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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聘用合同(精选7篇)

时间: 2024-04-14 栏目:申请报告

事业聘用合同篇1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问,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条件和纪律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同意甲方规定的如下职责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负责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必备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第五条乙方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负伤或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负伤、患病医疗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规定参加______________保险。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变更名称的,应当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名称。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者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有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二)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或者乙方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_____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依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_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十五条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改变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精神病的;

(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五)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乙方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其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五、聘用合同的终止、续定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甲方依法注销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出具终止本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应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_保险关系调转手续。

第二十四条在续定聘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乙方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甲方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是因工(公)负伤并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定聘用合同的,甲方应当续定聘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应当将本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办理终止或者续定聘用合同手续,乙方与甲方仍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定聘用合同。甲乙双方就聘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定的聘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六、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二)本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由单方解除合同的;

(三)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或部分无效聘用合同的。违约一方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含试用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对甲方培训费的补偿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间,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符合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由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年,支付乙方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乙方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或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其他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鉴定机关意见

鉴证机关印章___________

鉴证员印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聘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聘用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事业聘用合同篇2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确立聘用关系,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属以下第_________种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中长期: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该项工作(任务)结束时止。

双方约定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

(一)甲方根据需要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按照岗位职责承担责任,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二)本岗位职责如下:_________。

三、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乙方有义务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

(三)乙方如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甲方可以按规定对乙方做出适当的处分、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保健用品,并按照规定保障乙方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的权利。

五、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依据乙方的岗位、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支付相应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_________。

(二)双方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终止、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调转手续。

(三)乙方应享受的工时、公休节假日、劳动保护、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内可以变更本合同的

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内,甲方被撤销或乙方死亡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八)乙方承担重要专业技术工作或重大科研项目,如提前解除合同,将给甲方带来技术项目的终止、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技术失密及可能产生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违约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训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追偿培训费。

(三)乙方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五)款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销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人事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自争议发生起60日内向当地同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较多时可附页)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执行。本合同生效后,有关条款若与国家新颁布的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新颁布的政策为准。

(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由鉴证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审核签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鉴证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聘用合同篇3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甲乙双方按照《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续订合同无试用期)。

第二条岗位(工作)及其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须填写职务全称,如“中学语文高级讲师”或“医务科副科长”)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聘用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分配,积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劳动安全、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培训。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专业资格。

(三)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四)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妇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四条工资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定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实际工作贡献等确定,并按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由甲方自主确定津贴的分配。

(三)甲方根据单位经济社会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贡献制订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四)双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五)乙方应享受的因(公)工负伤、女职工保护、非因公(工)负伤、患病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辞退。

第六条聘用合同变更、终止与解除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三)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5.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参加各类学校学习、出国或者逾期不归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和相关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聘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撤销、破产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住院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治疗终结并被确认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单位: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聘用单位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3.聘用单位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4.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考入大中专院校、应征入伍、出国留学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附页)第八条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属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按《全盟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的办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1.经受聘人员同意,有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4.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不能安臵受聘人员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的,因本人原因没有按约定履行服务期限的,应向原单位赔偿培训费,以不高于培训后没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第九条人事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合同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本合同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业聘用合同篇4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所有制性质: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毕业时间和学校、专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位: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内选填

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

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销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

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

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

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前款第4项规定裁减乙方,在6个月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甲方被撤销,乙方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三、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乙方档案。本合同如经鉴证,则应当交鉴证机构留存1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或者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鉴证机构:鉴证人员:

(盖章)(签章)

年月日

事业聘用合同篇5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职务:

所有制性质: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毕业时间和学校、专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位:

个人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内选填

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

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销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

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

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

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前款第4项规定裁减乙方,在6个月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甲方被撤销,乙方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三、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乙方档案。本合同如经鉴证,则应当交鉴证机构留存1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或者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鉴证机构:鉴证人员:

(盖章)(签章)

年月日

事业聘用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工作,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聘任乙方担任______职务(工作)。

第二条聘用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甲方应在协议期内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在乙方严格按协议完成工作后,必须按时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聘任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表现实施专业管理,并有权进行考核。

第四条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乙方有权获得劳务报酬。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乙方应结合甲方需求认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需加班的时间另行规定),每阶段工作完成后必须将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地报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间以及聘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对公司技术资料、成果及其获悉的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泄露给他人或甲方的竞争单位。

(五)乙方受聘于甲方后,原则上不应再为其它企业提供服务,如遇极其特殊的情况需要为第三方服务时,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其它约定

1、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由于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胜任所聘职务(工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乙方超过______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本条第2项的情形需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后方能终止。

第七条除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所述解除协议的情形外,甲乙双方若需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由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同甲方进行工作交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及任何形式的补偿。

第十条本协议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寄送相关文件、通知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对方可视为未变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未尽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第十一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签订的所有用人合同、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以上是事业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另外,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了,想要了解更多的朋友可以多多关注本站。

事业聘用合同篇7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xx)117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约定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双方就岗位变更事宜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未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规定前,医疗期参照国家对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为无效,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五)款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本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经协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业的。

经济补偿金应以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甲方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乙方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二)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违反服务期约定和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具体标准为:

(三)甲方未按照规定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对培训费用没有约定的,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但不得超过为乙方培训的实际支出,并按乙方培训后回单位服务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用20%的比例计算。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档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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