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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保护论文(6篇)

时间: 2024-01-11 栏目:公文范文

矿山环境保护论文篇1

环境问题是全球性问题,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生态环境破坏、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环境保护刻不容缓。

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中的特殊群体,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决策者、社会经济发展的参与者。据调查,77.9%的大学生对环保知识了解一般,13.3%环保知识匮乏,环保意识普遍不强[1]。培养他们的环保意识,对我国未来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矿山环境保护这门课程主要讲述矿山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环境问题及其防治对策,在讲述矿山环境保护专业知识的同时,增强学生环保意识,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有重要意义。

矿山环境保护作为矿山地质专业的选修课,旨在让学生深入了解矿山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防治方法,同时对学生的环保意识也有一定的增强作用,但是多数同学对矿山和矿山环境问题了解不深,不经常接触矿山,觉得矿山环境问题离自己的生活比较遥远,和自己的生活关系不大,因此对矿山环境的兴趣不是太浓厚,这就不易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把学生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环境问题与所要讲授的矿山环境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达到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增长学生矿山环境知识的双重目的。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应做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教师要有丰富的矿山环境专业知识

1.1教师应具有扎实的矿山环境专业基础知识

我们经常听到教育界的一句名言“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要有一桶水”,专业知识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一名专业课教师,就要对本专业的相关知识非常清楚,通过阅读文献获取大量的专业知识。

1.2教师应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

在知识不断更新的现代社会,教师的环境专业知识不能靠吃老本、不能靠自己以前学过的知识,要不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到与时俱进、活到老学到老,把自己学到的最新的理念、最新的知识传授给学生。

2教师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1清楚自己的讲授内容

对自己所要讲授的内容要了然于胸,不能有不明不白含糊不清的地方,备课要认真仔细。

2.2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普通话要标准,语言要准确流畅,声音洪亮,语调要抑扬顿挫,语言要风趣幽默,讲课要有激情,这样才能感染学生。

3教学内容与学生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

矿山环境保护这门课程主要讲授有关矿山的环境问题,很多同学并不十分熟悉,因此有必要把矿山的环境问题与同学们日常生活中的环境问题结合起来讲,这样能让学生更容易理解矿山的环境问题,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3.1矿山水污染与日常生活的结合讲授

在讲到矿山水污染知识的时候,可以在课堂导入过程中涉及提问学生生活中所见的生活污水问题,比如学生自己所见到的河流、水塘逐渐被污染,小时候能游泳的水域现在已经被污染的不能再去了,让同学们共同讨论一下为什么要节约用水,在讨论中让他们了解我国人均水资源少,让学生明白未经利用的干净自来水流到排污管同样会变成污水。

3.2矿山大气污染与日常生活的结合讲授

讲授矿山大气污染内容之前,让同学们列举一下自己所见到的大气污染的种类,鉴于本校位于一座煤矿城市――六盘水,以前环境很差,现在环境逐年改善。学校大门前的明湖路在2013年以前经常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而在2013年以后明湖路的环境大为改善,可以讲述明湖路的环境变化情况,同学们都亲眼目睹,容易引起共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然后引导学生思考产生这种环境问题的原因,后来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防治措施治理了明湖路的空气污染问题,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来治理这些环境问题。

在讲到由于矿山粉尘污染而造成的尘肺病、矽肺病时[2],要引起学生的重视并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减轻学生受社会上不良现象的影响,可以扩展讲一下吸烟的危害,也可以讨论一下社会上个别随地吐痰的不文明现象及其造成的疾病传播的后果,教师不仅要传授学生的矿山环境保护的专业知识,还要培养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

笔者所在学校位于一座煤矿城市,所以列举的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大气环境问题比较特殊,如果是在其他类型的城市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3矿山固体废弃物与日常生活的结合讲授

矿山的固体废弃物同学们见到的机会较少,而生活中每个人每天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固体废弃物,就从学生日常生活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讲起,而矿山同样也会产生日常生活的固体废弃。

固体废弃物除一部分回收利用外,大部分被填埋处理,而有些固体废弃物的危害较大,比如废旧电池,让同学们讨论废旧电池的危害及其处理方法,从而增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3.4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日常生活的结合讲授

由于学校所在的贵州省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分布区,因为过度砍伐、过度开垦、过度放牧等等造成了石漠化现象,很多山上石灰岩裸露,而且石灰岩溶洞发育,雨水很容易下渗,地表很难留住水分,土壤层也很薄,生态恢复相当困难。这些现象在学校周围都有存在,山上的树木多数低矮,容易被破坏,且植树成活率不高。

4教师要以身作则、树立榜样

教师自身要具备强烈的环保意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北京师范大学的校训,同样作为一名人们教师,我们的一举一动同学们都在看着,如果我们自身的环保意识都不够强烈,又怎能去要求学生提高环保意识。要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用水用电、不乱丢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减少或不用塑料袋等等。

5组织学生参观调研矿山、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场等

陆游曾写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诗句,百闻不如一见,组织学生去矿山参观调研,去污水处理站了解污水的处理工艺,去城市垃圾填埋场了解一下垃圾的填埋处理方法及垃圾填埋场对环境的破坏。让同学们了解环境的脆弱性,增强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6结语

矿山环境保护论文篇2

刚才潘圣明同志就“落实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努力开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新局面”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我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我都同意,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今天上午,大家现场考察了绍兴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3个工程。刚才,省厅对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等20个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徐春喜等47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又听取了绍兴县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开展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讲得都很好,我深受启发。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厅向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奋斗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第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省人大农资环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财政厅、省生态办、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地勘局等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年,我省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确立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采矿权人在采矿活动中造成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的必须履行治理义务;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可证的同时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缴纳治理备用金,并负治理责任。随后,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条例》实施以来,全省所有矿山企业都签订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治理备用金的收取面达到100%,实际收取治理备用金49735万元,确保了“不欠新账”。与此同时,为逐步“还清老账”,大力开展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废弃矿山治理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资金筹措、项目管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厅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以“百矿示范、千矿整治”为抓手,全面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到2006年底,全省投入废弃矿山的治理资金达5.62亿元,治理废弃矿山923个,占全省应治理废弃矿山的57%,逐步“还清老账”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到“十一五”末,全省应治理的废弃矿山将基本治理完毕。

我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及其备用金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建立以来,在省人大、省政协,以及省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开创性和突破性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省”的建设以及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全党、全国上下都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党的十七大首次引入了“生态文明”这个新概念。把“生态文明”写入党代会报告,是我们党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和。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做到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认识再统一再提高。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体现了人们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形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需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克难攻坚,扎实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三、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我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近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并联系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08年贯彻落实的初步设想。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以服务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守住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科技兴地为动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手段,严格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有效,保障发展更加有力,节约资源更加扎实,维权维稳更加落实,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要体现上述总体要求。具体工作我再强调几点: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进一步完善制度。完善治理备用金制度,进一步明确收取标准、收取方法、使用和返还程序。完善“绿色矿山”创建机制,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建立完善采矿权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激励机制。

3、加大废弃矿地的利用。鉴于我省露采矿山占大多数的实际,要进一步加大对废弃矿山、矿地的整治开发力度,以缓解当前的用地矛盾。各市、县(市、区)要对可整治复垦的废弃矿山、矿地资源作一次普查,并制定整治复垦利用的专项规划。这项工作可以与编制新一轮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起来。同时,要依靠科技进步,努力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达到最佳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成果。要加大对乱挖滥采矿山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巩固和发展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成果。

矿山环境保护论文篇3

摘要:西北五省区矿山环境保护的现状存在不少缺陷,使本来就十分脆弱的资源环境面临崩溃,要加强对西北地区矿山环境的保护,贯彻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提供物质保障,就必须完善现行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规范,加快制定各环境单要素法,健全西北地区矿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体制。

在十年西部大开发顺利实施的过程中,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获得了大量的物质财富,满足了国民经济发展的能源需求,但同时也广泛和直接地影响和破坏了生态环境。西北地区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在对矿产资源的采、选过程中生成的有毒、有害气体、矿渣、尾矿、废水、粉尘及噪声、振动、塌陷等,造成污染水源、江河和大气,挤占大量土地、农田,破坏景观和植被,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恶化,甚至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

一、西北地区矿山环境概况

矿山环境(mineenvironment)是指矿山周围的自然和社会条件。也就是说,矿山环境既包括矿山周围的自然地理环境、地质环境,也包括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西北地区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在全国的资源储量中占比重较大,资源丰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利益的驱动,促使了各类矿山的勘探和开发。

随着地质勘探技术的进步,探明的矿产资源越来越丰富,范围越来越大,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各类主体争相进入矿产资源开发行业,西北地区的矿山数量每年仍在不断递增,给当地生态造成较大的负荷,甚至超出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恢复的破坏。泥石流、地下采空区导致的地面塌陷、水体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给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二、西北地区矿山环境污染的现状

所谓矿山环境污染主要是指矿山开采过程中,多种因素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其中主要包括对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矿山开采对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由于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采厚弃薄、采易弃难,还有综合回收利用率低和伴生矿部分开采,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矿山开采还导致土地资源破坏,主要表现在土地被占用、土壤退化与污染,水土流失加剧等;矿山开采也导致水资源破坏,地下水位下降、水文干扰与水质污染等;矿山开采还导致地表景观破坏、大气污染与微气候扰动、生物多样性损失等。据调查发现,由于西北地区特殊的地形地貌,矿产资源的开采对西北地区矿山环境的危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大气污染、酸雨等环境污染。

(一)矿区地质灾害频发

在矿区水系流域,大范围坡积、风化堆积的碎屑物较为丰富,加之地下水的排放技术条件等限制,在矿区易发生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仅新疆2006年就因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发生地质灾害46起,造成经济损失472.56万元。其中滑坡灾害达到30起,直接经济损失471.56万元,崩塌事故1起,泥石流灾害8起,地面塌陷7起。陕西省铜川市是建国以来素有煤城之称的老城市,在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许多小型煤窑由于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开采技术落后、管理体制不健全,生产事故频发,20世纪90年代大多被强行关闭,但也给当地居民的生存安全带来了隐患。

(二)水体污染严重

矿山开采后的废石堆成尾矿库如不能妥善处理,将成为一个在一定环境下稳定的地下水污染源。废石尾矿库长期处在氧化、风蚀过程中,使各种有毒矿物成份或有害物质随水转入地下、地表水体和农田、土壤之中,造成地下、地表水体长期不断的化学污染。

特别是在环保意识不强的矿区,地表水体常常被作为废水、废渣的直接排放场所,水体遭受污染的现象极为普遍。如青海省较常见的砂金开采,导致地表水体中泥沙含量加大,悬浮物增多,加之在生产中机械油料、储油罐管理不善产生的油料渗漏不为少见,生产中被随意丢弃的沾满油污的机械配件和油料桶遗留至今,含有有害物质的生活垃圾随处可见,这些油污和有害物质再经雨水淋滤而污染水体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三)土地的占用与破坏

矿山开采后,将会产出大量的废石、排土和尾砂,堆存它们将需占用大量的地表面积。矿山开发占用并破坏了大量土地,其中占用土地指生产、生活设施及开发破坏影响的土地;其中破坏的土地指露天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场、塌陷区及其它矿山地质灾害破坏的土地面积。据统计,一座大型矿山平均占地达18万平方米-20万平方米,小矿山也达几万平方米。正是这种对土地的占用,可能导致矿区周围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受到影响。

三、西北地区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制缺陷

面对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矿山环境问题,有关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层出不穷,相继出台了中央、地方各类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规范,矿山环境有了一定改善。

但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增快,出现了一些不能适用现行法律法规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满足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与国民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成为重要课题。

(一)部分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我国《宪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是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环境污染。但是,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是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且大多是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地方具体环境下的实际问题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甚至出现相互冲突,不利于贯彻适用。

首先,《矿产资源法》与《煤炭法》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律效力处于同一位阶,但煤炭作为矿产资源的种概念,应该从属于矿产资源范畴,《煤炭法》本应是《矿产资源法》的下位法。

其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明确将矿产资源分为了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在每一种分类下列举了我国目前已探明的数类矿产资源。作为能源矿产之一的煤炭早在1996年8月29日公布,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距今已近15年,在我国矿产资源已探明矿种日益丰富的今天,作为最重要的几类能源,如石油、天然气等,立法便显得缺位了。为了适应时展的需要,适时地出台如《石油法》、《天然气法》等能源法律,以期填补现行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空白。

再次,现行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是国务院于1994年4月27日公布实施,1997年修订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对采矿权人预先征收的环境补偿费用。其中第十六条规定:“采矿权人未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报送;逾期不报送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仍不报送的,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可以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二)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环境监督管理是政府及其职能机构代表人民进行的行政管理,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督管理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这里主要谈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方面的法律规定。《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由法律或行政授权的有关职能机构分担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监督管理职能。这些职能机构担负实施统一的或某一方面的环境监督管理职责。

目前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机构体系,如图1所示。

(三)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有待走上法制化轨道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是指为了保证矿山开采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注重环境保护,并在闭坑、停办和关闭矿山后,将矿区环境修复到或超过原先生态环境的水平,矿山企业必须在申请矿产资源开采权之前,向有关部门提交矿山开采、环境修复计划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7]这一制度对于防范矿山地质灾害、环境污染有极大的作用。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是在长期的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借鉴国外相关经验中探索出来的适合我我国国情的新制度,但目前还只是作为地方性法规在部分省区施行,不能实现其应有的法律价值。随着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修改现行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法律,将这一制度纳入国家基本法律的范畴,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适用于全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四、完善现行矿山环境保护法制的建议

西北地区是我国生态功能区划中的生态脆弱区,环境保护工作尤为艰巨,加之矿山环境特有的地形地貌的复杂性,环境保护工作相对困难。针对上述西北地区矿山环境保护中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完善现行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规范,加快制定各环境单要素法。将《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工作提上日程,明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原则性要求。建议将《矿产资源法》的效力位阶明确化,上升其为基本法律,明确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管理工作在我国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指导全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快按照《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制定环境单要素法,并明确其法律地位,置于《矿产资源法》的下位。

第二,健全西北地区矿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体制。县级各环保部门处于全国环境保护部门金字塔体系的最底层,是环保战役的先锋部队,其工作成果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环保事业的成败。因此,健全西北地区矿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体制重在县级,笔者建议在西北五省区的县级环保主管部门下设立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县级环保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县级政府的正职领导担任主任职务,负责协调县级公安、环保、土地、矿管、林业、水利、农牧等部门的矿山环境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公报[R].

2、在不知不觉中变化,中国重污染城市铜川重现蓝天[DB/OL].新华网,2002-06-11.

3、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与保护现状[DB/OL].徐州国土资源厅,2008-05-28.

4、李丽华.中国自然资源权属新探[M].科学出版社,2005(7).

5、孙成林,连钦明.论矿山生产与可持续发展[J].有色冶矿,2006(8).

矿山环境保护论文篇4

关键词:矿山;环境;问题;治理

中图分类号:G353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我国是一个矿业大国,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产量均排于世界前列。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和消耗越来越大,而采掘业的发展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广度和深度也越来越大。目前品位较富,埋藏较浅,易采易选,交通方便的矿床已优先开采。但是目前,人类从地表和地表深处开采出巨大数额的矿石和围岩,改变和破坏了地球表面和岩石圈的自然平衡,使地质环境不断地改变和恶化,给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类型划分是环境地质学和矿床水文地质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环境地质学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对众多复杂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实施科学的分类研究,不仅使现代环境地质学论基础上得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更重要的是可有效地指导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估评价、预测预报和保护与复坑治理等工作。

2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问题

现阶段,我国矿山生态环境存在诸多问题,矿业开发在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负效应。可大致划分为以下五大种类。

2.1占用和损毁土地

据国土资源部门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矿业开发占用和损毁土地约166万公顷,其中尾矿堆放占地约91万公顷,露天采坑占地约52万公顷,采矿塌陷占地约20万公顷,以及为采矿服务的厂房、矿区、交通设施(公路、铁路)等所占用的土地。

2.2引发地质灾害

我国矿山地质灾害类型较多,井下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矿井突水等,主要发生在煤、磷等非金属矿床和铁、铜等金属矿床开采中。

2.3破坏地下水资源

采矿使地下水均衡系统得到破坏,导致部分区域地下水、地表水渗漏,有的地区地下水位下降达几米甚至数十米,造成大面积疏干漏斗,引起地表严重缺水,影响农作物生长,进而影响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引发了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

2.4“三废”(废石、废水、废气)问题严重

全国矿山企业每年产生的废石和尾矿量巨大,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周边环境;大量未处理合格的矿山废液废水的排放,加剧了区域性、流域性水体污染及部分湖泊富营养化;采矿产生大量废气、烟尘、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导致空气浊化,酸雨区扩大。

2.5破坏地貌景观

我国露天开采矿山数量众多,点多面广。有的矿山开采对山体和自然景观破坏严重,如大量建筑石材露天开采,造成森林植被破坏,基岩,使得昔日青山绿地成为荒山秃岭,尤其在交通干线和城市周边的露天矿山开采,产生许多负面影响。

3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造成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有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开采方式,选矿方法等技术落后,资源利用率不高,浪费严重、多头管理、执法监管力度缺乏、着重于末端治理和治理手段单一等方面的原因。

3.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基本上形成了一套从联邦到州(省)的完整体系,并针对矿产资源的不同类型形成了从金属矿产、油气、煤矿、铀矿到石料等不同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立法较为详尽、明确、可操作性强。例如美国的《露天开采治理与复垦法案》、《综合环境效应、赔偿与责任法案》、《资源保护和回收法》,英国的《(卤水开采塌陷)赔偿法》等。中国环境法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没有专门针对矿山环境保护制定系统性的法律法规,但是已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关于矿业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如《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等。随着人们对矿山环境的日益重视,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3.2开采方式,选矿方法等技术落后,资源利用率不高,浪费严重

我国大型矿山回采率大体上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但我国小矿山所占比例大,由于利益驱动、技术落后和管理粗放等原因,多数个体小型矿山采富弃贫,导致矿产资源破坏和浪费严重,矿山环境问题特别突出。如:占全国煤矿总数90%以上、产量超过1/3的小煤矿资源回收率只有10%~15%,全国平均综合回收率仅30%。1990~2010年的10年间,我国因乱采滥挖造成的煤炭资源浪费最少有100×108t[5]。

3.3多头管理,执法监管力度缺乏

我国矿山环境管理涉及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农林部门和水利部门等,虽然国土部门在矿山环境管理中起主导作用,但作为政府其中的一个职能部门,不一定能保证能较好的协调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诉求,这时就需要政府来牵头组织,具体协调各部门和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4矿山地质治理的建议和对策

4.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动矿山环保

建立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机制、投入机制、补偿机制,统筹协调企业、市场和矿山环保之间的关系。只有依靠机制来激励企业注重环境保护,用机制来监督企业落实环保措施,才能更好更快的全面推动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同步明确和理顺相关管理机构职能,确定环境治理技术标准,做到职责清晰,监管到位。同时规范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矿山环境许可制度,完善矿山土地复垦制度。

4.2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山环保水平

在采矿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升现有开采水平,加强对伴生资源的利用,进一步提高矿山“废水”循环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做好关闭矿井的生态修复工作。在废水处理方面,在进一步降低传统酸碱中和法、混凝沉降法、化学氧化法和人工湿地法等方法的运行费用的基础上,重点突破生物法处理废水。在废气处理方面主要是合理有效的利用现有通风设备,加强对地面矿区的环境管理,减少粉尘。在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主要是综合利用废渣,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在充分认识采矿引起地表塌陷的基础上,推广适合不同种类矿种、不同地区和开采方式的安全成熟的采掘塌陷预防和处理技术。

4.3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市场手段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广泛监督,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手段,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责任,努力做到“边开发边治理”,将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控制在最小范围。

5结语

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分类研究,不仅在基础理论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现代环境地质学,而且在实践应用中可有效指导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预测和保护与复坑治理等工作,具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参考文献

[1]张进德,田磊,赵慧.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方法初探[J].水文地质工程地质,2008,(02).

[2]唐恒.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与保护现状[J].内蒙古环境保护,2006,18(1):15-19.

[3]我国矿山环境恶化[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2,(03).

矿山环境保护论文篇5

[关键词]矿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X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6-0497-01

一、引言

环境与发展是当今社会和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对矿产资源的依赖。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进程加快,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与消耗会逐渐加大。矿产资源开发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支撑的同时,由于忽视了矿山的环境保护和治理,又在很大程度导致了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如土地资源的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因此遏制矿山地质环境恶化,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国土管理部门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技术进步和工程措施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特殊国情和国际经验表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及政府的管理职能、构建完善的经济制度体系也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

二、矿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矿山地质环境投入和融资体系不完善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地质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国家投资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的资金平均每年高达12.2亿元,2000~2008年投资总额为110亿元。2009年中央财政和各级财政共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67.4亿元。但目前地质环境保护经济制度的明显特征是单一财政投入型、临时性、补,其相应的投入和融资体系也不完善,主要表现为:

①财政投入没有形成稳定的财政专项制度,缺乏持久性的经济保障机制;

②缺乏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多元投入激励机制。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法规和政策,鼓励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地质环境保护投资,但是并没有对税费减免、行为主体的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和具体的执行细则。

③地质环境保护金融制度建设比较落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使用的融资模式,比如债券融资、保险等,但在我国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方面工作中应用较少。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体系不健全

(1)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和治理的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人员、设备、设施配置严重不足,相应的技术相对落后。

(2)矿山地质环境价值评估与监测统计体系建设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这导致矿山地质环境工作缺乏相应的标准,同时矿山地质环境开发利用对生态破坏的损失也难以评估。

(3)矿山地质环境产业经济相对落后。主要表现为与地质环境相关的产业影响力不够,比如地质遗迹的旅游业产业化发展、矿山地质环境信息服务产业等,需要建立多样化的产业发展模式。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和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

从我国开始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以来,便制定和颁布了大量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这为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了客观依据,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政策运行的外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滞后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政策就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企业缺乏对矿山环境地质环境投资的激励,加上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政府监管企业行为的成本较大,企业往往着眼于短期效益最大化,会减少环境方面的投资。

三、矿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问题成因的经济学分析

西方经济学认为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恶化问题是由于人们的行为和制度安排不当所产生的。经济理论为环境治理政策设计提供了重要依据,而外部性理论和市场失灵是与环境问题紧密联系的重要理论问题。

在矿山地质环境的开发和保护中也存在着明显的外部性。在负外部性方面,主要表现为矿山地质环境资源的过渡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生态破坏、山体滑坡、耕地被压占等地质问题,其产生的成本和危害由整个社会来承担。在正外部性方面,主要表现为矿山开发企业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投入力度、在矿山开发中使用先进的技术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方面。这两方面都会对矿山地质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府规制改进

市场失灵为政府规制提供了依据,政府应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当前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府规制主要是宏观层面,没有从市场机制入手,并带有非常明显的强制性,政策工具较为单一,这可能会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效果与规制目标产生偏差,政府规制失灵现象比较严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制的改进应在宏观规制的基础上增加针对市场主体的微观规制,建立完善地质环境保护多元经济制度支撑体系,并通过制度性措施将外溢到社会上的成本或收益复归原行为主体。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分类分级管理

由于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具有明显差异,不同矿种的矿山或不同地区的同类矿种矿山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类型、影响程度和规模也会表现出差异性。基于这一点,应实行矿山生态环境分区分类分级保护与治理。这不仅有利于矿山开发和治理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明确划分不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在实践中应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矿山地质环境,制订和颁布相应的技术规范、评价标准,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2、建立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体系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工具包括两类:一是控制性政策工具,主要有禁令、配额、标准等方法,二是激励性政策工具,主要强调使用市场机制,比如税收、补贴、排污权交易等方法。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经验来看,控制手段是基础性的,应用比较多,而激励性手段也是不可缺少。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中,不能简单地判断哪种政策工具更有效,应综合考虑两方面:一是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性质,二是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机构获取相关信息的成本,比如矿山开发活动与生态环境质量之间关系的信息的难易程度,应由谁承担治理成本等等。因此,矿山环境管理不能仅仅依靠控制手段或者激励手段中的一种政策工具,而是应在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价值损失、赔偿主体和赔偿责任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综合应用多种政策工具,建立激励相容和有效约束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机制。

3、重构矿山地质环境的价值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某个矿山地质开发项目的决策过程中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矿山地质环境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比如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不利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应重新构建矿山地质环境价值核算体系,使外部性流失的价值重新回归相应的经济活动主体。新的价值核算体系应该以矿山地质环境的外部效应的价值为中心。基于此,矿山地质环境的总价值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矿山地质环境直接使用价值,二是矿山地质环境的间接使用价值,三是矿山地质环境的选择价值,四是矿山地质环境的存在价值。从以上分析可知,在新的矿山地质环境价值核算体系下,矿山地质环境的总价值考虑了正外部性的价值及其它价值,改变经济主体的成本和收益关系,能够有效减少矿山地质环境开发的冲动,从而有利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参考文献

[1]刘育平,李晓莉,张连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以贵州省为例[J].水文地质工程地质,2010,05:137-139.

[2]王永峰,张艳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以广东陆丰市西南镇石场矿山为例[J].技术与市场,2012,10:169-170.

矿山环境保护论文篇6

Abstract:"Oncemachineopens,wealthwillcome;cannonsounds,goldpilesup,"thisisafolkofmining.Encouragedbythisfolk,peoplehavecruellystrippedthemountains'clothesand"bellycutopen",whichrockedthemountaininthesunrelentlessintheseventiesandeightiesoflastcentury.Atthattime,usingthesewordstodescribethedisorderedenvironmentofexploitationofminesisveryappropriate.Thisarticledescribesthepresentsituationoftheminewaste,presentstheproblemsofmine,theeffectivetransformationmethodsofthemininggeology,andfutureeffectivestrategyfortheprotectionofmininggeology.

关键词:残忍;无情;无序开采;废旧矿山;有效改造;地质保护;策略

Keywords:cruel;ruthlessness;disorderlyexploitation;minewaste;effectivetransformation;geologicalconservation;strategy

中图分类号:TD1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3-0297-02

1废旧矿上的现状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矿产资源开采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为社会提供必需的资源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也会不同程度地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较严重。矿产资源开发破坏污染土地总面积32万公顷,被破坏土地的恢复率仅为2.84%。主要城市近600个采石场造成主要城市及周边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和大气污染。三峡库区部分小煤矿、建材矿山开采造成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和较多的次生地质灾害。

2废旧矿山地质存在的问题

矿山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薄弱,商业性勘查处于起步阶段,早期的调查成果尚需修测、修编及更新。区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工作成果精度低、参数少。三峡库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工作严重滞后,商业性勘查刚起,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矛盾突出,缺乏足够的后备资源基地,地勘资金严重不足,地勘队伍人才难以稳定。矿产资源管理较薄弱,矿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滞后,市场配置资源机制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矿产资源资产化、信息化管理尚未起步;矿业法规、政策、规划、标准不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执法力度较弱,一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监督管理以罚代法现象较为普遍。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综合利用程度低,矿山开采中,采主弃副、采富弃贫、采易弃难、乱采滥挖现象较普遍。特别是众多的乡镇集体和个体矿山,开采方法原始,技术装备落后,管理水平低下,生产安全条件差,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低。

多数矿山未考虑共、伴生矿产的回收,矿产资源浪费和破坏严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大多数矿山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许多矿产的采、选、冶生产能力失衡,产业链较短,产品结构单一。矿山主要集中在城乡及其周边地区,东部和边远地区的矿山建设明显滞后。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许多矿山企业重开发、轻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低,由矿山开发活动触发、诱发、扩大的次生地质灾害较为严重,局部地区水源、大气、土地受到严重污染。

3改造矿山地质的有效方法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加强并超前进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提高资源的可供性;依靠科技进步,合理开采,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耗竭速度。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含量,促进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建立多元、安全、稳定的矿产品供给体系;实现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勘查分制运行,基础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取得一批新的成果;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开发优势矿产,提高矿产利用效率,实现矿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进一步控制矿山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预防,加大库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促进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矿产资源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以矿业权为核心的矿业生产要素市场;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对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执法监察力度。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控资源利用总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严格矿山闭坑工作的审查与管理,矿山闭坑应向市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闭坑报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后,经市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退还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以景观生态学思想和生态系统理论为指导,改变单纯的废弃矿山土地复垦的观点,采用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和生态农艺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重点闭坑矿山受破坏土地的复垦与生态环境恢复和重建。对现有生产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专项规划。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机制。对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诱发次生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严重的现有生产矿山,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达标的,予以限产或关闭。切实做到强化管理,定期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不欠新帐。鼓励采用先进的采、选、冶工艺,开发低废、无污染的矿山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矿山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各级地方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监督矿山企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在可能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建立监测网点,有效地预防次生地质灾害。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矿山“三废”必须达标排放。因地制宜,实施不同类型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重建示范工程,进行矿山土地整治与复垦、“三废”的综合处理与利用。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履约金制度与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根据“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原则,鼓励矿山企业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对利用先进技术复垦、开发废弃矿坑和塌陷地的,可优先享受复垦土地的使用权,并依法享受开发荒地后一定时期内的免税;执行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工作做得好的矿山企业减收矿产资源税、优惠贷款、提高矿产资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利润留成率等优惠政策。

4保护矿山地质的策略

鼓励社会和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商业性勘查;鼓励在经济欠发达且具资源潜力的地区开展矿产资源勘查;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区周边和深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风景名胜区、重要地质遗迹和文物保护区等区域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完善矿山“三率”考核体系,加大矿山“三率”监管力度。制止采富弃贫、采厚弃薄、采易弃难、乱采滥挖等破坏矿产资源的开采行为,采用合理的矿山开采系统、先进采矿方法、回采工艺以及先进的选冶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回收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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