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作文网

最新派驻纪检组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精选2篇)

时间: 2023-08-27 栏目:范文精选

派驻纪检组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篇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教育局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从2018年3月15日开始,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单位半天时间。

(一)落实主体责任: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的情况。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统筹研究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党建和教育管理情况,特别是带队伍、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和运用情况。

(二)思想政治建设:1、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骆惠宁书记在同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2、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谋划情况。3、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推进基层党建: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4、党组织集中学习情况。5、“三基建设”进展情况。6、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等落实情况。

(四)强化廉政建设:1、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和传达落实情况。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3、纠正“四风”落实情况。4、“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落实情况。5、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情况。

(五)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校长基金使用情况。2、班主任津贴使用情况。3、爱岗敬业补贴使用情况。4、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情况。5、“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监察组牵头,联合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以及有关制度材料报送纪检监察组综合室(318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每个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监督检查组确定。监督检查主要以如下方式为主:

(一)查阅资料。在检查前,监督检查组通过各单位汇报材料,了解单位的整体情况。在检查时,围绕此次监督检查明确的内容,重点查阅相关资料,并予以核实,查财务账目、查会议记录、查“三公经费”开支、查津补贴发放、查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督导整改。检查结束后,统一汇总,找出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属于问题线索由监督检查组提出整改督导建议,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属于问题线索转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组依照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行处置。

(三)综合评价。监督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结合单位自查、监督检查和督导整改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细化评分表》),按评分情况进行全系统排名,并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一)端正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各单位负责人、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认真查找问题。各单位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三)积极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对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形成整改报告,在检查结束后上交驻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物和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在被检查单位吃工作餐时,要按规定交费就餐。注意在被检查单位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派驻纪检组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的工作要求,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明确工作内容措施,推动我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真正实现对市直各部门监督无死角、全覆盖,结合实际,特制定巡回驻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全面落实海林市纪委监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部分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部署,进一步扩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成果,在发挥派驻近身监督优势的基础上,解决综合派驻与非驻在单位日常联系不够紧密,对业务职能不够了解,监督不及时、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增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与巡察监督工作形成有效补充,完善全市网络化监督格局,为建设海林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从2020年11月至年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巡回驻点”的方式,深入到每个被监督单位,利用2周的时间驻点进行全面监督,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列席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对干部群众走访评议;对群众反映苗头性违纪问题提醒谈话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了解,综合评价。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被监督单位具体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巡回驻点”监督工作内容,重点包括:

(一)对单位干部群众工作状态开展专项检查。

(二)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

(三)对“民心网”反映问题解决回复进行督促。

(四)对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五)对职工请销假管理、值班值宿安排、车辆管理使用、差旅费报销、重大事项报告、执法工作程序、议事工作规程等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各单位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

一要明确工作程序任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与被监督单位联系,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组“巡回驻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巡回驻点”具体时间、阶段内容、工作方式,拉出时间表,进度图,集中时间和力量推进此项工作。

二要坚持不干涉的原则。明确派驻监督不是业务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不能冲在一线代替职能部门工作,纪检监察人员不准参与由部门承担的监管主体责任的工作,不得干涉、插手部门日常业务工作。

三要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要与部门(党委)党组密切配合,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在“巡回驻点”工作结束后1周内向部门(党委)党组反馈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汇报。

四要对政治生态综合评价。要全面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有针对性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书》,在年末政治生态考核中拿出意见,对纪律松散、违纪问题突出等严重情况要向市委反馈。

    【范文精选】栏目
  • 上一篇:2023生产经理半年工作总结(生产经理年终总结及明年的计划)
  • 下一篇:幼儿园开学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方案(精选4篇)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本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