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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减负自查整改报告(收集3篇)

时间: 2024-07-06 栏目:报告写作范文

乡镇减负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篇1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随机抽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平时督查测评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展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阶段性成果和年度治理成效,最终达到“以考促变、以评促改、以核定绩”的目的。

二、考核对象及分类

乡镇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分类,以县2013年度乡镇(街道)目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依据,进行分类考核,主要考核乡镇场镇及村庄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三、考核内容

分乡镇场镇和村庄两大板块,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考核要求,主要就环境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风貌建设)、制度化“四化”进行分项考评、考核。到年底,全县所有乡镇场镇和80%的村庄要达到“四化”标准。

(一)总体内容:

1.各乡镇环境治理“四化”情况,重点是集镇、居民聚居点以及主要公路沿线、节点、公共场所等区域的“四化”情况。

2.风貌塑造,重点是集镇、新农村示范点、主要公路沿线的风貌塑造情况及建(构)筑物立面清理情况。镇(乡)主要街道、高速公路、省道及旅游公路沿线风貌塑造覆盖率达60%,村庄40%以上。

3.集镇垃圾、污水治理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转、县处理”模式推行情况,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配套情况。

4.集镇“五乱”、农户“三乱”治理情况。

5.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治理情况,主要是集镇街道管线建设,广告、店招治理,乱停乱放治理,农贸市场治理以及日常保洁情况。

6.乡镇集镇园林绿化、村庄庭院绿化情况。

7.农村“五创”及“六清六改”情况。

8.水体与空气情况。

9.集镇“四害”等病媒体生物密度控制情况。

10.制度建设情况。

(二)专项治理:

1.实施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村庄)”创建的2个乡镇和15个村庄实现示范目标。

2.公路沿线环境专项治理情况。

3.流域环境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4.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环境专项治理情况,“红五月”环境专项治理情况。

5.“除陋习、树新风”、“七进”等活动开展情况。

6.《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操作方式

1.平时考评。由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平时督查、按月通报的方式进行。一是县内每月督查考评结果作为各乡镇平时考评绩效依据;二是省市上级部门暗访、督导通报情况作为相关乡镇平时环境治理绩效依据。

2.年终考核。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自查总结,2013年12月15—20日为自查阶段,由各乡镇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书面(含电子文档)报送县治理办。二是集中考核,2013年12月20—31日为集中考核阶段,由县治理办牵头组织实施。三是迎接省市相关工作验收和检查考核,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计分方式

1.计分比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基本分值为5分。

2.扣分事项。明查、暗访中未按县督查组“督办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件次扣减0.1-0.5分;被县主要领导督导点名通报批评每次扣减0.5-1分;被市级领导督导点名通报批评、暗访(明查)曝光的,每件次扣减1-2分;被省级督导点名通报批评、暗访(明查)曝光的,每件次扣减1.5-3分;未完成环境综合治理信息报送任务的,每少完成1条扣减目标分0.1分。扣分事项累计执行,扣完(5分)为止。

3.加分事项。环境治理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级相关部门通报表扬或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表扬的,每一项加0.5分,获得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或领导批示表扬的,每一项加1分。加分事项累计执行,但总额不超过3分。

4.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村庄)”创建为硬性任务,创建成功,乡镇加1分、村庄加0.5分;如创建不成功,乡镇扣2分、村庄扣1分。

五、结果运用

乡镇减负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省、市、县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为依据,以农民负担案件的历史教训为借鉴,以解决农民反映的强烈问题为突破口,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原则,加强监管惩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和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大对涉农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切实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在我县不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事)件和严重。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涉农执罚收费行为。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标准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建立在群众自愿基础上,不能强制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自立项目收费,不得提高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收费。今年仍要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农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一是继续抓好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去年已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是继续抓好对农民建房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农民经批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自用住房,除发证可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费用。要加强农民宅基地管理,不得以收费和罚款代替管理,更不得借新农村建设之机,以土地整理、村庄规划等借口变相收费、罚款。

三是继续抓好对外出务工农民乱收费行为的治理。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防止变相向进城就业农民乱收费。严禁向外出务工农民收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和计划生育押金。

四是继续抓好对农村计划生育乱收费行为的治理。严禁借发放准生证之机,强制服务、强制保险、强制摊派药品和宣传品;严禁以收费为目的发放二胎指标和以罚代管。

五是继续抓好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证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除按照有关规定可收取工本费外,不准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捆绑收费。

六是继续抓好对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坑农行为的治理。相关部门要联合加强对农资价格攀升合规性、合法性的检查,以及农资成分标准的抽样检查,坚决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的伤农坑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项政策。所议事项限于村级范围,且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意愿,解决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出资或出劳由农民自主决定,不得要求农民既出资又出劳。开展筹资筹劳时要切实做到村议、乡审、县批、市备案,严格实行“一事一议”负担卡和专用收据制度,防止乱议乱筹以及借“一事一议”乱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各乡镇要在5月底前完成今年“一事一议”的申报、审批、备案程序,经批准筹资筹劳的项目,要及时填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负担卡。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督。特别应注意的是,各乡镇要加强对理事会、路委会、桥委会等民间组织筹资筹劳的监管,防止以理事会、路委会、桥委会等名义规避“一事一议”监督约束,出现强制农民出资出劳,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各乡镇要对去年理事会、路委会、桥委会等民间组织的筹资筹劳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于6月底前报县减负办。县减负办将视情况组织抽查。

(三)切实减轻乡村组织负担。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委托村级组织或村组干部向农民收取税费,不得向乡村下达超过限额的报刊征订任务。县、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开展工作的,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的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县、乡两级政府进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必须量力而行,不准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扶持农村的生产、建设性项目,不得强迫村组和农民提供资金配套。村级组织也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向农民收取费用,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以及追收旧欠款等不合法方式来约束村民、管理村务。

(四)确保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一要抓好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以及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的落实。在补贴补偿资金发放的关键环节要加强督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防止截留、挪用。严禁各种用农民的补贴补偿款抵顶农业税费尾欠的行为。二要抓好村级补助资金的落实。村级补助资金要及时进入乡镇农经部门的“村级资金专户”,实行“村有乡代管”,防止“跑冒滴漏”,确保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三要继续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在农村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宣传,动员农民自愿缴纳,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指标,违背群众意愿强迫农民参加。

(五)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乡村债务沉重是农民负担反弹的重要隐患之一。要坚决制止新债,严格落实“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对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乡村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一律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实行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不得将乡村债务摊派给农民承担,绝不允许借口化解乡村债务增加农民负担。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5月10日—5月31日)

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农民负担情况的调查摸底,据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做好时间安排、指定工作措施。《工作方案》于5月31日前分别报县减负办、纠风办。

(二)进行自查自纠(6月1日—7月31日)

1、做好自查工作。各乡镇要认真开展农民负担工作自查,狠抓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自查的重点为:涉农收费文件清理情况;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情况;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和“两免一补”落实情况;农村“一事一议”政策落实情况;村级经费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执行情况;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村土地征用安置补偿费的落实情况;村级债务有效化解情况等。

2、开展专项审计。各乡镇要组织对去年以来农民负担有关情况开展一次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进行整改,及时纠正违纪行为,促进农村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专项审计的重点为:在农村中小学校收费、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民外出务工、农村计划生育、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村级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报刊订阅限额制是否得到执行;村级招待费是否完全取消;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合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否尊重群众意愿,有没有强迫农民参加的行为;乡村债务有没有增加,存不存在将乡村债务摊派给农民增加农民负担的做法;是否存在加重农民隐性负担的苗头等。各乡镇要在7月31日前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和专项审计工作总结报县减负办、纠风办。

(三)组织监督检查(8月1日—10月31日)

1、县纠风办、减负办将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各乡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抽查。重点抽查群众反映强烈、工作措施不力、农民负担问题突出隐患多的地方。

2、县纠风办、减负办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了解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

3、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纠风办、减负办将及时向各乡镇下发督查通知,责令限期查处和整改。对重大典型案件,县纠风办、减负办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四)做好总结验收(11月1日—11月30日)

1、各乡镇要在11月30日前上报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2、县纠风办、减负办将组织对各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较差、群众反映强烈、农民负担问题多发易发的乡镇和部门,实施重点监控。对连续两年纳入重点监控的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五、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目标考核。继续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农民负担专项治理责任单位负责制。把落实减负惠农政策,严禁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杜绝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作为政府目标和涉农收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县政府有关涉农收费部门和各乡镇要成立领导机构,选派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工作上细致的工作人员承办具体工作,抓好目标考核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政策,加强群众监督。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的质量。要在群众交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价目表等形式,向农民公开税收、价格、收费的文件依据、项目名称、征收标准、对象范围、举报电话等内容。凡是按规定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的,农民有权拒绝缴纳。二是要加强舆论监督。必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减轻农民负担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进行宣传和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接待和案件查处定期报告制度。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民负担接待、受理、督办、查处、反馈制度,做到专人接待,督办有力,处理到位,反馈及时。同时,要将接待和案件查处情况逐级报告。对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对迟报、瞒报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正确定位农民,全心爱护百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目前,我国农民兄弟占绝大多数,尽管他们文化层次高低不一、生存环境好坏不同、生活水平优劣不均,但他们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追求利益相当现实、反映问题非常直观、计较得失比较小气、享受关照容易满足。正是基于这个特点,农民朋友只要稍不满意了,就会立即说出来,找寻倾诉对象或向上反映,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正确的。我们的干部要学会耐心倾听群众心声,站在关心群众利益的高度,寻找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良策良法,全心全意爱护老百姓。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懂得“农村社会的稳定事关整个社会稳定全局”,我们的一言一行必须体现群众利益。

(四)强化政策理论,提高实践能力。各乡镇和涉农收费部门要将政策理论学习成效,特别是减负惠农政策学习成效纳入到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考评当中,切实提高他们的工作实践能力,减少和避免落实减负惠农政策工作中的盲点、弯路,甚至偏离航道等问题,创出工作特色,抓出工作亮点,让农民群众放心满意。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于通过各种渠道反映上来的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要严查严办,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纠正在查处案件中的过宽、偏软现象。对隐瞒不报、上报不及时、查处不力、不积极配合调查的,要从重从严处理,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对发生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的地方,按照中央《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2]19号)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关于执行〈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05)13号)的规定,要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乡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有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对案(事)件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不因工作变动原因而免除其责任。

乡镇减负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篇3

中共汉阴县纪委汉阴县监察局关于报送《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的报告县委、县政府:现将《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随文报来,请审阅。中共汉阴县纪委汉阴县监察局2004年12月日报送:市纪委、市监察局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中省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第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绿色经济强县、加快小康进程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统揽工作全局,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深入推进反腐败三项工作,使我县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工作做法及成效(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年初,全县各级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经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狠抓了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县廉责办下发了《汉阴县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全年目标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了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全县各级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五个一”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我们在巩固去年10个示范点的基础上又培育了10个新的示范点,由创建单位申报、县廉责初核、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县委表彰,实行挂牌示范、动态管理。三是完善考核办法。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今年修订完善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四是加强检查指导。7月下旬,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抽调24人,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18个乡镇和43个县直部门进行半年检查。五是强化年度考核。12月上旬,县廉责办牵头组织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员单位,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各乡镇各县直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入今年以来,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以狠刹“四股歪风”为重点,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下大了初步成效。止目前,全县共实施警示训诫38人,其中,警示提醒5人(科级1人),诫勉督导4人(科级2人),责令纠错29人(科级4人)。(三)查办案件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以有案必查、标本兼治的方针指导查办案件工作。截止11月底,全县共受理各类举报96件,初核65件,立案27件,结案25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免予处分2人,其中委局机关初核案件22件,立案6件,结案4件,处分科级干部2人。涉及违纪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案件9件11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一是坚持有案必查,定期排查案件线索。在办案工作中,千方百计拓宽渠道,整合资源,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开通网上举报等措施,切实加强基层举报工作。通过排查,发现大案和有影响的案件线索4件,并及时进行查处。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县级领导联案、纪委领导包案、纪委常委包片、包抓基层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公、检、法机关和审计部门职能作用,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办案合力。先后查处了县农机局乱收费、私设小金库及局长李建省贪污案、铁佛粮站给退耕还林农户兑付霉变玉米坑农案件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截止11月底,共立案调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12件,占立案总数的44%。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社会效果。根据市纪委要求,我们对所查办的大、要案件,在提交调查报告的同时均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治本报告,根据案件发生的特点,深入分析案发的主客观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再次发生。四是实行乡查县审,提高基层案件质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纪委下发了《关于违纪案件实行“乡查县审”的实施方案(试行)》,6月份全面推行。截止11月底,全县共计审理审结乡镇纪委报送的案件7件。通过乡查县审,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意识得到加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重点围绕治理整顿投资环境和中小学乱收费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使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大了投资环境整治力度。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共清理出171项,废止56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文件。全县设立企业负担监测点8个,聘请监测员11人。处理纠正影响投资环境事件3起,处理企业周边环境纠纷1起。二是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7月中旬县纠风办牵头组织县减负办、财政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开展了中央关于调减农业税、取消特产税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仅此一项共减轻农民负担591万元。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9类28个问题向6个乡镇和4个部门局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各乡镇和部门在整改期限内向县纠风办、减负办报告了整改情况。三是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春秋季开学之际,由县纠风办牵头先后4次组织财政、物价、教育等部门深入32所中小学检查,共查处纠正违规乱收费学校15所,涉及金额11·47万元,清退违规收费8·4万元万元,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4人,警示训诫谈话8人,通报批评2人。四是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按照上级要求,制发了《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在医疗系统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整顿活动”。各医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8个,对县纠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查出地21个问题逐项落实了整改,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县医院和县中医院万元,招标工程覆盖率达100%。三是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执法监察。累计查处退耕还林违纪案件14件,处理相关责任人24人,其中党纪处分13人,政纪处分8人,其他处理3人。四是认真开展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小麦条锈病防治工作等执法监察。五是以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开展了计划生育、竞争上岗、人事考试、高考、中考等监督检查。(七)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年初,县纪委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充实了县纪检监察通讯组,完善了考核办法和奖励措施,建立了新闻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大宣教格局。一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二是加大了两个《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先后召开领导干部学习两个《条例》专题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组建两个《条例》宣讲团巡回到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宣讲,举办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有力的推动学习贯彻活动深入进行。三是深入开展了廉政提醒教育。先在县城北城街和乡镇醒目位置制作永久性廉政公益广告牌60余幅,通过网络平台向400余名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3000余条,在各乡镇、部门县直部门推行制作了廉政“一面墙”,征集廉政公益广告、观看反腐倡廉话剧、举办廉政书画展等活动,时刻教育提醒党员干部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四是开通汉阴县纪检监察网站。在网上各种资料500余份,实现了网上投诉举报与全省纪检网站联网目标。五是在县委党校对全县基层纪检干部进行了为期5天的学习两个《条例》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六是开展了反腐倡廉调研征文活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研,撰写调研文章60余篇。七是认真开展了示范、警示教育,以正面典型为榜样,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以反面典型为镜子,教育党员干部筑牢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两道防线。八是狠抓党风廉政宣传报道工作。止目前,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644篇,其中市级317篇,省级42篇,部级10篇。二、存在问题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普遍提高;部门和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群众对热点部门和行业行风的满意度有新的上升;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不断加强,源头治理的机制、制度进一步健全,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乡镇、部门的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党政纪律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三是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创新意识不强,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2005年工作打算2005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抓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二抓示范点建设;三抓半年检查和年度考核;四抓责任追究。&nb

sp;第二,以狠刹“四股歪风”为重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二要巩固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参与*活动成果;三要结合狠刹“四股歪风”继续抓好专项清理工作。第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第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要继续抓好投资环境整治;二要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三要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四要继续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第五,加强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一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解决为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突出问题;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转让;要对专项资金尤其是国债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要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县政府作出效能建设决定后,县监察局要进快出台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第六,全面推行警示训诫工作,通过一年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程序,在完善中创新、在实践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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