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XX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现在举行预备会。根据刚才大会工作人员的报告,本次会议应到委贸223人,因事、因病请假
xx人,今天实到xx人,超过应到委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今天顸备会议的议程有6项:
一、关于八届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说明;
二、审议通过八届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
三、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四、审议通过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
五、审议通过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六、大会秘书长宣布有关事项。下面分项进行:
第一项:请XXX同志作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XX市委员会组成方案的报告。
第二项:审议通过大会会议议程(草案)。请工作人员宣读。(读完后)请各位委员发表意见。(稍停)没有意见鼓掌通过。
第三项: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已发各位委员,请工作人员宣读。(读完后)请各位委员审议,有意见的请发表(稍停);没有意见进行举手表决。赞成的请举手(清点后)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清点后),弃权的请举手(清点后)放下,鼓掌通过。
第四项:审议通过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请工作人员宣读。(读完后)请各位委员审议。有意见的请发表(稍停);没有意见进行表决。赞成的,请举手,(清点后)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清点后)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清点后)请放下;鼓掌通过。
第五项:审议通过八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名单,请工作人员宣读。(读完后)请各位委员发表意见。(稍停)现在进行表决。赞成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反对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鼓掌通过。第六项:请大会秘书长宣布有关事项。
今天預备会各项议程已全部完毕。请全体党员留下,参加党员大会。请主席团成员在今天上午10:30到这个会议室主席台参加主席团会议。
今天下午2:40在此举行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请各位委员准时入场。休会。
政协常委会议主持词二
各位副主席、各位常委,同志们:
经区政协六届第八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区政协六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应邀列席今天会议的有:区委统-战部,区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台联、侨联负责人,以及在涵的市政协常委。等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同志将向大家通报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并听取大家对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意见。
今天会议的议题主要有4个:
1、听取区政府通报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2、就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展开座谈;
3、审议通过区政协有关规范性文件;
4、其它有关事宜。
现在,会议进行第一项议程,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同志通报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刚才,**同志为我们全面介绍了上半年我区经济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在这里,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
本次常委会议召开之前,我们组织常委,配合市政协视察组,对我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视察,深入了解并亲身感受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下面,请各位常委结合刚才黄副区长的情况介绍,以及平常的所见所闻,就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踊跃建言,积极献策。
刚才,大家围绕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说明各位常委都作了精心的准备,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所提意见和建议大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很好,今后应继续保持和发扬。因时间关系,还有许多常委未发言,没有发言的同志,有什么好的看法、建议,请于会后报办公室,我们将一并汇总,呈送区委、区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现在,会议进行第三项议程,审议通过区政协有关规范性文件。请区政协办公室主任**同志简要介绍有关文件起草的依据及要点。常委会之前,这些文件已经发放给全体常委,请大家边听边思考,多提意见和建议,力求把这些规范性文件制定得更完整、更具操作性,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区政协的各项工作。
现在,进行下一个议题,首先为各位政协常委颁发常委铜牌和常委证。
接下来,协商讨论本届区政协工商经济界委员如何做好帮困助学结对子工作,请**副主席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集中讨论意见,最后拍板决定。
政协常委会议主持词三
各位常委,同志们:
XX区政协六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议程。我们共同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我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转自况的通报,并围绕如何推进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展开热烈的讨论。我们共同审议了区政协5份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和推动区政协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办公室要综合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尽快以正式文件下发。
我们还协商讨论了区政协工商经济界委员与贫困学生帮困助学结对子的方案,为把这一活动搞得更扎实有效探索了一些新思路、新办法,专委办要根据刚才定下来的意见组织实施。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借此机会,我简要讲三点意见,作为本次常委会的小结:
一、树形象,有条不紊地开展一系列有益的活动
形象决定地位。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在各位常委和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和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活动,树起了政协奋发有为、参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是积极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分别组织了对农村环境卫生情况、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和山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的调研,目前已形成调研报告2份,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组织了对企业平安建设情况的视察,并积极配合盛市政协对一些课题进行视察,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许多有用的参考;
二是着力抓好提案工作,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84件,经审查立案76件,确定重点提案11件,提案就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采取了领导督办、视察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利用两见面、三结合、电话催办、主动走访等办法,加大提案督办力度,积极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
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围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履职和创新,我们认为应从五个方面来思考和完善:
思考一:思想观念的创新。思想不通就会落实不力,观念落后就会裹足不前。没有观念上的创新,就不会有创新的思路和举措。地方人大常委会也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人大思想观念的创新。一是从思想上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摒弃人大只是“走过场”、“走程序”、“橡皮图章”以及人大是“二线”等错误思想,提高人大是权力机关的认识。二是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真正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三是树立人大工作的信心,真正理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法定的民意机关和代表机关,更是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权威的权力机关,只有树立了坚定的信心,才能不断发挥创新意识,从而推动工作的开展。
思考二:工作思路的创新。思路决定出路,好的思路来源于创新。当前,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这种形势下,要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必须立足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走符合发展实际的新路子。要坚持只要有利于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科学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都可以进行探索和实践。要紧密结合人大的职能和当前形势,随时掌握社情民意,善于多角度地观察、分析问题,立足于自身优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围绕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题,提出符合本地实际,能够推动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选题选到需要上,审议审到点子上,监督监到关键处。
思考三: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改进、完善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是创新人大工作的具体体现。一是不断改进行使法定职权的方式方法。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重大事项的决定和监督方式。首先,健全决策机制。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探讨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规范议事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改进决策方式,形成决策前重调研、决定过程讲民主、决定内容求实效的工作机制。其次,提高决策质量。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做到:没有经过调研论证,不讨论决定;没有可行性报告,不讨论决定;没有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不讨论决定。只有这样,作出的决议、决定才符合发展的科学规律,才符合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才能促进发展的统筹兼顾。再次,把握决策重点。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义,抓大事、议大事、决定大事,紧紧抓住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使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客观实际,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要着眼于经济增长质量和数量、效益和速度的统一,着眼于经济与社会、区域增长及资源环境的良性互动,审查批准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预算和执行情况,以科学的民主决策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不断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首先要科学确定监督内容。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为目标,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积极开展关系经济运行工作的监督,及时了解和发现阻碍经济发展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思考和研究,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到解决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上,把监督的落脚点放在推进党委工作部署的落实上。要围绕加快城市化进程、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提高监督实效,真正做到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使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其次,科学运用监督手段。本着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权、支持不失职的原则,积极完善会议审议、调查视察、检查评议等常规监督形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督促“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以科学的监督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既是一个求真的课题,也是一个实践的任务。因此,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也要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调查研究要脚踏实地,了解实情,建言献策要切中要害,有理有据,提意见建议要突出建设性、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说实话、谋实招、办实事,只有这样,监督工作才能突出重点见成效。三是不断加强人事任免权的探索和完善。在人事任免方面,要创新任前把关、任后监督机制。继续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投票表决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不断改进人事任免的程序和方法。根据党委的人事建议,确保把善于领导科学发展、高度关注民生、积极推进和谐的公认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把任免权和监督权的行使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督促受任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科学的用人机制从组织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四是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加强畅通联系代表的渠道,积极向代表通报政情,反映社情民意。通过对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督办方式、方法的完善,使之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达到代表满意、群众满意、政府满意、人大满意。我们的做法是:人大常委会主任通过会议形式将意见交给市长;实行办理单制度;人大有关部门及时协调督办;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常委会听取审议有关检查报告;六是在下次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通报。闭会期间通过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建立代表之家,多层次、多形式组织代表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深化代表活动内容,引导代表在关注民生、帮民治富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五是不断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地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存在质量不高、大而空、审议意见的办理流于形式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提出的审议意见不具体,没有针对性,提不出有实质内容的审议意见,充分反应了审议意见提出得不深、不准、不专业。我们认为,这些问题与没有很好地进行调查研究有直接关系。因此,调查研究工作应本着“选择课题要精、调查研究要深、反映情况要实、意见建议提出要具体可行”的原则,使“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的落实好操作,而且能够解决一些比较实际的问题。
一、改进地方立法的提出机制
地方性法规的提出机制,不仅指严格意义上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立法的议案,而且包括对地方立法的项目提出建议的机制。地方性法规的提出与立项是地方立法工作的第一步工作,这一步走得好不好,对于整个地方立法工作至关重要。
从一个地方来说,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地方立法来保障和推进;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地方立法来规范和调节。因此,地方立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紧紧围绕本行政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把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的进程结合起来,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需要用法规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地方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现在,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第一要务,就是加快发展,因此,加强和改进有关市场经济的立法,促进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应当成为地方立法工作的第一要务。市场经济越发展,改革越深入,利益主体就越趋多元化,利益关系变化就越大。原有的利益格局打破以后,会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矛盾,这些都需要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调整和规范。我们在制定地方立法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和安排地方性法规具体立项的时候,都要把有利于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为原则。要由以往“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模式转变为改革和发展需要一个制定一个。凡是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法规,就要积极立项,加快起草制定,尤其是对市场经济发展中亟需用法规来规范和调整的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更应该采取“急用先立”的办法,及时立项和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和调整。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步子在加快,在地方立法中,不仅要注重法规的规范保障作用,而且要发挥法规的导向功能。地方性法规的立项和制定,不能仅局限于对已经发生的问题和已经出现的矛盾进行规范和调节,而且要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进行展望,对发展过程中即将或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预测,对发展市场经济中应兴应革的事情超前立法,积极引导。因此,要加强地方立法的前瞻性,加强立法预测,对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新趋向,要有科学的分析和预测,预先考虑安排立法规划。
改进地方性法规的提出机制,要发挥好四个方面的作用。一是继续发挥好政府及其部门在地方性法规提出机制中的作用。政府在经济生活中肩负着宏观调控和管理的职能,对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了解全面,尤其是经济综合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对于哪些方面需要及时运用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和调整掌握更及时,提出立法建议更有针对性。要把及时提出立法建议或议案作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调动他们这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其在这方面的责任感,强化政府这方面的职责。二是权力机关要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在执法检查、调查视察等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各方面工作的面比较宽,了解情况比较多,而且具有比较超脱、不受部门利益局限的优势,因而能够及时客观地提出立法的建议或者议案。要改变以往在地方立法中被动等待政府提出议案的局面,发挥权力机关主动提出立法议案的职能。三是发挥人大代表在地方立法提出机制中的作用。人大代表是联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他们来自于各行各业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朝夕相处,对社会的方方面面最为关注,对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了解最深,因而也最能从实际出发提出好的立法建议。人大代表提出立法建议和议案最主要的途径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每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代表们都能提出很多好的立法建议。如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很多代表建议,要把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地方立法的重点,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并建议就企业改制后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城市下岗事业职工和贫困地区农民生活保障、公共建设中被征地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方面问题,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些,都是改革和发展中需要及时通过法规来规范和调整的重要问题。改进地方立法的提出机制,就要对人大代表关于立法的建议和议案,高度重视,认真采纳,积极实施。四是重视人民群众在地方立法中的意见和建议。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的主力军,他们既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又是改革成本的承担者,他们对于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有切身的感受,对于用地方立法来规范这些问题要求最为迫切,因此,他们对于地方立法不乏真知灼见。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和立项时,要认真听取和采纳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要畅通这方面的渠道,广泛地听取民意、集中民智,通过人民意见征集、信访、走访座谈听取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于地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注意多听取弱势群体对地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地方立法五年规划时,更应该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可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询地方立法的建议项目。
二、改进地方立法的起草机制
从目前的情况看,地方立法的步伐难以跟上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进程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跟不上。现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基本上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的。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起草部门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限制,或是迟迟拿不出法规草案,或是可能更多地站在本部门的角度,在法规草案中过多地强调自身的利益。由于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政府部门享有很大的权利,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很多方面,都涉及到权利的再分配,而一些部门往往倾向于把本部门原有的权利和利益合法化。而且,几千年来“人治”的传统和长期以来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立法就是用法律法规来“治民”的思维定势,在法规草案的起草中还存在着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仅仅靠政府部门起草法规草案,工作是难以做好的。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中一些急需的法规难以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因此,应当在继续发挥政府部门在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改进法规草案的起草机制。
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地方立法权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而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在法规起草工作中,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发挥主导作用。一是应增加自主起草法规草案。目前,地方性法规草案尤其是经济方面的法规草案,由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的还比较少,但实践证明其效果和作用都非常好。如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江苏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时,考虑到这一地方性法规事关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这一工作涉及到政府的多个部门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因而决定由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同志,深入基层,走进农户,不仅听取农村基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而且直接听取农民的意见,在掌握大量第一手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法规草案。由于情况掌握得准确、全面,规定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在充分保护农民群众利益的同时兼顾了各方面的利益,这一法规制定颁布以后,得到了农民群众、农村基层干部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施行以后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多年来,地方人大积聚了一大批立法人才,也积累了丰富的立法经验,完全有能力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中发挥“挑大梁”的作用。二是对政府部门起草的法规草案要提前介入。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可以提前介入到政府部门的法规起草中去,把大量的工作做在法规起草过程之中,把一些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法规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前。这样,既可以保证法规草案的质量,也能够提高立法的效率。
发挥各方面专家在地方性法规起草中的作用。在地方立法中,有很多事项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和技术问题,起草这类法规,仅有一般的工作知识和经验远远不够。为了保证这类法规草案能够及时、准确地起草,必须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起草工作。可以邀请专家对正在起草中的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帮助修改。有些专业性很强的法规,可以打破常规,采取委托起草或者招标起草的方式,直接把法规草案交给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起草。在这方面,已经有一些地方作了有益的尝试。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法规委托专家学者起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湖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省社科院起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