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近十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文献的分析,文章概括出基本研究框架。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特征、意义、现状和保护方法、措施等五大方面对目前国内的研究成果进行了介绍,并通过总结国内各科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为今后的研究奠定一定基础。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一、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文献概况
通过对国内权威知识文献库(中国知网)的搜索,检索到近十年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相关度较高的文章约39634篇(包含期刊、学位论文、会议论文及报刊),并且随着时间推进而逐年增多。通过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方法的分类和统计可看出,在保留和传承方法上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和教育政策措施研究较多,而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是遗产发展研究的趋势和重点,研究的学科涉及较广的是民族学、社会学、艺术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建筑学和法学等。
二、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方法分析
通过对文献的综合分析,发现多数学者均采用了资料搜集和文献综合分析法。部分采用了比较和综合分析法,如陈华文和普丽春等学者从不同时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理论、方法进行对比研究。也有王冉、柏贵喜、黄文等众多学者采用了实证研究的方法,从不同民族遗产保护的个性到共性进行分析探究。
三、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研究内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范畴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根源于联合国2003年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其定义和内涵的界定。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内涵是总体上针对的是整个国际社会,要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必须站在本国的角度从更深的层次上进行挖掘。而连冕、刘玉清等认为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包括两个大类:一类是形态文化;另一类是行为文化。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及价值研究
国务院从2006年起,设定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可看到我国日益增加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视。总理也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是民族智慧的象征,是民族精神的结晶”。王宁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不同难度,保护过程中要注意其高度的个性化、传承的经验性、民族性等特点。张世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具有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
(三)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研究
田阡认为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我国建立科学完整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机制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上依法保护的道路。乔晓光认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缺乏自觉,民俗流变冲击大。且政府文化部门缺乏对民族文化资源整体价值的评估,缺乏文化规划。汪立珍认为取得一定成绩的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创建了第一批六个口头传统研究基地。同时,建设全国首个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资料库,将有关文字、音像、图片和实物资料运用数码技术、光盘等现代手段加以保存,经验值得借鉴。
(四)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法、措施的研究
1、不同部门承担保留研究
(1)政府立法研究
我国加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并探寻民间法规中有效的保护规则。黎明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法律制度的渊源:《宪法》,《民族区城自治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法律和法规,部门法中关于少数民族非遗保护的法体规范,国际条约。马洪雨,姚艳等探讨了民间规则和公众参与对保护非遗的可能性,提出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法立法并应挖掘和研究民间规则以弥补法律。何星亮,李宗辉等认为知识产权法使拥有遗产的团体或个人获得一定的权益,并适当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化利用,显现非物质遗产的经济价值,从而避免遗产的灭失。姚艳,郭璠则对该问题做出了实例研究。
(2)政府做好普查、建档和名录申报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首要是做好普查、建档然后才是进行不同级别的名录申报工作。金文杰认为档案工作:一方面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化利于其保护保存,一方面也利用了档案本身的特质体现民族文化在发展演变过程中的规律。彭梅玉,徐开芳等认为做好普查,建立各级保护名录,有助于查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并对不同分类的遗产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商业利益的驱使,使许多“申遗”项目在保护措施健全之前便受到损害。覃美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收集、整理等一系列程序以及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都应以《档案法》为行为准则。
2、政府及民间做好教育传承
教育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张卫民,黄文伟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形式分为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同时我国非遗教育工作主要内容有:构建非遗教育目标、教育课程、教材内容体系、教育活动组织形式和师资队伍五方面。而孙露晞,张血玲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幼儿教育课程开发做了初步阐述和尝试[28]。普丽春认为个人、家庭、社会和学校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四种不同形式,各形式又互补,构成完整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教育渠道。
3、在发展中保护
(1)宣传保护
媒体宣传促使人们内心深处产生文化认同和保护意识,形成文化遗产保护的大环境,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路径。政府要在宣传方面起主导作用。蔡群,任荣喜等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数字化保护技术越来越先进,数字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可以保存记录,还可以借助互联网进行广泛宣传。
(2)产业化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介入较多的产业是旅游业和文化产业。李昕提出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可经营性与非经营性遗产,可经营的非遗通过产业化运作模式进行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产出效益化。
徐赣丽认为旅游业具有使文化遗产得到保护的可能性,旅游有义务有条件保护资源。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得好的地方,旅游开展越成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以与民俗旅游开发等产业经济形式结合起来,调动各方积极性及争取资金,降低保护成本。
四、结语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正在广泛深入展开。从研究趋势看,采用的研究方法更多样化,研究内容更实证化。未来应该增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保护发展的思考。
不足之处是研究的学者多为民族学,社会学或教育学专家,其他领域学者介入较少,不同学科角度下保护措施研究缺失或不够深入。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的理论分析不够,很多措施没有规范的理论指导,就很难对其现状归纳总结和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评价体系较少。定量分析做得不够。
参考文献
[1]陈华文.关于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思考[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2(3):17~20.
[2]普丽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综述[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6(5):64~69.
[3]王冉,郑扬.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应用价值——以邯郸歌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为例[J].河北学刊,2013,33(1):206~208.
[4]柏贵喜,杨征.坚持和完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研究——基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调查[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
[5]黄文,杨艺.灾后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共生研究——对阿坝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实践解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129~133.
[6]倪通.基于JSP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D].郑州大学,2012.
[7]刘斌.基于G/S模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异构数据可视化共享机制研究与实现[D].成都理工大学,2011.
[8]卢松,陈思屹,潘蕙.古村落旅游可持续性评估的初步研究——以世界文化遗产地宏村为例[J].旅游学刊,2010,25(1):17~25.
[9]时吉光,喻学才.我国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J].长沙大学学报,2006,20(1):9~11.
[10]连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悖论与新路径[J].艺术设计论坛,2005,(1):19~20.
[11]刘玉清.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休闲市场[J].价格与市场,2003,(3):24~25.
[12]王宁.非物质遗产的界定及其价值[J].学术界,2003,(4):51~54.
[13]张世均.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7):137~140.
[14]田阡.论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一般性与特殊性——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出发点[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9(201):95~101.
[15]乔晓光.关于农耕文化资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0(4):83~86.
[16]汪立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教育[J].民族教育研究,2005,16(6):61~66.
[17]黎明.论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源问题[J].民族研究,2007,(3):11~19.
[18]姚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80~83.
[19]马洪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律制度构建[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1):153~157.
[20]何星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民族文化现代化[J].今日民族,2005,(2):55~57.
[21]李宗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以知识产权法为中心的思考[J].知识产权,2005,(6):54~57.
[22]甘开鹏.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以景颇族目瑙纵歌为例[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67~70.
[23]姚艳,郭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阿细跳月非法音像制品的个案研究[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4):148~151.
[24]金文杰.档案工作参与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D].云南大学,2011:4~5.
[25]彭梅玉.靖西魁圩-渠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笔记摘录[J].歌海,2006,(6):26~28.
[26]覃美娟.浅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J].档案管理,2007,(5):30~31.
[27]张卫民.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路向——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探究[J].民族艺术研究,2005,(5).
[28]孙露晞,张血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幼儿教育地方课程开发[J].学前课程研究,2007,(8).
[29]普丽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主体及其作用[J].民族教育研究,2012,23(1).
[30]蔡群,任荣喜,邱望标.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方法研究[J].贵州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36(4).
[31]李昕.可经营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运作合理性探讨[J].广西民族研究,2009(1).
[32]徐赣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式保护框架[J].广西民族研究,2005(4).
【关键词】澳阳产科;新护士;带教方法;带教体会
在中国传统的马年,各产科出现了生育高峰,住院孕产妇居高不下,在医院护理人员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如何让澳阳产科新护士尽快独立值班,同时又避免被传染,更好地开展优质护理,成为迫切的需要,现将我科新护士的带教方法和体会介绍如下:
1带教内容
1.1首先加强思想教育,由于乙肝是一种具有传染性的疾病,就其引发的心理问题复杂,新护士应正确掌握孕产妇的心理状态,将心理护理贯穿于整个护理过程中,还要积极了解病人家庭和社会关系,动员其家人、同事关心病人,告知新护士将人文关怀融入护理工作中,服务于细微之处,营造关心患者、爱护患者、尊重患者、帮助患者的氛围【1】。
1.2培养高度强烈的责任感产科是个高风险的科室,孕产妇周转快,分娩量大,关系到母子二人安危,护士需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爱心,鼓励孕妇增强自然分娩的信心,分娩是生理现象,消除孕妇恐惧心理,提高自然分娩率。
1.3加强法制观念增强书写护理病历的基本功,孕产妇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新护士在临床工作中,务必时刻做到“三查入对”,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完整、认真地填写,杜绝医疗隐患的发生。
1.4进行有效沟通加强健康宣教,建立融洽的护患关系,体现了优质护理理念,新护士对病人表现出种种情绪给予理解,鼓励患者说出心中的焦虑和担心,耐心倾听她们的主诉,充分讲解疾病的传播途径,正确的消毒隔离措施,母婴阻断的知识,能否母乳喂养等知识,帮助病人树立信心,改变病人对疾病本身的错误认识,克服不良心理,及时给予正确引导。
1.5强化产科理论知识和熟练操作技术作为产科新护士要掌握产前、产后,剖宫术前、术后护理常规,临产的观察,会阴冲洗,理疗、无痛分娩的观察,配合医生挽救危重患者,熟练掌握新生儿的静脉血的采集、疫苗的注射等基础护理操作,“产后康复按摩术后盆底肌康复”等新知识、新技术。
2带教方法分阶段带教
2.1第一阶段(入科教育)由带教老师对新护士进行入科安全教育,让新护士尽快熟悉病房环境,熟练“六步洗手法”,加强职业防护,熟悉病区每个患者诊断,护理级别、饮食及主管医生、责任护士、产科常用卧位(左侧卧位及优点);掌握产科常用药物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硫酸镁、安宝、缩宫素、抗生素);掌握产前、产后一般护理常规(吸氧、测胎心、计胎动);掌握产科护理病历书写规范,消毒隔离制度等,此阶段为一个月,经护士长及带教老师考核合格后,进入下一阶段。
2.2第二阶段(一对一启发式带教)一位新护士跟着一位老师,因人施教,老师做到放手不放眼,从严把关,以提高学习质量【2】。每项操作都有带教老师先示范,并且边做边讲解,再指导其操作,直至完全掌握,如阴道检查时,一定要注重保护自己,先由带教老师阴道检查,告知宫口开多大,先露位置,再由新护士操作体会,每天交班后立即总结分析,做好工作笔记,进行讨论,再下班。在一对一带教二个月后,由护士长、带教老师对其进行理论及操作考核,合格进入下一阶段。
2.3第三阶段(双班制的指导式带教)带教老师与新护士同上一个班,新护士按工作程序完成交班职责,带教老师负责检查、督促,并且教会她们妥善区分轻重缓急、学会统筹安排时间,工作中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注意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并教会其积极应对各种压力的方法,乐观应对方式被认为是最佳方式,其次是支持应对方式【3】。护理文件书写双签字。一个月后,经过护士长、带教老师对其操作、理论、护理文件书写的检查,合格者方可进行单独值班。
3体会
通过以上的带教措施,在不同的阶段用不同的方法,因人因材施教,激发了她们学习热情,使自身的综合技能和思想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
对带教老师要求较高,责任心强,不仅要精通专业知识,还要了解护理新动态,更能指导护理文书的书写工作,对新护士的工作执行情况要勤问;对安全措施、护理措施要勤讲;对工作质量要勤查,真正做到放手不放眼。
通过教师的带教和新护士理论联系实际,使新护士很快适应澳阳产科工作,掌握澳阳产妇的人文关怀、母婴阻断技术、胎心变化、产程进展、产后护理,密切了护患关系,达到了优质护理的要求。
【参考文献】
[1]马晓伟,在2007年在祝“5・12国际护士节“活动上的讲话,卫生部卫生政策
[2]黄建荣,郭喜珍.浅谈护生的教育与管理.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6,3(18):1625.
[论文关键词]财产犯罪;所有权;占有权;比较讨论
引言
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人文观念,由此,刑法理论也有一套自己的理论体系。即便现今,日德法学上的思想不断深入,但在我国传统的刑法理论判定中,对于财产犯罪于社会和刑法的定论,都既定罪犯侵犯了财产的所有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加快繁荣,面对社会环境的变化,这样的变化不仅体现在经济上,更是观念上,财产犯罪已经明显表现出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信息化和媒体化的发展,不得不思考传统上定论的权威。所以,放眼当下,传统意义中所有权说明显然早已不能够全面解释财产犯罪了,新情况的出现致使占有权说开始大胆质疑并且挑战起所有权说。然而,两种学说都存在着各自的优缺点,更有甚者,试图将两个学说综合——“中间说”也参与了其中的争执。但实质上,取长补短式的方法是否适用于司法实务中出现的案例?
本文认为,在考究法律学说的实际运用时,无论哪种学说,刑法与民法间矛盾却又不可避免的关系出现时,都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现今对于财产所有权由于出现形态上的多样化,占有说的挑战也是由来已久了。这些学说,或多或少都会在相应情况下发挥对于财产保护最直接的权益。如若将两种学说分离来看,财产犯罪案件中,出现第三方人,以占有的角度非法获取财物,此时,占有权的侵犯便成为既定事实,在此,刑法就应当保护被害人合法占有权,那么所有权说也不会就这类情况与其产生矛盾。就此,另一方面,刑法为何会对财产犯罪作为犯罪来判定处罚,是为了维护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为了维护财产所有权的制度稳定。为了更加进一步衡量所有学说和占有学说,下面,将引入著名学者张明楷教授的观点,参考相关国家的相关文献法律法规。
二、讨论所有权说与占有权说的实质
(一)参考德日观点
就现在我国法学上的采纳参考,越来越倾向与日德的法律体系研究,抛开民族分歧而言,实际上,两国的部分观点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首先,德国的观点,主要是三点:即法律财产说,经济财产说,以及两者相结合的学说。无论是论及对财产的保护还是犯罪处罚,本质上都是在维护与处罚民事法上的权利。根据法律财产说,不法原因给付物,(例如本文提及的案例三中的情况),非法盗窃物品,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的物品,都是不受民事保护,不具有法律权益的。所以这个观点也就回答了本文上述出现的三个案例,凡是盗取,欺诈获得的财物,非法侵占的,均不构成财产罪。其次,从经济财产说的观点。简言之,就是认为凡是具有经济价值或利益的都归类为财产,也都具有了法律保护权益。反之,则不具备前句中的特质时,就不构成也没有财产权益保护或罪名。于是,这一观点就直接抛弃了财产获取的合法性,也不过问民法的权利。最后,将两观点结合后,发现综合考虑较为合理。财产权益和犯罪,都应基于合法性和经济效益两者考虑,然后做出判定。
德国学者的观点,明显对于实际案例而言,具有很明显的缺陷性,容易造成行为人钻法律空隙。但对于财产权益的解释,有着参考价值。接下来是日本的观点。首先,日本现行的刑法中,有明文规定,窃取“他人之物”就构成盗窃罪。这个“他人之物”其实值得考究,其并不是说“他人占有物”而是“所有物”。那么就对财产的合法性给予了规避,财产的合法权益也就值得保护。其次,日本法律中,对于财产的占有与所有。在客观形式上,财产犯罪罪名的成立是不以他人所有物为限的。
(二)我国财产保护法益
1.1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3年8月~2014年8月收治的妊高症产妇产后出血患者72例,均符合《妇产科学》第7版中妊娠症疾病诊断标准,且排除高血压患者和心、肝、肾等严重脏器疾病者。本组患者年龄23~31岁,平均年龄(26.91±3.42)岁;孕周28~37周,平均孕周(32.50±4.13)周;孕产次1~2次,平均孕产次(1.47±0.62)次。
1.2方法
所有患者均予以优质护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①加强培训,统一护理人员的思想认识,明确优质护理理念,加强学习交流以提高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并增强工作责任心。②心理护理,患者出现紧张或焦虑时,护理人员应依据患者心理实际需要进行疏导,主动与患者谈心并关心其住院生活,从而有效平缓患者心态。③健康教育,护理人员应指导患者用药事宜,强调坚持按时服药的必要性;指导患者合理饮食,及时补充营养,多食新鲜瓜果蔬菜以摄取足量维生素;指导患者适量运动,患者病情稳定后可根据身体状况进行散步等轻度运动;教育患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④优化流程,人性化管理护理人员,可推行弹性排班制;患者突增时适当调配护理人员数量和岗位,做好医护配合。
1.3观察指标与评价标准
依据健康调查简表SF-36量表对患者护理前后的生存质量进行评分,每项分值0~100分,得分与生存质量成正比;密切监测患者收缩血压和舒张血压水平。
1.4统计学方法
本研究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患者生存质量对比
护理后患者躯体疼痛、情感功能、精神状况及总体健康评分均高于护理前,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患者血压变化情况
护理后患者收缩压和舒张压水平均低于护理前,差异均具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优化护理符合现代医学模式转变的要求,其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原则,护理人员努力提升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操作能力后,根据患者实际需要针对不同患者的不同病情开展护理工作。根据本次研究结果,患者护理后躯体疼痛、情感功能、精神状况三项生活质量指标评分均优于护理前,其中护理前的总体健康评分(65.31±12.17)分,明显低于护理后的(84.57±12.85)分,评分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分析原因在于,优质护理是通过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对患者进行心理护理、健康教育以及优化护理流程等方式加强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其中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有助于转变其服务观念并增强工作责任感,从而能够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合理需求;同时护理人员间互相交流学习有利于提高其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而可以向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获取患者认同感。对患者予以心理护理,能够有效平缓患者情绪以提高其治疗配合度;健康教育中的饮食指导可促进患者营养摄入与身体恢复,用药指导可有效避免患者临床症状或者病情出现恶化,而运动指导能够增强患者的机体免疫功能;优质护理服务对妊高症产妇产后出血患者的生理和心理方面均给予全面护理,有助于促使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的顺利实现。另外研究结果还显示,经护理后,患者收缩压和舒张压水平均低于护理前,说明向患者提供优质服务能够改善其血压指标。究其原因在于,情绪剧烈变化不仅影响患者子宫收缩而引发产后出血,而且导致患者血压升高而加重病情。本研究主要通过上述心理、饮食及运动等多层次给予患者优质护理,从而促使患者血压恢复至正常水平。关于患者接受护理过程中出现并发症的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探讨。
4结语
大家好!
我叫xx,论文题目是《产科护理中不安全因素与护理对策》,今天很荣幸能向在座的各位专家和同志们学习,也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关注产科护理安全这一课题。
下面我将从选题原因及其意义、内容和观点等几个方面,简单介绍一下我的论文。
首先,我想谈谈研究这一课题的原因。
我之所以选择《产科护理中不安全因素与护理对策》这一课题,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产科护理安全课题备受医学界和社会各界关注。产科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的科室,随着社会法制体系的不断健全与完善,产妇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对助产及产前产后的护理要求也明显提高。加强产科的护理安全管理,提高全体产科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保证护理安全的基础,建立完善的产科护理质量管理系统,并围绕质量管理要求,不断改进各个环节中潜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消除护患纠纷,是医院安全管理的重点。因此,当前产科护理安全不仅是医学界的重要课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都极大关注。当然,这一个热门课题也引起了我个人的好奇和兴趣,
第二,研究这一课题对我所从事的工作大有裨益。现在,我所从事的工作是XXXXXXXX,对产科护理安全进行一次较为深入的研究,对我的工作无疑是大有裨益的。此外,我在学习期间,也学习了产科护理方面的相关课题,对产科护理安全有一定的了解,也奠定了一定的知识基础,有利于该课题的研究和写作工作的开展。因此,在导师的大力支持和鼓励下,我也大胆地决定以此为题,研究产科护理安全,并作一些肤浅的探讨,也希望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对产科护理安全有更为全面的认识。以利于今后的工作。
其次,我想谈谈论文的结构、主要观点和内容。
为了把《产科护理中不安全因素与护理对策》这个题目研究清楚,我的论文采用了问答两大板块,即归纳问题和提出对策两个方面的结构方式。
第一部分是“提问”,对产科护理工作中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重点分析了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管理体制不安全因素,指出护理人员编制相对不足,导致护理工作效果难以发挥到最佳。二是输液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指出孕产妇这一特殊群体护理应该特别注意输液滴速不能过快。三是孕产妇心理障碍,可能导致不安全因素。四是孕产妇隐私保护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由于产科工作特点,必须非常注意患者隐私权保护,以免引起医患纠纷。
第二部分是“作答”,针对产科护理工作中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护理防范的四个方面对策。一是加强产科护理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做到依法管理。二是加强专科业务学习,提高产科护理工作整体业务水平,防止因理论知识缺陷和技术不过关导致差错事故。三是加强护患间交流,减轻孕产妇心理障碍。四是提高产科护理人员尊重孕产妇隐私权的法律意识,为孕妇隐私保密。总之,应充分认识专科护理工作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加强产科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三,我想谈谈研究这一课题实践意义。
产科护理的不安全因素中,既有纯粹的技术问题,也涉及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医护人员法律意识等其他问题。通过对产科护理安全课题的研究,可以澄清认识,指导产科护理工作实践我认为,因此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第一,掌握威胁产科护理安全的输液管理等技术性问题,可以促进产科护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第二,掌握威胁产科护理安全的孕产妇心理障碍问题,有助于促进护患交流,加强对孕产妇的心理护理。
第三,通过对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的探讨,顺应了当前医疗管理体制改革的主题,我也希望能藉此抛砖引玉,让更多的专家学者关注和研究产科护理工作。
第四,通过对孕产妇隐私权问题的探讨,有助于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患纠纷。
最后,我想谈谈论文存在的一些不足。
一方面,由于产科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学界对其安全问题的讨论较为庞杂,同时还涉及管理体制改革、法律等诸多领域。另一方面,由于本人时间、能力有限,对产科护理安全的理解难免存在偏颇与不足。由于上面这两方面原因,论文可能存在研究不深,探讨不全面等诸多方面的不足,与老师期望达到的水平仍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恳请各位老师予以见谅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会继续关注、学习、研究这一课题。
关键词:自由贸易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对立;统一
中图分类号:F7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6-101-02
一、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历程
(一)自由贸易主义
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的发生使得资本主义生产完成了从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的过渡,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迫切地需要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自由贸易理论学说应运而生。其支持者认为,实行自由贸易能够使得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有效配置,促进国际专业化分工和世界经济发展。
亚当・斯密(1776)在《国富论》中系统阐述了绝对优势理论,主张对于贸易双方都应集中资源,专业化生产对自己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参与国际贸易可使双方获益。在此基础上,大卫・李嘉图(1817)提出了比较优势理论,认为每个国家都应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原则,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赫克歇尔・俄林(1931)创立的要素禀赋理论从生产要素的禀赋角度解释了这种优势的根源所在。他认为,一个国家应当分工生产并出口密集使用其相对富裕的要素所生产的商品,进口相对稀缺的要素所生产的商品。然而,当里昂惕夫(1953)运用实际资料进行检验时,却产生了“里昂惕夫之谜”:按照要素禀赋理论,美国应该出口资本密集型商品,进口劳动密集型商品;然而现实却恰恰相反。为了解释这一谜题,一些学者提出了新要素理论,即将技术、人力资本、研究与开发、信息以及管理等都概括进生产要素的含义中,试图以此修正要素禀赋理论。此外,以保罗・克鲁格曼(1978)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新贸易理论,认为规模经济亦是国际贸易利益的决定因素。二战后迅速发展的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以及GATT和WTO所建立的多边贸易体制都深受自由贸易理论的影响。
(二)贸易保护主义
16~17世纪西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重商主义可以看作贸易保护理论的早期学说。重商主义认为,贸易是一种“零和”博弈,一国要使财富增加,必须在贸易中保持出超。18世纪末,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为了使摆脱英国殖民统治、发展本国经济,强调要用关税来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发展。面对高举自由主义大旗的英、法等发达国家,李斯特(1841)提出了幼稚工业保护论,认为经济落后的国家应选择具有潜力的幼稚工业,加以适当的、暂时的保护,帮助其实现规模效应,增强国际竞争力。凯恩斯(1936)在经济大萧条后转变为贸易保护论者,鼓吹通过扩大贸易顺差以扩张有效需求,救治失业危机。劳尔・普雷维舒什(1949)针对拉美国家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恶化提出贸易条件恶化论,成为发展经济学家主张落后国家工业化的直接依据。20世纪80年代初期,美国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下降,为摆脱困境采取了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劳工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的新贸易保护主义。
二、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主义的统一基础
基于贸易方式和手段上的各种分歧,传统观念总是认为贸易保护主义和自由贸易主义站在截然相反的对立面上。然而,从辩证的角度来看二者能够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相互统一。
首先,两大类型的贸易政策最终目标趋同。不论是自由贸易政策,抑或是贸易保护政策,都是为了发展一国经济。自由贸易主义反映的是作为先发国的利益,而贸易保护主义则是基于后发国的角度出发。贸易政策归根结底都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一种干预方式,贯彻了政府的价值观念,力图弥补市场的缺陷,维护国内经济秩序,调整对外的经济关系。自由贸易主义者并不是绝对自由的,因为他们并不排斥必要的保护,二者都是为了本国经济的长远发展而考虑的。
其次,两种理论的根本方法相同,都提倡参加对外贸易。自由贸易政策自不必说,它主张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各种限制和障碍,使产品能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大大推动了国际间贸易和产品在国际范围的流动。而作为保护贸易理论的早期学说的重商主义则是主张通过贸易,积极主动地追求外贸顺差。其代表人物托马斯・孟(1630)主张:“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由此可见贸易保护从源头上讲也绝不是提倡闭关锁国的政策。同样地,李斯特主张保护幼稚工业,也是为了有朝一日成熟的产业能够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贸易保护是一个阶段性的政策,实行这种政策的国家首先不会在所有产品上都实行贸易保护,而是要经过慎重的选择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其次,不会一直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其最终结果仍是要回到对外贸易中去。
三、贸易保护理论是对自由贸易理论的修正与发展
刘东勋、翟志成、陈多长(1998)提出这样的论点:“贸易保护理论是对自由贸易理论的修正与发展。”自由贸易理论的提出建立在一系列不现实的假定之上,如国际贸易收支完全平衡、规模报酬不变、完全竞争等。这些假设太过苛刻,从而不能很好对地现实做出解释。
反观贸易保护理论,幼稚工业保护论修正了贸易各国都处于相似经济发展水平的假定。亚当・斯密在工业革命后所提倡的自由贸易,反映的是英国彼时作为世界经济霸主的利益。但事实上,现实中国家与国家间的生产力水平存在差异,对于水平较低的国家来说,奉行自由贸易主义会使其完全受限制于发达国家的优势之下。幼稚工业保护论主张实行有节制的保护,应按照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保护程度,也不主张一直实行保护,一旦本国工业成长起来,或是超过30年仍不能形成竞争力,就要放弃保护政策。由此可见,保护贸易理论不是对自由贸易理论的完全,其目标是使产业在经济落后阶段加速发展,当其成熟以后,自然会放弃保护政策而主张自由贸易以继续扩大影响力。
四、自由贸易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各有利弊、交替主导、相互完善
实行自由贸易从理论上可以使得贸易双方从贸易中获得利益,促进各国乃至整个世界福利水平的提高,;也能够使得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有效配置。但是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来说,贸易条件恶化使之不能从自由贸易中获得应有利益,国家经济安全难以保证,幼稚产业和中小企业在国际竞争中陷入困境,国内就业压力剧增。
而贸易保护主义则能够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保护一国的幼稚产业,缓解就业压力,但不利于资源在世界范围内优化配置。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也将使贸易壁垒林立,各国大打贸易战,造成国际贸易秩序恶化。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在世界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及各个国家,这两个理论都各自交替占据过优势。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盛行重商主义下的强制性保护贸易政策;工业革命后,对外贸易的基调变为自由贸易;经济大萧条后出现了超贸易保护主义;二战后各国为恢复和发展经济又逐步推进贸易自由化;而此时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民族工业则推行保护贸易主义。
由此可见,实际生活中,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往往是相互交织的。贸易保护理论曾对自由贸易理论作出修正,比如说李斯特提出的“幼稚工业保护论”为经济落后的国家指明了一条发展道路;反过来说,自由贸易理论也曾对保护贸易理论作出修正,比如二战之后各国都有发展经济的迫切需求,而超贸易保护主义在彼时就显得不合时宜因而退出舞台。
五、自由贸易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之争的现实意义
平新乔(2006)评述了现时代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之争,引用了2000年以来美国最著名的一些经济学家之间关于美国贸易政策所引发的不同观点的争论作为一个例证。两位世界级经济学家萨缪尔森(2004)与鲍莫尔(2000)主张适度的贸易保护,而巴格瓦蒂(2004)则主张全球化、自由贸易,鼓励基于“外包”的比较优势理论。他指出,在存在规模报酬、沉没成本,产业可持续性的现今,国际贸易均衡的可能结果已具有巨大的多样性。
因此,一国制定贸易政策要权宜应变。贸易政策的实施必须要建立在当时的背景条件之下,因时、因地、因国、因产业制宜。一项贸易政策的好坏的评判标准应是有没有推动这个产业的发展,有没有推动一国经济的发展和能不能实现长远的可持续的利益。通常来说,一个国家会并用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两种政策,各国总希望或要求其贸易伙伴国给予贸易自由,而对本国经济实行适度保护。
从长远来看,自由贸易无疑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主流趋势和根本目标,从短期来看,各国应该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的政策组合,为自身的经济发展和世界的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平新乔.现时代的自由贸易与保护主义之争――一个理论述评[J].贸易与发展,2006,(02):28-34.
[2]刘东勋,翟志成,陈多长.保护贸易理论是对自由贸易理论的修正和发展[J].1998,(09):6-10.
[3]魏栋.自由贸易理论的演进:一个文献综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J].2014,(02):31-35.
[4]霍影,张凤武,孙辉.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主义的双层博弈[J].金融与经济,2009,(09):8-10.
[5]王迎波.贸易保护主义与自由贸易主义之争[J].领导之友,2009,(03):7-8.
[6]刘建华.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主义的辩论[J].科技咨询,2008,(30):164-167.
[7]雷达,刘元春.新贸易理论与自由主义:冲突与融合中的发展.世界经济.2005,(05):62-72.
[8].罗腾蛟.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研究和利弊分析[J].致富时代,2010,(07):126.
[9]陈莉,叶劲松.近代史上自由贸易与贸易保护争论及背后的利益[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6,14(3):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