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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的方案(精选8篇)

时间: 2023-06-26 栏目:写作范文

财务审计的方案篇1

探索、创新适合各地新农村发展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

政府行为、村治结构、农村经济状况、村民权益意识是影响各地新农村建设中村级财务管理模式的主要变量。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我国各地农村探索和创新了一系列村级财务管理模式。但是,由于我国村级经济具有社区性、封闭性、合作性、多样性的特征,使得各地农村在选择村级财务管理模式时应考虑其差异性和适用性,不能追求统一模式,可以在以下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与创新。

(1)村级会计委派制模式。村级会计委派制是由乡镇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经择优录取、集中培训后委派到辖区内村级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被委派的会计人员在业务上接受被委派单位领导,按制度独立处理村级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参与被委派村的内部管理。由于我国农村会计管理水平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农村很多地方纷纷实行了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对整顿农村会计工作秩序,防止会计信息失真,较好地解决农村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治理腐败现象等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村级会计委派制的适用范围有待完善,核算单位应考虑经济条件、经济业务量、交通状况、村民自治等方面的差异,对是否适合实行村级会计委派制作出判断,看其是否能够确保会计核算与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原则的实现。

(2)“村财双管”模式。村财双管即在保证村集体资金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财政所管理资金,经管部门管理账务,定期安排村会计到经管站报账,实行集中办公、两级记账(村会计记手工账,乡镇经管站将凭证审核后录入电脑生成电子账)和资金档案统管。该模式特点是“村管”和“乡管”各半,“手工”和“电算”并行。从制度设计来看,“村财双管”是很好的,财政和经管各司其职,相得益彰。但是,在操作过程中产生诸多不当和存在严重漏洞。财政所只履行村级资金的拨付职能,一般不直接参与村级开支活动的监督;而经管部门既不了解村级真实收入实情,也管不了村级收入,难以监督村级财务实际收支情况,管的是“空账”。这就造成管收的无权管支,管支的也无权管收,使得名义上的村财由财政与经管“共管”变成了事实上的“空管”,甚至出现了一些矛盾,导致了新的财务混乱。为了能使财政和经管部门都履行好职责,共同监管好村财工作,可以对村财实行“分层共管”。上级拨来的资金先由乡镇财政所拨给乡镇经管部门,由经管部门实行事前监控,再由经管部门履行资金拨付和管理账务的职责。

(3)村级会计委托模式。村级会计委托是保证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会计中心代村组管理账务、资金和档案,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中心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票据管理、统一公开财务、统一建档管理。该模式在很多地方进行了试点和推广,取得了一些很好的管理经验,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因此,村级会计委托应加强精细化管理,乡镇可以通过制定科学、详细的业务操作程序来实施对村级财务的精细化管理。其程序设计如下:一是依法委托代管,村委会与乡镇会计中心签订委托代管协议,注销各村原有银行账户,开设统一的乡镇村级财务银行账户,办妥财务移交手续。二是科学设岗,在乡镇财政所下设立会计中心,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兼审核会计)、核算会计、出纳(兼票证管理员)、档案员等岗位,村级设立报账员(村会计)、民主理财小组、财务领导(村主任)、村委会等岗位和机构。三是统一票证管理,各乡村必须统一使用的凭证、账簿及报表,乡镇村级财务基本银行账户支票全部实行“双面印鉴”管理,即支票正面银行预留印鉴为乡镇会计中心公章、乡镇会计中心主任和核算会计私章,支票背面银行预留印鉴为村委会公章和村委会主任私章,在取款时必须同时加盖双方印鉴才能有效,形成了双重管理,双方监督。四是规范财务流程,严格报账审批程序,所有款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开支采用统一的支出审批专用凭证。开支按照规定权限,实行分级审批。一般财务事项的报账审批程序:原始凭证经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账员审核民主理财小组审签村主任审批报账员复核、报账,重大财务事项的报账审批程序:由村委会报乡镇会计中心审查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经办人签字报账员审核民主理财小组审签村主任审批报账员复核、报账。村会计在报账时,必须填写统一的《收入报账单》和《支出报账单》,经乡镇会计中心核算会计初审、主任审核后,方能报账和签发“双面印鉴”支票,严把资金“出口”关。五是分村建账核算。乡镇会计中心分村设置现金(存款)日记账、总账、管理费用明细账、经济往来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村级还必须同时设立现金(存款)日记账、内部往来登记簿、固定资产登记簿、劳务用工登记簿。核算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需经乡镇会计中心主任、核算会计、村会计共同盖章。六是按季编报公开。核算会计编制的村级会计报表经乡镇会计中心主任和村委会主任审核后,再由村委会按季进行财务公开。

(4)中介机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中介机构村级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是由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受村级组织的委托和授权代其建账、记账并进行财务管理。在此模式下,村级组织独立核算,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委托做账、授权管理”的原则介入村级组织的账目、资金、合同的管理。该模式是借鉴广东省佛山市在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创新经验,是一种全新的模式,虽说其具体的运行机制与机理虽不完全成熟,但是,在农村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的情况下,能够利用中介组织的人才优势,对迅速建立和完善村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农村的财务管理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模式充分体现村民自治的要求,符合现代产权理论的实质,能有效地解决会计委派制模式与现代产权理论不符的法律理论问题。

各种村级财务管理模式的主要区别是乡、村两级对财务人员、资金、证、物资、账目、档案等管理的范围和程度不一,各地农村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把握对财务人员、资金、证、物资、账目、档案等管理的范围和程度,开拓性地探索出能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的财务管理模式。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规范,只有健全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才能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民增加收入和农村稳定和谐。

(1)财务预算制度。村级财务活动要实行预算管理,其财务预算主要包括:财务收支预算;固定资产购建预算;农业基本建设预算;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预算;收益分配预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算;借款预算;其它预算。

(2)内部控制制度。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销售、采购、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借款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并采取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财产保全、电子信息技术等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3)会计核算制度。村级组织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4)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制度。村级组织应建立各类资产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本单位账内外资产的现状、价值和变动情况,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定期进行清产核资,依法界定资产所有权;集体账内资产要做到账实相符,账外资产要建立统计台账。

(5)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包括:村级组织应当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村级组织计划内数额较小的日常开支,由村级财务负责人审批;计划内数额较大的开支事项,由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审批;计划内的重大财务开支事项及计划外的支出,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级组织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级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有异议的财务开支事项,交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6)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制定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了解村级组织的债权债务情况,包括债权债务的总额、构成、用途、债权清收方案、债务化解方案、还款计划、资金来源等,要定期、及时、专项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7)职务消费定额管理制度。村级组织要建立职务消费定额管理制度,村干部的通讯费、用车、招待费、差旅费等费用要由乡镇制定消费定额标准,对于超过定额标准的费用,由相关人员自行负责。

(8)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管理制度。村级组织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负责,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村级组织的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包括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9)“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向农民筹资筹劳的项目、数额等事项要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本着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的原则进行,并且筹资筹劳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级道路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

(10)重要经济事项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村级资产和资源发包、租赁、出让等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

(11)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的各种经济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电子数据、会计软件等会计档案需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归档保管。

(12)会计工作交接制度。村级组织的会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任免和调换的,须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区县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其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时,须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将所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建全三级监督网络,强化村级财务监管体系

(1)强化会计监督。主要是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对原始凭证、会计账簿、实物款项、财务报告、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等六个方面进行监督。

财务审计的方案篇2

[关键词]集团公司 子公司 财务控制

在集团公司的管理实践中,如何掌握好集权管理和分权管理的程度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集团公司集权过多会影响子公司的积极性;分权过多可能会造成分散倾向,影响公司整体利益。一般认为,在生产经营上可以分权多一点,在财务上应该集权多一点,而两者又难以截然分开。因此,如何在集团公司内部各子公司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实施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是当前集团公司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试就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施财务控制的主要方式了初浅探讨。

一、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从一般意义上讲,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权力机构的设置、运行及权力机构之间的联系机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常由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经理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督机构(监事会)组成。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实施的财务决策权主要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董事会实施的财务决策权主要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经理层实施的财务执行权主要有: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监事会的财务监督权主要有:检查公司财务等。

从公司各权力机构的财务管理职权来看,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是董事会,只有董事会才能全方位负责公司的财务决策与控制。因此,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首先应建立以社会化、专业化为基本特征的董事会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财务决策职能和对经营者的监督职能。而董事会的关键是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从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经验看,只有社会化、专业化的董事会才能起到它应有的作用。社会化的标志是外部独立董事的介入,专业化的象征是专业委员会的形成与运作。

二、对子公司进行授权控制

对子公司进行授权控制是指在某项财务活动发生之前,按照既定的程序对其正确性、合理性及合法性进行核准并确定是否让其发生所进行的控制。授权控制的方法是通过授权通知书或公司授权管理制度来明确授权事项和使用资金的限额。特别是对有些易造成损失和资产流失的重要项目作出明确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例如,可以对子公司的投资、贷款项目进行授权,即子公司有权制定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贷款项目计划,超出授权范围的投资、贷款项目必须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同时,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贷款的立项、审批、控制和检查制度,并重视对投资、贷款项目的跟踪管理,以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贷款行为。

另外,公司的授权控制应做到以下几点:(1)公司所有人员未经合法授权,不得行使相应权力;(2)公司所有业务未经授权一律不得执行;(3)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4)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5)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当拒绝,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

三、对子公司实施预算控制

预算的编制要以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为前提,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具体、系统地反映公司为达到经营目标所必须拥有的经济资源的配置情况。集团公司可根据子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规模以及公司成本控制的特性进行预算控制,重点应明确如下两个方面的问题:(1)预算的编制应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编制,这样既考虑了子公司的意见,照顾了子公司的利益,又有利于集团公司审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综合平衡,从而使预算的执行能够做到相互配合和协调。(2)预算编制应以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为依据,这样可保证集团公司计划目标的实现,同时预算又给每个子公司以明确的经营管理目标和各方的责权关系,便于子公司进行自我控制、评价、调整。

四、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来实现日常的财务监控

委派财务总监是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财务控制的基本措施之一。因具有事前控制性、反馈及时性、高度专业性和独立性等特点,可帮助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控制。

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均在母公司,费用由子公司列支。被委派的财务总监,应组织和监控子公司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参与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把母公司关于结构调整、资源配置、重大投资、技术发展等重大决策贯彻到子公司的预算中去,对子公司各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审核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负责对子公司所属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子公司的资产运行和财务情况。集团公司通过委派财务总监来监督、控制子公司的重大财务会计活动和全部财务收支过程,不但使集团公司的总体经营方针和目标可以在子公司得到较完全的贯彻和实现,而且能监督子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集团公司的权益。

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审计在集团公司治理结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集团公司通过对子公司的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所存在的问题,增强内部控制意识,有效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为此,集团公司必须对子公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工作。

对子公司的审计可分为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对子公司年度报表的审计属于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则主要是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门负责进行的审计。内审部门的作用不仅在于监督子公司财务工作,也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也是监督、控制内部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

财务审计的方案篇3

许明波(1971-),男,安徽无为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萨班斯法案及相关配套监管规则的出台,标志着美国资本市场会计监管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准政府监管模式、强化会计责任追究、确认新COSO框架、实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等,是美国新会计监管框架的基本要素。美国会计监管体系的改进,对我国建立健全会计监管体系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就如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又保持与国际趋同的会计监管体系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会计监管 要素 启示

2001年底发生的安然事件等一系列财务丑闻,暴露了美国资本市场会计监管体系的严重缺陷。美国国会众议院于2002年出台了《公司与审计的责任、义务和透明度法案》,后来相继又出台了《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称《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法案的出台标志着美国资本市场会计监管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一、美国新会计监管框架的要素

(一)确立以准政府监管模式为主导萨班斯法案要求设立新的独立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Oversight Board,PCAOB)”,以取代原隶属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PCAOB,作为会计监管的准政府机构,接受SEC的监管,全面负责监管会计师行业,享有监管、调查和处罚的权力,这标志着美国会计监管模式由行业自律监管向准政府监管模式转变。美国会计监管经历了漫长的历程,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使人们在反思之后,充分认识到会计舞弊、监管不力是导致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并于1934年率先制定了世界会计史上体现监管者意志的会计准则。为了恢复投资者的信心和达到监管的目的,美国成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作为负责监管的政府专门机构。20世纪70年代,美国出现了一系列重大审计失败案件,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对会计监管模式提出了两种改革方案:一种是专门成立一个政府部门,负责监管注册会计师行业;另一种是建立适当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向国会提出实行自律性监管的请求,其主要的目的是避免政府部门对行业监管的过度介入。请求在国会通过后,AICPA于1977年设立了“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建立了一整套自律监管机制,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实施监管,美国国会和SEC也认同了这种行业自律制度中的标志性的组织。实践证明,美国的PCAOB在会计监管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欺诈性财务报告仍然时有出现,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组织成立了全国反欺诈性财务报告委员会并提交了报告,该委员会认为欺诈性财务报告与企业较差的内部控制有关,需进一步对内部控制进行研究。2001年安然事件的爆发,更加暴露出美国以PCAOB为代表的自律监管制度的严重缺陷和漏洞。为此,美国政府迅速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美国众议院于2002年,以压倒多数通过了《公司与审计的责任、义务和透明度》的强化会计监管的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修改原有的《证券交易法》,要求建立独立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组织”;强制公司披露那些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债务的表外会计信息:为了达到监管的作用,禁止审计公司对同一公司同时提供审计和非审计服务。2002年,美国国会两院又通过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这些法案将从法律制度上对美国会计监管制度产生重大影响,并预示着美国多年来以PCAOB为代表的行业自律监管制度将被一种新的监管方式所取代,即准政府监管模式。

(二)强化会计责任追究制 萨班斯法案规定美国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和财务总监(CFO)在其年度和中期财务报表中必须签名并认证,要求CEO和CFO对呈报给SEC的财务报告“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以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予以保证。财务报告不允许含有任何导致其财务报表误导公众的重大错误或遗漏,强制要求公司高级财务人员遵循职业道德规则,如果将来发现有问题,CEO或CFO个人将对公司财务报表承担严重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在美国这样一个以判例法为主体的法律框架内,1933年的《证券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就已经开始用成文法的体例对资本市场进行约束,但萨班斯法案前所未有地将公司高管和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用成文法的方式明确加以限定,表明美国会计监管进入法律监管时代。

(三)确立以新COSO框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基本标准 萨班斯法案要求公司管理层和外部审计师,每年在年报中就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ICOFR)有效性分别作出评价和报告,还要求外部审计师对于公司管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部控制系统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意见。2003年SEC33-8138号规则公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作了明确定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公司行使类似职权的人员设计或监管,受到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影响,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满足外部使用的财务报表编制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合理保证控制程序”,具体包括以下控制政策和程序:一是,保持详细程度合理的会计记录,准确公允地反映资产的交易和处置情况;二是,公司对发生的交易进行必要的记录,从而使财务报表的编制满足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公司所有的收支活动都要经过公司管理层和董事的合理授权;三是,为防止或及时发现公司资产未经授权的取得、使用和处置提供合理保证,这种未经授权的取得、使用和处置资产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2004年,新PCAOB了其第2号审计标准:“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并经SEC批准。该标准关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以及这项工作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系问题。这项综合的审计会产生两份审计意见:一份是针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另一份是针对财务报表。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涉及以下内容:评价管理层用于开展其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的过程;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转的效果;形成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意见。各种迹象表明,SEC已承认了1992年发起人组织委员会(COSO)公布的《内部控制一综合框架》(也称COSO框架)。COSO框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控五个组成部分。2004年,根据萨班斯法案有关规定,COSO委员会了《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ERM),称作新COSO框架。该框架由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馈、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八个部分组成,表明新COSO框架于2004年正式成为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公认标准。

(四)实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规定引起了监管机构和职业界的广泛关注,SEC和AICPA积极行动起来,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规则公告、征求意见稿。2003年,SEC第33-8138号规则公告,主要内容是:首先,修订1934年

证券交易法的相关内容。该内部控制报告的内容必须包括:管理层签署申明,由其负责建立和维护充分的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在最近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说明管理层进行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时采用的框架;提供申明表明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对公司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提供了鉴证报告。其次,要求上市公司填报“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Registered Public Accounting Firms Attestation Report,RPAFAR)”,并作为年报的一部分予以公布。再次,要求管理层对公司季度内出现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有重要影响,或可能具有重要影响的任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变更进行评价。200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一是,上市公司审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两个部分;独立审计师需要对审计工作进行计划,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对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进而发表审计意见。二是,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定义。征求意见稿中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前者主要是指公司的控制结构和程序不完整,遗漏了一些必要的控制,或者现存的控制设计不合理,导致即使控制按照设计执行了,但无法达到控制的目标。后者则是指一项控制虽然设计合理,但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或者执行控制的员工没有得到合理的授权或具有资质,从而导致控制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三是,按严重程度将内部控制缺陷的其分为重大控制缺陷和主要控制弱点两类。重大控制缺陷,是指可能对公司管理层发表的申明中关于保证交易的发生、记账、过账、报告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保持一致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内部控制缺陷;主要控制弱点是指在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的一个或多个方面存在重大控制缺陷,造成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地防止或发现财务报表中实质性的错误表述的风险降低到一个较低的水平。四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无保留意见的限制条件做了规定。如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未更正的主要控制弱点,独立审计师不能发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的无保留意见,而应该根据主要控制弱点的性质,发表保留意见或仅对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观点,财务报表中存在实质性错误表述,公司没有发现,而外部审计师发现了,则表明公司的内部控制中存在主要控制弱点。

二、美国会计监管对我国资本市场会计监管的启示

(一)建立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行业自律为补充的会计监管模式 安然等案件暴露出美国自律监管制度的严重缺陷和漏洞。实践证明这种只强调会计行业自律的做法,实际上是对注册会计师的一种放纵。由此可以认识到,在当今这样一个极其复杂的多方博弈的资本市场中,仅依靠行业自律性组织来进行会计监管是不够的。会计制度和准则完全由民间机制制定,其权威性必然遭到削弱,其监管实施的效率也较低下,尤其缺乏制定机构的独立性。因此,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建议构建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行业自律管理为补充的会计监管体系。财政部、审计署、证券监督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间没有依附关系和利益关系,地位独立,并且有法定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具有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可由其承担会计监管的主要职能,履行各项监管职责,使其监管更具权威性,以保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健全会计监管的法规体系,强化对公司高管人员行为约束和责任追究 从我国目前会计监管的法律体系看,存在部门立法,职能分割,有关措施缺乏细则,存在遗漏和抵触现象,形式不规范,体例不统一,致使监管部门很难对会计违法行为定性。从会计监管的力度上,我国现行的会计监管体系存在着许多不足,如我国至今未出台《民事责任赔偿法》,从目前对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看,主要是以行政处罚为主,处罚基本上体现在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上。在财产责任方面一般表现为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全部由国家罚没,但却没有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予以规定。虽然《证券法》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承担的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现有的法律缺乏适当的诉讼机制,致使投资者的损失实际上得不到赔偿。即使在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方面,处罚力度同样显得不够。根据美国的经验教训,对公司高管人员用法律约束其行为是非常必要的。但我国目前的相关配套法律还不完善,还没有将高管人员真正置于民事责任的约束之下,单靠行政处罚既不具威慑力,也不能触及高层管理者的切身利益。而美国在这方面就有较为切实可行的民事赔偿的相关配套法律,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从根本上约束高层管理人员的一些不法行为,使会计监管的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财务审计的方案篇4

一、农村财务审计存在的问题

1、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审计条例指出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如实提供财务收支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会计报表、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当前村级账务处理存在于会计账目不齐全,账簿设置不规范, 会计手续不齐全,资金使用不合法,票据不规范,白条入账,瞒报收入虚列支出等等。我省目前已实行会计工作,在村级会计委托服务、电算化管理和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村集体财务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监督制度化,受到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拥护。但也存在多种问题,在开展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村级财务监管乏力,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审计工作难度加大。

2、调查取证难。在农村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村根本没有村级档案室,会计档案资料无法集中管理,会计资料只好长期放于会计或出纳家中。村级组织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在审计中涉及到年份较远的历史旧账,导致一些与审计相关资料的丢失,从而无法对问题进行取证。有些村级财务人员,为了逃避相关责任,伪造原始凭证票据,审计人员核实取证时提供失真材料,刁难审计工作人员。

3、审计程序不规范。大多数村级组织没有合理的中、长期审计计划,更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而且对于审计的资料和审计后的有关文件没有规范的送达文书和完整的审计档案记录。对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取证、审计档案整理与保存等一系列审计程序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或参照国家《审计法》规定执行。

4、审计决定落实难。审计本身具有强制性,应无条件地落实和执行审计决定。但是,审计决定执行是由乡级政府来完成,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利益关系审计决定往往得不到有效执行,作为财政部门主审单位,缺乏有效执法手段。

二、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揭露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一部分人尤其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账目管理混乱和乱收乱支现象屡见不鲜。这些不良行为严重削弱了集体经济力量。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地执行政策和管理财务。

(二)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强化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目前,很多行政村没有公开账务,或者存在公开的账务与账内的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因此,农村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非常关键,定期对村财务进行审核、检查,及时将审计结果公开公布。这样,村民才能了解并掌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让村民明明白白,利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推行农村财务审计,有利于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现阶段,我国普遍存在着农村财务人员年龄较大、专业水平较低、计算机应用不熟练,会计准则落后的现象,这样的财务人员会严重阻碍农村财务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因此,通过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能够从客观上督促农村财务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建账、记账和报账,保证会计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通过审计督促农村财务人员按照现代会计制度要求,完善会计科目、报表、凭证,确保账目规范。

三、加强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保障措施

我国开始实行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之后,国家农业部、省、市相关的审计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各地区逐渐重视起农村审计工作,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作为新时期工作的一个切入点。

(一)转变审计模式,创新审计程序方法

当前农村财务审计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缺乏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法律法规,农村财务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建议专家学者深入基层调研,丰富和创新农村财务审计理论,更好地指导规范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借鉴其他类型审计的先进方法,转变审计模式,创新审计程序方法。

(二)加大审计力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设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门固定的审计人员,依法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对村级各项收入,土地承包款及房屋租赁款,征地土地补偿费以及“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等,应当定期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查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非法立项,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现象的发生。审计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成立群众监督小组,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听取他们对审计事项的建议和意见,审计结束后,应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落实处理意见。

财务审计的方案篇5

然而每次检查审计档案或者翻阅审计档案,不难看出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标准大相径庭。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部分基层审计人员缺乏专业理论的修养,对审计目标、审计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评估认识不足,无从下手。

2、审计人员审前调查不足,缺乏对审计对象的深入调查,无法完成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

3、审计人员因循守旧,按部就班,逐渐形成经验主义、拿来主义,养成惰性。自以为经验丰富,拿以前方案照抄,甚至根本就不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全面的审前调查是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基础工作,是审计实施方案具备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前提条件,是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的重要保证。提高审计实施方案质量必须对方案中涉及的相关审计理论和概念进行必须理解和强化,如此才能提高审计实施方案的规范性。以下是以某区财务收支审计为例进行举例说明。

编制依据:是指对审计对象进行审计的缘由。一般规范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局年度审计计划安排或者区政府交办审计事项要求,结合审前调查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可按照审前的调查情况填写。一般填写被审计单位的部门职责、领导职数、人员编制、财政拨款情况、支出项目。

审计目标:审计的定义是“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是否还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因此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可表述为“摸清家底,查清被审计单位各项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以及审计风险评估:审计重要性是一个审计中非常重要的概念。重要性的判断应当根据具体环境作出,并受错报的支出金额或性质影响。有的单位支出较大,重要性水平也就较高;有的单位支出较小,重要性水平也就较低。审计人员应当确定一个合理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错报。审计人员在确定计划的重要性水平时,需要考虑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审计的目标、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波动幅度。行政事业单位的重要性水平一般可确定为支出金额的5%,即在单笔支出金额中大于总支出的5%时需重点关注。现在审计风险多为风险导向型审计模式。

审计风险=检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

检查风险=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

一般可确定固有风险设为50%,根据内部控制情况,确定控制风险。

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

如果控制风险设为50%,则检查风险=5%÷(50%×50%)=20%,即要求的保证程度为80%。

审计方法:审计方法看似简单但要用专业的术语表达也未必简单。一般使用的审计方法可表述为“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

至于审计实施方案中的其他填写项目如“审计范围、重要事项、审计步骤” 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此不一一赘述。

财务审计的方案篇6

【关键词】 法务会计; 财务舞弊; 舞弊审核; 上市公司; 独立审计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状

近些年来,国内外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编造虚假财务报告,以骗取广大利益团体的案件日趋严重,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极其广泛、深刻。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呈现出以下趋势。

(一)现金舞弊层出不穷

以往上市公司喜欢简单地通过虚增收入、虚减成本来制造虚假利润,但是久而久之,这种贯用的伎俩已被中小投资者揭穿。于是上市公司开始把矛头对准了现金(货币资金)。现金舞弊不外乎五种:高现金舞弊、受限现金舞弊、现金流水舞弊、募集资金使用舞弊、账外资金舞弊。上市公司采用其中的一种,甚或是把其中的几种全部应用到财务报表的编制中去,粉饰报表。

(二)串通舞弊日益深化

当制度的完善跟不上事物日新月异的发展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纰漏,于是监督机构形同虚设的现象比比皆是。独董和上市公司,事务所和上市公司总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导致我们的独董不独立、我们的CPA不诚信。

(三)财务造假行为更具有技术性、隐蔽性

近年来,随着监管机构打击力度的加大,财务舞弊案件的手段越复杂、越隐蔽、越难以被查处、经济后果性越严重。

财务舞弊案件不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且破坏了资本市场“公正、平等、公开”的运行机制。因此,加强对财务舞弊审核的研究成为摆在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目前,审核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可以由注册会计师与法务会计两类不同的主体来承担。虽然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产生和发展要比法务会计早许多。然而,在注册会计师大力发展的同时,上市公司舞弊案也屡禁不止。要应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法务会计不仅责无旁贷,而且有着独特的优势。

二、我国目前独立审计制度缺陷分析

注册会计师担负着过滤会计信息风险、确保会计信息质量、降低会计信息识别成本的重任,被誉为“经济警察”。但可悲的是,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中,注册会计师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不仅明知上市公司舞弊不予揭露,甚至与公司串通一气,合谋舞弊。这是由我国独立审计制度的缺陷引起的。

(一)现行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严重危及了独立审计的独立性

由于我国独立审计制度建立初期的无序发展及行政化色彩,导致了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个人行为的短期化。由公司管理层聘请注册会计师,董事会自己花钱审自己,加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多、规模小、竞争激烈,不得不以降低审计质量为代价,本着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合作”,提供“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

(二)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不到位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监管体系薄弱、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注册会计师实行行业自律,而注册会计师协会又以软约束为主,其监管缺乏有效性。各地财政部门对独立审计的监督,主要采用同业互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或出于地方保护,或是同行彼此心照不宣,财政监督大都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即使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牵涉到注册会计师的,也基本上是象征性地处罚了事,既无民事赔偿,也无刑事追究,致使独立审计质量和信誉每况愈下,财务舞弊愈演愈烈。

(三)行业准入门槛低,法律责任轻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主要是有限责任制与合伙制,不能起到约束会计师执业行为的作用,易引致“有道德无市场,有市场无道德”的无序竞争局面。在执业资格方面还存在着对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要求过低、事务所抗风险能力偏低、对执业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审查不严等问题。会计师事务所一旦取得了执业资格,往往无暇顾及质量与风险控制就积极投身于无序的行业竞争之中,出了问题又无力为自己的败德行为负责。

三、法务会计审核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优势分析

(一)法务会计含义与功能

在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出现了法务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即接受委托或授权的法务会计师,以会计、审计基本理论和法学原理作为理论基础,以法律法规及其财经制度作为行为标准,对经济业务运行过程中涉及的会计纠纷、诉讼程序的会计证据和会计事件的司法鉴定,实施专业判断、诉讼证据支持和专业鉴定,并发表专家性意见的一种会计专业行为。法务会计具有调查舞弊与诉讼支持两项功能。

调查舞弊是法务会计的技术功能,它是指法务会计凭其专业知识和经验接受公安司法人员、当事人或其律师等的指派或委托,为其调查、验证相关的财会事实,收集、固定证据,作出专业判断并发表专家意见,作为他们认定案件事实、处理纠纷或未决事项的依据。诉讼支持是法务会计的社会功能,它是指通过法务会计师的调查、取证及对案件、纠纷或未决事项解决的有效参与,及时查清事实真相,通过法庭最终的判决,使这些法律事项得到正确处理,从而保障会计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的正确实施。

法务会计的调查舞弊为公司有关利益各方提供了一个发现和解决财务舞弊问题的渠道。从目前上市公司舞弊案件中,我们能够看到在造假案件揭露前实际上已经有相当多的人员和部门对造假公司的业绩存有疑问。但是,由于社会缺乏专门的调查机构,缺乏为利益相关者搜寻可靠证据的服务,最后居然通过新闻曝光才制止这些舞弊活动。舞弊已经造成巨大损失时才来惩治,这对投资者而言是不公正的。如果设置了提供财务舞弊查证的法务会计服务,利益相关者质疑公司财务时,就可以委托法务会计调查舞弊是否真的存在,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及早发现舞弊,控制住财务舞弊所造成的危害。

确定上市公司存在财务舞弊后,法务会计可能会应委托人的要求对损失进行计量,这涉及到如何确定损失范围和计算方法等问题。在美国,涉案律师可以聘用法务会计参与具体诉讼案件的损失计算活动,法务会计一方面与律师进行充分沟通、通过研究相关证据,可以进一步确定损失范围、考察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另一方面针对对方专家所提出的损失报告进行分析,并对其主张中的优势和弱点进行分析,拟定相应对策。

当财务舞弊案件情节严重,涉及诉讼时,就可能需要发挥法务会计发挥诉讼支持功能。典型表现就是美国安然与安达信案件。在安然公司财务丑闻暴露后,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销毁了相关的财务资料。面对极其复杂的会计造假手段和长达数年的造假过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为了能够寻找到合适的检查人员,最终选择了法务会计人员。该法务会计小组,通过跟踪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线索、保存和恢复数据、收集当事人背景资料、调查工作底稿等方式,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证据收集工作,充分显示了法务会计对诉讼的支持。

(二)法务会计与独立审计比较

虽然法务会计和独立审计都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接受委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相关资料的审查来揭示财务舞弊行为;二者都有助于管理部门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以减少舞弊的发生。但是,两者之间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

1、性质不同。聘请法务会计进行舞弊审核是一种咨询服务,而非审计服务。企业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财务有疑问时,可以委托法务会计进行调查以确认舞弊是否存在。独立审计中揭露舞弊是财务报告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属于审计业务,有严格的主体和时间限制。

2、对象不同。法务会计围绕法律事项开展工作,而不是针对会计实体、被审计单位或经济实体。换言之,法务会计是就事论事,而独立审计的对象则是针对某一特定实体。

3、目的不同。法务会计进行舞弊审核以最大限度发现舞弊并减少舞弊损失为目标,不对整个会计报告发表意见;而独立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

4、介入方法不同。法务会计的舞弊审核活动在委托人出具司法会计委托鉴定书或聘请书时即开展,不需提前告知被审核企业或犯罪嫌疑人,而审计工作一般是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设定的审计事项,在实施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发现法务会计的出现,不仅可以弥补我国审计制度的缺陷,还可以针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收集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并以此来界定相关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由于法务会计业务与注册会计师业务存在的差异,法务会计还是对独立审计的再审计,因此尽管国外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都增设了法务会计业务,但在我国,这种情形显然存在一定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必须尽快增设法务会计行业,使其完全独立于现有的任何审计和监管组织,行政管辖归属于检察院系统,考试制度、后续教育、资格认定等归属于人事部系统,法务会计师是公务员,执业费用由国家财政拨付。只有这样,法务会计才能在我国发挥出其应该发挥的作用。

四、法务会计审核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三大步骤

(一)初步了解事件、收集材料为下一步审核做好准备

1、会见委托人。法务会计师首先要与上市公司舞弊案件的委托人进行交谈,了解委托人要求审核该案件的目的。

2、了解各方的分歧。

3、对案件初步调查。法务会计师在了解双方的观点后就要对委托人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简略的初步审核,大致了解其中问题。首先大致查一下财务资料中是否存在很明显的财务挂账(财务挂账问题指原应收现已收可没有冲销或原应付现已付可没有冲销的账目)、财务账目之间不符合和造假账的问题。如果存在这样的账目则要时刻引起注意并作出及时更改。

(二)审核财务事实和相关财务证据

1、拟订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当包括工作目标和为完成这个工作目标所要采取工作方法。工作目标是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该公司是否发生财务舞弊虚假报告财务状况、是否故意造成非正常性损益作出判断。法务会计师主要采用的工作方法有:系统分析法、抽样分析法、资料分析法、计算分析法、指标对比分析法、资产计价分析法、实物勘察分析法和数据汇总分析法等等。

2、获取相关的证据。法务会计师根据上一步拟订计划中的事项,从各个方面调取与该计划相关的信息为下一步的证据分析做好充分的准备,其中包括单位制定关于会计活动的规章制度、与会计活动相关的各种书面文件、权益凭证、国家经济信息、公司财务状况、个人和公司资料、其他专家意见及事件发生的证明材料等。首先,从上市公司内部了解它与所查资产有关的文件、财务状况、员工与公司的资料和事件发生的证明材料。具体来讲,法务会计师从公司内部提取企业的资金报告、企业发生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书面材料和事件有关的合同或者协议。其次,从上市公司的外部了解社会上影响每个企业经营的经济信息和从不同角度了解到的其他专家意见。法务会计师可以从网上查看有关评论也可以跟一些评论家交流以全面了解社会上的不同观点。最后,对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初步分类。

3、分析证据。法务会计师主要采用的分析方法有计算机模型、回归分析、敏感性分析、现值分析、图表解释分析、损失计算等方法。

(三)复核结论、撰写报告

法务会计师应当执行复核分析性程序对上一步骤得出的分析结论进行核对。如果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应当考虑是否要复查某方面的审核过程或者追加其他的审核程序,以充分的证据收集、适当确切的审核证据为基础,对上市公司案件得出专家性意见并撰写报告。

【参考文献】

财务审计的方案篇7

关键词:公司治理;改革法案;比较分析

美国和德国分别作为北美和欧洲的主要经济强国,其公司治理有着各自典型的特征,他们代表了两种运作模式下不同的公司治理方式,由此也产生了不同的经营绩效。但进入21世纪,美德两国的大公司相继爆发危机,为改善公司治理、维护投资者利益,两国相继出台了公司治理改革法案,本文就两国公司治理改革法案进行简要的分析,以期对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起到一些启示和借鉴作用。

继多年来业界备受尊重的超级公司安然公司2001年底在资本市场投下一枚财务造假的重型炸弹之后,安达信、世界通信、施乐等世界知名大公司相继东窗事发,美国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丑闻越闹越大,股市因此连日重挫,一度跌穿了“9、11”之后出现的5年来最低点,投资者在一系列的丑闻中损失数十亿美元,很多公司雇员养老金严重缩水,一向被视为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典范的美国,开始遭到人们的严重质疑,投资者持续恶化的信心危机严重威胁着美国经济。另外,美国中期选举即将来临,美国政界也急于采取措施扭转不利的经济状况,以赢得更多选民的支持,在这个背景下,美国开始对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相关的制度进行一系列改革,其中影响和争议最大,也最激进的改革当属2002年7月26日国会通过的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又称2002年美国公司改革法案,由布什总统于7月30日签署,使其正式生效。该法案从加强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的准确性、确保审计师的独立性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等主要方面对现行的证券、公司和会计法律进行了重大修改,是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最深刻的一次证券业改革。

在德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几家大公司经营不善引发危机,使投资者丧失了对公司经营和股票市场的信心,进而削弱了德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公司遇到的危机引起了德国各界的关注。无论是从事公司治理研究的学者,还是致力于公司治理实践的企业家,乃至德国政府,都意识到危机的重要根源是银行等大股东的长期控制,造成公司运营缺乏透明度和对一般股东的保护,进而抑制了公司的竞争压力和创新动力,因此必须对公司治理机制进行改革。在社会各界的推动下,德国联邦政府于2002年夏季提出了公司治理改革的10点计划。在此基础上,2003年2月15日,德国联邦司法部长和财政部长共同提出了《联邦政府改善公司治理的措施目录》,此后又颁布了《德国公司治理准则》,我们把以上合称为德国公司治理改革法案,该法案从强化对股东权利的保护、加强对董事的约束和激励、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完善审计制度以及设立独立的财务监控主体等主要方面对德国公司治理进行一系列革新。

美德两国的公司改革法案在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以及完善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的独立性3个方面有一定的共识,但具体规定各异,以下就两国法案在这几个方面的规定进行阐述和比较。

一、完善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的比较分析

一向以披露为监管理念并且也引以自豪的美国证券市场,面对安然等公司长期的欺诈而未被发现的事实,不得不承认信息披露制度上的缺陷。吸取证券市场披露的一系列教训,法案对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要求SEC至少3年一次复查发行人包括其财务报表在内的披露信息;要求发行人迅速和及时披露关于财务状况和运营的重要变化的信息;预测的财务信息不至于具有误导性,和发行人根据GAAP要求所的财务状况及运营结果一致;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披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高官道德准则的遵循情况及没有充分遵循的理由等。这样既便于公司利益相关者透过财务信息“表面”理解公司“实质”,也便于通过披露增加媒体舆论对管理层的监督和约束。

德国公司也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问题,造成投资者和政府对公司经营者监控乏力,因此,法案提出了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一系列措施,主要有:强制执行国际会计准则,建立完善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经营者及时披露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必须及时披露其成员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的变化情况;以及要求公司在每年的财务说明书附录中列出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保险补偿金和股票优先认购计划的细节性问题等。这样可以使公司提供的报表更能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更能防范公司经营者进行不法的会计操作,从而有利于投资者和政府机构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另外还可以使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及时地调整投资策略,从而更好地防范公司经营者从事内幕交易而损害一般股东的利益。

二、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的比较分析

针对美国所发生的一系列的财务丑闻无不与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这一现实,美国公司改革法案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督和约束:(1)法案要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保证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不限于财务情况)的真实性,如果明知道是虚假的仍然提供保证,他们将要承担较为严厉的刑事责任;(2)法案要求当重编报表与证券法存在实质性的不符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应当返还奖金、其它形式的激励性报酬以及买卖股票所得收益;(3)证券发行公司被禁止向董事或者高层管理人员提供私人贷款,在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存在例外;(4)公司高级职员、董事或者受益权人10%的股权变动必须在两个营业日内披露;(5)在养老金计划管制期内,公司的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不能交易股票;(6)如果有人违反了证券法的专门规定,并且他们的行为表明他们做公司的管理人员或者董事是不合适的,SEC可以禁止他们成为证券发行公司的管理人员或者董事。

由于德国公司股权结构相对集中,作为大股东的商业银行和持股公司控制着公司的经营权,强势大股东侵害弱势中小股东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法案提出了强化股东以个人或少数股东身份监督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的措施:(1)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出适当修正,大大降低股东代表诉讼的门槛,减轻股东的诉讼风险,使中小股东有更大的激励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进而使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应有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2)完善股东集体诉讼制度,创立模范审判制度,方便股东因公司的虚假陈述或其它不法行业而遭受损失时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赋予董事注意义务,主要有:制定适合于公司的经营策略并执行;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遵守各种制定法的规定;确保公司在适当的商业风险内从事经营活动并尽量控制经营的风险;及时地向监事会报告所有与公司经营有关的重大问题等;(4)规定董事的忠实义务,主要有:董事在任职期间不得为自己或为他人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董事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或职务获取非法利益;董事会成员必须向监事会及时披露其利益冲突交易,并向董事会的其它成员发出通知等。

三、完善公司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独立性的比较分析

美国发生财务丑闻的上市公司的财务审计者都是享誉全球的会计师事务所,他们不可能没有能力发现所审计的上市公司存在财务黑洞,但最终仍然出具了公司赢利的报告,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承担了上市公司的财务咨询和审计业务,因而在审计时会受到上市公司的牵制,从而使会计师事务所丧失审计的独立性。鉴于此,美国公司改革法案一方面规定公司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要求审计委员会必须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至少要有一名财务专家,而且由审计委员会负责任命审计师,为其发放报酬,并对其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为强化审计师的独立性,法案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业务的同时提供其它非审计业务,要求审计委员会从事的所有实质性的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都要事先得到批准,并在公司的定期报告中向投资者披露非审计业务,法案还要求审计小组的领导成员每5年轮换一次。

德国公司改革法案也把完善审计制度以及强化审计的独立性作为改革的重点,一方面要求公司在监事会中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处理公司内部会计、判断经营风险、确定审计的重点和审计费用等。另一方面,与美国相同,为了保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能独立地进行审计,法案也禁止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咨询等服务,避免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公司形成过于密切的经济联系。另外,法案还提高了审计人员的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以保证审计人员更加勤勉独立地进行审计工作。

为弥补审计制度的固有缺陷,强化外部审计的行业自律,美国公司改革法案要求成立“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由SEC任命5名委员,其中注册公共会计师不超过2名,其他3名委员来自会计行业之外的专家,该委员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注册、制定自律规范、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调查审计事务所的不法行为并有权对涉案的事务所和个人予以处罚。德国公司改革法案则提出成立一个由政府机关设立并提供运作经费的,完全独立于被监控公司的外部机构对被监控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该机构有要求公司提供应披露信息的权力,要求公司调整财务说明书的权力,对公司的特定事项进行特别审计的权力,解除对审计人员的任命的权力以及与其它机关进行合作并交流信息的权力,由于该机构在经济上完全独立于被监控公司,能以更客观的立场对被监控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同时也对会计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有力的监督,促使会计公司提供更为客观真实的审计报告。

实践证明并不存在任何一种理想的公司治理模式,适当借鉴国外公司治理中的经验和教训是我国当前建立和改进公司治理的理性态度。美德两国公司改革法案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监管、会计师行业监管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借鉴两国的公司改革法案,对完善我国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李茂年、美国公司改革法案述评、法商研究,2003,(2)、

财务审计的方案篇8

财务审计教学目前还是采用传统教学模式,局限于传统的讲授和个案教学。而财务审计很多流程式操作是需要实践环节辅助认识,由于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对财务审计职能岗位、审计程序、审计技术方法缺乏感性认识,从而造成课堂气氛沉闷、教材乏味。在教学中一直存在教师难教,学生难学、难懂、难考,教学效果差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学生思维能力的提高,难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财务审计这门课程一直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该课程一直从属于会计专业。在这种情况下,各大专院校普遍重视“会计模拟实验教学”和“校外实训基地”的研究与开发,“财务审计模拟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几乎没有。笔者曾经在2009-2011年对我校会计系1000多名在校生进行问卷调查,70%的学生认为财务审计理论多、枯燥、抽象、难以理解,25%的学生认为,财务审计理论理解了,但不知实际如何操作和运用,只有5%的学生认为比较好理解。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学生不知什么是工作底稿,80%的学生不知工作底稿如何编制。其主要原因是:财务审计普遍采用“满堂灌”传统教学模式,重理论轻实践,从而导致课堂上严重抑制学生的思维能力。目前,能采用的只是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综合性、系统性差,比较分散,所以无法从总体上领会财务审计工作的精髓。财务审计实践教学目前的主要问题是:

1、思想观念传统化。很多高职高专院校不重视财务审计课程教学,存在“重会计、轻审计,重理论、轻实务”的状况。有些院校只开会计专业,没有审计专业,而财务审计课程一直是“大会计”专业下的主要课程,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二是财务审计涉及多学科、多领域及综合性学科,融汇会计、税务、统计学、经济法、计算机等理论与方法,它与这些学科相互渗透、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所以财务审计课程难度较高,本科院校将财务审计课程一般安排在三年级,高职高专院校一般安排在快毕业的最后一年。由于有的学生会计基础不扎实,再加上有较多的学生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的学生临近毕业又要找工作,时间紧张,心里不踏实,导致许多学生对学习这门课积极性不高,学校领导对这门课程也不重视。

2、高职高专培养方案没有脱离传统的教学模式。目前,高职高专在课程设计上,没有体现出现代职业教育的特点,过分强调理论教学,重视说教和灌输,在实践环节上蜻蜓点水,非常肤浅,没有深度和广度,没有发挥出高职高专教育的发展特点,不能满足社会和执业界的技术需求。

3、财务审计实践教材严重滞后,不能满足时展的要求。一方面由于我国会计准则随着经济发展在不断完善、补充和修改,导致审计准则、制度、政策也处在不断修改和完善中,从而使财务审计教材、实践教材都无法及时更新,也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致使有些内容失去了应用的价值。另一方面,我国审计实践发展较晚,审计课教师难以获得第一手资料,财务审计教材和实践教材内容陈旧,无法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再加上财务审计课程内容条块分割、逻辑性不够清晰,使得学生在学习中难以系统把握。财务审计理论内容太多,各种理论互相穿插、渗透,导致学生一方面产生厌倦情绪,另一方面难以一次性理解透彻。

4、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很多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没有实践工作经验,缺乏必要的调研和实习。经调查,在财务审计方面具有“双师型”教师的学校平均仅占3%左右,这种现状使得财务审计教学只能停留在表面。财务审计模拟实验室对教师具有较高的要求,不仅要求教师懂得审计实务,还要懂计算机技术,不仅要懂会计电算化,还要懂计算机操作技能而真正适应这一要求的教师却是凤毛麟角。

5、财务审计模拟实验成本高,设计难度大。会计模拟实验室实验资料,只需要一个典型企业一个月的业务,从填制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填制和整理,到明细账、记账凭证汇总表,再到登记总账,最后到会计报表的填制就可以了。财务审计一般采用逆查法,先从会计报表审计,再到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审查时间一般需要一年或一年以上,所以财务审计实验资料时间跨度较大。实验资料除了会计实验所需资料以外,还包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合同、契约书、协议章程等,除了准备正常资料以外,还要设置“审计障碍资料”。同时根据审计目标,还要审查账实是否相符,需要对现金存货、固定资产、证券资产等通过盘点法以证实它的存在性。而实物资产的配备难度较大,它需要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以及债权、负债采用函证法以证实它的存在性和所有权的归属,有时还需要直接观察法等其他方法来证实资产的存在。此外,一个单位一年以上的会计资料,企业一般不愿意给予提供,因为这会涉及到商业秘密的问题。同时还要注意数据间的连续性、相关性与钩稽性,这就使得资料的筹集难度增大。随着计算机审计在实践中的应用,对财务审计实验资料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要充分考虑电算化财务审计模拟实验对数据和资料要求,不仅准备模拟手工资料,还要准备电子财务审计数据,要购买软件、计算机等,所以财务审计设计难度较大,需要耗费一定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同时硬件设备成本也较大。

6、财务审计模拟实验及校外实习基地的开发缺乏足够的资金。建立财务审计模拟实验除了设计难度大以外,还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比如,对存货、现金、固定资产的盘点,对往来款项的函证等,而这些在实验室里是不能满足需要的,只能通过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弥补。联系校外实习基地需要有大量的资金作保证,但财务审计课程一直从属于大会计专业教育范畴,在“大会计”的观念下,很多高职高专院校只重视会计模拟实验室的开发,而对审计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基地的开发却不重视。所以很多院校财务审计实验室建设及实习基地的开发,由于缺乏资金,还处于探讨阶段。

二、财务审计实践教学模式的设计

围绕财务审计实践教学的理念,形成“案例教学+校内模拟实验+校外实习”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要树立以能力为本位的理念,以培养审计专业技术为主线设计课程,将财务审计课程一分为二。其中,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够用为度,加强实践性教学,在课时分配上,要尽量增加实践课时的比重,达到60%以上为最佳,突出高职高专实践性教育的特点。

1、单项实训主要是通过案例教学实现的。案例教学法要求专业教师提炼和采用审计实践中的一些典型的例子,对原理、理论和道理进行解释,将审计理论知识以案例的形式呈现给学生,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让学生深入审计情境的现场,通过学生实际操作,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一方面有利于审计教学方式的改革,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培养学生多角度的审计思维模式和审计职业的洞察力。财务审计课程内容一般分成两块:一块是审计理论和方法,内容较少;一块是审计实务,内容占90%左右。在审计基础理论和方法这一块,笔者认为,主要以理论讲述为主,再结合案例,从而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理论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审计实务方面,主要以案例讨论、案例分析为主,案例分析旨在说明哪些违背了审计准则、会计制度、法规,说明存在的问题和弊病。案例讨论旨在说明解决的措施和途径,做哪些调整分录。但这种案例教学比较机械,没有设置多种情境,不能培养学生审计的应变能力。为此,在教学中只有做到单项实训和综合实训相结合,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2、综合实训包括模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财务审计实验教学能使学生有贴近现实的感觉,犹如身临其境,切身体会到财务审计理论的内涵。审计模拟实验就是先确定一个被审计单位,以该单位的会计核算为基础,采用适当的审计的流程和方法,完全模拟实际工作中的做法。在获取审计的证据、出具审计报告的实验过程中,通过审计约定书的编制,审计计划的编制,实施审计,编写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等实践操作过程,熟悉财务审计的全过程。同时还要加强内部控制的评价、审计抽样、实质性测试,以及各种审计方法和概念的理解,提高综合运用审计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对审计不再感到抽象,获得对审计的直观的认识,并能在毕业后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满足工作要求。

三、财务审计实践教学的对策

1、改变观念,重视财务审计实践教学。教育部已把实践教学作为教学工作评估的关键指标之一,希望高职高专重视这项工作,培养“顶天立地有本事的人”,因此高职高专必须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会计、轻审计的观念,重视审计模拟实验室的建设和校外实习基地的开发。对于建设审计模拟实验室和校外实习基地所面临的困难和风险,一方面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派专人去会计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实践,尽快完成审计模拟实习资料的设计,联系好社会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实战演练的基地;另一方面要增加经费的投入,保证有足够的资金,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2、组建一个知识结构搭配合理的研发小组。无论是单项实训,还是综合实训,无论是案例教学、模拟实验室建设,还是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都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所以要成立研发小组来专门研究组织、设计实践教学。首先,案例教学特别是在案例选择上,既要符合教学需要,还要新颖、有时代感,能够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所以必须由研发小组搜集、组织设计案例,并编成案例习题集,以满足教学的需要。特别是审计模拟实验室建设,需要配备整套财务背景资料和一到两年实际的财务数据与电子数据,同时还需适用配套的工作底稿。由于实践资料的收集时间跨度大、技术性强、知识面广,所以要求研发人员不仅有丰富的会计、审计理论知识,还要熟悉电算化会计及计算机操作技能。只有组成这样知识结构合理的研发小组,才能为审计实践教学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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