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农业部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要承担农村的审计工作,但是很多省市的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职能不清,县和市级的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职能混乱,有的被划分为行政单位,有的被划分为事业单位,这就造成了农村的审计工作只限于查清经济的状况,查明情况,出具审计意见书,不会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经济监督和被审计人员的不法行为进行处理。这就是农村的审计力度和效果都远远低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原因。
二、村级财务管理仍较混乱
农村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主要表现在农村经济制度的不完善。财务工作的职责没有分工明确,财务的相关资料应该是由专人保管,但是目前农村的情况是分散给村长,书记或者是会计的手中。同时农村的项目繁多,细小杂乱,没有明确的账目。用款的支出没有正规的凭证,白条借款其款项的用途令人怀疑。另外农村的财务人员是不稳定的。农村的村长或者是书记一旦撤换,财务人员也会被撤换,农村领导者会选择自己信任的人作为农村的财务人员,无论他是否能够胜任,被撤换的财务人员一般不会交清村内的财务情况分析表,这就造成了农村财务的断片,也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审计难度。
三、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健全农村审计组织体系首先要完善农村的审计机构,强化农村自身的财务职能。每个乡镇应该建立自己的审计小组,专业的人员对本乡镇的村级财务开展经常性的三年一审的工作。一是村级要充分发挥民主的作用,启用农民审计职能。二是要提高农村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三是要引进审计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农村的财务审计的专业素养。另外要加强现有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村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要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农村的审计工作的重点是完善审计工作制度。首先是普及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能够意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各级政府要制定出农村经济活动的相关制度,并且要求严格执行,制定出的制度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相关的法律。二是做好农村经济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加强农村经济活动的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审计工作的评价系统,制定出农村审计工作的标准,要求农村的审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促使农村审计工作的质量有进一步的提高。
(三)把握农村财务审计的重点农村的审计工作要防患于未然,预防农村经济的违法乱纪远远要比出现问题之后惩治要有作用,所以必须结合农村经济的特点,做好审计工作。首先村里的账目可以由乡镇管理、专业的会计人员集中做好审计方面的工作,这就要从农村的经济来源入手,审查农村各级人员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审查农村相关的财务支出是否有合法的手续,每一项支出是否合理,支出是否能够找得到根据。二是对村干部的监督工作,做好农村干部的经济审查工作,农村干部的职权在哪里,审计监督的工作就要做到哪里。三是要维护农村基层的经济权利,做好农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计,通过做好农民切实关心的问题的审查工作,将审查结果公开让农民知道,保证审查结果的公正,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项事件的执行情况。
(四)处理审计结果要及时在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时,要充分地掌握审计单位的各项信息和情况,确实查找出被审计单位所存在的问题,让审计结果更加的有据可依,取得当地群众和被审计单位的认可。审计结果出来后,要及时对被审计单位做出经济活动的调整建议,监督被审计单位尽早做好矛盾的处理工作,解决审计所出现的问题。同时要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要让审计过程中所出现的违法乱纪行为及时得到处理,不合法的款项要及时归还和兑现,有问题的人员要及时处理,保证农村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总结
关键词: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思考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2
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村干部遵纪守法情况的审核、检查,以确认村干部的工作业绩和存在不足,达到正确评价村干部业绩,完善监督、化解矛盾的目的。三年一届的村干部换届选举要求必须对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大量涉农资金流入村集体,村干部掌握的财权逐渐扩大,这对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审计的重要性,通过创新理念、改变思路,深入开展审计工作。
一、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搞好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增强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度,制约村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民主管理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对村干部业绩作出正确评估,为考核和选举村干部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改变“新官不理旧事”的局面,促进新旧干部交接,保证工作联系性。
二、当前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审计主体资格不明确,审计机构不健全
1.1乡镇没有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后,村账交由乡镇会计委托服务中心管理,乡镇会计委托服务中心既要负责村级会计核算监督,又要履行村级审计监督职能,会计核算与审计监督的职能重合,使得会计中心行使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村级审计监督难以显示客观公正性,增加了审计风险,减低了审计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1.2乡镇农经机构担负着会计委托、审计监督、减轻农民负担以及土地承包流转及土地纠纷调解等多项职能,同时要参与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机构人员少,很难做到短时间内保值保量完成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
2.审计人员专业化水平低,整体素质不高
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推广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涉农资金不断涌入农村基层,这些资金数额大、来源广、使用分散,管理难度大,如何引导村干部管好用好这些资金,发挥资金在经济建设中的最大效能,如何防止村干部利用职权,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成为了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但目前农村审计人员普遍素质不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对农村政策了解不够深入,审计专业水平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审计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影响了审计效能。
3.审计思路不清,审计重点难以把握
3.1审计只限于账面核查的基础阶段,缺乏必要的账外调查,一些有意识的舞弊行为和隐蔽性较强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审计人员难以发现。
3.2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深、范围广,审计时间紧,难以在较短时间内精准界定村干部的责任和评价业绩。
3.3受审计任务和审计成本相对集中的限制,审计人员为了赶进度,简化审计程序,未严格按照《审计法》和《内部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影响了审计的规范性。
4.审计评价指标不清、评价体系不健全
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日常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需要对村干部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等方面做出科学评价,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审计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但目前多数乡镇没有严格实行经济责任追究制度,也没有经济责任和目标。
5.审计结论处理不力,审计结果难以转化
审计报告完成后,一些乡镇对审计建议和意见没有完全执行,仅限于对会计处理问题作账务调整,或者对违纪违规行为作一般的经济处罚,审计结果难以转化。
三、如何加强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
如何克服制约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制约因素,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开展,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延伸,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应加强重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创造条件,为农村审计机构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支持农村审计工作。
2.转变审计模式,构建强有力的审计机构。农村审计机构目前所处的双重角色,制约了审计质量,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应创新理念,转变审计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用以下几种审计模式:
2.1县级直接审计。取消各乡镇农经机构审计职能,依托县级农经部门建立审计机构,配足配齐人员,通过明确相应职责,直接开展审计工作。
2.2乡镇交叉审计。县级农业部门牵头,整合审计人力资源,组织农村基层审计力量,选调一批懂业务、素质高、能力强的财务人员,组成审计组对各个乡镇开展交叉审计。
2.3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各地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聘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审计,县农经机构与社会中介组织签订审计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并在审计过程中做好全程监督。四是单独设立乡镇审计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单独设立乡镇审计机构,与农经机构平行,确立审计主体资格,并明确审计职能。
3.创造条件,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审计质量的高低,取决于审计人员素质。
3.1转变观念,克服审计工作中的“三怕”思想:怕繁、怕难、怕得罪人,树立审计工作责任感,力守审计职业道德,依法、公正、客观反映审计事实。
3.2增强素质。加大对农村“三农”政策学习,重点了解涉农项目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涉农财政拨付资金情况,了解村集体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加强专业学习,提高审计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4.把握全局、突出审计重点。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对村干部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其重点包括:
4.1任期内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如:农民收入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是否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4.2债权债务管理。村集体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高利息贷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发生。
4.3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截留集体资产和长期占有集体资金问题,有无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的问题。
4.4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关于村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发包承包、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问题。
4.5村集体工程管理。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审核审批、民主决策、设计规划、公开招投标、施工及监理、竣工验收决算等程序是否到位,操作是否规范等。
5.突破惯例,改进审计方法。村会计委托后,村集体的每一笔收入都要求纳入会计中心“村集体专户”管理,每一笔支出都要通过村民主理财小组、村主要干部、委托服务中心会计员的审核签字,方能入账,会计核算监督的加强,使村干部财务行为进一步受到制约,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村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但一些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故意逃脱会计监督,有可能隐瞒收入、虚报支出、私设“小金库”、设置账外账。要查出这些违纪违规行为,就要弄清收入来源,核实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核查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必须采取账内核查和账外调查结合,主要侧重以账外调查的方法。
5.1账内核查。一是盘点库存现金。盘点库存现金要讲求方法,做到心中有数。检查是否执行了现金备用金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现象,是否存在长期积压没能入账的单据,进而顺藤摸瓜,查出问题。二是银行存款核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多头开户,收入是否及时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为查出村干部账外设账打下基础。三是固定资产核查。是否建立固定资产明细登记薄和登记卡,是否执行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判断村干部资产管理情况。四是核查票据使用管理,收入票据是否否专人保管,领用是否分开,是否定期核实报销,了解收入票据有哪些人使用,判断村干部有无占有、截留收入现象。五是核查支出是否按支出报销程序执行,特别是非生产性开支有无重支,超标准开支,以及大额支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2账外调查。核实可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一是将账面核实情况进行财务公开,发动群众对公开情况提出问题;二是深入群众,了解村集体收入来源渠道;三是采取相适应的调查方法,挖掘账外资金舞弊问题。账外调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对多人经手现金的账外调查。一些村集体资金内控制度不严,收取的款项多人经管,长期不移交给村报账员,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隐瞒、挪用村集体资金,甚至贪污行为。对此,应按资金来源渠道,逐人、逐项、逐笔进行调查。
二是对多头设置银行账户的账外调查。通过掌握村集体收入来源,与银行专户资金对比核实,明确是否存在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行为。
三是对资产账外调查。主要调查资产是否专人保管,是否明确责任,资产处置过程中,村干部是否截留、私分部分价款,对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凭、出让和集体土地、水面、滩涂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有无不按程序实行招投标和公开竞价,村干部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现象。
四是对收入不入账的账外调查。向农户收取的费用主要通过走访农户了解,或者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了解,弄清村民交款真实情况,从而发现问题。通过财政或上级部门拨款取得的收入,应到财政部门和上级部门核实拨款情况,发现问题。
五是对支出的账外调查。对一般性开支可向经办人、证明人及主管村级财务的村干部查证了解,并结合各乡镇财务管理办法,核实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和不合理开支问题。对大额开支,如村级项目建设、工程建设,应从制定施工方案、公开招标竞标、施工建设、完工验收和决算的整个施工过程中各项细节进行核实调查,多方面、多渠道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真实情况。
6.建立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准确评价村干部经济责任。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要把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定性原则要做到“三结合”:结合群众路线,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村干部与乡镇政府签订的责任状,结合村干部述职报告。定量原则做到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两结合”:一是结合村集体预决算方案,二是结合历史记录。通过数据化分析,准确评价村干部任期资产、负债、损益的执行情况。具体评价指标参考如下:
(1)资产增长率=(报告期资产总额-任期初资产总额)/任期初资产总额×100%
(2)资产保值增值率=报告期净资产总额/任期初净资产总额×100%
(3)收入增长率=(报告期当年收入额-任期初当年收入额)/任期初当年收入额×100%
(4)招待费支出比率=任期招待费总额/任期公务费总额×100%
(5)违规金额比率=违规行为金额/审计资金总额(资产总额)×100%
(6)长、短期借款增减率=(报告期长、短期借款额-任期初长、短期借款额)/任期初长、短期借款额×100%
7.落实审计建议,确保审计结果转化。审计是手段,成果应用是关键。对审计查出村干部违规违纪的问题,要视情节轻重给以不同处理,情节轻微的勒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纪委、司法、监察部门处理。同时,重视审计成果的转化应用,把审计意见和建议作为考核评价村干部的主要依据,真正发挥好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考核中的作用。
四、结语
村干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力量,在农村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各地要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村干部离任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村干部经济责任作出科学、公正评价,“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解除群众思想疑虑,使村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全身心带领群众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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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策;山西临汾;尧都区
中图分类号F323.9;F3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4)08-0343-02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即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焦点。“三资”,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三资”管理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临汾市尧都区农村集体经济呈现出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的特点。为此,尧都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始终按照省、市农经部门的总体安排部署,切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现将尧都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以供参考。
1尧都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尧都区共有16个乡镇、1个农村办事处、372个行政村、1593个村民小组,44.78万人,农村户数11.38万户。全区农用地总面积3.93万hm2,其中耕地面积3.556万hm2,园地1033.3hm2,林地1513.3hm2,草地180hm2,养殖水面66.7hm2。截至2013年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计15.39亿元,其中货币资金1.12亿元,固定资产12.12亿元;负债总计7.2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6.67亿元,长期负债0.58亿元;所有者权益8.15亿元。尧都区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了规范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1实行会计委托制,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2005年,根据《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会计委托制度的实施意见》(晋农经发〔2004〕8号)精神,尧都区先后在屯里镇、吴村镇、汾河办事处开展了农村会计委托试点工作,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财务制度、统一账簿、统一票据管理、统一审核、统一财务公开、统一档案管理,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典型引路,逐步推广,到2008年底尧都区农村财务管理全部推行了农村会计委托制,372个行政村的资金和资产全部纳入了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村村组建了民主理财小组,使民主监督落到了实处,实行一年四季定期财务公布,真正维护了村民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步入了制度化、程序化轨道,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2加强“三资”管理制度建设
为了借鉴先进经验,尧都区农村财经监督管理局组织全体人员赴运城市临猗县,就他们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规范管理的做法进行了认真学习与参观,为开展好尧都区的“三资”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近年来,结合全区实际,先后下发了《尧都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尧都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资”管理制度,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共制定了“三资”管理制度19项,其中资金管理制度10项、资产管理制度5项、资源管理制度4项。各乡镇在“三资”管理工作中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制定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工作中严格依照制度办事,不循私情,有效地促进了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
1.3扎实开展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2010年,区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同时,区、乡、村3级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门机构。在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全部到位的基础上,全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区纪委的领导下,各乡镇统一要求、统一步调、统一标准,分管领导挂帅,由乡镇农经站、财政所、土地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清查组统一具体实施,对所辖各行政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核实,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经过为期6个月的“三资”清查工作,在资源管理上,进一步规范了农户土地、林地、耕地等集体资源的发包管理。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区共有家庭承包经营农户9.44万户,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3.502万hm2,签订合同15.23万份,土地流转合同6829份,流转面积4426.7hm2。同时,又进一步加强了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全面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微机管理,掌握村集体的资源状况。
1.4加强财务审核审计力度,实现“三资”监管
近年来,区制订了账务处理、财务审计等工作以规范流程。乡镇“三资”管理人员特别是资金管理人员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对村报账人员上报的财务收支票据严格依据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审核,合格的准予入账,手续不全的退回补办,对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支出票据坚决予以抵制,杜绝其入账。并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财务支出行为,做到财务收支把“三关”:即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会审关,村主任和村书记“双审双签”关,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主任审核关,有效地减少了村级“乱支”现象的发生。同时区级农经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审1/3村,三年一轮回,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保障了集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专项审计,通过审计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村级债权、债务管理情况,“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发包管理情况及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情况,查清了农村集体资产状况,有效地防止了资产流失,维护了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了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老化、力量薄弱
尧都区16个乡镇、1个农村办事处农经站拥有工作人员86人,其中农经“三定”人员29人,乡聘人员57人,其中50岁以上的占到60%以上,这部分经管人员的学历偏低、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不高,且年龄偏大,难以适应村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新要求。此外,此项工作缺乏相关领导的重视,一些经管人员身兼数职,常年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奔波,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受到限制,影响了农经日常的工作业务,往往是“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了自己的责任田”。多年来,基层经管人员待遇偏低(有些乡聘人员每月只能拿到二三百元),工作经费无法保障,人员老化,无新鲜血液注入等,影响了基层农经队伍的稳定性。
2.2“三资”台帐管理不完善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项目多,涉及范围广,较复杂。虽然大部分村集体能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做到帐帐、帐款、帐实相符,但个别村仍存在管理台账不健全、土地、“四荒”等资源登记簿登记不全、不细等问题。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有些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存在权属纠纷,荒山、荒坡、荒沟等准确丈量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这些都导致资源管理尚存在死角。
2.3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规范不完全到位
主要表现在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管理上,不能完全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有个别村组干部在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时,进行暗箱操作,不公开进行招投标,民主公开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地方存在人情合同、口头合同等现象;有些承包合同签订的随意性大,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清、权利义务不明等直接导致合同难以兑现,集体利益得不到保证[1-4]。
3对策
“三资”管理事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在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立足实际,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为目的,全面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1进一步摸清“家底”,全面规范台账管理
对清产核实工作做得不深不透的村集体,要重新成立财产清查小组(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包村干部或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等参加),再次清理核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以村会计帐簿为依据,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对资源的清查登记以目前由村集体所有和使用产权清晰的为重点,对资源产权不清、有争议的可暂不登记,待明晰产权后,再补登[3-5]。
3.2加强经管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农村“三资”管理人才
为深入推进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要强化乡镇经管队伍,配备管理工作所需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加大对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投入和支持力度。农村财务管理队伍不仅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也包括各级领导干部。一是要培养及提高领导干部素质,树立管好农村财务的意识,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做到“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人有监”。二是加强对农经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培训,培养一批责任心强、理论水平高、实践操作能力强的农村财务管理专业队伍,确保全区农村“三资”管理沿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3.3建立健全监管机构,设立区乡村三级监管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区、乡、村3级监督体系,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事事、时时监督。村级每一项支出都要由村委会提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书记、村长、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乡镇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支出,重大支出要报乡镇主要领导批准[2-6]。乡镇要依托服务中心,设立监管平台,监管村级每一笔支出。区纪委、农经局要建立完善村集体组织“三资”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组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在监管程序上,由事后结果公开逐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转变。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乡镇和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1,5-7]。
3.4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网络化监管
不断加大硬件投入,依托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与区农廉办联合建立区、乡镇、村级联网的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督管理平台,各乡镇积极配备专机,指定专人负责,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项目招标投标进程、物资采购、合同审查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信息录入监管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实现网上管理、网上公开、网上监督,从而达到有效地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督[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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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应党中央惩治腐败政策。
近年来,党中央一直在传达着一个信息,要不断地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村级干部的腐败问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党中央将把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长抓不懈。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国家财政资金量向农村倾斜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农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又存在诸多问题。部分农村干部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假公肥私、挤占挪用用于农村建设和农民福利的资金,极大地伤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村审计工作,及时发现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对策,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不被侵害,提高农村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3.有利于财务公开。
目前,很多农村地区财务不公开或半公开的,农民财务意识薄弱,村委干部自行对自己的财务进行管理,没有审核监督环节。部分农村公开的财务,实际财务与公开的财务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一部分存在造假现象。开展好农村审计工作,对农村财务进行监督管理,使财务公开作为村委工作中的必备事务,这样就可以让当地的村民了解农村经济管理状况,提高民主意识、自我管理意识,增强村民间的凝聚力。
二、农村经济审计面临的问题
1.适用于农村审计的法规不完善。
国家虽颁发了《审计法》,但主要审计对象是国家行政、企事业单位。针对农村地区的审计一般沿用部门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较多,各法规间条款交叉,甚至冲突,往往造成在具体审计工作中针对某个问题依据何项法规无所适从,处理处罚更是各执一词,这样的现状,对于审计部门执法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2.乡镇、村级财务混乱。
由于农民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监督意识不高,缺乏相关的会计和审计知识,不可能对村委各项工作进行有力的监督和制约,造成农村地区财务混乱。按照《审计法》规定,被审计单位须向审计人员提供财务票据、会计财务等反映单位财务运行情况的相关资料,但是由于农村地区条件有限,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财务不齐全、资金使用不合理和财务人员频繁变更的现象,导致农村审计工作无法正常有序进行。
3.被审计的意识差。
在农村地区,一些农民不知道审计是何物,对审计不理解、不配合。村级干部对于财务没有系统的认识,更不会去有效地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差,造成财务管理资料损坏或丢失,甚至于不做账,只在小本子上做些简单记录。当被审计时,相关负责人外出、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或人为破坏财务档案等事情时有发生,这样大大增加了审计的难度,审计工作无法有效进行,审计工作也失去了强制性。
三、加强农村经济审计的建议
1.加强农村审计法规建设。
在国家加快对农村审计的立法,将农村审计纳入我国审计组织体系的同时,审计部门应当在《审计法》、部门法规和地方性规定等规章的基础上,对审计依据进行分门别类,梳理总结,形成一套可依据、可操作的农村审计法规汇编,使农村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有效地指导农村审计工作。
2.强化农村经济财务管理。
在法律层面,制定出全国性的农村审计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审计取证、报告、财务档案管理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经济审计的定性问题。审计部门也可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审计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从制度上对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要求等方面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行为。同时对农村财务进行有条件的轮审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
3.加大审计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审计,让他们知道审计、理解审计、相信审计,进而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农民群众在认识审计的基础上,提升自身财务管理能力,发挥对村级财务的监督作用,促进村级财务的公平、公开、有序、有效使用。
4.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而严格执行审计程序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关键。只有严格执行审计程序,针对农村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采取适用的审计方法实施审计,才能收集到真实可靠的审计证据,对审计事项进行准确评估。因此,要规范农村审计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有序。
5.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审计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高度重视追究违法乱纪人员责任的工作,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以保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同时又要加大审计公开透明度,让群众了解审计处理结果,通过加大对审计成果的宣传,引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扩大审计影响;同时要坚持审计决定跟踪检查,实行问题整改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
关键词:农村财务审计;注册会计师;不足;优势
作为拥有9亿农民的大国,农村问题向来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而农村财务的混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的发展,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尤其是加强对农村财务的审计和监督,是化解农村债务问题的关键。通过将注册会计师的第三方审计引入农村财务审计能有效地提高农村财务审计的效率,从而避免农村债务的进一步扩大,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农村财务管理的混乱客观上要求对农村财务加强审计监督
由于农村人员素质及机制等因素的制约,农村财务管理与监督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及机制不健全
财务管理的制度不健全,在财务及资金管理上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缺乏较为严密的内控机制,财务工作没有进行明确的职能分工,会计资料比较分散。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财务管理的混乱,具体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会计基础设置混乱。会计科目不健全,设置不规范。有的村总账、明细账不分,现金账、存款混记,有的只设总账,未建立相应的明细账,或只设现金、存款科目,未设固定资产科目和固定资产登记簿,而且记账不及时,报表不准确。
2.会计资料不规范。票据不规范,有些村的财务工作仍使用传统的收入减去支出方法,缺乏足够的原始凭证,代之以大量的自制自支的白条、收据和报销单,白条入账、白条抵库、以支代收现象普遍存在。收支单据凭证要素不齐全,收款不出收据,会计出据记账。
3.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是村级财务工作中最常见的错误,也是许多重要问题、热点问题的症结所在。具体表现在:一是会计科目使用的不合理;二是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强,导致村级账务断层。
4.财产物资管理混乱。资金管理混乱,借支欠款量大。物资管理手续不全,资产损失严重。村社干部对村集体资产数目不清楚,财产物资报废处理后在账务上并没有反映。或是将集体财产物资作为私有财产物资进行处理,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还。
5.虚假报销。其表现手法:一是发票不真实,常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甚至隔年的无效单据不经审批照报不误;二是单据不合法,通过虚开发票或虚假数量、提高单价的做法进行报销;三是重复报销费用;四是不该报的费用通过非法手段进行报销,这在招待费中作假情况最多。
(二)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差,队伍不稳定
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往往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或系统的培训,通常是从村民中指定的,所以业务及职业道德素质普遍较差,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出现诸如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总账不平,年终不结账或不及时记账,不合规发票入账,私设小金库,集体资金被挪用、挤占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现象。财会队伍不稳定,财务人员常变动,会计跟着村干部走,更换比较频繁,造成村财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转贴于
(三)监督弱化,贪污腐败现象严重
由于群众监督和乡镇管理部门对村组财务检查和审计的缺乏,村组干部贪污腐败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会计行为不规范,在民主理财名存实亡的情况下,挪用公款的情况常有发生。常见的做法是通过挂账的形式,借款长期不还,名为借支、实为挪用。村干部随意截留收入作为小金库,设置两套报表、两本账,少数村干部甚至滥用手中的权力私分财物。
因此,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帮助农村财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以审计促进基层财会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建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有利于农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有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村民了解村组财务的收支状况,改善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二、农业主管部门所主导的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存在诸多不足
农村审计是指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审计站对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和提取、使用农民承担的费用及劳务状况进行的全面审计,以及会同乡镇企业等有关部门对占有、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
以农业主管部门所主导的农村审计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使农村财务管理逐渐向正常化和正规化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制度等方面的因素,农村审计也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
(一)农村审计制度不利于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
农村审计工作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工作缺乏权威性;农村审计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审计经费无法保证。审计人员无编制,均为农村经营管理员兼职。这些制度均不利于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农村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农村审计工作的特性决定了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审计专业知识和会计、法律等相关知识。但目前,农村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对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相关财经规章制度掌握得还不熟练,离实际业务工作的需要相差甚远。
(三)农村审计的环境较差
一是农村统计工作不规范,虚假资料过多。某些乡、镇干部为了表现自己的工作业绩,指使统计人员在统计资料和报表中做假,虚夸业绩。二是农村审计机构的横向联系过少,如与公检法等部门的配合较少,使得这些部门常常怀疑农村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四)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工作难度大
表现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多,审计人员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需要审计的工作范围广,包括乡(镇)合作经济组织,村、组合作经济组织,乡村办企业等;无帐可查,多数村存在“包包账”、“堆堆账”。
(五)农村财务监督流于形式
民主理财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定期财务公开的实际内容。按照规定,村社财务收支票据应该由村社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才能入账,但很多村社都以各种借口排斥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或民主理财小组由村社干部的亲朋任职,难以起到监督作用。
三、注册会计师从事农村财务审计具有独特的优势
(一)不占用编制,不列入财政支出
农业主管部门主导下所建立的农村审计机构是靠国家财政拨款的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审计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其各种开支及费用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然而,当前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为了维持政府日常运转都存在困难。如果将注册会计师引入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领域,政府和主管部门只须支付审计工作经费,而不必将注册会计师纳入政府事业编制,相比于农村审计机构的审计模式,注册会计师进行农村审计的费用就仅仅包括了审计的工作费用,而省去了维持农村审计机构的费用。
(二)具有专业的知识技能,素质比较高
农业主管部门主导的农村审计下的审计人员构成比较复杂,而且缺乏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培训,知识储备和技能水平较低,很难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作为专业的审计人员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审计经验、较高的技能水平,面对农村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和农村审计中存在的困难,能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配备专业的审计人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采用规范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得出规范的审计结论,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审计意见,真正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三)审计地位更加独立,审计更加客观公正可信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上级政府聘请的审计机构,在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时,由于注册会计师不是政府事业编制,与政府人员特别是基层乡镇政府和村组干部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进行审计时其审计地位更加独立。而且作为上级政府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范围内也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力,因此在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向各个横向部门进行沟通取证的阻力和障碍比较小,减少了和相关部门的利益牵扯,审计工作能更加顺利地进行,审计的结论也会更加客观和公正。
(四)更能适应税费改革后的审计工作
农村税费改革后,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经济来源的乡统筹、村提留取消,但是农村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农村经济组织的收支状况。村提留款只是小部分集体资产,集体资产还包括各种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上级财政给付村级的转移支付款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没有改变,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依然是农村审计的重要内容。
地方上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所具有的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水平,能为农村财务审计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由于地缘优势,接近农村,了解农村实际,熟悉农村政策,所提出的审计意见能结合农村存在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较高的可行性,更加能适应税费改革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审计工作的需要。
尽管注册会计师进入农村财务审计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是毕竟在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所主导的审计机构模式在现阶段是主要的形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要在农村审计中有较大的发展还面临着较大的困难,首先就是政府部门的观念转换问题。另外,注册会计师进行农村审计的风险较大。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关于注册会计师进入农村审计的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进行农村审计将面临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和不可预知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如果要在农村审计领域有所作为,国家的各项配套改革就必须同时进行,这样才能为注册会计师进入农村审计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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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级审计;村级财务;规范化对策
“三农”问题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9亿农民生活福祉,牵系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党和政府历来都非常关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更是把新农村建设提到了“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首先必须解决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存在的财务收支管理混乱、干群矛盾复杂、群众向心力低等现实问题,不断提高村干部涉财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保障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健康和谐发展。审计监督作为改进和规范村级财务与会计工作、强化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公信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营造良好的村级财务管理环境的重要工具,对这项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但限于当前乡村财务人员数量少、业务水平低的现实,需要尽快通过制度创新构建适宜我国广大乡村审计监督实际的村级财务审计监督体系,针对时弊进行综合监管,堵塞村级财务工作漏洞,使之走向规范,为维护农村经济秩序提供有效保障。
一、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现存问题及成因
受村级财务资金量小、涉及财产属于乡村集体财产、被审计人员处于最基层的草根农民的传统观念影响,村级财务审计一直被相关部门忽视,致使无论在制度建设上还是在审计监督体系构建方面均不完善。
(一)财务审计制度建设滞后,缺乏独立性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我国大部分地区普遍推行“村账镇代管”模式。虽然实践证明这一模式取向正确,对于从程序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这一模式仍处于发展过程中,很多方面尚待完善。它在延续过去村级财务坐收坐支、包包账、断头账、财务收支科目设置不科学、民主理财仅局限于形式等基础上,还衍生出了某些新问题:一是镇政府将村财作为财政备用金,在本级财政出现资金支付困难时,挪用、借用村级资金用于办公经费支出或发放工资等临时性应急支出;二是巧立名目“借鸡生蛋”,利用管理村财便利条件,将村财作为启动资金发展乡镇经济实体,搞创收,谋取经济利益;三是部分乡镇干部以帮助村级发展为名将自己开销的发票作为村级财务支出,让村干部通过乡镇农经站报销。这种借“村财镇管”之机侵蚀村级经济利益的问题之所以产生,关键是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现行的村级财务审计是依据1992年农业部颁布的《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建立的乡镇经管站审计模式。乡镇经管站既村级财务日常记账,又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审计人员身兼记账和审计监督双重职能,乡镇农经人员自己审计自己的村级账目,操作程序违反不相容职务分设原则,没有可以依据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定位不准、缺乏独立性。
(二)财务审计工作执行力度低,村级资产管理薄弱
乡镇经管站作为乡镇政府直属机构,人权和财权均归乡镇管理,随着人事制度和财税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权上收和事权下放问题愈发突出,在乡镇财政入不敷出和工作任务繁多的双重压力下,农经站一些工作年限长、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聘用人员被辞退,部分能力强、懂政策的农经在编人员被抽调从事其他工作,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少、业务素质不高、专职不专责,易受到乡镇行政干预和其他因素制约,缺乏独立性,村级财务审计执行乏力。农经站工作侧重于“账面”,而忽略实质性“审计”,致使村级财务除资金往来之外的资源性资产管理处于“空白”状态:一是包括耕地、森林、草场、菜园、滩涂、水面、建房用地、“四荒地”和房屋等的村级资源性资产未纳入资产账簿委托乡镇代管,没有设立相应的村级资源性资产管理台账进行统一管理;二是上述未纳入乡镇代管的村级资源性资产出租、转租等经营行为人为操作空间较大,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现象严重;三是村级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毁损情况普遍,账实不符问题突出。乡镇政府对审计发现的村级资源性财务问题处理形式化,甚至不处理,束之高阁,无法实现审计的监督审查作用,无形中进一步助长了村干部的贪腐习性。
(三)财务监督职责不清,财务审计不规范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组应“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务工作监督法定机构,其工作重点是财务公开,财务事项的审查监督只是村务工作监督的必要前提条件,并不是其专职工作。由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规定不清,多数村级组织成员自身素质不高,对自身职责理解不够,监督意识薄弱,致使其监督职责履行时带有较大主观随意性。部分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受制于农村宗族利益及村干部利益交错的现实复杂性,监督过多会受到既得利益主体的干涉,削弱其监督权限和降低其监督功效,因此,村级内部财务监督成效高低也不是监督委员会成员一方努力就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在村级内部监督乏力的情况下,依靠乡镇外部财务审计监督成为现实选择。而当前多数乡镇农经站在人数少、业务技能低、工作量大、常规工作自顾不暇的情况下,无暇对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制定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偶尔开展的村级财务审计仅限于财务收支,没有将资源性资产、基础设施、村级集体资产增值和农民关注的热点事项纳入审计范围。审计过程缺乏具体的实施方案,审计后没有规范的送达文书和健全的审计档案记录资料,审计程序极不规范,严重削弱了审计监督的功效。
二、以审计制度创新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的对策
(一)构建健全的村镇县三级村财审计组织体系
鉴于多数乡镇经管站人员少、村级组织数量多、日常工作和记账任务重,县级地方政府应在将县农业局所属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编制上收基础上,统一建立县村级财务审计监督中心作为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统一受理各村组财务审计任务,同时由人事局、审计局按照“公平、公正、竞争”原则择优招聘录用审计人员,经审计机关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任用为乡镇审计站审计员,归属审计机关编制,负责组织所在乡镇村级财务审计,以有效保证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在各村组则建立健全村财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履行所在村组的日常集体财务监督和审计职责,对村级资产存量少的村组,监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内部清理后,将结果直接向农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乡镇审计站负责对村级资产存量较大的村组逐一进行审计,并出具书面审计报告对农户公布;县审计站主要针对乡镇审计站审计发现的突出性问题和各村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民反映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对于审计发现的严重问题,要及时协调纪委监察、司法部门开展责任追究,增强审计深度和广度,加大审计监督的威慑作用。县、镇、村三级审计组织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组成村级财务监督监控网络体系,做到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县,村组集体资产清楚、产权明晰,让农户放心、乡镇安心,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秩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建立统筹兼顾操作规范的审计组织实施方案
现行村级财务审计主要面向村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面向农村干部换届选举。村级财务三级审计组织体系建立后,为适应村级财务审计由单纯的责任审计向事项审计转变,县镇审计站要统筹安排、综合考虑,精心做好各项审计计划和方案实施工作:一是制定详尽的审计工作计划。县审计总站和各乡镇审计站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汇报审计情况,互通审计信息,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统一定性,对“个性”问题要在深入探讨分析的基础上找出原因,然后提出富有针对性的详尽审计工作计划。二是制定翔实可行、富有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县和乡镇审计站开展的每项审计都要在明确审计目的、对象、任务、依据、组织领导、人员分工、时间安排和实施措施等内容后,及时向村组发送审计通知书,召开包括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干部、记账员等在内的审计动员会议,以便全面整理资料,做好配合支持工作。三是创新审计组织模式,提高审计质量。县审计总站要在综合考虑被审计村组业务量及复杂程度的基础上,按照不同乡镇审计人员对调原则,抽调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大村组记账员组成审计小组,由县乡审计站专职审计人员担任审计组长,到异乡镇村组轮流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实施过程中重点突出效益和监督的结合,提高评价监督的科学性和责任界定的客观性。审计报告初稿经与被审计村组沟通后,经审计站初审、复核,发送被审计村组落实整改,各村组要将整改措施及效果及时上报审计站。对未按期整改的村组,审计站要进行跟踪落实,同时,审计站还要积极与农经站会计中心沟通,通过日常村级财务检查核实整改成效。
(三)建立健全内审与外审相结合的三级控制监督体系
一是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村组内部监督作用。民主理财小组来自村组,贴近农户,了解村情,是村级财务内部监管的常设组织。为堵塞村级财务管理漏洞,促进村级财务规范化,要在以制度措施明确理财小组的地位、职能、职责权限和组织保障基础上,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举公正、负责、财会知识丰富、公信力强的村民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认真审核村级财务账目,行使村级财务审议、监督和检查的权力。对违反规定的财务收支事项和有疑点的问题,村委会和有关当事人必须给予答复并解释清楚,对疑义较大、问题严重的可直接提交县乡审计站作为审计要点监督,切实把好村财监督的首道关口。二是强化乡镇会计的业务监督。村财镇代管后,乡镇农经站作为村级会计机构要对村组记账员交来的票据,实施严格的“三审”制度,即审核员初审——出纳复核——会计全面审核,任何一层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财务制度的票据均作清退账处理,手续不符合要求的票据,退回村记账员补正,补正后经重新审核合格后作账务处理,乡镇以严格的业务监督把好村级财务监管的第二道关口。三是强化县乡两级审计监督。县乡两级审计站要在对乡镇农经站账目进行经常性抽查审计,并对村级财务收支提出审计监督建议的基础上,重点对村组工程建设项目、农地征用补偿费分配、资源性资产管理及村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同时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做好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监督,并监督落实执行,促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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