换日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7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万元。

首先,A公司应以支付的机器设备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180万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机器设备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1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180

累计折旧60

贷:固定资产200

银行存款30

营业外收入10

其次,做进一步判断,将初始投资成本180万元和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60万元进行比较,差额20万元不予确认,也就不用做调整分录。假设B公司在交换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则需要将初始投资成本180万元和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00万元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做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20

贷:营业外收入20

此时可将两步的分录结合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

累计折旧60

贷:固定资产200

银行存款30

营业外收入30

综上所述,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会计处理原则是由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有的影响力而确定的。根据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影响关系,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以及不具有以上关系,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四种类型。对这四种类型的投资成本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对前三种,一般应以取得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作为基础来最终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对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计价基础为账面价值。

第二,对第四种类型,直接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来确认初始投资成本。但有一点特殊,根据新投资准则规定,对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初始投资成本是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这是因为母公司还要编制合并报表,编表时需要采用权益法,为了简化母公司的工作量,才要求母公司采用成本法。而其中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仍遵从第一条,因为在合并日就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长期股权投资篇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一般程序是:

(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分别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处理。

[例1]甲企业20xx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A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为25万元。A公司于20xx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xx年度的现金股利10万元。假设A公司20xx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万元,其中股本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0万元;20xx年实现净利润4|D万元;20xx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万元。则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xx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250000

贷:银行存款250000

(2)20xx年5月2日甲公司宣告发放20xx年度的现金股利时

由于此时属于投资年度,并且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全部是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因此不能作为投资收益,而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借:应收股利(100000×1O%)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10000

(3)20xx年5月1日A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由于此时属于投资年度以后,应按以后年度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一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0+300000—400000x10%—10000=—10000(元)”,计算结果是负的,也即应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300000x10%—(—10000)=40000(元)”。

借:应收股利30000

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10000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40000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又转回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转回数不得大于第(2)步中的冲减数。

[例2]承例1,假设A公司于20xx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则甲企业20xx年5月1日在A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00000+200000—400000)x10%—10000=—20000(元)”,计算结果是负的,也即应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000x10%—(—20000)=40000(元)”。

如果根据这个计算结果来做会计分录,就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20000元大于第(2)步中的冲减数10000元,而实际上转回数不能大于冲减数;二是确认的投资收益40000元大于投资后累积分得的现金股利30000元,这在成本法下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当公式中“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时,说明投资企业投资后分得的现金股利全部都是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因此,应当将累积分得的现金股利30000元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从整体上来说,应维持原有的初始投资成本,第(2)步中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元应全部转回。很显然,此时就不能按照公式进行计算了,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借:应收股利(200000x10%)20000

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10000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30000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投资年度以后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需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或等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这时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公式计算并进行会计处理;另一种情况是“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此时应先计算当年的应收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将以前年度分得的现金股利也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并将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转回。需要注意的是,确认的投资收益不能大于投资后累积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不能大于原冲减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篇5

20xx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个别财务报表》(ISA27(20xx))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IAS28(20xx))。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并对20xx年后发布的相关修订进行整合完善,20xx年11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征求意见稿)。

20xx年3月13日,财政部完成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修订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xx]14号),对CAS2(20xx)进行了整体修订。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KCAS2(20xx))自20xx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原CAS2(20xx)同时废止。

一、重大影响的判断

CAS2(20xx)新增强调:在判断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但并未实质性修订重大影响的定义。这项规定是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对控制的判断保持统一的,它是源于ia28(20xx)。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考虑潜在表决权时,只能考虑“当期”可转换或可执行的潜在表决权,对于以后期间才可转换或可执行的潜在表决权不应当考虑。

二、合并直接相关费用的处理

CAS2(20xx)第五条新增规定: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条规定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业务合并》(20xx修订)((FRS3(20xx))合并成本的理念,并扩大至IFRS3(20xx)未规范的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修订此项规定的原因在于,收购的直接相关费用是收购方为了获得公允价值服务而进行的单独交易,并不属于出售方和收购方为了企业合并而交换的公允价值的一部分。同时,无论这些服务是由收购方的外部主体还是内部成员提供的,一般均不形成收购方在收购日的资产,因为所获得的利益在接受服务时即已消耗。

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CAS2中将企业合并分为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在IFRS下,并未规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一般情况下是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几乎各类投资都应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确认和计量。在CAS2中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使用账面价值,而不是公允价值。

这是结合中国的实际对国际准则运用的修改,主要是因为我们的企业兼并大多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为了防止合并企业通过公允价值粉饰报表,国内准则中单独对这种情况规定要按照账面价值入账。

我们采用有条件地引入公允价值的原则,这主要是因为国内的市场条件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规范不像很多发达国家那么完善,公允价值的取得存在困难,并导致我们在应用公允价值上产生了很多问题。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很显然这些问题都可以逐渐解决,当条件成熟时,公允价值就可以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从而使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好地为决策服务。

四、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

CAS2(20xx)删除了CAS2(20xx)中“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并修订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即不再区分投资前获得的净利润分配额和投资后的分配额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主要原因是计算投资前的留存收益难度比较大并且成本比较高,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可行的。有时,还可能涉及主观运用后见之明,从而降低了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此项修订是在20xx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引入的,它源于IASB于20xx年5月发布的《在子公司、共同控制主体或联营企业中的投资成本(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

五、权益法的适用豁免

CAS2(20xx)新增了两项权益法的适用豁免:

1.投资方持有的联营企业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可以对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需要注意的是,该部分可选择单独处理的投资,首先应当满足CAS22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分类条件。

2.当持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代售资产的,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分类为持有代售非流动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未划分为持有代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应该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上这两项都是源自于国际会计准则28号(20xx),体现了IFRS下根据投资方持有目的、风险特征等因素将同类资产分为不同计量单元,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的理念。

六、后续计量上

此前,IFRS要求,在个别财务报表上对所有投资采用成本或金融工具模式计量,权益法只在合并报表适用。这就与CAS2(20xx)形成差异。20xx年8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IAS27)的修订)》。有关修订恢复了权益法作为主体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一个会计选择。该修订对自20xx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IASB发布有关修订的原因在于某些利益相关方反馈,某些国家的法律要求上市公司在编报单独财务报表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投资。此外,利益相关方还表示,在大多数情况下,主体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单独财务报表与按照当地法规编制的单独财务报表的唯一区别仅在于是否采用权益法。IASB对上述疑虑表示认同。一般而言,编制单独财务报表时需要满足当地法规或者其他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要求。IASB在20xx年12月发布征求意见稿ED/20xx/10并考虑收到的意见函后修订了IAS27,增加了在主体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其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的选择。

七、结语

通过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修订后的新准则对于规范我国实务界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及保护股东的利益,促进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这个趋同不是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全盘抄袭”,只是与其总体思路在方向上保持一致,因为我国的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

长期股权投资篇6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投资收益

[摘要]成本法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之一,本文通过实例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归纳整理,并提出了一种简化的计算方法。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或被投资企业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时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本文主要讨论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会计核算。

一、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成本法投资收益的处理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但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若被投资企业分派的属于投资前累积未分配的利润又被投资后实现的利润弥补,则投资企业应在原累计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范围内恢复投资成本,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

二、常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在按照上述规定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分别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处理:

(1)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如来源于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则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来源于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则确认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如不能分清是来源于投资前还是投资后的净利润,则按以下公式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12)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企业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计算出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为正数,则按此金额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为负数或零,不需冲减,分得利润或股利全部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例1:A企业于04年4月2日以500万购入B企业3%的股份,B企业04年净利润50万,04年12月31日宣告分配04年股利60万。则:

A企业04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500000×3%×(9÷12)=11250元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600000×3%-11250=6750元

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18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6750

投资收益11250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计算公式: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计算出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为正数,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为负数,恢复增加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

例2:02年1月2日A企业以60000000元投资于B公司,占B公司表决权的10%,采用成本法核算。B公司有关资料如下:(1)02年4月20日宣告01年度现金股利1500000元,02年实现净利润6000000元;(2)03年4月20日宣告02年度的现金股利7500000元,03年实现净利润7000000元;(3)04年4月20日宣告03年度的现金股利6000000元,04年实现净利润5500000元;(4)05年4月20日宣告04年度的现金股利3000000元。A企业各年有关投资收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1)02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01年度的现金股利1500000元,因属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150000(1500000×1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50000

(2)03年4月20日宣告02年现金股利75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500000+7500000)-6000000]×10%-150000=15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7500000×10%-150000=600000元

借:应收股利750000(7500000×1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50000

投资收益600000

(3)04年4月20日宣告03年现金股利60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1500000+7500000+600000)-(6000000+7000000)]×10%-(150000+150000)=-10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6000000×10%-(-100000)=700000元

借:应收股利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00000

贷:投资收益700000

(4)05年4月20日宣告04年现金股利30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500000+7500000+600000+3000000)-(6000000+7000000+5500000)]×10%-(150000+150000-100000)=-25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200000元(150000+150000-100000)。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000×10%-(-200000)=500000元

借:应收股利30000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200000

贷:投资收益500000

三、一种简化的会计处理方法

从上述的例题中可以看出,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核算还是比较复杂的,要分“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两个阶段分别计算,而且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时,因需要“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企业各年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及“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各年实现的.净损益”等数据,导致投资年度越往后,计算所花的时间会越长。实际上,由于实务中企业一般都是在当年分配上一年的利润或股利,笔者在实践中总结出一种简化的核算方法,可以不必计算被投资企业累计的应得利润和应收股利,只需比较股利所属年度的被投资企业的应得利润和应收股利。不管是投资年度还是以后年度,都可采用以下这种简化的方法来计算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上年投资持有月份÷12)

注:由于实务中企业一般都是在当年分配上一

年的利润或股利,因此公式中的“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就是被投资企业股利所属年度的净损益。

投资企业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企业本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同样,计算出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为正数,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为负数,恢复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

我们先以例2为例,看看计算结果是否相同:

(1)02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01年度的现金股利1500000元,因属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可直接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也可按上述简化公式计算,由于A公司02年才取得投资,“上年投资持有月份”和“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都为零,则: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0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1500000×10%-0=150000元

(2)03年4月20日宣告02年现金股利75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6000000(02年B公司的净利润)×10%×(12÷12)=600000元(注:A公司于02年1月投资,因此“上年投资持有月份”应为12)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7500000(03年B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10%-600000=150000元

(3)04年4月20日宣告03年现金股利60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7000000(03年B公司的净利润)×10%×(12÷12)=7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6000000(04年B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10%-700000=-10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0元。

(4)05年4月20日宣告04年现金股利30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5500000(04年B公司的净利润)×10%×(12÷12)=55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3000000(05年B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10%-550000=-25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200000元(150000+150000-100000),因此,恢复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仍为200000元,应收股利是30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应是500000元,会计分录同前一种方法。

再看看例1,由于A企业是04年4月投资于B企业,04年12月31日宣告分配的是04年的股利。则按简化公式计算04年投资收益时,“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应是B公司04年实现的净利润,很显然,计算结果与第一种方法是一样的:

A企业04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500000×3%×(9÷12)=11250元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600000×3%-11250=6750元

当然,如果其他条件不变,B企业04年12月31日分配现金股利30万,则计算出的“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则为300000×3%-11250=-2250元,为负数,这时如果仍是恢复初始投资成本时就会出现错误,因此在运用简化公式时,如果是被投资方第一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次分配股利,且是在投资年度分配当年的利润时,如果计算出的“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为负数,则不需恢复初始投资成本,而是按应收股利全额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不过在实际业务中,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因为企业一般都是在当年分配上一年的利润。

综上所述,运用上述简化公式计算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时,计算结果与会计制度和准则中规定的方法一样,但要比原计算方法简单,计算量要小很多,也便于理解和记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xx。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20xx[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xx。

长期股权投资篇7

1、货币资金

新准则中“现金”科目变更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不变,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余额可以直接结转。

2、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原投资准则规范了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确认、计量的核算。

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仅规范权益性投资,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而短期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则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来规范。因此关于投资的变化还是较大的,涉及了核算内容的中分类以及具体账务处理的变化。故要想完成科目余额的转换,首先要对原来的投资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其进行重分类调整。从总体上看,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都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核算)。具体转换时,可根据以下办法完成科目的转换:

⑴短期投资企业应当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其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帐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⑵长期股权投资

新企业会计准则虽仍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其次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了根本性变化。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还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整时,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余额全额冲销,并响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篇8

兴业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0xx年该公司发生的与投资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假设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流转税:

1.20xx年1月1日,兴业公司以房产和旧设备向振华公司投资(二者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公司),占振华公司60%的股权,投资时振华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4000万元。投资时兴业公司资本公积为500万元,盈余公积为200万元。该房产的账面原价为8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00万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公允价值为7600万元。旧设备的原值220万元,已提折旧20万元,公允价值200万元。

2.接上面1,假如20xx年1月1日,兴业公司以房产和旧设备向振华公司投资(二者不属于同一控制的两个公司),占振华公司60%的股权。其余情况相同。

3.兴业公司20xx年4月1日与三和公司的原投资者A公司签订协议(兴业公司和三和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兴业公司以自产产品(非应税消费品)和承担A公司的短期还贷款义务换取A持有的三和公司股权。兴业公司投出存货的不含税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账面成本4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50万元,承担归还贷款义务200万元,兴业公司占三和公司70%的股权。

4.接上面3,如果兴业公司与三和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占三和公司70%的股权,投资时三和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投资时兴业公司资本公积为100万元,盈余公积为50万元。其余情况相同。

案例解析:1.兴业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7500万元累计折旧52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

贷:固定资产822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8400万元(14000×60%)

贷:固定资产清理7500万元

资本公积900万元。

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14000×6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借:固定资产清理7500万元累计折旧52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

贷:固定资产822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7800(2007600)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7500万元

营业外收入300万元。

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企业合并成本是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3.借:长期股权投资785万元(50085200)

贷:短期借款2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

贷:库存商品400万元。

注:新准则对于存货,例如库存商品、材料等税法上界定的视同销售,都要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要求,结转收入和成本,不再按成本结转。

4.借:长期股权投资700万元(1000×70%)资本公积85万元

贷:短期借款2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

贷:库存商品400万元。

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账面价值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贷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科目,不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将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篇9

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可能因持股比例下降或上升而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转换时会计处理如下: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别形成该转换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l.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即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调整)

(2)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取得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上述与原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商誉或是应计入留存收益的金额与新取得投资过程中体现的商誉及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应综合考虑,在此基础上确定与整体投资相关的商誉或是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计入留存收益或是损益的金额。

(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总的思路是:应采用追溯调整,看成是最初就采用权益法一样。

【例14】A公司于20×5年2月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600万元,取得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6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A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本例中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0×6年1月10日,A公司又以1200万元的价格取得B公司12%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本例中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10%股权后至新增投资日,B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6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除所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

(l)20×6年1月10日,A公司应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

贷:银行存款1200

(2)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确认该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后,A公司对B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600+1200)。

①对于原10%股权的成本6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560万元(5600×lO%)之间的差额40万元,属于原投资时体现的商誉,该部分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在原投资时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2400(8000-5600)万元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240万元(2400×10%),其中属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部分60万元(600×10%),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调整留存收益;除实现净损益外其他原因导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180万元,应当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针对该部分投资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24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80

盈余公积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4

②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1200万元,与取得该投资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960万元(8000×l2%)之间的差额为投资作价中体现出的商誉,该部分商誉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篇10

[提要]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是所有资产核算问题中最难以理解的一类问题,所以在日常会计核算中也常常使我们的会计人员一头雾水,经常顾此失彼,难以把握其全貌。本文选取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与大家进行探讨。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一、明确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

我们知道,并非所有的股权投资都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来核算,从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来看,我们很难将长期股权投资与金融资产区别开来。王文华、徐文丽所主编的《中级财务会计》书中给出这样的定义: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并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有限责任的投资。我们知道,金融资产也包括股权投资,所以与其从定义入手不如从持有目的把握长期股权投资,这样才更为客观、易懂。投资单位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被投资企业,或者不具有以上三个特征,但是在活跃市场无法取得其报价或公允价值的权益性投资,都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如果没有这些特征则作为金融资产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来核算。

所以,根据其特征,会计核算将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四类,即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并根据这四类情况,我们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二、在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之前应明确两个问题

也就是说“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根据哪一类情况进行初始计量,如果出现以下两个问题,都可以按下面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可以通用:

其次,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相关费用是指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此,直接相关费用并不包括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也不包括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如果在处理中遇见这两种费用,均照下面处理方法处理即可: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应计入负债初始确认金额,如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冲减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三、分情况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应计入的成本,根据会计准则应分企业合并方式和非企业合并方式两种情况来进行。同时,按照企业合并受不受同一集团的影响,又将合并方式分为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于是,有关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的成本计量,我们分别要从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及非企业合并方式三个方面来把握,分情况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首先,对于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均受同一集团的控制,所以投资企业所支付的对价很难做到“公允”二字。因此,会计处理方面,并非选择支付对价而是选择被投资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从而保证入账价值的可靠性。如本文第二个大问题分析的那样,支付的成本中如果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是利润,应该与“长期股权投资”区别对待,它是我们所购资产的附属部分,所以应该单独确认,借记“应收股利”。去除为企业合并发生的.权益性证券和债券所支付手续费、佣金等费用,直接相关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支付的相关资产、承担的负债,以其账面价值贷记相关资产、负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倘若差额在借方,“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冲减留存收益。

其次,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面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如上所述,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倘若购买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仍然要借记“应收股利”,而直接相关费用仍然是要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支付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同资产的销售记入相应科目,比方说,如果支付的资产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则要计入“投资收益”;支付的若为存货,则如同存货的出售,先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借方,同时结转其相应成本,记入主营(其他)业务成本。

最后,非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以支付对价的公允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同时与合并方式最大的不同是,此种方式如果发生相关的直接费用,也要同时计入初始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中。即: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等于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的直接费用。若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仍需借记“应收股利”。

四、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的补充说明

在这里需要补充的是,虽然几乎所有中级财务会计教程均在有关初始计量成本的核算到此结束,即在以合并方式和非合并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中转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但是应该明确的是,投资时刻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的核算并未到此结束。也就是说,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后续计量中,应该把后续计量里有关投资时刻的初始成本核算划归到这里进行阐述。这样,初始投资的核算才是全面的,才不至于使得部分会计人员迷惑不解。

会计准则规定,应该对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两个极端情况的投资(即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投资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无报价的投资)实行成本法核算,且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在投资时刻,不需要再对其已入账的初始成本进行调整。

然而,对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第二类和第三类长期股权投资,由于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需要在投资时对初始投资进行调整,所以非合并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第四类(其后续计量按成本法核算)外,均需在初始投资成本基础上再作调整。即需要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代表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被投资单位未被确认的商誉价值,所以不需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作为投资企业在投资时刻取得的收益,按其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同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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