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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大全(精选5篇)

时间: 2024-04-26 栏目:申请报告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二、活动开展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目标

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四、评选办法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参评对象必须符合《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相关规定,对照《xx县文明家庭评分细则》及《xx县文明家庭一票否决事项》,以村委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评议与村委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村委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党委、县文明委表彰。县文明委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五、活动安排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初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评分细则等内容,乡镇(街道、社区)、村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各村(社区)择优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文明委表彰。

县直各部门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文明委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州、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各乡镇、村(社区)要及时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州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4、注重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各乡镇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9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将文明家庭推荐参评申报表、相应的评分细则得分表加盖公章报送县精神文明办,邮箱:,联系电话:6625617。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落实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寻找“文明家庭”,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挖掘一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创新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全县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强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

三、评选范围

凡居住在盂县城区,有固定居所,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四、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绝不做有损国家利益和形象的事。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养成。乐观豁达、关爱家人,爱岗敬业、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和睦、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彼此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晚辈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平等互待、互敬互爱、忠诚恩爱、包容接纳、共同管理和承担家庭事务。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团结友善、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氛围浓厚,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6、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倡导绿色消费,不铺张浪费,勤俭持家并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做到文明餐饮,积极传播健康理念。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搞铺张浪费。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恶劣行为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曾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8月20日至8月31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盂县电视台、新盂县等媒体刊播评选活动通知,通过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布,营造浓厚评选氛围。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结合评选标准和工作实际,搭建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寻找发现(9月1日至9月30日)

在开展寻找“文明家庭”活动中,要善于发现、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各类“文明家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家庭美德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及助人为乐、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社会公德,引导广大家庭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积极开展两大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晒出幸福照片活动。通过自荐、互荐、互评的基础上,围绕评选标准七方面内容晒出家庭幸福照片,并附上5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各自开展特色活动,要充分挖掘各单位、各村(社区)的幸福事迹,要求村村(社区)都要晒出照片,并保证数量和质量。时间要求是9月1日至9月20日。

二是开展树立良好家风活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家庭,开展讲家庭故事、讲家风、说家训活动,引导每个家庭将优秀的家风树起来、挂出来,各乡镇(城镇办)要打造1个示范村(社区),新闻媒体要注重宣传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创建、文明评选的社会氛围。时间要求是9月21日至9月30日。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在两大主题活动的基础上,将形成一本盂县“文明家庭”感人故事集、一组“文明家庭”幸福生活照、一部“文明家庭”风采展示片、一本家风家训征文集。

(三)申报推荐(10月1至10月15日)

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两大主题活动,进一步充实活动内容,广泛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组织推荐或家庭自愿申报、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上报“文明家庭”评选办公室。乡镇(城镇办)推荐的“文明家庭”不得少于3户;县直各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荐本系统涌现出的“文明家庭”,推荐表一式五份(A4纸),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五份,家庭生活照(2张)并附电子版。

(四)评选公示(10月中下旬)

“文明家庭”评选实行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网络投票请关注盂县发布微信公众号,专家评审团由社会专业人士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文明家庭”和“文明家庭”提名奖获得者将由微信公众号票数和专家评审分数共同决定。并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最终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文明家庭提名奖”10户并适时进行统一表彰。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安排。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在县文明办、县妇联领导下,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把文明家庭评选表彰作为推进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抓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按照要求和程序精心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报送工作。

2、面向基层家庭,坚持客观公正。文明家庭推荐评选,群众基础十分重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听取群众反映,使寻找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要严格按照《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进行推荐评选,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把宣传文明家庭贯穿到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充分调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开设专题、新闻报道、互动访谈等形式,记录文明家庭好故事,讲述家里家外新气象,报道评选表彰进展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文明家庭评选和创建文明家庭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兴起文明家庭创建的热潮。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篇3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我社区启动“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

二、参选对象

在我社区范围内居住,成员无违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广泛宣传,通过口头、板报、网格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此次活动。

2、征集和评比阶段:大力征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鼓励居民毛遂自荐、群众或组织大力推荐,然后通过先进事迹的评比活动,评选出群众心目中的先进人物和候选人。

3、民主评选阶段: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征集的事迹进行民主评选,民主决议,确定人选。

4、公示表彰阶段:在辖区内公示”最美家庭“名单,并召开总结大会。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篇4

五好文明家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环节。我乡“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家庭文明程度和生活质量,建设良好家风为目标,和谐家庭建设活动扎实推进,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促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

我乡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在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把创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乡妇联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认识,注重家庭教育,举办各类培训班,利用橱窗、墙报等形式,开展各种知识的宣传,组织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区清洁、绿化美化环境和便民利民等公益活动,充分展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

二、围绕经济建设,促进家庭经济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家”字做文章,把创建活动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结合起来。在农村一是组织开展“千万农家女,百项新技术”活动,大力推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培养了一批女科技致富带头人,让她们带领家庭脱贫致富。二是开展“庭院经济”和“特色经济”活动,组织广大家庭发展种、养、加特色经济,促进一些地方形成一家一品,一村一业的经济格局。三是开展扶贫助困活动,促进家庭增收和文明程度提高。

三、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家庭美德建设

以创建“五好文明家庭”为载体,立足于提高家庭成员的素质,坚持不懈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帮助广大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按照“四个结合”开展活动(即:科普知识进家庭与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相结合,与绿化美化环境相结合,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与开展社区文化教育生活相结合)。发挥阵地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活动。

四、营造温馨家园,拒绝“公害”进家,促进社会文明

深入开展的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各具特色的“不让黄赌毒进我家”活动,群众认识提高,参与禁“黄赌毒”的积极性高涨,社会治安“三禁”工作有了明显的变化。

五、广泛开展“妇女·家园·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我乡以“美在农家”为主题,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动员农村家庭节能改灶、改水、改厕,积极推广沼气,改善生活居住条件,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活观念,积极动员广大妇女参与退耕还林、还草、荒山造林、美化家园和六改六建(改路、改水、改电、改厨、改厩、改厕;建园、建池、建家、建卫生室,建设和完善村小学、建设村文化)的活动,有效地促进和改善了农村庭院环境,美化了家园,使村容村貌得到了很大的.改变。

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倡导家庭文明新风

为促进广大家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各地注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

一年来,我乡“五好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成效。但依然有许多不足之处,我们一定会在来年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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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篇5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把镇村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齐家务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二、评选范围

本乡所有家庭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家庭的关系,讲礼貌、讲文明,诚实守信。

2、好学进取,敬业爱岗

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成效显著。精心抚育子女,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孩子,鼓励他们自强自立,积极向上。反对虐待遗弃儿童,不溺爱娇惯子女。

3、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夫妻互敬互爱、和谐温馨,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发展上做出积极贡献。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邻里之间以礼相待,相处和睦,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不乱挤乱占共用场地和设施,自觉清扫公共卫生。

5、低碳生活,热心公益

家庭成员均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爱惜资源,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热心公益事业,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好模范作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比:

1、家庭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的;

2、家庭成员与邻里吵闹,不能和睦相处的;

3、夫妻、婆媳、翁婿发生纠纷,有不良影响的;

4、其他影响村庄建设、邻里和谐的。

四、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领导小组为齐家务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表彰展播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宣传评选活动公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1、各村党支部开展一次“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可以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2、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集中评议、党支部把关的方式,向“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候选对象。各党支部按评选条件推荐五户“文明家庭”提名候选人。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日—6月7日)

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党支部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表彰展播阶段(6月8日—6月20日)

乡党委、政府将对最终入选“文明家庭”户进行嘉奖表彰,并对家庭事迹进行展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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