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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精选2篇)

时间: 2023-11-19 栏目:总结范文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1

《红河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红财税〔20xx〕9号)收悉后,红河州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细政策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担当,确保中央及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

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情况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的176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签订红河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工作承诺书。针对《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云财税〔20xx〕68号)中反映的“20xx—20xx年,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向4户石膏原矿开采企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万元,截至20xx年9月30日,协会已停止收费,基金余额2.44万元”“20xx年1月,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举办年会活动,无依据收费4.54万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组织开展了各类协会自查整改工作,同时督促金平县、红河县民政局加强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检查和指导,督促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行动上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明确由金平县、红河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等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对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石膏协会违规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三、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云财税〔20xx〕13号)要求,金平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整改动员布置会议,成立了以副县长杨光亮为组长,县民政局长李侍樯、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曹辉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无依据收取的培训费39000元、年会费6350元共45350元(4.54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张榜公示。

20xx年2月9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高兴娴主持了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20xx年8月举办“幼儿一日活动及卫生保健营养保育”培训收取费用39000元和20xx年1月举办民办教育协会年会活动收取的年会费6350元共计45350元(4.54万元)于20xx年2月10日前全额退还缴费人,并将退费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20xx年2月10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按照会议决定进行清退,并将退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红河县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红河县于20xx年2月8日召开了由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审计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的整改问题。会议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2月8日,红河县民政局、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应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20xx年2月10日,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召开了关于石膏发展基金清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一是协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收取的基金已用于养护石膏产业片区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购置、石膏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支出,协会无其他收入来源,因此石膏协会此前收取并已支出的基金无需清退予4家会员单位,4家会员单位均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不需退还;二是剩余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2.44万元必须退还至各会员单位。

至20xx年2月18日,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剩余的24397元(2.44万元)扣除10—11月期间发生办公费2197.74元、银行账户短信提示费60元后的余额(22140元)已全部退还至会员单位。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措施

针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费的问题,红河州民政局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检查,确保中央及省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xx〕1999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27号)精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排查检查。

(二)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落地。

(四)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2

今年以来,县税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工作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对表对标抓落实,以税费政策的有序有效落地,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税务力量,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县局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专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并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要求,指导协调推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实,组织制定落实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研究解决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做好政策制定、部门协作、政策宣传、培训辅导、服务优化、系统完善、统计核算、效应分析等工作。

工作专班负责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落实的工作统筹;法制股牵头负责政策落实及督察检查工作,组织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新闻发布、信息宣传等工作;收入核算股牵头负责做好相关统计核算分析等工作,做好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分析工作;风险管理股牵头负责组织风险应对等工作;人教股牵头负责税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纳税服务股牵头负责优化办税服务工作,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等工作;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做好信息系统完善等工作;税政股负责抓好各税种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落实线上包保,坚持应包尽包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总局“四力”要求和省局工作安排,全面实施线上包保责任制,做到分级包保、包保到企、责任到人,实现包保服务全覆盖,确保优惠政策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规模、渡过难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建立大数据信息支持团队,筛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名单、起征点以上个体工商户名单、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特定快递收派服务的企业名单和其他重要数据,据此完善包保清册。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本级工信、商务、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取得公益捐赠企业和其他有关企业情况,据此完善包保清册。对于总局联合财政部等部门,以及省市地方政府后续出台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更新包保清册,持续完善线上包保工作。根据新登记注册的相关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情况,做好包保清册的定期更新和动态调整工作,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向全县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发送政策短信近1万条,确保了税收优惠政策“一对一”精准推送到位。

(三)掌握企业需求,优化纳税服务

及时开展线上问卷调查活动,及时了解包保对象,尤其是中小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住宿等生活服务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征求包保对象的意见建议,在线组织答疑释惑,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和实际困难。强化办税服务厅管理,紧盯窗口办税主阵地,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制订分流办税、预约服务、错峰办税、疫情突发处置等应急预案,做到未雨绸缪。组建办税服务大厅公开电话涉税服务咨询平台,并强化对各单位固话平台的巡查巡管,确保全县固话咨询平台运行畅通。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部署开展以“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明确企业、明确人员、明确责任”的原则,建立工作台账,注重对接服务,全面落实优质服务新举措,更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同时,围绕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等县委、县政府关注的焦点,上报多篇税收分析报告,客观反映经济社会运行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决策参考。

(四)强化督导检查,保障政策落实

加强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的税务干部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20XX年1-4月,全县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404.64万元,其中:一是20XX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564.25万元。二是20XX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2840.39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宣传辅导促落实

对内加强对税务干部培训,要求所有税务干部要充分掌握政策实体性内容,熟练了解办税缴费流程,准确把握宣传口径,熟知表单填报,加强服务保障;对外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做出特色、做出成绩,并设立宣传台账,确保宣传到位。

(二)协同配合促落实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关键之处在于落实,各个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切切实实让减税降费红利惠及千家万户。

(三)加强督导促落实

继续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纳入督察督办、纪检监督的重点工作内容,跟踪督导,持续问效,对该落实没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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