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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6篇)

时间: 2024-01-05 栏目:公文范文

金融科技篇1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明确指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为了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文件要求:

“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的建设,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创企的需求。完善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逐步实现各层次市场间有机衔接。”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必须以创新型企为载体。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作为场外证券交易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为处于初创期的创新型企提供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和分散投资风险机制。自2006年初设立以来,虽然目前新三板仅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试行,但其资本市场功能在推进创新型企成长方面已逐步发挥作用。

所谓创新型企,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文化,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居于先进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企。创新型企主要有如下特征:企内部实现研究与开发的制度化;研究与开发成为企的核心职能之一;拥有研发、生产、销售三位一体的完整务体系:形成研发、生产、销售三者互动的经营机制;能够通过不断的持续的创新,获得持续性的收益。其中,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创新型企的本质特征。

创新型企主要分布在高科技行、消费品行以及知识密集型服务。创新型企是一个国家最有活力的企,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主力军,应该成为政府重点扶植的对象。由于创新型企具有价值增值巨大潜力,往往成为风险投资机构最青睐的投资对象。

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创新型企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有自主品牌和专有的知识产权;企生产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政策;研发实力较强,企研发人员的科技素质和人数占比达到一定水平,企科研资金投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初具规模且大部分经营收入通过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取得;有较好的成长性,年经营收入逐年递增;企产品或经营模式具有创新性;有较好的市场地位,在行或细分市场上居于前列;主要通过内生方式实现增长,而不是依赖并购方式实现增长。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规定,企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必须先行通过高新技术企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内地注册的企,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企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6)企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因此,目前在新三板挂牌的企的产品或务模式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截止2011年8月底,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已有96家公司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其中包括4家已转板公司。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行大致分布如下表:

综上,新三板挂牌的公司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装备制造、医药生物制品和新材料等行,其中涉足信息技术的挂牌公司家数超过挂牌公司总家数的半数以上。信息技术类挂牌公司占比较大,与信息技术的应用广泛、技术含量较高、行发展迅猛有着密切联系。根据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四家挂牌公司与铁路与轨道交通行相关,说明近年来铁路建设的急速发展,对相关行具有巨大的带动效应。文化传媒类挂牌公司占比较小,这与我国文化市场体制改革进步较晚,国有文化传媒经营单位“事转企”改制进度较慢具有一定关系。

金融科技篇2

论文提要:本文从股票和债券融资以及商业银行信贷融资角度阐述我国高科技企业融资现状,指出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资本市场不完善、交易成本过高是高科技企业直接融资的瓶颈,认为高科技企业贷款风险大、运作成本高、利差小是通过商业贷款难的原因。

一、股票和债券融资

(一)现状。我国目前企业直接融资的工具种类少,主要是股票和为数不多的企业债券及少量的风险基金。我国直接融资的比重约占社会融资总规模的25%,扣除国债直接融资部分,直接融资在企业外部融资来源中仅占10%左右,而在美国,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方式的融资占企业外部融资的比重高达25%。

1、在股票融资方面。我国高科技企业已开始涉足,极少量的大中型高科技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直接进入深、沪上市融资;有的通过收购股权,控股上市公司,达到买“壳”上市,还有的采用逆向借壳方式上市(通过被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的则到国外“二板市场”上市,等等。但从我国高科技企业的总体情况来看,能够上市的企业,多是规模较大的,技术或产品比较成熟,而大部分中小企业离我国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法规要求还很遥远,上市的可能性极小,不能如愿地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由于政策法规的壁垒使高科技中小企业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严重制约其进一步发展。

2、在债券融资方面。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育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育。其直接原因是,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普遍缺乏信用,往往不能及时偿还债务及本息。另外,目前我国对债券发行的条件、程度、规模都有严格的法律和政策限制,相对这些规定来说,即使是那些效益良好、有活力的大中型企业,也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更不用说高科技中小企业了。

(二)原因分析。目前,我国高科技企业面临的直接融资工具少的原因在于:(1)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信用经济,由于我国有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意识较差,不按时还款付息,导致债券发行困难。(2)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债券和股票做出了严格规定,使得很多具有良好盈利前景的企业因为达不到条件而望而却步。(3)资本市场尚不完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至今基本尚未形成,股票市场虽然建立较早,但发展很不完善,特别是近年来,股市的低迷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4)交易成本高和规模不经济。高科技企业多数为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和股票需要支付很大一笔费用,使本来就资金缺乏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只能望洋兴叹。

二、商业银行信贷融资

(一)现状。自1984年开办科技贷款以来,贷款额逐年增加。20世纪九十年代的平均增长率为20.33%,自1991~2001年累计发放科技贷款1,453.56亿元。开办科技贷款,缓解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阶段的资金不足,促进了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的转移,对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虽然我国银行系统的存贷差以平均119.7%的增速逐年放大。2002年底库存差已超过39,623.5亿元,扣除8%的法定准备金,有36,453.6亿元的资金没有利用。若用这富余资金的10%用于发放科技贷款,一年就有3,645.36亿元,但事实上,自1991~2001年11月累计发放的科技贷款仅1,453.56亿元。而且银行贷款占科技经费筹资额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1年的15.19%下降到2002年的6.87%,下降了8.32个百分点。所以,银行对高科技企业贷款投入强度减弱,借贷现象明显。

另外,目前的科技贷款存在着投向重点不突出、借款项目技术含量低、借款结构,以及投资比例不合理等问题。科技贷款既然服务于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那么,这些开发出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应该具有先导性,在市场上处于主导地位,对市场波动的承载力较大。然而,我国不少科技贷款项目对市场波动的承受能力较差。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们在贷款使用上侧重于“短平快”的项目,贷款往往向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倾斜,削弱了高水平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同时,我国的科技贷款约有80%的是面向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足20%,而民营企业恰恰是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新兴力量。此外,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一般来说要经过研制、开发、中间试验和投产等阶段,各阶段对资金的需求不同。发达国家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从研制、开发、中试到投产的投资比例为1∶5∶20∶300,而我国科技贷款往往重视研制阶段的资金投入,忽视其他阶段的资金投入,造成投入比例与国外相反是前重后轻。这样使中间实验和科技成果推广等阶段投资薄弱,导致科研成果在物化过程中出现阶段上的脱节,影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原因分析

金融科技篇3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汉口银行为如何打赢市场“保卫战”而大动脑筋,董事长陈新民主政这家城商行后,首先为这家城商行的发展理清思路:相信市场的潜力,竞争愈激烈,汉口银行发展的动力就越足。事实验证了陈新民的判断:近年来,汉口银行资产规模从430亿元增至1622亿元,信贷投放余额从264亿元增至1275亿元,有效客户数量从4.4万户增至20.21万户,净利润从3.9亿元增至18.55亿元,纳税额从2.2亿元增至9.64亿元,这一切构成了汉口银行15年发展的完美答卷。

15年华丽转身,“规模+特色”是最重要的制胜法宝,而科技金融正是汉口银行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不断变迁,始终走在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之路上进行有益探索的最好佐证。值汉口银行成立15周年之际,本刊就城市商业银行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走寻常路”特别采访了汉口银行的领军人陈新民董事长。

新业务新思路

面对当前的经济环境,无论是大银行还是小银行,都应该走特色化发展道路。一直以来,汉口银行始终抓住科技金融这个突破口实施特色化经营,既是国家及湖北省产业化发展背景所致,更是汉口银行在特色化经营道路上坚持不懈的成果。地处武汉光谷的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1年就被国务院批准为部级高新技术开发区,2010年国务院同意支持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推进东湖示范区和光谷“资本特区”建设,汉口银行于2009年设立了湖北省第一家科技支行——光谷支行,开始全面探索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从体制机制、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先行先试,着力破解科技与金融结合难题。2010年,汉口银行成立了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将风投、担保、保险、中介及政府有关部门汇集到中心现场办公,搭建起全国第一个“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并将此种服务模式电子网络化,逐步摆脱物理空间的束缚。同时对科技企业贷款制定独立的风险容忍度政策、风险定价机制和专项拨备机制,实行独立的信贷审批机制,成立专门的科技金融审贷会,开设了湖北银行业第一条科技金融绿色审批通道。

在陈新民看来,汉口银行的科技金融服务与其他银行最大的不同就是“贷投联动”,具体说来就是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与汉口银行的第一大股东——“联想控股”旗下的投资公司以及其他风险投资机构合作,采取“股权+债权、融资+融智”的综合金融服务,推出“贷投联动”的金融产品“投融通”,对成长初期的科技企业提供有力的融资支持。到2012年末,汉口银行科技企业客户1004户,授信客户432户,全年贷款投放83.36亿元。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投放48.13亿元,占全部科技企业贷款投放的57.74%,授信客户390户,占全部科技企业授信客户的90.28%。

新业务新举措

国内把专门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机构定义为“科技银行”,国外则被称为“风险银行”。科技银行贷款的主要对象为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其业务主要为高科技企业技术引进、技术研发、新产品试验推广等与科技创新有关的业务提品服务。从国际经验看,以硅谷银行为代表的科技银行通过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有效改善了科技贷款的风险收益结构,极大地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带动美国创业风险投资行业在20世纪80年代的蓬勃发展。硅谷银行是全球最大、最早、最成功的科技银行,也是全美高科技公司投资领域最有地位的商业银行之一,主要为硅谷的创新型高科技企业提供借贷与股权相结合的多种融资服务,并为风险投资提供金融服务,是创新金融手段服务科技型企业的典范。汉口银行在科技金融领域的探索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美国硅谷银行的做法。

在陈新民看来,目前汉口银行虽然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规模不大,支持力度与科技型企业自身的融资需求之间仍存在很大差距。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信息不对称。科技型企业通常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银行以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为核心的对公信贷业务决策和监管体系在开展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时难以发挥效用。二是贷款担保难。虽然通过各种手段创新了科技型企业的抵质押形式,但是创新的形式和力度仍然不够。三是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一些担保企业实质上已经演变成了高利贷公司,让许多科技型企业望而却步。

如何解决上述难题,陈新民认为,科技型企业有其特殊性,服务不能简单参照对大企业“点对点”的服务方式,否则难以走出科技型企业服务有亮点无规模的怪圈。科技金融和其他类型的业务相比,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是业务所涵盖的专业性很强,汉口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涵盖到企业初创、发展、成熟的各个阶段。在发展的每个阶段,企业都面临不同的融资难题,相应地,银行也要评估企业不同类型的风险。为此,汉口银行建立了对应不同产业类型的专家顾问团队,让外部专家参与到银行的审贷工作中,以更好地评估科技型企业风险。此外,汉口银行还开创性地引入“以投带贷、以贷带投”的服务模式,简单地说就是加强与外部风险投资或者股权投资机构的合作,风投机构资金先行扶持企业,商业银行资金后续投入,有效避免科技企业初创期风险过大的问题。企业处于不同生命周期,汉口银行都设计了对应的产品进行配套。当企业处于成长期、成熟期早期,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三项经费搭桥贷款;当企业与风投机构达成投资意向,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有投资资金过渡、AB轮投资搭桥贷款、流动资金跟进贷款;当企业已经吸纳到私募股份投资,需要募集更多的资金,汉口银行有产业链PE并购贷款、企业债等融资工具。汉口银行的这一模式使得科技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都能获得多种融资渠道,从而形成了企业、银行、包括风投机构在内的外部机构的良性互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创新转型并行并进

汉口银行在成立初期继承了其前身——武汉市商业银行的业务基础和经营特色,同时也承接了其在十多年发展历程中的积淀,包括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意识相对薄弱、规章制度体系不健全、业务流程脉络不清晰、操作欠规范等实际问题。回忆起当年的困境,陈新民说:“我们当时面临的最迫切困难,一是不适应市场化的要求,二是不适应零售商业银行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面对问题和困难,汉口银行在深入推进转型发展中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一是树立“得零售者得天下”理念,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和经营方向,把零售业务作为未来主导业务,全面启动零售银行发展战略。二是充分发挥本土银行决策高效、体制灵活、信息传导迅速、地域优势明显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业务发展空间。三是规模扩张与特色经营相结合,坚持以科技金融为依托,坚持跨区域发展,走“规模+特色”道路。汉口银行一路发展至今,陈新民对转型的体会是,城商行不管选择哪一条发展之路,最重要的是要适合自身发展,并且经得起市场的检验。转型不能丢失效益,不能危及资产安全。没有效益,不管风险,转型就是空谈。

在我国金融改革步伐加快的进程中,同质化、资本约束和利率市场化竞争是当前银行业无法回避的现实,这既是挑战也更是机遇。同质化推动了差异化、特色化,加速了银行业的优胜劣汰。资本约束驱动银行战略转型,是汉口银行发展零售银行的战略性机遇。陈新民认为,零售银行业务消化的经济资本最少,业务收入相对稳定,市场风险较低,大力发展零售业务有利于汉口银行转变外延式扩展的发展方式,提高ROE、ROA;利率市场化的加快,在缩小利差空间的同时,也必将加快推动汉口银行盈利模式的变革和转型。其实,汉口银行最近几年已经未雨绸缪,积极为利率市场化做好准备,以理财产品为例,汉口银行无论从产品的回报率还是产品的多样性看,在湖北市场上都名列前茅。利率市场化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这一天终究会到来,城市商业银行同样要在这样的变革中发现机遇,找准定位,赢得先机。

金融科技篇4

关键词:东莞;科技金融;路径

一、东莞科技金融发展概述

(一)东莞科技金融发展现状。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但科技要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即科技产业化,需要依托科技园区、科技平台、科技孵化器(科技创业园)、科技创投和产学研合作等一系列载体和机制的推动才可能实现。在这其中,科技金融在推动科技研发和科技产业化过程中发挥着极其关键作用。东莞作为国家首批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及全省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综合实验区,正在利用这个契机积极地进行产业转型,目的就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靠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科技金融这一方面,东莞已经有了相应的措施。

1、政府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方案及措施。2014年,东莞市政府颁布了《东莞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工作方案》,提出引导天使投资、推动银行加大信贷力度、推进贷款贴息、推进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计划;2015年6月,又出台了《东莞市创新创业种子基金实施方案》,全面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2015年7月,市政府又先后印发了《东莞市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东莞市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东莞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以及《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等通知,建立了银行信贷风险补偿、创业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科技保险补贴等全面支持科技金融的工作机制。

2、政府加大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力度。在这一方面,东莞市政府进行了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的创新:第一,市财政设立首期5,000万元的“东莞市创新创业种子基金”,这一基金全部用于并仅限于投资东莞市内注册的种子期、初创期等创业早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者项目;第二,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创业机构风险补助资金,用于对在东莞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在投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过程中的亏损弥补;第三,市财政安排2亿元作为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合作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贷款支持。

3、建立多部门的协调机制。科技金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它不是单靠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在此基础上,东莞市财政局联同科技局、经信局、外经贸局、发改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银监会、试点银行,组建了一个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

4、东莞科技金融企业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东莞市上市企业已有32家(17家在A股上市、15家在境外上市),上市后备企业达114家;在全国股权转系统挂牌的企业有36家,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近200家,数量均居全省地级市第一位。作为广东省第三条民间金融街,东莞民间金融街已签约进驻金融机构及企业20多家,融资额累计约20亿元;目前在东莞的P2P金融平台有30多家。

(二)东莞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尽管东莞在科技金融各个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但是相对于其他地区,这些措施还远远不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

1、未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制度环境。到目前为止,东莞还没有制定一系列相对应的支持科技金融政策法律法规,有的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部法律适用范围较广,对东莞本土企业针对性不强。一个地方经济要可持续、健康地发展,首先要把这个地方的制度环境先建立起来,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才能保证一个比较公平竞争的环境,否则,科技金融各项具体实施方案、办法在执行的过程当中会因为遇到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却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而显得比较棘手。

2、科技金融的支持渠道相对比较单一。当前,东莞科技金融的资金渠道来源于政府主导。无疑,当前我国的科学技术与金融的融合处于萌芽阶段,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科技金融的初期,政府主导为主,但是政府在主导整个科技金融资金来源的同时,要适时地引导金融机构、社会力量进行投资,建立一个多层次的科技金融市场。在目前情况下,东莞还没有建立起一个专门的科技银行,这个科技银行是满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建立的。同时,东莞市政府也鼓励中小微企业以知识产权进行质押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然而对知识产权的评估是一个艰难的工作;另外,东莞的信用担保制度也很不健全,这样会造成金融机构在借贷的同时,也会使到一部分优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者项目融不到资金而半路夭折。

3、金融业占地方生产总值比重较低。2015年东莞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02.71亿元,占全市全年生产总值的6.4%;2016年东莞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41.64亿元,占全市全年生产总值的6.5%,而发达国家金融业占GDP比重在15%以上,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这一比重超过13%,广州、苏州等城市超过7.5%。由此可见,金融业在东莞市经济总量中的地位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4、发展结构不平衡,金融新业态规模和数量少。东莞有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129家,但是其他金融机构数目较少,例如:小额贷款公司只有17家,融资性担保公司41家,科技支行仅2家,A股上市公司32家,只有少数几家公司成功发行了私募债。这些数据说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在企业融资中仍然占绝对主导地位,金融新业态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本土天使投资基金数量还没有突破零,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也不多。因此,虽然东莞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已经开始取得突破进展,但是东莞仍需努力建设完整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并且在金融产业结构上进行不断优化升级。

5、科技金融中介市场不完善。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在科技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对优质科技企业与劣质科技企业进行甄别与筛选,充当科技信贷资金供需双方之间的桥梁,同时为促进科技金融体系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中介服务。由于科技企业投资具有的高风险性加剧了信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如果科技金融中介机构不完善,那么科技企业将难以获得科技融资。东莞几乎没有本土的科技金融信息咨询服务平台、信用评级机构、科技企业资产评估机构、科技贷款担保机构等科技金融中介结构,毫无疑问,这将会严重限制科技金融与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

二、东莞科技金融发展路径

东莞要推动科技与金融的融合与发展,应立足东莞产业实际,借鉴苏州、深圳、杭州等先进城市经验,着力提高科技创新与现代金融意识,加快完善相关科技金融政策,创新科技金融工具,建立一套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科技企业进行融资,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等。

(一)发挥政府在科技金融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东莞科技产业与金融的融合在当前处于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府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主导性工作,在工作中发挥主心骨的作用。否则,科技金融建设工作就会乱成一盘散沙,最终会导致所有的责任在各参与方之间互相推脱,形成互踢皮球的局面。在这一方面,东莞市政府可以制定出一套税收激励机制,鼓励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另外,由于东莞是以全球加工出名,东莞的产业对科技的依赖性本身不高,这就造成东莞科技产业相对比较薄弱,到目前为止,东莞只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4个省级实验室,这显然不能够满足东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求,因此政府的专项资金应该拿出一部分资助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建立以及这些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鼓励更多全国著名的高校在东莞建立研究所,同时应通过政策鼓励引导企业成立科研部门,不断积极地进行新产品的研发。

(二)建立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协调机制。鉴于科技融资的风险性,首先,政府有必要搭建一个科技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这个体系由政府控股或者参股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信用风险分担机制、信贷风险补偿金组成。同时,应充分发挥保险的平衡作用,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稳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科技企业的服务范围;其次,政府可以主导组建科技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出台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东莞科技金融在发展的同时,也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引导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创业基金、产业基金等新的金融模式参与进来,减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确保各参与方合法利益不受到损害。

(四)构建一个科技金融的全方位平台。科技金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它涉及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多个参与方,要实现这个系统工程各参与方信息的相互衔接,有必要也非常迫切地需要建立一个整合各参与方资源的平台。政府、资金需求方、资金供给方、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等在内的参与主体在平台注册,政府承担平台建设、推广、维护、信息和数据统计、提供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政策性补贴等服务,同时定期公布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政府专项资金政策、风险投资状况、创新创业项目、企业信用评级等信息,并且不断地进行更新,有效地衔接政府与企业、银行与企业、风险投资公司与企业等之间的信息沟通,搭建起各方互动的工作桥梁。

(五)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科技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在科技金融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作用:如减少信息不对称、节约交易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等。政府应该对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给予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对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的人才引进要采取激励措施,这样才能使科技金融服务中介机构有光明的前景。

(六)完善科技金融担保、再担保体系。由于商业性的担保机构是追利避险的,而科技创新与科技投资又具有高风险性,因此如果仅靠市场机制的作用,科技融资担保体系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而单纯靠政府的补贴,科技融资担保覆盖面太窄。因此,应该采用“担保市场化,再担保政策化”的措施,把担保环节交给市场,政府对担保融资提供政策性再担保和补贴,以此提高科技企业融资担保的信心,降低投资风险。

(七)成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优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东莞要实现科技与产业融合,必须立足服务创新型经济全局,突破部门思维、跳出行业利益、树立大金融和大科技观念,重点要成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并以服务中心为主导,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为此,要尽快成立东莞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搭建银科企合作平台,完善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要加强对科技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及人才、社会舆论等方面的支持,要扩大科技金融的宣传,提高政府、企业与社会的科技金融意识;吸引培养科技金融人才,充分借助利用广州、深圳的科技金融人才为东莞市服务。

(八)鼓励民间金融开展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由于政府加大了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力度,东莞庞大的民间富余资金需要在更加合规、安全的基础上向其他高收益投资领域发展。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性,是科技发展的“推进器”。而东莞目前还没有天使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也很缺乏,东莞市政府应该拨出财政专项资金向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机构提供补贴,以鼓励和引导民间金融向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领域发展。

(九)鼓励科技企业利用IPO、“新三板”、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私募债券等方式融资。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新创业企业的初创期,而企业进入成长期后,需要的资金量更大,但是其风险和收益相对较小,那么这个时期的科技企业就要积极利用IPO、“新三板”、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私募债券等融资方式。

(十)推动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搭建科技金融后台支撑。东莞应大力借鉴先进城市培育上市公司的经验,将推进企业上市作为培育新兴产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经济的重要动力。为此,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对拟上市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资助计划,进一步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筛选和培育工作,引导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交易试点,进一步落实好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和挂牌新三板的奖励支持政策,推进松山湖产业园区进入“新三板”扩容试点。

三、结语

东莞发展科技金融是推动东莞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东莞应采取多种措施,并通过多种渠道促进科技金融全方位发展。在这过程中,必将遭遇挑战与阻碍,需要各个参与主体的全力配合才能取得有效成果。

主要参考文献:

[1]陈肯界.东莞科技金融发展现状与对策[J].中国市场,2015.

[2]刘建.东莞科技金融现状与问题研究[J].科技资讯,2017.

[3]李文洁,秦川.科技金融结合助推创新型经济发展[N].东莞日报,2013.

[4]胡青善.科技金融是东莞发展创新型经济的主动力[N].东莞日报,2012.

金融科技篇5

关键词:科技金融的运行机制金融创新

良好的商业模式是科技创新带来盈利的前提条件,获取潜在的收益也是金融主体参与到科技的创新的主要目的。对金融进行创新,有利于金融主体选取最佳的介入方式,有利于科研单位更容易获得金融资本的支持。本文首先分析了科技金融的运行机制存有的问题,并着重论述了金融创新。

一、科技金融运行机制存有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科技金融工作取得了不小进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本之间还未充分有效对接,大量科技成果未得到有效转化。二是创业风险投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不足。创业风险投资总体规模小,投资早期创新型项目少。三是受考评机制等因素制约,目前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大项目、大企业提供贷款,对科技企业信贷规模较小,支持力度不够。四是科技金融服务支撑体系不健全。科技金融融合还处于探索试验阶段,没有统一协调机构,缺乏运行联动机制和综合服务平台。

二、科技金融的创新

(一)进一步厘清科技金融工作思路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仅体现在资金链不稳定上,还与其自身的运营水平、风险抵押能力密切相关,较低运营水平和风险抵抗能力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意向,降低企业融资的可能性。所以说,我们应厘清科技金融的工作思路,跳出金融工作的低级、低效形式,除了要在资金上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必要的帮助外,还应坚持市场导向,鼓励企业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风险抵抗能力,从优化整体运营模式的方式来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对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优化,确保其多样性、多层次,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要,注重金融目标的选定,加强对企业的引导,鼓励政府资金、民间资金参与到社会化融资中。要创新科技企业、信贷融资产品服务以及对接模式,努力打造优势互补、创新组合、善于突破、勇于实践的科技金融工作机制,助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是苏州高新区首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是苏高新创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作为国有担保机构,2014年公司科技型企业在保余额达到7亿元,在保客户70家,科技担保业务占比接近总额的30%,涉及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医疗器械等多个新兴产业与行业,为促进区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进一步丰富了融资服务体系的层级。

(二)明确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主要方向

鉴于我国目前经济尚处转型发展时期,财力有限,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科技发展的发展要明确,要多支持国家或地方重点科技项目,多支持市场转化率高的科技项目,多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科技项目,重点支持合芜蚌改革试验区加快创新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积极支持海内外科技人才兴办企业创业,培育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推动其不断发展壮大。比如,设立专项的科技银行,科技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银行,服务对象是不能取得一般商业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缺失有形资产抵押物,导致业务风险性相对较高。从国内外经验来看,要保证银行的可持续经营,还需要银行进一步探索。比如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征创新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针对初创型企业、小企业的资产结构特点,开展股权、知识产权、订单合同、库存等资产的银行信贷业务,充分整合多种金融实体优势资源,实现银行资金与保险、创业风险投资、信托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集成创新。像金华银行科技支行推出“存货质押”这类新产品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三)构建多层次股权融资服务体系

以政府引导基金为重点,吸收民间资本,构建多层次股权融资服务体系,注重对科技新企业的金融服务,创造多样的金融与科技融合方式。整合省级科技创新财政性投资资金,组建省高新产业投资基金,并逐步扩大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形成以市或县为单位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发挥省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注入政府资本来提升投资者信息,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组建混合所有制专项基金,发挥引导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鼓励创业风险投资,必要的情况下可进行财政倾斜,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企业的投资力度,引导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

比如,2015年3月辽宁(本溪)为做大做强本溪集群生物医药企业,辽宁省科技厅与本溪市政府联合设立本溪生物医药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本溪市政府成立的本溪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该基金重点用于参股以社会资金为主的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同时积极引入域外资本参与设立创投基金,重点解决本溪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渠道少、融资额度低等相关问题,加快形成上下联动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

(四)构建多层次债权融资服务体系

以政策性担保贷款为核心,扩展贷款的渠道,简化中间的审批流程,构建多层次债权融资服务体系,为科技型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开通绿色通道。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担保风险池资金,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信用增进机制。探索财政贴息扶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与国有商业银行开展“统借统还”的贷款业务,与普通的大型盛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小额的信用贷款,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融资需要的科技型企业的需求[3]。出台符合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的信贷管理制度,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和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评分制度。

(五)构建多层次上市融资服务体系

构建多层次上市融资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新三板”和创业板进行资本融资创造条件。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改制产生税费问题,建议在现有费用补助基础上,研究制定和落实按规定减免或延后缴纳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涉及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政策,并建立企业改制上市服务协作机制,寻找科技与金融融合的突破口,以方便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拓展融资渠道。

三、结束语

以金融创新为科技的发展提供条件,以科技的发展来反哺金融市场的发展与长大,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动产业的转型以及产业布局的优化。从整体上看,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有利于科技企业募集到更多的社会资金,科技的发展会推动市场的多样化发展,会给投资者带来高额的投资回报,继而实现科技进步到金融发展至科技进步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唐五湘,刘培欣.科技金融平台运行机制研究[J].科技与经济,2014,27(4):51-55

金融科技篇6

华尔街距离硅谷不到5000公里,几乎横穿美国全境、从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到全球的金融中心,即便是乘飞机也要6个小时。但在商业的世界里,孕育两地背后的力量却从未像今天这般接近。

“Fintech(金融科技)并非简单地金融加上技术,而是一场从底层的颠覆。”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创始人这样评价道。但在《英才》记者采访的各大银行及IT公司信息部门的管理者来看,“颠覆”或许只是给媒体炮制话题,“尚无法完全替代金融机构的价值。”

不可否认,从支付结算入手,凭借场景化、碎片化的应用赢得大量用户,借此延展到理财、保险、征信、投顾等领域,以互联网公司为代表的金融科技企业已经动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奶酪;另一方面,在企业金融服务方面,传统金融机构的优势依然十分明显。

可以说,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的壁垒依然清晰。

在机构眼中,金融的本质并未发生太大变化。技术的改变更多是提升了用户的体验和用户获取成本: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应用;后端则提升了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

“金融的本质仍在于对风险的控制。”

“人工智能在金融机构的运用依然是蛮力搜索,并不能超越人的价值。”

“如果说技术改变目前的金融业态,不如说技术改变了政策尺度。”

……各方观点莫衷一是,金融科技到底能改变什么?边界

“新兴的金融模式并不等价于所有的金融。”

“(科技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是必然的,但并不代表全部。”中国工商银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吕仲涛认为,“新兴的金融模式并不等价于所有的金融。”

依靠移动端和场景化的优势,从消费和社交端进入金融,“第一个要做的一定是支付,但这只是金融的基础服务。”

从支付业务延伸到投资、保险等传统机构的业务,如支付宝、京东金融等金融科技企业依靠的正是用户资源量和丰富交易场景。

相比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电商社交平台有着更为广泛的商品和服务能力并具有用户入口垄断潜能,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则是同质化并入口分散的,两类机构接触用户的宽度是不同的,吕仲涛将之形容为“平台vs纵深”。

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界定了当下Fintech公司与金融机构的边界:前者着重服务大众,对用户有着精准的把握,而后者着重金融产品,对风险判断更具优势;前者可以服务所有人,而后者只服务自己的客户。

消费端积累用户,支付端沉淀资金,但这并不意味着金融科技企业能够像银行一样盈利。“为什么互联网公司还要去做银行?这显然说明互联网金融和金融是不一样的。”

实际上,在监管政策上,互联网企业做金融虽然能够实现远程开户,但依然无法实现I类银行账户,这就意味着无法吸储,业务仍局限于小额消费或支付。“这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支付端进一步拓展压力就很大。”

目前国内银行的主要盈利模式仍在于通过吸储和放贷带来的息差收入,即便互联网企业在支付端或电商交易平台有资金沉淀,也无法通过直接贷款等手段使资金更有效率地应用。

“互联网金融企业一直有突破后端的冲动。”吕仲涛说。

目前,包括蚂蚁金服、京东金融、腾讯金融等都有针对商品或个人的信用类小额贷款。而围绕个人信用小额贷款的创业互联网公司也不在少数。风险把控能力对于这些公司而言就显得至关重要。

近期,百度金融部门负责人在谈及未来规划时,人工智能、大数据风控是其中的重要支点。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通过用户行为与网络节点、移动终端获取的海量数据,实现用户精准画像,互联网比传统银行的成本更低,也与商业模式结合的更紧密。

“电商平台获取的数据做出的风控模型,只适用于电商平台的消费和风险分析。”上述人士分析称,“可能电商的风控模型只关心接下来两个月贷款人是否会违约,而银行关心的确是接下来的20年。”

如果从更广义的风控角度来看,吕仲涛认为,但从互联网平台上获取的用户行为数据存在过于单一的风险,“数据太薄、没有深度”,这导致数据之间没有交叉验证,可能无法识别用户造假。电商做物流也可以理解为从增加数据的混杂性,能够交叉验证。

“百花齐放,不是一百多同样的花。”吕仲涛说。

未来,商业银行在风控领域恐怕还将在人工智能等各种技术领域和高科技企业有着更广泛的合作,而金融科技企业也需要银行在风控上的经验和数据支撑,二者结合才能够有效管控风险。

(采访:中国工商银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吕仲涛)面向草根客户

科技金融公司的产品大多面向草根用户,客户数量巨大,产品也做得简单易用。

政策宽松和技术革新,谁是推动中国金融行业变革的主要“动力”?

在接受《英才》记者专访时,中国建设银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金磐石表示,互联网金融乃至金融科技企业的发展与金融政策的宽松环境有关。

互联网金融主要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金融服务的改变,比如网上银行、网上券商开户、网络保险等。而科技金融不单指“在互联网上做金融”,应用的技术不仅仅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还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国内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也或多或少使用了这些新技术,这样两者内涵上逐渐趋同,都是指金融与技术的融合。

现阶段,科技金融之所以看起来以中小型创业公司为主,金磐石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从名词解释上来看,科技金融就是特指游离于传统金融之外的一种新兴经济产业,所以大家的关注点也集中在中小型创业公司。

其次,科技金融的蓬勃发展也是与我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和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都处于金融抑制的状态,没有建立起现代化的金融体系,银行主要服务于国营大中型企业,普通老百姓除了存取款,基本接触不到金融业务。

过去20年,国内金融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尚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而过去20年,也是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大发展的20年,中国抓住了这一机遇,政策上给予互联网金融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几家互联网巨头和众多中小型创业公司利用信息技术,从支付入手,逐渐向理财、保险、征信、投资顾问等金融领域渗透,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普通民众,形成了一个颇具规模的科技金融产业。

第三,科技金融公司的产品大多面向草根用户,客户数量巨大,产品也做得简单易用,比如支付宝、余额宝、微信红包、运费险等产品就是典型代表。它们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引爆了市场,在民众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大型金融机构由于面临更高的监管压力,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一直奉行稳健经营的策略,所以给大众的印象可能比较保守。”金磐石说。

但实际上,包括国有四大行在内的大型金融机构都很重视金融科技,并且进行了比较广泛和深入的应用。

“最为直观的就是,我们深入运用互联网技术,深入研究互联网时代下的新生市场、新生业态、新生企业和客户需求变化,依托新一代核心系统,以‘互联网+’思维大力在服务客户模式上不断探索和实践,增强大数据采集管理应用能力,抢占电子银行和移动金融制高点,发展并完善了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在内的三大渠道,创新推出互联网支付、互联网理财、互联网融资三大产品线。我们的网银、手机银行和微信银行都处于业界领先地位,每天服务于亿万客户。”

传统银行面对科技金融公司的挑战,金磐石认为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应对:一是在银行内部推行新技术的研发、应用,以顺应科技金融的发展趋势,提升自身服务的效率及用户体验,降低运营成本。二是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比如建行与阿里、腾讯都有战略合作,实现合作共赢。三是直接投资科技金融公司,布局未来金融服务市场。

(采访:中国建设银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金磐石)满足个性化需求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长尾效用结合线下服务于场景,更为细微的需求被发掘出来。

蚂蚁金服自去年宣布入股国泰产险后,与今年7月底再次增资,占股51%,成为国泰产险的控股股东。与阿里巴巴投资成立的另一家保险公司――众安保险――专注线上不同,控股国泰产险旨在获得线下渠道和网点。

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速度和力度在各业态中一直处于领先状态。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技术官邵利铎看来,新技术的创新应用对于传统保险的产品设计、销售、服务以及核保理赔等各个环节均会带来新的变化。

“对于财产保险,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挖掘,洞悉不同用户的特点,可以进行定制化产品的开发。”邵利铎说,比如现在通过车联网技术,对用户驾驶行为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可以了解和掌握其驾驶习惯,并结合道路、时间等时空地理数据信息,综合评估用户行车风险,从而为用户定制化专属车险产品奠定基础。

在PC互联网时代,信息交互成本的急剧下降,使产品和用户特点的长尾效用得到体现。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长尾效用结合线下服务于场景,更为细微的需求被发掘出来。

与银行提供的同质化金融服务产品不同,保险产品是个性化的产品,其中财产保险场景化应用特点明显,这一方面促使保险公司探索如何将产品嵌入场景,设计出新产品;另一方面,在移动互联网应用成熟后,满足用户碎片化需求的成本急剧降低。

邵利铎认为,产品创新最重要的基石就是技术分析、数据挖掘能力,“达不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就很难驾驭。”依托社交、电商平台的科技金融公司在用户行为、交易数据的采集和分析上拥有更大优势,用户画像上的精准与保险创新一拍即合。

在销售层面和售后服务方面,从前保险业务员通过电话或面访的销售成本较高,因此对于很多碎片化的需求无法顾忌或干脆忽视,而通过互联网渠道降低了销售的成本,并且“在服务方面产生巨大的能量。”

然而,财险产品创新同样无法改变金融的本质。

“本质还是风险管理。”邵利铎告诉《英才》记者,“保险产品设计围绕风险管理展开,产品定价、风险控制,互联网企业在这方面是劣势。”

邵利铎说,任何创新都要以企业和消费者双赢为目的,但眼下的保险创新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企业大幅度让利于消费者,降低产品价格,压缩服务成本,较难获得持续现金流,最终无法盈利;另一种是一些互联网平台利用流量和用户数量优势,导致用户实际获得的保险价值和缴纳的保费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变相地将平台运营成本转移给消费者。

数据质量影响着保险公司风控的质量,除保险公司和行业自身数据外,一些非行业数据同样是保险公司进行分析的依据,数据架构要比银行的数据架构复杂,也会通过外部合作来获取更充足的数据资源。

“由于保险业务,特别是财产险业务实务相对复杂,涉及客户、精算、风控、承保、理赔、再保险、佣金等多个环节,一笔业务流程的相关数据可能牵扯到上百张表,上千个数据字段,数据结构复杂,数据范围广泛,数据量也很大。”邵利铎说。

(采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技术官邵利铎)“双态IT”

金融企业与科技公司的联合,才是推动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沃尔特・伊萨克森是《乔布斯传》的作者,他在新书《创新者们》中,总结了包括冯・诺依曼、图灵、“仙童八叛逆”等数位现代计算机先锋人物的科技研发历程,他提出一个观点是,创新离不开天才,但更重要的是团队协作。

的确,互联网行业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但放在更宏观的背景下来看,实际上新一轮技术变革正在推动包括金融在内数个行业的整体变革,在接受《英才》记者专访的几位银行技术专家眼中,金融企业与科技公司的联合,才是推动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联想集团首席架构师毕巍向《英才》记者介绍,现在互联网技术给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带来了新类型的业务,新业务模式的底层技术架构、应用架构到IT的管理模式都与传统业务不同。

“双十一”与春运两大时间节点已经将国内银行及互联网企业的交易系统打造成为世界最强,从当年12306网站的崩溃到去年“双十一”支付宝当天处理笔数7.1万笔而平稳运行,已经证明传统金融IT架构互联网架构在互相磨合。

为应对更大量的交易,传统IT架构的逻辑更像是“纵向扩展”,即采用更快的计算机、更高速的CPU、更大、更快的存储来应对更大量的交易,而互联网架构的逻辑则更像“横向扩展”,哪怕单台计算机的处理速度不高,可以通过将多台计算机连在一起,以应对更大量交易。

“从收入角度来看,新兴业务占比例还是很小的。”毕巍说,“新旧两套体系无法融合,银行一定会走向‘双态IT’的模式,从双态角度去看待银行技术管理、架构设计和IT治理。”

这种变化不仅对于金融行业产生影响,提出“双态”的模式,也是联想集团基于自身在“互联网+”转型过程中的经验体会。而正是在这种变革中,传统金融企业和互联网公司都在与时间赛跑。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毕巍认为,二者谁能取胜要看两点:一是科技能力,二是业务能力。

短期来看,银行在专业领域的对公、投行业务的确有着明显的业务能力优势,金融科技公司在技术上更具专业优势,但并无法转化成业务能力;长期来看,“平心而论,我对银行这个领域是略带悲观的。如果没有政策壁垒,业务能力很快就不会成为障碍。”毕巍说,“因为实现成本决定了其他所有的问题,互联网企业的支付成本、吸储成本都更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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