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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检查(收集3篇)

时间: 2024-07-01 栏目:报告写作范文

环保专项检查范文篇1

分局内部认真传达学习及省、市、区、主管局关于安全生产若干文件精神。每个人要牢牢树立“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意识,把“安全生产”落实的日常环境监管中。

2.学习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吸取教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参加局组织的观看“3.21”事故纪录片,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分组学习响水321事故调查报告。

2019年11月17日,开展“3.21”事故反思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一一交流发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

3.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督导反馈交办事项和《大丰区关于国务院督导组在盐城督导指出问题(第一批)的整改工作方案》(大安专治〔2023〕1号)、《大丰区关于国务院督导组第三批反馈督办问题整改方案》(大安专治〔2023〕2号)等举一反三整改方案情况:

在2023年春节前分局总结会议上,分局内部认真文件精神,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举一反三,并决定在分局内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环境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计划在2023年上半年在化工园区开展5项专项检查执法行动(危废专项检查、危化品专项检查、环保设施专项检查、环评“三同时”手续专项检查、新一轮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4.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层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情况:

2023年2月18日,以文件形式,分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环境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同时2023年计划实施的各项专项执法行动我局将发文抄送各园区管委会,落实好属地责任。

5.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工作机制建设,聘请第三方或者专业人员服务安全生产,依法开展监管执法情况:

2019年3月至12月,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研究院,对园区开展了3轮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排查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下发给企业,落实小号整改制度,共排查出408条环境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341条。同时我局强化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多次对重点企业开展集中培训学习,指导企业完善环保设施的安全评价手续,督促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大大降低了辖区内的环境风险。

6.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综合整治和重点整治,围绕领导层面、监管层面、企业层面深入排查问题隐患,从源头上、根本上研究解决27个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建立安全生产常抓常管长效机制情况:

为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我局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已完成对辖区内25家涉危废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危废仓库无环保审批手续、危废长期贮存等问题,我局已采取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等一系列措施,纠正企业存在的不足,强化了对危险固体废物的规范管理。

2019年11月,我局工作人员联合大丰港物流产业园区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针对码头、堆场的专项检查。我局认真梳理了辖区内码头、堆场相关企业,列出清单,制定出了详细的计划,力求在检查中做到家家到,全覆盖。共检查了12家企业,其中对存在问题的6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2019年在对化工企业的日常检查中,我局加大检查力度,发现若干安全隐患,均现场责令企业整改,并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2019年我局发文要求所有化工企业完善环保设施的安评验收手续,并要求所有化工企业在危废仓库内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

分局计划在2023年上半年在化工园区开展5项专项检查执法行动(危废专项检查、危化品专项检查、环保设施专项检查、环评“三同时”手续专项检查、新一轮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7.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招引发展化工产业,严把项目安全准入关,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危化品监管职责,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一张图一张表”,落实两个《导则》排查化工园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情况:

环保专项检查范文篇2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明国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岳存义、张智华和苏庆春同志担任,局办公室、污控处、自然处、法规处、监察室、宣教处、稽查大队、监察支队、监测中心、信息中心、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环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国荣同志担任。

各部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

展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增强联合执法合力。

二、制定措施,精心安排

我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我市主管环保工作的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局尽快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34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政办函[2005]23号文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使该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制定了《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将该项工作分为4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作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了使专项整治行动有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制定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方案》,在整个行动过程中联合新闻媒体计划跟踪报道设置宣传专栏,并掀起三个高潮:一是公开披露环境违法问题的高潮,二是集中整治、解决问题的高潮,三是展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高潮。

三、确定专项整治范围,明确目标和重点

在去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扩大整治范围,集中治理以下八个方面问题。

1、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2、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3、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4、检点流域、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5、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6、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7、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连片反弹的地区进行督查;8、对制革、造纸、化工、水泥、炼焦、冶炼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工业密集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检查,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情况。

环保专项检查范文篇3

组织机构

区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职责分工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科室单位职责,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污管科负责组织制定我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方案;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督查工作;负责与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组织召开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专项行动相关法制工作;组织审核修改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草稿以及挂牌督办名单。

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全区信息汇总报送工作,负责与各乡镇街环保办的协调联系,似定挂牌督办名单的基本情况,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督查专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负责撰写专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初稿,准备提交专项行动联度会议讨论的有关材料,负责收集并建立专项行动档案。开发科负责“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环境检查及辖区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参与环保专项行动,及时报道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新闻会,通报查处情况。

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开发科组织对“敖江”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山仔水库、柯坪水库、南口水库(日溪乡环保办配合),并于8月18日前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专项办通过网站,11月10前报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开发科)。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设立的护栏、界桩、警示牌等,是否损坏。

2、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

3、检查2010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停业(产)或关闭,对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进行全面清理。4、对影响水质安全的各类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加大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对堆放江河、湖库最高水位线滩地和岸坡上的生活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要进行清理,消除其隐患。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

集中开展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理场专项检查,环境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各乡镇环保办配合)对洋里污水处理厂、红庙岭垃圾场进行专项检查,9月18日前报送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阶段整改情况报告。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进水水质、处理水质及污染物去除。

2、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对于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数的且后果严重,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3、检查已建生活垃圾理填场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填埋量、兩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过滤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是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4、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垃圾渗滤液未经过处理直排、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对运营单位进行处罚,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巩固整治效果

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环境,监理所、监察队,负责2009年以来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确保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负责2007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被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是否停产。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和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各部门要对群众健康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加大力度严格查处,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1、污管科负责汇总第一阶段百日安全隐患督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负责全面检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查处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是否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转移审批和联单制度。

2、监理所、监察中队负责对影响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管理,凡未建成污染防治设施或治理设施又不完善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改。检查的步骤与内容: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重点检查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要立即书面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关及时向局领导、区政府上报。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⑴7月30日前报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查情况报告和市级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⑵8月20日前报送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⑶9月20日前报送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

⑷10月20日前报送重点流域(水库)存在的环境问题阶段整治情况报告和今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报告。

督查工作安排

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等有关材料,建立档案备查,接受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督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减排责任书、绩效考评等重点工作,加大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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