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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监督体系工作报告(精选2篇)

时间: 2023-09-24 栏目:申请报告

大监督体系工作报告篇1

01.前言

2018年5月23日,中国国家审计迎来划时代的一天。习近平总书记作为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了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纪委书记赵乐际任副主任。习总书记站在新时代高度,做出重大部署和明确要求“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党总书记亲自挂帅、国务院总理和中纪委书记任副职,本身就传递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实施大联合监督信号,凸显了纪检、监察和审计等开展大联合监督体系重要性,为大联合监督体系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笔者认为,十九大以来,国家监察委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为更好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落实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覆盖总体要求,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重要命脉的国有企业,构建由党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和审计等各级监督部门高度整合、彼此协同作战的大联合监督体系,对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健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02.必要性

中国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国有企业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形成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大联合监督体系是趋势所源。

一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基本方略所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然要求各级职能部门应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既要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职能还应相互联系、协同监督。

二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所谓监督体系,就意味着各种监督方式相互联系、有机运转。过去,我们的监督体系尚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仅限于自身职能部门的监管,监督范围过窄。国家监察委的成立解决了原来只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问题,将范围扩大到实现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中央审计委员会的成立则要求审计不仅要在经济领域发挥着作用。“审计全覆盖既涉及行政机关,也涉及党的机关,要更有效地发挥审计在反腐败当中的利剑作用”(胡泽君审计长语)。审计全覆盖与反腐无死角是一脉相承的,审计不再仅限于事,还涉及到人,涉及到反腐,把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则是审计全覆盖最好体现。其他的如司法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方式则多为“单打独斗”,缺少贯通、衔接与有效结合,监督力量较为分散也不够强,容易形成监督盲点,无法有效的实现监督全覆盖。

三是由纪检、监察和审计等监督体系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所决定。党章明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监察法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习总书记在第一次中央审计委员会明确“要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检察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在我国,80%的公务员、95%以上的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和审计监督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都应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握紧拳头、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03.方法和途径

在整个国有企业监督治理体系中,除了监事会还有一些重要的监督主体。一是纪检监察监督。纪检监督属于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则属于行政监督。目前,从党和国家层面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从国有企业层面看,纪检和监察一般的也是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二是审计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是也是一种行政监督。三是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四是总部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监督。

如何有效的整合这些监督资源,实现国有企业监督全覆盖,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构建党领导下的大联合监督委员会。要坚持党领导下的大联合监督,我认为国有企业应成立由党组统领下的联合监督委员会,统筹负责和协调各级监督部门。联合监督委员会由集团党组书记或纪检组组长挂帅,由纪检、监察、审计、内控等部门主要领导,甚至可以包括总部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共同组成,这将为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协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整合各类监督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特长,使监督效果实现1+1>2的化学效应。目前,主要的监督机构包括纪委、监察委、审计委,纪委主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委针对公职人员,审计委则侧重经济领域。三个委员会并非是重复设置,它们既有业务交叉也各有侧重各有特点。比方说,一个党员干部同时也是公职人员,也会涉及到公共资金。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有效整合和利用各自优势,当审计人员遇有违纪交错、手段受制的情况时,纪检监察可以派员支持审计人员的工作。同样,在纪检巡视过程中,有着娴熟财会知识、丰富查账经验等优势的审计人员参与其中,也会给巡视工作以最有力的支持。

三是构建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避免重复低效工作,减少被监督单位的接待工作。目前,很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巡视往往和审计在时间上存在交叉或相近,如审计尚未或刚刚结束,巡视组或其他专项检查(如物资专项检查、信息系统专项检查等)就入驻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接待工作繁重。而且,目前的巡视工作在有些方面还与审计所关注的内容一致,例如,纪检监察部门也把财务、物资、合同、销售等作为入手点,而这些也是审计常规检查中均应涉及的。如果这些信息能够相互共享与交流,获取共享信息的一方必然会减少检查工作量,从而把有效的时间放在更加重要的领域,既可以提高两个监督部门工作效率还能极大的提升工作质量。

四是充分依托和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大联合监督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对关键业务的实时联合监督。在信息化大行其道的今天,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均会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但是,往往存在各自开发各自的监督系统现象,但这些系统在功能和业务焦点均存在较大的重复点;此外,信息系统后台数据既要提供给审计的数据分析平台,往往也同时提供给纪检监察数据分析平台,造成一份数据存放多处,更为要命的是,各自的平台出具的线索彼此不共享,这有违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则。因此,打造大联合监督数据分析平台同时提供给各方监督部门,比如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这种纪检监察+联合监督平台+审计的联动方式对于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具有极大的推动和震慑作用。

04.结语

国有企业大联合监督体系的建立可以充分整合和优化各级监督资源力量,避免资源重复浪费,最大化发挥共享力量,保证了各被监督对象均在监督下规范运行,保障了国有企业健康、稳健发展,为党执政兴国和国家强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大监督体系工作报告篇2

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构建“5+3+N”基层监督体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XX街道党工委严格落实xx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深度整合全域内监督资源,积极构建具有XX特色的“5+3+N”监督体系,全力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实现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压实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两次,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时提醒、对账制度,全力推进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基层站所长、村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工作,实施督促提醒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开展提醒,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落细。

(二)抓紧抓实三级监督体系。织密扎牢“街道党工委—管理区党总支—村党支部”三级组织党内监督网络,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积极探索管理区党总支书记、村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量化指标,推动党内监督全面从严、常态常在,对管党治党不力、存在明显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健全完善街道廉政谈话机制和“微廉约谈”制度,围绕各级巡察问题整改、脱贫攻坚、旧村改造、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等工作对村干部开展主动约谈,打好“预防针”,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开展。严格执行“小微权力清单”规定,全面抓实村级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职能培训,增强廉情信息和社情民意收集反映能力。

(三)加快推进信访案件办理。严格落实基层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基层监督体系建设与“全科大网格”、扫黑除恶、软弱涣散村整治等工作融合发展,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全力抓好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同时,不断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问题,违纪违法问题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主动监督、日常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以群众检举信访案件办理为主,在主动监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较少。二是村级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受文化程度、专业能力、人情意识等因素影响,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参差不齐,对村级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缺失,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访案件办理压力大。近年来,济青高铁等新建改建工程都涉及我街道,因土地房屋征迁引起的信访举办案件较多,办结压力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我街道将继续深入开展对《意见》的学习领会,充分利用党工委会议、机关例会、主题党日等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根据市纪委、监委“5+3+N”体系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党工委各党的工作部门、各管区、各村职责,进一步强化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抓好街道、管理区、村三级党组织队伍建设。

(二)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明查暗访、进村入户等方式开展主动监督,重点针对乡村振兴战略、三大攻坚战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聚焦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方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村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道德操守等方面开展重点监督并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督促街道各部门、各管理区、各村对照市委印发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认真研究,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微廉约谈”制度等,加强对管理区、基层站所和关键岗位人员、村干部的监督,指出廉政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三)优化村级纪检监察工作队伍。2019年以来,街道党工委安排由各包村干部干部担任39个行政村的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大多数能够发挥作用,但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下一步,将结合“5+3+N”监督体系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月报告、季培训、半年总结、年底考核”工作机制,计划于6月底对村级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所有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能严格按照“5+3+N”监督体系规定的职责,主动参与农村“三资”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党务村务公开等村级事务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他们广泛收集廉情信息和社情民意,通过他们及时掌握并及时改进农村干部和基层站所的工作作风。

(四)深入开展述职述廉。每年12月份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工作会议,由管理区总支书记、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述廉,由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各级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选人用人、评先树优、绩效补贴发放的参考依据,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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