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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工作范文(精选6篇)

时间: 2023-11-21 栏目:申请报告

食源性疾病工作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相关定义、目的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异常病例定义

1、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

2、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二)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定义

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异常病例,由两例及以上异常病例组成的异常健康事件。(如三聚氰胺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目的

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了解辖区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线索,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对象

对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异常病例进行监测。重点(优先)监测对象包括:

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

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3、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五)、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病例基本信息、临床症状与体征、初步诊断、饮食暴露史及标本采集信息等。

2、食源性异常病例:包括基本信息、临床症状与体征、检查结果、主要诊断、可疑病因、可疑食品及上报原因等。

(六)、病原学检验

目的:掌握重要食源性疾病病原体的感染状况,为相关疾病的预测、预警提供基础数据;提供病原学确证,通过对特定病原体进行深入分析,从病原学上提供病因相关证据。

定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以腹泻症状为主的就诊病例;腹泻是指每日排便3次或3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如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等。

(七)、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

目的:通过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监测和归因分析,掌握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为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提供依据。

监测内容: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对食源性疾病暴发调查中环境、食品、生物标本中致病菌分离株进行分子型。

二、制订制度

(一)职责、任务?

预防保健科:

负责主持本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制定相应的制度、工作方案、人员职责、报告流程。对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本院在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收集审核信息表,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上报病例信息和检验结果信息。

临床科室(门诊、急诊、内科一区):

负责病例信息的收集并填报、标本的采集及送检。每个科室分配任务,门诊10例、急诊10例、内科一区5例,总计25例。?

(二)成立领导小组

1、组长:何世聪

2、副组长:何志明、罗庆珍

3、组员:何志明、罗庆珍、李素宜、陈学创、谢汉文、庞广生

三、《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病例信息表》

食源性疾病工作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具体苏木、镇、村、嘎查、社区,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姓名,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4小时内向预防保健科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旗疾控中心报告。

四、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报告外,还应及时联系预防保健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五、预防保健科每季度对医院内的食源性疾病上报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响应内蒙古卫生计生委的号召,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以及病原学检验,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及暴发线索,以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库伦旗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食源性疾病工作

食源性疾病监测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能力,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病率,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按照市、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要求,为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贯彻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从而降低我辖区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我中心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完善监测责任体系。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中心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的具体科室和责任人,从而确保监测报告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切实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初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为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和条件。

二、积极行动,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一)、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工作。加强对临床医生、特别是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临床医生的首诊和报告意识。每年进行食源性疾病培训,培训要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做到以下几点:1、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2、明确工作范围任务,把好监测工作关口;3、完善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水平;4、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日常工作

我中心要求各临床医生按照方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报告系统,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积极开展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增强发现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敏锐性;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立即向辖区卫生局报告,辖区卫生局核实后在一个有效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一)要继续认真学习有关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报告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二)继续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责任制。继续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各项工作制度,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深入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构建起食源性疾病监测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单位不断提高自身监测水平,深入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取得实效。

食源性疾病工作

传染病管理、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一、传染病管理(主要说结核病三位一体管理)

三位一体是国家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整体发展方向提出的,(三位一体指--疾控中心:规划协调;定点医院:确诊、收治;乡镇卫生院:全程管理的工作模式)

2014年12月正式启动,我院承担全市结核病病人的诊断,收治、管理,落实国家对结核病病人免费拍片两次、免费痰涂片四次,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人提供六个月的抗结核药物的优惠政策。目前此项工作运行良好,希望大家做好宣传,对我市的肺结核病人介绍到肺结核门诊就诊。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从2012年我院定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承担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采集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每年制定实施方案以红头文件下发各科,监测对象:

1、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就诊病例。重点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

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学、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2、由食品引起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有可疑食物暴露史,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监测任务

采集我院接诊的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人信息,5--10月,每月至少采集10例,其余月份每月至少采集5例。(重点科室:感染性疾病科、内科、急诊科、儿科、妇产科等)

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好监测工作,对符合病例定义及时采集病人信息报告防保科。

2、强化培训,对临床医生培训率达100%并进行考核,人人要有考核成绩。

3、报告准确率、及时率100%。防保科每周督导,与每月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食源性疾病工作

为了确保如期完成县卫生局下达的XX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各项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并将该计划纳入我院公共卫生工作目标,逐项分解到相关科室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我院XX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范围,做好监测预警和网络直报工作,做到四早四落实,做好各类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预案。作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的准备工作。在思想、组织、药械、技术措施等方面,随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救灾防病的准备,作到疫情早处理、灾后无大疫。

二、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和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学校是人口高度密集、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场所,是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点部位。新学期开始,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管理和健康教育进行全面检查,找准问题,指导整改。

三、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其他重点传染病病例的主动搜索。

以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流行性腮腺炎、其它新发传染病、外来传染病、本区已消灭的传染病、狂犬病等病例的监测和搜索工作。

四、按照县卫生局下达的XX年艾滋病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努力完成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防治知识的宣传。

五、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县卫生局下达我院的结核病任务,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六、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把麻风防治工作放在首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防治、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七、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全院医务人员,以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流感、人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狂犬病、钩体病、肝炎、痢疾等传染病和学校卫生、农村家宴卫生、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培训。在法律法规方面,要以《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为重点,进行培训学习。

八、做好随时接受上级紧急任务的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以及圆满完成任务!

食源性疾病工作

我镇紧跟国家卫生改革的步伐,以公共卫生服务为先导,以免疫规划为中心,以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地方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为重点,切实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按《XX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制》考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转变工作方式,着力构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疾病预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上级指定的防控计划,规定镇长孙伟权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镇长邓锋为直接责任人,卫生院院长陈文智为主要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本镇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卫生院应积极做好具体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预报,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特别是加强对狂犬病、手足口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应做好具体工作预案和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各医疗门诊医生应随时密切注意不明原因的呼吸道发热病人。

三、辖区内儿童免疫相应传染病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防疫部门应按免疫要求,认真抓好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准确掌握当年出生儿童数,确保适龄儿童常规入册接种率达到指标要求,加强对流动儿童的调查和薄弱村的儿童预防免疫工作。

四、严格落实预防接种入托、入园、入学的查验工作,规定每年心生入学开展此项工作,各学校应按具体的职责要求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查验工作,凡未按规定完成接种的儿童应及时到卫生院进行补种。

五、进一步加大狂犬病的防治力度,畜牧、公安等部门应积极做好辖区内的养犬管理和犬只免疫,必要时组织队伍对各村的犬只进行捕杀,凡被犬咬伤者,一律到卫生院接受狂犬疫苗接种,以严防狂犬病疫情的发生。

六、组织好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辖区内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巡查,防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进行灭蚊、灭鼠,创造文明卫生村镇,让广大群众接受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七、按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要求,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建设,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确保各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常规冷链运转接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安全接种,落实好国家免疫规划正常。

2、继续保持无脊灰成果和麻疹发病控制在1/100万以内,按上级要求做好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确保以镇为单位,接种率达到上级规定指标。

3、加强流动人口的免疫接种工作,落实儿童入学、入托查验证工作,确保预防接种查验率达100%,完成补种率在95%以上。

4、继续实施儿童免疫接种信息化建设,及时将儿童基本信息上网录入,实现接种操作同步化管理,构建覆盖城乡的免疫服务体系。

5、免疫各类资料报表报告及时率达100%,传染病疫情准确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疾病控制机构对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率要达100%。

6、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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