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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案 辐射监测方案

时间: 2022-11-15 栏目:办公资料

监测方案篇1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xx《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

监测方案篇2

为迎接20xx年亚青会,切实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根据20xx年省、市体育局的工作要求,将在今年开展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认真做好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实并完善我区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我区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监测任务

区体育局牵头组建监测队,实施监测采样工作,完成国民体质监测任务。

三、监测内容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我区监测对象为,中青年及老年人(20-69岁)。

(二)监测要求和内容

本次监测采取整群分层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

1、区开发区及各镇的监测点,将按照省市体育局对区级体育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平年体质测试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抽样测试。

2、全区监测样本应均分配在各监测点,各监测点的全部人员均为抽样对象。

3、全区共测试3000人,区开发区及各镇的测试任务见附件1。

4、区开发区及各镇的监测点监测内容为常规体质测试(11项测试指标),各类人群检测指标见附件2。

四、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使用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份)

1、培训人员

20xx年5月上旬前,完成区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

2、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5月上旬,区体育局拟定《20xx年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3、落实器材

20xx年5月中旬,监测器材全部安装到位。

(二)测试阶段(20xx年5月~9月)

区开发区及各镇需按照本方案和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本地所承担的监测任务。

(三)数据处理阶段(20xx年9月份)

20xx年9月下旬,区体育局将体质监测数据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六、工作要求

区开发区及各镇文体中心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并纳入20xx年度区级体育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一)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积极筹措经费,为监测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六)为抽样测试对象进行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服务。

监测方案篇3

为了保证我院的门诊医疗质量缩短病人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的等候时间提高病人对门诊诊疗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门诊流量监测

(一)门诊流量监测应包括以下信息每个诊室尚未接诊人次,还应包括超声科、检验抽血处等医技科室的等候人数。

(二)我院对门诊流量实行实地监测由门诊办公室负责上午10:30及下午4:00各监测一次,门诊办公室应定时巡查门诊各楼层对门诊流量实行实地监测。

二、医疗资源调剂

(一)门诊办公室有权对全院医疗资源进行调剂以满足门诊工作的需要。

(二)各临床科室、各医技科室应积极配合门诊办公室的医疗资源调剂工作15分钟内按要求派遣医生或其他工作人员支援门诊工作。

(三)门诊办公室根据门诊流量监测获得的等候诊疗的病人数量、实际提供服务的医生数或窗口数、每个医生或窗口接待病人的平均速度判断为尚未诊疗的病人提供服务需要的时间决定是否需要增加工作人员或服务窗口。

(四)对于偶发的大量病人等候诊疗的事件,门诊办公室通知相关科室主任或住院部增派医生或增加窗口支援门诊工作。

(五)如果某个科室经常出现大量病人等候诊疗的事件,门诊办公室应协同该科室开展质量改进项目,通过流程重建等措施解决问题。

监测方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加大我县食品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监管人员的作用,建立一支专业人员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督队伍,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率和网络运行率分别达100%。

(二)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三、监管网络

建立以县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乡镇人民政府为基础、村委会(社区)和企业参与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一)一级监管网络建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

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能,组织监管相关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监管对象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管。

2.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按照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管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责任领域的食品安全。

3.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在本系统内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并将系统监管员名单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二级监管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园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餐饮店、食堂和农村家宴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并负责村级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园区内生产、加工、流通和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三级监管网络——成立以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1.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村委(社区)主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本村(社区)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2.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企业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由各监管部门与所监管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多环节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职责

(一)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诚信守法,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受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组织和配合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调查处理,并及时总结上报。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监督,严密监控和预防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查处。

(四)广泛征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意见,重点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分析研究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

五、工作制度

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府发〔〕9号)、《自治县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工作方案》(府办发〔〕75号)规定,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把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投诉举报、事故处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严格责任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依据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人头。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者的素质,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在媒体开设专栏,增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新型消费理念。积极发动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公开举报和媒体公示制度,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的原则,根据不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以简报、图片和小结等形式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监测方案篇5

根据xx政办x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每年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

一、目标

(一)掌握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科学数据。

(二)了解农村饮水工程的水处理工艺、消毒设备使用情况、覆盖人口、新建改建扩建等基础信息。

二、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农村饮用水工程。

三、内容和方法

(一)监测点设置

按照磐政办(20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县12个集镇供水、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成品水进行检测。(详见监测点分布表)

(二)监测方法

水样的采集、检验和评价要求:对12个集镇供水成品水每月检测一次,对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分别在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成品水各检测1次;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xx)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监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等;如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氯酸盐。

四、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须采取从现场检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如按规定做现场空白、运输空白、现场平行样、现场加标样等。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监测实施中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料审查。

五、监测管理及职责分工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的行政管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水质检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数据分析,撰写技术报告,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并告知县水务局。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的水质采样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到各乡镇卫生院收集水样。

监测方案篇6

(一)监测目的

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为环境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据,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监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工艺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公司环评中环境监测管理要求等内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三)监测范围

定期对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要求

1、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

(1)有组织:颗粒物;

(2)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监测频次:非甲烷总烃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因子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有组织废气监测——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无组织废气监测——厂界四周。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2、废水监测

监测项目:pH、CODCr、BOD5、色度、SS、NH3-N、磷酸盐、石油类;监测点位:接管口。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3、噪声监测

监测项目:对公司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四周厂界外一米。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监测方案篇7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五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学校争先进位的积极性。

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努力防流堵辍、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并作为评价各校教学质量的依据。

5、逐步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数据库、学科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测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子档案为依据),监测范围为《课程标准》规定开设的所有科目。

监测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监测试题难易得当,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监测方法采取纸笔监测、面试监测和实际操作监测相结合。

三、监测办法

质量监测总分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监测类型为集中监测、随机监测、特长监测三种。集中监测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项赋分。随机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赋分。特长监测按比赛获奖、大课间活动、测试三项赋分。

(一)集中监测(60分)

高中、初中、小学的集中监测分别为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明年以后将在三年级举行一次监测作为小学阶段的起始分数)。

高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四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20分、15分、20分。

初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小学的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计分办法如下:

(1)集中监测巩固率,即参加考试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小学巩固率达97%、高初中达95%,记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为防止人为的淘汰差生,巩固率可记负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几方面的得分。

参评人数=(学籍数+转入数+复学数+其他)-(转出数+休学数+其他)(县内转入、转出均应主动到教育科备案,转到县外应到教育科审批,否则视同流失)。

(2)集中监测平均分,即学校总分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集中监测平均分赋分:

(3)集中监测及格率,即学校总分及格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及格分数=总分×60%。

集中监测及格率赋分:

(4)集中监测优秀率,即学校总分达优秀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优秀分数=总分×80%。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最高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中、小学均扣0.5分。

(5)集中监测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学生的平均分。

后30%学生平均分赋分:

(二)随机监测(高中40分,初中、小学25分)

即教育局每学年随机对全县某些学校、某些年级、某些班级、某些学科随机进行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三项赋分。高中以每学期末联考数据为依据,分值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优秀率15分。初中分值分别为10分、5分、10分。小学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5分。其计分办法是:

(1)随机监测平均分赋分:

(2)随机监测及格率赋分:

(3)随机监测优秀率赋分: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高中扣0.4分、初中扣0.3分、小学扣0.2分。

参评人数、及格分、优秀分规定同集中监测。

为减少随机抽样的偶然性,对乡镇中心小学的村完小实行按类抽取,中心小学在学年初把全镇村完小按教学质量平均分成三类,并上报质量监测中心。在随机监测前抽签决定监测的学科、类别、学校、年级和班级。一类高中的随机监测以每学期的联考成绩为依据,二类高中以抽查数据为准。

(三)特长监测(15分)

(1)比赛获奖(3分)

即每学年各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中小学生运动会、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获奖情况。计分办法如下:

①获县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5分。

②获县级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折半计分,以表彰文件、通报及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若按名次发奖,按1:2:3比例转化为一、二、三等奖)。计分办法是:

比赛获奖赋分:

(2)大课间活动(3分)

学校举行大课间活动正常,且活动内容丰富,能有效提高学生锻炼水平。大课间赋分:

(3)测试(9分,其中体育3分、音乐3分、美术3分。)

即: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校进班随机抽取学生,对学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知识和技能进行监测,计分办法是:

测试赋分:

高中不进行特长监测。

(四)发展性指标(20分)

发展性监测指标分为两项,即学年进位10分、学段进位10分。

(1)学年进位,即各学校集中监测排名比上学年集中监测排名进位情况。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年进位赋分:

(2)学段进位,即各学校学段末排名比学段初排名进位情况。高、初中学段初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小学学段初成绩以三年级集中监测排名为准。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段进位赋分: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为各校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定得分,其中发展性指标为附加分。初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小学、高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

四、评价办法

(一)分类比较:

高中:

第一类:一中、二中、新集中学、苏皖学校、大志中学。

第二类:四中、沫河口中学、刘集中学、小圩中学。

初中:所有公办民办初中,以及完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初中部。

小学:

第一类:局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等19个学校。

第二类:15个乡镇中心小学(以乡镇为单位)。

第三类: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小学部。各项分值以集中监测为依据。

同一类别的学校之间进行比较。

(二)分等评定:

优秀等次:监测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

良好等次:监测总分达70-79分的单位

合格等次:监测总分达60-69分的单位

不合格等次:监测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

五、奖惩

(一)凡监测总分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其中乡镇中心小学全学区教学质量虽然达到优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学质量不合格完小的,该乡镇中心小学不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

(二)凡监测总分排名较上年进位超过五名以上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同比进步奖。

(三)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进行重点帮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校长引咎辞职。

(四)凡中心小学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不合格等次的,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引咎辞职。

(五)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综合评估。

(六)集中监测按各科任课教师总数20%的比例设学科教学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违纪处理办法

(一)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冒名顶替或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该学科作零分处理。

(二)学校对参考学生资审不严,为学生冒名顶替提供条件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该学科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出现雷同卷的或阅卷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阅卷、统分误差大,查实后取消下一年监考资格,阅卷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县局抽调下派的考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造成试卷泄密、混装、倒装或少装答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凡人为淘汰差生,或在学籍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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