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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工作总结(精选8篇)

时间: 2024-01-20 栏目:申请报告

防范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工作总结篇1

悦来镇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20xx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根据江预组办(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镇20xx年上半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悦来镇党委、政府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非常重视,成立预防工作组织机构,由悦来镇党委书记欧德鑫任组长,镇长邱闯与副书记、纪委书记王乾明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王乾明同志任主任,由机关其他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责任划分,明确分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镇党委、政府为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做到该项工作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切实做到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政府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和相关责任制,使我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气氛

悦来镇党委、政府认真开展对广大班干部职工的学习与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了廉洁自律和反腐败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按照执行《廉政准则》和单位财经制度,工作中结合实际,进行自查自纠,注重解决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务接待上一律按标准在政府内部职工食堂就餐,不准领导干部利用公款旅游,购置小车,不准用公款进行娱乐消费与活动,班子成员一律按章办事,做到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要管好身边的人,随时接受群众和政府聘请的廉政监督员的监督,同时镇党委、政府还加大了对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工作的审记、排查、监督、预防力度,切实把一切可能发生的犯罪案件、苗头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20xx年我镇无一例干部职工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开展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形成廉洁自律良好风尚

镇党委政府在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日常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执行力度,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制度,聘请老干部、党员代表为廉政监督员,提高镇党委、政府的绝对领导和群众的监督权力,严格控制接待费,公务费和办公经费的审计报销关口,做到不超标准,不铺张浪费,特别是对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巨额经费的使用,由镇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加大群众的无缝衔接。特别是在当前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期间,加大力度,确保“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落到实处,杜绝一切不正之风。为了更好地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工作,镇党委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遵守《悦来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在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下,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有效地遏制和杜绝了职务犯罪案件在本镇的发生。

总之,20xx年我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镇党委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在管好自已和身边人的同时,以教育为主,引导为辅、采取各种措施,使我镇无一例职务违纪和职务犯罪案件发生,为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快速、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防范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工作总结篇2

改革开放后,由腐败所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我党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亦愈来愈大,但是难以最有效地遏制腐败特别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猖獗活动。进入新世纪后,我党开始调整反腐败斗争的策略,将反腐败斗争从重打击惩治,调整到重教育预防上来。

7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税务干部学校,聆听了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做的《职务犯罪的预防与认定》的报告。通过学习,使我对什么是职务犯罪、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方针、原则和主体是什么等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也使我思想上产生了很大震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体会颇深。

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一个浅显明了的道理。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少数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在权力关、地位关、金钱关和美色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有悖于原则的事,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堕落腐化,“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金钱,不讲原则”,从而踏上了不归路。“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活生生的事例,引人警醒,促人反思。我们一定要注重学习,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面对功名利禄心不动,灯红酒绿眼不迷,不义之财手不伸,污泥浊水身不沾,真正筑牢防腐、防贪、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切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

三、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尽管目前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监督还难以到位,但作为干部应严于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时刻想一想,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及时改进和纠正。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才能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防范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工作总结篇3

一、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情况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20xx年11月28日,由县委常委-主持召开了由林业、公安、工商、卫生、食品*品监督管理、农粮、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工作,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县*分管副县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林业、工商、公安、农粮、卫生、食品*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乡(镇)*也同时成立了乡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专门成立了由森林公安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干*、林政稽查人员、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

三是及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县委办、*办联合制订下发了《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寻办发电[20xx]59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部门工作职责、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时间和整治工作要求。

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1、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9日—12月4日期间,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分成3个宣传组,采取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滤布利用新闻媒体、发放通知等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和驯养、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有关规定。宣传发动期间共在集贸市场、酒店等人群聚集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0余条、电视游字广告、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发放整改、禁止经营、暂停驯养等各类通知300余份,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调查模底。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县城组织3个工作组、15个乡(镇)各组织1个工作组对县城和乡(镇)辖区所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及驯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重点是野生动物繁衍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店、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市场、驯养繁殖场、餐饮店、*店、汽车站、货运场等。总共调查以上涉及野生动物生活、驯养、经营等场所619个,从调查情况看,涉及场所有些存在经营、加工、驯养野生动物现象,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3、整治行动。在调查摸底的同时,20xx年11月28日上午11点开始,联合执法行动组分成3个行动小组对县城128家重点餐饮点、3个集贸市场、4个花鸟、宠物市场(店)、17间*店、1个汽车站、5个贷运站、4个驯养繁殖场计162处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行动,联合执法行动组查获野生动物南蛇3条(其中活体2条、死体1条)、工业滤布竹鼠2只(死体),收回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许可*4本,劝阻、教育企图猎捕野生动物人员2起4人次,涉嫌非法加工保护树种树蔸案件已移送森林公安立案,以此同时,各乡(镇)组织行动组对辖区的涉及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共清查各类场所457处,未发现非法现象。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联合执法行动组不定期组织了4次重点突击检查行动,未发现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全县群众,特别是相关经营业主对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有了充分认识,专行整治工作达到了目的要求。

三、存在问题

1、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基础薄弱、缺乏*人才、监测设备、资金投入等问题无法满足正常的野外巡查,救护、监管等保护管理工作。

2、野生动植物产业缺乏资金投入及政策的扶持,发展规模小,*市场风险能力很弱。

四、今后工作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好我县的全封山政策,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式长效机制,并以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争取国家的项目扶持,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提升、客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引进科学技术,促进野生动植物的产业发展,以达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双赢的目的。

防范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工作总结篇4

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统一部署,自9月30日到11月30日,我市开展了代号“雷霆行动”的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统计,“雷霆行动”期间全市出动人员2232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20xx人次,出动车辆886台次,收集的线索195条,查处森林刑事、行政案件76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4起;查处行政案件62起,抓获10人,处罚69人次,罚款34.49万元。巡查山场林地265次,检查苗圃、育苗基地15家,清理木材加工场所163家,收缴林木141.85立方米,涉案总价值11.28万元;查处野生动物刑事、行政案件16起,其中刑事2起,行政14起,处罚17人次,罚款3.63万元;巡查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32次,清理野生动物交易市场20次,清查野生动物制品加工经营场所15家,收缴野生动物682只,收缴赃款0.15万元,涉案总价值1.96万元。我市开展“雷霆行动”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市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XX市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云忠同志为组长,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办公室、林政科、保护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市林业局召开2次“雷霆行动”专项会议,听取各地开展情况汇报。各区县林业局也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工作重点和重点整治地区,深入摸排,挖掘线索,严厉打击,获取实效,维护稳定。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全市各地明确辖区重点打击对象和区域,认真进行了全面摸排,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加强内部协作,办公室、森林公安、林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加强联系沟通,通力合作,形成打击整治合力。重点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毁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加强对林区林场、城市周边苗圃、育苗基地,木材加工和木材运输的重点路线和交通要道的巡查力度、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的巡护,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严重地区,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场所,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的查处。

11月5日,XX县林业局破获一起滥伐林木重大刑事案件。该案采伐现场地处高海拔地段,山高路远,采伐山场面积大,民警不畏艰辛,多次带领相关人员到现场勘查,确定采伐范围、采伐数量,及时固定证据,查实了王某涉嫌滥伐杉木蓄积81.1492立方米,折材积51.9355立方米的犯罪事实。11月18日,王某涉嫌滥伐林木案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在严查该案的震慑作用下,长陔乡石门坑村上边组的王某通过乡林业站主动向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采伐杉木蓄积74.9407立方米的犯罪事实。通过案件的成功办理,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教育效果,稳定了林区秩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全市各地结合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的重点、难点,安排林业执法人员深入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森林公安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宣传手段相结合,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餐馆、进车站”的系列教育宣传活动170次。全市共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1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结合森林防火宣传设置警示标志20多块,出动宣传车260余台次。11月3日,XX县林业局在绍濂乡及时救助了一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娃娃鱼。11月4日,安徽电视台“新安夜空”以《娃娃鱼被咬伤村民齐心救助》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进一步提升了警民共筑野生动物保护的正能量,引导了市民自觉救助野生动物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社会风尚。各地加大排查梳理涉林违法犯罪线索,鼓励广大干部群众踊跃举报,对发现的线索立即通知森林公安机关。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线索来源渠道,同时也为“雷霆行动”的深入开展夯实了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凭证采伐制度,组织力量对采伐行为实行跟踪管理,对无证采伐、超量采伐行为进行及时处理,规范木材的流通去向,堵住违法运输木材的来源。

2、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及时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3、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将野生动物保护放在与防火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行宣传,将宣传单发到每家每户,确保人人知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政策,并通过个案释法,个案宣传等形式,用群众身边的案例来教育群众,使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深入每一个民众心中。

4、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联动,维护林区稳定。组织林政、野生动物保护站等职能部门,巩固行动成果,对林地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动态实时监管。

防范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工作总结篇5

为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为第26届大运会和中国雅安国际熊猫动物与自然电影节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雅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雅林公〔2011〕19号)要求,我局于2011年7月8日至8月23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调责任落实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森林公安局,由崔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行动战果、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及其他日常工作。森林公安局民警、林业局野保股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分为宣传小组、执法监测小组。

二、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按照“堵住源头、封住通道、管住市场”的思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打击和整治相结合,堵源和截流一起抓。根据需要分成三个责任片区,分别由森林公安、资源管理、野保负责人牵头负责,每个组成员包括森林公安民警、资源管理和野保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和宣传教育。

(一)责任片区划分。第1组:包括西区居委会、安顺乡、先锋乡、蟹螺乡、新民乡,由资源管理罗雄牵头负责。第2组:包括川心店、草八牌、新街、老街、广元堡居委会、顺河村以及永和乡、回隆乡、擦罗乡、栗子坪乡,由野保股长张洪牵头负责。第3组:包括丰乐乡、美罗乡、宰羊乡、迎政乡、挖角乡、田湾乡、草科乡、新棉镇岩子居委会、城北村、安靖村、礼约村,由森林公安局局长崔杰牵头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开展检查和宣传,在林区周边社区、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的场所以及周边社区进行了宣传、检查,清缴非法猎枪猎具,开展猎套、猎夹清理活动,收集和梳理有关案件线索。

2.与工商部门合作,对片区内的酒店、农家乐、物流快递、农贸市场等有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宣传、检查,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宣传检查记录表》如实做好签名和登记工作,向业主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检查店招、菜谱、厨房等,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3.在林区主要路口、主要运输渠道上加强对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依法进行检查,对过往车辆进行了法律宣传。

4.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要求所有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有效证件,文明执法,禁止接受业主的宴请或收受钱物,且未经批准不得向外介绍检查情况和接受媒体采访。

5.按时上报信息、报表及相关资料。在专项行动期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局落实了专人每十天按期向市局报送了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战果统计表各3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2篇。

防范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工作总结篇6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月日至月日,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没有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现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协调

我市高度重视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接到上级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了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进行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也积极行动,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时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为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和各县(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教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排查

各县(区)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平台等,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418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问题,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件,为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名劳动者补发工资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件,罚款万元,没有发现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待伤害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违法案件。

四、强化分析研究,完善长效机制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乡村“三小”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还不强。“三小”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多为粗壮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保护意识。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的“三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工商登记证,资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具备、不齐全。三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疏于审核劳动者的身份,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因企业经营困难,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作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对排查过的用人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监察,加强日常巡查。

“防范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工作总结”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防范恶性刑事案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需要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一定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防范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工作总结篇7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祝琼副乡长为组长、刘波涛(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马达(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xx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五、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案件情况: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

防范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工作总结篇8

按照上级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镇综治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全镇及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我镇的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的落实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

在年初,我们镇针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了认真的研究,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的违法教育工作,我们镇专题召开了全镇干部、各部门负责人、村书记及村治保主任会议,研究怎样抓好各中小学校的治安情况及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针对这项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并与他们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以保证我镇广大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措施落实,普法宣传全面展开

针对我镇的情况,我镇成立了以司法所、派出所为主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并给各中小学校配齐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各中小学校上法制教育课,使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率在95%以上,我镇广大青少年学生也真正达到了学法、守法、用法为一体,我们还要求各中小学校每周开设一节法制、法律常识课,认真搜集资料,针对青少年特点和当前的形势,利用了切实的实际教材,配合社会、家庭等全方位的对青少年进行了法制教育工作。

三、成绩显著,硕果累累

通过我们针对各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开展,我镇中小学生及广大的青少年得到了教育,能够分辨出哪些是违法的,哪些是合法的,使他们知道联系自己的实际,本人今后该怎么办,我们加上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做到了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结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一年来我镇绝大多数的青少年无违法犯罪行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广大干群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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