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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精选4篇)

时间: 2024-02-25 栏目:申请报告

第3篇1

应急工作制度和岗

位职责

2020年4月19日

1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目录(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度

10、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县应急专业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配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需要。(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定、队伍装配采购等方面,并安计划组织实施。

(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定县疾控中心调查、处理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0)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县卫生局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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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理情况对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度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

(2)各专业小组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成装备采购年度计划,按有关程序采购。(3)应急装备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情况。

(4)凡属于个人生活的装备由队员自行保管,必须做好在使用期间正常使用。其它装备由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

(5)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护保养后入库。

(6)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

(7)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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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

(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置方案”

(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置。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5)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有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6)储备物资被领用后,应按照“应急物资配置方案”的数量及时采购补充。

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

(1)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2)每年开展辖区内应急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

(3)培训对象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和公共卫生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的防保人员。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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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或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5)根据培训对象专业特征与技术水平,确定培训内容并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理专业技术和处理流程等。

(6)培训实行考试和评估制度。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培训结束时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7)培训结束后要整理培训资料进行档案管理。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1)定期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的演练,并不断地完善预案和方案。

(2)开展应急演练需求调查和分析,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年度演练计划,报县卫生局。

(3)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目的、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4)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资准备、部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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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配合、媒体沟通等。

(5)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在演练结束后,经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告。

(6)使用的物资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入库,不足部分要及时补充。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及时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4)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5)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6)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经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开展科学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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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或授意她人隐瞒、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路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直报用户密码的分配和管理,网络直报密码友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卫生局报告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事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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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网络报告。

(7)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幻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8)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及时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审核,及时订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每日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

(9)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上报,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0)每年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12)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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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2020年4月19日

黑水县色尔古寄小制

第2篇2

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目录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10、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二)岗位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2、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的职责5、网络直报人员职责

6、疫情值班人员职责7、现场流调人员职责8、应急检测人员职责9、现场采样人员职责10、疫区(点)消杀人员职责11、健康教育人员职责

12、应急储备物资保管人员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县应急专业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配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定、队伍装配采购等方面,并安计划组织实施。(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定县疾控中心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0)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县卫生局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度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2)各专业小组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成装备采购年度计划,按有关程序采购。

(3)应急装备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情况。

(4)凡属于个人生活的装备由队员自行保管,必须做好在使用期间正常使用。其他装备由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

(5)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护保养后入库。

(6)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7)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

(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置方案”

(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置。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5)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有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6)储备物资被领用后,应按照“应急物资配置方案”的数量及时采购补充。

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

(1)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2)每年开展辖区内应急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

(3)培训对象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和公共卫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防保人员。

(4)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或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

(5)根据培训对象专业特征与技术水平,确定培训内容并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置专业技术和处理流程等。

(6)培训实行考试和评估制度。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培训结束时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7)培训结束后要整理培训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1)定期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演练,并不断地完善预案和方案。(2)开展应急演练需求调查和分析,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年度演练计划,报县卫生局。

(3)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目的、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

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4)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资准备、部门配合、媒体沟通等。

(5)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告。

(6)使用的物资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入库,不足部分要及时补充。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等。(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及时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4)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5)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6)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开展科学处置。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路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直报用户密码的分配和管理,网络直报密码友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卫生局报告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事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7)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幻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8)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及时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审核,及时订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每日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9)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

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上报,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0)每年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12)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疾病爆发和流行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2)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

等专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查);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

(3)现场调查与处置制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组成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4)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时开展。根据制定的方案或计划,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并针对事件发生的有关因素,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或控制措施。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与控制措施相关信息,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过程评估与最终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修订或调整预防控制措施。

(6)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效果评估,及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7)及时报告或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8)现场工作必须服从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10、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1)定期分析卫生应急工作的现状与趋势,及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2)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3)针对公众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帮会组广大群众树立对科学、对政府的信任,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4)利用现代传播设备和技术,及时沟通信息。

(5)通过督查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卫生应急健康教育的各项措施。

(6)积极组织心理专家对公众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并利用各种途径组织具体实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心理干预措施。

(7)宣传科学防控知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公众心理危机,防止群众产生恐慌心理,预防发生群体性不良事件,促进灾后公众健康心理的重建。

(2)岗位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1)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2)建立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立上下联系制度和沟通制度。(3)组织制定专业范围内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方案。(4)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5)组织开展专题的卫生应急演练,并积极参加多部门的应急演练工作。

(6)依法组织和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7)组织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开展分析与趋势预测,并报告上级。

(8)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9)完成卫生应急工作任务。

2、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2)制定卫生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目录,建立健全应急装备与物资管理制度。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和演练。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基层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持。随时追踪事件进展及处置工作动态,及时完成总结呈报相关部门。

(5)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并进行动态、趋势分析和预警,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制定督导、评估计划,对辖区各医疗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卫生应急相关业务部门包括急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食源性疾病防治、环境相关疾病防治、放射防护、职业危害控制、检验检测、健康教育等。

(2)拟定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环境和放射污染等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3)开展监测工作,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4)在县应急办的协调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出响应,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5)按规范进行现场采样,并做好个人防护。

(6)开展应急标本检测,同时确保检测人员、标本和环境的生物安全。

(7)掌握国内外应急与控制研究进展,建立或引进疾病控制和检测的新技术,新方法。

4、相关保障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防保站应急相关保障部门包括后勤、财务等部门。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年度物资计划,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药品和试剂的储备,并按相关要求妥善保管。

(3)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保证物资、药品、试剂的及时供应。

(4)保证车辆的及时调度,每天必须保证有一辆车随时待命。(5)负责应急检测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6)积极开展人才引进,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需的各类技术人才。

(7)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年度工作预算,予以安排足够的经

费,并留有一定的经费保证急需。

5、网络直报人员职责

(1)依法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和管理。应急状态下网络直报人员根据需要随时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的网络直报工作。

(2)网络直报人员收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信息报告后,认真核对有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完整地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3)网络直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辖区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内容进行审核和订正。

(4)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动态监控,及时识别传染病暴发苗头。

(5)定期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按上级或领导要求完成专题分析报告。

(6)根据要求按时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单位编码、地区编码等基础信息进行维护。(7)认真接受上级的培训,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培训。(8)根据需要随时对辖区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9)按工作要求组织对辖区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和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6、疫情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确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流通渠道通畅。

(2)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接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若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与接班人员做好沟通,保证不空岗。

(3)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首先应问清并记录报告人的姓名、可靠联系电话、单位及详细地址,并立即向县疾控机构进行电话核实,问清并记录事件涉及人数、症状、出事地点、就诊医院及病区、可疑致病原因或中毒物品或疑似诊断。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县卫生局电话或传真报告接报信息。

(4)接到疫情举报电话,应首先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电话核实,并根据情况给予恰当处理。

(5)根据需要,按领导的指示及时报告或联系相关应急科室和工作人员。

(6)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设施、设备和物品,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

(7)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清晰地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疫情报告情况、处理情况、待办事项,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等。

7、现场流调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掌握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和方法。

(2)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工作,了解各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相关因素,及时进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测。

(3)做好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应急准备工作。(4)随时待命,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调任务安排立即做出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5)在现场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同时根据现场危害源、危害途径以及危害因素的特征,提出相应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

(6)及时对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和修订应急处置措施。

(7)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馈调查处置的进展;结束后,就突发事件的原因、流行病特征、所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价、以及今后的工作建议等方面,应及时进行分析与总结。

(8)现场调查处置过程中,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8、应急检测人员职责

(1)学习应急检测业务,熟练掌握各种快速检测方法,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检测。

(2)负责突发疫情相关试剂器材准备,保证有足量的个人防护设备、采样器材、检测试剂耗材储备并及时补充,确认检测试剂在有效期内。(3)负责突发疫情相关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应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通畅,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实验室。

(5)根据疫情需要,必要时参加现场采样工作。

(6)做好标本的登记、收样、保存工作,保证样品流转无差错,样品质量不改变,感染性物质无外泄。(7)检测快速、准确,及时报告。

(8)实验过程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相关规定,确保生物安全。(9)做好实验后消毒工作,按照有关标准处理废弃物。(10)遵守保密制度,不违规泄漏相关检测结果。

9、现场采样人员职责

(1)做好应急采样器材准备,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合格,随时可用。(2)所有采样过程应无菌操作。

(3)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选择正确、有效的采样方法。

(4)做好标本的编号标识,认真填写送检单,保证相关信息完整。(5)采样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进行,做好生物安全防护。(6)样本的包装和运输严格按照相关生物安全规定进行。(7)做好采样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对废弃的采样器材、防护器材进行消毒处理。

(8)按正确的运输保藏条件将样品及时送交相关实验室。

10、疫区(点)消杀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相关消杀技术。

(2)加强对消杀药械的储备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药械及检测工具,保证消杀药械可以随时调用。

(3)出发前,应检查所需的消杀器械、消毒剂、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

(4)到达疫点后,按照技术方案或规范开展消毒、杀虫或灭鼠工作,指导居民搞好环境卫生。

(5)在消杀过程中,不得吸烟、进食,不得随便走出消毒区域。(6)在现场消杀处理后,对携回的污染衣物应立即分类进行最终消毒。

(7)清点所消耗的药品器械,及时整修和补充。(8)及时填写消毒工作记录。

11、健康教育人员职责

(1)及时了解国内外应急健康教育发展动态,积极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相关卫生宣传技能。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与大众传媒密切合作,利用宣传车

广播、发放宣传单等渠道加强针对性的卫生应急宣传与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坚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在日常健康教育工作中普及应急健康知识、技能。

12、应急储备物资保管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保管及分发规定,保证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工作所需。

(2)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做到应急储备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产地、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八核对”,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3)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册资料齐全、完整。

(4)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检查,保证应急储备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损坏、短缺和丢失。

(5)经常性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6)做好应急储备物资库房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有效、电器线路安全、防盗设备完好无损,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7)严格执行应急储备物资分发制度,未经领导签字同意,不得擅自发放应急储备物资。

(8)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通畅,应急状态随叫随

到,确保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差错。

(9)应急储备物资的发放、库存等情况应定期向领导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随时汇报。

第1篇3

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目录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制度10、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县应急专业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配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定、队伍装配采购等方面,并安计划组织实施。

(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定县疾控中心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0)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县卫生局的统一协调和指挥。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

(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度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

(2)各专业小组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总成装备采购年度计划,按有关程序采购。

(3)应急装备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情况。

(4)凡属于个人生活的装备由队员自行保管,必须做好在使用期间正常使用。其他装备由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5)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护保养后入库。

(6)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

(7)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保养。4、应急物质储备制度

(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置方案”

(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置。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实行分类管理,按保存条件分别存放。

(5)储备物资需领用时,应填写“储备物资领用单”,经有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6)储备物资被领用后,应按照“应急物资配置方案”的数量及时采购补充。5、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度

(1)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以提高专业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2)每年开展辖区内应急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

(3)培训对象为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和公共卫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防保人员。

(4)根据培训对象,确定培训内容或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进行。(5)根据培训对象专业特征与技术水平,确定培训内容并选择合适的培训教材,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处置专业技术和处理流程等。

(6)培训实行考试和评估制度。用问卷、集体座谈、抽查随访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查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培训结束时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考试、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7)培训结束后要整理培训资料进行档案管理。6、卫生应急演练工作制度

(1)定期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演练,并不断地完善预案和方案。

(2)开展应急演练需求调查和分析,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年度演练计划,报县卫生局。

(3)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目的、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4)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资准备、部门配合、媒体沟通等。

(5)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告。

(6)使用的物资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入库,不足部分要及时补充。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症状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及时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受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4)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5)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6)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开展科学处置。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路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直报用户密码的分配和管理,网络直报密码友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卫生局报告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事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7)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幻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8)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级及时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审核,及时订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每日对网络

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9)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上报,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0)每年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馈。

(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12)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黑水县色尔古寄小制

第4篇4

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修订)

目录

(一)工作制度1.应急及信息传递制度2.应急预案启动制度3.请示报告制度4.预检分诊制度5.收治及转诊制度6.中毒诊断留观制度7.信息发布制度8.培训、演练制度9.应急设备采购管理制度10.特殊解毒药应用制度11.发热门诊工作制度12.腹泻门诊工作制度13.报告制度

14.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15.临床观察工作制度16.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17.影像科室工作制度18.超声科室工作制度19.检验科室工作制度20.传染病人出院制度2l.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2.职业防护制度23.后勤保障制度(二)岗位职责l.救援领导小组职责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3.总值班工作职责4.专家组职责5.抢救组工作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应急及信息传递制度

(1)建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效的联系通道,保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和准确。(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次接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办)指令的院办、医务处(科)或院行政总值班(夜间),应问清“事件”发生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以及伤情或毒物种类,危害波及范围和程度,下达给本院的具体救援任务及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立即向医院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3)接到报告,医院领导小组组长立即通过日常办事机构(医务科、处)向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发出指令,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根据指令要求,启动医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部署、指导、协调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工作。

(4)领导小组各成员在接受任务后,按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并将各自信息及时反馈给领导小组组长;组长综合所有信息后再向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医院的准备情况和能承受的最大急救能力,包括:床位预留、技术力量、特殊药品和设备等,以供其统筹决策。

(5)医务处(科)应根据应急预案,立即布置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抢救(救治)组成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往指定地点,按预案要求进行各项准备和开展工作。(6)医院对参加院内应急救援网络的所有成员建立有效、畅通的通迅联络并宣布相关纪律。

(7)有现场救援任务时,应保证救援小组人员落实,及时掌握所有“一线”及“替补”队员的通讯信息,随时能拉得出、用得上;装备、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应急救援“清单”的要求;平时药品和器械必须定期检查,常换常新,保证在有效期的范围内;急救车辆由医务处(科)控制,保持常备不懈,车况良好,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8)在医院附近突发群体急性创伤或中毒(或疑似)等事件,在批量患者涌入后的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在先期应急处臵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可能波及范围和程度、已收治人数、入院者的症状与体征、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先期处理的情况等)。

(9)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接受专家组关于诊断的意见、救治的方案、出院的标准和出院的时限等指导。2.请示报告制度

(1)日常工作中接诊群体性患者或连续多个相似病症的病人后,应立即向急诊中心(科)二值班和医院总值班报告和请示。

(2)急诊中心(科)二值班和医院总值班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立即分别向急诊中心(科)主任和院领导报告和请示。

(3)院领导小组在做出应急响应时.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3.预检分诊制度

(1)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室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臵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处(科)或总值班汇报。

(4)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统一编号挂牌。(5)按“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6)传染病病人预检,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7)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病区)、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报告疫情。(8)在接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9)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10)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11)预检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12)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3)做好终末消毒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员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14)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5.收治及转诊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无条件收治送达的患者。

(2)医院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动员和调整全院医疗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满足急救的需要。

(3)对医院附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批量患者或毒物接触者涌入,在未接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的情况下,应该一面向上报告,一面先期处理,特别是在发生了有毒物持续外溢、爆炸、燃烧的化学事故或群体创伤情况下,除了针对可能的毒物接触予以对应处理外,对伴有外伤、烧伤及化学灼伤的伤病员尽早进行处理(包括清洗、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和抗感染治疗等)。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臵和监护。(4)除对重危患者(包括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抢救、收住入院(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收住隔离病室)外,对大量涌入的症状不明显或较轻微的有毒化学物接触者,在未经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分流和医疗用房不足的情况下,可临时腾出会堂、办公用房等处安排留观。

(5)对于需急诊手术、进人ICU抢救、住院或需留观的病人,由抢救组组长决定安排收住相关科室,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6)对所有群体伤、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或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事件而到医院就诊者,无论是被收住入院,还是被安排留观,都应按《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做好记录;同时,统一登记造册。(7)对已接收的,超出本院容纳和救治能力的患者及需转送到定点收治医院或留观医院的传染病患者,经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分流和统一调度,并在落实转诊医院的情况下,必须写好简要病历,方能转往指定医院。6.中毒诊断留观制度

(1)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患者的病因诊断,原则上由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参与事件处置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临床医疗等卫生救援组织机构的专家组作出,并由指挥部统一转达给收治医院。

(2)在事件突然发生,尚缺乏统一病因诊断的情况下,医院对从现场紧急送入院的患者一律“待诊”的方式作出诊断;在指挥部将诊断指导意见下达后,再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作出“初步诊断”。

(3)医院遇有下列情况需要报告和请求会诊以解决诊断:①不确定是否发生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先期收治大批不明原因的类似中毒的患者;②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转入患者病情复杂或伴有复合伤;③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转入患者的临床表现或病情变化与指明毒物的毒作用不符,怀疑现场判断的毒物的种类有误或伴有未知毒物。会诊前应做好相应准备,汇集会诊对象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特殊检查等资料。

(4)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陆续自发来院的就诊者,因其缺乏现场资料,应注意鉴别诊断,不能单凭具有类似的临床表现就作出中毒的诊断;经观察和调查,不能提供和证明就诊者有接触史的,无论有无临床表现都不能给予诊断;要始终注意防范诈病、伪中毒及群体性癔症的发生。

(5)对曾暴露于突发化学事故(或水源、食物污染)现场,有可能接触(摄入)某些特定毒物,但未发病的人群,可能是处于中毒的潜伏期或诱导期中,应该安排医学留观。医院必须按专家组统一制定的留观期限、观察项目及预防性诊治方案的要求执行,密切观察留观人员的病情变化,予以必要的检查及对症处理,做好记录。对有刺激性气体吸入史者,皆应留观至少24小时。

(6)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医学留观者的诊断必须在事件处臵专家组的指导下进行,遵循下列原则:①有接触史,经过规定期限的医学观察,没有出现临床症状和体征,给予“无XX中毒”的诊断,②有接触史,入院时有一定程度(轻微的)的临床症状和体征,经过规定期限的医学观察和预防性处臵后,症状和体征趋于缓解和消失或没有出现更加严重的病情变化,给予“XX(毒物)接触”的诊断;③有接触史,经医学观察和预防性处臵后,症状和体征趋于明显,出现病情加重的变化,则按“中毒”进人救治程序,予以相应诊断。(7)必须按指挥部制定的方案,对经过最长留观期且未发病、符合专家组规定的出院标准的留观者,一律动员其限期离院,不得滞留。这类人群在院期间,不作为中毒人数统计。7.信息发布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按照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和基本要求,由权威机构发布疫情及相关信息。

(2)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指定专人负责非法定机构职责的与医疗救治相关新闻发布工作。发布前应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3)其他任何科室、个人不能发布相关信息或单。(4)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和全面。8.培训、演练制度

(1)从事应急医疗救援管理和急诊、传染、感染、呼吸、创伤、麻醉、院内感染、检验、药剂科等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必须参加应急救治培训与演练。

(2)急救医师主要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各项急救技术、各种急救设备及器材的使用、院前急救、CPR、常见急症抢救、外科急症抢救、急性中毒抢救、传染病防治、院内感染等。

(3)急救医疗护理人员除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应急预案外,主要培训常用急救技术、常规护理技术、常用急救设备的使用、护理新技术及新项目等。

(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应熟练掌握与运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预案,同时要学习掌握办公自动化、指挥系统应用、通讯知识、外语、普通话、各种急症知识及其自救、急救要点、社会学和心理学等。(5)全院工作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和重点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6)培训应按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安排,做到时间、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四落实。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并与有关奖惩和晋级挂钩。(7)定期组织医疗救援的演练或演练评价。9.应急设备采购与管理制度

(1)应急设备和药品由院专家组或抢救组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储备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研究、统计和提出申请。(2)经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讨论后审批。

(3)由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采购后统一保管与储备。

(4)应急药品、器械储藏在专门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补充更换。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任何个人不得接触和使用。

(5)应急药品须经院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向院应急领导小组申请补充,交药剂科统一购买。10.特殊解毒药应用制度

(1)医院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储备一定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特殊解毒药物。

(2)医院在制定急性化学物中毒的治疗方案中,针对某些特定毒物,应积极争取和寻求特殊解毒药的应用作为重要的抢救手段;在本院参与的中毒事件应急救治中,应执行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家组关于特殊解毒药应用的决定和指导。

(3)对中毒事件中,接触史肯定,具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即使缺毒物检测的依据,也能够“直接诊断”的化学物中毒患者,符合其对应的特殊解毒药的应用指征的,应早期、适量地使用特殊解毒药,并可根据疗效作出诊断和调整治疗方案。(4)对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接触史不肯定,也不具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医院又缺乏毒物检测条件的,需要“排除诊断”和“鉴别诊断”的疑似化学物中毒者,是否使用特殊解毒药应通过进一步观察、检查和会诊,并请示专家组后决定。

(5)在突发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事件中,曾暴露于事故现场的人群大量进入医院,即使接触的特定的化学物有相应的特殊解毒药,也应区别其接触程度、吸收剂量、临床表现和损害结果,严格掌握特殊解毒药的使用标准,正确把握应用指征、应用时机和应用剂量;禁止将特殊解毒药作预防性治疗使用;防止大面积滥用特殊解毒药,导致比中毒本身更为严重的负面效果。11.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及一般疫情发生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开设发热门诊,负责发热病人的接诊工作。(2)发热门诊负责接诊经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本院预检分诊引导或自行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要设立醒目的标识,为发热病人开设专门服务区域,独立进行收费、血常规化验及X线摄片等,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3)配备隔离室,有保证病人专用救护车到达前短暂停留需要的隔离用房。发生特定传染病突发疫情时,对发热病人,要给病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寄送《发热病人通知书》,特殊情况报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4)对未发热而就诊的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要及时按应急预案转送定点收治医院(病区)隔离治疗或留观并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5)对危重病人要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根据病情转入相关病区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切实做好日常消毒与终末消毒。12.腹泻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开诊时间根据当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示确定,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2)发现副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电话医院预防保健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

(3)腹泻病门诊发现其它肠道传染病,要按照《传染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填写传染病卡片,送预防保健科。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处理完病人,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要根据条件适当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门口必须设置浸有消毒液的擦脚垫。

(5)医务人员进、出腹泻病临床观察医院门诊时,必须穿、脱隔离衣、鞋、帽,并须固定地点放臵。隔离衣或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有严重污染时及时更换。

(6)病人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必须消毒后再行倾倒。便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

(7)发现可疑或已确定菌株,应立即通知门诊医师,对病人留验观察,并派专人携带菌株送往所驻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鉴定。(8)加强无菌观念,严格无菌操作。化验后的样品要消毒处理。无菌室、操作台要定期消毒。定期采样检查空气,进行培养,并有报告单。13.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所有从事职业的医务人员都是责任报告人。

(2)医疗机构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报告管理。

(3)明确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l例。——甲肝/戊肝: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倒。——菌痢: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流脑: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乙脑: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流感:l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流腮: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4)明确报告内容——事件信息: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①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②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③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5)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14.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

(1)科室工作人员熟悉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包括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3)对传染病进行分类隔离,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4)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科室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褥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5)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15.临床观察工作制度

(1)在传染病突发事件临战状态下根据上级指令开设,凡在各发热门诊、腹泻门诊、预检分诊室就诊后,经确定为临床观察病例的,转入集中临床观察医院(病区)留观。

(2)集中留观病例用专用救护车转送。临床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临床观察期间由专家组作出明确诊断,按规定程序处理。(3)集中临床观察医院制定接诊处置预案,成立治疗技术组、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组,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病区双通道,区域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三区分明。

(4)配置必备的医疗急救设备、药械和消毒设施。

(5)观察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值班医师每日查床2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6)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7)负责急诊观察的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病人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8)加强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的发生。16.消毒隔离制度

(1)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感染病科应分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传染病的病人与穿隔离衣的医务人员不得进入清洁区、半污染区。(2)医务人员进入病区应戴工作帽、穿工作衣和隔离裤、换鞋,医生查房、操作,护士进行治疗、护理工作时应穿隔离衣。医务人员的手接触病人的排泄物或查体、治疗、护理后,要进行手的消毒与清洗。(3)每日进行消毒巾湿扫床铺,一床一巾,用消毒液擦抹床头柜,一柜一巾;地面用消毒液拖擦,每日二次;病人死亡后的房间用消毒液擦抹床、床头柜等物品,消毒拖地及紫外线照射。(4)检验采血一人一针一带一巾,严格防止交叉感染。(5)严格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毁形消毒后集中处理。

(6)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处臵。凡被污染的物品或医疗用品必须按照先浸泡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的原则进行处理。

(7)病人出院带回的衣物及病床上用过的被褥等进行熏蒸消毒。(8)病人便器使用一次性的。

(9)餐车每餐后要清洗、蒸汽消毒,已进入病区剩下的饭菜不得再进入食堂。

(10)危重病人需陪人时,由经治医生或护士长批准,要办理陪护证,进入传染病区的陪人要穿隔离衣,接触病人后要洗手。

(11)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及洗漱污水流入下水道后,经污水处理达到消毒要求后才能排放。

(12)打扫厕所的清洁用具与其它场所的清洁用具严格分开,门诊、病区的治疗室地面与其它地面的拖把严格分开。17.影像科室工作制度(1)技术员严格按三级防护要求,每照完一个病人需消毒或更换防护服后才能照第二个病人,避免交叉感染。加强X线防护,X线机应有遥控开关,或加长曝光按钮接线,在室外曝光,技术员与外界隔离。(2)有专用X线机。有CR设备的,可用数字化平板摄片。每照完一个病人,机器需消毒(2%戊二醛擦试消毒)。

(3)有专用暗室,在暗室内,技术员可按一级防护或二级防护要求,但应避免暗室内有关设备污染,若有污染,及时消毒处理。暗室内有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洗好的照片放在专用袋内,避免污染。(4)若有CR,可用光缆传输图象,则写报告的医生无需特殊防护。若用人工传送胶片和申请单,则写报告医生需有一级防护条件。若进入病房污染区的胶片,需消毒后才能带出污染区。18.超声科室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臵期间,参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健全科室管理,加强医德教育,努力提高诊疗质量。

(2)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整齐的工作衣、戴工作牌,换鞋入室。

(3)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包括病史、体征及阳性的实验室检查资料,并说明检查目的、要求及部位。

(4)符合急诊要求的急诊病例,当日及早安排,危重患者应随到随查,应有临床医师陪同.并携带有关急救用品。

(5)超声检查时,必须严肃认真,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遇到疑难问题或可疑病变难以确诊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必要时和临床医师共同研讨。

(6)技术人员防护要求,应按卫生部二级防护要求执行,每接触一个病人后要洗手,每位病人必须带口罩。若发现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立即彻底消毒机器。机房内应有紫外线灯,定期消毒。

(7)写报告可用光缆传输,则写报告的医生无需特殊防护。若用人工传送,写报告医生需有一级防护条件。19.检验科室工作制度(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参照影像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用完后应及时处理和销毁。检验单发出前,需消毒处理。

(2)室内每天须进行一至两次地面和空气消毒或净化。污染的玻片、标本容器、吸管等应投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经煮沸或高压消毒再进行洗涤。

(3)无需保存的细菌标本,均需高压灭菌或煮沸灭菌,或用强有力的消毒液处理。

(4)被污染的试管、培养皿和其他玻璃器皿等,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后方可洗涤。

(5)如有传染性物质洒于桌面上或地上,必须用过氧乙酸或其他消毒剂倒于污染处,待半小时后,方可用棉花或布类拭净。

(6)工作服被污染,应立即将工作服小心脱下,用高压灭菌消毒。(7)如手被污染,可用70%的乙醇浸泡十分钟,然后用肥皂与清水涮洗干净,如有传染性物质吸人口内,应立即吐出,用1g/L的高锰酸钾溶液多次漱口。

(8)对各种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免疫试剂,应用后要做相应的无害化处理、存放防止污染环境。20.传染病人出院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中的病人出院必须符合出院参考标准,经医院专家组讨论认定后方可出院。

(2)病人出院时,医院要留存病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并通知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知出院人员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

(3)在出院医嘱中可根据病人病情和身体康复状况,提出在家休息时间的建议。休息期间,避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要求病人每日上、下午各测量1次体温,发现体温异常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4)根据出院前X线胸片等检查情况,必要时,可要求病人出院l一2周后复查。2l.职业防护制度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23.后勤保障制度(l)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2)掌握本地区相关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货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记录完整。

(6)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应急处置工作。(二)岗位职责

l.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1)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院医疗救治工作。(2)在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部署、协调本院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护工作。(3)组织制订并审定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4)组建本院专家组、专业救治组、应急救援小组和常设机构。(5)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部门)的职责,检查和考核各成员科室(部门)应急准备的落实情况。(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卫生行政部门或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启动院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对到院的患者开展救治。并对正在进行的应急救治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7)及时响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报告本院即时的医疗救治情况,派出应急救援小组。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1)以医务处为主体组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常设办事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必设),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平时应急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战时具体执行和落实院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及时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2)负责编制和修订适合本院具体情况的群体急性化学物中毒、群体急性食物中毒、群体伤与突发传染疫情救治预案。(3)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指挥部的要求,协调药剂、设备等有关部门储备救治特需药品、相关设备和物资。(4)负责建立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网络体系。(5)组织全院相关部门和医护人员进行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和演练,开展医疗救援与卫生防护方法与技术的研究。(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到上级应急救援指令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建立“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开展急诊救治,召集和外派现场应急救援小组。(7)在应急处臵过程中,代表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指挥部建立和保持联系,接受其指令,获取专家组关于诊断及救治方案的意见、出院的标准和时限等信息,及时传达并应用于本院救治。(8)负责本院应急救治全过程的信息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全面掌握院内应急救治进展情况,按时向院领导小组和卫生行政部门或应急指挥部报告。(9)负责收集、评估临床意见,及时向院领导小组请示,提出需要上级专家组及专业技术的帮助,特殊药品及专门设备的支援,分流部分患者或向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送部分危重患者等请求。(10)对转诊患者写好简要病历,联系急救中心和接诊医院。(11)撰写应急救援评估报告和总结,完成其他工作。

3.医院总值班应急救援工作职责(1)负责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医疗抢救工作的首诊组织和协调工作。(2)及时向医务处(科)分管院长或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医疗救援的接诊与初步处臵情况。(3)在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值班期间应急医疗救治的组织与协调。(4)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5)完成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1)院应急医疗救援专家组,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组建,医务处(科)负责日常管理。成员由急诊专业(包括急性中毒)、危重病专业、传染病(感染)专业、呼吸专业、创伤专业(神经外科、骨科、普外科、烧伤整形科、胸外科等)、院内感染、药学专业等专家组成。(2)在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应急救治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3)向院领导小组提供医疗应急救援技术建议与咨询;负责全院危重症病人会诊、抢救,积极收集各种信息,制订切实可行的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救治方案。(4)审查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做好决策与指挥。(5)指导并参与应急卫生防护与医疗救援专业技术培训工作。(6)完成应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5.应急救援抢救组工作职责(1)在医疗卫生应急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不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害性质和病员数),成立由相应专业医护人员组成的一个或多个医疗抢救(或救治)小组。由医务处(科)长担任组长,急诊科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抢救的组织和落实。并及时汇总救治情况,向院领导小组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2)抢救小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工作,认真实施专家组制定的救治方案,并及时向专家组反馈救治情况。(3)抢救人员,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及时、认真、敏捷地进行救治。(4)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详细、用药处臵准确、危重病人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交接班和查对制度。抢救经过、各种用药和处臵治疗要详细交代,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复述,以免发生差错。(6)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外,还要做好登记和汇报工作。(7)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8)平时加强学习训练,熟练掌握各项抢救规程和技术。(9)参与医疗救治的评估与总结,完成其他应急医疗救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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