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预警,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我区各类行政执法活动,逐步形成“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行政执法制约机制,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与个别惩戒相结合原则。坚持“监管与指导、惩戒与教育”并重,通过组织年度综合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不定期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防止和减少预警行为的发生。同时对发生预警的部门和个人,积极教育、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水平。
(二)坚持动态管理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原则。坚持预警制和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议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不合格的部门依照规定实施预警。坚持预警制和日常执法监督机制相结合,实行常态管理,确保预警制发挥对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管理作用。
(三)坚持限期整改与规范提高相结合原则。根据预警情节轻重,确立预警等级和整改时间,并以红牌、黄牌为标志进行预警,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预警机构
行政执法预警制度的实施机构为人民政府,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办承担。
四、预警内容
(一)预警对象
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岗位责任划分,对存在预警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发牌警告,限期整改。
(二)预警信息
通过下列途径发现预警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实施预警。
1、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反馈的信息;
2、省、市、区组织的各类日常监督检查反馈的信息;
3、绩效考核反馈的信息;
4、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的信息;
5、行风热线、举报获取的信息;
6、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得到的信息;
7、其他渠道采集获取的信息。
(三)预警范围
1、行政执法案卷标准不统一、格式不规范,未实行一案一卷的;
2、所办案件认定事实不清的或主要证据不足的;
3、适用法律、法规条文不正确,但非主观故意的;
4、案件办理轻微违反法定程序及有关规定的;
5、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但对行政相对人造成危害不大的;
6、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未进行定期梳理,或未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对执法依据进行调整的;
7、未将行政执法职责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处、室、所、各个执法岗位的;
8、未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过错责任追究、考核奖励等制度的;
9、未组织开展部门内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
10、未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报备部门规范性文件的;
11、未及时报批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
12、在推行政务公开中,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规范的;
13、拒绝、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14、超越法定职权范围执法的;
15、行政执法过程中仪容不整,态度恶劣,作风粗暴的;
16、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的;
17、着标志服装进入餐饮、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费的;
18、未亮证执法的;
19、使用无效或与本人身份不符合的执法证,或将行政执法证交由他人使用的;
20、对持证人员未统一组织岗前培训考核的;
21、不具备执法资格,申报执法证的;
22、其他适用行政执法预警的情形的。
五、预警责任
(一)预警等级
1、情节轻微的,未产生后果的,给予黄牌警告;
2、情节较轻的,后果不大,影响较小的,给予红牌警告;
3、情节严重,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在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直接列为不合格行政执法部门。
(二)预警形式
1、对个人给予黄牌警告的,批评教育,责令5日内整改;给予红牌警告的,作出书面检查,责令7日内整改;
2、对部门给予黄牌警告的,批评教育,责令7日内整改;给予红牌警告的,进行告诫,责令9日内整改;
3、评议考核被列为“不合格行政执法部门”的,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责令20日内整改。
六、预警程序
(一)对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或人员实施预警由区政府自预警行为查实之日起3日内下达《行政执法预警告知书》。
(二)被预警部门和人员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辩。区政府自收到申辩意见之日起3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下达《行政执法预警决定书》。
2016年,贵州反腐将剑指何方?从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在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可以看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路线图”。
1尊崇,严明纪律,把监督执纪做深做细做实
摘要:维护贯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实践“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解读:报告明确,2016年主要任务中,要尊崇,严明纪律,把监督执纪做深做细做实。为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我省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意识、纪律意识,时刻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在心头,始终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2016年,是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之年。将紧紧围绕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拉票贿选等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厉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促进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各级党组织将完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责等党内监督制度,大力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决防止党内政治生活的庸俗化、随意化。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阻断轻微问题向严重问题、违纪问题向违法问题转化,以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各级纪委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提高监督执纪的精准度。
2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
摘要:严格党内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内涵发展,实现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推动制度落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解读:报告明确,2016年主要任务中,要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我省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管党治党责任拓展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问责,是会议报告中当之无愧的高频词。它的频频“露脸”,无疑是对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提出更高要求。什么样的情况将问责?我省将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让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对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是我省2016年实施监督的重要平台。派驻纪检组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问题就纠错诫勉,严重违纪就要立案查处。
我省将认真执行纪检领导干部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推动制度落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工作机制,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上报的情况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推动执纪审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
摘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打好巡视监督组合拳。改进巡视工作方法,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善加运用巡视成果,推进巡视整改落实。
解读:报告明确,2016年主要任务中,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2016年将认真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统筹开展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巡视,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巡视监督的全覆盖。
在巡视中,将改进巡视工作方法,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拓宽发现问题的视野和路径,科学制定巡视方案。
我省将善用巡视成果,剑指问题倒逼改革,提出意见建议,从而推进巡视整改落实。进一步要求被巡视党组织强化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整改情况,将公开、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将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4严防死守,一抓到底,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摘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严格执纪监督,狠刹作风顽疾。创新宣传教育,弘扬新风正气。
解读:报告明确,2016年主要任务中,要严防死守,一抓到底,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当前一些“”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2016年,我省将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
将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在工作中大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监督平台,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加强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推进新闻媒体监督,调动参与“”问题监督的积极性,发挥各级监督员的作用。准确把握新形式新动向,对隐形变异的“”问题,露头就打,从重处理。
在2016年,将严肃查处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顶风违纪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发放奖金、滥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对十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严查快处,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加大通报曝光和问责力度,既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又让不抓不管、敷衍应付者受到问责。
将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注重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资源,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
5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摘要:坚定目标方向,保持高压态势不动摇。突出执纪特色,体现执纪审查的严肃性。强化协调指导,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解读:报告明确,2016年主要任务中,要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6年,将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形成持续震慑。将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等领域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案件。并对十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将严处、决不姑息,遏制腐败增量;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减少腐败存量;结合集中换届,对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将重点关注,多方面了解情况,提前做好问题线索排查,经核实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将坚持原则、果断处置,防止带病提拔。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问题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调配合,促进优质高效办案。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将在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将进一步健全案件督办、指导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提升省直派驻机构办案协作水平。将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统筹协调,动态掌握外逃人员信息,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在重点个案上取得更大突破。
6强化统筹督导,深化民生监督,全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摘要: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突出问题,提高民生监督的精准度。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解读:报告明确,2016年主要任务中,要强化统筹督导,深化民生监督,全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16年将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党委和纪委统筹督导的作用,以开展民生领域整治铸廉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乡纪委和民生监督组将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
围绕“大扶贫”战略的实施,将紧盯重大民生工程和民生项目,严肃查处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扶贫等领域民生资金有计划、分步骤开展专项监察,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加大对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的查纠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的问题,严肃处理在管理服务中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行为。
我省将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完善举报机制和督查工作机制,坚持制度防范和科技防范相结合,督促职能部门完善民生资金监管系统,提高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7深化“三转”,严格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摘要:聚焦主业主责,强化责任担当。建强领导班子,增强队伍活力。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管理。
解读:报告明确,2016年主要任务中,要深化“三转”,严格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问责是新形势下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是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2016年各级纪委将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起来。将加强重要实践性课题的研究,加强形势任务分析和思想舆论引导,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作,提高工作的预见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一、名称解释
“五卡一书”中的“五卡”是指“问题提醒卡”、“责令纠错卡”、“违纪告知卡”、“跟踪督办卡”、“整改到位卡”;“一书”是指“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
1、“问题提醒卡”:是指在部门或行业已出现苗头性不正之风问题,由区纠风办对该部门或行业进行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工作卡。
2、“责令纠错卡”:是指在部门或行业已出现一般性不正之风问题且影响不大,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区纠风办责令该部门或行业限期纠错的工作卡。
3、“违纪告知卡”:是指在部门或行业已出现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且影响较大,区纠风办经过一定程序后,告知该部门或行业需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工作卡。
4、“跟踪督办卡”:是指在区纠风办经过一定程序告知部门或行业违纪的基础上,对该部门或行业已出现的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进行重点跟踪,限期督办的工作卡。
5、“整改到位卡”:是指在区纠风办对部门或行业已出现的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后,经该部门或行业整改到位并上报区纠风办检查验收,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出现反弹,最后由区纠风办进行确认整改到位的工作卡。
6、“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是指针对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门或行业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由区纠风办责令该部门或行业限期进行整改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行使监督检查权的部门及时进行反馈的一种形式。
二、适用范围
1、“问题提醒卡”。主要是立足于防范,及时提醒。适用范围:群众举报、社会反映部门或行业出现的苗头性不正之风问题;部门或行业在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性工作失误或需要提醒的问题。
2、“责令纠错卡”。主要是立足于纠正,改正错误。适用范围:履行纠风工作责任制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行业不正之风影响不大的;在一段时间内群众比较集中反映的部门或行业一般性不正之风问题;在工作中存在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承诺不兑现、办事效率低等不正之风问题。
3、“违纪告知卡”。主要是立足于问责,追究责任。适用范围:在纠风专项检查中,发现有关部门或行业及其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需要追究其党政纪责任的;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监督管理不力,以致发生重大不正之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4、“跟踪督办卡”。主要立足于督办,限期整改。适用范围:在区纠风办对部门或行业出现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且影响较大,经过一定程序告知该部门或行业违纪,需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基础上,责令该部门或行业以及主管部门对已出现的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进行重点跟踪,限期督办。
5、“整改到位卡”。主要立足于整改,解决问题。适用范围:在区纠风办对部门或行业已出现的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的基础上,经该部门或行业整改到位并上报区纠风办检查验收,确定已出现的严重性不正之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且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出现反弹。
6、“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主要立足于反馈,沟通协调。适用范围是:在人大、政协视察、新闻监督、纠风专项检查、效能督查、执法检查、党风巡视、政务公开等各种渠道的监督检查中,发现部门或行业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使用要求
1、“问题提醒卡”、“责令纠错卡”、“违纪告知卡”、“跟踪督办卡”、“整改到位卡”各一式两份,由区纠风办和发卡对象各执一份,发卡对象的主要领导(或当事人)要在卡上签字;“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一式三份,由反馈单位、区纠风办和被反馈单位各执一份,反馈单位要在反馈书上盖章。
2、有关部门或行业(或当事人)在接到“问题提醒卡”或“责令纠错卡”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自查自纠情况、处理结果、整改措施等以书面形式上报区纠风办。
3、有关部门或行业(或当事人)在接到“违纪告知卡”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检查送区纠风办,并配合完善有关手续,主动接受组织处理;在接到“跟踪督办卡”和“政风行风情况反馈书”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按照《纠风案件报备制度》有关要求将整改结果或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区纠风办。
4、区纠风办接到有关部门或行业(或当事人)的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回访,确认处理结果;对“跟踪督办”案件进行检查验收180个工作日内如果没有出现不正之风反弹的,发放“整改到位卡”予以确认;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纠正不及时,弄虚作假的,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结果运用
根据“问题提醒卡”、“责令纠错卡”、“违纪告知卡”的使用情况,分别对所在部门或行业及其主管部门作出如下相应处理:
1、所在单位年内接到“问题提醒卡”一次的,对其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两次的,对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超过两次的或所在单位系统累计超过两次的,对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2、所在单位年内接到“责令纠错卡”一次的,对其相关人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两次的,依照程序对其相关人员给予效能告诫,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给予诫勉谈话;超过两次的或所在单位系统累计超过两次的,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给予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