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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体系(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2 栏目:写作范文

信用监管体系篇1

一、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始终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而且有利于推进技术进步,优化经济结构,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形成合理有序的社会化生产分工体系,保持经济活力。

(一)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小企业机制灵活,富于创新,参与那些大企业不愿涉足的“多品种”“小批量”和维修服务等领域,贴近市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活跃市场的重要力量,也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税源。

(二)中小企业对创造就业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起着独特的作用

中小企业多数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能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提供了全社会约75%的就业机会。

(三)中小企业为社会化大生产提供了必需的协作服务

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特点是专业化协作,社会分工精细。大企业的发展必然要求中小企业为其提供服务。“小而优”“小而专”的中小企业,可以灵活组织生产,为大企业提供协作服务,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的经济格局,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

(四)中小企业对技术创新有着重要作用

中小企业经营灵活,使得某些行业的技术创新首先适宜中小企业研发及应用,大大缩短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进程。

(五)中小企业的发展带动了中小城镇建设

中小企业具有地方经济特色,有相当部分设在中小城镇,吸收了大量民间投资,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带动了中小城镇建设,也带动了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现状

由于我国企业长期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上国家信用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失信的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市场上物资短缺的初始阶段,有产品就有市场;二是市场上物资明显丰富的广告阶段,有广告就有销路;三是市场上物资比较丰富的信用阶段,有信用才有市场。良好的信用关系是现阶段企业正常经营、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的基本保证。

目前的信用缺失首先表现在商业信用缺失,突出反映为企业相互拖欠货款的数额越来越大,时间也越来越长,发展到目前企业交易大多靠现金交易,相互不授予信用。由于惧怕贸易风险,不敢采用灵活的贸易结算方式,严重影响了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许多贸易机会丧失,降低了经济运行的速度和效应,最终阻碍了经济增长,使效益不断下降,给整个市场秩序和企业都带来难以估量的危害。由于缺乏足够的信用,市场契约关系难以维持,市场交易从原始支付为主向信用交易为主的转变难以完成,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难以走向健康、成熟和国际化;而且不讲信用导致企业无法正常使用信用工具,扩大市场交易规模;不讲信用导致企业发生账款拖欠和欺诈行为,使企业发展陷入危机;不讲信用导致“从众效应”,使很多企业既是不讲信用的受害者,也是害人者。

三、我国中小企业信用危机的根源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关系紊乱,各种信用危机的发生已不仅仅是单个企业的行为了,其原因十分复杂,既有宏观因素,也有微观因素;既有外部体制的障碍,也有自身管理的漏洞。

(一)外部环境不完善

我国的政策体系、融资体系等主要以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为主要对象设计并实施的,没有形成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法律体系,没有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和投资体系,更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体系。因此,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融资渠道不畅通、技术装备相对落后、人员素质整体不高、科技含量低和产品质量不高,市场竞争力弱以及法律、政策扶持与保护力度不够等,这些都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因素。

同时,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风险大、信用能力较低,一般资金所有者或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上都普遍采用谨慎性原则,增加了其融资的难度。

(二)产权制度不健全

产权是信誉的基础,因此中小企业追求长期利益的积极性可以归结为产权问题。中小企业不讲信誉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他们感到他们的产权没有得到可靠的保障,缺乏安全感,没有稳定的预期,自然就只能追求短平快,而不可能投资建立起完善、健全的信誉制度;另一方面是在“家族式”的中小企业中,尤其是那些具有血缘、亲缘、地缘及家企不分的企业,由于企业产权界限不清,由此界定的有关人员相互间的权、责、利不明确,从根本上影响了企业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影响了企业的权威和信誉。

(三)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差

中小企业缺乏系统、及时、全面的市场销售信息,因决策失误导致其陷入困境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企业虽然研制和开发出了好的产品,却因为管理层经营管理水平较差,再加上缺乏市场观念和用户意识,轻视产品质量以及忽视了对客户服务质量的改善和提高,轻易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丢掉了其经过前人长期艰苦努力所营建起来的品牌、信誉等优势。

同时,中小企业职工素质偏低,企业内部缺少精通经营、技术、管理方面的人才,再加上企业外部环境竞争日趋激烈、企业效益不佳,中小企业更难以吸引并留住人才,结果更进一步延缓了中小企业职工队伍素质提升的速度,使中小企业陷入低效益——低素质——低效益的恶性循环之中。

(四)会计监管弱化

我国目前中小企业会计监管处于监管弱化状态。具体表现在,政府监管分散、社会监管乏力、内部监管薄弱。目前,由于上述三种监管的主管部门不同,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力度较差,或者干脆是各自为战,因而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个地区、一个企业或者同一个事项刚刚由上一个监管部门检查完毕,紧接着另一个监管部门又重新检查,这样势必形成针对同一个企业、同一个事项、同一套资料,有数个部门进行重复监督,不但造成了经济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也使得企业疲于应付接踵而来的检查,无法使其日常的会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再从中小企业会计监管的操作实践来看。我国目前的会计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具体表现在:监管还未实现规范化和系统化,缺乏有效的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没有实现有效结合,监管信息也未得到充分利用等等。由此可见,缺乏统一的规划、协调,多个监管主体的模式,要么形成监管重复,要么造成监管真空,也加大了被监管者和公众的交易成本。同时,由于会计监管立法滞后、法律框架不完善以及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会计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最后,我们再从中小企业会计监管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来看。目前我国的会计监管部门的整体信息化程度不高,还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善、通用性强、易于操作的监管信息化操作系统。由于信息化技术建设的滞后,必然会使会计监管的效率和有效性大打折扣,同时也严重制约了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进程。

四、我国中小企业会计监管体系的设计与构想

(一)推动会计监管制度演进,改进会计监管政策,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会计监管体系

会计监管制度的创立和安排是为了会计目标的实现,会计目标的实现必须依赖于恰当的会计监管制度。中小企业会计监管应该从内部会计监管、外部会计监管和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三个方面入手。

1、内部会计监管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制度、激励制度,研究企业内部会计监控的形成与用途,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会计控制体系等。

2、外部会计监管是指来自中小企业外部的政府监管、社会监管以及其他形式的来自企业外部的监管。具体包括:会计法、国家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情况;财政、审计、工商、税务、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在对中小企业会计监管中的作用和相互关系,监管信息的共享方式及共享级次;社会中介机构在中小企业会计监管中的作用,以及它与政府监管的关系、监管的边界与范围、监管方式、监管级次等。

3、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会计监管真实性、完整性、明晰性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监管,包括研究信息披露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建设,财务呈报的频率、方式、内容和级次等。

(二)建立完善的监管目标评价体系

规范会计监管的操作程序,增强会计监管的有效性。在我国现阶段,建立起“效率和公平”的市场监管目标评价体系,是实施中小企业会计监管的基础,同时也是实现有效会计监管的前提。会计监管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会计市场功能的实现,促进整个经济的发展。会计监管的现实目标定位于如何能够促使会计市场的各项功能得到最有效、最大限度的发挥。同时还要规范会计监管程序,制定统一量化的监管标准和非现场监管体系,以及有效的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体系,实现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有效的结合。

(三)加强会计监管的国际合作,实现会计监管国际化

经济全球化对任何一国的会计监管都是严峻的考验。会计风险的严重性、扩散性和危害性对各国经济的影响日益深刻,我国更应该积极参与国际会计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国际会计准则、制度的协调,提高我国会计的国际地位,掌握国外先进的监管经验,提高我国会计监管水平。会计国际化要求实现会计监管本身的国际化,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变过去单调、内向的管理策略,采取综合性的国际性的监管策略、监管政策、手段,与全球发展趋势一致,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是加强会计国际监管的协调与合作,不断加强会计监管的国际合作与政策协调,监管者之间要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相互交流各自的会计监管行为与经验信息。

信用监管体系篇2

[关键词] 银行监管;信息化;风险

一、我国银行监管信息化的现状

银行监管信息化是金融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化解银行风险,促进银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我国金融业从电子化向信息化转型的过渡时期,我国银行监管信息化建设刚刚起步。银行监管体制改革以前,人民银行在加快金融信息化网络建设、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建设、各业务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的同时,把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人民银行总行及各级分支行先后开发了具有不同特点、覆盖不同业务功能的多个版本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 具体包括银行监管一司的外资银行非现场监管系统 、 银行监管二司的金融机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 合作司的农村信用社非现场监管系统, 统计司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监察局的金融机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天津分行的银行监管信息系统 , 武汉分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和广州分行的银行监管信息系统 ,这些系统覆盖了从机构管理、非现场监管到现场检查等金融监管的各主要方面和主要环节。这些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对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通过这些系统的开发,基本掌握了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开发的特点、难点和核心技术与方法,初步摸清了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业务需求,为我国进一步开发、完善和更新现有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3年,银监会正式成立,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更加专业化。银监会在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视高科技背景下银行监管信息化的新特点,并组织人员对有关网络银行的监管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并重新予以公布。与此同时,银监会也注意到了整个银行信息化引发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并组织起草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专门对有关银行信息化管理和监管做出规定。这将对我国开展银行监管信息化,确保我国银行业信息化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2006年8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这标志着我国的银行监管信息化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二、我国银行监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在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先进、高效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相比,与迅速发展和变化的经济与金融形势对金融监管提出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明显的不足和问题。

1、 总体规划制订滞后。银行监管信息化是以银行监管系统为核心,涉及金融法律法规和制度、金融政策、银行业务、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的复杂系统工程。按照系统工程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必须首先制订科学完善的具有前瞻性的银行监管信息系统总体规划,对其中所涉及的技术、方法、业务、标准、人员、组织和经费等进行科学的设计和规划。然后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分阶段、按照统一的标准、按分(子)系统逐步开发和实现。而我国银行监管信息系统的发展由于没有总体规划,使得已有的各系统都是孤立存在,各系统采取的技术手段参差不齐,开发平台各种各样,监管指标及编码方法没有统一,从而使各系统之间难以进行信息的共享,更无法有效地实现系统的集成。

2、 信息化标准制定滞后。我国银行信息化的建设是先发展后规范。各银行都建立了自己的业务系统,由于采用的技术标准不同,软件与硬件各异,给网络互联带来很大难度。由于信息化标准制定滞后,监管理念、数据可靠性、监管模式的确定都给我国的银行监管信息化带来很大困难。

3、 网络基础建设滞后。银监会分设以来,对银行监管网络建设的定位不确定,是组建自己的网络还是长期依赖人民银行的网络目前还不明确。网络基础不解决,银行监管信息化将无从谈起。

4、 数据采集规范性差。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数据采集还处于分散状态,基本上是谁使用谁采集。这一方面导致监管人员忙于数据的报送和采集,无法集中精力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另一方面由于监管信息是多头采集,各部门之间没有进行积极而有效的沟通,没有统一的指标体系,使得各系统的数据口径、会计科目、报送时点等不一致,既导致各系统的信息无法共享,也无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5、 监管方法手段滞后。我国目前正在运行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一般都只具有比较简单的分析处理功能,不支持复杂的数学模型,无法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评测,使得一些潜在的金融风险无法通过系统及时发现,金融监管仍然停留在依赖监管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直觉判断的基础上。

6、 系统拓展性不强。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工作从市场准入与退出、日常监管、风险评测,到监管报告的生成和信息披露、监管档案的管理等大多数环节和内容都有集成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辅助。而我国借助计算机信息系统辅助金融监管刚刚起步,我国目前运行的监管系统还很不完善,基本上只是现行手工系统的模拟,大多数系统基本停留在金融监管各个孤立环节和内容的自动化上,许多重要的监管环节和内容还没有相应的系统来支持,每个系统的功能覆盖范围非常有限,且相互之间不能实现信息的共享。

7、 银行科技风险的监管不够。长期以来,我们在进行金融监管时,一直忽视了对金融科技本身可能引起的风险的监管。主要表现在:一是从思想上重视不够;二是没有相应的实施金融科技风险监管的组织管理机构;三是没有相应的资金保障措施;四是技术力量严重不足。

三、银行监管信息化应采取的措施

1、 尽快制订我国银行监管信息化的总体规划。 我国银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制订我国银行融监管信息系统的总体发展规划。应该成立专门的监管信息系统领导机构,组织金融科技部门、各监管专业司局和有关科研院所就监管信息系统的基本业务需求、关键技术需求、系统的框架结构、应该遵循的监管信息化标准、监管数据的采集体系(包括数据采集的内容、方式、方法和途径)、监管信息的管理以及建设监管信息系统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制度、资金等重大问题进行系统、科学的规划,以保证未来各监管分(子)系统之间的有机集成和监管信息的有效共享。 在制订总体规划时,应认真总结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金融监管的实际,并充分考虑国际金融发展趋势可能对未来金融监管所带来的影响,如金融业的混业经营、IT技术在金融业应用所进行的业务创新(如网络银行、网上证券等网络金融系统)以及金融监管的最终有效形式——实时监管等。

2、 尽快建立银行监管网络。网络是银行监管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在正确评估我国金融网络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组网模式,尽快建立适应我国银行监管实际的高速、安全和先进的网络框架,在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到网络的兼容性和拓展性,为下一步与各银行网络的互联作准备。

3、 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体系。 完善的数据采集体系是银行监管信息系统的重要基础和主要组成部分,也是进行有效监管的前提条件。应该在分析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的金融管理体制和具体情况,严格规定监管数据采集内容与格式、采集方式与方法、采集渠道,保证监管数据真实性。

信用监管体系篇3

【关键词】中小企业;银行;信用担保;监管体系;制度性缺失

一、导言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却面临着巨大的融资压力,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自身的条件限制了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差、融资难问题,有人提出组建民营银行,即增量改革,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林毅夫2000;江其务,2001);有人提议国有银行民营化,即存量改革,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刘佩2000);也有人主张通过企业债券市场(邱华炳,2000)、股票市场,尤其是二板市场(王国刚,2001;陈晓红,2001)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大力发展信用担保公司,通过信用担保公司的中介功能连接与融合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融资关系,增强中小企业的资金供应链,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信用担保公司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如火如荼地发展壮大着,不过我们也要看到信用担保公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吴敬琏,2004)如信用不足、管理混乱、监管缺失等等。有媒体称信用担保行业是“又一个来不及繁荣就陷入危机的行业”,使人们对担保业的未来表示担忧。由于金融行业是一个市场高度不完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经济活动,正因为具有这样的特性,之所以机会主义就非常泛滥,那么防止机会主义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是监管体系的应有之义。政策制定者需要从重塑金融行业的信用制度体系和重新弥补监管体系的制度性缺失的两个方面着手,以期建立一个开放、竞争、有序、和谐、机会均等的金融市场格局。

二、现有担保体系的缺陷

从现有的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格局来看,政府对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的性质没有很好地区分开来,在制定政策和监督措施以及在立法时模糊了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之间的界线,导致某些政策和法律真空,引发混乱和投机的空间增大。可以这么说,中国担保业生存危机的核心问题,就是基本没有搞清楚政府推动的政策性担保和市场客观需求的商业性担保的区别。在这样的模糊法则下,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进行规范的法律基本上不存在,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它们进行监管,由此造成了行业监管严重缺位、担保机构之间无序竞争的状态。这不但加大了银行等债权人的信贷资金风险,而且对担保行业的发展前途构成严重威胁,必须采取强化政府监管、加强行业自律等措施来加以克服(吴敬琏,2004)。担保行业在面临这些严峻的问题时,政府、担保行业、银行、中小企业都需要进行反思,特别是在监管缺失引发的问题的前提下,需要我们从制度方面着手来剖析担保行业的生存危机。本文试图从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行为经济学等角度来分析信用担保行业监管缺失的问题,最终研究表明,监管的制度性缺失是监管体系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缺陷,弥补监管的制度性缺失应成为监管者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交易成本与信用的边界

自从1937年罗纳德•科斯发表的经典文献《企业的性质》一文以来,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追随者沿着科斯的研究思路不停地深究下去,掀起了一股研究新制度经济学的狂潮。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比,新制度经济学更加重视制度对人的行为和市场结构的影响,当新古典经济学一味地摒弃制度作为一个变量来研究人的行为时已经远远不能从本质上来说明一些社会现象和市场规律了。科斯认为,企业的出现是降低交易成本的需要而成立的,当双方的交易在市场上的交易成本远大于组成这样的一个企业所带来的成本时,那么交易将从市场转向企业,反之亦然。而企业的规模则等于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与市场交易成本一致的时点上。奥列弗•威廉姆森则从有限理性、资产的专有性、机会主义三个方面来进一步分析了企业的问题,他认为在一个契约的框架内企业管理者和企业执行者都存在短期行为的可能性,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符合经济人的假说,但如果双方在一定的利益分成的格局下,通过合理的利益补偿和有效激励将使得他们放弃机会主义转向长期预期,形成长远合力,避免企业的分割,从而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张五常则从政府规制与企业自发的角度来考察它们之间的关系,如果企业的产权不明晰,政府需要介入重新拟定企业的产权边界,能够让产权在市场上或者个人手里自由交易,优化资源的配置,活跃交易场地,创造新的财富。然而在企业的产权明晰的情况下,如果政府介入企业的产权将会导致租值消散,直到租值消散到零为止。张五常一贯强调,政府管制越少越好,在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下,企业会自发地向符合自身的最大利益点出发,这与哈耶克的“自发的扩展秩序”有异曲同工之妙。在千千万万个企业的自由交易中,只有能不断地扩展与他人既竞争又合作的秩序的企业才能在这场企业大进化的过程中胜出,而政府要做的事情就是要保证企业之间的交易公正、透明、合法、公平。如果我们从这些经济学大师们提供的研究视角来看待信用担保监管体系的话,会有耳目一新之感。从科斯提出的交易成本我们得到启发,中小企业融资的过程实质上是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一组债权债务的契约交易,如果这个契约的发现、谈判、执行、防范的成本过高,则导致这组契约交易无法达成一致行动,那么需要一个中介机构(信用担保公司)来分散风险和降低交易成本以促成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这组契约交易的成功对接。尽管信用担保公司是为了促成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债权债务的契约交易的成功对接而诞生的,但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方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的混合体的有效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实际上,整个信用交易的成本既决定了信用的优劣,又为信用的整体监管提供了很好的思路。监管者需要从源头上避免监管漏洞,即需要从制度性的层面来防范企业、银行、信用担保公司三者之间的机会主义行为,加强互相合作、双赢的局面。然而从现行的信用担保的发展状况来看,在监管层面的制度性缺失是一个非常值得深思的问题。

四、政府的定位与监管制度性缺失的关系

首先,政府有责任重塑社会的信用体系,在整个社会缺失诚信的这样的价值导向下对任何行业的监管成本都是非常之大的,只有建立了一个绝大部分人有诚信标准的社会体系的秩序下,交易和管理的成本才能大大降低。个人行骗的诱因往往又与政府和政策的制定有关系,政府对人民的承诺往往也不可信,特别是地方政府的承诺不可信现象特别严重些,由于政府在很多情况下失信于民,使得原来持有诚信观的人在政府的承诺不可信的刺激下,本来应该维护的正当权益在政府的掠夺中剥削了,也就渐渐地放弃了坚持诚信的原则转为不守信,既然这样的不良导向使得原来有诚信观的人放弃诚信,那么这些从来就不守信的人在追求自己的不法利益时如鱼得水。同时博弈论给我们揭示了一个很重要的原理,如果利益相关者在博弈的过程中只有一次博弈的可能,尽管双方选择合作的好处要多于双方利用欺诈的好处,但双方的策略互动是趋向于欺诈而非合作,然而在重复博弈的进程中,博弈双方趋向于合作而非欺诈,双方合作的得益大于欺诈的得益,但在最后一次博弈中欺诈行为的倾向仍然占据上锋。根据这个启发,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防止给利益相关者提供一次性博弈的机会,杜绝交易双方的一次以防欺诈,而是设定利益相关者在重复博弈的框架内选择合作,实现双赢,那么监督方的监管成本在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倾向下大大减少了。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中小企业、银行、信用担保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中小企业与银行的利益交换的博弈趋近于一次性的行为,而中小企业与信用担保公司有可能是利益共同体。为什么这样说呢?由于我国的大部分银行是国有,则产权是国有的,它的最大弊端是产权模糊导致资产很容易流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呆坏帐率高企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很多企业为了榨取国有资产而骗贷,银行为了降低呆坏帐率而不愿意放贷也是一个最主要的原因,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信用不佳,信用好的中小企业可以找民营银行借贷,民营银行不肯借贷的中小企业只有这些信用不好的,国有银行在面临很大风险的情况下自然不愿意借贷给这些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为了获取贷款可能找信用担保公司合谋一起骗取银行贷款而共同分赃。信用担保公司为什么愿意和中小企业共谋一起行骗呢?关键原因是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商业性担保公司的界线没有区分,开始由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可能在后续的过程中政府没有注入新的资金来补充资金链的延续和增加风险补偿金,则导致担保公司的商业化行为加重,直接和商业性担保公司参于竞争,引发恶性竞争,造成金融秩序失范;也有的政策性担保公司隶属于多家管理部门,引起管理混乱、监管缺失,失去了政策性担保公司应尽的责任,变成政策性和商业叉的担保公司,公司负责人有动力去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有些商业性担保公司资金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差,承担的风险太大了,有意抬高保费,不然在信用担保市场上难以为继,保费过高则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的畅通,为了生存就千方百计地寻找新的出路;同时银行转嫁大量风险给予信用担保公司的行为让信用担保的业内人士感到不安。在这样的环境下,担保公司很容易背弃当初的宗旨转向短期行为,追求机会主义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激励和约束的双重制度安排,单单有约束没有激励同样不行,有激励没有约束也不行,而我们现行的信用担保制度在激励和约束的两者中都存在欠缺之处。作为中小企业的最大优势是能解决大量就业,如果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能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很好的平台,中小企业的发展就不会面临资金瓶颈,那么本来应有政府承担的就业重任转嫁给了中小企业,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帮了政府的大忙,关键问题是政府既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又要监控资金的去向,对信用好的中小企业以及它的连带责任人(信用担保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刺激它们的守信行为。在此基础上的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公司如果通过信用升级达到最高级别的,政府应该为它们设立一定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公司可以一起直接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信用担保公司从中小企业的利润中按照一定比例分成,这样就把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了,政府监管的成本也大为降低了,同时又刺激了它们联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积极性;对于信用不好的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公司给予严厉的惩罚,甚至可以清算其财产或由政府拍卖其资产以警示后来者。而商业性担保公司不仅承担了政府应为合法劳动力提供的就业责任,但政府对它们又缺少激励机制,而且还要承接银行转嫁的巨大风险,那么它们要在无序竞争的担保市场上生存就不得不规避监管以至于进行非法活动来维持下去,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无形中增大了。有学者说到对商业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几乎形同虚设,实质上是信用担保的政策制定者的监管设计的制度性缺失的问题。其次,信用担保的政策制定者的监管设计的线上应该向银行延伸,在信用担保公司和银行之间的风险承担的比例安排,应由双方的收益多寡来决定,不能把风险全部或几乎偏向某一方。风险厌恶是每个人的基本特征,最多是偏向风险中性的程度,然而风险偏好者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孤注一掷的赌徒心态,所以政策制定者在设计监管体系时不要有意无意地将执行者逼向赌徒心态。在信用担保公司和银行之间的风险承担方面,政策制定者的考虑似乎有欠妥当,特别是商业性担保公司在承担着巨大的商业风险,那么商业性担保公司寻求新的方法(这些方法一般而言是非法的)来规避风险去赌一把的心态是不可避免的,也在预料之中。政策制定者需要通过把信用担保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利益和风险捆绑在一起,同时又把中小企业和信用担保公司的利益和风险的捆绑在一起的制度安排来有效地监管三者之间的互动行为。由于信用担保公司既是银行又是中小企业的既得利益者,担保公司就不能不对它们两者负责,任意敷衍一方将会带来巨大的收益损失和信用流失,通过这种既微妙又合作的关系来互相牵制另一方,那么监管的成本将大大降低。从全国众多的金融诈骗案的案例来看,信用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联合欺诈银行的例子不少,其中监管体系中的制度性缺陷是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政策性担保公司虽然不是以赢利为目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行为,争取银行贷款给相关企业,它面临的问题同样很严峻。正因为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出资人是政府,之所以存在委托――关系。政府委托其人管理这些数目比较庞大的资金,那么委托人对人的监督要与商业性担保公司的监督区别开来。基于这点认识,政策制定者需要把握好监管体系方向性的脉络,而我国担保行业的生存危机正是没有很好地区分政府推动的政策性担保和市场客观需求的商业性担保的区别,以至于在鱼龙混杂的担保市场的信用担保公司的生存危机正在进一步放大。委托人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与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是相悖的,同时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也是高度不对称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防止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同样需要一个好的制度安排。政策性担保公司不仅需要内部监督,且需要正确处理信用担保公司、银行和中小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而商业性担保公司是不存在这样的情况,个人出资、产权私有的担保行为的唯一的目的是追求公司的收益最大化,监管方是在保证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担保公司的欺害下提供公平的交易环境。还有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只需要对担保行业作宏观调控,而非以一种常态地介入。不管是政策性担保公司还是商业性担保公司,它们都有自己的运作轨迹,政府最大的职能是为它们提供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以及维护它们的合法权益,而不能设置障碍来分割利益,应该做它们的守护神。实际上,政府可能在制定监督法规时,一方面想约束相关方的权利,另一方面却在与它们一起争利。鉴于此,政府和监督方应该对自己的权力进行有效的自我约束,改变对被监管方过于干涉的态度,放权让利,从制度性的层面制定合规性的监管体系。在某种程度上,监管方和被监管方的紧张对峙是基于监管方过分约束了被监管方,相应又缺乏一定的激励机制,监管方自身的权力又被无限放大没有受到有效的约束,从而造成冲突。从信用担保监管体系的设计层面来看,监管方和被监管方的权利束和义务束都不能很好地释放,监管方的权利可能过大,义务可能过小,被监管方的权利可能过小,义务可能过大,不对等的态势必然引发监管的制度性的缺陷。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时,在设计监管体系时对中小企业、银行、担保公司三者的关系平衡时需要从制度上入手,避免监管的制度性缺失。

五、补充和建议

实际上,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最主要的是应该从市场融资法则及中小企业的特性来理解,否则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或是无解可求,或导致更多的问题。在国内的金融市场中,情况并非如此。或是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管制过多,让大量的金融资源轻易流入了政府所控制的企业,流入了政府相联的行业与企业。因此,目前国内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改革,仅是金融市场方式的技术性调整与改革还不够,而应该从改变政府对金融市场的控制方式和改善市场的环境与市场的运作效率入手,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从尊重企业融资的内在法则入手。不同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融资市场,在面临战术性修复向制度性改革转变的金融市场的进程当中,政府、中小企业、银行、担保公司需要应对一系列现实的挑战。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网络技术为金融行业的监管体系的设计带来了国际性的规则和信息尽可能的流畅的优势,政府和监管方应该摒弃传统的管理思维向现代管理和制度方面改善经济运行的宏观环境,调整转向务实主义。从国家长远规划信用担保的发展来看,考虑制度性的因素越来越被政府重视,但要解决制度性的缺陷不是这么简单,而是一件相当棘手的事情,政府有责任从每个方面下狠功夫做好做细,不管是非监管体系,还是监管体系的设计都要考虑制度性的缺失,努力避免制度性的缺失是政府为之奋斗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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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晓红、中小企业融资与二板市场[J]、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板),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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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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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黄飞鸣、基于信用缺失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分析[OL]、经济学家网站,2004、

[10]王东京、信用担保的政府责任[Z]、21世纪经济报道,2005、

[11]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重在尊重融资内在法则[N]、第一财经日报,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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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体系篇4

关键词:电网 监控信号管理 电力系统 监控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11(b)-0070-01

在电力系统调控一体化中,电力传输与其监督管理互相结合,这就要求监督控制信号工作的开展要以电网系统的实施操作情况为基础。因此,该文以一体化监控信号对电力系统监控的管理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监控信号的名称规范与监控类别进行划定,在结合相关信号监控工作的基础上,对电力系统监控中,一体化监控信号的显示方式及其对异常信号的处理进行了详细分析。

1 监控信号的名称规范与类别划定

就现阶段而言,我国电力系统中监控信号的名称的表示方法为:N+V+E+S+I,其中N代表电力系统中的变电站名称,V为电压级别,设备名称和信号规范分别以E和S表示,I则表示间隔名称。监控信号名称的规范为:监控信号名称要与电力系统实际运行情况的表达反应相符,进而使信号监控的相关工作人员可以系统地掌握当前电力运行的具体情况。

以方便信号监控工作人员对电力系统的监控工作为原则,可将监控信号划分为如下三类:(1)由于操作不规范或设备自身出现故障而导致的电网运行不正常的监控信号;(2)反应电网内部的一二次电气设备运行不正常以及设备自身运行状况出现变动的监控信号;(3)体现电力系统中电气设备的运行模式与运行情的监控信号[1]。

2 信号监控工作简述

监控信号的分析与处理是电力系统调整与控制一体化的关键性工作,是实现电力系统调控一体化的重要保障。由于监控信号管理设备每天会从电力系统运行设备中获取数以万计的监控信号,要实现对全部信号的监控与管理是不现实的[2]。因此,如要确保体化监控信号管理效率的高效性,就应对系统所获取的相关信号进行科学划分,进而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1 即时信号监控

所谓即时信号监控是指在负责信号监控的工作人员对电网的全部监控信号进行类别划分的基础上,对部分关键和紧急的第一、二类信号进行及时分析并处理。然后,通过所收集到的一、二类信号判断出当前电力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在对整个系统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安全隐患部分进行全面收集和分析后,将相关结果传递给系统维护人员,进而为电网调度方面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

2、2 后台信号监控

通过一体化监控信号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历史信息监控信号的后台处理与分析。监控信号管理在电力系统中后台信号的监控,在保证了监控信号真实性和广泛性的同时,也通过对以往电力系统的安全隐患进行的综合分析,提高了故障防护和应对措施的针对性。

3 一体化监控信号在电力系统监控中的显示区域及方式

对电力系统监控中一体化监控信号的显示区域及信号在各区域中的显示方式进行综合分析是提高整个电力系统调控监管效率的必要手段。下文就一体化监控信号在电力系统各区域中的显示方式展开了详细说明。事故信号区:在该区域内通过将电网设备因故障而跳闸以及影响变电站安全运行的信号进行显示,以便为监控人员提供系统故障成因的合理分析。开关事故跳闸区:该区域主要显示电力系统中各项开关的位置在非法操作时的变位信号。状态信号区:电气设备运行状态的信号在此区域得以显示。遥测越限区:若线路负荷、电压、电流以及功率和温度等遥测信息超出了正常使用限度,则监控信号便会在遥测越限区域显示出来,以便为系统维护人员提供相关的越限信息。最后便是一体化监控信号显示的综合区域,即综合信号区。整个电网的远动信号、试验信号以及AVC(高级视频编码)事项信号均会经由该区域显示到电子屏幕当中,进而为电力系统的综合维护提供可靠而有力的综合信号信息。

4 电力系统监控中一体化监控信号对异常信号的管理

4、1 操作伴生信号

所谓操作伴生信号是指当相关电力设备的运行情况出现变化时,监控系统随之出现的一种随设备运行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的类别信号。由于此类信号具有复位较快的特征,因此,在实际监控中具有较大困难。在电力系统运行中,需要采用过滤伴生器来对此类信号进行屏蔽和隔离,具体的隔离原理为:若监控系统接收到具有伴生信号的相关电力信号,则主程序便会将此类信号先置于缓存区,如果系统在较短的时间里(一般为3~5 min)获取到了信号的归复事宜,便不会将此信号送出。若在短时间内未获取到此信号的归复事宜,则会将该信号显示在系统的状态信号区,以便为工作人员对此类信号的处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3]。

4、2 设备定值不科学的信号

由于电力系统部分保护装置自身所具备的返回值以及启动定值同监控信号参数规范化运行值出现重合,使得相关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出异常信号。针对这一问题,在充分了解监控信号的基础上,电力系统的监控管理人员需要与保护设备定值调整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并就设备当前的定值进行合理调节,从整体上预防并解决设备由此产生的异常信号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电力系统中做好对相关电力信号的监控工作,并以此确保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推动电力产业发展并满足人们用电需求的前提。电力系统应在保证其自身供电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一体化监控信号管理的实施提高其自身的安全性能,并通过监控信号管理的相关措施,提高系统对各个异常信号的处理能力,确保用电安全。

5 结论

该文通过划定监控信号的名称规范与类别,并结合电力系统的实时信号监控与后台信号监控,从开关事故跳闸区、事故信号区以及异常信号区和遥测越限区等方面对一体化监控信号管理对电力系统的监控区域和显示方法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又对电力系统监控中一体化监控信号对操作伴生信号与设备定值不科学信号的处理方法展开深入探讨。可见,未来加强一体的监控信号管理在电力系统监控中应用的研究力度,对于促进我国电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蔺慧、基于电力系统调控一体化监控信号管理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0(12):162、

信用监管体系篇5

关键词:通信电源;多媒体技术;监控管理

通信设备的自动化性能在科技进步的过程中有很大提高,为通信电源监控管理提供了良好条件。人们对监控系统有了较全面的认识,系统框架结构趋于固定。通信电源是通信系统必不可少的模块,为适应快速发展的通信技术,我们要朝着通信电源的集中监控的方向进行发展,逐步实现通信电源设备的智能监控模式。通信电源集中监控[1]对在不同地点的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监控点,通信电源设备通常包含动力电源和相应的空调设备,并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下,通过监控点实时监视设备的运行参数,实现遥测、遥控等功能,以做到对故障的及时察觉和消除。

1通信电源监控管理系统发展方向

为了提高通信电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水平,近年来利用计算机对通信电源设备实施集中监控管理。监控管理电源设备时,系统需要对多种媒体信息进行相关操作,诸如采集、传输和分析管理等。在已经被淘汰的监控管理系统中,数据是符号与数字信息,具有信息容量小、直观性差和工作效率低等缺点,并且信息的采集和处理是相互独立的。人们通过使用多媒体(Multimedia)技术可以充分利用大容量存储技术及声、图等多种表达形式的信息,从而智能化的处理信息。将系统与多媒体技术结合,对通信电源设备的监控和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提升有极大的帮助。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包括:第一,综合自动化系统将向着无人职守的最终目标发展。第二,电源监控系统中多媒体技术将会更加广泛地出现,主要有:(1)语音提示和事故查询;(2)画面在可视化技术以及动画功能下显示得更加形象、直观;(3)在监控系统中应用视像功能,使得监控现场的工业电视能够采集到更多的现场视频资料,对于解决一些现场事故问题具有极大的帮助。传统意义上的多媒体是一个混合体,至少包含两类多媒体,组成包括文、图、声和视频等多媒体形式。而今天所使用的“多媒体”术语更多的是指一个新的技术范畴和技术领域,人们对多种信息综合处理,使媒体之间产生逻辑关系,形成一个信息之间相互交流的系统。针对这一特性,可将多媒体技术定义为:一种能处理多种形式信息的技术[2]。将多媒体技术应用到计算机当中,对数据进行有效的处理,使其更加简洁、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是多媒体的优势之一。为充分、高效地使用这些海量的媒体信息,可使用人机交互(Human-puterinteraction,HCI)系统来提高使用效能。以人为中心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已成为信息时代的主流,使用者可以用人类习惯的形式,例如,与计算机进行信息交流时采用图、声等表达形式。人-机交互(MA)主要研究人机协同完成任务的过程,并探究相关原理,使用户在物理上和认识上都接近于计算机的信息系统。

2通信电源监控系统的基本结构设计

通过前面的介绍可知,该系统是对通信电源系统中主要设备进行管理,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运行性能等方面进行集中监控管理,该过程是通过相应的输入、输出单元及计算机完成,图1是系统结构图。这是一个二级监控管理系统,用于监控管理多局制通信电源设备,故在系统中需要有多个这种局站监控系统,属于通信电源监控管理系统的最底层结构,主要负责对该局的电源设备进行参数监测和状态控制,并将该局有关信息通过电信网络送至监控中心,在该系统中电信网络主要由PSTN网和DDN网承担。监控中心设在中心局,能够实现对局站监控系统采集的信息进行调度管理,具有纵览全局、分析信息、故障告警及设备管理等功能。

3通信电源监控系统的功能模块设计

根据现实需要,监控系统主要包含系统互联功能、人机交互功能、管理功能、监控功能以及辅助功能等方面,如图2所示。管理功能可细分为六项具体的管理功能,如图2所示。针对通信电源管理系统,辅助功能能够提升维护质量、降低维护难度;人工交互功能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程度,用户操作性强;系统互联功能使电源设备管理向一体化、结构化形式改进;监控功能提示故障告警。本监控系统从实际需求出发,采用三层网络体系,包括监控中心(SC)、监控站(SS)和监控单元(SU)三个模块。管理层包含SC和SS两部分,SU分出监控模块(SM),SM是监控设备的监控层,是监控系统的最底层。监控管理系统的网络结构如图3所示。由图3可知,该系统的网络结构采用层次化清晰的拓扑结构。在各个分散的SU模块中,分别安装着电源设备,电源设备的操作信息和报警参数经监控层采集并实时传送至监控单元,由此可知,SM不与除SU之外的任何设备相连,故采集层可采用星型的网络拓扑结构。SU接收SM传送的监控数据,对数据处理后向SS传送,SU则接收SS下达的控制命令,而该传送过程在各个SU之间则不发生,由此而知,SS与SU之间甚至SC与SS之间的网络结构与SM与SU之间的结构相同,即星型结构,则通信电源监控管理系统的结构也就可以推断而出,是一个逐级汇接的星型网。本文采用的模块化设计,具有使软件结构清晰、方便维护的优点。整个软件按功能的不同进行划分,监控管理系统模块结构如图4所示。系统上电后初始化模块对硬件和数据进行初始化操作;数据采集模块采集系统的模拟量和数字量,并分析处理;人机界面模块管理系统屏幕显示;根据采集结果,控制模块管理各个模块协同工作、监控电源运行和数据的报警判断;通讯模块控制系统对外的通讯,分析并执行SS报警。初始化模块对系统初始化完毕后,进入控制模块。每个功能模块都有自己独有的特殊标志,控制模块不断巡检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标志,并根据巡检到的标志进行判断,然后进行下一步的控制操作。当检测到有新的报警标志时,满足有显示事件这一条件,控制模块则向人机界面模块发出控制指令;检测到数据采集循环转换结束或模拟通道结束标志时,即此时满足有采集数据任务的触发条件,控制模块发送控制指令,数据采集模块开始工作,数据处理完成后,自动进入下一轮数据采集;通讯处理模块则在通讯任务发生的标志出现时被控制模块调用,此时满足有通讯事件这一条件。

4结论

本文分析建立了基于多媒体技术的通信电源监控管理系统,依次对基本组成、功能模块、系统网络结构以及模块化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各项新技术的革新、新器件的出现,极大地优化了通信电源监控管理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可以预见,该系统将发展成高性能、易操作的全智能化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为通信电源的科学维护管理,以及通信网络的畅通,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充分应用多媒体技术,使系统和用户的信息交互更加人性化。

参考文献:

[1]龚成、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成都:西南石油大学,2006:7-8、

信用监管体系篇6

一、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的建设背景

楼宇经济是近年来我国城市经济发展中涌现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它是以商务楼、功能性板块和区域性设施为主要载体,以开发、出租楼宇引进企业、引进税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目的,以体现集约型、高密度为特点的一种经济形态,具有依托性、聚集性和高效性等特点,是城市经济发展的新风向和现代都市新的“掘金地”。

楼宇的发展为企业正常经营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对区域经济提升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因为商用楼宇隐蔽性很强、物业保安又自成体系,不利于职能部门的巡查监管,因此也容易成为违法经营场所。当前,楼宇经济监管存在以下难点:一是楼宇企业底数不清。大型的商用楼宇聚集了很多企业。由于租期和经营情况不同,迁入迁出变动较大,可谓企业众多且流动性大,极易形成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擅设分支机构和无照经营等情况。二是楼宇巡查难度较大。由于商务楼宇存在相对的封闭性,楼宇的承租主体构成又复杂,存在个体户、公司、办事处及仓库等多种形式,造成进门检查难、发现问题难、与物业协调难等种种情况。给巡查监管带来不便。三是楼宇监管缺乏手段。针对楼宇企业存在的复杂情况,当前还没有一套有效的监管体系和高效手段。没有明确的监管责任人、缺乏针对性的监管计划、监管力度不大等现状的存在,带来楼宇企业的注册率低等各种问题。因此,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楼宇经济监管与服务新途径,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

杭州市工商局决定由市局本级和下城分局共同在下城区先行开展“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的创新试点工作,搭建集信息查询、统计、监管、服务为一体的“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内外网连通和多系统对接,全面掌握辖区楼宇资源和入驻企业的动态情况,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和相关部门合力,助动杭州楼宇(总部)经济健康发展。

二、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的主要内容和平台框架

(一)“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的基本构思

依托“市场主体准入系统”,结合下城区政府“楼宇信息系统”,建立汇集辖区电子地图、楼宇整体信息、楼宇企业及动态发展信息、监管信息、品牌建设、信用评价等信息数据资源的“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形成以工商注册登记数据为基础、以责任区监管动态采集的楼宇企业信息为补充、以街道及物业公司等部门的数据资源为辅助、以区域地理空间数据(电子地图)为支撑,为政府决策、招商引资、监管服务及企业投资等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性管理平台,实现对楼宇经济发展状况的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和动态情况的全面掌握,并据此开展精细化监管和“零距离”服务,体现了寓服务于监管的行政管理新模式。

(二)“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的总体框架

1、系统由五部分构成:工商监管及系统管理后台,楼宇经济外网服务平台(楼宇信息平台),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安全隔离与交换系统),楼宇物业信息平台,街道信息平台。

2、系统总体框架示意图:

(三)“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的主要内容

1、内网平台(工商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对工商系统中企业的基本数据与物业和街道提供的相应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能够及时掌握各个楼宇中企业的注册及运行情况,充分运用户口管理、巡查管理等手段,结合责任区监管工作,及时掌握楼宇企业动态。对楼宇经济企业开展跟踪服务和行政指导,并加强对楼宇企业违法违章行为的预警和查处。此外,系统展示品牌建设、信用管理及楼宇企业入驻率、注册率、行业分布等情况的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外网服务平台(楼宇信息平台):突出体现“服务”二字,面向互联网全体用户,以内网部分功能为基础,提供辖区内楼宇分布地图、楼宇内企业分布图、楼宇企业概况等,提供由内网分析出的楼宇经济统计数据,并链接工商在线办事窗口系统,提供工商办事指南。

3、内外网数据交换平台:系统中有统一的用户管理,能够根据不同的类型设置用户,并赋予不同的权限。此外,系统针对物业用户和街道用户登录系统设置了数字证书认证过程,管理人员给每个物业用户和街道用户分发唯一的数字证书,只有安装了数字证书的电脑通过指定的账户才能登录相应的系统,从而保障系统安全。

从网络安全方面考虑,系统将设置两台web服务器,一台面向互联网提供服务,主要是运行楼宇信息平台和物业信息平台、街道信息平台:另一台面向内网提供服务,主要是运行工商信息管理平台。同时在对外的web服务器和内部网络之间将添加一个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设备(即网闸),从而既能为内外系统提供数据交换,同时又能使内外网之间处于物理隔离状态,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保障内部网络的安全。

4、楼宇物业信息平台:物业公司通过该系统录入楼宇企业信息,开展对楼宇企业数据的日常维护。楼宇物业信息作为工商监管楼宇经济的辅助数据和参考依据,形成“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数据资源的补充和共享。该系统还具有物业管理维护功能,为物业管理和楼宇招商提供平台,同时为物业提供楼宇企业工商注册信息、监管反馈信息。系统设置“入驻企业信息录入及查询、物业管理、楼宇房间管理、信息”等子模块。

5、街道信息平台:街道通过该平台录入楼宇企业信息,对税源企业进行标注,作为工商监管楼宇经济的辅助数据和参考依据,形成“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数据资源的补充和共享;同时系统为街道提供楼宇企业工商注册信息、监管反馈信息,为街道招商和管理企业提供平台。系统设置“入驻企业信息录入及查询、街道管理、楼宇管理”等子模块。

三、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的主要功能和预期效益

(一)通过多渠道实现数据对接,全面掌握楼宇企业入驻和注册情况,有利于加强对楼宇经济信息的整合和掌控

“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基于“一个依托”、“两个窗口”、“三个数据来源”,展现楼宇企业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功能,能有效解决政府部门对楼宇企业的底数不清问题。“一个依托”即依托全省工商统一的登记注册数据系统,通过与准入系统的数据对接,达到楼宇企业登记数据即时比对,能准确掌握楼宇企业的注册率;“两个窗口”即该系统分外网和内网两部分,内网系统由工商部门维护,外网系统由街道、物业公司等部门补充和辅助,通过内外网数据交换,能准

确掌握楼宇企业的入驻率;“三个数据来源”即市场主体准入系统的基础数据,各工商所通过实地核查,录入系统的“户口管理”模块,形成非库企业数据;楼宇物业在“物业信息平台”即时录入入驻企业、物业管理等信息:街道招商部门在“街道信息平台”即时录入招商登记、税源管理等信息。通过三个来源数据的比对,能准确掌握楼宇企业的入驻率、注册率和税收贡献率。

(二)通过工商监管及系统管理后台实施责任区监管,有利于促进工商监管职能到位

“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设置的重要内容是“工商监管及系统管理后台”。“监管后台”全面体现工商责任区监管工作内容,通过对接市场主体准入系统的基础数据,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责任区巡查监管,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楼宇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的动态情况,进而加强监管执法。通过工商监管后台系统,实现“楼宇经济的监管与服务”从单纯的管制型监管向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服务型监管提升,从单纯的惩戒型监管向“帮、促、引”指导型监管提升,从工商单一型监管向部门协同、多方合力型监管提升。

(三)通过楼宇信息平台全面展示辖区楼宇基本情况,有利于创业者“择楼而商”,推进政府招商引资

“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的建成,将通过楼宇经济外网服务平台,展现辖区楼宇的电子地图定位功能和楼宇信息查询功能,形成一个强大的区域楼宇情况“外网信息平台”,社会大众可以从中了解区域楼宇总体情况、楼宇分布情况、人驻企业情况、楼宇招租情况、特色楼宇情况等各类信息,对企业确定入驻楼宇的目标定位起到引导帮助作用。

(四)通过链接工商在线办事窗口系统,全面推进网上政务,有利于促进行政效能提升

“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设置的外网服务平台体现“服务”二字,链接工商在线办事窗口系统,提供相关的工商办事指南和内容齐全的办事功能,包括网上咨询、网上名称申请、网上注册、网上年检、年检短信提示服务、网上互动业务培训、12315企业互动等等各项工商服务业务。该平台为行政审批、企业办事、企业信用展示等搭建了一个高效便捷的信息化平台,具有传统办事大厅无可比拟的优势。通过该系统的建设,将进一步推进工商电子政务,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五)通过强大的统计分析系统全面掌握辖区楼宇企业分布。有利于推进产业集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层次提升

“楼宇经济工商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具备了强大的“楼宇数据统计及图形展示”功能,该项功能包含“企业数量分类统计”和“行业分类统计”功能,能根据整合的数据对楼宇入驻企业开展全面系统的统计分析并形成图表,从而较全面地掌握辖区楼宇综合情况、楼宇特色和入驻企业行业分布、产业集聚情况,为政府进一步统一规划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资料。

信用监管体系篇7

近年来,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欺诈、失实现象泛滥,导致政府对会计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强。如何构建一个有力、有效的会计监管体系,以减少造假事件的发生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会计监管体系的概念

有关会计监管体系的概念,目前尚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监管体系是涉及监管主体与监管客体之间、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监管主体与其他相关组织之间、监管客体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关系定位。笔者这里借鉴监管体系的概念,试着给会计监管体系下一定义:会计监管体系是包括会计监管目标、会计监管主体、会计监管客体、会计监管原则诸要素在内的统一的整体。它主要包括了三部分的内容:

(一)会计监管体系的特定功能,即会计监管目标的指向

会计监管目标有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之分。总体目标是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实现帕累托最优以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具体目标是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增强会计信息的含量或者保证会计目标的实现。

(二)会计监管组成要素包括会计监管的主体、会计监管的客体、会计监管的手段以及会计监管的原则

会计监管主体是会计监管活动的实施者,会计监管目标的实现与否,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会计监管主体的行为是否有效、是否完善;会计监管的客体包括了会计监管的对象和内容,具体指企业会计行为过程中的参与者及其活动和行为。可以说,会计监管的对象和内容是会计监管活动的核心,从逻辑关系上看,因为有了监管的对象和内容,所以才需要实施监管;会计监管的手段是会计监管的方法、程序、工具的总和,是会计监管主体和会计监管客体的中介。在会计监管体系中,会计监管手段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会计监管的效率和效果。一般认为,会计监管手段主要有会计准则(制度)监管、会计法律监管、会计伦理监管等。其中,会计伦理监管(或称会计职业道德监管)属于软约束,其他的监管手段属于硬约束。在会计监管体系中,它们的作用都是非常重要,缺一不可的;会计监管原则是会计监管活动中遵循的准则,主要包括了经济效率的原则以及过程监管和结果监管相结合等原则。

(三)会计监管诸要素的内在关系

具体来讲,内在关系包括了会计监管要素之间的组织体系和运行体系,是会计监管体系运行的内在机制。组织体系是会计监管体系建立的问题,包括了会计监管主体、客体、手段等要素的组合,以及相关法律体系的出台;运行体系是会计监管体系运行的问题,即如何保障和规范会计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会计监管体系构建视角Ⅰ:会计信息流程

众所周知,会计信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因此它是一种商品。作为商品,其流程要经历生产、销售以及消费三个环节。会计监管的流程也包括会计信息的生产、销售及消费等环节。下面介绍一下笔者从会计信息流程的角度所构建的会计监管体系,如下图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到,整个会计监管体系分为会计监管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等环节。

(一)在生产环节

会计监管主要表现在会计准则(制度)的约束、会计信息生产环境的净化及会计信息生产者——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1、会计准则(制度)作为会计信息生产制造的模板,规定了会计信息产品的结构和质量标准,其是否公允、合理,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产品的质量。2、会计信息的生产环境包括了法律制度、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有如生产的规章制度及产品的图纸、原料、厂房等。法律制度是相关的会计法律制度,如《会计法》,它规定了会计信息生产者如何生产及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责任;公司内部治理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则从生产组织的角度保障了会计信息产品顺利有序地生产。这些因素的健全和完善与否都直接地影响到了会计信息产品的生产及质量状况。3、会计信息的生产者——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这也就决定了会计人员处于各方利益的核心。因此,要生产出“优质”的会计信息产品必须有优秀的会计人员。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较好的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

在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之间,会计信息的质检员——注册会计师也起到了严格把关的作用。其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状况。一个好的质量检验员是不会让“假冒伪劣”产品有容身之地的;相反,素质很差的质检员则会成为造假者的“帮凶”。近年来,国内外资本市场所发生的一系列会计欺诈造假事件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二)在销售环节

会计监管主要表现在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销售者——企业管理当局的法规约束及会计信息市场监管者的严格执法。在现代资本市场的条件下,会计信息的销售者从根本上决定了会计信息产品的质量。因此,只有对其进行严格的法律约束和职业道德的引导,才能保证其所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当然,监管者的严格执法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在消费环节

会计监管主要表现在对会计信息的消费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有力保护。通过加强对其保护,以唤醒其关注会计信息质量的意识。如果消费者均关心产品的质量,对产品的售出者施加压力,就会改善产品的质量;如果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并不关心,那就谈不上产品质量的改善,也就谈不上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三、会计监管体系构建之视角Ⅱ:会计监管主体之间的关系

目前,学术界比较赞同的是“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体系,该体系是由单位内部会计监管、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管及政府实施的监管等三部分构成。它是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二十余年会计监管经验和“安然”等系列会计舞弊事件导致对依赖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监管体系遭到责难的背景下提出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所规定的。在该体系中,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内部的会计监管具有自律性,是我国会计监管体系的基础;社会审计监管具有鉴证性,是我国会计监管体系的重要补充;政府部门监管具有权威性,是我国会计监管体系的主导。

当然,也有一些学者提出了网络型的会计监管体系。程安林在对我国会计监管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一个四层次的网络型监管体系。第一层次是国家法定监管,监管的主体是政府部门;第二层次是行业自律监管,监管的主体是非政府组织;第三层次是部门自身监管;第四层次是社会监管,主要是社会公众通过参与市场过程中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新闻媒体通过对监管对象披露会计信息的评价等手段,对会计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会计行为进行社会性监管。在各层自行其责的基础上,应正确处理监管体系各层之间的关系。

四、会计监管体系构建之视角Ⅲ:会计监管体系的内在机制

在学术界,从该角度对会计监管体系进行探讨是很普遍的现象,最早也是最直接的研究当属张俊民关于会计监管体制的论述。他指出会计监管体制主要包括会计工作领导体制、会计法制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三个方面的内容,而决定这种监管体制的内在基础是一定条件下的社会权责结构。其中,会计工作领导体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集中型领导体制;另一种是分散型领导体制;会计法治管理体制则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法系分别呈现出各自的特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则分别和集中型领导体制与分散型领导体制相适应,并在两种体制下表现出不同的做法和特点。当然,还有诸多的学者从该视角构建了会计监管体系,徐经长提出:会计监管体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是会计监管的规范体系;二是会计监管的运行体系。规范体系解决的是会计监管规范建立的问题,而运行体系解决的是如何执行和实施会计监管规范的问题。两者相互影响、彼此制约,并在会计监管活动中共同发挥作用。刘永泽提出:会计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会计监管立法体系和会计监管执法体系两个方面。会计监管的立法体系解决的是会计监管的法律建设问题,它是实现会计监管的手段和工具,通常由立法机关负责制定法律,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准则、行政规章制度,由自律性组织制定其行规;会计监管的执法体系需要从会计监管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来体现,它主要包括会计监管主体、会计监管对象以及会计监管范围等问题。毕秀玲则提出了政府会计监管目标的实现机制:组织机制和运行机制。组织机制是一种有关监管权分配的结构性制度安排。根据结构决定性理论,结构决定功能,应重视选择结构的安排而不是结果本身,因此,监管的组织机制是决定监管效率的最根本原因;运行机制包括了制定会计规范、强制性审计和事后惩戒等一系列的监管措施。会计规范设定了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标准,强制性审计提供了会计信息质量状况的鉴定意见,而事后惩戒则对于会计信息披露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制裁并向利益受损者提供经济补偿。

信用监管体系篇8

关键词:中小企业 银行 信用担保 监管体系 制度性缺失

一、导言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却面临着巨大的融资压力,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自身的条件限制了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差、融资难问题,有人提出组建民营银行,即增量改革,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 林毅夫2000;江其务,2001) ;有人提议国有银行民营化,即存量改革,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 金融 支持(刘佩2000);也有人主张通过企业债券市场(邱华炳,2000)、股票市场,尤其是二板市场(王国刚,2001;陈晓红,2001)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经济学家网站,黄飞鸣《基于信用缺失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 分析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大力发展信用担保公司,通过信用担保公司的中介功能连接与融合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融资关系,增强中小企业的资金供应链,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信用担保公司在这样的 历史 背景下如火如荼地发展壮大着,不过我们也要看到信用担保公司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吴敬琏,2004)如信用不足、管理混乱、监管缺失等等。有媒体称信用担保行业是“又一个来不及繁荣就陷入危机的行业”,使人们对担保业的未来表示担忧。由于金融行业是一个市场高度不完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经济活动,正因为具有这样的特性,之所以机会主义就非常泛滥,那么防止机会主义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是监管体系的应有之义。如果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得不到必要的保护,任由机会主义横行,那么秩序失范是在预料之中的事了。政策制定者需要从重塑金融行业的信用制度体系和重新弥补监管体系的制度性缺失的两个方面着手,以期建立一个开放、竞争、有序、和谐、机会均等的金融市场格局。从现有的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格局来看,政府对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的性质没有很好地区分开来,在制定政策和监督措施以及在立法时模糊了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之间的界线,导致某些政策和 法律 真空,引发混乱和投机的空间增大。可以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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