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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的就业趋势(6篇)

时间: 2024-01-26 栏目:公文范文

金融行业的就业趋势篇1

【关键词】金融业;混业经营

一、金融混业经营理论浅析

1、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economicsofscale)又称“规模利益”(scalemerit),是指在科技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生产能力的扩大,使长期平均成本下降的趋势,即长期费用曲线呈下降趋势。规模指的是生产的批量,具体指两种情况,一种是生产设备条件不变,即生产能力不变情况下的生产批量变化,另一种是生产设备条件即生产能力变化时的生产批量变化。i规模经济概念中的规模指的是后者,即伴随着生产能力扩大而出现的生产批量的扩大,而经济则含有节省、效益、好处的意思。规模经济在金融混业经营中呈现的现象是,在假定银行和保险公司现有的产品组合不发生变化,成本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下降,银行以持有股份的形式入股保险公司,联合后的金融机构可以共同开发金融组合产品和客户资源,可以共享客户信息,形成规模优势。如今全球金融业并购浪潮很高,金融机构规模也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究竟是规模经济的推动,还是企业本身所的内在扩张欲望。对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研究首先必须假定它们现有的金融产品组合是不变的。否则容易与范围经济混淆,但这一点在实践中是很难做到的。

2、范围经济

范围经济(Economiesofscope)是指由厂商因为经营范围而不是规模带来的经济,也就是当同时生产两种产品的费用低于分别生产每种产品时,所存在的状况就被称为范围经济。只要把两种或更多的产品合并在一起生产比分开来生产的成本要低,就会存在范围经济。

产生范围经济的原因很多,从金融服务的供给角度来看,混业经营的金融公司可以由其控股或全资拥有的投资银行、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咨询公司,向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了存贷款、投资、放债、资产管理业务、保险等业务。范围经济最主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获取:一是混业金融集团信息的共享。混业经营金融集团下各分支金融机构可以从客户与其它分支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获得有用信息,同时可以降低信息收集与处理成本,获得范围经济。二是销售和市场运作上的成本节约。在交割系统固定成本情况下,可以同时推出几种同质金融业务,获得潜在的范围经济。在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同时,金融混业集团不仅能够获得市场优势,同时还可提高本机构的声誉和品牌价值。

二、金融业混业经营利弊分析

金融混业经营可以在金融资源紧张的背景下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效应、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与此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整体经营风险。

1、金融混业经营优势

(1)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金融混业经营可以使保险公司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

构共享客户资源,使生产要素在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得到充分流动和利用。使银行的存款能得到充分的运用和高效的投资,扩宽了银行的投资渠道,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产生协同效应。保险公司经营的资金特点有资金基数大、保费收入增长较稳定、保费年险固定增长等特点,但是保险公司投资渠道较窄,保险公司经营银行的情况比较少,这就造成了保险公司资金的利用率较低的状况。银行和保险公司混业经营,可以优势互补,产生财务和管理方面的协同效应。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银行强大的客户网络,人才资源,进行新型保险产品和金融产品的开发和营销,银行也可以和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保费的增值渠道,共同盈利。

(3)有利于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混业经营可以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开发出兼有增值和保险的金融产品,占领金融市场。

2、保险公司混业经营的弊端

(1)经营风险增加。金融混业经营造成金融机构规模扩大,甚至过于繁琐冗杂。保险和银行在日常经营中资金来往密切,一旦其中的一个环节产生风险,会波及整个金融集团经营。

(2)金融混业经营有造成垄断的风险。金融混业经营形成的金融集团,业务范围广,客户覆盖面大,可以共享的资源丰富,容易形成垄断经营组织,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

(3)金融混业经营形成监管风险。我国现在金融监管实行的模式是分业监管,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造成了我国监管上的实际困难,混业经营需要多部门共同监管,容易造成多头监管,或者监管盲区的局面。

三、结论

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处在初期探索的阶段,保险和银行的混业经营更是金融企业经营中起步阶段,在这个局面下,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的市场开放,金融混业经营成为金融业经营的大势所趋。混业经营所带来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金融产品创新,都刺激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联合,使保险市场和银行市场之间增加了良性的资金互动,扩宽的资金投资渠道,保险和银行互相渗透可以弥补自身的不足,共同提升金融体系的竞争力。但是另一方面,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不成熟,不论从从体制、运行体制、还是业务规模、金融工具上来看仍然比较传统,相当于西方国家而言,中国的金融市场化还是很低,创新能力明显不足,金融混业经营从这样的金融环境中发展出来,会面临很多挑战,没有创新,就没有竞争力,混业经营只有创新出更多适合中国市场的金融产品才能在竞争中占领一席之地。在金融监管方面,由于我国金融方面立法不完善,监管组织发展不成熟,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容易造成金融监管困难加大,甚至出现监管真空局面。鉴于以上分析,一方面在金融机构发展时,要充分分析金融混业经营的利弊,不能盲目进行混业经营,造成风险上升,最终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金融监管方面的立法,在监管组织方面,政府监管组织应该跟随金融发展趋势,建立综合监管机构,更加有针对性的监管金融混业经营机构。综合以上方面,只有市场和政府的良好配合,就会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增加金融体系竞争力,在国际竞争中取得好成绩。

注释:

i高鸿业,西方经济学第3版

【参考文献】

金融行业的就业趋势篇2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金融;服务;趋势;对策

移动互联网金融不但凝缩了传统金融行业的精髓以及优势,而且引入了先进的移动互联网技术,是两者结合的产物。相较于传统金融服务,移动互联网金融服务建立在移动设备的基础上,比较典型的有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应用设备上的差异,使移动互联网金融业务有诸多明显的特征,其中不但包括透明度强、成本低廉,还包括参与性强、操作简便。正是因为这样的优势,使其得到了快速发展。笔者结合自身的经验,分析了移动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商业银行的发展对策。

1.移动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1.1金融服务行业壁垒淡化

互联网产业改变了生活、生产方式,在很多领域都硕果累累,诸如网络基础建设、软件应用、信息服务等。而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进步,资金、信息优势的积累,互联网产业将改造、改变更多的传统产业。一些和互联网“精神”、“发展趋势”相悖的企业,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和挤压下,要么借助互联网提供的机遇“涅”,要么则走向终结。在互联网产业的推动、支持下,产业之间的壁垒将逐渐消失,产业融合的趋势将不断加强。在这样的情况下,金融服务行业的壁垒将日益淡化,直至融合。

1.2金融服务需求扩大、层次提高

人口结构的变化会导致金融服务需求、层次的变化,具体体现在如下两点:其一,高金融资产群体老龄化。现在高金融资产客户群体主要是青壮年人群,而未来这部分群体将变为中年人,这种老龄化的趋势正在悄然而变。为了适应新的金融需求,就需要加强产品研发,对以往的产品加以调整,特别是医疗卫生领域的、互助养老等方面的产品和服务。总的来说,高金融资产群体的老龄化,实际上催生了新的金融服务需求,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范围。其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将不断加强,人们在各方面的需求水平将不断提高。这部分需求是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在新的形势下,城市人群越来越多,对银行产品、服务的需求更大、要求更高,尤其是在智能性、移动性等方面。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必须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数据的关联分析、建立数据分析模型,以推出更高层次的产品,满足用户的需求。而发展到一定程度,移动终端以其便捷、体验性、移动性等特征,在金融服务领域将占据更大的份额。

1.3金融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化

这里所说的金融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其一,汇率市场化不断成熟。出境旅行、投资、留学等更为便利,跨境结算的需求将不断增加。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企业客户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化发展趋势,在对外投资、分支机构设立上也将更为积极,这些都标志着汇率市场化进程提速。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还主要停留在满足内需上,而随着汇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国际化水平将不断提高,国际计算业务将成为盈利的关键。而移动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发展,能够有效地降低境外网点设立成本,更好地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提高银行的经营、服务效率。其二,利率市场化不断成熟。从近年的情况来看,我国的金融行业的经济增速,已经超过了实体经济。但是产品、服务的同质性较强,竞争激烈。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相关政策的出台,利率限制将逐渐放松,存款保险制度将不断完善。在这样的发展驱使下,商业银行当前“重规模、轻效益”的经营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必须要推出中间业务产品以及更为高端的金融服务。而这些产品、服务大都建立在移动互联网的基础上。

2.商业银行应对移动互联网金融服务趋势的发展对策

2.1提高对移动互联网金融的重视程度

商业银行要发展必须要看到大的趋势、走向,移动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应该引起商业银行的注意。商业银行领导应该从战略上认识到移动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性,时刻关注产业布局,提高自身的敏感性和反应速度。以往,商业银行将互联网金融服务看作是自身业务的拓展途径。以电子银行业务为例,商业银行看重的是该业务对人力资源的释放作用。因为该业务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经营效率,这才引起了银行的关注。商业银行大多利用新渠道来进行传统业务的迁移,而不能利用这些渠道进行创新,研发新产品、服务,这使得其发展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商业银行还不能改变这种思维方式,必将自承恶果。

2.2挖掘潜在业务增长点和盈利点

商业银行要发展,眼光必须要放长远,不能局限于当前的“形势”,而应该预测未来十年,甚至数十年的产品、服务的趋势,并深挖、改造,推出更多新业务、产品、服务,提升自身的竞争力。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让业内惊奇,而随着越来越多新技术的出现,产品、服务的模式将发生深层次的变革。以手机银行为例,该业务的发展和成熟,实际上建立在智能快速普及的基础上。手机银行的发展,不但有效地拓展了商业银行的业务,也进一步优化了商业银行的功能和内容。而试想随着移动终端技术的快速发展,金融服务平台又将发生怎样的改变呢?商业银行需要挖掘的业务增长点很多,盈利的角度和思维也十分多样,只有看得远,才能走得远。

2.3开展互利共赢的产业合作

依靠移动互联网金融平台,社会公众可以享受到更为多元的金融服务。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商业银行的竞争者们正在加速开辟新业务、新赢利点,以便在竞争中取得主导权。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支付结算领域的尝试。它们通过提供更为智能的金融服务,弱化了客户对银行产品、服务的需求,凸显出自身产品、服务的有效性,对银行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为此,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时刻关注市场走向,掌握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动向以及彼此之间的合作关系:并且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加强和这些主体的交流与合作,不断积累在互联网金融上的经验,逐步提升自身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实现互利共赢。在支付结算领域,新产品屡见不鲜,业务类型也更为多元,结算行为更加复杂。在这样当前情况下,客户对支付流程再造的需求就会逐渐凸显出来。为了实现自身在支付结算领域的突破,商业银行可以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享相关数据,以便更好地分析、评估客户的资金流特征、支付偏好、结算需求等,以更好地优化支付流程,为客户创造更为便捷、高端的客户体验。在投资融资领域,由于金融脱媒进程不断加快,客户的投融资渠道越来越多,在产品与服务的选择上,从注重考量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程度。为了拓展自身的融资业务,商业银行应该掌握市场的发展趋势,了解网络融资公司等机构的运行状况,并建立和这些结构的合作,以便从他们身上获取更多的数据信息,通过对这些数据信息的评估、分析,建立健全自身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以便争取到更多的中小企业客户,为其研发更多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在与移动金融服务方合作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并购等方式,将竞争对手整合成自身的力量,这样不但可以更好地掌握客户资源,还可以提高信息共享程度,更好地促进相关业务的开展。

2.4推进内外部系统的有效联通

为了更好地提高移动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就需要从满足客户智能化、移动化的金融业务需求出发。而要满足客户这样的需求,就需要加强对各类商业智能技术的研究和创新。这种研究和创新建立在内外部系统有效联通的基础上,只有实现有效、智能的联通,才能更好地精准的推送相关的信息,保持对客户需求的敏感度,有效地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开展精准的市场营销。具体来说,要推进内外部系统的有效联通,就需要集中力量,构建移动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商业银行当前的业务系统诸多,运营管理较为复杂,交易数据量较大。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实现业务间的融合存在很大的难度。但是在从移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来看,对不同业务数据进行整合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只有在统一的系统中,才能更好地进行客户关系维护,把握客户的需求,搜集更为多元的交易信息,以便发现更好地销售机会。这样一方面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益。在未来十年,商业银行应该加快内部数据仓库建设,借助大数据技术、通信网络,提高自身的信息存储、处理、联通、分析、共享等方面的能力,依靠这些信息数据的分析结果,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有效地开展与合作伙伴的战略合作。

2.5深入感知金融市场需求信息

掌握市场需求信息,是提品、服务的基础,为此,商业银行一方面应该尽量采集、汇总客户办理业务中表露的需求信息,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金融生态系统信息数据的分析。只有了解到真实、可靠的需求信息、数据,才能更好地进行决策优化,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在未来十年,新兴信息技术,诸如语音识别、大数据技术、物联网等将快速发展起来,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这些技术的应用水平,提高与客户的交互水平,掌握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并通过有效地分类,关注潜在的客户。此外,人口城市化、老龄化车孤独不断提高,移动金融、社区应用等正快速发展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在金融生态系统中将会产生更多的潜在客户需求。在移动互联网平台上,商业银行的小微金融支付业务存在诸多的竞争,其中不但有电信运营商的用户识别竞争,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工具的竞争,还包括移动互联网公司客户资源的竞争。总之,商业银行为了适应移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构建完善的移动金融服务体系,深入感知金融市场需求信息,及时获取相关数据信息,凸显银行的渠道优势、技术优势。

2.6提升银行的数据分析能力

为了构建引动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新型数据挖掘技术的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数据分析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借助这些数据,完善自身的决策支持系统,优化业务流程以及知识获取流程。商业银行在运营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存在某些“痕迹”、“规律”的,但是这些“内涵式”的“痕迹”、“规律”都隐藏在大量的数据深层。要分析出这些有用的东西,就需要利用数据仓库。商业银行需要利用成熟的数据挖掘技术,筛选、分析银行的业务数据,将无用的数据剔除,选择那些对业务开展有用的数据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为决策系统提供数据源。在利用成熟数据挖掘技术的基础上,银行的业务部门要与技术部门保持合作,及时总结最新的实践经验,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保证知识库信息建立与管理过程中维持决策推理机制运行的准确性。

2.7打造移动金融产品创新团队

为了更好地适应移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对相关人才的培养工作。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互联网行业存在大量高科技人才,且保持激烈的竞争。银行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引入的高科技人才比较少,这使得商业银行难以具备与互联网企业想匹配的科技水平,在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在互联网行业集中了大量的产品研发人才,且素质较高,而商业银行在这方面比较薄弱,为了适应移动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应该挖掘和培养更多的移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人才。

金融行业的就业趋势篇3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新趋势;启示

金融监管是指是指为了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监督部门依据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准则或职责要求,以一定的法规程序,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实行监督、检查、稽核和协调。调整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为金融监管法,当其参加整个国际社会金融活动时,国际组织与国际条约也直接或间接地成为该国金融法律监管的一部分。

一、金融危机后西方金融监管的新趋势

1.监管目标的新趋势——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文化背景和发展水平不一样,一国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经济和金融体系发展状况不一样,金融监管的具体目标会有所不同。2o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监管的目标更注重效率,主张放松对金融的监管。2o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监管的目标,有些学者认为是“安全和效率并重”,事实上安全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应,这样的表述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监管的重点。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以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这是因为美国暴发的次贷金融危机已经清楚地揭示出: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说,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和效益与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

2.监管主体的新趋势——主体的全面性。战后,由于中央银行越来越多承担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执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加强,以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兴金融市场的不断涌现,金融监管主体出现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其主要表现是:中央银行专门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则由政府专门机构,如证券市场委员会、期货市场委员会等行使管理职能,对保险业的监管也由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

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金融监管的主体得到了一定的扩大,在新的金融危机下,美国新的改革方案中,财政部建议设立按揭贷款监督委员会、联邦保险监管机构、审慎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商业行为监管机构,这说明美国金融监管的范围是在不断地扩张,力图填补过去监管部门之间衔接的空白。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机构的建立需要专门的知识和资源,必须在确保此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一个相对全面的监管体系。其他的一些西方国家也不同的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希望能在新的金融危机中全身而退。

3.监管对象的新趋势——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在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除了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机构外,还有各类投资基金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消费信用机构、储蓄贷款协会、住房银行等,从1960年到1995年35年的时间里,非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比重由42.3%上升到62.2%,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比重由58.7%下降到37.8%。美国在加强对非金融机构的监管中拟采取一些列的政策:扩大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成立按揭发放委员会,扩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权力,撤销存贷监管机构,由美联储监督支付与结算,合并期货与证券监管等等。

二、西方新趋势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金融立法.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依法监管是监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严格的金融立法是银监会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法律保证,是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必要依据,不能用行政的随意性代替法律,要使金融监管法律能面支持未来金融监管的需要。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两部基本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金融监管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包括“规定”、“办法”、“通知”等文件形式构成。这些法律法规之间有诸多重叠、不协调甚至直接抵触的地方,银行业务管理规章之间的内容重叠更为严重,还有部分法规和规章因未及时修订己明显过时的内容,有的内容甚至与现行的法律相矛盾。

另一方面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在努力构建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同时,世界各国已经从分业监管体制转向混业监管体制。在经济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传统的分业经营方式上在悄悄地向混业经营方式转变,外资金融构大量地涌入我国,又加快了金融经营方式转轨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义。

2.完善监管主体制度。监管当局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驾马车”组成,由于现代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各金融领域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根本不可能做到泾渭分明,一些业务难免会出现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现行“分业经营、分行监管”的监管体制虽然在一定时期发挥了很巨大的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模式也存在相应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创新、不利于金融业的全面发展,也与国际上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趋势不相适应,如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时,保监会对流入证券市场的资金风险就无法监管。

虽然2004年6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三家机构要在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但备忘录并不能解决三家地位平等机构之间可能产生的工作推委和相互扯皮的问题。随着国际混业趋势的发展,如何使国内金融业与国际趋势接轨,成为必需面对的问题。为了稳定和发展我国金融业,可以考虑借鉴英国和日本的做法,成立一家具有统一监管功能的国家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仍保持相对独立的分业监管职能,在行政上统一接受金管局领导。金管局的职责对外代表国家监管部门,与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处理信息共享和监管职责交叉事宜。对内组织三会协调处理混业经营引起的跨行业监管中的分工合作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金融行业的就业趋势篇4

关键词:金融企业;税负水平;税负结构;行业比较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5-0103-05

一、问题的提出

银行业是金融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界对中国银行业税收负担的高低有所争论,主要形成了两种相反的观点:(1)银行业税负过高论。王聪(2000)、王军(2008)、李伟(2009)、童锦治(2010)等通过实证分析,认为银行业税负过高,应降低税负。其主要依据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行业税负依然偏高。国外绝大多数国家都免征银行业的增值税。二是和国内其他行业相比,国内同属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和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低于银行业5%的税率。因此,应进一步降低银行业税负。(2)银行业税负不高论。王敏、龙腾飞(2010)从我国宏观税负、国内其他行业税负两个角度,实证考察了我国银行业的税负水平,发现当前我国银行业税负水平并不高。因此,对于降低银行业税负的相关政策建议。应采取较为慎重的态度。

银行业的税收负担孰高孰低?本文力图立足于金融行业内部比较与服务行业的外部比较两个视角,利用2000~2009年的A股市场公开数据,从总量和结构两方面对我国上市金融企业的税负状况与变动趋势进行更微观的实证分析,以便为国家制定与调整税收政策提供客观依据与政策建议。

二、金融企业税收负担实证分析

(一)实证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目前我国A股上市的金融企业有28家,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包括银行类金融企业14家、保险业3家、证券期货业9家、金融信托业2家。在数据处理的过程中,以在深沪两地A股上市的金融企业为总体,并剔除了年度内数据有缺失的企业、年度内实际税率小于零的企业等样本。

2、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回归分析等数理统计方法,从总量和结构两个方面对我国上市金融企业的税负问题进行探讨。在计算上市金融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时,采用以下公式。

平均实际税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前利润+营业税及附加)

(二)上市金融企业税收负担分析

1、1994~2009:上市金融企业税收负担总体趋势分析。

(1)上市金融企业平均税负趋势。

我们首先从总体上对上市金融企业平均实际税率变化趋势作出分析。上市金融企业平均实际税率趋势如图1所示。由图1可见,1994年至2000年,上市金融企业的平均实际税率最开始处于减小状态,并在1998年达到低点;从1998年开始,实际税率整体处于上升趋势,并在2000年、2001年达到最高点。自2001年以来,上市金融企业的实际税率整体上呈下降趋势,到2009年上半年,已降至30%左右的水平。

自2001年开始,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由8%分三年下调到5%,2003年之后,营业税率都保持在5%的水平;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和2009年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上市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

(2)各年度平均实际税率分布区间。

税率分布区间反映了历年来上市金融企业平均实际税率所集中的区段,对金融企业税负范围作出了一个总体的描述。表1为分年度上市金融企业在各平均实际税率区间上所占的比例。

由表1可知。我国上市金融企业平均实际税率主要集中在20%~55%的区间内。自1994年来,实际税率在20%~25%之间的上市金融企业比例总体呈减少趋势,在2008年达到高点24%,随即继续减少;实际税率在25%~30%之间的上市金融企业比例变化总体呈U型,自1994年以来逐渐减少,在2006年只占上市金融企业总体的4.2%,但从2007年起,又逐渐增加:近年来,实际税率在30%~35%之间的上市金融企业数量呈增加趋势,而实际税率在35%~55%之间的企业数量是在逐渐减少的。因此可见,近年来,我国上市金融企业的实际税负呈逐年降低态势。

2、上市金融企业税收负担结构分析。

银行类金融企业与非银行类金融企业虽然同属于金融行业,但是由于二者所经营业务不同,其税收负担也有所不同;同时,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国内银行业的经营前景不容乐观,因此,与非银行金融业联合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已经成为一种竞争趋势。在业务相互渗透的情况下,两个行业的税负情况如何,值得我们探讨。

(1)总体税负状况。

通过对银行类金融企业和非银行类金融企业的分别分析,并采用相同的统计口径,我们得到两个行业的总体税负情况(见图2)。

由图2可见:①两类企业的税收负担自2001年开始总体均趋于下降趋势,但非银行类金融企业的总体税负下降幅度大于银行类企业。②1994~2004年,非银行类金融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总体上高于银行类金融企业:从2005年开始。银行类金融企业的税负高于非银行类金融企业;两类企业在2009年中期都降到了30%左右的水平。

(2)平均实际税率波动状况。

为了考察历年来银行金融业和非银行金融业内部的税率变化大小,我们对两个行业内部不同年度税率波动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1994年以来,银行类金融企业与非银行类金融企业的平均实际税率都不稳定。其中,非银行类金融企业的变异系数比银行类金融企业的大,因此,非银行类金融企业的平均实际税率变化较大,对税收政策的敏感度较强。

(3)行业内部各企业实际税率差异状况。

为了考察银行类金融业和非银行类金融业内部各企业税率差的变化趋势,我们对各个年度行业内部的变异系数进行考察,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①在整体上银行类金融业内部各企业平均实际税率的差别不断波动且呈下降趋势,而非银行类金融业内部各企业税率差却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而是不断上下波动。②两类金融企业内部税率变异程度各有不同,从银行类金融业来考察,在2002年以及2003年,其内部不同企业之间平均实际税率的差异相对较小;而从非银行类金融业来考察,在2000年以及2007年,其内部不同企业之间的税率差相对较小。③总体来讲,大部分年度内,非银行类金融企业内部平均实际税率的差异大于银行类金融企业。

由分析可见,银行类金融业内部的实际税率分化没有非银行类金融业严重。造成行业内部各企业实际税负差异较大的原因有企业规模因素、盈利能力因素以及地区因素等:同时,非银行金融业内部包含了证

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信托业等行业,行业上的差别也可能是非银行类金融业内部实际税率分化严重的原因之一。

(三)上市金融企业与上市服务企业税负差异分析

将金融企业税负与服务企业税负进行比较,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原因:一是金融企业作为一种中介机构,其本身提供的就是金融服务,本质上属于服务业;--是在我国现行税制下,金融业和服务业的税制结构基本相同,因此二者具有可比性。与服务企业的税负进行比较,可以对我国金融企业税负是否过高作出较合理的判断,并为探寻金融企业税负合理区间提供经验依据。

1、总体税负状况。

我们首先从总体上考察上市金融企业与上市服务企业的平均实际税率趋势,并对二者的差异作出分析。两个行业的总体税负情况如图3所示。

总体来讲,上市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明显高于上市服务企业。虽然二者的名义税率都基本相同,但是在实际的征收过程中,由于金融行业的行业特性等原因,导致金融行业的实际税负高于服务行业。

2、平均实际税率波动状况。

为了考察历年来上市金融业和上市服务业内部的税率变化大小,我们对两个行业内部不同年度税率波动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由表4可知,上市金融企业与上市服务企业的平均实际税率都不稳定。其中,服务企业的变异系数比金融企业的大,因此,上市服务企业的平均实际税率变化较大,对税收政策的敏感度较强。

3、行业内部各企业实际税率差异状况。

为了考察金融业和服务业内部各企业税率差的变化趋势,我们对各个年度行业内部的变异系数进行考察,结果如表5所示。

由表5可知:①在整体上,上市金融业内部各企业平均实际税率的差别呈下降趋势,表明金融业内部各企业的税率分化在逐步缩小,但是在2000年,其变异系数达到1.165之高,这可能是由于非银行金融业内部税率差异分化严重所致,但也不排除随机影响;相对于金融业,服务业内部各企业实际税负差别波动较大。②两类企业内部税率变异程度各有不同。对于上市金融业来讲,在2007年,其内部不同企业之间平均实际税率的差异相对较小:对于上市服务业来讲,在2008年,其内部不同企业之间的税率差相对较小。③总体来讲,大部分年度内,上市服务企业内部平均实际税率的差异大于上市金融企业。由此可见,上市金融业内部的实际税率分化没有上市服务业严重。

三、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基本结论

1、上市金融企业的税负总量:逐年降低,税负仍较高。(1)税负水平逐年降低。近年来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调整与改革使得上市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逐年降低。从2001年到2009年中期,平均实际税率已由57%降至30%左右的水平,国家的减税政策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2)税负总量仍然较高。第一,虽然自2001年以来,上市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在不断减轻,但是其总体税负还是较重。研究表明,历年上市金融企业税收负担水平即实际税率,全部都高于法定最高税率25%。这种状况说明金融企业承担了较重的税收负担,而且税收优惠程度很低。第二,尽管在行业性质、税制结构和名义税率上,金融业和服务业都比较相似,但是上市金融企业的总体实际税收负担却明显高于上市服务企业。因此,尽管自2001年来上市金融企业的总体税负在不断下降,但现在仍有下降的空间。

2、上市金融企业的税负结构:结构欠均衡。(1)金融企业内部税负结构变动。银行类金融企业与非银行类金融企业税负差异分析表明:①两类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变化趋势不同。1994年至2004年,非银行类金融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总体上高于银行类金融企业;而从2005年开始,银行类金融企业的税负高于非银行类金融业。虽然两类企业在2009年中期都降到了30%左右的水平,但是以后仍然可能出现变化。②两类企业的政策敏感性与内部税率分化程度不同。1994年以来,非银行类金融企业的平均实际税率变化程度较银行类金融企业大,其对税收政策的敏感性也比银行类金融企业强;同时,非银行类金融企业内部税率分化严重,而银行类金融企业却不明显。(2)金融企业与服务企业的税负结构变动。上市金融企业与上市服务企业税负差异分析表明:两类企业的政策敏感性与内部税率分化程度不同。1994年以来,上市服务企业的平均实际税率变化较大,其对税收政策的敏感性较强;上市服务企业内部平均实际税率的差异较大,税率分化较严重。

(二)政策建议

鉴于我国金融企业的整体税负仍然偏重、税负结构欠均衡的问题,建议进一步优化金融业税收政策。

金融行业的就业趋势篇5

关键词:合业经营分业经营金融监管风险防范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其业务经营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过程.在目前世界经济逐步趋于一体化,金融趋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也日益明朗。本文拟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出发,对全球金融业合业经营的趋势略作分析。

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史。

作为现代经济金融的强国,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全球各国的金融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不乏值得借鉴的发展模式,当然也有许多发人深省的经验教训,为此,讨论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我们有必要首先了解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首先,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混合经营,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的划分,金融机构的种类也比较少,服务品种也不丰富。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银行几乎承揽了社会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品种。银行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中解脱出来,开发了中间业务,但是这些业务还远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后,30年代一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银行体制几乎崩溃。为了挽救危机中的银行体系,美国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因为他们将危机的诞生主要归因于银行发展的多项综合业务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从而为整个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鉴于此而颁布的银行法便主要着眼于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以降低风险。其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承销和发行证券,二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严厉禁止交叉业务和跨业经营。其二,该法案对银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进行了限制。最初规定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来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许支付少量利息。这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的支付危机。其三,该法案规定政府对银行存款给予保险,并据此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储户利益,同时提高银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严格限制下,美国金融业在分业状态下迅速发展着。这时候,以前从属于银行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独立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并有了自己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与经营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逐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支柱。但是进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范围的交叉,严格的业务划分被逐步打破,,经济学家及政府都开始考虑关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业的安全发展问题。经过长久的争议与探讨,1999年12月,美国终于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新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二、业经营的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业自诞生以来,其业务范围及机构设置并没有自动的划分开来。最初几年主要都是由银行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业务(存款与放款业务)之外新开发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以后,美国率先立法,限制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融合,要求分业经营,随后,许多别的国家纷纷效仿,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分业经营能够使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盲目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当时主要是银行)的风险并使其收益更加稳定和有保障。其次,分业经营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实施严格的业务划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相对单一化,简单化,这样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其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分业经营的立法规定却并未达到其预想的效果,这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这一立法规定本身的局限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首先,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严格的业务划分使投资者失去了方便,快捷而又综合化的服务机会,投资者不得不与多家不同的金融机构往来以满足其多种金融需要。同时,它也削弱了银行业的实力,因为业务范围的严格限制使许多银行丧失了许多盈利机会,所以现实中,许多大银行都力图混合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可以说,这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并且分业经营降低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性,将过去整个金融业的竞争分散到了几个不同的领域,例如投资银行不必再担心来自于许多大的商业银行的竞争,从而削弱了许多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而投资者也无法享受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另外,尤为重要的是,在二战以后,世界经济贸易迅速发展,这对金融服务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金融的全球化,而金融业务的分业经营状态无疑不能满足全球化的金融发展趋势的要求。于是各个国际性的大银行纷纷朝着业务的综合化方向发展。他们通过金融创新,开发,设计一系列的金融衍生产品,绕开法律的壁垒,达到综合经营的目的。60年代末期出现的新型金融工具,如定期存单,NOW账户,现金管理账户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都是这一环境中的产物。

分业经营规定的最初动因在于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然而在事实上,面对世界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它反而加剧了银行业的风险,使其生存能力受到限制。正因为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逐渐突破了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分工的界限,走上了业务经营全能化的道路。七八十年代以来,西方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品种,从专业化逐步走向多样化,全能化,从分业走向合业,这是与西方经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银行负债业务比例的变化为其业务拓展提供了可能性。近二十年以来,西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定期储蓄存款的比重相应上升,这一结构性的变化为商业银行开拓中长期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第二,银行盈利能力的下降促使各个商业银行寻求更多的盈利渠道。自7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竞争激烈,银行盈利水平普遍下降,这迫使银行业开拓新的业务和品种。他们一直想方设法绕过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等领域扩张,突破传统的业务束缚,开发更多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对于这些积极创新的银行而言,许多法律条文形同虚设,因为通过创新业务的开展,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逃避政府的监管和法规的限制。与此同时,金融管理当局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取消了一些过时的法规,适时的为商业银行开拓新业务提供了方便和支持。第三,金融理论的深入发展。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随着各个历史时期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而不断的发展,从最初的资产管理理论到负债管理理论及至70年代末期出现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他们都是为了有效推动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发展而产生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突破了传统的只重视资产或者只重视负债的理论的偏颇之处,使商业银行真正的从其资产负债业务双方着手,同时拓展资产负债业务,使其相匹配,达到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的发展适应当前金融形势,为西方商业银行业务不断走向全能化综合化提供了理论基础,从而极大的促进了他们综合业务的开展。

由此可见,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理论的发展乃至政府监管水平的发展都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做好了准备。分业经营终究只能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

三、合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1999年12月,美国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废除了已实施六十余年的关于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法规。这一法案的颁布无疑将会对美国乃至世界的金融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合业经营势不可挡。在此过程中,金融业的兼并与重组将会加剧,银行的综合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也会日益加强。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不确定因素,隐含着许多风险。

首先,合业经营将加剧兼并行为,使各金融机构过分重视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综合化,而忽视了稳健经营这一根本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说,金融机构兼并的机会成本就是其稳健程度,稳健经营要求管理人员经常不断敏锐的监督本机构运作情况,而不是分散注意力去过分关注合并以扩大规模和范围,这可能造成在管理文化,预期,策略及日常业务经营等方面潜在的混乱。由于合并各方在企业文化,员工素质,经营理念等各方面都可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合并后能使各方的优势结合并发挥其规模效益还取决于整合是否成功,而不同企业之间的整合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其次,合业经营也会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政府,社会以及金融机构自身都更清醒的认识到风险所在并加以防范。而对于某些项目,即使那些较大的金融机构对其所面临的新的风险也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对从事金融衍生工具所带来的风险的监管和防范。

综上所述,金融业的合业经营趋势是不容置疑的,但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在社会经济金融形势都为此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时,才能够适当放宽对业务范围的限制。目前我国所采取的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而一旦我国的金融体系发展更为健全,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国便可朝着业务监管综合化方向迈进一步。

参考文献:

《主要国家河地区金融业务和监管体系的发展和演变》《金融参考》2000年第4期

金融行业的就业趋势篇6

金融电子化概述

金融电子化概念

金融电子化是指采用各种电子化设备、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以实现各类金融业务处理自动化,从而为客户提供多种快捷方便的服务,并为各级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完整、科学、准确信息的过程。

金融电子化作用

由电子信息技术与金融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现代银行经营模式――金融电子化,是金融业的第一生产力,是金融业务与管理的一项创新,它极大地拓展了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电子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拓展了金融服务领域;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改变了传统银行与现代银行的关系;改变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

金融电子化研究意义

在知识经济挑战金融业的背景下,国内金融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和更为严峻的新挑战。本文比较研究了中、美两国金融电子的产业发展状况,借鉴了美国金融电子化的先进经验,分析了中国金融电子化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策略。本论题对于国内金融业的决策层,具有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参考价值。

中国金融电子化发展状况

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的最大变迁莫过于金融电子化的发展。按照“六五”做准备、“七五”打基础、“八五”上规模、“九五”电子化的发展策略,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努力,现已形成了总投资逾50亿元,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化产业格局。国内商业银行的电子化水平迅猛发展,招行、广发、深发、光大等银行率先在所有营业网点实现了大机集中处理业务的模式;在综合业务系统方面,工行、建行、农行、光大、深发等已经完成了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的开发工作,其他商业银行也都在紧锣密鼓的开发过程中;在网上银行方面,继招商银行1995年率先推出国内首家网上银行后,各家商业银行相继跟进,陆续推出了各具特色的网上银行;在商业银行内部电子化方面,数据仓库技术、数字存贮技术、电子识别技术近年也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在其他新兴业务方面,移动银行、呼叫中心、个人外汇买卖等,都已有系列产品推出。由此可见,国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电子化手段已在国内银行的发展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理论研究状况

目前,国内财经、金融及MBA院校,对于金融电子化的研究,长期以来停留在两个极端:一是理论和实际案例过于陈旧,没有适应现今金融电子化高速发展的形势;二是既有研究对国外经验不够系统,或者片面引述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理论和案例,导致与国内实际情况脱节。

存在的问题

当前,中国金融电子化主要解决的问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缺乏统筹规划,从而导致的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问题;由于观念陈旧,从而导致的金融电子化系统管理水平低下问题;由于国内金融电子化发展起点较低,基础设施簿弱。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了中、美两国金融电子化发展的巨大差距。

美国金融电子化现状及发展趋势

长期以来,美国的金融市场与银行业经营一直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其高科技的运用与发展更居于国际金融同业前茅。因此,探究美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轨迹,应能约略梳理出国际金融业高科技发展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

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历史及现状

美国著名的MIS专家K.G.Laudon指出:“在美国,70年代是IT技术支持业务,80年代是IT技术运作业务,而到了90年代则是IT技术再造业务。”这种说法,基本上概括了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的渐进演进顺序以及不同年代的发展特点。

近年来,金融电子化对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花旗银行的ATM目前已能处理150多种交易,从现金存取到共同基金投资,甚至进行股票交易,使客户加深了对银行的依赖程度。同时,以电子化为特征的新兴业务,如ATM、POS、CDM、网上银行、企业银行、移动银行、全天候自助银行、CALLCENTER、数据仓库技术等层出不穷。

互联网的出现可谓是20世纪人类社会最具震撼力的事件之一,它标志着人类信息时代的到来,由此形成了金融业全新的经营模式――网上金融。1995年10月,美国在因特网上成立了全球首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省略)。目前,几乎所有的国内外金融企业都在考察因特网所能提供的金融业务机会。在美国,已在因特网上建立网址的银行有150多家,且在未来4至6年内将以年均90%的速度不断递增。其近期发展目标包括:建立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创建银行内部通讯网络;实现数据集中处理、挖掘、采集、分析等。

同时,金融工程日益为美国银行业重视,其承担的是向特定用户提供能满足其需要的服务方案。该方案包括尖端金融产品的设计、证券承销安排、资金的吸收与分流、产品开发与信息处理等。银行招聘一批精通投资银行和企业业务和金融、法律、税务方面的专家,将各方面的知识与经验结合起来,通过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向客户提供能满足其要求的、独特的服务方案。这种方案是标准化的投资机会及储蓄、信托方式,配合客户独特需要而组合成的最低成本方案,即“固定客户制”。其实现的载体就是客户综合服务网络,通过该网络使银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客户信息资源,发掘潜在客户,加深银行与客户的定向信息交流关系。

目前,美国金融业一方面已经取得了电子化时代金融产品的相对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仍在加快对信息技术的战略性投资,以增强其在国内乃至全球金融业中的核心竞争能力。

理论研究状况

美国商业银行电子化历程造就了许多新的思想和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成熟的理论。其中美国麦肯锡公司(Mckinsey&Company)的M1-M2-M3理论,是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理论的核心。M构造理论是指银行信息技术管理的三个层次,该理论也就是银行信息技术成本的概念化。

M1层技术属于提供技术的厂商而非银行,且该层的技术、产品已较成熟和普及,故对银行的竞争优势影响不大。M1层的关键是商业银行如何吸收消化厂商的技术而提高处理效率,及选择标准的处理体系结构与平台,努力制造规模效益。

M2层主要用于开发银行内部应用软件和提高业务人员使用电脑的技术,并把银行的策略通过M2层推向市场。传统上美国银行倾向于自己开发M2层的应用软件,力图开发出具有自身特色的独有的软件。但实践证明,M2层上自己开发出的软件与对手的基本雷同,且都是低水平重复。同时,要为此投入巨额资金以及承担开发失败的风险。因此,美国银行业得出结论,M2层的软件不值得自己动手开发,而应在市场上购买。

M3层反映需求和信息技术的结合,是销售、决策和业务的分析和管理。该层是银行制胜的关键及投资的重点。应尽可能使该层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否则,M1、M2层的投资效益就不明显。目前,对M3投资已成为美国银行业的重中之重。

美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趋势

目前,信息技术在美国商业银行业务中的应用,已经从以往对业务处理的支持和模拟,转向广泛深入运用于投资理财咨询、金融业务咨询和管理决策支持等方面。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客户化趋势;集成化趋势;业务外包趋势;流程再造趋势;金融衍生趋势。

上述五个特征表明,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已使银行业同高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之间产生了高度相关性。银行业的金融创新高度地依赖着高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的支持。今后,商业银行金融电子化的水平决定着银行的金融综合科技实力,决定着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更是衡量银行竞争能力的重要标志。

美国金融电子化的经验和教训

产业发展经验探究美国金融电子化蓬勃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推动了美国银行金融创新,成为其金融电子化高速发展的内在动力;二是近年来,美国商业银行通过参与同业的合并与兼并,参与混业经营,以完成经营结构的重整,从而向大型化、综合化、科技化的超级银行发展的举措,为其金融电子化注入了新的动力。

产业发展教训美国银行业的高科技运用为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繁荣,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正是高科技在银行的广泛运用,也给美国银行业带来了负面效应就是金融风险。具体来说主要包括:高科技犯罪给银行业带来的风险;信用卡犯罪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犯罪现象;电脑网络导致的高科技“污染”;银行高科技本身缺陷导致的危险;银行高科技带来的法律及其他配套制度问题。

中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策略

中国金融电子化在发展策略方面,必须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但这些并不排斥对国外金融电子化发展经验的借鉴,甚至可以说,只有通过对国外金融电子化成功和失败经验的学习,方能使我国的金融电子化少走弯路,更快、更稳的赶上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水平。

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金融电子化发展对中国银行业的借鉴意义主要包括:完善的电子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的高度集成与整合;拓展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电子化服务;促进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有效结合;重视客户信息的管理;重视技术标准化建设;重视相关配套制度环境的建设。

在比较研究美国经验时,一方面要注意吸收美国的先进经验和先进理念,注意总结国外银行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另一方面还要注意中国的国情,总结国内银行本身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在国内银行间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此基础上,充分研究当前知识经济的社会背景,充分考量在上述条件下中国商业银行的差距和优势,做到扬长避短。

发展目标

中国金融电子化建设将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为中心,以建立全面共享的金融网络为重点,全面实现商业银行业务处理电子化、支付系统现代化、信息系统网络化、管理决策科学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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