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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精选9篇)

时间: 2023-11-15 栏目:总结范文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篇1

为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重点,开展垃圾清理、“三乱”整治、室内外整治等行动,通过两个月的整治,基本达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得到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提升。

二、实施内容

(一)开展垃圾清理行动。开展以“三边”“三口”为重点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三边”即路边、河边、村委会周边,“三口”即村口、路口、门口),做到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箱(桶)无积存垃圾,加强村庄绿化管护,确保村庄整体环境干净有序。

(二)开展“三乱”整治行动。各村(社区)以公路沿线、广场沿线、人口密集区院落为重点,开展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种乱养等“三乱”集中整治。

(三)开展室内室外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四支队伍”作用,结合入户排查工作,动员和协助包联群众做好室内和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切实做到“一周一小扫、一月一大扫”要求,解决居住环境脏乱差现象。认真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排查,在原来摸排的问题厕所基础上,再摸排、再整改;摸清群众厕所现状和改厕需求,逐步解决厕所问题。

(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发挥村保洁员、护河员等公益岗位作用,规范岗位管理;将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红黑榜等乡风文明建设;积极探索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定时开展评分,实行奖惩措施,树立正确导向,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三、时间安排

本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从20xx年1月初开始,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月5日至1月10日),制定镇、村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月10日至2月20日),由镇环保所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按照垃圾清理行动、“三乱”清理行动、室内外整治行动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四方面内容,开展集中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月21日至2月28日)。各村(社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薄弱和短板,持续提升工作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队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精心组织,细化安排,实行划片包组,包户到人,定人定责的工作机制,以工作队长、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体工作队成员、村两委和交友帮扶干部为具体责任人,扎实开展村容户貌提升行动,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各村(社区)联村领导、工作队长、支部书记要亲自上手,亲自安排,亲自督促,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动员。要充分结合民情、风俗习惯等,利用春节等节假日,通过节日战、歼灭战等形式,逐组逐户整治,广泛发动农民群众集中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清洁。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应有作用,扎实开展积分兑换、红黑榜评比等活动,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环保所加强对村容户貌提升行动日常检查和督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及时发现整治问题,并进行通报督办,限期整改,本次提升行动将作为各工作队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扣分,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及时约谈,对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按程序纪委监委严肃处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人居环境提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篇3

为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紧扣我市“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汉中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市不同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县域为单位先规划后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接。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城乡结合部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相比,全市干净整洁村占比由95%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

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

二类地区(汉台区、城固县、西乡县)。农村户用厕所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地区(南郑区、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基本改善;村容村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xx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21—2025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万座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端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4.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6.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7.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8.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9.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0.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100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1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2.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3.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5.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6.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7.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9.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20.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1.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2.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3.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4.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5.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区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将县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区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26.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7.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8.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县区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9.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市县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会同县区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区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0.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篇4

根据中央、省和市、区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行动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启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有利于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文昌。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先进镇”为目标,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三)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四)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

(五)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方式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四、行动安排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要求,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紧迫性,利用当前有利时机,开展好村庄清洁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1月10日—3月20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公益广告、一封信等形式,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安排等,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农民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集中整治。

第二阶段,摸底登记(3月21日—4月30日)。按照“五清一改”要求,各村全面摸清村庄内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包括旱厕、露天粪坑、黑臭水体、乱堆乱放、废旧广告、无功能建筑等,分别登记造册,并对下一步开展整治拟定具体措施意见。

第三阶段,自主清理(5月2日—5月30日)。各村“清洁指挥长”、“网络化”包保干部,要在深入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党员、群众,对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积极开展主动清理、自主规范工作,自觉发挥主人翁意识,主动提高文明卫生、整洁有序意识。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6月1日—6月30日)。由镇、村组织专业人员、队伍,按照“五清一改”要求,对村庄“脏乱差”问题自主清理不到位、群众主动性不高或者农户人力、物力不足的,帮助开展集中整治清理。同时,国土、城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执法作用,依法、依规开展整治,镇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指导,确保村庄清洁行动取得实效。

第五阶段,总结申报(7月1日—7月30日)。各村要认真总结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开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提供经验,形成机制,对推进工作好、完成整治任务质量高的先进整治典型,将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根据中央、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验收考核要求,积极组织“清洁户”、“最美庭院”、“清洁村庄”申报和村庄清洁“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要按照全面落实、高质量完成的要求,涌跃申报、一举创成。

第六阶段,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在集中开展“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的基础上,各村要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长远要求出发,进一步聚焦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农村乡风文明、长效管护机制等,通过整合“一事一议”、农村“四好公路”、美丽乡村、土地整治、“三大革命”等项目、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投入,加快村庄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负责具体指导实施。各村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将此项工作纳入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抓,村委主要领导为“一线总指挥”,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执行责任。按照镇领导联系村和包村规定,落实镇级领导督促指导联系村责任,根据对口联系安排,积极配合、支持参与联系村,各村的党组织书记要担任辖区村庄“清洁指挥长”,村其他干部要按照“网络化”包保要求,责任到人、责任到村庄,实现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无死角、全覆盖。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要与联系领导和村级考核挂钩。

(三)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开展情况周报告、月调度、季督促、半年评估、年度考核制度。按照中央、省、市、区开展的人居环境整治评估和国务院大督查等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对接,适时开展工作调度,确保各项清洁行动工作计划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

(四)实行综合考核。将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列入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依据《宣州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宣州区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考核办法》、《宣州区农村清洁工程考核办法》等,结合上级要求,制定《文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考核奖惩办法》,采取统一组织、分别考核、综合评价的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严格兑现奖惩。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篇5

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如何,特别是镇容镇貌的好坏,反映一个乡镇“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果,反映出一个地区人口素质的高低,同时也是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是否具有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标志。我们下仓镇作为蓟县的南大门,南临宝坻区,东接玉田县,津围公路纵贯南北,仓永路、杨玉路横穿东西,地理位置相当重要,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所以说搞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具有特殊意义,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好全镇。特别是镇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使下仓镇道路畅通,镇容整洁,环境优美。

一、指导思想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广大群众的意愿,按照市县相关会议精神要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优化镇区投资和经营环境,美化镇区生活环境,彻底改善“脏、乱、差”现象,做到道路畅,镇容整,环境美,推进全镇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再上新水平。

二、整治任务

以镇区为重点,以津围路、仓永路、杨玉路、镇区商贸街四条主干道两侧为突破口,以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村内道路铺设维修和塑料加工厂治理为主要任务,加大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薄弱环节治理力度,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状况。

三、具体要求:

1、镇区内环境和村内道路达到“七无”,即:无垃圾粪便,无乱堆乱放,无乱泼乱倒,无杂草污物,无私塔乱盖,无残墙断壁、无乱贴乱画。

2、塑料加工厂坐落在村内的搬迁至远离村庄和主要公路干线的废弃地内,如不按时搬迁,将协调环保、工商等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执法,直到其搬迁或关闭。

3、杨玉、军蓟公路两侧的塑料加工厂业主在厂区周围建高墙遮挡,墙外禁止堆放塑料编织袋及生产的废弃物,并在墙外栽树、种花进行绿化,形成绿色防护墙,保持墙外及渠沟边无杂物。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禁止向渠沟内直接排放污水,污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现有渠道内杂物由各塑料加工厂业主负责清理,并保持渠沟内永久无拉圾废物。

4、所有临时塑料收购站点一律迁址,不得在公路两侧经营废旧塑料收购业务。

四、保证措施

1、要提高认识——各村要充分认识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整治及塑料加工厂治理工作重要意义,要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富裕型小康村创建活动来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把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和群众的意愿挂钩,镇域内群众和个体工商户都在下仓镇生活和生产经营,整个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和经营者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投资经营。特别是镇区的环境,它的好坏既是否决定全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又是全镇文明程度高低的主要标志。因此,我们要把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工作日程,务必把塑料加工厂治理,环境清整,道路建设三项任务扎实完成,务必实现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的彻底改观。

2、加强领导——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镇里将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王镇长担任,靳德光、付绪宝、王宏伟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宏伟兼任,副主任由赵士仓、王立*担任,成员有王建忠、赵绍安、孙继武、张艳华。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办公室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进度上报、检查验收及相关协调工作。镇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各村也要立即成立专门组织,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亲自挂帅,选配精兵强将,使各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3、精心组织——为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能持续有效的开展,各村特别是津围公路沿线的各村要积极行动起来,做好垃圾定点堆放的选址工作。各村要固地制宜,针对本村的实际情况,建好垃圾池,垃圾池要美观实用,不影响正常通行、不影响周围农户和商户的正常生活和经营,便于垃圾的倾倒和清运。镇里也将成立专门的环卫组织,雇用运输车辆每天负责垃圾的清理和运输。并将向镇区内主干道沿线的个体经营户和企事业单位适当收取垃圾清运费,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及垃圾清运。同时,还将根据《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的规定,镇区内企事业及个体工商户要与镇政府鉴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在责任地段以内,承担相关责任。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潍发23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扎实推进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建设,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城乡环卫一体化为突破口,以乡村路域治理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使农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二、活动开展时间

自4月7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大约24天的时间。

三、目标任务

一是辖区内环湖路、沂胶路、潍胶路、郭河路、郑一路、城子路、鸡场路、小新河路、十一路等主要交通干道,要做到路面整洁干净、路肩平整、路边沟内外均无垃圾、杂草,沿路视线范围内无粪堆、垃圾堆、柴草堆“三大堆”。

二是每个村内要清出两条主干道和环村路,要求路面保持干净整洁、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的无土堆、粪堆、柴草堆、垃圾堆、无漂浮物。

三是每个村的出村路,包括硬化路和未硬化的路面,都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对沿途树木的乱砍乱伐和私自焚烧、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是绿化亮化。有条件的村庄主要道路两侧要高质量、高标准栽植行道树、安装路灯,村内房前屋后及空白地要进行绿化,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7日-4月8日)。各村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骨干力量及老党员老干部为成员,并张贴在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通过召开干部群众会议、张贴标语、喇叭广播等宣传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让群众了解开展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张贴标语要求大村不少于50条,小村不少于20条。街道党政办公室将组织专人从9号开始逐村检查并通报标语张贴情况。

(二)集中清理阶段(4月9日-4月26日)。各村要集中人力物力部署行动,采取领导干部包片、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街包路责任制,强化措施,细化到人,限期完成村庄环境整治。活动期间,通过日常检查每个片确定1个村作为“生态文明洁净家园活动典型村”,并召开现场会,将好的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各片每3天进行一次自查,排出名次上报党委。党委每周一次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月底将检查结果上报区党工委、管委会申请验收。区里将验收结果打出分数,排出街道名次和村庄名次。考核将评出2个先进街道和20个模范村,由区党工委、管委会授予生态文明洁净家园创建先进单位和生态文明洁净家园示范村称号,并授予奖励。不合格的村继续搞好创建,过一个月再组织验收,并在报纸和电视台上公布村庄名单。

(四)巩固提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街道42个村,每村每300口人要设立一名保洁员,从村内到村外、从大街到小巷、从连村路到生产路,划分责任区,全面负责卫生保洁。街道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作为常设机构,常态化抓好活动开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对在检查考核中不合格的村庄,摘除合格牌,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整改经验收合格后,重新发牌认可。

五、活动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村庄环境整治是落实峡山区“生态立区”建区宗旨的`必要途径,是加快街道小城镇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最直接手段,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的最直观展现。街道、村两级干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路域治理和村庄卫生清理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常开展、时时监督、项项落实。

(二)宣传教育要到位。要大张旗鼓地抓好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街道党政办公室要建立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活动进展,对正面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对不文明的人和事大力批评和公开曝光,督促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责任落实要到位。街道将继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工作片片长是本片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第一责任人,形成街道抓片长、片长抓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带领村“两委”干部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问责格局。各村作为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也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细化分解任务,保证活动有序推进。

(四)督查考核要到位。街道党委、办事处将加大督查力度,除做到“每周一次检查,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外,由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下村入户,现场调度检查工作进展。月底活动结束、全区检查之前,先由街道党委、办事处组织专人进行考核验收。

六、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街道自检由街道组织全体包村干部参加,采取边看、边打分的形式。检查结束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各片打出的分数进行集中排名,并及时通报排名情况。对在全街道排名中位于前五名的村予以表彰,奖励村、包村干部各xx元;对排名位于后五名的进行通报批评,罚村、包村干部各xx元,并限期整改,达到标准要求。

在全区检查中,位于区排名前十名的村,奖励村、包村干部各xx元;位于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的各奖励xx元;位于三十一名至五十名的各奖励xx元;对排名位于后十名的村,罚村、包村干部各3000元;位于后十一名至后三十名的`各罚xx元;位于后三十一名至后五十名的各罚xx元。

同时,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和党组织千分考核,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党组织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优美环境建设活动为载体,着力美化、净化校园环境,培育特色校园文化,努力打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高效,品味高雅的校园文化形象,做到以环境带作风,以环境树形象,以环境提效能,切实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根本目的。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梁鸽翔

2、实施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后勤组全体同志

三、工作任务

1、绿化美化校园按照“能绿则绿”的要求,对校园进行全面绿化,科学搭配花草树木的品种,针对目前学校的整体格局,充分开发每一块能够绿化美化的`土地资源,充分调动全体师生的智慧,深入调研,全面谋划,认真落实,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2、利用本土苗木种子结合本地实际,就地取材,充分发动全校师生捐献花草苗木的种子和幼苗,用足用实用好本土资源,恰到好处地实现绿化、美化的目标任务。

3、积极创设景观通过垂直挂绿,阳台摆绿,栏杆绕绿等方式,增加校园绿量,提升校园绿化档次,要求各班及处室,充分发动师生,献策献力,在教室及处室内栽培合适的花木,并安排学生专人管护,以此达成育花育人的双重效果。

4、净化美化校园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和环境大整治活动,消除校园内的垃圾和杂物,使校园卫生干净整洁,在师生中开展“我为校园增绿”和“校园花朵我载植”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全体师生“爱花、爱草、美化环境、美化校园”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5、立足现状,大胆创新对我校现有花园、绿化带重新进行修剪、整形。以求有新变化、树立新形象、创设新环境。

6、针对我校今年校园、操场硬化的实际情况进行大谋划、小调整。重在维护、修剪、整形。工程结束后全面实施校园绿化美化,改善校园面貌,优化育人环境,树立学校新形象。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20日),宣传动员。学校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全体师生参与绿化美化活动。

第二阶段(3月21日―――4月10日)制定计划。校工会和政教处、后勤处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要求。

第三阶段(4月11日―――4月20日)组织实施。根据实施细则,按计划有步骤地高质量地落实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各班组、各处室全力抓好落实,做到空地绿成苗,花园花常开。

第四阶段(4月21日―――5月10日)总结汇报。“五一”假后,学校按照实施细则和工作要求,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确保面积达标,质量创优。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全体师生要充分认识到校园环境的优化美化活动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变作风,提升质量的有效措施。因此,全体师生要人人参与,全员动手,积极完成此项工作。

2、科学谋划校工会、政教处、后勤处要在全体师生中展开调研,广泛听取全体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校绿化美化工作实施细则,为第三阶段的具体实施当好参谋,当好指挥。

3、落实责任根据“谁的区域谁管护”的要求,落实好绿化美化区域的管理和维护责任,抓好抓实花木的日常施肥、浇水、修剪及除虫防病害工作,做到个个参与,责任明确。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篇8

为认真开展好我村“美化家园清洁乡村”活动,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中心,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净化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以“六清理三绿化五改一建立”为切入点,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六清理三绿化五改一建立”,使农村路渠通畅,村庄绿化美化,人畜住舍分离,垃圾统一处理,管理机制健全,实现“四个明显”的目标,即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管理明显加强,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1、农民自主、“两委”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在活动开展中,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动员村民自主投工投劳投资。村“两委”在全局上进行引导,积极争取上级在技术、资金和物质方面的支持,广泛动员本村富裕党员和个体老板支持和参与。

2、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满足村民实际需要为前提,以现有条件设施为基础确定活动目标和项目,量力而行搞建设,先易后难地开展活动,不搞政绩工程、不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

3、科学规划、稳步推进。服从和服务区、镇整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杜绝浪费。科学制定和实施计划,分步骤扎实推进,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事情入手,立足于逐步改善,不盲目求快。

4、统筹兼顾、长效管理。既注重短期内使村民能看到效果的整治项目,又统筹兼顾有利于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建设项目。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果,避免反弹。

四、主要任务

(一)集中进行“六项清理”。针对垃圾乱倒、污水乱流、棚舍乱搭、墙体乱涂、柴草乱堆、畜禽乱跑等现象,集中开展“六项清理”活动。

1、清理农户室内卫生,实现住舍与圈舍分离,牲畜不散养、乱拴。

2、清理房前屋后和道路两侧的乱堆乱放、杂草杂物和各类粪堆,规范柴草堆放。

3、清理疏浚村内排污沟,争取新建煤建路、水厂路、粮站路两侧排污沟,总长670米。

4、清理墙体的乱涂画、小广告和不规范的标语口号,增设村规民约等公益广告,整修残旧的围墙院落。

5、清理公共地带的垃圾和牲畜粪便。

6、新规划建设3个垃圾池。

(二)全面开展“三项绿化”。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1平方米,有一块居民休闲的公共绿地;四旁”(即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充分绿化,庭院绿化率达到60%,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

1、绿化庭园。利用房前屋后“四旁”空地种花植树,因地制宜发展“四小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苗圃园)。

2、绿化村庄。利用空地见缝插绿,因地制宜发展片林或林带。

3、绿化道路。全面绿化乡村公路、连接村庄的道路以及河流、渠道、塘坝两边。

(三)大力开展“五改”(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厨)工作。

1、改路。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干道以及户户通道逐步实现硬化,主干道与公共活动场所有路灯照明,排水通畅。无路障。

2、改房。逐步对房屋墙壁统一粉刷,使村庄房屋墙体整洁美观。杜绝危房。乱搭乱建全部拆除。新建房屋必须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3、改水。争取市财政资金,对村集中供水系统进行彻底改造,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用水。实现100%安全饮水。

4、改厨。结合沼气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秸秆气化、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用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现在农村的柴草灶,方便生活,净化厨房。

5、改厕。拆除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在人口较多的居民点建设无害化公厕,鼓励农民建设沼气式厕所和家庭水冲式厕所、三格式无害化厕所,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购买保洁工具,建立村保洁队伍,负责村庄内生活垃圾收集,村庄主干道路以及公共场所保洁清扫,用机动三轮车、人力环卫车将垃圾运送到中转站。教育引导村民自觉定点投放垃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使保洁工作有章可循。开展“十星文明户”、“文明村组”等创建活动和篮球赛、歌舞大赛等文化活动,树立和奖励典型,促进和带动村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增强文明意识。建设文化大院,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不断提升村民文化层次和综合素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引导村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动员广大村民自觉投入到活动中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使活动能够顺利推进。

(二)健全组织。成立领导小组,注重发挥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联手、全民参与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责任。各村民组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清洁乡村美化家园”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方案篇9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容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主街主路、重点街区、出入市口为突破口,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对市容市貌、环卫保洁、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推进垃圾定时收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开展“洗路降尘”行动,主街主路坚持每天洒水3次以上,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

(2)交通局负责国道。

2、清理积存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出入市口、居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灌渠、国道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渣土。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内;

(2)交通局负责定魏线

(3)工商局负责新市场、综合市场等商贸市场;

(4)水务局负责渠护坡及河道两侧、河道;

(5)街道办负责城区居民区;

(6)镇负责城、城乡结合部道路

(7)307国道沿线乡镇区负责辖区内

(8)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道路。

3、强化煤灰和城市“三废”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煤渣、煤灰等物料存放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围挡、覆盖措施,及时查处废气、废水等乱排、乱放、乱倒等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整治市容秩序

1、治理占道经营。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非严管街道设置固定摊位和便民市场,在指定范围和时间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清除城区主要街道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棚亭和市场,杜绝出现市场外溢和环境脏乱现象。全面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清理城区道路占道摊点,重点解决北马街市场、胜利路西段、人民医院门前、胜利路与东城街交叉口、市府路与昌盛街交叉口、工业路中段等;

(2)工商局负责综合市场、新市场、新华街;

(3)交通局负责汽车站、307国道收费站周边。

2、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破旧损坏等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实施牌匾升级改造,清理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上粘贴的非法小广告,做好沿街两侧的.各类玻璃幕墙、门店橱窗、广告牌匾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杜绝临时宣传条幅、私设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城管局

3、整治火车站广场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建棚亭和影响观瞻的构筑物;对广场进行改造提升,重新铺设地面砖并进行绿化;对车站候车室外墙立面及周边墙体粉刷美化;在广场建设一座公厕,设置停车位。

责任单位:城管局

4、拆除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主要街道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并依法予以拆除。

(1)城区道路两侧控制区

牵头单位:规划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镇

(2)居民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城管局、街道办

(3)城区管辖内街道棚亭、摊点,重点是通安街与育才路交叉口摊点、胜利路中段路南占道棚亭、育才路东刘村段棚亭

牵头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镇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重点是清理北马街洗车棚

牵头单位:镇配合单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依法对机动车随意掉头、乱停乱靠、乱闯红灯以及大型货车、重载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建设停车场,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规定使用时间和车型,规范市区停车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

1、规划局负责,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全市停车规划和道路停车场设置规划;

2、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批和违法停车处罚工作;

3、城管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设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开展工地和建筑渣土整治

1、治理工地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源头控制力度,督查施工单位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整治施工噪音污染、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合理设置渣土倾倒点,指导督促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堵渣土有序排放。加强对运输建筑渣土和其他流散体车辆的监管,保证密闭运输,未采取密闭措施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区。依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设置渣土倾倒点,规范运输行为;

(2)公安局负责查处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3)交通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1、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市、镇、村三级管理体制。镇政府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不少于15人的专职队伍,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的容貌秩序(包括摆摊设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等)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同时,在建成区内的所有城中村设立固定的垃圾箱点,成立清扫保洁队伍,按照城市街道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镇

2、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考核验收。市县城办、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城区环境容貌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考评。对日常检查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证整治效果。

(三)营造浓厚氛围。电视台、报社要广泛宣传城区容貌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区容貌整治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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