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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范例(3篇)

时间: 2024-03-27 栏目:公文范文

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范文篇1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挥社保微调功能制约因素破解方式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的发挥是以社保业务经办计算机信息化平台为载体,将当代社保电子信息化技术平台应用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中的简称。以实现提高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金计发管理层次和大力提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为管理目标的总体规划,从而促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全面发展。它采用的方式主要是应用农村社保计算机信息化平台代替人工基本养老金统筹管理台账、统筹计划明细账、以及计算机信息化基本养老金统筹累积台帐代替部分由人工统计的基本养老金征收数据,以完成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化数据处理工作、分析和判断的过程。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社保风险微调功能已经发展成为一门融电子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社保养老管理科学及社保基金统筹财务管理科学的交叉性四位一体的实用科学。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技术的进一步增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技术的工作方式会发生质的变化,并且对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机构高层决策人员的决策思路政策导向作用也会明显增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社保风险微调功能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是提供优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服务,还要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农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管理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技术决策所需的信息。因此,作为一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业务经办人员,首先就必须要对当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技术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有所了解,才能促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观念有较大转变,才可以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理论水平随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管理层次的不断发展得以提升。笔者对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层次提升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结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实际情况,从几个方面提出的一些看法及建议。

一、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制度完善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今天,随着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的普及应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工作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与此同时,一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问题也暴露了出来,需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面对并重视这些问题,想办法解决问题,促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管理得到更深层次的发展。目前,各级农村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管理认识不足。

各级农村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观念上还未充分认识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管理的意义及重要性,更意识不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管理的紧迫性。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业务经办人员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管理只是减轻了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业务经办人员的手工操作流程,仅仅是将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业务经办人员从繁琐重复的手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业务经办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有的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管理既消耗了精力,又花费了资金,但作用不大,管理层次不高。同时,一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决策人员也对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没有意识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风险微调功能信息化管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业务经办行业进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并不能认识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可以成为今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决策的一个重要依据。由于存在上述偏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在行动上持消极态度,导致了对此项工作的不重视和人员培训经费的投入不足。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的普及和推广。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软件缺乏创新,不够智能化。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软件还局限于传统的思维方式,仅仅是模拟手工操作方式,缺乏计算机智能管理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软件公司虽然不断翻新版本或变换平台,但更多的只是流于形式上新颖,并没有下太多工夫去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的相关功能。目前流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软件大多属于业务经办操作信息系统的范畴,只能完成事后累计记账、养老基金征收台账的汇总、基本养老金计划支付台账准确统计以及提供初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功能,不具有事前预测、事中内控、事后分析汇总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中高级功能。有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将其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软件模块设置得很简单,使得农村社保业务经办功能不全,限制了其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人员管理权限,不能有效发挥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风险微调功能的作用。近几年来虽然倡导发展管理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软件,但成效不是很明显。再有,在软件系统中防止病毒破坏、防止非法技术人员篡改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数据等功能还很欠缺和不足。

(三)缺乏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的培训工作。

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涉及农村社保业务经办管理、农村社保计算机信息化平台、农村社保财审知识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于欠缺经验的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人员短时间内还不能马上适应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发展的需求,而新进的农村社保财审管理人员又没有足够的实际经验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农村社保信息化帐务处理,即便会操作普通农村社保财务软件,也很难将农村社保信息化管理软件运用灵活自如,发挥其效用。农村社保财审管理人员掌握的农村社保信息化帐务处理知识缺乏会成为制约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实施效果的瓶颈,为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的健康、良性发展带来制约。

(四)相关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制度滞后。

现行的农村社保业务经办制度和一些农村信息化管理体系管理政策法规主要是针对手工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模式改革开发的,对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的法规虽然也有制度体系框架,但大多数还在不断地完善改进过程中,修订工作相对滞后。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全保密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政策、道德的问题。因此它对于提供可靠、准确、合理、完整的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参保人员基础数据,保护农村社保基金资产及财务资源,杜绝违法行为的产生,提高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机构的改革发展能力,保证管理决策的正确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很遗憾的是,业内至今还没有成立专门机构对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全保密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法规,还不能以法律的手段保护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全运行。因此只有实现了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相关制度及法律的保护,才能放心地使用它应用它,使之发挥最大的功效。

(五)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系统仍旧是一个封闭的系统。

各级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绝大多数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系统未能成为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仅与基本养老金数据征集、处理、变更、审核、录入、销毁、登记等子系统严重脱节,而且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软件内部各子系统也只以分转数据的方式联系,造成数据在内外子系统之间不能共享,信息沟通不畅。这样,既影响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功能的发挥,又不能满足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二、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未来发展趋势

目前,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系统,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处理从形式上看仅仅是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处理手段的变化,实质上却是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体系改革模式的转变,它是一种先进的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系统基础数据处理方式,它将会给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发展改革开放带来很多可喜的变化,因而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有很强的生命力,并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及良好的发展趋势。

(一)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模式与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相结合。

现行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是把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模式分为农村社保财务管理信息体系和农村社保业务经办管理两个子系统。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数据共享化,为两个子系统的有机结合创造了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平台成功构建条件和可能。况且,如果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一直仅仅停留在农村社保业务经办管理子系统上,而不涉及到管理农村社保业务经办内控稽核信息化管理子系统的内部审查、数据控制、业务经办分析和决策,那么也就局限和失去了发展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意义。

(二)要真正实现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农村社保内控稽核平台平行接轨,达到农村社保业务经办随时接受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稽核的数据审核和管理。

完全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不仅是指手工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操作体系的完全改革,还应是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与农村社保内控稽核平台的技术革新和相互交叉融合,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体系管理信息化。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查询功能的强弱、数据库的标准化与互通化、是否保留处理流程和内控稽核痕迹以及预留内控稽核测试通道等都对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实施影响很大,因此只有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农村社保内控稽核平台达到相互交融平行接轨,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的完全信息化社保基础数据管理。

(三)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平台保业务经办智能化支持信息化技术。

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的高级发展阶段是建立并实施运行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模式或农村社保内控稽核平台信息化支持子系统,这个阶段是以管理为重心的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或农村社保基础数据内控稽核体系的自然进化或更高级的发展改革阶段,这样便可像东部发达的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那样用它来辅助解决那些农村社保业务经办基础数据不规范、变化因素多、具有不确定性的高级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或农村社保内控稽核管理实施问题,充分发挥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的作用。

三、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平台层次提升与社保风险微调功能成功发挥的策略

建立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平台有效运行管理机制,拓宽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平台管理应用范围,提高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运作效率。

从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运作的整个发展改革过程来看,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体系改革发展是关键,若农村社保业务经办、农村社保业务基础数据稽核管理、农村基础数据录入所需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资金纯粹依靠政府财政拔付业务经费,则势必增加地方财政负担;若仅靠社会募集资金来筹措所需农村社保业务经办经费,一方面难以保证巨额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经费的资金到位,另一方面大大增加了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体系业务经办成本与信息化管理的偿还能力。由此可见,拓宽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体系业务经办资金与信息化管理改革发展资金措筹渠道势在必行。具体方式有:

(一)建立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系统技术管理创新改革发展储备资金。

该资金由政府设立的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系统技术管理创新改革发展专门机构管理,其储备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农村社保业务经费拔付资金、社会募集资金收入,主要用途是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系统技术管理创新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支出,如支付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过程中的补偿费、农村社保业务经办过程中的各种业务技术提升创新费用、农村社保系统升级软硬件业务经办体系换代支出业务经办经费等。

(二)委托银行等金融部门代收的农村社保基本养老金计发支出基本养老金与各种养老性补贴资金。

由于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具有业务创新性和技术前瞻性,开办农村社保基本养老金计发支出基本养老金与各种养老性补贴资金业务,一方面可广泛吸收农村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范围内的闲散资金,以筹措农村社保资金,另一方面,对农村社保参保人而言,可增加农村社保参保机会,有利于农村社保基金的保值与增值。

(三)强化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业务经办内控稽核信息化管理。

农村社保基金常态化保值增值可理解为: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将所管理的农村社保基金,授权于专业银行金融机构,由该机构在农村社保资本市场向参保人员定向募集农村社保基金的征集社保金的行为。

(四)控制和避免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体系风险微调功能失效情况的发生。

农村社保基金储备积累作为一项新兴的农村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既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客观地隐存着风险。为避免风险的产生或尽量减少农村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损失,各级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各级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对农村社保基金信息化管理业务经办制度的支持力度。各级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社保基金信息化管理制度的支持可以体现在以下方面:(1)加强农村社保基金征集机构的职责、杜绝变相非法征集收取农村社保基金。由于农村社保基金具有“超强灵活性”,因此农村社保基金经办机构储备积累的职责应包括制定农村社保基金存量信息化支持体系和创新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模式,进入高层次的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必须首先进入农村社保信息化处理创新管理发展体系;(2)扩大农村社保基金征集机构征集农村社保基金主动权,提高农村社保基金征集和业务经办机构的基金征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和业务经办积极性能力;

2、强化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基金管理中心内控稽核层次的提升,提高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水平。主要是:(1)对每一名参保人员的业务经办事项,做好农村社保业务经办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作好农村社保基金筹措及保值增值方案的预测,减少农村社保基金盲目性流失,增强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预测功能的发挥;(2)定期对所管理的农村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总体资金评估和抗风险能力评估,对农村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储备资产做到心中有数。

3、加强对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改革发展形势(包括当地农村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改革发展形势)对农村社保基金和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层次需求情况的研究,以及农村社保政策变化对农村社保业务经办和农村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储备的影响程度探索研究。掌握其变化规律,有助于我们提高避免农村社保基金流失,有利于农村社保微调功能抗风险能力的发挥

四、结语

总之,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是农村社保业务经办制度改革和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工作现代化的未来发展的趋势,是大势所趋。尽管它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但随着认识的提高和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的发展,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必然会逐渐完善。各级农村社保经办机构应以积极的态度支持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改革发展创新工作思路,从理论和实践探索中进行认真探讨和总结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发展的新路子、新办法,来促进传统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体系的革新,使我国的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工作能够健康顺利地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它在各级农村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农村社保业务经办信息化管理体系中的优势。

参考文献:

[1]安增龙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6月1日.

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范文

根据《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现就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努力推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二、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级政府要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严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规定实行规范的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决不允许发生新的基本养老金拖欠。

对于过去拖欠的基本养老金,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欠发的,各地要调度资金,于20*年底前补发到位;属于企业欠发的,企业要制定计划,于20*年底前分期补发到位。企业关闭破产和重组改制时,必须将过去拖欠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还清。

三、调整个人账户规模。从20*年*月*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组织清理审核调整前后的个人账户数据,认真做好个人账户记录,规范个人账户管理。

四、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从20*年*月*日起逐步做实个人账户。20*年按3%起步做实,以后每年提高做实一个百分点至5%。之后,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财政收入的状况,再决定是否继续提高做实比例。做实个人账户地方财政补助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做实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按国家规定集中由省负责管理和投资运营,最大限度地实现保值增值。

五、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20*年*月*日起按以下办法计发:

1、19*年*月*日后参加工作、20*年*月*日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2、19*年*月*日前参加工作、20*年*月*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办法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加过渡性养老金。

在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初期,为保证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降低,根据国家要求设立新老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过渡期。

20*年*月*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上述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计发办法以及新老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过渡期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

3、20*年底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和省原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本省境内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列入对市州政府的考核内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使城镇各类职工一视同仁地享有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

从20*年*月*日起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基数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调整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统一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本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业主按雇请的全部从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2%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七、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努力提高基金征缴率。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要强化基金征缴的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年初,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依据上一年度全省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和当年养老保险扩面计划等因素,综合计算,下达年度征缴计划。省人民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分别考核各有关部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为企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核定参保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由地税部门代征的部分,各级地税部门要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征费通知,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入库,并每月向同级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征缴入库情况;各级财政部门每月与地税部门对账并将征缴入库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拨入财政专户。

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之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单位统计年报工资总额的,以统计年报数为单位缴费基数。参保单位要如实、准确申报缴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各地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激励机制,努力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收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要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实现依法监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保证基金监管制度的顺利实施。要继续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八、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幅度为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率的一定比例。

九、加快提高统筹层次。根据国务院要求和我省实际,按照“省级预算、定额调剂、统一政策、加强监管”的原则,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通过加强省级基金预算管理,严格实行基金收支预算,进一步明确省、市、县政府的责任。下达给各地的基金收支预算内缺口,由省、市、县政府共同负担。因基金减收、超范围支付、退休人数超过控制增长率导致超支而造成的基金收支预算外的基金缺口,由当地政府自行解决。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统一基本养老金的统筹项目和计发标准;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个人账户转移的规定;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省级基金调剂金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

十、切实加强退休审批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退休政策,不得擅自制定提前退休政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退休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政策,不允许跨行业执行特殊工种目录办理特殊工种退休,不允许地方自行审批认定新增特殊工种项目,不允许在企业改制时提前审批认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本决定下发后,继续违规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批结果一律无效,已审批的人员坚决纠正退回。对于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要继续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同时,职工在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前的基本养老金(含特殊工种退休),由原单位支付。待其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后,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十一、严格基本养老保险费预留。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25号文件规定,按政策为关闭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留足有关费用。企业实施关闭破产时,要按企业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28%计算10年再折半核定预留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提前退休人员,还要预留提前退休年份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支付的基本养老金。企业关闭破产时应将上述费用一次性拨入当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国有企业资产不足预留的,由财政给予补助。

十二、积极发展企业年金。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采取市场化的方式管理和运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政策指导,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基金监管工作,实现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十三、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要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条件具备的地方,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发展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十四、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努力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把社会保险的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本决定的政策规定从20*年*月*日起施行,以前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本决定执行。

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国有小微企业;新增扩面参保;业务经办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9-0016-04

2004年初,国家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在深化国有小微企业体制改革和新型社会保障业务经办模式发展创新中提出要“加快转型发展国有小微企业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当前,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扩面参保和社保基金风险性管理总体上还趋于较为传统的体制。要持续高效地助推国有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参保制度转换,必须着力解决一系列影响国有小微企业扩面参保创新体制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内在实质性风险,为国有小微企业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参保的机制发展创新创造有利的发展空间和创新思维。

一、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参保的现状

当前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收体系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原始业务经办体系,城镇参保人数占应参保总人数的35%。在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现有扩面征收体制发展模式中,国有小微企业占所有参保类型企业的举足轻重地位。现行社保业务经办机制又是社保政策制度求破和扩面征收管理层次转轨最为关键性和突出性的业务管理创新发展时代,因而扩大城镇国有小微企业扩面征收的覆盖范围和管理层次客观抗风险能力是现有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制度转型重大机遇发展期,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创新和离退休待遇计发办法改革模式上的管理职能优化组合,使社保参保对象得以真正体会到社保的广泛共济功能调节性措施的有效执行带来客观管理层次提升,也能体现出社保业务经办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档次提升,促使社保参保对象和参保者权益及应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遭受由于社保业务经办人员主观经办行为操作失误造成的客观管理损失,因此,提升社保业务经办管理档次和强化社保业务经办人员管理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在现有的社保业务经办体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展创新型社保业务经办体系和扩面参保缴费模式的管理运行渠道,主要依赖于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自行制定的社保业务政策法规,完善必要社保业务操作内控制度和渐进式业务发展模式操作流程来维持社保业务省级统筹业务经办体系运营,而真正意义上社保业务经办扩面管理层次,形式上并没有在社保实际业务经办管理体系中体现出所占重要地位和主体发展趋势。导致了在社保业务经办水平极为低下的管理欠发达地方,由于没有健全的社保业务经办管理层次和扩面参保缴费体系,造成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模式所涉足内容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自1996年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建立了国家统一的社保业务经办制度以来,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存在国有小微企业社保业务经办管理层次长期处于封闭和发展不健全的状况。

1992—2002年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从500万元上升到3600万元,到2003年止,人均参保缴费已达到1796元。1993—2004年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支付率一直居高不下,整体发放基本养老金发放率高达93.7%,远远高于应参保缴费企业的扩面征收临界点79.8%。在这种情况下,为进一步促使社保省级统筹扩面征缴模式的发展创新,各级社保业务经办从2004年开始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创新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计发办法信息化管理制度政策,强调国有小微企业规范性扩面参保和提升业务经办管理档次的重要性和迫切必要性。现在各级社保业务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国有小微企业的扩面征缴模式创新发展态势非常严峻,已经到了非进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扩面征缴管理提升档次和加速社保政策配套订立步伐时不可待的地步。

二、当前国有小微企业新增扩面参保体系中业务经办流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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