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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秩序(6篇)

时间: 2024-01-16 栏目:公文范文

市场秩序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以打造优良发展环境为主线,以解决影响我县项目建设环境、扰乱建筑工地施工秩序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阻挠项目建设、扰乱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我县建筑市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生态宜居宜业城市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各部门单位要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整治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宣传教育、调查摸排、集中整治、案件查处等工作措施,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物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的强买强卖行为;严厉打击以敲诈勒索、阻挠施工等手段,要求承包货物装卸的强装强卸行为;严厉打击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行承揽全部或部分工程的强包强揽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施工方允许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采取不正当手段或设置各种障碍影响施工秩序或阻挠施工的强阻施工行为;严厉打击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违规收取施工单位各类费用或利用职权强行摊派物品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着力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施工企业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超出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等行为,努力营造规范、健康、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调查摸排、集中整治、巩固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6日-5月10日)。各责任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和舆论导向的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建筑工地、社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自觉抵制阻挠正常施工的各类违法活动,教育建设施工单位依法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努力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文明的施工环境。

第二阶段:调查摸排阶段(5月11日-5月20日)。由县综治办牵头,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工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认真了解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梳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详细摸排阻挠施工、扰乱正常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逐一登记造册,填写建筑工地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实行动态管控,扎实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揭发和检举建筑市场中违法犯罪线索。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线索,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坚决开展打击行动,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11月30日)。根据调查摸排的情况,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精干力量,突出解决建筑市场秩序中出现的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行供材、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违法转包和分包等问题,力争做到打掉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要根据季节变化、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分时期、分领域确定工作重点,对建筑市场实行动态整治。对发现、发生的突出问题由县综治办牵头多部门联动,定期、不定期的进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以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城区治安秩序的管理,健全完善“网格化”巡逻机制,警力下沉,加大治安巡逻密度和执法力度,努力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第四阶段:巩固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建筑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在参与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做好日常管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隐患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保障措施

建筑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筑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联席会议,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综治、公安、城市管理、监察等5个职能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把建筑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落实分管领导。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集中精力靠上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事事有人管、有人做,切实落实好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市场秩序篇2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投资者反映最强烈、企业发展最需要的突出问题,全面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提高投资主体的满意度、经营主体的诚信度和消费主体的放心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整治农村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安全为突破口,追溯扩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通过集中整治,使生产经营户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加强,广大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构建“公平、开放、安全、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竞争公平、市场开放、经营合法、秩序规范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时间安排

从8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市开展农村市场秩序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主要是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开展整治行动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8月21至9月20日)。主要是按照整治方案,集中开展综合整治,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普及科学常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树立维权意识,提高识假能力,查处一批案件,形成震慑力。

3.督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整治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改无成效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贯彻落实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促进工作全面提升。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订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行动开展过程中要坚持“四个结合”:即整治与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专项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督促指导与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相结合。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的任务和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拳出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以整治农村市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违法行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档案,严格落实市场区域巡查制度,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定人定岗定责,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经营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能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三)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运用检测车、快速检测仪、快速检测箱等快速检测设备,加大对食品、农资、家用电器、计量器具等重点商品监测检验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及时组织清查、下架退市和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对经初步检测并经法定检验机构确认的“问题商品”,一律下架、封存、销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明确职责,联合执法。这次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市食药监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负责指导与协调。

市工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会同公安部门打击非法传销、规范直销;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市质监局负责清理小作坊、黑窝点,打击生产伪劣产品行为,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免费检定计量器具,排查自制土锅炉、压力容器、液体石油气钢瓶等特种设备;负责生产领域食品安全;查处使用计量器具中的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集贸市场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非法传销及制假售假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各类市场治安防范体系。

市食药监局负责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材)行为;打击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毒性中药材和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药材交易活动;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市文广局负责规范集贸市场内网吧、电子游艺室、书摊等经营场所的管理;取缔非法摊点;收缴黄色等非法出版物品。

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煤炭、肉类、酒类等市场的的监管。

市农业局、市供销社负责强化对农资市场的监管。

市畜牧局负责加强对动物卫生防疫、检疫检验。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促检查。

上述各部门要根据其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协作配合,以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确保整治成效。

(五)积极查办大案要案。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通过在监督检查、监测检验、投诉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要依法进行及时查处,做到发现一批,查处一批;尤其要抓好涉及非法传销等案件排查和督办工作,对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办结,达到移送条件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震慑违法分子。

(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包括巡查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可追溯机制、联动机制在内的长效监管机制,防止“一阵风”。同时要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既有效惩处违法行为,又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此次农村市场秩序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量大面宽、任务繁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迫切性,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克服松懈、畏难情绪,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市场秩序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温利平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小明、市工商局局长李玉进和市质监局局长王宏玮任副组长,市政府督查室、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市食药监局、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场科和市质监局食品科,具体协调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机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工作阶段划分,层层分解任务,抓好组织实施,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互相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踪检查各单位进展情况,通报检查结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场秩序篇3

*年我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祁市长、邵市长的重要指示,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围绕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围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加关注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关注土地、环保、农业、社保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更加关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依法监督,依法整改,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为实现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奋力开创富强*和谐*建设的新局面,发挥审计监督的保障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审计监督,集中查处和揭露各种伪造票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强化预算执行审计,狠抓税收审计和金融审计,搞好专项资金审计。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和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社会审计组织的监管,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协助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重点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四乱”现象,把查处“四乱”问题作为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着重对有执收执罚权的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较多的部门,非税收入较多的部门,二、三级机构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查,清理各种违反规定的不合理收费,制止各种形式的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把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由原来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查处损失浪费、挤占挪用现象,确保资金安全完整,管理规范,使用合法、投入有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结合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协助财政、监察、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加强财政性专项资金的监管,建立财政资金追踪时效和反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按规定应给予审计处理处罚或上报的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事项,审计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或隐瞒不报,对违反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税收征管监督,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协助国税、地税、公安、财政等部门,强化对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严厉打击偷税、逃税、抗税等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业等各类发票管理;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厉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道路货运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在审计中如发现有偷税、逃税行为的,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收缴的予以收缴,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市场秩序篇4

《20****年****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年****省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把整顿与培育、规范与引导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影响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领域,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好转,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一)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机制,扩大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覆盖面;认真做好重点食品安全风险性调查与评估工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加大兽药、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力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完善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化生产,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规模,确保农产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治理。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加工企业档案审核备案制,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无证照经营活动,加大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消费环节治理。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开展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企业、城乡结合部生猪屠宰的检验检疫和定点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使人民群众对市场的食品放心安全消费。

(三)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认真落实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检验制度;组织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普查,启动药品再注册工作,杜绝假冒伪劣药品上市,从源头上保障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药。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在全省注射剂高风险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制度,完善药品生产监管责任制;继续抓好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GMP认证工作,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研究秩序;切实加大药品生产企业监测工作。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超经营方式、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违法药品广告“黑名单”公示制度;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完善农村药品监管机制,落实农村药品报告制度和责任目标;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切实维护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落实《****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年)实施意见》,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协作机制;着力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

(五)加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侵权行为的整治力度。抓好20****年****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厉打击专利诈骗、群体性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商标侵权行为,重点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及商品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案件,切实做好涉外商标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著作权盗版行为,重点整治盗版光盘、音像制品、教材、软件、网络侵权盗版等违法活动;开展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自觉遵守WTO规则,加强对侵权行为的风险管理,提高我省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维护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六)充分发挥****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12312”热线功能。建立健全受理举报投诉、转交办理、跟踪监督、办结反馈等工作协调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进一步打击各类商业欺诈行为,不断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进一步开展打击各类商业欺诈行动。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协调、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联合整治,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虚假广告,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的欺诈行为。

(八)加强对商业零售企业占压和骗取供货商货款、投资、招商、劳务合作、中介服务、商品房交易、虚假合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虚构项目和领域中的欺诈行为。

(九)强化执法协调,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监管机制,加大对投诉、举报、查办、曝光的力度。打造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利用地方报刊、媒体对商业欺诈的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识假防骗能力。

四、进一步打击非法传销组织,切实遏制非法传销活动

(十)切实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彻底查禁传销,规范直销。要完善“打、防、控”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青年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要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报送,及时立案,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

(十一)加强网上传销的监控,加大网上打击传销力度,防止传销骨干从有形到隐形进行网上传销来坑害骗取群众财产。要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十二)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这一“经济”的本质和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极大危害。工商、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要做好受骗群众的疏导、劝返和遣散工作,严防由传销引起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两烟”打假打私专项整治,扩大打假打私成果

(十三)坚定除假务尽、长期作战的思想,再接再厉,继续保持“两烟”打假打私的高压态势,维护****烟草支柱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两烟打假打私专项整治,坚持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以“端窝点、破网络、抓主犯、清市场、守边境”为重点,继续开展以“高原风暴”为代号的全省多地区打击网络专案联合行动,突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网络、烟草走私网络、制假原辅材料和非烟网络,有效摧毁各种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团伙,进一步提高打击网络的质量和水平。

(十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农村商店假冒卷烟、走私烟销售行为。加大源头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加工、倒卖、走私烟叶、烟丝的违法行为,加强运输分销非法烟草专卖品稽查工作,切断制假窝点原辅材料来源渠道。保持市场监管工作的高压态势,不断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十五)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完善举报、查处监管机制,构建行政处罚和司法打击的合力,切实遏制涉烟违法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加强两烟打假打私信息平台建设,发挥网络监管作用,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两烟打假打私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两烟目标管理责任制,净化全省“两烟”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烟草产业形象。

六、针对其他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十六)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酒类等产品的违法行为,遏制制售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反弹势头。

(十七)加强农村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配件、水产苗种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十八)整顿土地、文化、货币、证券、外汇、保险、建筑、成品油、房地产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骗税违法行为。广泛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

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断提升整规工作合力

市场秩序篇5

[关键词]市场秩序房地产模糊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

一、研究背景

从2005年开始,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国家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如加快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紧缩银根等等。但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各个方面的问题,如住房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秩序混乱。

国外关于房地产市场秩序评价的研究比较少,对于市场秩序的研究大部分集中于理论研究方面。国内对于房地产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比较多,而市场秩序评价方法的应用比较少,仅在建筑市场,电子信息产品市场中有所应用。

二、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构建思路

本文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主要遵循两条思路:

(1)构建原则:综合性原则、层次性原则、代表性原则、个性原则、指导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2)借鉴一般商品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市场秩序评价体系课题组将市场秩序评价体系设计为三大类指标,即市场进出秩序指标、交易秩序指标、竞争秩序指标。

2.评价体系构建

房地产市场中包含的要素比较多,其发展也具有与其他市场不同的特点,要对房地产市场做出正确的评价,就有必要设置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这些体系必须考虑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各个要素,不仅要从微观经济活动层面反应各种市场要素的运行状态,也要反应出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习惯的认同和遵从情况。本文结合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特点,借鉴市场秩序评价体系课题组的成果,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评价设置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

(1)市场主客体秩序指标

房地产市场的主体秩序指标可以分成市场主体经济效益指标、市场主体进出秩序指标两个二级子指标。

具体构成为:①房地产市场主体经济效益指标:房地产企业产值利润率、房地产企业税收总额、房地产企业人均经营额、房地产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②房地产市场主体进出秩序指标:房地产企业及中介咨询企业条件合格率、房地产企业及中介咨询企业证照齐全率、不合格房地产企业及中介咨询企业退出率。

房地产市场客体秩序指标具体分成两个二级子指标:房地产产品秩序指标和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秩序指标。

具体构成如下:①房地产产品秩序指标:商品房质量达标率、商品房质量事故率、商品房质量公众投诉率。②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秩序指标:房地产中介行业总产值、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人数、房地产中介服务水平、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主满意度。

(2)市场交易秩序指标

房地产市场的市场交易秩序指标可以分成:房地产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秩序指标房地产企业和合作单位之间的交易秩序指标以及业主和中介咨询企业之间的交易秩序指标这三个二级指标。

各二级指标的具体构成为:①房地产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交易秩序指标:产品价格公开率、消费者投诉率、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率。②房地产企业与合作单位之间交易秩序指标:书面合同签订率、合同履约率、不合格合同率、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指数。③业主和中介咨询企业之间交易秩序指标:中介服务质量与水平、合同纠纷情况、客户满意程度。

(3)市场竞争秩序指标

市场竞争秩序指标用来评价房地产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状况。主要包括不正当竞争秩序指标、限制和阻碍竞争秩序指标两类。

具体指标构成为:①不正当竞争指标: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指数、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案件指数、商业贿赂案件指数、虚假广告案件指数。②阻碍和限制竞争指标:行业垄断情况、地区封锁情况、滥用行政权利限制公平竞争案件指数。

(4)房地产市场运行秩序指标

本文结合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特点,设置了房地产市场运行秩序指标,可以分为四大类二级指标。

具体构成为:①房地产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指标:房地产投资总额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房地产用地比、房价收入比。②房地产市场景气程度指标:商品房预售率、商品房开工量、商品房空置率。③房地产市场均衡程度指标:商品房存量与增量交易比、商品房租售价格比、房屋租售面积比。④房地产金融服务指标:房地产开发贷款率、购买商品房贷款率、贷款限制与贷款门槛、贷款利率。

(5)市场监管秩序指标

房地产市场监管就是指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秩序指标可以分成监管依据指标、监管体系指标和监管效果指标三个二级子指标。

各二级指标的具体构成为:①监管依据指标:房地产行政监管立法的人员情况、房地产行政监管立法的程序情况、行政监管法律法规数量、行政监管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②监管体系指标:相关管理部门的数量、市场监管机关只能到位率、行业协会的发展、新闻机构的关注程度。③监管效果指标:违法违规项目总数、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和不作为行为发生率、监管系统的不良行为情况。

三、房地产市场秩序各指标权重与指标值的确定

本节主要利用层次分析法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评价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进行确定,并通过专家打分与现状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模糊综合评价中各指标的评价值。本文房地产市场秩序评价指标的各权重如表1所示。

四、房地产市场秩序模糊综合评价实证分析

模糊综合评价法的基本原理及其步骤是:

第一步,确定对象集,因素集和评语集。本文的对象集为房地产市场秩序,因素集为评价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本文的评语集采用V={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五级评价,为使结果更具有直观性,对评价集赋予一定的分值,即V={90,80,70,60,50}。

第二步,确定权数分配。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个因素的权重。

第三步,建立各因素的评分隶属函数和综合评价矩阵R。

第四步,计算每个对象的综合评价结果。

为使结果具有可比性,本文主要针对全国房地产市场、北京房地产市场、长沙房地产市场进行评价,考察整体市场、一线城市市场和二线城市市场所具有的不同特点。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通过计算,房地产市场秩序评价结果如表2所示:

五、改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政策建议

房地产市场秩序各城市各有不同,整体来说房地产市场秩序评价分值不是很高。尽管还不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但是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不仅在市场实际操作方面需要进一步发展,在监管、调控方面也需要有更科学有效的措施。

1.坚决调整房地产市场的分配不公问题。可借鉴欧洲的公共财政政策,理顺房地产商与消费者的分配关系,改变房地产行业的分配和再分配失衡问题。

2.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避免资金非理性地流向房地产业。要增加对资本市场的投入,做好企业股本募集、产业基金、创业基金和资产证券化,打开资本市场通向中小企业和自主创新的通道。

3.以市场调节为效率之剑,法律手段为公正之剑,以政府的科学管制为公平之剑,架构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铁三角架构,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4.加强政府职能建设。在政府管制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建立房地产的听证制度,这有利于建设一个和谐的房地产市场;二是要严格监管房地产金融市场,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行为;三是要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监管。

5.加强社会舆论监督。通过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查处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交易、中介和物业管理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强化企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

参考文献:

[1]DarkoGalinec,SlavkoVidovic.ATheoreticalModelApplyingFuzzyLogicTheoryforEvaluatingPersonnelinProjectManagement.JournalofBehavioralandAppliedManagement.Glendale:Jan2006.Vol.7,Iss.2:p.143(22pages).

[2]王生升:哈耶克经济自由主义理论与市场经济秩序[D].中国人民大学,2002

[3]宋巍巍:建筑市场秩序分析及评价[D].清华大学,2004

[4]熊元斌:市场秩序及其评价体系简论[J].工商行政管理,1996(10):24-26

市场秩序篇6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是维护农民工及求职者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有效遏制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市有关部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专门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区县也要成立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统筹安排清理整顿的各项工作,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各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安排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调度和督促检查。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清理整顿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用工监管,严厉打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依法严惩“黑劳工”、“黑职介”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制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职业介绍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减少,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招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

清理整顿要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介绍机构聚集、城乡结合部中小微企业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为重点,兼顾其他地区和场所。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重点宣传政策规定和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各区县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进城务工人员的知识,或编印成宣传小册子等在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的场所免费发放,提高广大求职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宣传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清理整顿工作成效。对非法职业中介组织的惯用手法也要予以揭露,提高广大求职者的防范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对违法犯罪活动和违规经营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

四、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一)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实施综合整治。要注重部门联动,强化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对以职业中介为幌子骗取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和欺骗、贩卖、强迫劳动者劳动的黑色利益链犯罪团伙,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依法立案侦查。对未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虚假招聘广告,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取缔。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三部门对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各部门要抓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辖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进行认真部署检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对职业中介机构年度审验和企业年检的形式,联合对辖区所有登记注册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与经营。

3、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联合执法,出重拳打击和清理非法职业中介,不留死角,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4、依法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严格审批,加大对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管力度。

5、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针对非法职业中介隐蔽性强、流动性大、违反行政法规与刑事犯罪并存的特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与公安110联动,对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

(二)认真受理查处举报投诉。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受理渠道,在职业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及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公布查处取缔“黑职介”的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接到举报投诉后,要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

五、工作安排

各区县要在专项行动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指导机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月15日之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2月8日至3月20日,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期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三部门将配合国家、省联合调研检查组赴部分区县检查调研。各区县在2月27日前上报专项行动的阶段进展情况和有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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