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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会计制度(6篇)

时间: 2024-04-06 栏目:公文范文

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篇1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内容注意问题

中小企业一般指资产规模不大、从业人员较少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在我国近900万户注册的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以上;在工业总产值中,中小企业占60%左右,利税占40%,就业人数占75%;在新增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占90%以上。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中小企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点。为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设计规范、灵活、有效的会计制度十分必要。

但目前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十分严重,影响了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如许多中小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致使企业账目混乱,财产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从中小企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及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现状可以看出,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就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

会计制度设计是指对会计的规范和准则所涉及的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会计监督体系及其他涉及会计工作的有关方面进行设计。它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也应包括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具体阐述如下。

1.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设计是指规范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程序和方法。具体包括核算形式的选择、会计科目、凭证和账簿设计、财务会计报告设计及成本核算制度设计等。会计工作可以手工操作,也可以实行电算化,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应根据本单位使用的不同核算工具作出设计。

2.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制度必须研究的重要问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安排有3种形式:独立的机构,独立的人员;没有独立的机构,但有独立的人员;既无独立的机构,又无独立的人员,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记账。到底采用何种形式,有关人员在其中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企业应当在会计制度中予以明确。对中小企业来讲,应在充分考虑企业的规模、业务量大小的基础上,明确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安排。

3.会计管理和监督制度的设计

会计质量和监督制度包括货币资金管理会计制度、材料物资管理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制度、会计档案和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内部稽核和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规划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在上述会计制度的内容中,会计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的两个重要问题,下面就这两个问题作重点阐述。

首先,会计机构的设置。

根据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设置会计机构,配置有关会计人员,是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的前提条件。设置会计机构,既要符合《会计法》的要求,又要与企业的管理要求和管理组织形式相适应。就中小企业来讲,原则上应简化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财力和人力都十分有限,应允许一些单位不设会计机构,其会计工作由社会中介机构。对于经济业务数量少且交易简单的单位,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部门设会计组织,并配备有关人员。设置单独会计机构的企业,其机构设置应小些,宜多采用集中设置方式,即仅在企业一级设置会计机构,并允许一人多岗。具体如何设置会计机构,则根据各单位的规模大小、经营特征及管理组织形式等情况予以决定。

(1)微型企业(雇员1~5人):这样的企业经营规模很小,业务量少,且不大可能有大额信用交易。会计的任务只是记录营业额、控制费用、计算盈亏及纳税所得。因此,可不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直接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记账。

(2)小型企业(雇员6~50人):这样的企业经营业务数量少,交易简单而且交易类型有限,可能进行贷款融资,存在一定数量的信用交易。会计系统需要向贷款人提供财务报告,并要提供管理所需的简单信息,一般只需要简单的数据,不必对数据进行深层次分析。在企业组织结构方面,管理人员较少,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不会太多,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但要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如有些企业将会计人员放在总务部门,有的放在办公室等),并且要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可不设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由会计人员代管。会计核算只能采用集中核算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

由于会计人员较少(一般2~4人为宜),为达到会计控制的目的,会计岗位可设置以下4个岗位:

①会计主管兼稽核岗位。职责是在厂长(经理)领导下,组织、管理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调度,进行账目的定期核对,协助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

②总账报表岗位。负责成本核算,登记总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保管和管理会计档案。

③出纳岗位。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签发支票所用印章。

④明细账会计岗位。负责明细账的登记工作,申报、缴纳税金,进行工资核算等。若小型企业的规模、业务量接近微型企业,可采用微型企业的做法,或将4个岗位进行调整合并,即会计主管与总账报表岗位合而为一,明细账会计与稽核岗位合而为一。

在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中,要注意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凡涉及到企业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处理,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即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3)中型企业(雇员51~250人):这类企业可能有大量的信用交易,还可能有进出口业务,业务量比前两类企业增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也会提高,如要求会计系统提供稍微复杂的管理信息。此情况下,原则上应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会计人员。会计机构可设置为科、室或部。同时,中小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财务管理人员。对经济业务简单的中型企业,会计和财务机构以合并为宜。其他的中型企业,一般应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分开,即分别平行设置独立的管理机构。但就当前组织机构的特点来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财会合一(随着企业规模的逐渐扩大,财会分离将成为必然)。

会计核算一般应采用集中核算形式,对于经济业务较多的中型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采用非集中核算形式。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企业对外的现金往来、物资购销、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应由企业会计机构集中办理。会计机构一般应设置如下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总账报表岗位、出纳岗位、往来结算岗位、工资核算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材料核算岗位、成本核算岗位、销售和利润核算岗位、资金岗位、稽核岗位、会计档案保管岗位。在上述岗位中,一般来说,总账报表、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资金、销售和利润等岗位应当集中设置在会计部门,材料核算、工资核算、往来结算等岗位可根据企业核算体制的具体情况或者集中设置在会计部门,或者分别设置在其他有关部门,如材料核算岗位可设在供应部门,工资核算岗位可设在劳动工资部门,结算岗位中的购料结算岗位设在供应部门,而销售结算岗位则设在销售部门。至于出纳岗位,则应当统一设在会计部门。会计工作岗位可一人多岗,具体设置几名会计人员,视单位情况而定,一般以4~5人为宜,但要遵循钱、账、物分管制度。此外,在上述岗位设定以后,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其次,财务收支的审批制度。

中小企业应建立财务审批权限和签字组合制度,加强企业各项支出的管理。在审批程序中规定财务上的每一笔支出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签字组合中规定每一笔支出的单据应根据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完成必要的签名,同时还应规定出纳只执行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对于没完成签字组合的业务支出,出纳员应拒绝执行。对于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由于其规模小,经济业务数量少且交易简单,可由企业负责人对每笔开支进行审批,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对于中型企业,要考虑对于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支出,实行集中审批制度,强化负责人一枝笔审批。如规定对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付款事宜,各部门办好各种手续后,将付款单送交会计部门,并说明付款理由和依据,由会计部门汇总后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汇报,根据支付能力和轻重缓急,决定各个款项的付款时间和额度,并依此办理有关支出。

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设计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复杂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在满足企业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基础上进行。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的需求等方面与大企业不同,因此,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应符合它们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宜过分繁琐复杂。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是会计制度设计的前提和基础。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一般规模较小,其内部的经济活动以及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内部运作方式也会与大企业有很大不同。另外,不同的企业由于规模和组织形式的不同,理财方式与渠道、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复杂程度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为使设计的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中小企业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设计。考虑到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等情况,中小企业设计的会计制度应简便易行,不宜过分繁琐、复杂。“

(2)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应以满足管理需要和税收征管为主。这是由中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有限性及其会计需求的有限性决定的。从会计信息使用者方面看,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是企业的单一业主或有限的股东以及国家税务部门等。对于单一业主或企业股东来说,由于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中小企业的利益高度相关,他们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十分关心。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许多都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合而为一,业主和股东可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他们需要获得相关会计信息,以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因此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要符合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考虑企业的内部信息需求。比如,帮助企业经营者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费用结构等。对于国家税务部门来说,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由于中小企业逃避纳税的愿望比大型企业更强烈,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企业申报纳税和国家税收征管的需要,有助于政府部门进行税收征管。

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篇2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监督;内部监督;外部监管

一、中小企业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在中小企业中,会计无证上岗现象十分严重,在这些企业中,会计主管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现象不胜枚举。此外,他们在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几乎停顿。更为严重的是,中小企业在会计人员的任用上普遍存在着“任人唯亲”的问题。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中小企业的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会计核算常有违规操作。

(二)内部会计监督职能未能真正地发挥

实行会计监督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和保证会计行为合理、合法的重要保证。内部会计监督要求会计人员对本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但是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常干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受制于管理者或受利益驱使,往往按管理者的意图行事。有些中小企业在招聘会计人员时,甚至将是否会做假账作为能否被录用的一个必要条件。

(三)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

中小企业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基本制度,总的来说残缺不全;或者虽制定了几项制度,但实际工作中却从未认真执行。尤其是内控制度的不健全给企业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这种状况既损害了企业自身的根本利益,如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浪费严重、经营管理混乱,也导致企业外部监督困难重重。

(四)对会计人员监督的错误认识

人们对会计监督存在两种极端观念。一种认为会计监督就是管、卡、压,处处充满着对会计工作的不信任感和敌视态度;另一种认为会计纯粹是为企业“老板”服务的,“老板”要怎么干,就怎么干,不存在什么监督不监督的问题。所以实际上,会计人员往往会被牵向企业中实际权力较大的一方,影响了会计监督的力度。因此,会计监督能否步入良性循环,不仅取决于会计人员敢不敢监督,更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对被监督的态度。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下,如何造就一个被监督者能主动接受和欢迎会计监督的氛围,显然是强化会计监督必须解决的问题。

(五)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

有些中小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审计手段落后,审计方式过于传统、僵化。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等同于会计监督,而事实上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它侧重于事后监督,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同一经济事项的监督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有针对性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还不健全,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六)机构设置不规范,缺乏内部监督制度

在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人员较少,根本不设会计机构。有一些单位虽然设置了会计机构,但考虑到费用开支问题,仍不按规定设岗。如只设一个会计人员,该会计人员既当会计又当出纳,既管钱又管物,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小企业岗位设置上,本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但有些中小企业岗位人员的安排却恰好违背了这一点,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出纳人员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七)核算混乱,会计数据失真

中小企业由于不按规范操作,必然会带来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企业账户设置很不规范。有些企业只设一本账簿,类似流水账;有些企业滥用会计科目进行简化核算;也有的企业以表代账,不设账簿,不做记账凭证。另一方面,会计数据失真。经营者为了个人利益或实现短期效益,不愿让会计人员规范操作,该摊销的费用不摊销,该预提的费用不预提,使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得不到彻底的落实,出现人为调节企业经营成果的做法,影响国家的宏观管理,影响企业自身发展,使中小企业的壮大受到严重的限制。

(八)财务会计制度得不到落实,偷漏税现象严重

从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中发现,无论从问题发生的大小或税款查补的多少来看,中小企业所占的比例都比大中型企业高,原因是中小企业执行会计制度有很大的随意性。一方面,中小企业的领导集权现象比较严重,会计人员无法真正行使自己的职权,由于受雇的原因,只能听任领导,再加上会计人员流动性大,责任心的作用自然受到影响,从而又滋长了领导的集权作风。另一方面,有些会计人员自身素质低,不了解会计制度,有关政策掌握不够,错用和乱用政策的现象经常发生,从而也加重了企业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

二、完善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对策

(一)政府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

近年来国家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如全国人大公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公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这些都是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举措,反映了国家发展中小型企业的战略决策。这些法律力图从资金、政策等方面为中小型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还从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鼓励措施。该法的执行改善了中小型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了中小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发挥中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型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创新能力不足和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各级政府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社会服务部门要按《中小型企业促进法》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将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还应该根据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及时地补充、完善并颁布其他有利于促进和规范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

(二)重视会计控制

1、恰当的岗位设置。为达到会计监督的目的,应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采用集中核算的会计核算方式,即由会计机构统一办理有关的会计核算工作。一般可设会计主管兼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兼稽核、出纳三个岗位。

2、严密的凭证制度。设计合适的凭证的格式及传递程序。中小企业应该彻底改变那种发生经济业务后却不记账的做法,要对企业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填制凭证,无论是自制的还是外来的,在入账之前必须经过认真审核,以保证每项经济业务入账的正确性及合法性。

3、合理的会计记录程序。为使中小企业的会计控制顺利进行,在充分考虑企业规模大小、业务量多少,以及管理人员数量、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记录程序,包括凭证填制、传递、审核、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

4、严格的日常核对制度。建立并严格实施相关会计记录的日常核对制度是加强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重要内容。日常的核对制度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账实核对等。日常核对制度对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保证中小会计控制的有效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这项工作往往有利于发现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问题。

(三)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制度

建立内部稽核制度是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健全的内部稽核制度,才能保证各种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才能使各部门的经办人员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牵制的机制。而内部审计是对会计监督的内容实施再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上,内部审计机构与财务机构应分别独立,同时保证内审人员独立于被审部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对会计监督的内容实施再监督,才能严肃财经纪律,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保证企业的经营实现良性循环。所以,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都应该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制度,保证经济活动的真实完整,保证企业的财产安全运营,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外部监管力度

在国家监督中,各级财政部门首先应指导、督促中小型企业依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账簿体系。一旦发现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严肃处理。同时,财政部门应加强工作指导,帮助中小企业依法建帐。其次应加强对中小型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具体来讲应依据有关法规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对中小型企业会计人员实行资格证书管理制度,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要坚决取消其任职资格,吊销有关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要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责令其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应督促中小型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核算制度,税务部门也应改进查核方式,侧重于进行实质性查核,确实扫除逃漏税企业,以建立公平的纳税环境,改进税务人员对于中小型企业的态度,并建立税务人制度。

(五)注重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建设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会计人员首先是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会计人员的职责。其次是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有一定的行为规范来自我约束,遵守公共道德,保持良好的信誉。这样素质的会计人员才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才是会计职业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再次,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判断能力。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的高低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所以要注意会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继续提高,要为他们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最后,会计人员还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因为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而且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因此,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首先要主动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业务操作的能力,同时国家、社会也要提供相关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对这些会计人员进行培养,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全面性,使得中小企业会计监督能够有效的得以执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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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篇3

一、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中小型企业由于其产出规模小、人员较少且一般身兼数职、资本和技术构成较低、资金薄弱等因素,使得其管理缺乏内部控制的观念,或者是将内部控制制度视为一纸空谈,从而使内部控制成为中小企业管理工作的盲点。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减少了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保障。纵观当今中小型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存在的急待解决的,大致归纳如下:

(一)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岗位设置缺乏牵制性

人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也是重要的内部控制因素。中小型企业经营活动单一,经营规模小,人员配置不可能像大型企业那样做到专业对口、各司其职。往往一人身兼两职甚至身兼数职,造成岗位设置缺乏牵制性。譬如有的中小企业库存材料的采购人、保管人甚至领用人都是同一人。而一些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靠人情关系混进队伍的人员,呆在中小企业的会计岗位上,这些人只凭长官意志办事,、准则、制度懂得不多,但却没有不敢造的报表,没有不敢花的钱,任人唯亲使得内部控制难以正常开展。

人员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在所难免。而长期以来无论是正规的会计学历还是会计继续教育,关于内部控制的都很浅显而不系统,财务人员对内部控制知识也十分缺乏。有些会计人员缺乏从事会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有些会计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由于忽视对新的业务知识及新颁布的会计法规的,出现账务处理违反新会计法规制度对核算的要求。例如有的中小企业会计档案无专人管理,出纳可以轻易取得以前年度会计资料。这些无疑给会计基础工作的内部控制顺利开展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二)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管理模式使得中小企业管理缺乏内部约束性

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企业领导集权现象严重。一些企业领导“家长式”作风日盛,有的独断专行,搞“一言堂”,有的自己花钱,自己签字,自己报销。有些领导认为有了内部控制制度办起事没以前那么方便了,花起钱没有以前那么顺手了,内部控制制度成了给自己设立的障碍物、绊脚石,就只做起了内部控制的表面文章。一些企业之所以内部管理混乱,就是因为一些领导破坏如职责分离、授权批准等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管理者的自身问题,从而使得内部控制没有被摆在企业重要的议事安排上。

(三)从内部控制目标上看,在会计信息、资产和经营活动三方面的控制缺乏有效性

1.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存在。财政部曾组织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159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表明:不少被抽查企业的会计报表未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不同程度地存在失真情况,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很大一部分企业及其领导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歪曲财务报表信息。会计信息失真、做假账已经成为全国性的普遍问题。中小型企业账目不清、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以达到偷逃税金为目的。中小型企业因其规模小、业务量少、交易金额较小等特点,不易引起各检查机关的足够重视。有些企业领导无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忽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强制性,怀着侥幸心理指使会计做假账、报虚数,有的收入甚至不入账,私设小金库,最终以到达偷逃税款的目的。二是以达到粉饰业绩为目的。有些国有中小企业,为了年终向主管机关顺利交差、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报喜不报忧,只好在账目上做手脚。设置账外账、弄虚作假,造成虚盈实亏的假象,蒙混过关。三是企业财务基础薄弱,致使会计信息失真。有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会计根本没有会计资格证书,不具备起码的会计基础知识,难免账务处理不出现错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资产安全完整系数低。中小型企业因内部控制制度未被引起足够重视,在资产管理上暴露出很多弊病:(1)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有的中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有些企业的资金使用缺少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境。(2)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收回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帐。(3)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许多中小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4)重钱不重物,资产流失浪费严重。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出了问题无人追究,资产浪费严重。

3.经营活动缺乏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我国企业上演了多年的“三国演义”,即1/3企业赢利、1/3企业亏损、另有1/3企业账面基本持平但实际仍属潜亏。企业绩效低下与内部控制质量不高密切相关。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相比虽有经营灵活多变的优势,但在实力、资金及知名度上都无法与之抗衡,因此大多难逃亏损的厄运。而在贯彻国家法规制度方面,中小型企业较大型企业而言在进行经营活动时,更加缺乏合法、合规性。例如对现金的控制只考虑现金收支的量,不考虑现金收支的质,即现金收支活动没有完全在合法状态下进行;对存货的控制只考虑生产对存货的合理需要,不考虑存货在合法状态下流转。

二、加强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

(一)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

企业内部控制不仅仅涉及会计,它贯穿于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包括采购、生产经营、销售、财务管理、开发、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因此企业的控制环境是由企业全体职工造就的,包括企业的领导、会计人员和所有员工。

1.提高中小型企业领导的管理素质

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主要是企业的管理者所造就。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与企业领导是否重视、是否带头执行有很大的关系。提高企业领导管理水平和管理思想,使他们认识到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正常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

要使企业领导明白,正是这种让他们自己感到办起事、花起钱不再那么顺手的制度体系,使得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人在行使权力时多了一份制约、多了一份提醒、多了一道程序,才使企业资产多了一份安全、企业经营决策多了一份谨慎,从而使企业经营少了一份风险,企业目标的实现多了一份保障。

2.大力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内部控制知识水平

作为企业会计控制的主体,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内控知识的高低尤为重要。针对中小型企业财会人员存在专业技术水平普遍偏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所披露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状况,应从加强年度性会计资格认证制度管理上抓起,促进中小企业会计人员学习会计知识和会计法规,提高业务水平。而内部控制知识应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学内容,列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各级职称之中,从而使内部控制制度逐步深入到中小型企业会计人员的心中。

3.加强全体员工道德修养和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应当建立在共同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只有当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目标明确,观念趋同,内部控制才能更有实效。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内控知识的教育,使每一个员工都有企业再小都应在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下开展经营活动的观念;使每一个企业员工都要有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和意识,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到内部控制制度的牵制和约束。

只有将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企业的一剂良药在中小型企业内深入人心,建立起良好的内控执行环境,才能使广大中小企业在内控的保护下健康、茁壮成长。

(二)在中小型企业中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1.结合实际,注意构建内控制度的成本收益

任何控制都要会发生一定的费用,同时,任何控制由于纠正了组织活动中存在的偏差,都会带来一定的收益。从角度,只有当内控带来的收益大于它所发生的费用成本时,才是值得的。中小企业因规模大小不同,在控制系统上所能承担的费用也不一样。它们不同于大型企业需要构建一个庞大复杂的控制系统,而是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控制系统就可以较好地发挥控制作用。因此,应在实践中逐步探寻一个内控效果与内控成本的合理结构比例。

2.着重解决企业内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

不相容职务指集中于一人办理时发生差错的可能性就会增加的两项或几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指对不相容职务分别由不同部门或人员来办理。如前所述,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和人员数目的特殊性,无法做到专职专人负责,所以加强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增加岗位设置的牵制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明确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财务专用章与法人代表私章由不同人员管理,财务专用章与银行支票应由会计、出纳人员分别保管;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使之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在一般情况下处理每项经济业务全过程或者在全过程的某几个重要环节都规定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起到互相制约的作用。

3.强化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必须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遵循,执行中有何成绩,出现了什么问题,为什么某项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执行或不完全执行,估计可能产生或已经造成什么后果。对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降挂钩。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4.利用外部监督、中介组织的监督,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合理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了解、检查与监督,并注意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定期互通情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中小企业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组织在执业中对其内部控制进行的符合性测试而产生的工作结果,了解自己内部控制中的不足,借此机会获得改进内部控制的机会。

(三)从内部控制的目标出发,加强对会计信息、资产和经营活动三方面的控制力度

1.“不做假账”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根本途径

针对愈演愈烈的全国范围内做假账成风、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朱镕基2004年4月16日在考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指出:实行主义市场经济,需制定“游戏规则”并按“游戏规则”办事,需培养大批高素质的会计人才。“不做假账”是每个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在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内部控制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强广大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会计道德自律是靠理念、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系的。要是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以落实,还必须依靠会计道德自律的力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好坏与否,重要的还取决于会计道德自律水准的高低。从此意义上说,逐步提高整个会计队伍的道德水准是实现“不做假账”、会计信息真实有效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保证。

2.建立健全的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体系

针对中小型企业在资产管理方面所暴露的几点弊病,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1)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资金作为企业营运的基础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把握资金的来龙去脉,对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与运用,对资金的调拨进行严密的权限控制,从而减少资金的流失。中小企业特别要注意对库存现金的控制: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日结、严防白条抵库。(2)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是解决现今中小企业陷入的流动资金紧缺困境的重要措施,是提高资金运用率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企业应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等级评定,定期核定应收账款,制定相应的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即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做账龄分析,并根据合同等建立一系列的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催款措施,尽快缩短收回账款的时间,防止发生坏账。对已经取得确凿证据后确认的死账、呆账,进行妥善安稳的会计处理。(3)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存货物资,避免大量存货积压在库、资金呆滞,并以的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4)灭绝重钱不重物的错误思想,加强对各类财产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物资采购、领用、销售及样品管理上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堵住漏洞,维护安全。物资保管员应定期与会计对账以保证账、卡、物相符,以便对出现的差错进行及时正确的处理。

对财产的管理与记录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以形成有力的内部牵制,决不能把资产管理、记录、检查核对交由一个人来做。定期检查盘点财产,督促管理人员和记录人员保持警戒而不至于疏忽。

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篇4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财务会计

自从我国加入了WTO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国内市场开始向国际市场接轨,国内企业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挑战。放眼全球,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不断深化,放眼国内,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推进,不光是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在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上同样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想要在激烈的竞争趋势中稳定发展,就必须做好企业的每一项管理工作,财务管理就是其中重要的环节,中小型企业想要稳定发展,就必须解决掉财务会计工作中的弊端。

一、中小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中的问题

(一)管理理念落后

目前,国内中小型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这些企业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也日益显著。多数中小型企业都是由规模较小的“夫妻店”、“小作坊”、“日杂店”逐步发展起来的,企业管理者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在企业的管理方面,经营者的素质普遍较低,对财务会计知识缺乏认识,对财务报表中的各项指标缺乏了解,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很难得到提高。

(二)财务人员整体素质较低

很多中小型企业都是采用家族管理模式,由于对外人缺乏信任,再受到“肥水不流外人田”思想的影响,很多中小型企业的会计、财务经理、出纳等职位都是由亲戚和家属来担任,即使部分企业也吸收了一些外来人员,但是外来人员很难担任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这些外来人员根本无法与企业管理者的亲戚家属公平竞争。由此可见,任人唯亲的思想导致了中小型企业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偏差,而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偏差制约了中小型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首先,一些中小型企业对会计制度不够重视,企业中没有专项的会计制度,也有一部分中小型企业尽管制订了简单的会计制度,但是其中存在着很多漏洞,例如,岗位职责混乱、无证上岗等现象在中小型企业中普遍存在。由于会计制度中存在的这些漏洞,直接导致了中小型企业对成本核算不准确的现状,同时也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得不到有效控制。

其次,很多中小型企业中,各种财务报表缺乏真实性,无法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使得企业的财务工作经常出现错误,给企业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所以说,财务报表缺乏真实性也是导致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难以提升的重要原因。

再次,大多数的中小型企业控制经营成本都是通过压缩水电费、减少材料消耗等措施来实现,不懂得运用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手段,传统的财务管理手段已经无法适应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缺少现代化管理技术,使得中小型企业难以适应社会的竞争。

综上所述,想要提高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必须要解决会计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

(四)企业融资能力差

很多中小型企业的信用度都普遍不高,所以无法通过银行机构来进行融资,大部分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还是依赖于自有资金或者资本拆借,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者在民间进行的资本拆解,其利于比银行贷款要高很多,这给企业带来的负担很重,甚至将企业带入了恶性循环。有关统计结果显示,国内的中小型企业中,向银行机构借款达到200万元的还不到30%,从未向银行机构借款的中小型企业有10%。此外,目前的中小型企业很少引进社会资金来入股,融资方式过分依赖自我积累,导致企业融资困难,成本支出大、资金周转艰难。

(五)财务工作的审计控制不严

很多中小型企业中,都存在账目混乱的现象,个别企业中“小金库”、假账、乱摊成本、虚减利润、虚加亏损等现象严重,归根结底,这就是因为企业对财务工作的审计控制不严,导致企业内部的资金流失和盗用现象十分严重。

二、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构建措施

(一)革新管理方式

第一,企业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促使财务工作符合规章制度,符合企业的经营状况。第二,在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内部和外部的影响因素,确定企业财务工作的目标,编制企业财务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来履行财务工作,明确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将财务管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的个人。第三,要定期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建立严格的奖罚制度,将财务预算和管理制度作为依据,严格监控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增强财务人员的素质

1.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

要解决财务人员素质低的问题,就应该对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加强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具体实施时,可以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会计管理知识培训,增强他们对会计知识的理解。还可以对员工进行品质教育,增强企业员工的道德素养,使他们自觉履行企业的财务制度。

2.完善用人机制

要做好中小企业的管理工作,必须要杜绝家族管理模式,建立一个科学的完善的用人机制,做到注重人才,选拔人才、吸引人才,把一些财务管理方面的高素质人才吸收到企业中,让人才带动企业的会计工作。另外,企业中还要具备激励机制,通过一些奖励措施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这样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三)完善会计工作制度

基于中小型企业财务会计工作面临的问题,必须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制定符合企业世纪发展的会计工作制度,用制度来规范企业中的各项会计工作,用制度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的规范性,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带入正确的轨道。

(四)开拓融资渠道

1.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一个企业的形象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融资能力,尤其是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规模相对较小,融资相对较难,因此,必须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完善企业的内控制度,规范企业的财务活动,使得企业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公信度,这样一来,企业的融资能力就会大大得到提升。

2.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

首先,银行机构要全面支持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并且建立帮助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专项机构,促进中小型企业的资金循环。其次,国家应该做好对中小型企业的宏观调控,完善市场机制,采用降低税率和利率、放宽贷款政策等手段鼓励中小型企业创新服务,改革财务制度。

(五)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

要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首先就必须解决职责混乱的问题,将职责进行划分,合理的设立岗位,让每个部门和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责任。其次,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持证上岗,严格管理企业的各种财务报表和凭证。再次,就是要完善会计工作的核实与审计,避免企业中出现“小金库”、假账、乱摊成本、虚减利润、虚加亏损等现象,一旦发现企业内部发生资金流失或者盗用,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结论:

随着中小型企业的不断增多,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状况,关系着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中小型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出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同时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因此必须要全面加强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中小型企业问题很多,这些问题十分复杂,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面系统的构建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对此,笔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旨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开辟思路。

参考文献

[1]李燕.浅析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构建[J].财经界,2010(22).

[2]陈莉.中小企业财务会计规范化研究[J].天津财会,2011(03).

[3]李艳玲.论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构建[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28).

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篇5

把握小型企业与中型企业的标准界线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按照法律规定,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于2003年2月19日联合制订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明确了中小型企业的界限标准:

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职工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会计科目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把握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异同

相同点:1997年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财政部2000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制度》。不言而喻,它与《企业会计制度》更为接近,与《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会计主体可以根据需要在这两类企业会计制度中转换。两类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的基本前提、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要素、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都基本相同。

不同点:会计处理简化。主要为适应小企业会计的要求,对某些比较复杂的交易或事项,或者小企业较少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会计处理上可以适度简化。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只要求对应收款项、短期投资、存货三类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跌价准备,以减少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时,可用简化的权益法处理;对长期借款,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全部进行资本化处理,而不必按资产的实际支出数依比例确认应予资本化的数额;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时也可采用简化的方法。小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明确规定采用应付税款法,这样就没有递延税款的会计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还允许小企业只编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可不编制现金流量表。这些规定体现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的原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可以大大简化小企业的会计实务工作量。

把握简化会计业务对小企业的负面影响

小型企业会计制度篇6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息披露;差别财务报告

随着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抵御和化解金融危机、扩大就业、解决失业、增加税源、保护环境、提升技术创新水平等积极作用认识的进一步加深,扶持和促进其发展的重要意义逐步深入人心,关注其成长并通过制定各种扶持政策促进其发展已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表现在信息披露方面,各国普遍倾向于,在中小企业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与方式、报送对象等方面做出有别于大企业的规定,采用内容简略、重点突出、侧重纳税和内部经营管理的差别财务报告模式(DifferentialFinancialReporting),以减轻其信息披露负担,保护其利益,为之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时至今日,英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已专门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美国在部分准则中考虑了差别财务报告问题;澳大利亚、德国等国的商法特别要求实施差别财务报告;欧盟、联合国“国际会计准则与报告政府间专家组”就中小企业差别报告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法令或指南;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致力于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旨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关于小企业财务报告标准的国际指南。大致的备选路径有三条:(1)免于审计①;(2)在编制财务报告和公开信息上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些豁免条款②;(3)考虑采用一套适合于中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程序、手段和方法。

一、国际组织推行中小企业差别财务报告模式的努力

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EEC)《公司法》第1号指令允许中小企业以简略财务报表存档;第4号指令“公司年度决算报告”规定,小公司可编制简化资产负债表和简要报表注释,可不披露损益表和营业状况报告,并可免除审计义务;对于中型公司,可编制简易损益表、简易资产负债表和报表注释并向公众披露。EEC的继任者欧盟(EU)规定,中小企业可编制简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提供了简缩报表的模板;小企业只需提供报表汇总科目和一级科目,不必列示明细科目。

1979年成立的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赞助下的“会计和报告国际准则特设政府间专家工作组”,在第17次(2000年7月)和第18次(2001年9月)会议上,专门研究了中小企业会计与差别报告问题,了《中小企业会计国际指南》(草案),认为“指南”应当:(1)简单、易懂,便于使用;(2)能够提供管理信息;(3)尽可能标准化;(4)适应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5)兼顾纳税目的;(6)足够灵活、能够适应企业的成长,并能提升其随业务扩张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潜能。《指南》(草案)根据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要求,将中小企业细分为:(1)公开发行证券或关乎公众利益的大的中小企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应全面遵守国际会计准则;(2)不公开发行证券或不必向公众提供财务报告的实体,往往有不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的股东(或非执行董事),通常有足以跟踪交易和监督信贷的内部会计专门知识,而雇员也较多,可采用简化的国际会计准则;(3)小型企业,指业主从事管理工作,只有少数雇员,规模很小,采用简化的权责发生制甚至现金制进行核算。其中,“简化的国际会计准则”应遵循与大中型企业相一致的基本原则、概念框架,尽可能保留国际会计准则的确认和计量原则,适当删减披露要求(陈毓圭、应唯,2001)。采用适当简化列报与披露原则,旨在“提高能使中小企业更好管理、更易筹资并更准确计算税收的会计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也专门就中小企业(SMEs)会计准则制定问题了“初步意见”。国际会计界对IASB规范中小企业(SME/SMB)财务报告的努力给予了极大关注与高度评价。如德勤会计公司(DeloitteToucheTohmatsu)于2004年9月10日致国际会计准则IASB主席DavidTweedie的函“德勤对国际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初步意见的讨论”,建议IASB或者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基金会(IASCF)组建专门的SMEs会计委员会,制定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认为理事会应对“中小企业”作出有效界定③,IASB的角色应当是起草制定SMEs会计准则,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报告管理层的受托责任,SMEs会计准则的最后实施应当由各国政府的监管部门与准则制定机构负责;不赞成“应强制依赖完整的IFRS解决所有未在中小企业准则中所涉及的问题”的观点,因为这只会增加中小企业的负担,主张由企业自行运用判断来选用合适的会计政策;认为如选择采用SMEs准则就应完全采用,除非采用其有悖于真实与公允原则;应鼓励SMEs选择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更多的信息。

二、欧洲推行中小企业差别财务报告模式的努力

(一)英国专门制定了《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FinancialReportingStandardforSmallerEntities,FRSSE)

英国是世界上率先实行差别财务报告的国家之一。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应遵循会计准则理事会(AccountingStandardsBoard,ASB)的财务报告准则(FRSs)及其前身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C)的标准会计惯例公告(SSAPs),所有报表均须符合真实与公允(true&fair)原则。为减轻小企业的财务报告负担、建立一套针对小企业④的会计准则,根据ASB的要求,会计团体咨询委员会(CCAB)于1994年3月设立工作组,专门研究小企业与不涉及公众利益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进行财务报告应遵循财务会计准则的豁免标准问题。1994年11月,工作组的咨询报告建议:所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小企业只需遵循5项会计准则和一份紧急事务工作组意见摘要⑤。1995年12月,CCAB工作组了题为《量身定制》(Designedtofit)的研究报告,建议ASB为小企业制定特别的财务报告准则,并附了一份“草案”。因获广泛支持,工作组正式建议ASB制定FRSSE。ASB于1996年12月了《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的征求意见稿,于1997年11月由ASB正式。ASB先后于1998年12月和2002年对该准则进行修订。FRSSE遵循与大中型企业相一致的概念框架,对列报和披露原则进行了适当简化,“适用于一般的小企业……同样适用于被其他会计准则所要求的企业或简化要求”。准则共分为报告目标、正文、定义和自愿披露四部分。规定其中没有涵盖的内容,仍应遵循一般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未被列作强制披露要求而是作为自愿披露信息、鼓励中小企业自愿提供。

(二)其他欧洲国家的努力概览

1.德国依据法律和惯例编制的财务报表体现了著名的国家性特征:正确性和对法律绝对地服从。德国公司法将企业分为大中小三类,财务报告内容的详细程度与企业规模有密切的关系,中小企业则可以采用简略式报告;中型公司须将其已审报表在企业注册管理机构存档,小型公司则可存档其未经审计的报表;除应公开人工成本之类的信息外,小型企业可省略大部分附注说明,不需要提供管理者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2.素有“小企业王国”美誉的意大利,《1991年法案》主导了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财务报表必须附法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国内法令》规定,小公司⑥可提供简略会计报表、简要的附注,不要求提供董事会报告。意大利未对中型公司做出豁免规定。

3.法国具有类似于我国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其会计原则主要通过《商法》、《公司法》和官方团体的正式公告《总会计计划》加以规范。除允许小型企业编制简化的报表附注以外,法国法律也为其提供了特别的规范。

4.爱尔兰要求所有公司都为其在企业注册管理机构存档的法定年度报告附上财务报表。在1986年《公司法》中,小型私人企业可利用免除条款来降低存档的简要报表规定的披露水平;小型和中型公司⑦可编制简式利润表,可只作较少的附注披露,不必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的注册会计师须对简式报表是否遵循“呈报真实与公允的表述”的规定单独提供一份审计报告;小型公司不必编制现金流量表。

5.比利时差别财务报告模式表明,公司规模决定了财务报表的详细程度,允许没有被归类为大企业的公司编制详细程度较低的财务报表,所有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检查,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没有多少自。

6.荷兰的企业依所属大中小类别分别提供差别信息:中型企业需提供主要财务报表、相关信息和董事会报告;小企业仅需提交简要资产负债表和有限的解释性附注,无需提供管理者报告和期货信息;非营利组织目标的小型法人,没有提供信息的义务。小企业法人的财务报表免于审计。

7.丹麦的私有小公司可只公布简式财务报告;对于满足一定条件或已按期用法定替代方法处理的小企业,可选择是否将管理者报告报送给有关企业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8.俄罗斯规定,小企业应得到税务局的核准。满足下述条件的小企业可获得豁免:平均雇员数为15~200人(依业务而定);不符合小型企业限定标准的公司股东持股数额不应超过全部注册资本的25%。依据《联邦法》,从1995年12月起,小企业允许保留记录经济业务的简单复式账簿,只呈送简化的利润表。

三、加拿大、美国推行中小企业差别财务报告模式的努力

加拿大有一个强有力并且独立的会计职业界来发展自己的道德、培训和技术规则。1999年,加拿大会计准则委员会(AcSB)成立的专门研究小组(SBEAC)了题为“小企业财务报告(FinancialReportingbySmallBusinessEnterprises,简称FRSBEs)”的研究报告⑧。该报告认为小企业(SBE)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数量较少,主要是银行、业主/经理、税务当局(taxauthorities),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providers)。被咨询的会计专业人士(practitioners)清晰地表示,GAAP要求提供的一些信息与小企业几乎不相关:小企业按照GAAP编制财务报表原来主要为了满足银行的需要,然而近年来银行的信贷决策对财务信息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小企业不是金融市场上的积极参与者,应采取措施减轻其财务报告负担。通过对各种可选方案进行测评,结果发现得到普遍认可的方案是:在GAAP框架内采用差别报告的方式,而非专门制定一份小企业会计准则。2000年3月AcSB在SBEAC的基础上设立了差别报告咨询委员会(DRAC),作为一个常设机构负责制定SBE会计准则。2001年7月,加拿大会计准则委员会(AcSB)了《差别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加拿大会计准则六个领域中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予以豁免。2001年12月,AcSB批准了以此为基础的新会计准则,并于2002年2月了针对小企业的第1300号《会计准则:差别报告》。准则规定,满足条件的非公开企业(Nonpublicaccountableenterprises)⑨可在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告时选择使用一些特定条款。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完备详细的会计准则,但时至今日却无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财务报告准则。1976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下属的Werner委员会(theWernerCommittee)了“中小企业和/或紧密控股企业GAAP报告”。报告指出,为大型实体设计的准则不能满足小企业(常常是紧密控股企业)的需要,GAAP对非上市的、在一定规模下的小企业有些“过度”。某些报告准则对小企业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的价值有限,却易给小型企业据之编制报表增加难度和费用。受其影响,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开始对小企业进行部分豁免⑩,规定小企业可只提供简单报表,或是延迟规定实施的日期。在美国,非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中使用其他综合会计基础的越来越多(通常是税收或调整后现金基础),这常常被理解为是对GAAP“简化”的备选方案。

四、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推行中小企业差别财务报告模式的努力

澳大利亚《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财务报告框架,尚未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制定会计准则。公司被分为大型公司和小型公司两类。小公司通常不需编制法定财务报表。除了小型控股公司外,所有公司的财务报表都须经审计;除非股东或澳大利亚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小型私有企业{11}(外资控股除外)一般不提供财务报告。一般而言,非报告主体主要有以下特征:管理者和业主为同一个人;贷款人或债权人无须分析财务报告即可获得财务信息;属于私有(非上市或非涉及公众利益)企业。其财务报告的格式与内容由业主和编报者决定。当小企业编制财务报告时,需遵循澳大利亚会计准则(AAS)。

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协会(ICANZ)于1994年了“差别报告框架”(FrameworkForDifferentialReporting),并于1997年3月修订。允许具备资格的会计主体{12}完全或部分免除对特殊财务报告准则(FRSs,确认、计量和披露等)和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SAPs)的遵守。符合差别报告的会计主体全部免除下列报告准则:现金流量表(FRS10);所得税会计(SSAP12);研究与开发活动会计(SSAP13);分部财务报告(SSAP23);财务票据信息的披露(FRS31);可豁免部分其他报告准则。会计主体利用差别报告豁免时,必须披露相关的豁免事实。差别报告框架已于1997年4月得到1994年6月成立的、旨在协调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会计准则的新西兰会计准则评审委员会(AccountingStandardsReviewBoard,ASRB)的默许。随着差别报告制度的引入,新西兰中小企业日渐从过多的财务报告准则中得到解脱。

五、日本和我国香港地区规范中小企业财务报告行为的努力

日本没有为小企业制定特殊的会计准则,但依公司规模和地位不同,作出了不同的审计要求;小企业采用现金制会计。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师协会(HKSA)制定的会计准则规定,私营公司{13}必须提交其年度报告,但不必提交已审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由《企业法令和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SAPs)规定,如未遵守将导致注册会计师在报告中披露。除了根据SSAP15免除每年营业额或总收入少于2000万港币的会计主体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义务外,对小型会计主体无其他差别规定。

六、我国推行中小企业差别财务报告模式的努力:《小企业会计制度》简评

我国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称“该制度”){14}。该制度仅适用于单一主体的个别报表,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可参照执行,不适用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中介机构(如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小企业可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不能再转回该制度;如转为上市公司或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应改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也不能再转回。该制度借鉴国际会计界规范小企业的成功经验,对相同的交易事项尽可能采用与《企业会计制度》相一致的政策;本着“减轻小企业负担、方便其在不同准则体系的转换、满足其报表使用者的要求、充分体现其自身特点”和适度谨慎原则,仅要求对流动资产计提跌价准备;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而不单独核算时间性差异的影响,部分实现了与税收法规的协调;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采用简便核算方法;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采取备选政策,允许小企业自行选择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笔者认为,(1)小企业随时可能发生规模变化,对转回该制度的限制、强调规范对象“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及以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等不尽科学、合理,对于原为大中型企业、因“缩水”而预期不再能“壮大”的小企业而言,显失公平。(2)与税收法规的协调不够充分,未对财务报告侧重纳税目的的小规模纳税企业或微型企业作出具体规范,降低了可操作性。(3)对于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非日常业务的规范不明确,仅要求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不利于不同规模企业会计信息相互比较。(4)岂能一个“简”字了之?小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以及操纵盈余的路径、目标和做法都与大中型企业有着显著的区别,不应只是简单地将其简化处置,现金流量表更是不应简化到“可以没有”的地步。

七、小结与启示

从上述国际比较看,国际会计组织和部分发达国家倾向于单独为中小企业制定财务报告准则,在此方面,似乎英联邦国家领先一步,如英国率先了专门的小企业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界普遍倾向于通过简化披露内容、将某些对于大企业强制要求披露的信息列为自愿提供、采取差别财务报告模式或对小规模企业实施财务报告部分豁免(如免于审计、免于呈报现金流量表)、采用纳税或现金制基础等,来减轻中小企业的报告负担,使“运用于中小企业的报告准则尽可能简明易懂、便于使用、利于标准化,侧重纳税目的,能够提供管理信息,能足够灵活地适应企业的成长与经营环境”,这些思路和做法对于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当然,在借鉴国际上规范中小企业财务报告的经验时,应注意分析各国采取相应措施的特定社会背景,关注制度差异,考虑我们的消化能力,不可盲目“跟风”。笔者不主张对中小企业财务报告一味地简化,否则又会误入“矫枉过正”的老路。在我国高度强调财务信息可靠性质量的“大合奏”中,是不应出现“过分随意的财务报告”的“不和谐音符”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应仅是《企业会计制度》或行业会计制度的简单浓缩版,笔者也不赞同过分地“关照”中小企业。对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中小企业变为小企业、且预期在未来若干年内不能再转回的,笔者建议应允许其选用《小企业会计制度》,并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计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惟其如此,方可解决同一主体业务适用不同会计规范、不便操作等缺憾,也可为其向大企业或上市公司的转换提供适当的会计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英]尼克西国际审计事务所.国际财务报告[M].叶陈刚主译.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葛家澍,陈少华.财政部重点会计科研课题系列丛书(2002).改进企业财务报告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汪祥耀.英国会计准则研究与比较[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

[4]余应敏.中小企业财务报告行为:理论与实证[D].北京: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5.

[5]陈毓圭,应唯.关于中小企业会计国际指南[J].会计研究,2001(12).

[6]邵毅平.关于有差别的财务报告揭示问题研究[J].财经论丛,2003(2).

[7]CICA.FinancialReportingbySmallBusinessEnterprises:ExecutiveSummary,from省略.

[8]GlennCheney.DifferentialAccounting:Problems&Possibilities,FinancialExecutive,March/April2004.

刘小明教授简介

刘小明,1956年出生于山西临县;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西财经大学MBA学院副院长;学术职务有中国会计学会会员,山西省会计学会理事,山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改革和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山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西财经大学晋商研究院研究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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