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城市;洪灾;因素;防洪减灾;措施
中图分类号:K915文献标识码:A
每年全球范围内都会暴发许多自然灾害,据统计结果分析,大概有40%的损失是因为洪涝灾害造成的,所以,洪涝灾害已经成为现阶段主要的自然灾害形式之一。洪涝灾害的发生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洪涝灾害进行有效的预防,减少因洪涝灾害而造成的损失,成为当前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一项问题。
1城市洪灾形成的因素
城市洪灾的发生将会给当地的生活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根据相关资料的研究发现导致我国城市洪灾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1.1地理环境的因素
我国有将近一半的城市在江河的中下游地区,且属于平原地形,这些城市由于地面比江河水位低,在洪水大量来袭时易造成蓄泄能力不足,这种低洼的地势很易造成洪灾的侵袭。
1.2气候的影响
气候是非常容易引起城市发生洪灾的一种因素,一般来说导致洪灾的主要气候原因有台风、大潮,由于我国紧靠海洋每年都有至少7次以上的台风入侵,这些台风强度较大并且造成的危害也很大。据资料显示,深圳在1993年的一次台风入侵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3亿元,而1997年的特大风暴潮灾中浙江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70多亿元,因此,城市洪灾的发生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1]。
1.3城市排水系统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加快城市化进程,城市中的建筑更加拥挤、马路也都成为水泥和沥青,这种路面对雨水的吸收能力很弱,降低了水土交换作用。同时,部分城市将雨水排除管道和排污水管道共用,且城市中的排水设施不够完善,投入的资金比较少,相应的排水管理系统不能满足大量雨水的侵袭。
2城市防洪减灾的有效措施
减少洪灾对城市的危害,减少由于自然灾害给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居民生活带来的损失,是推动社会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2.1增加对城市洪灾预防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面对城市洪灾给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发展造成的严重影响,相关部门应该认识到加强城市洪灾预防管理的重要性,根据城市洪灾预防管理工作的需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增加对城市洪灾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城市防洪预防建设资金的投入要落实“谁受益、谁投资、谁建设”的原则,实施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满足城市防洪相关设施的建设。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和“国家河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城市中相关河道的受益单位收取一定的城市防洪工程维修管理费用;有国家拨取专项资金用于对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或维护,或是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响应,利用社会资金和股份制的模式开展城市建设和河道综合治理[2]。
2.2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防洪工作中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一项理念,科学发展观主要是要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落实全面的发展观,形成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实现经济发展的协调、可持续。城市洪灾的发生将会带来巨大的威胁,因此,相关城市建设部门应该在城市防洪工作中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利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指导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城市洪灾是一种自然灾害,是由于地理环境、气候以及人为的一些因素而导致的,我们没有办法做到杜绝这类灾害的发生,但是要通过自身的行动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该转变工作态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避险意识放在防洪工作的首位,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安排,发挥防洪工程效益并通过调度蓄水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最大程度的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3]。
2.3完善城市防洪管理体系
要做好城市防洪工作建设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了减少洪灾给我国城市带来的损失,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根据城市发展的特点形成一套完善的城市防洪管理体系。非常规防洪工程和常规防洪工程以及防洪非工程体系,洪水灾害保障体系和灾情、水情评价体系是我国防洪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常规防护工程主要是通过一些基础设施的维护减少灾害带来的影响,常规防洪工程主要是建筑堤坝和水库等措施,这些完善的防洪体系的建设对于减少洪灾对城市的威胁具有很大的作用。同时,洪灾管理部门要根据各地的洪灾发生特点加强科学研究,制定适合城市的减灾对策,将更多的现代技术运用到城市防洪减灾的预防和管理中,做好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减少城市洪灾给经济发展带来的经济损失,实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
2.4定期对防洪设施进行维护与维修
维护和维修是确保防洪工程完善良好的根本措施。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与帮助,确保维修费用充足和资金落实到位。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对现有体制进行改革,来解决一些体制不顺,管理不灵活、管理经费不足的弊端。并且,要明确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责,协调好各个区段的管理和维护[4]。
2.5大力宣传、增加人们的水患意识
在城市防洪中,我们应大力宣传一些相关知识,增加百姓水患意识,提高百姓防洪素质水平。积极宣传与城市洪涝相关的法律,使百姓意识到城市防洪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大事以及城市防洪的重要性,使百姓养成人人关心,自觉维护河道环境,自觉维护防洪措施的好习惯。对一些无故破坏宣传活动或防洪措施的个人或单位,应依法从事,给予严惩。
2.6颁布相关法律,将城市防洪纳入法制轨道
在城市的建设当中,难免会有一些侵占河道的违规建筑物,因此,国家应颁布相关法律,对这些违规建筑物限期无条件拆除。对于一些违反规定、抗法不拆和破坏防洪措设施的恶劣行为,应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惩。此外,有条件的城市应设立相关资金,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2.7城市防洪应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城市防洪和城市建设应该是一个整体不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如果这两者相结合,不仅能节约城市道路占地面积,还能更好地维护河道堤防。对与城市建设留下的垃圾应进行合理有效的分配,致力于加固堤坝。增加水土面积,提倡植树造林,禁止乱砍乱伐。
2.8建立一套完善的水文自动检测系统
我们应采用现代高科技技术,对城市附近的河流进行各项水文参数的实时收集和处理,及时准确的进行水文测报和洪水预报,为防洪相关决策人员提准确数据,从而科学合理的调动用水。除此之外,要设立各级城市防洪相关部门,实行行政长官责任制,还要对各个部门实行责任制,责任到人。
3结语
城市防洪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将会最大程度的减少自然灾害给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的危害,相关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该从增加对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理念以及建立适合城市防洪的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研究,更好的开展城市防洪工作,为实现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梁士奎,郭淑君.城市洪涝灾害与防洪减灾对策分析[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2).
[2]于卫红,于冠瑞.与洪水和谐相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城市防洪规划[J].城市规划,2010(04).
一、地理位置及洪灾概况
二、成因分析
分析我市山洪灾害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六、七成。同时,全市有100多万亩山林被垦为耕地,使“绿色水库”遭受严重破坏,水土流失面积比1957年增加了43%。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仅有害于调节小气候,大大降低涵蓄水源的能力,引发山洪灾害,而且造成大量泥沙俱下,形成泥石流,涌入江河和水利工程,淤积水域,削弱了防洪能力。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4200平方公里,水蚀模数达到4000吨/平方公里年,照此计算,每年有1000多万吨泥砂注入江河、沟渠、圹库。普遍反映,河床一般比五十年代中期抬高了1米多,隆回县辰河、新邵县石马江、新宁县新寨河、绥宁县三双河等,甚至成了高于两岸农田的“悬河”。
5.人为因素造成局部山体滑坡,导致山地灾害。在地质条件较差的山体上开采矿石、修路建房,破坏了山体结构,在强降雨的诱发下,山体滑坡、泥石流往往伴随着山洪一同泛滥,造成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电力和电信线路倒杆,交通道路中断,农田被毁。
三、减灾措施的探讨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山洪频发的主客观因素,我们要采取综合性的措施,治标治本。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山洪灾害意识,在防御山洪灾害上,当前普遍存在着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防灾减灾当做是“短期行为”和“被动行为”,灾情发生,往往措手不及,处处挨打。防灾抗灾涉及到全社会的各个方面,涉及到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因此,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防灾减灾斗争中来,树立抗灾保安全、抗灾夺丰收、抗灾求发展的思想,要把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做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一是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告会等各种宣传媒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全民的防灾意识;二是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传授防灾抗灾的有关知识,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三是要提高公民参与防灾抗灾的意识,认识到防灾抗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四是要建立健全一个强有力的指挥体系,组织一支过硬的抢险队伍。
2.建立专门的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矿、气象部门加强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测工作,尤其是地矿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建设、国土部门要采取措施制止在山洪易发地区进行建筑、开发。在今年“5.26”洪灾中,由于气象部门预报的准确及时,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落实,提前作好了各项准备,在抵御山洪灾害中抓住了主动权,虽遭特大暴雨袭击,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3.大力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水利基础建设,提高抗灾能力是防灾减灾的有力保障。针对防御山洪灾害的需要,工程建设应着力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抓水库的除险加固。集中精力、财力、物力,打好险病水库歼灭战,力争三至五年内,摘掉现有险病水库的帽子,确保安全运行,发挥其正常的防洪效益。二是抓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发生山洪灾害,损失最大的一般均在城镇,因此,要把城镇防洪堤建设纳入城镇规划、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修好“保命堤”,保城镇安全。三是争取骨干防洪工程立项建设。按照我们的规划,如能在夫夷水上游修建犬木塘水库,在赧水上游修建洞口塘水库、山门水库等重点骨干工程,邵阳的山洪灾害将会得到根本的治理。
关键词:农村公路问题管理技术
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发展迅猛,路网建设不断完善,路网通行能力、抗灾保通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显著。雨季多发洪水是公路损坏、影响公路畅通的主要灾害之一。在抵抗各种自然灾害中,公路交通起“生命线”的重要作用,防止或减轻公路自然灾害,对公路正常通行及防灾减灾都十分重要。然而,洪水冲毁路基、路面和桥梁、涵洞及其防护设施,轻者造成交通受阻、舒适性降低,规模较大时会造成公路交通中断,给公路沿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抢险救灾和边防巩固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同时也造成极大经济损失。沿河公路洪水灾害是公路洪水灾害的一种类型,其形式多样,影响因素复杂,由其造成的损失也很大,沿河防洪古往今来都是关系人民安危和国家兴衰的大事。对工程技术人员来说,首先是了解灾害,了解各种灾害的发生条件,其次在此基础上通过防灾减灾对策的确定来进行制灾、减灾和抗灾。本文通过对沿河公路洪水灾害含义、形式、成因的分析,探讨一下该类灾害的防洪减灾对策。
1.沿河公路洪水灾害
公路洪水灾害(也称为公路洪水水毁灾害)是指在洪水以及人类活动的综合作用下公路沿线所发生的一系列工程损毁现象及过程,是在自然因素和不合理的人为活动作用下的公路工程破坏现象,致使交通中断,对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其中水是公路洪水灾害的关键致灾因子。沿河公路水毁是公路洪水灾害的一种类型,易发路段一般为水流可能冲刷路基的路段、路基压缩或侵占河道路段、河岸坡度较为平缓的沿河路段及曾经发生过水毁的路段。沿河公路由于地形限制,不少路段为沿溪线半填半挖路基,或在山区河流的开阔河谷地段沿河路堤修筑路基,使路基的一侧成为河岸。填方压缩了本来就很狭窄的峡谷河床,使得河流局部河段的流速变化较大。沿河公路水毁的承灾体是沿河公路路基,受灾部位主要是下边坡。可见,沿河公路路基水毁灾害的致灾过程是洪水破坏力与山区公路承灾体承灾能力这一对矛盾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
2.沿河公路水毁形式及成因
沿河公路水毁形式多样、成因复杂,具体表现如下。
(1)河湾路基凹岸冲刷、局部地形变化引起的顶冲或斜冲。在沿河流弯道凹岸的路段,路基受弯道凹岸冲刷和对岸挑流的顶冲:山区河流的河床受地形控制,水流湍急,弯道较多。在水流冲刷作用下,这些路段路基边坡的坡脚淘空造成路基坍塌。
(2)河道压缩引起的冲刷。在修建沿河公路时,由于人为地侵占洪水河槽,甚至在施工过程中随意堆积的废土压缩河床,河谷生态环境改变较大,从而造成沿河公路的水毁。
(3)防护工程冲刷破坏,导致沿河公路水毁。人们根据工程实际的需要,往往采用护坡和挡土墙、丁坝、护坦及其组合形式对沿河公路进行冲刷防护。但由于各种原因,常常导致防护结构物自身抗冲能力和基础埋置深度不足,从而发生水毁,对路基的安全稳定造成威胁。
(4)洪水淹没路面,造成路基路面冲刷。路基设计高程不足或因公路压缩河道导致壅水高度过大,引起洪水漫溢路面,水流沿路线纵向冲刷,冲毁路面、路基或急速退水后,易造成路肩冲出缺口,路面沉陷开裂。
(5)洪水长时间浸泡产生水毁。在平原地区、水库库区及低洼地区,汛期持续高水位造成公路路基长时间浸润而发生水毁。
此外,沿河公路洪水灾害要受到众多因素影响,其影响因素主要有:地形地貌因素;气候因素、水文因素、植被因素,不合理的人为活动等。
3.对沿河公路洪水灾害防洪减灾对策的探讨
3.1对防洪减灾对策概论探讨
防洪减灾对策是指预防或减轻洪水灾害的对策,要在了解洪水灾害产生原因和成灾过程的基础上制定出防洪减灾的原则上,建立一个健全的、具有防洪减灾功能的部门和灾害防御统一管理部门以及网络体系,形成一个既有分工负责,又有协调配合的综合防洪减灾管理机制。一般来说,减灾可以概括为“测、报、防、抗、救、援”六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自然与社会、技术与经济的系统工程。
3.2对沿河公路洪水灾害防洪减灾对策的探讨
各种防洪措施要因地制宜地兼施并用,主要的防洪措施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两类,下面就工程防洪措施进行探讨。
在洪水灾害严重的重点地段,应认真做好公路沿线水文勘测及防护工程、排水系统的调查与设计,实施或完善包括桥涵、丁坝、护岸、疏通河道等在内的各种工程措施。
沿河公路冲刷防护工程型式大致又可分为:
(1)作为路基直接组成部分的石砌护坡和挡土墙(沿河的浸水挡土墙)以及边坡植物防护等,主要从提高坡面抗冲刷能力入手。
(2)路基边坡、挡土墙的坡脚、基础的护脚工程。沿河路基的护坡和挡土墙水毁,通常是由于洪水淘刷其基脚引起的,各种护脚工程着重于提高坡脚的抗冲刷能力,改变水流结构减轻不利冲刷。防护措施有沿水流方向布设的浸水挡土墙、护坦、抛石或堆石、石笼、排桩、防水林等。
(3)各种类型的水流导治构造物。常用的有丁坝、顺坝、格坝等,通过引导调整或改变水流方向,调整水流结构,使水流偏离被防护的河岸线或将被冲刷的河岸段变为淤积河岸段,加固河床,改善河道环境。
随着公路网的迅速发展,作为干线公路网支撑的农村公路受到了国家的日益重视.农村公路在社会、经济文化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有三点:一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它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加强城乡沟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二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展的必然要求,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三是实现交通新的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干线公路网支撑的农村公路发展的滞后,就不可能实现交通新的快速发展.在我国加快发展农村公路的进程中,存在许多困难与问题,只要我们从实际国情出发,正视问题,提高政府对农村公路的重视程度,系统地抓好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在实践中建立一套长效而稳定的建养机制,就可实现新农村背景下农村公路又快又好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何景华.公路勘测设计[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1-2,181-183.
**年10月27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要求各地要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内容纳入地方“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计划,逐级落实防治目标和任务。《批复》中明确了气象部门负责有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相关防灾减灾预案等项目实施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为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履行气象部门在《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中的职责,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气象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按照下列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浙江省山丘区面积占全省面积的70%以上,因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问题十分突出。近几年,小流域山洪灾害包括泥石流、滑坡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已占全省整个洪水、台风灾害伤亡人数的80%以上。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将防御山洪灾害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筑好防御山洪灾害的第一道防线。要积极加强与国土、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履行部门职责,了解服务需求,提供防治建议,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在山洪灾害防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合理布局,加强监测。努力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尤其要重点加强对山洪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因地制宜,科学论证,根据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的需要,合理布局气象灾害地面监测网。同时,加强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气象卫星以及闪电定位网对暴雨、山洪等气象及相关灾害的监测,加强通信保障,确保监测信息传输及时无误。
三、努力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加雨、山洪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研究,开展暴雨、山洪的中、短期预报技术研究,通过研究我省各地山洪发生发展的条件和规律、山洪灾害的气象诱发因素等,建立起综合的山洪地质气象灾害预报模型。同时要大力完善气象灾害信息产品制作系统和气象灾害信息产品系统,着力扩大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强与有关部门以及网络、通信等运行企业的合作,综合运用气象警报器、广播、电视、报刊、电话、手机短信、传真、互联网、文字材料等多种形式,传送气象预警信息,当前要重点发挥手机短信、电话、计算机网络作用,进一步完善紧急异常气象短信平台,充实完善农网的信息服务功能,强化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预警信息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气象部门要不断完善关于山洪灾害的预案体系,明确部门职责,梳理应急流程,充分发挥预案体系的重要作用,并结合各地山洪灾害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加强实战演练,确保气象部门在山洪灾害防御过程中反应迅速、处置有效。
五、各单位在山洪灾害防治中所取得的经验或提出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国务院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
附件:
国务院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国函〔**〕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水利部、环保总局、气象局:
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气象局、建设部和环保总局《关于批复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请示》(水汛〔**〕3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到2010年,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初步建立以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为主并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减少群死群伤事件和财产损失。到2022年,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全面建成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在山洪灾害一般防治区初步建立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的防灾减灾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山洪灾害防治能力与山丘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规划》的实施,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要注重整合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和设施,构建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最大程度地发挥已有资源的效益。
要以近期规划项目为重点,以人员能及时转移、减少伤亡为目标,抓紧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进行试点,实施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预案编制等见效快的非工程措施和必要的工程措施。要加强宣传和管理,加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构建群测群防体系。要结合易地扶贫,引导和帮助危险区居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做好搬迁避让。
三、省级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将《规划》内容纳入地方“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计划,逐级落实防治目标和任务。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加大对山洪灾害防治的投入,按照以地方自筹为主、中央投资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筹措资金。对《规划》中涉及的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实施。
[关键词]洪灾治理预防策略
[中图分类号]TV87陂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650(2016)03―0297―01
山区小流域因其流域面积、河道的流量和储蓄能力较小,而且山区的坡道角度较大,洪水的时间短,洪水涨幅度大,山洪灾害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等特点。防洪工作一直以来是水利工作者研究和探讨的问题,以寻求合适的治理办法和防治措施,所以,探讨和研究山区小流域洪灾的治理办法和预防措施意义重大。
1山区小流域洪灾形成原因及治理重要性
山区小流域洪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山区的地形地势、地质结构、持续的强度降水、人为因素等。其中,山区地形地势是诱发洪灾形成的基础,地质结构的复杂多变是加剧山洪形成的重要因素,高强度降水则是直接影响因素,而人为因素则加剧了洪灾形成,例如,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森林进行肆意的砍伐及林地开荒种植.从而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还有防洪工程的不到位等,导致在灾害发生时或是发生后的应对措施不能适应形势,造成山区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甚至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2山区小流域洪灾的防治措施
山区小流域洪灾治理主要包括村庄防洪,农田防洪和堤坝防洪这三项。村庄的防洪工作主要就是河道的整治和除险加固,在山洪灾害治理工作时,进行河道的整治和除险加固,能极大提高村庄的防洪能力,增加河道对于洪水的排放和流量有着缓解作用,能够降低洪水水位,减少泄洪时间,进而阻止洪水灾害的发生或降低其影响。农田防洪的措施主要是设置格栅坝和拦砂坝。
2.1格栅坝治理措施
格栅坝是对河道内由于大量水流量而出现的漂石进行阻拦,防止因为这些碎石而导致泥石流现象的发生,还可以减少因为碎石的重力而产生的加速度,进而减小洪水的流速,降低因为洪水而造成的损失。格栅坝是一种新型的对泥石进行阻拦作用的大坝,将坝体做成由横向或竖向或横竖相间的格子等形式,主要是在洪水发生时能够拦截住大石块,避免下游村落的建筑受到石块的冲击而受损。而且格栅坝的坝体结构简单,易于向简单化、轻型化发展,更易施工且造价低廉,如果形成一定的库容,格栅坝的使用期限会非常长,长期保护山区村落的安全。
2.2拦砂坝治理措施
拦砂坝是治理山区小流域洪灾的防治工作中最普遍的防治措施,在水流上游地带设置拦砂坝,能够对河道内的沙石进行阻拦,降低洪水的流速和向下游继续的洪水的砂石量,通过将洪水中的沙石控制在河道的上游,防止砂石对河道冲刷造成河道的下切和河岸的扩张,能够有效减少泥砂的混入。
对堤坝进行及时定期的加固整治,强化其挡水能力,对于出现险情的堤坝及时的进行维修和治理工作,避免堤坝因年久失修,在面对洪水的巨大冲击时出现堤坝解体的现象,一旦堤坝解体,会在洪水的冲击基础上加大冲击力度,对山区中的村落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
3山区小流域洪灾的预防对策
3.1生物工程预防对策
由于山区独特的地形地势,使得洪水的预警工作难以展开,而且洪水来势凶猛,让人们措手不及,除了人工进行建造大坝进行阻拦外,生物工程治理既能起到在洪水发生时减少冲击力的作用又能起到防止因水土流失而引发的洪水和泥石流,主要是通过将树木、草灌等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栽植,植物根部可以提高土壤中的蓄水能力,减少土壤中的沙石含量,防止水土流失的现象发生,而树冠则可以承受住部分的降水量,减少因降水对土壤的冲击和巨大的水量而发生的泥石流。对于坡度超过二十五度的山地进行退耕还林,再根据山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种植,例如对于土壤环境好的地带种植能够快速生长的树木,这样可以减少因为树木砍伐而产生的空缺,对于土壤环境较差的地带,种植乔木或灌木林,增加土地的蓄水能力;如果土壤质地极差,甚至已经是沙土地的情况了,需要封山育林,增加地表的植物覆盖率,防止沙土流失再遇上强降水而引发泥石流。
3.2因地制宜
通过借鉴周边山区洪水防治措施,再结合当地山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分析洪灾形成的原因和治理上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山洪防治对策,建立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治体系,提高山区洪灾的防治水平,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还要在当地展开对山洪灾害的讲座和宣传工作,建立群众监测预防体系,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实现有效的预防山洪灾害,最大限度的减轻山洪造成的损失。
关键词:灾害本质社会属性自然属性防洪方针
鄂竟平副部长在全国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讲话指出:“当前最重要的、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努力实现防汛抗旱工作的两个转变: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全面主动抗旱转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本文将探讨这一转变的理论内涵及其科学和哲学基础。
1灾害双重属性的内涵及其实践意义
1.1灾害双重属性的内涵以往将洪水灾害定义为自然灾害,强调洪水是超常量降雨所致,是自然现象。但是从气象、水文等自然条件来看,虽然洪水的年际变化较大,但从一个时段来看,各条江河自然态洪水都有相对稳定的量级和发生概率。然而,近代以来各主要洪水国家的水灾损失却无不几倍、几十倍地增长。因此,将近几十年和前几十年相比较,既然洪水量级和发生概率差不多,而水灾损失却大幅度提高,显然无法只从自然变异来解释,而应进一步从社会环境方面去寻找原因。
水利学界从水灾防治角度阐述了对灾害本质属性的认识:“笼统地说,防洪的目的是防止洪水灾害。细致地分析,洪水灾害概念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洪水;二是灾害。洪水是一种自然现象。和洪水作斗争,控制洪水泛滥,主要是人和自然的关系。在这里,人所面对的主要是自然属性的洪水。……而洪水灾害则是超出工程控制能力的洪水作用于人类社会,因而造成对社会的损害,洪水灾害体现在人类社会本身。因此,为减轻洪水灾害,即要认识和驾驭洪水,更要调整社会以适应洪水,达到防止洪水泛滥,或在洪水泛滥时减轻损失的目的。……总之,所谓全社会的防洪减灾体制,应既要能够有效地承担向自然属性的洪水作斗争的任务,也要能够面对灾害的社会属性,担当起统一地、有权威地组织实施防洪减灾的任务”[1]。这一概念被评价为:“灾害的双重属性进一步阐明了灾害的本质属性,这是一种哲学思维方面的进步”[2]。《大英百科全书》科学理论条认为:“用过去科学的遗产或者采用恰当的比喻来给一个理论作解释,这不是理论的固有要素。但是,只有小心谨慎地运用,这类解释就此较易于领会;找到新的应用;提出较为重要的修正。……”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
在灾害双重属性当中,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相互渗透和加强的。在古代,自然属性成为灾害惟一的或主要的致灾因子。而在近代,既由于社会对灾害更加敏感,又由于大规模改造自然活动助长自然变异,甚至使得社会致灾因子跃居自然因子之上成为灾害增加的主要因素。既然洪水灾害是超出工程控制能力的变异造成的对社会的损害,那么减轻灾害损失就不应单纯从控制自然态洪水着手,还应从调整和规范社会发展以适应自然规律方面去努力。这是灾害双重属性概念所要着重表达的方面。从消极的方面来说,单纯强调自然灾害是超出了工程设防标准的自然变异对社会的损害,可能顺理成章地成为社会行政管理者推御责任的说词,而局限了进一步实施社会化减灾措施的实际努力。
灾害双重属性的理论认识有两个来源:一是吸收了国外防洪思想的新进展;二是直接继承了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即以两千年前贾让三策为代表的改造自然与适应自然相结合的思想。双重属性认识的根本点在于,防洪减灾的目标是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减灾效益,而不是一味追求战胜洪水。
2000年10月11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国际减灾日文告中说:“人们越来越多地意识到,所谓“自然灾害”并不完全是自然产生的,事实上学术界己经主张尽量减少“自然灾害”一词的使用,而只称作灾害。学术界的忠告是明确的:导致灾害损失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人类活动”。灾害不能简单称之为自然灾害,那么,比较而言,可以认为灾害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双重属性本质的更简明的表述,是中国减灾科学工作者的新贡献[3]。这一概念此后被灾害学界广泛引用和阐发。
1.2灾害双重属性和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减灾措施之异同20世纪中叶美国科学家首先提出了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减灾方针以及洪水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这一理念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工程与非工程是按照工程硬件(如水库,堤防)与技术(如洪水预报)和管理软件(如法规、体制)人为划分的两种技术措施。
灾害的双重属性不是减灾的具体方案,也不是工程与非工程减灾措施的另一种表述方式,而是对灾害本质属性的理论概括。在双重属性当中,二者缺一就构不成灾害。由双重属性概念出发可以引申出与此前相仿又不完全相同的两种减灾的技术途径,即划分为针对自然变异和针对社会环境两部分:①通过兴建防洪工程,以及提高洪水监测和预报水平来提高制约洪水、防范灾害的能力;②通过加强国土规划和管理,通过协调相关人群之间的利益关系,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提高社会对灾害的承受能力。提出灾害双重属性概念的理论意义在于,它剥离出蕴含在灾害概念中的本质特征,使认识得到深化。比起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减灾的表述来说,灾害双重属性概念更能反映灾害本质。当然,加深了对灾害本质的理解,必将有助于制定更明确的减灾方针和政策。
1.3灾害双重属性概念的实践意义提出灾害双重属性的理论认识对完善我国的防洪方针有实际的意义。这是由于我国引进非工程防洪概念已有20年历史,但所吸收和实行的大多数仍限于针对洪水的技术性措施。对非工程防洪措施最本质的方面,即调整社会以适应洪水却缺乏理解。总体来看,在自然力面前,人们控制洪水的能力是有限的,一味追求战而胜之是不现实和不经济的。人类自身从属于自然界,因而在自身发展中,既要克服和改造不利的生存环境,也应主动地顺应自然规律和在发展中谋求与自然的和谐。
世纪之交,我国己开始实现了由防洪到防洪减灾的战略调整,其实质是:防洪依靠的是针对洪水的工程技术措施,以防止洪水泛滥为目的,由此产生减少水灾的效果。而由防洪到防洪减灾的转变,则是以减少水灾为目的,其减灾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以控制洪水,又包括统一协调国土开发、经济发展和防洪减灾之间的关系以适应洪水。可见,由防洪到防洪减灾的转变明确表明了防洪目的性的转移,同时也导致了治理途径的扩展。
自1998年长江、松花江大水之后我国政府提出的治水方针,其中包括“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并归纳为人与自然和谐的治水新思路,表明治水方针开始转变。可以认为其中包含着近10年来灾害学领域学术研究的贡献。
《汉书·霍光传》中讲到这样一则故事:一齐国人置新屋,邻里祝贺。有人建议主人将烟囱拐个弯,再将灶旁柴草移开,免得火星窜出,引发火灾。主人置之不顾。不久失火,邻里急往救之。事后主人杀牛置酒酬谢,焦头烂额者请上座,却忘记建议预防火灾者。有人取笑说:“曲突徙薪亡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后来演化为一个成语,叫“曲突徙薪”,隐喻事先消除致灾因素和防灾救灾同样重要。用作比喻,对于理解“灾害双重属性”和由此衍生出的“关于完善防洪方针的建议”[4]的价值或许有益。
转贴于2灾害双重属性概念的科学基础
从学科分类角度来看,以往的治水是研究洪水规律和建设水利工程控制洪水的技术,限于自然科学范畴。而新的治水方略,是联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范围更大的学科体系。这种联合体现出当代科学发展在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强调综合的总趋势。早在一百多年以前,马克思就曾经预言:“自然科学往后将会把关于人类的科学总括在自己下面,正如同关于人类的科学把自然科学总括在自己下面一样:它将成为一门科学”[5]。这种前景将形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一体化,对于理解灾害双重属性概念是有益的。
2.1科学的分析与综合科学的发展是逐步深入的。从科学发展史可以看出,它在发展初期是一个人与自然的统一体系。之后,在文艺复兴的推动下,科学的发展逐步深入到对于客观世界各组成部分内在本质的研究,于是开始了学科的分化。分解深化了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不过,科学被分解为各个相互独立的学科,不是由于研究对象存在本质的差别,而是由于人们在那个时期认识能力的局限。分解也割断了各个学科相互之间的联系,以致妨碍了对于事物本质的更深层次的理解,甚至形成片面性。于是,在科学进一步深入的时候,必然要求相关学科之间的联系和贯通,迎来综合交叉的时代。中华科学传统中,尤以注重天人和谐、直观体验、有机联系、整体协调为突出特点。这对现代科技发展不无借鉴意义,此其一。其二、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对自然界的影响和改造能力日益强大,甚至正在接近地球有限资源和环境的承受限度。同时自然界对人类干涉的反作用也日益显著,因而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必然要求沟通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研究和理论思维的进步,以求得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减灾是一门以大自然为背景的学科,具有较强的经验性和综合性。防洪减灾并不限于工程建设,而是越普遍、越深入地与社会的、环境的、经济的、资源的条件相联系。其成败得失甚至直接受社会因素的制约,因此,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会越来越普遍。从双重属性来理解,其中社会既是承灾体,而大规模人类活动又往往成为致灾因子。同时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快速增长,这种干扰不仅成为引发灾害的因素,甚至跃居于自然因子之上,成为首要的致灾因素。可见,对于减灾领域来说,尤其要重视综合研究。
2.2历史学与水利学交叉研究的优势实现学科之间的融合是有一定困难的。由于各分支学科的研究对象、发展历程和研究方法的差异,长期以来形成其间的分割和疏远,所谓“隔行如隔山”。尤其是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交融起来就更加困难。例如,随着技术的飞跃发展及其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人们往往热衷于追求看起来对当前更直接有用的知识,而相应地减弱了对某些科学理论和战略问题研究重要性的认识。又例如,在科学发展中,定量化研究是先进性的重要标志,同时人们对科学的认识和评价标准也越来越重视成果的可重复检验。由于过度追求量化与公式化,忽视理论问题的辩证思维,有时科学变得远离其本应扎根于其中的现实世界。例如,本来人与天、人与地和人与水的关系是那样不可须臾分离的密切,然而此前却将它们人为分割得支离破碎,甚至使得科学失去感受生活的能力。在防洪工程学领域,长期以来只偏重研究控制洪水,而忽略了社会化减灾及其终极目标——减少损失,就是一种表现。
从水利科学来看,不仅与水利直接相关的自然科学各分支之间是彼此联系、相互影响的,而且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关系也密不可分。由于治水问题的边界条件十分复杂,表现出较强的经验性和综合性,而历史上的水利原本是前人的实践,其中既包括相关的江河地理演变等自然因素在内,还直接受到政治、经济、法律等条件的影响,显现出多种制约因素综合作用的统一结果,因此历史的经验有重要价值,尤其在宏观问题研究方面。其中,历史学与水利学的交叉和融和显现出自己的优势,既拓展了认识事物的时间和空间,也进一步激发了研究工作的活力,被称作“历史模型”[6]。这里所说的模型是依托历史治水思想构建的理论模型[7]。
3灾害双重属性概念的哲学基础
以上讨论的科学分析与综合是有其深刻的哲学基础的。一般来说,整体等于部分之和,但在自然界中,整体往往并不等于各部分的简单相加。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的联系往往对事物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研究灾害自然要分析自然变异的作用,但离开社会和社会对自然的干预来讨论灾害,无异于盲人摸象。为了进一步理解灾害的本质属性,有必要从哲学方面寻求支持。
3.1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我们祖先的认识是发人深省的。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也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古人生活的年代,改造自然以适应人类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不高,其生产生活都须注重服从和顺应自然规律,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在利用和改造的同时,主要表现为对自然的尊重和敬畏,直接面对自然界寻求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隐喻。这种思想的主流暗合了人与自然统一的客观事实,被归纳为“天人合一”的哲学认识。
淮南子对天与人的关系说得更为贴切。他在论述对“无为”和“有为”的理解时说:地势决定水自西向东流,人们依据这个道理而加以疏导,就可以避免水灾发生。作物春天开始生发,人们依据这个规律去耕种,五谷才能得以生长。如果听任洪水自流,则大禹就不会有治水的功业。如果听任作物自然生长,则后稷的智慧就不能展现。依据自然规律去治理,这就是所谓的“无为”。而如果妄想用火去焚烧水井,用淮水淹灌高山的话,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即所谓的“有为”。这是淮南子对老子“无为”本义的理解。
对于水灾本质的认识,2000多年前贾让的概括是极有见地的:“古者,立国居民,疆理土地,必遗(保留)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8],恰当地表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先哲类似的认识不胜枚举。
古代生产力低下,自然力对于人类社会处于支配的地位。人们不得不怀着敬畏的心情,更多地关心和记录自然变异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注重天文、地理与人事之间的综合思考。虽然前人对于自然规律的认识不及今人之深刻,但这种综合思考的原始自然观和世界观,反映的却是世界是完整统一的客观事实。如今,哲学界普遍认为“天人合一”是古代中华文明的主导思想,是东方综合思维范式最完整的体现,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大贡献[9]。
现代化是创新,但创新并不一定是一味地向前捕捉什么。随着科学的进步,我们还有必要时时回过头去看历史,并且会每每有所发现。毕竟我国古代先进的科学和哲学思想曾使我们的民族长期领先于世界。当然,哲学主要是通过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来对人们的认识产生影响,激发和启迪人们的智慧。这个过程是潜在的,不能指望哲学也能活学活用立竿见影。
3.2《自然辩证法》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阐述西方传统哲学对人与自然的思考偏重于征服和改造自然。而当工业化开辟了人类发展的新纪元,人类对自然的掠夺性开发也显现出其负面影响并开始危及人类社会自身发展。对此,辩证唯物主义者早在100多年前即已明确发出警示。
1876年恩格斯论述劳动在由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时,谈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由于人类的不明智做法造成自然的失衡及其对人类社会的严重后果。他说:动物不断的影响周围的环境,那是为了生存而利用外部世界时发生的。但是人离开动物越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越带有经过思考的,向着事先计划的目标前进的特征。而随着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显著增强,却滋长了支配自然界的盲目性。“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恩格斯并举出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环境退化导致水资源枯竭,洪水灾害增加,疾病蔓延等恶果。而造成这些恶果的原因则主要在于人们的急功近利。
在讨论人与自然关系这一哲学命题的基础上,恩格斯进一步指出:“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无论对一切理论思维多么轻视,可是没有理论思维,就会连两件自然的事实也联系不起来,或者连二者之间所存在的联系都无法了解”。“不管自然科学家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他们还是得受哲学的支配。问题只在于,他们是愿意受某种坏的时髦哲学的支配,还是愿意受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的支配”[10]。恩格斯的精辟论述和远见卓识正是切中当今时弊而应引以为戒的。
3.3人与自然和谐的自然观洪水是一种自然现象。防洪减灾是人们发展水利,制约水害,恰当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努力。因此,在防洪减灾中应该注意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人类发展过程中,人和洪水的关系也随之发展。最初人们为躲避洪水的危害,不得不“择丘陵而处之”,住在洪水一般淹不到的高处。此后发明了堤防,人们和洪水的关系进了一步,可以“水来土掩”,修筑堤防限制洪水的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