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全县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人民人防建设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
三、制订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整组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四、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按要求组织试鸣防空警报;
六、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
七、负责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质和资产,依法征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维护建设费;
八、战时根据上级命令,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人民群众疏散和隐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九、领导全县防空业务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及市人防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本市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核化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拟定本市防空重要目标,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防护方案,制定战时人口疏散和各种保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防空专业队伍,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演习、演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抢险救灾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规划,并依法实施管理。
(四)负责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审批工作。落实人民防空的技术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负责人民防空公共工程的维护管理及使用。依法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它各项设施,为城市经济建设服务。
(六)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教育部门重点抓好初级中学“三防”知识和防灾常识教育。
(七)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八)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资金。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审核和收取。
(九)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市人防办公室设5个职能处室
(一)综合处
协助办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制定有关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保密、保卫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编制等项工作;承办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人防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工程处
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总体规划;制定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和工程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的审批,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负责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安全和平战功能转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和报废的审批工作;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民防工作处(法规宣教处)负责人民防空公共工程平战结合的开发利用及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的易地建设费的审核和收取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处
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战时人口疏散等各种保障计划;负责人防指挥所各项保障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组建、训练和演习;拟定城市重要目标,指导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重要目标的防护方案;完善平战体制转换的程序和方法;参与城市防灾救灾规划的规定,承担政府赋予的抢险救灾任务;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规划并依法实施管理;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通信站业务工作;负责战时城市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和通信保障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做好中学生“三防”知识和防灾救灾常识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常识教育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
制定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编制人防财务收支计划,编报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各项经费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检查、指导人防办公室各项事业单位的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人防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街道人民防空工作站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级人民防空建设
计划和有关规定;
2、负责本辖区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抓好在校中小学生防空防灾知
识普及工作;
3、组建本级人防志愿者队伍;
4、负责本辖区战时灾时城市人口疏散工作;
5、协助做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检查和监督工作;
6、协助做好本辖区防空防灾设施维护管理和重要目标防护工作;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基层人民防空工作站建设标准
1、有一个协调有力的组织机构
2、有一套规范的工作制度
3、有一处具备办公条件的场所
4、有一套功能齐全的宣传教育器材
5、有一处功能完善的宣传阵地
6、有一处配套使用便捷的应急器械
7、有一套可行的疏散(接收)方案
8、有一只本辖区的专业与民防志愿者队伍
9、有一个工作有序的运行机制
10、有一套完备详实的工作台账
基层人民防空工作站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人民防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指导协调各村委会开展工作。
二、制定人民防空防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战时、灾时人口疏散(接收)、人
员掩(隐)蔽方案和防护预案,明确应急情况下组织指挥、任务分工、疏散撤离路线和有关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三、建立民众避难场所。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民众避难场所,设立指示标志,配置必要的人
防应急包、医疗药品、食品和饮用水等。
四、组建人防志愿者队伍。基层人防工作站,要结合武装工作要求,组建50人的人防志愿
者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民防应急包),定期组织人防志愿者开展活动。
五、采取举办人防知识讲座、开辟人防宣传园地等多种形式,对本辖区居民进行人员防空法
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抓好在校中小学生防空防灾知识普及工作。
六、协助做好本辖区防空防灾设施维护管理和重要目标防护工作。
七、组织开展防空防灾演练。根据预案,组织开展防空防灾演练,提高市民群众的自救互救
能力。
社区人民防空工作汇报
人民防空教学计划
人民防空考核工作汇报
人民防空知识教学计划
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总结(共10篇)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中央军委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军分区关于加强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拟定睢宁县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并负责监督执行。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睢宁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
(三)组织制(修)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战时人防专业队的动员及医疗救护、物资供应、抢险抢修等各项保障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的拟定并实施监督检查;协调城市人口疏散地域建设和收散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人防向民防转变的方案、措施。
(四)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县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县人防指挥所通知枢纽规划的制定,并实施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
(六)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组织人民防空演练。
(七)依法筹集睢宁县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编制睢宁县人民防空建设资金计划,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八)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项目的报(审)批和竣工验收,统一组织实施全县单独修建或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与管理,审核批准城区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和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项目;负责按人民防空要求搞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会同规划、计划、建设等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
(九)制定平战功能转换措施,拟定平战结合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进人民防空工程、指挥、通信等设备设施的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工事的维护管理和安全工作,审核人民防空工程的报废、拆除。
(十)组织有关部门培训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十一)战时保障县委县政府有效实施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和实施灯火管制;协助组织人民群众疏散、隐蔽,进行防空袭斗争,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用和其他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承担县国防动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县人武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