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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精选5篇)

时间: 2024-01-14 栏目:总结范文

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1

不经意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过去一段时间存在的工作问题值得总结。这个时候,写一份自查报告是非常必要的。自检报告怎么写才能不一样?以下是边肖编写的自检报告,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学校禁止教师带薪补习班自查报告1

新学年开始,我校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禁止组织有偿补课,对办学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梳理和调查,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严格控制自查,并进行认真整改。所有教职员工都充分认识到自省、自纠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中的重要性。在自查自纠活动过程中,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教研组进行集中调查。自检报告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教研组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和收费现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2、学校在职教师不使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补课,也不使用家庭住房或租用他人住房为自己学校和班级的学生补课。

3、学校建立了严格的教学套路考试制度,教师严格遵守教学套路。

4、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全部课程和课时。无一例因成绩和行为不良被说服转学或被勒令退学,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

5、我校教师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订阅、购买和使用非法补充教材的现象,学生没有负担。

6、学校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乱收费、乱摊派。

7、利用团委的组织力量,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让学生度过每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以上是我校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将继续实行更高层次的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们学校做得更好。

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2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发布后,学校高度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教师作为教师的良好形象,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学校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建立组织。

学校成立了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领导小组,崔玉海为组长,刘天佑、张洪亮、陈光海、韩、瓦、为成员。刘天佑、承包九年级组,张洪亮、韩承包八年级组,陈光海、瓦承包七年级组,仔细查看我校在职教师是否从事有偿家教。

二、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

接到通知后,学校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

1、《XX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不动员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辅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各种有偿家教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2、《XX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的通知》第三条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各中小学应自主研究制定尽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不得将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指出:“所有学校都要把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查实,已付费补习的教师将被授予撤销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专家等荣誉称号。,直到相应的教师职务被撤销。”

4、县区认真办理相关人员有偿家教活动的规定。

(1)教师(干部和工人)

a对于第一次被查实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书面面签,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第一次考评晋升资格,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

b第二次被查实的,在县内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降级处分,三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扣除当年的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调离原学校;属于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的,取消相应的经济待遇和荣誉称号。

坚持教学,再次被查实或造成安全事故者,取消教学资格,开除公职。

(2)委托人

A、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一年内有两次带薪家教活动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初评、优秀评的资格,三年内不申报各类示范学校;校长做检查,年度考核确定基本称职。

b、一年内在教师、干部、职工中开设三个以上有偿辅导班的学校,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外,还需与校长进行交流、调剂。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学校与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校委会成员手机号)。

第四,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对学生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努力防止学生接受有偿补习活动。

此外,学校的在职教师没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人员。

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3

随着暑假来临,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举办培训班的现象有所抬头,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而且容易引起群众对教育的不满情绪,不利于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日前,从滨州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的有关部署,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滨州市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

重申“七个严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此次督查,滨州市教育部门重申“七个严禁”: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无资质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举办培训班。

市教育部门将开展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师德师风好转。同时规范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市教育部门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规定,制订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实施方案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山东省刻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滨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教师〔20xx〕5号文件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治理情况自查报告于8月1日前,以函件形式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将予以严肃查处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和学校,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绝不姑息。

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教X字?20xx?XX号文件精神,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学校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及时将上级有关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文件发布到各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自查自纠,严肃追责

学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

班、补习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招收好班生等为由收受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一旦发现有顶风违纪者,将实行严肃追究责任

1.对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一起有偿家教的,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二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3.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三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聘任职称,三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四、家校联动,接受监督

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家校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补课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

课行为,断然拒绝有些违规违纪教师伸手讨要的行为,并及时反馈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签订目标责任书

学校与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课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

六、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

学校利用给学生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

目前,XXXX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现象。

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实际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

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监督机制,并将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

二、加强师德教育,从行动上约束,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

三、处理好暑假期间的学习问题。

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总之,我校全体教职工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县教育的健康发展

如在我校教职工发现有偿补课现象,愿接受上级领导的一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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