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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消费活动方案(精选15篇)

时间: 2024-01-18 栏目:申请报告

【篇1

为进一步拉动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扶贫产品进机关食堂、进学校食堂、进医院食堂、进企业食堂、进农贸市场五进活动,助力贫困户稳定增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扶贫产品销路难题,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致富,促进扶贫产业良性发展,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从文件印发之日起,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连同一般农户的农产品销售,以购买贫困群众农副产品为主要方式,鼓励帮扶单位机关食堂、企事业组织、社会组织等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主要方式

消费扶贫是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是长效增收的有效举措,要协调社会各个层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消费扶贫落地见效,真正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一)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活动。鼓励引导镇机关食堂、帮扶单位机关食堂、中小学校、卫生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的扶贫农副产品,并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

(二)开展农业产业化组织对接活动。发挥镇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对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及来源标注等,再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进一步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三)开展扶贫产品宣传推介活动。组织镇内的特色农产品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类的产品交易博览会、产销对接会等活动,集中展示推介我镇扶贫特色产品。

(四)开展农贸市场直销活动。适时在镇内集中开展扶贫产品展销会,帮助贫困户销售农副产品,不断扩大消费扶贫的影响力。同时,在集贸市场开辟扶贫产品专区,销售扶贫农副产品,并给予减免摊位费的优惠措施。

(五)开展电子商务营销活动。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直采直销模式,发挥农村E邮、淘宝网站等扎根农村前沿的作用,推销扶贫特色产品,及时推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促销。

(六)开展帮扶单位助销活动。挂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等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贫困户的扶贫产品,为帮扶对象产品代言,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各挂片领导负责牵头各村,各村各扶贫队积极参与,科学谋划、主动介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做好农产品摸底调查。镇要组织各村对贫困户及合作社对可销售的米、油、蔬菜、水果、蛋肉、家禽、家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进行摸底调查,以便有的放矢供各单位参考,安排订单采购。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宣传要运用各类媒体,加大推介力度,提升我镇特色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篇2

一.活动主题

消费安全进校园,加强学生的安全消费意识,维护学生消费权益。

二.活动背景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契合20xx年度315维权活动消费与服务的主题,使当代的大学生,在拥有高科技的学习装备,方便和快捷了解到各种新闻与知识的同时,更加留心发生在身边的消费方面的问题。特举办此次活动,帮助安徽大学学生深入了解后勤工作,解答疑难问题。

虽然我们生活在象牙塔中,消费多数在校内进行,但是日常消费行为却是无可避免的,消费维权意识淡薄,使我们在遭遇侵权问题时不知所措。而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风和日丽的校园,走入鱼龙混杂的社会。当我们在权益上、利益上,甚至人格上受到不公的待遇,我们会忍气吞声,让不公平对待我们的人为所欲为吗?我们当然不会那样懦弱,我们会时刻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利益乃至人格。我们如遇到消费层面的不公,怎样去维护呢?让我们带着疑问、抱着学习的心态,了解一些有关消费方面的法律常识,做个有丰富维权知识的当代大学生吧!

三.活动目的及意义

1.让当代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开阔知识面,做高素质合格的社会人才。

2.使学生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熟练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倡议下,在我校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

四.活动承办单位

大学校学生会权益部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3月14日10点—13点:食堂西南门广场宣传活动

3月15日19点—21点:3.15晚会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东兴区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4日-15日

四、活动地点

东兴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五、活动组织

由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东兴区2021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六、活动内容

(一)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七、活动安排

3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八、活动要求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21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组织各方面力量,在3·15活动当天,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市场,贴近消费者,采取设置咨询点,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印发有关法律法规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合作,广泛宣传3·15活动情况,大力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

【篇4

为认真组织开展xx区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xx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xx》、《山东卫视》、《xx电视台》、《xx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xx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xx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xx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xx市xx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xx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xx》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

【篇5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宜秀商务局〔202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扶贫农产品进单位、进食堂、进企业、进商超四进活动,助力贫困户稳定增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帮助贫困村、贫困群众拓宽产品销路,促进农副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以消费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从文件印发之日起,在全镇8个行政村,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连同一般农户的农产品销售,以购买贫困群众农副产品为主要方式,鼓励帮扶单位机关食堂、企事业组织、社会组织等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主要方式

消费扶贫是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是长效增收的有效举措,要协调社会各个层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一体推进,推动消费扶贫落地见效,真正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一)推进农产品四进行动。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单位、进食堂、进企业、进医院行动,树立买贫困村(户)产品,献扶贫济困爱心的理念,引导社会各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户产品。

1、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活动。鼓励引导镇机关食堂、帮扶单位机关食堂、中小学校、卫生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的扶贫农副产品,并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镇政府及社区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各单位在发放工会职工集体福利时,应优先购买帮扶村农特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村和贫困户产品。

2、开展扶贫产品宣传推介活动。组织镇内的特色农产品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类的产品交易博览会、产销对接会等活动,集中展示推介我镇扶贫特色产品。

3、开展农贸市场直销活动。适时在镇域内集中开展扶贫产品展销会,帮助贫困户销售农副产品,不断扩大消费扶贫的影响力。

(二)推进农产品电商销售。进一步增强电商服务站内生动力和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农产品网销渠道,提升农产品销售业绩。

1、做好产销信息摸排对接。对辖区内特色农产品,贫困户、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产品,特别是因疫情影响造成滞销的农产品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台帐。对企业、食堂、超市、饭店等购买需求进行调查,组织好供销对接。

2、加大营销力度。充分利用好网销平台,进一步完善网购体验,开展好展销宣传活动,提高流量。电商负责人、扶贫专干、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要发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产品代言和推介。

3、推进电商产业链模式建设。引进有意愿的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参与和承建农村电商,建立稳定的电商利益连结机制,扩大电商产业链带贫减贫成效。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龙山镇消费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常务副镇长沈立武任组长,科经办主任胡青松、扶贫办主任杨丽任副组长,要充分发挥、社区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科学谋划、主动介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2、做好农产品摸底调查。镇科经办要组织各社区对贫困户及合作社对可销售的米、油、蔬菜、水果、蛋肉、家禽、家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进行摸底调查,以便供各单位参考,安排订单采购。

3、加强宣传引导。镇宣传办要运用各类媒体,加大推介力度,提升我镇特色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区村(社区)四位一体强基工程实施意见》(吉区发〔**〕2号)文件精神,做好社区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为抓手,以街道为单位、分工协作、精准扶持、冬天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完善低保、医保、教育、救助等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叠加政策,实行兜底保障,实行城市社区扶贫对象业有所就、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心有所安。

二、工作目标

对认领的任务数,实施结对帮扶,采取领导包户、单位帮扶、社会参与的模式推进城市社区扶贫,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逐渐脱贫、无劳动能力的对象全面提升保障水平,为以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精准扶贫提供示范。

三、工作举措

1、强化帮扶措施。帮扶措施一年一制定,一年一落实,以便切合实际、有效可行。制定帮扶措施时,既要统盘考虑国家制定的各项扶贫政策,又要结合帮扶户的具体实际情况。坚决杜绝简单的给钱、给实物的帮扶做法,重点在给予智力支持、开展技能培训以及明晰发展思路、指引脱贫门路上下功夫。对具备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技能培训和产业扶贫,联系相关部门解决帮扶资金。

2、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全局帮扶干部针对每户贫困人口,建立帮扶台账。台账要明确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脱贫时限、发展目标和帮扶措施等。

3、加强党员干部帮扶。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全体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结对帮扶或采取认购、认捐的办法进行间接帮助和支持,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志愿者、微心愿等服务活动。

4、积极推进人文社区创建。一是落实帮扶资金,用于社区建设。二是成立领导小组,下派1-2名工作人员蹲点社区。三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到社区开展公益活动。

5、夯实责任,加强宣传。全局帮扶干部要把扶贫工作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要积极上门入户,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摸清帮扶对象具体情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扎扎实实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宣传精准扶贫项目内容及优惠政策,让群众对精准扶贫建设的意义,政策要求,时间等内容进行全面地了解,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班子研究决定,组成城乡社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参加城市社区精准扶贫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经费预算要与扶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健全结对帮扶机制。建立和完善干部进社区入户帮扶工作制度,实现有领导挂点、有单位入驻、有干部帮扶。主要负责人每季到社区调研指导不少于1次。单位每年对帮扶贫困户开展捐款或捐物活动,帮扶干部每月入户不少于1次。结对帮扶工作要做到逐户建立台帐、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逐户落实每户贫困户的帮扶需求。

【篇7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执法服务环境年建设,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贡献。省消费者协会,将在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以下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阶段:协调准备(1月10日至2月15日)

(一)1月16日至25日,与各市沟通协调3、15期间联合开展的纪念活动。

(二)1月20日至2月20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公开征集十大维权事件并组织专家做出点评。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

(四)1月10日-3月5日,做好纪念2011年3、15活动新闻发布会和纪念大会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1、曝光XX年侵害消费者十大典型案例。

2、公布XX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XX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3、15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召开银行业消费与责任行业服务情况通报座谈会。

4、3月15日,与沈阳市工商局、消协联合组织大规模的《消法》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省、市工商、消协及3、15讲师团、律师团、志愿者参加。

5、指导或参与相关市消协举办的3、15大型纪念活动。

6、与省家具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拒绝使用非降解熟料包装带、消费者放弃纸巾,重新拾起白手帕等宣传活动。

7、以两站为依托,开展普及《消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屯活动。

8、开展关注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

9、3月15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消费者协会一起组织3、15当天的现场纪念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10、举办投诉和解直通车启动仪式。

11、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启动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篇8

一.活动背景

作为现代的大学生,我们虽然有了高科技的学习装备,能够方便和快捷地了解到各种新闻与知识,但是大多数的我们不可能特别留心地去关注消费方面的事情。如今,我们深入在象牙塔中,进行消费上的行为,大多数是在学校内进行的。学校在维护学生权益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因此,我们很少在学校的范围内消费时,有在权益处于劣势的情形,在利益上受到侵犯的境况,更别提在人格上遭到侮辱的境地。我们早晚会离开总是风和日丽的校园,而进入鱼龙混杂的社会。当在那里我们在权益上、利益上,甚至上人格受到不公的待遇,我们会忍气吞声,让不公平对待我们的人为所欲为吗?我们当然不会那样懦弱,我们会时刻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利益乃至人格。我们如遇到消费层面的不公,怎样去维护呢?我们总该了解一些有关消费方面的法律常识,知道最基本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吧。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这是一次很好地让在校学生初步地了解一下关于维护消费权益知识的契机。我部门得到到天津市河东区消费者协会人员的大力支持。从他们那里得到六种维护消费权益知识的宣传单和三张彩色的宣传海报。

二.活动目的和意义

1.让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维权知识应当是一个合格大学生应当知道的,否则学生的知识面就太狭窄了。

2.学生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了点这方面应对方法,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

3.开展关于315的活动是一个学校健全的具体体现。

4.协助河东区消费者协会在我校做关于消费者知识普及的工作。

三.其他部门帮忙

宣传部:1.在三张彩色海报(源于消费者协会)都写上如下内容:

在3月15日11:00到12:30的时间段在主教学楼前,开展名为今天是315的活动。我部门将会向学生发放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知识的宣传单。有能够了解到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知识的机会,你愿意错过吗?

xx大学学生会权益中心

2.一张张贴于学生会的宣传栏中,另外两张粘在硬的纸板上(活动时用)

3.贴于学生会的宣传栏中的海报越早贴出越好(3月15日之前)。粘在硬的纸板上的海报在3月15日前做好,做好后,告诉我一声。

新闻中心:1.新闻稿设计内容:在3月15日11:00到12:30的时间段在主教学楼前,开展名为今天是315的活动。我部门将会向学生发放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知识的宣传单并给予相关的知识介绍。希望学生愿意参与。

2.在3月15日之前或当日让广播站播放宣传活动的新闻稿,尽量吧!

办公室:3月15日10点30到13点之间借两张木桌子。放在教材科,到时,会有部员去搬。

四.活动开展

①2017.3.15中午11:00―12:30在工大主教学楼前,由部门部员负责发放消费者权益相关的宣传单。在之前部员了解相关的知识,发放传单的同时,向学生介绍相关的知识。②由负责与各学院联系的部员给各自学院发送2份宣传资料(共12份)。

A。希望各学院将其粘贴在学院的宣传栏中(尽量)。B。若各学院举办相关活动还需要宣传资料,可联系负责各学院的部员

③由部员负责在各学生宿舍楼内粘贴宣传资料。(共需宣传资料22份)五.活动时间及地点3月15日11:00到12:30,主教学楼前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统一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消费扶贫,合力推进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和服务消费,进一步加快扶贫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助力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通过协调提供场地、减免费用、给予补贴等优惠政策,发掘市场潜力,鼓励支持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积极发展市场有需求、本地有优势的特色产业。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严把货源质量和食品安全关口,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优质安全扶贫产品的需求。坚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坚持消费扶贫与构建大扶贫格局相结合,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作为巩固提升定点扶贫、驻村帮扶、帮扶联系人帮扶等扶贫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三、任务分工

(一)广泛动员积极推进消费扶贫。通过各级媒体发出消费扶贫倡议,动员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共同参与消费扶贫行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消费扶贫方式,做好带贫主体扶贫产品信息登记发布工作,及时掌握各类带贫主体销售及带贫减贫情况,健全带贫主体扶贫产品供需对接和销售汇总工作机制,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南山新区)

(二)加大扶贫产品政府采购力度。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切实加大扶贫产品采购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扶贫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各乡镇街)

(三)组织机关单位参与扶贫产品产销对接。鼓励支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向直购扶贫农产品,在日常食材采购中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签订购销协议。积极组织倡导各级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自发购买帮销贫困村、带贫主体、贫困户农副产品,通过以购代销、众筹认购、爱心购买等方式直接消费扶贫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中心,各双包单位、各乡镇街)

(四)规范各类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认真摸排符合条件的扶贫产品,明确认定条件,规范认定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公示和发布,为社会各界采购销售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区扶贫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街)

(五)落实落细各类学校面向采购。鼓励支持规模较大的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开展面向采购贫困地区、扶贫龙头企业、贫困户农副产品。建立供需对接机制,加大采购量,积极引导中职学校和各地中小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产品。联系属地各类学校,开展校企对接,拓展扶贫农副产品进学校渠道。(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乡镇街)

(六)鼓励规上企业主动参与消费扶贫。鼓励引导规上企业以日常办公、食堂所需、职工福利发放和企业员工家庭日常生活选购等为重点,制定采购扶贫产品和服务计划,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参与消费扶贫行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各乡镇街、园区)

(七)引导民营企业开展爱心消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爱心消费扶贫行动,采取集中采购、搭建电商销售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商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消费扶贫爱心行动,采购相关扶贫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各乡镇街)

(八)充分发挥商超和电商平台作用。广泛动员商场、超市与扶贫龙头企业建立广泛联系,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各类电商平台入驻贫困村,推动扶贫产品线上销售,不断拓宽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渠道、提高线上销售份额。为有需求的贫困村、贫困户农特产品和服务搭建网络交易平台。把消费扶贫纳入网络扶贫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开展助农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等多种形式,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帮助合作社(农户)扩大市场;

在地方媒体平台,开办推介专栏,定期发布扶贫产品和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

(九)建立各类带贫主体消费扶贫联结机制。支持鼓励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增强农产品持续供给能力。组织开展对带贫主体资质认定和扶贫产品认定工作,上报符合条件的带贫主体和认定产品目录。积极组织各类带贫主体开展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为带贫主体提供销售平台和渠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

(十)全面提升扶贫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有机产品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推动扩大优质农产品供给,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

(十一)实施乡村旅游服务消费扶贫提升工程。加大乡村旅游扶贫支持消费扶贫力度,重点支持乡村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景区景点连接线等基础设施,以及停车场、游客中心、餐饮、农家乐、宾馆等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带贫主体培育旅游商品市场,积极开发旅游产品,以乡村旅游发展促进消费扶贫。(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乡镇街)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调度等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把消费扶贫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多渠道推进消费扶贫。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加大消费扶贫宣传力度,推介扶贫产品和服务品牌。广泛利用重点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消费扶贫的重要意义和生动事例,做好全区消费扶贫类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工作。

(三)强化工作调度考核。调度督查双包责任单位和有关牵头责任单位消费扶贫工作实效,加强过程调度,并将消费扶贫列入各单位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农产品供需信息是做好消费扶贫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消费农产品信息,抓住消费扶贫契机,登记汇总农产品信息,并于每月26日前将销售农产品信息汇总表报送至区发改委。

(五)认真做好经验总结。消费扶贫是年度脱贫攻坚工作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好经验、挖掘好典型,区扶贫领导组适时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激励。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消费扶贫开展情况,及时统计消费扶资相关数据,12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汇总后报送至区扶贫开发领导组备案。

【篇10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x

地布置、划分联系人:x;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x

、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四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x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篇11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__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_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篇12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x

地布置、划分联系人:x;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x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x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篇1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努力服务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加大宣传新《消法》的力度。新《消法》是消费者的维权利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杂志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意义和一年来实施的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举办系列访谈专题节目。各直属分局、县(区)工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好3.15这个时间节点,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其他网络媒体等,开展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机关其他业务的访谈专题节目,强化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工商部门的公共资源。

(三)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在3月14、15两天,安排出一定时间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工商机关为民务实形象。

(四)积极搭建社会维权网络平台作用。活动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维权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要着力开展好12315五进工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覆盖面及成效,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一会两站等载体,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五)集聚合力开展宣传活动。3月15日,以XX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门前为主会场,举行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会与省工商局、省消协一同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消协要积极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要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分会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展示名优产品,宣传知名诚信企业,以表彰诚信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各单位要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协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新《消法》实施一年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畅谈理解加深新《消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部署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3.15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来狠抓落实,要用新的思路落实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教育引导到位。宣传活动既要在消费者中倡导科学、合理、文明、安全消费,树立保存证据及时维权的理念,又要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履行义务、诚信经营理念;同时还要创新维权方式,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设网上受理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方便、快捷、高效地为消费者受理消费投诉。

(三)值班接诉到位。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转办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3.15期间,各单位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要保持16个小时以上的值班制度,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以便及时、快速处理12315热线转办及自行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

(四)总结工作到位。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活动开展情况与2017年3月17日前领导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报市工商局消保处邮箱。

【篇14

一、活动主题

落实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万企参与,亿人同行主题要求,全省消费扶贫月活动主题为:消费扶贫,晋力晋行。

二、总体要求

以促进特优扶贫产品销售、保障城市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有效供给、构建社会扶贫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扶贫832销售平台等为主要载体,以社会扶贫网为信息服务平台,采取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结合、集中发动与持续推动相结合等方式,统筹各方面资源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千方百计降低疫情灾情影响,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力争全省扶贫产品销售全年实现50亿元目标,促进扶贫产品卖上好价钱、市民买到好东西、产业打造好品牌、市场形成好风尚、扶贫建起好机制。

三、活动安排

9月1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活动方案,举办启动仪式,安排动员部署,营造参与氛围;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和行业性活动;总结展示,在10.17全国扶贫日期间,总结活动经验,集中展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四、活动内容

(一)三专一平台专项推进活动。把三专一平台作为深化五进九销消费扶贫的重要抓手,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组织全省开展智能专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商场、进车站、进服务区等,引导爱心人士就近购买扶贫产品。以省市县三级机关消费扶贫超市为载体,开设消费扶贫专馆,引导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以各大电商、商超等流通企业以及全省250个高速服务区为主体,设立线上线下规范有序运营的消费扶贫独立专区。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第四方平台服务作用,对接扶贫产品产供销各环节,统计数据、动态监测。(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卫健委、省扶贫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联)

(二)扶贫832销售平台专项推进活动。以扶贫832销售平台为载体,推动扶贫产品及其供应商加快入驻,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继续加大扶贫产品采购力度。(省财政厅、省供销社)

(三)农民丰收节集中展销活动。在第三个中国农民丰收节运城市主场活动期间,组织各市县搭建消费扶贫专区,集中展示推介全省扶贫产品。组织扶贫龙头企业负责人、扶贫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创业致富带头人、双模(模范农村第一书记、模范驻村工作队员)积极参加人民网人民优选全国直播大赛,打造扶贫产品品牌,展示消费扶贫成果。(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

(四)帮扶单位购销活动。省市县包村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熟人销售等方式帮助帮扶村销售农产品。组织中央驻晋定点扶贫单位挂职副县长召开产销对接会,在中央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推介展销山西扶贫产品。充分发挥市域内县际结对帮扶作用,组织综合实力强县集中采购被帮扶县扶贫产品。(省扶贫办)

(五)企业专场对接活动。召开扶贫产品产供销对接会暨签约仪式,推介展销扶贫产品,组织24家中央、省属企业与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进行现场签约。深化千企帮千村消费扶贫行动,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在消费扶贫月集中采购和销售扶贫产品。(省国资委、省工商联)

(六)医院专场对接活动。举办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贫困地区扶贫产品对接承销活动,组织省属医院与扶贫产品供应商现场签约、现场采购。(省卫健委)

(七)旅游扶贫促销活动。在山西省第六次旅游发展大会期间,引导扶贫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饭店,设立扶贫产品销售专区,在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设立扶贫产品购买点推介销售。(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

(八)劳务就业对接活动。举办第二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加快培养高素质贫困劳动力,提升贫困群众持证率、就业率,实现稳定就业持续增收。深化零就业家庭清零行动,引导企业到贫困地区举办专场招聘会,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集中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省人社厅)

五、组织机构

省扶贫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联、省供销社共同组成全省消费扶贫月活动组委会,作为活动主办单位。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办公室主任由省扶贫办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主办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扶贫办社会站承担。

六、有关要求

(一)保障产品供给,解决好卖什么问题。在生产加工、检测检疫、仓储物流等方面加大对扶贫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落实落细奖补政策。严格把关扶贫产品带贫益贫成效,提升扶贫产品质量及附加值,强化品牌培育,扩大品牌效应,把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多的扶贫产品推向市场。

(二)拓宽销售渠道,解决好谁来卖问题。大力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方式,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利。省会和地级市要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专项推进为重点,加大对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的支持力度,出台落实优质点位、减免租金费用等政策。

(三)发挥平台作用,解决好怎么卖问题。社会扶贫网为扶贫产品供应商、经销商和采购方提供支付结算、后台连接等技术支持,强化推荐扶贫产品、拓宽销售渠道等服务,通过社会扶贫网平台及时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

(四)健全长效机制,解决好可持续问题。通过消费扶贫月集中宣传发动,持续推动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长效机制。动员引导扶贫产品供应商、经销商和线上线下平台,精准对接城市居民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

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省级主流媒体、市县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次充好行为,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各地各部门要与组委会办公室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并于9月30日前报回消费扶贫月活动总结。同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建立周通报年考核制度,每周进行通报,年底纳入脱贫攻坚和驻村帮扶考核内容。

【篇15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今年315期间,XX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将特别策划、组织、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保险知识宣传。

为帮助保险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功能,有效保护保单权益,XX人寿将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保险消费者讲解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的基本常识。全国各分支机构也将结合当地保险消费者需求组织开展3.15相关活动,通过现场接受保险消费者咨询和职场日常宣传等方式,强化保险消费者的保险及法律专业知识,加深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了解。

、零距离倾听客户心声

XX人寿始终坚持保障信、访、电、网等各维权渠道畅通,随时接受广大保险消费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各分支机构在315期间还专门安排分支机构总经理接待日。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接待来访保险消费者,认真听取保险消费者意见,对于保险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解决。

三、配合推广保险知识竞赛。

该活动由中国保监会与《中国保险报》联合组织。活动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参加者不仅可以快速掌握保险知识要点,还可以参与奖品丰厚的抽奖活动。保险消费者和保险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只需关注中国保监会公众号保监微课堂,并于3月14日至18日期间参加线上答题,即可参与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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