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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发展规划(收集3篇)

时间: 2024-06-27 栏目:报告写作范文

地质灾害防治发展规划范文篇1

关键词山洪;泥石流;防治;灾害处理

中图分类号P6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708(2011)55-0093-02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在山区居住的居民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地质问题,而山洪和泥石流则是地质灾害中非常常见的,也是给居民生命和财产威胁较大的地质灾害之一。所以,处理好这些潜在的威胁,是山区居民的迫切需要。

1形成山洪泥石流灾害的因素

山洪泥石流灾害具有较强的突发性、地域性和季节性。由于地形地质因素、水文气象因素及水利设施落后等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其集中爆发在汛期的丘陵地区和山区。

之所以在山区容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根本上是由其山高坡陡的地形条件决定的。调研泥石流地质灾害高发区可知,山洪泥石流大多顺着高陡的山麓地区坡度大的狭沟流动。通过地形及地质的分析可知,高山地区复杂的地质构造,在长期的外界环境作用下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出现了大量风化破碎的岩石和厚厚的地表砂壤土,这种粘结性极差的土为山洪和泥石流的产生提供了大量的固体物质来源,加之高俊的山峰和深谷等地形条件的存在又为山洪泥石流的奔流带来了巨大的势能和动能。

山洪泥石流爆发的又一诱导因素便是由于持续大量降水等原因导致的在灾害形成区内聚集大量的雨水,这一因素即为山洪灾害产生的气象水文因素。通常西风带环流的南北移动、副热带高压的南北移动或季风的影响都有可能造成复杂气候的形成,进而导致一定范围内的连续强降雨,急剧汇集大量的降水致使地表流水的水位骤涨,水流冲刷碎石、壤土以及崩塌的岩石形成了强大的山洪泥石流。

一些山区缺乏必要的防洪设施是导致山洪泥石流灾害产生严重后果的外界因素。很多山洪泥石流高发区分布在地表水系发育复杂且防洪防汛等水利工程设施匮乏的地区。经常可见有些地区的河流随意流动没有固定河岸,没有拦河坝等水利设施,有些地区虽有小型防洪水库,但往往由于建设等级低或年久失修而难以胜任防洪防汛角色。

2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根本原则

《全国山洪和泥石流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全国性的保障山区构建和谐型社会的安全的规划,它规定了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为山区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根本。它体现了山区努力提高人民的生存条件和生活水平、努力发展社会经济和努力保护山区环境的要求。为了使防御治理山洪泥石流的水平提高,为了能够使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关系的得到促进,不难看出探讨和做出全国性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治理措施的迫切性。

奉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原则。通过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的措施,来增强群众防灾和自救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结合”的制度。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积极开展集体互帮互助活动和监控预防等山洪和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以外的措施。做到提前预防,迅速带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于有保护意义的重要地方可以依据当地情况施以适当的工程保护措施加以重点保护。

奉行“以重点为主,以一般为辅”的原则。防御治理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工作,应采取统一规划设计,分层实施,保证以重点为主,以一般为辅。实行重点与一般结合的原则,按照各地区灾害的严重性、急迫性,有条理的完成灾害防御系统的建设。一步一步完成规划目标。

奉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人类的各种活动不但是人类自己的安全遭到威胁,同时非常严重的破坏了自然环境。这也是诱发山洪和泥石流的至关重要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防治的根源是人类本身。所以,我们必须强化人的管理,使人的各种活动趋于合理化,禁止再对防洪排洪措施的侵占和破坏,改进耕种的模式,“退耕还草、还林”,防止水土的大面积流失,从而进一步改善我们所居住的环境。

奉行“兼顾统筹,全面治理”的原则。可以各个不同的山区的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特点,全面顾及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以及群众自身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将各方面与生态环境的提高进行统筹兼顾,做好全方位的规划。

根据各个地区的不同情况,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采取适宜于本地区的防治措施。由于我国的自然地质情况相差悬殊,山洪和泥石流灾害需要防护的地方非常多,而且各地经济水平良莠不齐,所以山洪的防御治理工作应根据当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一方面,再有能力有必要的地区可以采用当今较为先进的技术手段;另一方面,对于能力相对较弱的地区可以采用较为经济实用的技术手段,同时可以大范围的采取群测群防措施进行防治。

3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治理的方法

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具有速度快、范围广、危害大等特点,但是如果对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区内的居民的生命和财产采用的保护措施是工程措施那显然是不经济不合适的。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御治理要以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采用非工程措施为首选,工程措施为备选的综合性防治模式。通过对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成因、特点以及分布等方面的探索,我们把灾害地区用重点和一般防治区两个标准来区分,并将小流域作为基本单元,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规划。通常我们防治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措施有:

3.1工程方法

当城市、较为大型的企业和矿场或是较为重要的设施受到山洪或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威胁时,为了保证重点保护对象不受威胁,经过相关的经济技术方面的评估,我们通常采取相应的必不可少的工程措施进行防治。工程措施有:保持水土、加固病险水库、山洪沟泥石流沟的疏导等。

3.1.1兴建防洪设施

为了有效地拦截洪水,起到削弱洪峰的效果,最大限度的降低山洪泥石流爆发的可能性,应考虑在泥石流形成区兴建如引水渠、截水沟、防洪水库等水利设施。

3.1.2泥石流沟的疏导

当遇到比较重要的保护对象或是泥石流沟受到的危害较为严重时,我们通常采用工程治理的手段。修建挡墙、疏通及治理泥石流沟和蓄水为泥石流沟疏导的基本手段。今年,计划对2359条泥石流沟进行治理,计划疏导9210km、施工挡墙15730座。

3.1.3洪沟的疏导

当城镇、大型企业和矿场、农田或基础设施的安全受到威胁时,我们通常采用工程手段进行治理。修建排洪沟和护岸和疏通洪沟是主要的治理洪沟的措施。今年,计划对19230条洪沟进行治理,约102450km的护岸和堤岸需要加固、建设。洪沟工程约138250km。

3.1.4滑坡灾害的防治措施

当城镇、大型企业和矿场、基础设施的安全受到危险滑坡的威胁时,或滑坡的稳定性影响到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通常先论证经济技术的合理性,然后采用涮坡、挡墙、排水、锚固等手段对滑坡进行整治。今年,计划对1549个滑坡进行治理,修建挡墙1003.5万m,排水沟405320m。

3.1.5保持水土

结合当地水土流失的成因、特征、分布等因素和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治理规划采用工程措施、水土保持和生物工程手段综合起来治理。今年,有约1520000km2的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区继续治理。

3.2非工程方法

宣传灾害预防知识、进行灾害知识普查、编制预警方案、建立和完善灾害预报系统、危险地区居民迁移等为非工程方法。

3.2.1宣传灾害预防知识

由于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这就要求我们全国人民同心协力,每个人都有义务参加灾害的防治工作。《全国山洪和泥石流灾害防治规划》中指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以此来强化人们的防避灾的意识和灾后自救的本领,使得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御治理成为灾害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为。

3.2.2进行灾害普查

《全国山洪和泥石流灾害防治规划》中规定有关部门要全力展开灾害普查。探索地质灾害发生的临界状态和规律,以供灾害预报之用。依据临界降水量,我们初步将降水引发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分为低中高三级。在我国降水引发山洪泥石流的高可能发生地主要有:四川盆地,云南西南,湖南南部,湖北西部,太行山等地。遗憾,因为规划的局限性,还有很多地方存在灾害或灾害隐患尚未被发现,而且由于自然以及人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新的灾害还会出现。所以,灾害普查的范围和力度急需进一步加大。

3.2.3实行躲避迁移

规划将对住在灾害区或是难治理的地势低洼地的居民实施长久行迁移规划。尽量为原本散居的居民制造更多机会,加以政策上的引导,促使居民迁移在安全地带建立村镇。但在此之前必须评估新选地址的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保证居民迁入地不会发生新的地质灾害防治再次迁移发生。

3.2.4建立和完善监控预报系统

对降水的全过程进行监控,通过分析监控信息进行山洪灾害的预报,并且能够及时公布预报结果,这是目前最有效最好的防灾避灾方法。水文、泥石流、气象、滑坡等专业监控为主要的监控手段。今年,计划开建气象观测站4051个,雷达观测站45个,雨量观测站9132个,简易的人工观测站13.2万个,水温观测站455个。

3.2.5编制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编制具有可行性的防治方案,建立由社会各界组成的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当有灾害发生的前兆时,广大居民就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通知,同时能够遵照原定方案迅速井然有序的对群众进行转移。尽可能减少人员的伤亡数量。

参考文献

[1]毛罕平.设施农业的现状与发展[J].农业装备技术,2007,33(5):4-9.

[2]刘述丽.城市雨水利用工程技术研究[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08(3):8-10.

[3]袁巧霞,蔡秋月.温湿地区温室集雨系统效果的研究[J].节水灌溉,2008(6):19-20.

地质灾害防治发展规划范文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4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水平,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定大局。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管理体制不顺,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也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努力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一)全面排查,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在全面查明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级以上市的规划编制工作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县级规划编制也应尽快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必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在开展农业、林业开发利用时也应重视预防地质灾害,确保生产安全。

(二)落实预案,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印发〈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办〔*〕73号)要求,突出汛期和重点防治区两个重点,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市、县两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要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地质灾害预测预警科学化和地质灾害信息服务社会化的进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及网络体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落实监测责任制和预防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三)消除隐患,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治理工程。实施搬迁避让工程是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的有效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对危险性大、危害严重、治理经费大于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实行选址搬迁避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集中、搬迁难度大的隐患点和危险点,要尽快进行勘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防治地质灾害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监管。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或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民建房、新村建设选址等,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地质灾害,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加强研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战略。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地质勘查单位、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开发研究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工艺等关键性技术的攻关与探索,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预报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对典型地质灾害灾种和重灾区的调查研究,建立若干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为全面提高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提供经验。

(六)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科学防灾避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管促防、以管促治”的目的。

三、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实现监管方式从事后追究为主到事前监督为主的转变。各级国土资源、建设、水利、民政、*、交通、农业、林业、经贸、卫生、气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违反规定或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不落实,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二)完善机制,加强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发〔*〕4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37号)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地质环境监测体系,有效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承担起日常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充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水文地质工程和地质环境专家库,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也应组建相应的专家库,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抢险救灾提供技术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发展规划范文篇3

一、*年我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市位于祖国大陆最南端,三面临海,北部为*,南部和北半部为玄武岩台地,中部和沿海为平原,地形起伏不大。全年湿热多雨,夏季多台风,雷暴雨。沿海局部地区分布膨胀性土层和软弱土层,为低震级地震多发影响区,新构造活动相对较强。脆弱的地质条件决定我市是广东省地质灾害多发区之一,各种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地砂化、风暴潮、港口淤积、水库淤积和矿山地质灾害等,而崩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是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复杂的自然地理、地质环境孕育了自然地质灾害,人类强烈的工程活动诱发和加剧了地质灾害,各种条件的不良组合,造就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范围广、类型多的特点。

*年我市降雨量1461mm,属正常。全市地质灾害共发生地质灾害17起11多处,50多户200多人的生命安全和近9000多万元财产构成威胁。

截止*年止,全市通过地质灾害区划调查发现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达1万余人,潜在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是广东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其中:1、廉江市塘蓬镇普龙圩垭村北西侧约100米,受威胁对象:鱼塘面积900平方米,农田3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25万。2、廉江市石岭镇龙湾大垌村东约500米,受威胁对象:受威协人口5人,房屋2间,农田5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65万。3、廉江市石城镇丹樟村北约300米,受威胁对象:农田3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6万。4、廉江市栏塘村南侧陈子强石场北侧,受威胁对象:受威胁人口5人,房屋2间,农田1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55万。5、廉江市三叉村北侧约300米,受威胁对象:农田10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20万。6、廉江市新民镇上坡仔村西侧约600米,受威胁对象:农田10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20万。7、廉江市新民镇羊角岭村北约300米,受威胁对象:农田5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10万元。8、廉江市新民镇金村东南侧约100米,受威胁人口5人,农田3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55万元。9、廉江市新民镇山涧村南侧约300米,受威胁对象:受威胁人口3人,房屋1间,农田3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40万。10、廉江市新民镇大路坡村北侧约500米,受威胁对象:农田3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6万。11、廉江市石城镇薯地坡村清建岭水库下游,受威胁对象:农田100多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20万。12、廉江市安铺镇茅坡村北东侧约200米,受威胁对象:受威协人口不详,房屋无,农田2公顷。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60万。13、湖光岩风景旅游区白衣庵景点,受威胁对象:尼姑5人,佛像、游客和管理人员等,坡脚的白衣庵、楼房各一幢,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50万。14、赤坎区赤坎糖厂西侧水库边,受威胁对象:楼房一幢,厂房一幢,新建围墙70米(已崩塌过),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36万元。15、平岭北大沙沟新殡仪馆南侧,受威胁对象:建筑物、人员、并造成水库淤积,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60万元。16、湖光岩风景区大茶壶景点西侧,受威胁对象:环湖公路、景点、建筑物和游客,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2.4万元。17、东海岛东简镇石板灯桩SW公路边,受威胁对象:破坏道路,阻塞交通,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11.63万元。硇州岛淡水镇那洞村东部海岸,受威胁对象:水产养殖、防风林、房屋、管理人员。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约3.2万元。18、*市第一技工学校运动场西侧,受威胁对象:道路、来往车辆、三间猪舍、一幢房屋、农田。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8.5万元。19、雷州市英利镇英峰岭239.6高地侧,受威胁对象:受威胁人口超过5人,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50万元。20、徐闻县海安镇良田仔村东南侧,受威胁对象:林地50亩,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20万元。21、霞山区观海长廊航标处后面,受威胁对象:该楼房、附近的十楼幢楼房以及住户,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大于150万元。22、廉江市鹤地水库第一溢道堤坝,受威胁象:下游居民及农田,潜在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较大。

二、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方向

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民心工程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系统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各危险点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责任,确定专人负责。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特别在汛期必须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群测群防、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方案。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和防治情况。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在次年的1月5日前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制

各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总结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会同建设、水利和交通等有关部门,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活动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建立24小时临值报警制度和明确主要责任人,做好平时演练和群防群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各地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需及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防治方案应作为地方人民政府指导地质灾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对违反规定或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市国土资源局要对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责任单位认定,并依法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治理,责任单位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快步伐,搞好编制规划工作

*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提前完成并通过市政府分布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积极筹集资金,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本单位的地质灾害调查与规划工作,编制县(市)级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必备的组成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必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

(四)落实规划,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调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前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清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期后复查与总结相结合,准确掌握区地质灾害动态,主动避灾抗灾。各地应急指挥系统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

(五)加强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控制灾害的发生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国土资发〔*〕69号)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作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未进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区,应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确定进行评估的范围。对未列入评估范围的建设用地,在申请审批用地时,必须附有较详细地质环境条件资料。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的建设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六)加强协作,保证信息畅通

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市、县、镇(乡)四级之间信息畅通,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七)积极推动汛期预警工作,提高预报的准确性

国土资源与气象部门要做好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集成,制作高质量的预报产品,联合开展各项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精度。各地在汛期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基础上,应根据各自的实际,积极推进本地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力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并做好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的月报编制和年度总结工作。

(八)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特别是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3·19”《矿产资源法》颁发纪念日及“6·25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预防的意识,提高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三、落实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工作应在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国土资源、城建、交通、水利和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区)监测和预防工作。对威胁矿山、公路、水利等设施和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对于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点由当地县、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测,并组织检查已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与运行情况。汛期前,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隐患点(段、区)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汛期经常性监测预防和值班安排,落实防火、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资准备,尽可能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年,我市地质灾害汛期防范时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防范时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治因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其它时段重点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在分析总结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的基础上,确定雷州半岛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的地质灾区:1、*市区、廉江的高桥-营仔、徐闻的和安-海安。2、*市辖区、遂溪县、雷州市、徐闻县等地,由于以玄武岩台地、*组台地、北海组平原为主,常受风暴袭击,在干旱产生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的预防

本防治方案所指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是指规模较大、危害中等以上,可能造成社会影响大、经济损失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根据市省水文队*年度地质灾害巡查报告,我市自八十年代以来,共发生严重地质灾害100多宗,死伤11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10多亿元。目前,发现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达1万余人,潜在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因此,所在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汛期前按照各自分工对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检查,发放防灾明白卡;汛期开展经常性巡查、监测和24小时值班,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的各项工作。

五、*年全市地质灾害预测

结合我市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和地质背景条件分析,我市地质灾害诱发条件仍以降雨为主,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年*市地质灾害区划调查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域及气象水文分析,预计*年*市汛期总降雨量较去年有大幅度上升,部分地区可能有洪涝发生,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人类工程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从我市城镇规划、交通干线及重点矿区分布等工程建设活动强度上分析,因旧城区、山区农村建屋基本未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存在选址不当、缺乏排水设施、边坡不合理开挖和加载等问题,因此,我市旧城区、山区农村地质灾害发生将较为频繁。交通工程建设和矿山灾害隐患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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