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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调研集合(精选4篇)

时间: 2023-09-23 栏目:申请报告

【篇1

根据党中央关于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XX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请审议。

一、开展专项工作的主要情况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就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出专项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XX市监察委员会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监委成立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XXX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XXX人;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XX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XXX人。

(一)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强化精准监督。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市县乡三级联查工作,深入村组一线,走进贫困户家中,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统筹部署全市各级干部走访低收入农户XX.X万人,实现入户核查全覆盖,对督查发现的XXXX个问题交办并督促整改,为全市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圆满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XXXX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年总收入XX万元且经营性收入X万元以下三个清零目标提供了坚强保障。

强化追责问责。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任务措施不精不准不细、工作未落到户、具体事项不落实等问题,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形成问责常态,倒逼责任落实。专项治理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XXX起,移送司法机关XX件,涉及资金XXXX万元,通报典型案例XXX起,点名道姓曝光党员干部XXX人。比如,XX镇某村委会主任通过伪造低收入农户油茶改造名单,将扶贫资金占为己有,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强化以案促改。针对查处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深挖扶贫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制定出台廉政风险防控三张清单和典型样板工作机制,并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逐步把相应制度和规范立起来,如XX市出台《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XX县出台《XX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XX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XX县出台《XXXX自治县水库移民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等。

(二)持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聚力抓好微腐败专项治理。市监委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针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具体事具体问题,推动实施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以专项整治深化基层治理,持续抓好X+X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统筹推进XX余个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运用巡回监督手段,对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检查社会福利机构XX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X件,收缴追回资金XXX万余元,建立健全制度XX项。比如,XX村原党支部书记利用其担任敬老院副院长,负责出纳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票据等方式虚报套取民政救济资金,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聚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群众身边黑恶大案要案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重点打击行霸街霸村霸,深挖彻查保护伞,综合运用提级办理、重点督办、复查复核等方式,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专项斗争以来,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共立案XX件,政务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XX个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均查实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实率达XXX%,监察机关立案查结率达XXX%。

聚力抓好惠民政策落实专项整治。针对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涉及面广、部门分散等问题,市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建设阳光扶贫、养老社保、住房保障等十余个信息化监管平台,将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纳入立项监督,保障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会同XX个市直职能部门完成XX项民生实事惠民政策专项治理,并在市级主流媒体公布了X批专项治理成果,提升群众获得感。如跟进清廉医院建设,推动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全市贫困人口大病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惠及人员达XX.X万人。

(三)持续完善村级监督机制,切实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创新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归纳、论证审核,推动基层编制村级权力清单,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如XX县深化运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XX条》建设成果,XXX个村(社)均梳理了有本村特色的《廉情风险防控图》;XX区积极运用互联网+,打造阳光村务监督平台,将小微权力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运行流程、实施过程及结果等所有原始资料全部在平台上公开,做到线上线下同步,促进阳光用权。

强化群众监督主体作用。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完善信、访、电、网受理体系,采取问政+问责的方式,听民意排民忧解民难。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办理和处理,开展重复越级访治理百日攻坚、初信初访清零等专项行动。开展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质量评查,XXXX年检举控告、初次举报、重复举报明显下降,在全省率先完成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

强化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市监委成立以来,针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和群众反映问题,重点围绕农村三资、低保、乡镇公办敬老院、小额建设工程等扶贫、民生领域,深入剖析查找共性问题、普遍问题、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开展X批次XX个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和职能部门在加强民生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开展作风建设等方面出台、完善了一批制度规范。同时,印发《廉政风险三色预警、五环联控机制工作要点》,初步构建风险审查、风险预警、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风险治理五位一体的具有XX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持续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督促牵头单位制定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年度重点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实行项目化推进。对标省监委专项工作意见,以五大行动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对基层治理特色做法的探索,形成一县一特色,并召开全市深化清廉村居现场会,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强合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工作机制和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深入推进警示教育活动。继续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正式启用清廉XX建设基础应用平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切实打造线上、线下清廉文化教育阵地网。启动为期三年的清廉村晚品牌建设,鼓励指导各地各村深入挖掘本地传统文化、家风文化、红色文化中的清廉元素,有机融入清廉村居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做好农村干部的容错纠错工作,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进一步激励农村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

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市监委积极推动和促进基层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信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努力,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依法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督促完善村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决策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夯实基层治理。同时,注重加强基层监察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围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基层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五)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推进基层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补齐基层监察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基层监察组织三级联动区域协作机制,制定乡镇(街道)监察办履职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相关履职指导手册,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针对监察监督不到底不到边问题,在村一级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体运作,当好前哨探头,推动监察监督与村级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全面拓展延伸基层监督触角。同时,积极发挥乡镇(街道)、村(居)监察信息员作用,进一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

整合基层监察监督力量。XXXX年X月以来,市监委下移工作重心,积极推进纪检监察职能四进矛调中心,X个县(市、区)均实现来访接待入驻,累计接待群众来访XXXX批次,受理检举控告XXX件。各级监察机关发挥改革创新精神,创新基层监督方式方法,开展巡审联动、大数据监督,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促进了基层监督力量的增强和能力的提升。各地在积极创新中形成了廉情地图、廉情吹哨人、信访举报云中心等典型做法。

加强基层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层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启动全市乡镇监察干部青蓝计划专项培育工程,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积极破解专岗不专人、专职不专业难题。贯彻落实全员培训要求,通过实务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完成了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培训全覆盖目标任务。全市XXXX个村(社区)聘请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XXXX名、联络员XXXX名。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指导XXX个乡镇(街道)聘请XXX名两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乡贤能人等担任乡镇(街道)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

二、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我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的重要成果,离不开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县两级监委、乡镇监察办和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的齐心协力,离不开全市各级人大、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始终坚持在党委坚强领导下,牢牢守住政治监督的根本定位,切实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偏移,始终保持零容忍、全覆盖的高压态势,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寸步不让,持续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惩处力度;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纠正什么,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专项治理、专项斗争,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四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通过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基层权力运行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五是必须坚持完善监督体系不懈怠,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同时,加快构建全覆盖的基层监督体系,让群众参与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名片。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易发多发,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

(一)在治理主体方面,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依然存在。

一些基层单位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到位,特别是一些乡镇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部署、轻落实,在推动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上缺乏有效举措,存在不够平衡、层层递减的问题。受基层管理体制、人情等因素影响,一些基层单位在问题面前徘徊犹豫、逃避退让,对发生的问题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与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和群众强烈期盼形成反差。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情况来看,职能部门监管流于形式,审核不力、把关不严等情况较为严重,为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和项目业主在政策实施、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过程中虚报套取等问题开了绿灯。

(二)在治理机制方面,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顶层设计亟待加强。

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权力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根源,在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制度漏洞等方面尚需完善。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统筹和协作联动,尤其是在基础信息共联共通方面未完全打破部门壁垒,存在多头管理、政策重叠等现象。比如,扶贫项目资金安排还不够精准,扶贫职能单位之间联动机制还不够畅通,涉农资金补贴发放、三资管理、农村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还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三)在治理环节方面,村(居)干部最后一公里监督乏力。

基层信访举报反映村干部承揽工程、插手工程建设、优亲厚友等问题相对突出,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治理效能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仍存在差距。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党纪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滥用手中权力、不收敛、不收手,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依然存在。表态多、行动少搞形式、走过场推绕拖中梗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些基层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目标,以优良作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更加关注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各项部署,更加紧盯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更加突出监督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效能,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推动监督保障更精准。

不断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协调机制,巩固和完善市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调度指导、监察监督督促、市负总责、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地区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选择小切口、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因地制宜深化拓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基层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推动职能部门、群众自治组织等各类治理主体充分发挥作用,形成统筹协调、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监督机制,指导推动基层监察机关完善机构设置,建立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基层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工作规范、量化考核细则等制度。

(二)深化专项治理和集中整治,推动基层治理更深入。

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健全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聚焦群众难点堵点跟进监督,拓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

(三)深化系统治理和标本兼治,推动三不机制更健全。

强化系统思维,推动各地各单位加强教育、强化监管、源头治理,一体实现不敢不能和不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标本兼治,做深做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后半篇文章,通过个案剖析倒查漏洞,加强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村(社)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创新基层监督方式方法,开展巡审联动、大数据监督,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促进基层监督力量的增强和能力的提升。

(四)聚焦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推动治理效能更彰显。

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依法调取证据、采取措施、查清事实,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研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法治化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从严从实加强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XX市监委将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积极作为、开拓创新,不断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凝聚党心民心、巩固党的执政之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2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要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逐渐减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的现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重点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题调研,力求精准把握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新变化新趋势,找准工作主攻方向和着力点,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表现

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反映最为突出的是违规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特别是违规发包集体土地问题。在民生资金领域中,群众对民生政策信息不公开和违规审批发放低保、医保等资金问题反映强烈。在扶贫领域中,群众反映多集中在扶贫工作中截留挪用资金、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对象精准识别及扶贫项目建设验收中弄虚作假等方面。在惠农领域中,群众对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反映最多,对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编造虚假材料骗取惠农资金和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三类问题反映也比较集中。

破坏发展环境方面。一是行政执法方面。其中,反映最突出的是违规执法、执法不严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行政审批部门吃拿卡要;一些执法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给企业发展设置重重障碍;一些基层税费部门弹性收取税费,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搭车收费现象。二是社区服务领域。群众反映便民利民服务不到位问题最多,其次信息公开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和服务管理中吃拿卡要问题,再次是贪污侵占集体财物和补助资金问题。三是公共服务行业。一些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群众态度生硬,群众反映耍特权问题最为强烈,对不遵守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规定的服务不到位问题反映排在其次。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原因

基层干部缺乏纪律和廉洁意识。基层干部整体上呈现年龄老化、学习意识不强、法纪意识淡薄等特点。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约束的是领导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一些基层干部把公权当私器,要么运用手中的权力收买人心,要么怕得罪人,办事不能处以公心。

基层权力制度约束不到位。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一些村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有的对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忽略或者搞变通,使制度沦为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

基层监督监管力度不够。有些乡镇存在重发展稳定、轻监督管理的思想,过多考虑抓发展保稳定、只要村里不出事就不过多干预。纪检组织大多只设置到乡镇一级,且乡镇纪委人员少、能力弱,监督显得力不从心。

基层干部存在心态失衡现象。基层干部待遇较差,影响其工作心态和对自身的发展预期,有的认为只要不被免职,能不能干出业绩、群众是否满意无关紧要。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措施

重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常态考核、社会评价等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对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留痕监控、动态管理评价。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群众反映依然强烈,或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基层党委和纪委(纪检组),严肃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重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例引领风尚,用身边的反面案例告诫警示,督促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红脸出汗,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重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着力解决好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审批发放低保、落实惠农政策优亲厚友、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重建制,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从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入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创新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模式和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健全对扶贫惠农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完善基层干部关心关爱机制,有效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更多从边远地区、基层一线锻炼选拔干部,为基层干部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篇3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

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

4.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

1.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

2.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篇4

根据X纪【2018】9号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科党政能严格按照文件部署的时间节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2018年4月4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于4月10日对我科公开,三重一大等问题进行了了专项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1)三重一大记录内容单一。(2)签字不规范不及时,有补签情况。针对这两个问题支部汇同科行政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规范记录,按规定事项记录,确保记录全面。加强签字规范的监督,做到及时签字,杜绝补签情况。

二、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矿党委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相互对照,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于4月19日上报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此类问题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高度重合,共查出问题五个方面的问题:1、大宗物资的采购上有个别次数的采购存在向非个人采购农产品时使用现金结算的现象,违反国家《现金管理条例》中超过现金起点用转账支付的相关规定情况。2、辅料的采购(白糖、醋等)多为定点商家,索取正规发票较少。3、个别基础账目凭证手续不全。4、小商店未独立核算。5、厂务公开内容有欠完整(干部考勤公开缺项)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大宗物质的采购现金支付管理,严格遵守现金起付点规定。(2)对辅料的采购特别是批量采购,(3)尽可能选择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商家(4)按规定程序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5)严格遵守会计账目管理规定,确保手续齐全,记录规范。(6)小商店经营将独立建账核算,便于监督。(7)对厂务公开内容及时补正,保证事项完整。

三、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重点问题进行督促和监督,我科两个科级干部子女本年度计划结婚事宜均按上级纪委要求进行了申报,支部同时要求在举办婚庆喜宴前再度向上级纪委上报情况以便加强监督。同时对职工关注的考勤,材料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我科实际制定了生活服务科请销假制度,对材料管理进行专项的检查发现的月清月结滞后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整改。

四、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首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生活服务科民主管理科务公开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会计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制度两项《生活服务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办法》、《职工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会签制度》从而不仅从制度上构建了不能腐的机制而且对不正之风形成了制度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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