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网络在现实生活中触角的不断延伸,人们对网络言论自由的认可度也不断提高。网络言论表达和发帖的自由似乎成了人们话语权的集结中心。可是在这样的言论新渠道中,人们对话语权的过度追寻导致了对个人理性思维的压制乃至丧失,以至于在毫无节制的话语自由的背后开始出现一种令人生畏的暴力体系——网络暴力。
关键词网络暴力新闻自由道德约束
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互利共存,网络的出现打破了现实环境的距离感,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我们享受着前所未有的便利和自由,但是在缩短人们的交流空间距离,使人们获得海量信息,足不出户就可坐观世界的同时,网络暴力作为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带来了不小的社会问题和道德冲击,使人们在利用互联网维护社会道德、维持社会正义、表达个人愤慨、指责违法违规无道德的行为的同时,也开始关注这种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产生的群体无意识的集合行为。
所谓网络暴力,其实并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在一定程度上是指异化了的人肉搜索。之所以说是一种异化,是因为人肉搜索从本质上说只是一种搜集信息的方式,是人们理性状态下在一定允许范围内对信息的合理利用。而异化之后的人肉搜索则转化成了对手中信息的滥用,对他人的名誉及隐私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侵犯。除此之外,网络暴力又可以被形容为一种语言暴力、文化暴力和演化成的身体暴力的集合体。即某些网友针对某件事情发表的网络言论,已经超越了正常理性,不仅由此完成了虚拟空间对当事人的道德审判,更严重的是当事人甚至受到了现实社会的惩罚,对当事人的生活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网络暴力往往藏匿于道德谴责的背后,占据网络舆论制高点,在一种伸张社会正义的精神面具下,以暴力的行为对他人进行讨伐,在某种程度上对当事人造成了心理乃至身体的非法伤害。从“虐猫女”到“铜须门”,从“死亡博客”到“华南虎”“辱师门”等一系列网络暴力事件,不仅是对当事人个人隐私权的无视,更是一种“直接暴力”的体现,因为当事人不是被工作单位开除,就是遭受他人的孤立、媒体的围追堵截和世人的侧目。自由言论下的网络媒体在发挥其监督功能的同时已经在道德的掩护下越俎代庖,逾越了个人的权利范围,对他人造成了巨大的非理性的身心伤害。
由于现阶段网络作为一种新兴媒体正处于不断被认知和完善的阶段,网络空间本身还没有形成严格的道德或法律体系,再加上个人在“隐藏在大屏幕背后”的“去意识化”的道德无底线状态下,使得网络暴力在网络发展过程中一直形影不离。
一、心理因素——集合行为的“匿名性”原则
现实生活中,集合行为的出现一般情况下是由于在某种刺激下所发生的非常态的社会聚集现象,多以群集、恐慌和流言等形态出现,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动荡和影响。集合行为中,“匿名性”原则使人们淹没在人群中,处于一种没有约束力的“匿名”状态下,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这种状态的出席就会使之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力,在一种法不责众心理的支配下,做出种种宣泄原始情感本能冲动的行为。作为网络信息时代产物的网络暴力,其本质上也是一种虚拟世界的无意识集合行为。尼尔·斯梅尔赛在对集群行为的研究中指出,集群行为的发生需要六个基本条件:环境条件、结构性紧张、普遍情绪的产生和共同信念的形成、诱发因素、参与者的行动动员、社会控制。当现实社会中有重大新闻事件出现时,人肉搜索作为一种高效快速有一定积极作用的搜集方式发挥着积极作用,使人们对不道德行为或者违法行为的普遍不满情绪增加,再加上网络论坛中网民共同倾向性的语言表述,从而使得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乌合之众”快速形成。在匿名状态下,毫无节制的利用事件作为噱头,借机宣泄个人情绪,表达内心不满,对事件当事人进行谩骂、侮辱以及曝光个人和与个人相关的其他人的信息等,形成了这种非理性的、无道德的、不合法的、具有侵权嫌疑的网络暴力行为。在对2011年8月英国伦敦骚乱事件的爆发原因的探究中,在虚拟网络论坛Facebook上集群讨论并在一小时后“立竿见影”的打砸抢集合行为的形成,从一个方面印证了网民的肆意妄为、无意识的“自由主义行为”以及网络暴力对现实生活的残酷袭击。另一方面,由于群体中的信息压力和趋同心理的出现,人们总会选择去相信和追随大多数人的优势意见,使得多数意见越来越多,形成一种压倒性优势,其类似于现实生活中的“沉默的螺旋”。此时,网民几乎都处于一种无意识的、本能模仿状态,比较容易被周围环境中的表层信息或者狂热的情绪和行为所感染,以致很多人打着“惩恶扬善”的旗子,在一种毫无知觉的“去责任化”的基础上,聚集成大规模的网络暴民集合从而形成网络暴力。
二、网络环境因素——过度自由的言论和网络监管的不力
自由的言论是人们对网络的基本定义,在匿名状态下,真实身份得以隐匿,个人情绪可以在网络空间的虚拟社会中充分宣泄和表达,人们的话语权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障。但是在此基础上,污言秽语、谩骂、诽谤等等言语问题层出不穷,网络为大众提供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时,却忽略了“人性本恶”的关键问题,致使现阶段对人们话语权的膨胀和不受限的管制已经成为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问题。网络暴力的出现,一方面是网民在网络提供的自由言论场中的毫无避讳和禁忌的自我表述,另一方面则是网络本身或者说是网站服务部门对网络环境的监管和净化工作的忽视。网站有义务积极对各种上传信息进行有效的排查工作,对有涉及侵权的信息主动进行删除或者屏蔽,而不应该为了商业利益采取“鸵鸟政策”,对侵权信息采取漠视的态度,不闻不问。例如在对“死亡博客”事件侵权行为的追责过程中,天涯论坛的责任认定受到了极大关注,其是否“主动”对信息进行了删选和屏蔽成了责任认定的依据。正如上文所提到的那样,很多网站为了追求较大的利益,用尽各种手段来吸引网民的眼球,提升其网站的点击率,其中不乏各种炒作和具有极大争议的事件,一味迎合网民的心理需求,以窥探个人隐私信息为注意力的焦点,而忽视了对事件当事人的侵权行为。
三、社会因素——道德的缺失和对不道德的认同
网民在网络中的行为和言语具有很强的攻击性,无论是对事件他人的攻击还是对当前现实社会的攻击。日本学者藤晓竹最先就“拟态环境”提出了信息环境环境化的趋势,李普曼也就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拟态环境不仅制约着人的认知和行为,而且通过制约人的认知和行为来对客观的现实环境产生影响。”“他的行为是对拟态环境的反应,但是正因为这种反应是实际的行为,所以它的结果并不作用于刺激引发了行为的拟态环境,而是作用于行为实际发生的现实环境。”网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的和交流,是对虚拟环境中现实事件发表的看法和人身攻击,其直接的作用对象则是现实的社会环境和生活中的个人,这种攻击性使得他人遭受别人的鄙夷目光和污言秽语的谩骂,并且很有“殃及池鱼”的趋向。在网络强大的人肉搜索功能中,人们轻易收集到他人的个人信息,例如电话号码、IP地址、家庭住址、亲属关系等等,并且在网络中公之于众,这种戴着“善”和“正直”面具的暴力行为人,处于亢奋和激动的情绪下,完全忽视了正义和道德的约束,使当事人的隐私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成为完完全全的透明人,正常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在对不道德现象的认同过程中丢失自己的道德,这是当前网络暴力中最明显的特征。由于生活在同一个社会集体中,群体意识的存在不可避免,群体感情即在群体成员主观境界融合之后产生的“我们”感情和群体归属感的存在使成员在对待同一事件的认可和否定态度中表现得极为相似,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网络暴力形成之迅速。当然,在对不道德现象进行批判和惩治的同时,人们也在一定程度上很快陷入了群体“去意识化”,侵权言行鱼贯而出,这实际上是对一个社会的诘问和谴责:为什么社会整体道德风尚会处于如此欠缺的状态,为什么社会大众的权责意识如此薄弱,在日新月异的网络发展过程中,又该怎样对网络空间的净化提出有效的措施呢?
“自由意味着责任”。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由于新闻界过度崇尚所谓的新闻自由而导致黄色新闻泛滥,进而提出了社会责任论对其进行了修正,开始了新闻人对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的追寻。对于网络暴力来说,网络环境的过于自由正如当初的新闻界一样,自由而散漫,网络运营商本着“向钱看”的标准来对网络实施整治。总的来说,网络暴力行为的治理不但要从客观上对其进行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的调制,在笔者看来,更重要的则是全体社会成员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责任意识的提升,因为这是问题的核心,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这样才不会再一次出现“虐猫女”事件中,人们只关注“受虐猫“的存在而忽视对于“人”的人文关怀。
参考文献
①孙健,《网络暴力形成机制研究》[D].兰州大学,2009
②赖黎捷,《网络暴力现象解析》[J].《新闻界》,2007(1)
③王刚,《从“铜须事件”看网络暴力的成因》[J]《.传媒观察》,2007(1)
④袁智玲,《和谐语境下的网络暴力研究》[D].西安石油大学,2011
__县政法委综治办__
近几年来,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笔者通过对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调查了解,深刻认识到了以下几点问题,以期引起社会关注。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一是青少年犯罪比例居高不下。由于目前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因此从小对子女的溺爱造成了他们的过度自私,处事偏激,因此造成了青少年犯罪比例呈逐年增加趋势,且长期维持在高位,成为犯罪人群结构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二是犯罪年龄呈低龄化趋势。据统计,80年代,全国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至15岁。这与目前青少年沉迷网络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受网络恐怖、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影响,使广大青少年形成不良的世界观、人生观,从而淡化了对法律知识认知;三是犯罪性质多为暴力犯罪。当前青少年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使用暴力或带明显暴力倾向的案件。因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淡薄,造成他们犯罪时不计后果,动辄暴力伤人;四是犯罪方式呈团伙化趋势。青少年犯罪时为了给自己壮胆,或提高犯罪的成功率,常常纠集同学、朋友等一起共同作案。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打击惩罚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点防线。
(一)构筑家庭教育防线。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生的第一课堂,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一是要用科学、健康的教育方法教育青少年。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当好孩子的启蒙老师。二是强化父母责任感。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家庭开始,从父母做起,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构筑学校教育防线。学校是培养人才,教育青少年的重要地方,改进和加强学校教育工作,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一是要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二是要改进教育方式,避免差生、落后生被“另眼相待”,甚至受到排斥、打击,使他们的心灵受到创伤,时刻处于违法犯罪的十字路口,一旦有不良因素的影响,他们就会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构筑社会教育防线。负有社会教育责任的大众传播媒体要多作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堵塞各种污染青少年的渠道。当前在有些青少年中存在对社会现实的曲解,新的“读书无用论”有所抬头,这些不正常现象表明,少数青少年的人生观和社会价值观已发生扭曲,必须通过社会教育加以矫正,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对电影、电视、文学书籍和网络等文化传媒进行“过滤”工作,防止暴力、色情等影响一些意志薄弱、缺乏辨别力的青少年,消除引诱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
网络暴力的内涵及其分类
美国国家预防犯罪委员会认为:当互联网、手机或其他设备被用来发送或张贴试图伤害或干扰其他个人的文件或图片时,这样的行为就可被视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对当事人以及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显然有别于传统暴力,传统暴力更多的是来自身体与语言方面,其次才是心理;而网络暴力具有匿名性、持久性等特点,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危害。网络暴力的传播内容往往表现为发送残忍的、邪恶的或带攻击性的信息,创建含有嘲笑他人的故事、漫画、图片和笑话的网站或网页等。综观各国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按照不同的出发点,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本文从行为者主体出发,将网络暴力分为技术类暴力和语言类暴力两大类。
一是技术类暴力。是指在发起者和当事人双方的网络操作水平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下,发起者通过技术手段将自己的意愿强行施加到当事人身上。比如在浏览网页时会经常出现莫名其妙的顽固广告弹出窗口,甚至在不经意间出现多个广告窗口,无法关闭也无法阻止,严重影响了浏览体验,使人防不胜防。但由于这种网络暴力主要是用于网站推广和广告播放,并没有体现出有针对性的攻击行为,所以这类网络暴力事件的影响并不十分严重,关注度也比较低。
二是语言类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中通过侮辱、诋毁和嘲笑等等带有明显恶意的语言侵犯他人的名誉和合法权益,从而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压抑。典型的如曾轰动网络号称“史上最毒后妈”的网络事件。
网络暴力的传播属性
自发性。人民网曾经做过“公众如何看待网络暴力”的调查,结果显示94.9%的被调查者是出于义愤,持娱乐态度的只占5.1%。由此可见,大多数网民的初衷也确实是为了维护正义,或在正义感的感召下自发地参与进来,但预想不到的是这种自以为善意的行为会逐渐演变为网络暴力。网民按照传统的或者默认的道德标准,在网络中自发地聚集在一起针对某一事件对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虽然大多数网民的出发点是对社会现实中不完善之处心存不满,但由于对网络事件发生的真实原因无从了解,因此这种“正义”的行为结果经常会适得其反,演变为网络暴力事件。
“集体无意识”性。同上述行为的自发性不同,“集体无意识”性主要体现在网民的思维判断上。分析心理学创始人荣格认为“集体无意识”是无数同类型经验在心理最深层由遗传而积淀的人类普遍性精神。作为一种典型的群体心理学现象,其无处不在并时刻影响着网民对事件的判断。总有一部分网民在浏览网络贴子时,对其所描述的事件过程以及对人物的点评,不约而同地先尊崇发贴人的观点,在发贴人的影响和牵制下进行解读,自己的独立判断能力逐步丧失,因而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在这种状况下,很少有网民花时间和精力去考量事件的本来面目,却不假思索地投入到盲目结群的攻击队伍中。
社会敏感性。在日常生活当中,总有一些敏感性的话题一经提起就会引起广泛的讨论和争议,网络暴力事件的传播内容也与此类似。综观那些已经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大多脱离不了如虐待、极度自私等范畴,这些也许并不违法,但是人们的情感却难以接受。这种事件即使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尚且嗤之以鼻,更遑论在无拘无束的网络空间里。
失控性。网络暴力事件自发生伊始,在后续过程中总是会表现出失控状态后才慢慢最终平息,这种失控性对当事人会造成强烈的且持续性的身心伤害。攻击者在非理性情绪的驱使下,借助网络传播的开放性和便利性,使得当事人无处躲闪。网络暴力的背后是不断复制出来的“以讹传讹”,这种片面或者虚假消息的裂变式扩散,使得当事人即使不断地解释和不停地道歉也无济于事,也无法阻止网络暴力的发展态势甚至使之更加复杂化,攻击者可能认为这只是当事人在“作秀”,最终只能靠时间的流逝使事件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
网络暴力的产生原因
法律意识薄弱。当前我国网民总体构成呈年龄持续下降的趋势,年轻群体逐渐占据主流,其中58.1%的网民年龄集中在30岁以下,且77.7%的网民文化程度在高中学历以下,呈现出结构年轻化和学历下移化的双重趋势。这些网民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表面现象所左右,对是非曲直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这无形中成为网络暴力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
英雄情结的存在。英雄情结是一种心理学术语,意指隐藏在一个人内心企望超出常人的强烈冲动。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处在茫茫人海之中,要在这样的社会集体当中得到他人关注和重视的机会较少,因此他们就试图通过网络来实现自己的英雄梦想。通过对某些网络事件“独到”的分析,并附以夸张的表达方式和激烈的言辞来表现“与众不同”的见解,以期获得网民们的认可,幻想自己成为网络虚拟世界中的英雄。
网络暴力的治理
完善网络法律。1978年,斯坦福大学社会学家马克・格兰诺维特做了一个实验,实验的内容是我们会在什么时候、何等推动力作用下才会参加暴力事件。实验结果表明有的人会在十个人乱砸东西后加入,而有的人却在六七十人都暴动了之后才会加入其中。为何不同的人实验结果不同,原因在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衡量的尺子,尺子是否会倾斜则在于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是否会受到惩罚。由此可见,网络法律的建设工作十分重要,而目前我国现有的同网络环境相关的法律只有三部,刑法中缺少与网络暴力相关的条款。因此,现今亟需制定一套成熟的、健全的网络法律制度,最终实现对网络开放性的法律管制,使网络传播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整治拟态的网络暴力游戏。拟态环境理论由美国新闻学者沃尔特・李普曼于19世纪20年代首次提出,他认为媒介拟态环境叙述的是一种不同于客观现实的媒介现实,且是一种修饰化之后的想象现实。而网络暴力游戏恰恰营造了这样一种拟态环境,宣扬用个人化的暴力手段去解决现实社会中不可能解决的问题。针对发生在美国康涅狄格州桑迪胡克小学的“校园枪击惨案”,美国步枪协会在新闻会上明确指出暴力视频游戏是引发枪击案件的一个促进因素。其实,畅玩网络暴力游戏并不一定能理解什么是真正的正义,相反学到的可能只是其中的暴力行为。长此以往,网络暴力游戏通过对暴力的议程设置与对游玩者长期的潜移默化,通常会改变玩游戏者对待事情的平和心态并促使他们的行为暴力化。游戏开发商和服务提供商应该认识到网络暴力游戏不仅只是一种娱乐的手段和盈利的工具,同时还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虽然减少游戏中的暴力元素需要一个过程,但至少减少视觉和听觉的血腥暴力效果是可以马上解决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制定游戏分级制度,如韩国为所有游戏软件加上分级标识,帮助家长和社会阻止和控制未成年人可能接触到的不健康内容。
2009年7月16日,网络上出现了一个《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的帖子,在短短两天内回帖数为300621,点击数更是高达到7607617,被人们称为“网络奇迹”。就在人们惊异于“贾君鹏”缘何如此走红之时,北京一家传媒公司自爆缘由,称是为了帮助一款游戏保持关注度和人气,制造了“贾君鹏”,并自豪地宣称此次策划“总计动用网络营销从业人员800余人,注册ID2万余,回复10万余”。
在策划者眼里,“贾君鹏事件”可谓一举三得:传媒公司和广告商通过炒作提高知名度,网友通过参与排解无聊与寂寞。至于网友被涮,策划者视而不见,甚至认为这种炒作不是欺骗行为。难道如此利用人的良知进行商业化操作的“贾君鹏事件”真的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吗?
一位长期关注中国网络社区营销的资深人士对此表示心寒。因为,这种莫须有的“贾君鹏事件”完全是利用人的感情作为营销工具,对网民进行裸的欺骗,真相披露之后,对于关注该事件并寄托于儿时情感的网民来说无疑是一种伤害,让网民质疑互联网的真实性,完全是扭曲了社区营销概念。
在社区营销妖魔化的浑水中,“贾君鹏事件”也许只是一丝涟漪。近年来,互联网社区中的恶性营销、暴力营销等负面事件被频频曝光,勒索营销和暴力营销肆虐,社区营销的真实性、公平性、客观性一再遭到社会公众质疑。
鉴于互联网不断出现恶性营销事件,不久前,天涯社区正式对外“天涯生态营销”战略,提出不作假、不作恶、不掠夺的“生态营销”理论,把生态营销作为其营销战略的核心,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净化社区营销环境,建立社区营销新的规范、新的标准与新的秩序,开创独具特色的天涯社区盈利模式。天涯社区营销副总裁于立娟说:“生态营销理念,用通俗的话说就是:给需要的人最大的帮助,给不需要的人最少的打扰,以实现社区营销效果的最大化。”
丢失的网络营销道德
从国外的研究文献看,20世纪80年代,迫于社会压力,企业开始设立相应的道德机构和制定相应的道德规章,营销道德成为国外企业道德研究的一个重点。美国营销协会(AMA)和美国直接营销协会(DMA)先后制定和通过了新的道德规范,并把“网络营销道德”纳入其中。
但是,综观中国互联网,勒索营销、暴力营销泛滥成灾,“网络营销道德”被抛到九霄云外,一些网络媒体平台、门户网站、社区为了获取广告收益,心甘情愿地充当广告客户的“网络打手”,甚至或明或暗地做着勒索营销的勾当。在商业利益和商业道德面前,它们往往只向“钱”看,放弃了商业道德。一些网民悲哀地说:“我们是天真的网络良民,我们的热情正在被恶性营销者操纵。”
目前,中国网络社区营销急功近利,为了牟取利益不择手段,例如,网络社区与企业合作,海量垃圾广告,或者利用“伪口碑”方式误导、欺骗用户,完全不顾及用户的体验和感受,对社区用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更有甚者,为了商业利益丧失了基本的职业操守,夸大甚至捏造竞争对手的负面信息,利用网友的善良与热情,通过社区广泛传播,以达到打击竞争对手的商业目的。如此作假、作恶、掠夺性的恶性营销,无视营销的道德底线,以民意之名操控网络口碑营销,破坏了正常的社区生态。
对于那些短视的社区营销行为,于立娟说:“这就好比说某人找到一处矿产资源,他想尽快把矿挖完,卖出去获得利润,至于在挖掘的过程中是否破坏了周边的生态,是否污染了水源和空气,是否会使这里一百年寸草不生,他一概不管,因为这个地方一旦挖掘完了对他来说也就没价值了,他可以再去找新的资源。如果把天涯社区弄没了,他还可以去海角社区。但是我们能再重新塑造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用户友爱的天涯社区吗?”社区营销出现信任危机,一方面是一些社区急功近利,利欲熏心,另一方面则是一些企业对社区营销缺乏基本的了解与认知,不懂得如何真诚地与网民沟通,而是剑走偏锋,视暴力营销为利器。
据艾瑞的数据,2007年以来,中国网络社区的网民有效浏览时间一直在延长,社区平台在用户黏性方面的优势更加明显。在Web2.0时代,消费者的行为模式发生了质的变化,70%的用户认为社区的真实声音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他们的购买决策。
为了顺应社区营销新的发展趋势,天涯社区把生态营销作为营销战略的核心,从媒体价值、口碑传播、社区商务、技术创新4个方面规划营销体系,使营销架构更加清晰、更加合理,对商业客户服务的针对性也更强、更深入。在生态营销的体系架构上,天涯社区完善了用户服务与客户服务体系,同时以开放平台为基础,纳入原有的社区联盟和媒体联盟,通过更广泛的垂直社区合作提升天涯社区用户的品质,与媒体建立更直接、更有效的传播机制与传播渠道,通过社区管理机制与有效的技术手段打击恶性营销行为,使营销效果最大化。
社区生态营销
在Web2.0时代,在网络上实现人际关系互联互通的一个重要地方就是网络社区。目前,中国约有79万家独立网站,其中80%以上的独立网站拥有自己的社区。网络社区是一个聚集了大量用户、有影响力的营销平台,它的价值正在被业界及广告主所认可。
然而社区营销要真正发挥效力,“真诚为本”是其不可逾越的道德底线之一。如果在社区营销中弄虚作假,一旦为网民揭穿,营销者必将自食恶果。针对不良社区营销行为,天涯社区将采取三不原则――不作假、不作恶、不掠夺,坚持三个拒绝――拒绝伪口碑、拒绝、拒绝暴力发帖。为此,天涯社区将进一步优化品牌专区、ADTopic等具有社区营销特点的产品,使其标准化程度更高;完善品牌维护、危机公关方案,充分发挥社区媒体的优势;与技术及商务伙伴合作,推出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用户行为定向广告系统。
关键词:网络游戏;网络模仿性;暴力犯罪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069(2016)31-65-2
0引言
当今社会,伴随着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对于青少年来说,网络世界有着无以比拟的吸引力,加之在这个阶段,青少年有着强烈的模仿欲,因此虚拟的网络空间就成了他们得到满足感的不二场所。更有甚者,他们甚至会在现实生活中把游戏中的暴力行为展示出来,导致犯罪。针对这一愈演愈烈的情况,笔者通过对近期发生的几个典型的案例,简单剖析一下青少年网络模仿性暴力犯罪的形成原因、特点以及如何采取恰当措施进行更好防范做一简单阐述。
1案件回顾
案件一:2011年12月31日,家住湖北荆门的犯罪嫌疑人袁某(男,15岁)将网络虐杀游戏作为每日必修课,为了在网络上购买豪华装备,袁某因入室盗窃未遂进而产生邪念对其同学弟弟李某进行伤害,先后用铁锹猛拍头部、菜刀砍其脸部、将李某头部浸在高压锅水中,致使李某死亡,随后袁撬开李家床头柜抢的7600元。
案件二:2015年5月18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男,16岁)、郭某(男、16岁)在南坝根据网络游戏情节寻找跟踪、绑架勒索目标准备实施砍、杀、打、炸等血腥计划,在绑架镇级某单位负责人未果的情况下,18日凌晨2时许二人上网结束乘坐三轮车返回出租房时,在预先设定好的无人处用尖刀刺伤车夫陈仕兴,致其手指、手臂和头部受伤近20处。
案件三:2015年8月1日21时许,家住辽宁抚顺市新抚区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7岁)受失恋及药物影响仿照网络游戏《穿越火线》主角装扮,在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用三棱军用刺刀先后杀死8人,刺伤5人。
诸多案例表明,青少年犯罪作为一个传统性命题,正在受到网络游戏这一新的时代性因素的影响。实践中许多青少年犯罪个案的直接或间接诱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类型、犯罪主体形态等与网络环境、网络游戏及其内容、玩儿法、不断的升级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易成瘾性特点密切相关[1]。
2网络模仿性暴力犯罪的概念及特点
网络模仿性暴力犯罪是指个体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暴力手段效仿网络游戏中的角色采用暴力、打斗等方式对现实中的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造成危害的犯罪行为。以下是其主要特点:
①案发率上升趋势明显。
②犯罪涉及类型多种多样。
③犯罪动机相对单纯。
④此类罪犯年龄有低龄化的趋势。
⑤罪犯使用手段凶狠残暴、多种多样。
3青少年网络模仿性暴力犯罪成因分析
3.1网络游戏暴力的影响
在所有在线游戏中,含有暴力内容的游戏占很大比例,这类的游戏颇受广大玩家的欢迎,游戏中的血腥、杀戮等画面,配以音响的刺激及组队功能带来的行为团体性心理对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另外在这类游戏中会经常设置一些PK环节,则是更加激发了青少年的暴力倾向。其实质是使用暴力伤害致对方失去反抗能力甚至死亡。玩家胜利时获得的不仅是实现自我心理上的满足感,更大程度上寻求到了施暴获胜的刺激及成就感。
3.2在线游戏触发心理模仿效应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学习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但由于他们过于年轻,缺乏社会经验、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又由于精力充沛,易于冲动,容易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影响。因此长时间的沉溺于充满暴力的互联网游戏将会对在生活中受到挫折的一部分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潜移默化的模仿网络游戏中的暴力心理或行为,从而影响他们的社会行为,形成暴力犯罪。
3.3虚拟游戏中的无所顾忌和现实社会中的“重重束缚”
在在线游戏中,所有的玩家可以不遵守在现实世界中法律,玩家在虚拟空间内可以为所欲为,只要遵守电脑提供的各种“游戏规则”,那么就可以在游戏中施以任意的暴力行为。在线游戏中的玩家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死其他玩家,但是在游戏中不会得到任何实质性惩罚,相反还会受到升级、得到装备之类的奖励,因此他们对在游戏中实施的暴力行为是没有任何罪恶感的,这种轻松加自由的念头自然不自然地侵入的现实生活中的他们。而现在虚拟社会和现实世界的不断统一融合,更进一步削弱了二者之间的边界。因此,青少年在现实社会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就很可能会用在虚拟社会中的方式方法来进行解决,最突出直接的方法就是使用暴力。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喜欢使用暴力,同时缺乏对其他人的同情心和认同感,使一部分青少年走到了危害社会的边缘。
3.4经济因素往往成为青少年暴力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
一般在线游戏玩家的主体大部分是年轻人,他们精力充沛,自制力弱,一旦玩上网络游戏,往往沉迷其中,难以自拔。但是他们又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他们的花费、生活来源主要来自父母。如果他们沉迷游戏,而父母对其经济支持又达不到其需求时,为了满足自己在游戏中的等级或装备需求,他们很可能会铤而走险,采取非常手段来获得玩游戏的费用。加之在平常的在线游戏中经历的不用负责的可以为所欲为的任意杀戮对其产生的心理影响,往往是大多数青少年犯下偷窃、抢劫、杀人和其他暴力犯罪的主要原因。
4有效预防青少年网络模仿性暴力犯罪的措施
4.1进一步净化在线网络游戏市场
作为网络产业的卖方,游戏企业必须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且要加强自律、建立网络游戏的暴力性评估和分级制度,把好网络游戏的准入关,是技术规制网络游戏、预防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关键[2]。再者,还可以通过对游戏账号的在线时间进行跟踪监控,确保青少年能够适时适量的上网,从而减少青少年网瘾发生的概率,这样也就降低了由于网瘾形成的网络模仿性暴力犯罪的发生率。作为游戏开发公司,还应该尽量设计一些充满人文关怀、团结互助、开发智力等充满正能量的主题向上的游戏,从而引导青少年能够在积极心态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另外,作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更要经常性的对在线游戏产品进行及时检测,看该款游戏产品是否适合青少年,对不符合规定的游戏或游戏的网站、组织机构,联合公安机关或相关网络运营商,按照有关法律,必须严肃查办,这样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网络游戏市场秩序。
4.2继续完善我国针对在线游戏的有关法律法规
我国早已若干诸如“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一些法律条文,相关行政部门也已出台好多针对网络游戏上的法律文件,这些文件对游戏设计内容、操作,均有明确规定,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法规仍存在相当的不足,针对游戏中的暴力性程度分级管理制度仍然还空缺,对网络游戏是否含有色情成分如何界定,如何更好地限制好玩家的游戏时间,也没有统一的、切实可行的法规可以遵循。如果将来在法律法规这一方面得到完善,那势必会把青少年从网络模仿性暴力犯罪的深渊前有效的隔离开来。
4.3家庭和学校需要对青少年进行积极引导
我们常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实应该说是终身老师。作为孩子家长,应该尽可能地多与自己的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努力了解孩子的所思所想,给孩子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尽可能使自己的孩子远离网络游戏。同时作为孩子教育的另外一方,学校应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对青少年日常生活中的学习、情绪有充分的了解,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制止。另外学校应该定期开设针对网络知识与技术的课程,教会青少年避免不健康的互联网内容,更健康高效的利用互联网。同时要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另外学校还可以根据青少年的不同个人兴趣,积极组织他们多参加一些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充实他们的生活,尽量让他们的生活多姿多彩,从而让他们远离网络游戏,将自己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放到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上来。
暴风影音,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词眼,恐怕已经成为很多影音达人的播放情节,这让记者忍不住想要进入暴风探究其中的奥妙。带着满心的好奇,在一个晴朗清爽的清晨,记者拜访了暴风,走进了暴风盒子。
从播放器到在线视频,内容才是硬道理
如果你还以为暴风影音只是个播放器的话,你就out太久了!
“暴风最开始是做客户端。作为观看工具,在这个领域我们力求做精做专,而且我们的播放器兼容很多格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也在思考自身最核心的优势,那就是播放。这点上,差异化很明显,所以我们以播放的角度切入,体现自己的优势,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技术和用户。”北京暴风网际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吴海介绍道。
一直沸沸扬扬的版权争议,一直延续到现在仍未有结果,但这肯定是互联网视频产业发展的趋势,长远来看,内容正版的需求不但不会减弱,反而呈现增强的趋势。“对于暴风而言,内容也同样重要,暴风在播放器基础上实现了在线,一定要有大量的内容可供用户选择,内容则需要正版化。”吴海分析道。
也正是秉持着这个理念,4月20日,暴风影音与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举行签约仪式,双方宣布达成战略合作,联手推出“中国网络电视台暴风台”。双方合作内容主要为:一视频内容,暴风影音在客户端整合正版高清央视节目内容,包括《央视新闻》、《热播剧场》、《明星专辑》等。二是客户端的融合,新上线的暴风影音2012CNTV版中,内容窗口“暴风盒子”已改成“中国网络电视暴风台”,新版暴风影音据称全面支持720P高清及1080P全高清的在线视频点播。对此,中国网络电视台总经理汪文斌表示,暴风影音是中国最优秀的影音播放器之一,中国网络电视台希望通过与暴风影音的合作,实现高清、正版网络视频向用户桌面的推送。
实际上,在2008年底暴风影音已与央视就视频合作有所接触,与CNTV联手推出中国网络电视台暴风台是水到渠成。双方的战略合作,是中国网络视频业优势互补、开放合作的典范。
众所周知,CNTV拥有大量强势的优质正版视频源,他需要更适合的出口让更多的人点击观看,而暴风影音拥有海量的客户,那么在这点上双方找到了契合点,从而促成了强强合作。
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
从2003年起,暴风就致力于为中国互联网用户提供最好的视频观看服务。2003年正式至今已有上百个版本的更新,支持625种视频格式,拥有国家专利的“MEE媒体专家播放引擎”,暴风影音被称为“万能播放器”,垄断了国内视频播放软件市场。
2008年7月,暴风服务全面升级,联手十余家合作伙伴,为用户提供超过2000万部视频内容,用户可以在暴风影音上享受一站式视频服务,将其称之为“互联网影院”。暴风成功地帮助2.4亿中国互联网用户进入精彩的互联网视频世界。
扎扎实实地从最初的单纯做客户端,到现在致力于做在线视频,暴风不但实现了本地和在线功能的快速切换,为用户提供了便捷的服务,而且实现了在线视频较难实现的高清质量。“我们今年也有购买正版的计划,会准备资金购买正版内容。我们的目的是提供更多的片源,包括电影、电视剧以及短视频。在技术方面,暴风尤为自豪。我们4月份的暴风影音2012CNTV版,正是传承暴风影音2012的优秀在线高清播放画质,同时大幅降低了系统资源占用,进一步提高了在线高清视频播放的流畅度。”吴海进一步解释说。
暴风独有绿色MEE播放引擎2.0,完美支持所有媒体格式。共支持610种媒体格式,2倍于其他播放软件,并且仍不断增加中。MEE引擎按照环境自动匹配最优播放方案,令画质出众,声效最优,资源最节省。MEE媒体专家库可单独动态更新,第一时间支持最新视频格式。播放专家72小时解决您遇到的不可播文件问题,并及时反馈。独有SHD视频专利技术,1M带宽可流畅观看720P、1080P高清在线影片。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靠低劳动力成本和技术引进成为“世界工厂”,然而,新的形势下,中国传统的竞争优势正在逐渐弱化,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快自主创新,已经成为中国必然的战略选择。而正是暴风在技术上的自主创新,依靠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他们的视频播放器打破了跨国公司的垄断,以超过2亿的用户占据了中国市场份额的第一名。
围绕制度创新推动自主创新,今年中关村这块试验田的各项试点正在进一步深入,北京市正在准备扩大中关村园区的范围,而正在制定中的《中关村条例》,也将在法规层面上给自主创新以制度保证。而正是暴风的突出表现,暴风影音的创始人冯鑫代表中关村园区出现在了新闻联播中,暴风在技术方面的贡献和成果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用户是我们最大的财富”
内容丰富、技术优良,产生的自然是越来越多用户。暴风现在已经达到了月度1.8亿用户,而且是黏度很高的用户。
当与人提及暴风时,很多人都会说:“暴风?我知道。”虽然他的感受和习惯我们无从一一探究,但是熟悉程度和品牌知名度确实很高。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出,暴风在内容和技术方面的积累,使得暴风已经拥有了庞大的用户群。吴海说:“用户群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无论依托于用户做什么事情,在目前商业化的社会中,这才是最大的价值和财富。但价值的实现还是要基于内容和技术,只有这样才能创造更好的用户体验。”
互联网的发展日益迅速,图文逐渐不能满足用户的观看欲望,使得大家对视频的需求越发迫切。输入网址寻求视频的途径过于繁琐,而在搜索引擎中直接搜索关键字又缺乏忠诚度。而利用播放器就杜绝了这两个缺点,也符合了大部分互联网用户的需求和播放习惯。
暴风在不断地探索新的升级服务,不断地拓展使用在线功能的暴风用户,这需要一个过程。“在将来我们希望让所有的暴风用户都能够享受在线视频的乐趣。”吴海道出了暴风的愿景,“所有的研发人员对用户体验非常在意,比方说我们新开发了一个版本,如果一个小细节会影响用户体验的话,那么我们宁愿不上线。我们讲求的是使大家能够愉快、便捷地使用暴风。”暴风在各大论坛中都有招募用户的帖子,每周都会邀请一些用户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分享他们的体验,接收他们的意见。当然作为他们关注暴风的回报,暴风也会准备一些小惊喜。很多用户都很关心暴风,希望暴风能够发展到更好。“我每天都会收到用户们的邮件,为我们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吴海笑着说。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