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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活动方案(精选6篇)

时间: 2024-05-04 栏目:总结范文

第4篇1

大堰乡卫生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长卫生计生发[2015]18号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四、转诊标准向上转诊标准:

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2.依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医疗机构或一级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3.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难以控制的;

4.在基层医疗机构或一级医疗机构就诊3次以上(含3次)仍不能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诊治的;

5.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7.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持在所在乡镇卫生院合管办凭身份证、诊断证明及合医证办理电子转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转诊规定,督促其尽快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二)转诊要求

1、需转诊的病人,凭本院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由医疗组长或业务院长签字后到合作医疗办公室(门诊收费室)办理转诊,并设立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2、所有拟转诊的病人,必须经医疗组长或业务院长查看后才能办理转诊;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书面和口头同时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时、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作进一步治疗;

4、所有需转诊的病人,只能转住本县上级医疗机构;

5、对转诊的病人,主诊医生需在三天内对转诊病人进行回访;

6、严格控制转诊率,能在本级医疗机构处理的病人原则上不得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转诊率控制在50%以内。

大堰乡卫生院2015年5月

第5篇2

漳浦县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实际情况分村卫生室、卫生院、县级医院分级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运转有效的新型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县,县域内就诊率尽量提高到9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我县成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组长:洪振惠

副组长:余活泼蔡学瑜

郑毅聪秘书

:许志荣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完善制度加强控管

1、完善首诊制度、首接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将新农合资金支付与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挂钩。

2、确立分级诊疗标准:乡镇卫生院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已经确诊的非传染性慢性病的诊疗服务,我院主要负责疑难杂症的专科诊治,并根据乡镇卫生院的要求进行适时会诊,对条件允许的特别重大、疑难重症、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转三级医院救治。

3、完善双向转诊流程:规范我县转诊程序,明确转出、转入标准。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三级医院分别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对乡镇卫生院转入我院的病人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转入患者及时获得诊疗服务;同时协助和指导转出的病人选择合适的三级医院,并提供相关诊疗资料,方便转入医院获得可靠信息,减少重复检查。

(三)提高能力拓展业务

1、加强专科人才培养、提高整体服务水平,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医院要加强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

2、对乡镇医院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及人员培养多种方式,提高乡镇医院技术服务水平。先帮扶佛昙卫生院、旧镇卫生院和杜浔镇卫生院,再逐步拓展帮扶范围,与乡镇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合理流动,提高乡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逐步在全县形成基础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防治结合的医疗服务模式。

3、充分利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我院实行二级医院辅检结果互认,完善卫生部病理远程和远程医疗建设,对疑难、重症病人实现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及远程教育。

五、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二级医院诊疗有困难的病人上转至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持下级医院开具的“分级诊疗转诊单”到对应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转诊规定,督促其尽快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二)转诊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成立分级诊疗责任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设立专线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2、要制定具体分级诊疗实施细则,明确转诊服务流程,确保转诊服务的人性化和连贯性、有效性;

3、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时填写《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和建议上转医院名称;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时必须详细填写《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并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和下转医疗机构名称(原经治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书面和口头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时、认真进行登记,六、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分级诊疗制度的广泛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分级诊疗的好处与做法,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三)强化培训,稳步实施。要分层次、分批次医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实施步骤、方法和要求。

七、保障措施

1、医院将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进行考核。

2、将帮扶的乡镇医院纳入我县一起管理,对帮扶医院每周组织2次专家、专科医师查房及门诊治疗病人,定期与帮扶医院,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中的问题进行沟通、解决,定期将双向转诊情况报告。

3、对转入三级医院的病人实行追踪随访,病情允许情况下再转回我县治疗。

附件:

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存根)

患者姓名

年龄

档案编

住址

要,联

电于

****年**月**日建议转入

医院

科室病情介绍:相关检查:患者家属签字:

转诊医生(签字):

****年**月**日-----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

(机构名称):现有患

性别

年龄

因病情需要转入贵单位,请予以接诊。初步印象:

主要现病史(转出原因):

主要既往史:

治疗经过: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患者转诊转出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2.初步印象:转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做出的初步判断。3.主要现病史:患者转诊时存在的主要临床问题。4.主要既往史:患者既往存在的主要疾病史。5.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4、老年护理病人;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门诊病人;

6、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三)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暨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分D型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基层医疗机构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

(四)市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C型和D型病例暨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国家确定的部分重大疾病的救治,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人;

2、二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人;

3、二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生的病例。

(五)市外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D型病例和国家确定的重大疾病救治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例;

2、县、市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例;

3、市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第6篇3

住院患者诊疗管理方案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使患者从进院开始就能够得到客观科学的评估,医生能够做出详细科学的治疗计划,当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修改治疗方法,使患者得到科学有效的治疗,根据卫生部、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医院医务科、护理部联合制定住院患者管理制度。

一、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资质医务人员为就诊患者提供规范同质化服务

1、所有住院患者,入院后均由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资质医务人员为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医师在入院记录中记录,护士在患者入院评估表中记录。

2、病情评估是指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等途径,根据疾病的诊疗规范,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社会、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全身状况、支持能力等做出综合评估,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3、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重点加强手术前、麻醉前、急危重患者、高龄患者的病情评估(具体分类详见住院患者评估表)

4、医护人员对患者的评估具有相互印证性,为患者的诊疗方案提供依据,医院职能部门定期实施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管患者评估工作,对考核结果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保证医疗质量。

二、科室严格按照临床诊疗指南、规范及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

1、各临床科室应参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学术团体制定的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结合我院现有资源,制定本专业主要病种的《诊疗指南》及各项诊疗操作的《操作规范》;

2、各科室应根据医学的发展需要,每年定期对临床指南及规范进行更新与改进,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的指南及规范,具体工作由科室主任负责,在本科室内落实完成。新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应先培训、后执行。

3、严格规范临床指南/规范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使用的新临床指南/规范,首先需由本专业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实用性评定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临床实践,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临床指南/规范更新申请表”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抽调医疗质量与管理委员会至少3名相关专家进行评估。

4、医务科负责收集、整理各临床科室制定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定制成册,并负责对各科室的培训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

2理。每年更新需要≥5%,至少每两年组织对各科室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进行重新修订。

5、各科室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指南/规范存在缺陷,应及时进行修改,并提供充分的修改理由,如卫生部、卫生厅或权威医疗机构的修改依据。

6、按照重庆市卫计委要求及医院要求,科室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临床路径,达到相应文件要求。

7、按照临床诊疗指南、规范及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要求,明确排除禁忌,选择适宜的临床检查,对于有创检查,需要完善知情同意告知,并向患者充分说明,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字认可;

8、依据相应检查及诊断结果,对诊疗计划进行变更和调整;对重要的检查、诊断阳性与阴性结果的分析与评价意见应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四、规范使用与管理抗菌药物、肠道外营养疗法、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的使用指南或规范与肿瘤化学治疗等特殊药物的规范使用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根据抗菌药物分级,按使用权限将临床医师分级如下:一级权限医师、二级权限医师和三级权限医师;

2、药剂科每月对全院25%具备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的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点评结果在内网上进行公示。医院每月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予以表

3彰和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按月兑现。

3、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1)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

2)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3)未按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4)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4、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存在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

5、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以下现象:

①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关节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

②反跳现象: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发病复发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常需加大剂量,稳定后再慢慢减量。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同医务科每年对临床科室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1-2次专项点评,并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进行持续质量改进;医院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7、医护人员应掌握抗肿瘤药物的相关不良反应及药液渗漏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一旦出现给药部位药液渗出,需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症处理,以减轻对患者造成的局部损害。有较大刺激性的药物应采取深静脉给药方式;

8、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指导、监督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与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安全使用、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五、加强住院诊疗活动质量管理

1、科室诊疗小组组长须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担任。对本组收治患者的诊疗活动承担责任,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组长的产生应由科室推荐上报医务科,医务科报院长办公室批准,并将诊疗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在医院内公示,人事科备案。若诊疗小组组长人员变动,应按诊疗小组组长任免程序办理。

2、组内根据患者的病情评估,制订出适宜的诊疗方案,包括检查、治疗、护理计划等;实行组内联合查房制度,针对患者的病情需要,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3、诊疗小组必须对该小组分管患者的所有诊疗工作负责,应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诊疗小组负责制。科主任和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对各个诊疗小组的工作进行考核,结果与该组的绩效考核挂钩,并做好相关记录。

4、医院职能部门对住院诊疗进行质量监督管理,通过病历质控要求上级医师对诊疗方案核准率达100%。

六、建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1、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执行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相关任务。科主任根据医院的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年度计划制定科室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指标及持续改进计划,制定每月管理重点内容,组织落实与考评,主持全科医疗保健质量月、季、年度分析会议

2、科室要做好日常医疗保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科室特点进行医疗保健质量、安全管理检查、评价,每月自查一次,平时随机抽查。月底召开科室医疗保障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对本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效果评价,记录在持续改进本上,由科主任审阅后签字负责。职能部门在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查房中提出的意见科室要组织反馈和整改落实,有持续改进记录。

七、院内会诊及医师外出会诊管理

1、多学科会诊由医务科牵头,各学科主任协调,各主要学科的专家参与,对诊疗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和复杂病例进行讨论,共同商讨患者的诊断,为其制定最佳的综合治疗方案。对不能确诊的疑难重症患者或经复诊仍不能确诊者,首诊科室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贻误病情。

2、对需要多学科会诊的患者,经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由首诊医师或接诊医师填写《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并交到医务科,医务科根据《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的内容通知相关科室参加多学科会诊。

3、医务科须定期分析评价多学科会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

6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改进多学科会诊质量,并反馈给相关临床、医技科室。

4、对于院外会诊的、医务科在接到会诊邀请电话及会诊邀请函,了解需会诊患者情况、邀请医院、会诊目的及时间后,及时与相应科室负责人联系,在不影响本科室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科室应及时安排副高职称以上(特殊情况下可派高年资主治医师)的医师外出会诊。夜间、法定节假日受邀的急会诊,由医院行政总值班行使外出会诊联系职责,联系相应科室二线医生,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并加盖医院公章后交我院医务科。

5、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会诊医院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原则上邀请会诊医院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会诊医院;如条件不允许,邀请会诊医院可现场交付会诊医师本人,由会诊医师上缴医院财务科。医院按照收取会诊费的80%支付给会诊医师。医师会诊完毕后,应要求邀请会诊医院填写《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院外会诊追踪评价表》,加盖公章后交回本院医务科。

6、医务科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管理,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八、严格出院随访的管理

1、护士严格执行出院医嘱,按照出院病人工作流程协助病人办

7理出院;认真做好出院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对即将出院的病人、将出院的注意事项如:信息、活动、饮食、用药、复查等告诉病人;针对不同疾病制定相应的健康知识手册,交给病人及家属,以便出院后进一步阅读和掌握;科室建立出院登记本,记录患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便进行随访和指导,同时将科里的电话及负责护士姓名留给患者,有事随时可以联系;

2、病员出院一周内,由主管医师主动对病员进行跟踪、随访确保患者对医院的服务质量满意,科主任为科室随访的总负责人,对随访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九、加强院科两级住院病历质量控制体系

1、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担任主任,成员由主管副院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临床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全院病历质量统筹管理工作。有院级病历质控小组: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及院级病历质控医师组成,负责全院病历质量检查与持续改进工作。成立科室病历质控小组:科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科室病历质控医师、病区护士长、质控护士组成,负责本科室病历质控工作。

2、建立住院病历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信息化系统,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每季度有相应的评价、分析及反馈记录

十、对全院住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及超过30天的患者进行管理评价

1、入院前能做的或能够预约的检查、检验项目全部在门诊完成,提高门诊诊断的确诊符合率,规范诊疗行为,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和

8临床路径工作。

2、提高科间会诊质量及效率,严禁出现推诿、推责和以大量辅助检查代替会诊意见的现象,提高床位有效使用率。

3、开展日间手术及择期手术预约管理等,可以通过医疗流程优化、合理配备人员及手术设备,充分发挥麻醉复苏室的作用,延长手术室的开放时间,缩短连台手术衔接时间和休息日开展择期手术。

4、科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严格控制住院患者住院时间,凡住院超过30天的患者,各临床科室必须严格监控和加强管理。科室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应作为大查房重点,每月定期对患者长时间住院的原因进行讨论、分析和汇总;

5、医务科对各科室住院超过30天的患者进行检查,定期总结、分析;对未按照要求定期评估或定期总结、分析的科室,医院将在医院质量管理会上通报,并纳入科室或病房考核。

放射诊疗自查报告

动物诊疗自查报告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放射诊疗岗位职责

分级诊疗工作总结

第1篇4

分级诊疗方案(讨论稿)

为加强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医院承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基本医疗体系中的引领作用,逐步建立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疾病整治连续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特制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需求为导向,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稳定的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外转诊比例,实现医院所属社区诊治和转诊率逐步提高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引导。以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平台和远程医疗建设,做好社区信息化职能导

1医、专家团队、预约诊疗、一键呼叫、健康管理等内容介绍并推送给辖区居民,为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搭建好平台,合理引导病人有序就医。

2、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转医院救治,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3、健全机制

(1)建议医院临床科室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帮扶医院承办的社区做好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慢病管理、中药先行、医养结合、居家养护等工作,积极培育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使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和能力不断提升,让社区居民在辖区享受三级医院的专家技术水平的同时提升医院和社区的社会影响力。

(2)规范服务内容,为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医院和社区联合形成院前、转诊、住院、院后服务工作。

(3)加强帮扶工作,医院专家定时、定点、定人到社区坐诊,参与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干预,以选配院内专家导师对社区基层卫生服务人员

2进行一对一传、帮、带的形式,逐步帮扶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高技术力量,做好社区人员梯队建设。

4、建立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成立分级诊疗转诊办公室,制定分级诊疗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公布双向转诊办公电话。制订合理便捷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建立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分级诊疗网络平台。

实行转诊前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制,转诊中门诊部负责,转回社区住院部负责的机制。同时保障转诊患者优先获得门诊就医与住院服务。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2、加强监管,督促各科室严格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等各项工作,对违反分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扩大医院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社会知晓率,提高患

3者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培训,使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意识。

2017年11月27日

第3篇5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三)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暨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分D型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基层医疗机构及一级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

3、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四)市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C型和D型病例暨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国家确定的部分重大疾病的救治,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人;

2、二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人;

3、二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生的病例。

(五)市外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D型病例和国家确定的重大疾病救治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例;

2、县、市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例;

3、市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四、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二级医院诊疗有困难的病人上转至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持下级医院开具的“分级诊疗转诊单”到对应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转诊规定,督促其尽快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二)转诊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成立分级诊疗责任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设立专线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2、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具体分级诊疗实施细则,明确转诊服务流程,确保转诊服务的人性化和连贯性、有效性;

3、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时必须填写《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和建议上转医院名称;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时必须详细填写《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并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和下转医疗机构名称(原经治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书面和口头同时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时、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作进一步治疗;

5、各医疗机构对上转来的患者统一实行“一优先、两免费”暨优先就诊,免收挂号费、诊查费。

五、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分级诊疗实施细则,建立办事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分级诊疗制度的广泛宣传,要召开各种会议、印发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宣传分级诊疗的好处与做法,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三)强化培训,稳步实施。要分层次、分批次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实施步骤、方法和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检查,实行奖罚兑现。每季度督查一次,通报一次,讲评一次;同时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年度考核奖励。

(二)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快现有卫生服务人员中医师、护士的岗位培训,熟悉和掌握分级诊疗基本原则和要求,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诊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要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及慢性病管理、康复跟踪服务;要加快建立推广电子病历和就诊“一卡通”系统,提高转诊会诊质量和效率,在有效保障公民隐私的情况下逐步实现患者健康信息的合理互联共享。

(三)加快建立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XXX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医院要做好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帮扶工作,落实专家坐诊制度,定期安排高中级卫技人员到基层开展临床会诊、病案讨论,建立长效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协作制度,帮助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要按照省市对口支援的相关文件精神,采取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建立市、县、乡、村“四点一线”的分工协作架构,落实好对口支援与分级转诊工作。

(四)加大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力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支付制度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行新农合基金总额预付、单病种管理和新农合指标控制的综合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适度提高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的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凡未经医院开具“分级诊疗转诊单”而私自到上级医院就诊的,将降低报销比例的20%,除危急重症或长期在外务工等情况外,但4日内须向当地农合办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报销比例可不受影响,分级诊疗转诊率纳入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助报销资料管理。

要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转诊标准,严格控制住院率、转诊率,既不得拒接病人,也不得随意转诊病人,如果发现降低住院指征或转诊标准,所在医疗机构要支付该病人10%的医疗费用。

要继续抓好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次均费用、大型检查阳性率、药占比等考核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附件: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附件:

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存根)

患者姓名

年龄

住性

档案编址

要,联

电于

****年**月**日建议转入

医院或同级别医院

科室

转诊医生(签字):

****年**月**日-----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

(机构名称):现有患

性别

年龄

因病情需要转入贵单位,请予以接诊。初步印象:

主要现病史(转出原因):

主要既往史:

治疗经过:

转诊医生(签字):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患者转诊转出时使用,由转诊医生填写。2.初步印象:转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做出的初步判断。3.主要现病史:患者转诊时存在的主要临床问题。4.主要既往史:患者既往存在的主要疾病史。5.治疗经过:经治医生对患者实施的主要诊治措施。

第2篇6

“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

为更好地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我院的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病人住院治疗服务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三提三创”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改变“先交钱、后治病”和“没钱不给治病”的旧服务模式,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实施范围

(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1、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2、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3、我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

4、“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

5、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

(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

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有对方责任者;

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

3、因雇佣致伤及医保、新农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病种;

4、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

5、自杀自残、各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工伤以及户籍为新泰市外人员;

6、其它自费医疗者。

三、基本做法

1、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押金,但须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医疗证或新农合医疗证交住院科室保管。病人住院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病人或家属缴纳住院押金。

2、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

3、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入住科室应及时将病人的医疗证归还。

4、对住院治疗费用较高的,实行分段结算,每满5000元,病家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次性结清个人承担部分,否则,医院将中止其享有“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5、“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和所患疾病是否符合医保及新农合政策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

6、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我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同时医院将协调有关部门锁定患者的医保卡,影响恶意欠费者以后的就诊和住院报销。医院也可根据合同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组织落实

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既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又有利于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增进病人满意度。通过实施这一措施,能更充分体现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利好和医院的公益性。因此,各科室和全院职工应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医院不受损失,真正把这项工作变成一项方便群众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发现一次罚科室或个人50—100元,并全院通报,两次以上取消文明职工称号。

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并请患者或陪人如实完整填写患方信息。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住院处:负责核对病人的医疗证件和身份,确定患者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类别,并在入院证右上角加盖“先诊疗、后付费”章。对未带医疗证的要暂收其押金500元,并要求病人24小时内将医疗证交入住科室,再办理“先诊疗、后付费”相关手续。

入住科室:对病人的身份病种是否在报销范围进行核准后,填写备案表,并于每天下午5点前安排专人将当天所有住院病人的备案表送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备案。发现身份不符或不符合报销条件者不予签订协议并及时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将其改为自费。代表医院与病人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保存,一份与病人的医疗证一同由科室保管。在诊疗过程中可以负数记账,科室要由专人每天查询病人费用情况,对费用较高的病人,每满5000元,要及时通知病人到住院处缴付个人承担部分,如不及时交付,通知医保办或新农合办终止协议。对临近出院1—2天的病人,要预先告知病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以便病家筹款结账。对出院病人嘱其持出院通知单先到医保办或新农合办办理结算手续,然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并缴清个人承担部分。凭费用结算清单加盖住院处现金收讫章后到入住科室领取抵押证件。病人住院期间,每日向病人提供费用一日清单。医保部门:医保办和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要每天到科室对前一天病人身份及是否符合报销条件进一步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入院病人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改为自费。病人入院时微机录入为自费,入院后如能提供相关证件经查实属实的可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对外伤病人要在出院前提供受伤原因证明手续。对出院病人要及时结算,并提供结算清单,将报销部分的数额打成押金条交与病人,嘱病人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财务科:负责对医保办、新农合办与住院处之间的账目进行监管,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

3、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放心。医院印制“先诊疗,后付费”明白纸,发放给每个来院就诊病人,并通过大屏幕、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来院就诊的病人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的好处,让群众花明白钱、看放心病,真正把我院的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全力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附:XX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

“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

协议书

甲方(患者):乙方:XX卫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住院治疗服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住院治疗时,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住院押金,住院期间,乙方也不向甲方催缴住院押金。但甲方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乙方提交其职工医疗证(或新农合证、城镇居民医疗证)、身份证等证明。

二、甲方住院期间,如需查询医疗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三、乙方须在甲方出院前1—2天内向甲方或甲方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体花费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甲方筹措住院费用。

四、甲方住院治疗费用金额较高时实行分段结算办法:住院治疗费用每满5000元时,甲方应按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向乙方做一次结算,到住院处交纳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如甲方不及时结算,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甲方出院时应据实向乙方一次性交清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时留存甲方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费用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患者家庭详细住址:患者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关系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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