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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4 栏目:写作范文

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篇1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会计; 社会责任会计; 会计信息; 信息需求; 信息披露; 和谐发展

1968 年,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David F、 L inones) 发表了《会计职业和社会进步》一文,初步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揭开了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序幕[1]87。美国著名会计学者贝尔科伊在他所著的《会计史论》一书中,对会计的发展史作出了历史性的划分,将社会责任会计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2] 。此后,一系列对社会责任会计进行系统论述的著作相继问世,英国的特雷佛·干布林著的《社会会计学》一书,除了对社会责任的概念性问题进行探讨之外,还对未来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方向进行了预测[3] ,这是有关该课题的较权威的一本著作。

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研究述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披露问题进行了研究。如LeeBurke和JeanneM、 Logsdon (1996)认为,应从战略上重新定位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投资,而不是当期的成本或费用,研究旨在更好地评估社会责任活动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可以使企业、社会均受益[4]25-29。近年来,许多学者热衷于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实证研究。Carol (1994)使用问卷调查方法,研究了压力集团对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影响,研究表明,压力集团是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之一,他们认为企业所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非常不足[5]。Heledd Jenkins和Natalia Yakovlva(2005)通过对全球十大矿业公司的调查研究发现:尽管报告的模式和内容不一,但披露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成为他们的共同举措[6] 。

我国财政部于1995年公布了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体系,其中第九项“社会贡献率”和第十项“社会积累率”是评价企业社会效益的指标,社会责任会计自此受到有关方面重视。2007年12月28日,中国首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南———《国家电网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指南》在北京,为全面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标志着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步入规范化阶段。复旦大学张文贤教授通过向国内知名会计学家进行调查,来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现状。廖洪主编的《会计理论及其应用分析》中,从会计与国际接轨以及企业需求的角度,对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会计问题进行了探讨[ 7 ] 。殷格非从全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入手,结合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经验,对报告编制的组织、撰写、设计、等各个环节逐一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论述。这填补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研究领域的空白,是我国首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撰写指南,对报告编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8 ] 。

明确社会责任会计的内涵首先应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刘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责任将经济责任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及慈善责任,这种观点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基本上与企业责任等同起来,导致企业社会责任内涵过于庞大,在一定程度上模糊甚至掩盖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责任可能出现的矛盾;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与企业经济责任相对应的概念,强调企业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必须采取行动以保护和改进公众利益[ 9 ] 。本文采纳狭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指的是企业在创造物质财富、满足投资人利益的同时,还要承担对企业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阳秋林( 2005)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是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和手段,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履行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以便向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有用的社会责任信息, 其目的在于提高全民族的社会效益[10] 。这一定义比较符合我国实际。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分析的理论基础

1、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迫切性

(1) 避免环境进一步恶化要求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生态环境问题,成为经济增长的副产品[ 11 ] 。但是,当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公众意识被普遍唤醒后,那种一味追求利润、不顾社会责任的企业将难容于社会,因此,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兼顾其社会责任,以负责的态度处理企业的社会问题。要反映企业完成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传统会计显然不能胜任,只有尽快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借此揭示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才能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2) 市场经济呼唤企业社会责任并要求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作为社会和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应通过自身的努力,尽可能多地为公众、为社会尽一份责任,并将自己努力的成本和效益公允地予以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需要社会责任会计,它一方面要求企业如实反映自身履行法律规定的社会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要求反映企业对公共道德、公众利益等社会责任的关注和努力程度。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从长远看,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3)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披露信息是实现会计目标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对会计目标的描述包括: ①作出关于利用有限资源的决策,包括确定重要的决策领域与目标; ②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一个组织内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③ 保护资源,并报告其管理情况; ④有利于履行社会职能和社会控制[12]。显然,第四个目标要求企业促进其社会职能,以使企业的社会目标得以实现;而前三个目标的内涵也包括了社会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利用、环境污染、工作安全等属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可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是传统企业会计的逻辑拓展,尤其是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要真正实现企业会计目标,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并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已刻不容缓。

2、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corporate social res2ponsibility, CSR)信息披露分为3个阶段:一是导入阶段(1996—2000年) ,中国企业不得不被动地接受来自国外的CSR 要求; 二是观望阶段(2001—2004年) ,中国的学术机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开始对CSR进行深入的研究,试图促进CSR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三是参与阶段(2005年至现在) ,因担心遭受经济制裁、贸易壁垒以及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愿望,政府放弃了原来被动观望的态度,积极参与到CSR 运动中来,至少有了参与的姿态,甚至采取了一定措施[13]。深圳市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制订了《深圳市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也相继自愿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如国家电网公司分别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国石油股份公司也于2007年首次社会责任报告[ 14 ] 。媒体也通过舆论宣传,增加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动力,如《光明日报》通过“公益报告”专栏,全方位报道了跨国公司和我国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

由于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企业基本没有单独反映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指标,只有“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两项指标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关:其一,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其二,社会积累率=上缴国家财政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包括工资、劳保退休统筹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利息净支出额、应交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各种税金及附加费和上缴净利润等,但这些仅仅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我国现行用于指导企业会计和报告事务的法规主要是由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包括财政部的相关准则与会计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由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执行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总体看来,我国尚未制定企业披露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而只在规范报表的相关项目中包含了这方面的信息。

可见在我国现阶段,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以及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情况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15],因此,了解广大财务信息使用者对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到底处于一种什么状态,就成为会计理论工作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的调查分析

(一)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认定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就是那些需要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及其后果作出反应的社会群体。在众多关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社会群体中,可以把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划分为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两大类:企业外部的信息需求者主要包括债权人、政府及相关部门、供应商、潜在投资者、经销商、消费者、企业职工(雇员) 、社区居民和社会公众等;企业内部的信息需求者主要是指企业管理者[ 16 ] 。他们需要以既往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作基础来制订财务和社会责任预算,向社会揭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

(二)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需求调查

本次调查的对象包括机构投资公司、环保组织、政府人事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经销商、消费者、企业职工、社区居民以及社会公众。在本文中,机构征询范围为辽宁省各地机构,个人信息使用者征询范围是沈阳市的社会公众。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形式。对于机构投资者,随机抽取100家机构并将问卷寄给其负责人;对于个人使用者,采用当场发放问卷、当场收回的方式征询意见。对机构投资者共寄出问卷100份,收回37份,其中35份回答有效;对个人投资者发放问卷100份,收回100份,问卷全部有效。

(三) 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及调查结论

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可以了解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

1、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情况

投资者是否需要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调查结果表明,有69%的机构和24%的个人投资者表示“非常需要”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而且需要的评价值分别为1131和1179,说明机构投资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高于个人投资者(见表1)。

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篇2

【摘要】本文以我国规模最大的100家非金融上市公司2007年的年度报告为样本,对其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状况进行考察。结果发现,我国上市公司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程度比较低,其中组织资本信息的披露程度最高,其次是顾客资本信息,最后是人力资本信息;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程度的行业差异比较明显,信息技术等高科技行业公司的披露程度较高,而电力等传统行业公司的披露程度较低。

【关键词】智力资本;自愿披露;内容分析法

一、引言

知识经济时代,利益相关者越来越关注与智力资本相关的信息,智力资本不仅是企业创造价值和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而且也是其未来创新和利润增长的关键所在。LevandZarowin(1999)通过分析会计数据和市场价值的相关性,证明过去20年来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已经降低。普华永道2001年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发现,在投资者认为最重要的信息中,只有三种属于财务信息(现金流、利润、毛利率),剩下的七种信息中有两种源于内部数据(战略方向和竞争格局),余下的五种均是无形的信息,包括市场增长、管理团队的素质、市场规模、市场份额和市场拓展;投资者认为中等重要的信息可以分为三类:顾客(分销渠道、品牌、客户周转率)、雇员(智力资本、雇员保留率和每名雇员的收入)和创新(新产品收入、新产品的成功率、研发支出和产品开发周期)。这些投资者和分析师认为,重要的信息几乎都属于智力资本,然而多数没有被管理层披露,因而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因此,研究上市公司智力资本信息的自愿披露行为,对于促进上市公司提高自愿披露程度、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最近二三十年以来,会计界致力于研究外部报告对资本市场效率的影响(HealeyandPalepu,2001)。Botosan(1997)发现提高信息披露程度能降低资本成本;Sengupta(1998)证明提高披露能降低债务成本;Healeyetal、(1999)则发现提高披露能增加每股业绩,但与当期及预期盈余无关;GelbandZarowin(2000)发现披露水平高的公司,其股价与未来收益的相关性越高。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许多国家呼吁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程度,丹麦还编制了专门的智力资本披露指南。基于智力资本开发领域取得的成就,一批先驱企业率先开始对智力资本报告的探索,首开先河的是瑞典第一大保险和金融公司——斯堪迪亚(Skandia),他们于1994年设计了导航仪模型,系统化地解释了智力资本各组成要素及其关系。1997年,丹麦组织一批企业从事智力资本开发,这些企业陆续公布了智力资本报告,随后亚洲、欧洲、中东地区的一些企业在智力资本披露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我国对智力资本披露的研究始于20世纪的最后几年,起步较晚,大部分停留在介绍国外的报告模式,并提出适合我国上市公司的智力资本报告模式。其研究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在传统的财务报告中增加与智力资本有关的账户并在表内披露,非财务信息在表外披露(谭劲松,2001;梁莱歆、官小春,2004);另一种是单独编制智力资本报告,如徐程兴(2003)提出的企业智力资本报告的主表和附表及报表附注所组成的报告框架。张炳发、万威武(2004)提出的企业知识资本报告,从知识资本投资、知识资本积累和知识资本绩效三大方面对企业的智力资本进行报告。对智力资本披露的实践研究涉及较少,张丹(2008)以中国社科院公司治理中心评出的2006年度上市公司100强中在A股上市的49家企业2001年至2005年的226份年度报告为样本,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有关人力资本、组织资本与客户资本等构成的智力资本披露内容已经存在,且披露内容逐年增加;智力资本信息披露对市价影响显著;智力资本披露具有行业差异。冉秋红等(2007)对我国2005年223家上市公司年报公开披露的非货币计量智力资本信息进行内容分析,对以货币计量的智力资本信息进行估算,实证结果表明,智力资本对组织经营绩效产生了积极的、正向的影响,以货币计量的智力资本信息对资本市场具有较为显著的价值相关性,而非货币计量的智力资本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并未得到明显体现,同时,这些发现存在行业差异。

然而,由于智力资本披露程度的度量采用内容分析法,其重现性比较差,因而很有必要扩大样本容量,对上市公司的智力资本披露状况进行持续研究,以进一步明确公司智力资本披露的特征,为我国建立智力资本披露指南、有效指导上市公司的智力资本披露实践提供重要的依据。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的选择

本文选取2007年规模居前的100家非金融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为样本,选择了可以减少规模效应影响的规模较大的公司。已有文献指出,智力资本披露程度与公司规模相关(Bozzolanetal、,2006;张丹,2008)。虽然Striukovaetal、(2008)的实证结果指出,年度报告并不是研究智力资本披露程度最好的载体,然而大部分文献还是选择年报为分析样本(AbeysekeraandGuthrie,2005;Bozzolanetal、,2006;Guthrieetal、,2007),而且除了年报外,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其他信息如网络信息、新闻会等较少,因此本文选择分析样本公司的年度报告。样本公司所属行业如表1所示,主要行业的划分依据CSRC的行业分类。

(二)智力资本披露程度的度量

由于年报中的智力资本信息多为文字和图表形式,为了辨别和比较不同企业披露的智力资本信息,目前已有的大部分文献均采用内容分析法(BeattieandThomson,2007;GuthrieandAbeysekera,2006;GuthrieandPetty,2000;Guthrieetal、,2004)。然而此方法近年来颇受批评,譬如BeattieandThomson(2007)认为,由于没有提供详细的编码规则,智力资本要素的概念边界不清,读者很难判断智力资本要素的类别。因此本文将详细论述智力资本的分类以及各要素的涵义、智力资本信息披露的计量方法。

1、智力资本分类及要素的涵义

虽然目前没有公认的智力资本定义,智力资本报告的形式也各式各样,但包含的内容是相似的,主要是人力资本、组织资本和顾客资本,即“H-S-C”结构。GuthrieandPetty(2000)提出三类24要素的智力资本披露框架,人力资本包含6要素,即Know-how、教育、职业资格、与工作相关的知识、与工作相关的能力、创新精神;组织资本包含9要素,即版权、专利、商标、管理哲学、企业文化、管理过程、信息系统、网络系统、财务关系;顾客资本包含9要素,即品牌、客户、顾客满意度、企业声誉、分销渠道、业务合作、许可合约、有利的契约、特许权合约。此框架被Brennan(2001)和Apriletal、(2003)所采用。Bozzolanetal、(2003)删减掉管理哲学、财务关系和创新精神三个要素,加入研究项目要素后形成22要素的分析框架。AbeysekeraandGuthrie(2005)对智力资本要素进一步优化,并对各要素的内涵进行了说明。基于该结构,同时考虑我国目前智力资本管理的现状以及年报的内容结构,笔者将企业智力资本类别即要素结构设置为3类17个要素。转(1)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企业员工的知识、经验、技能、态度的总和,包括培训与发展、创新精神、雇员安全、雇员关系、雇员福利以及雇员状况6个要素。培训与发展指Know-how、职业资格和培训;创新精神指创新意识、创新兴趣、创新胆量和创新决心;雇员安全指企业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认证等;雇员关系指工会举办活动、雇员参与社会活动;雇员福利指雇员和管理层的报酬、雇员福利、雇员持股计划;雇员状况包括雇员人数、专业构成、教育水平、专家资历、雇员年龄以及人事变动等。

(2)组织资本。组织资本是企业的基本构架,是将人力资本组织起来的机制和流程,包括智力资产、管理过程、信息和网络系统、企业文化、财务关系、研发6个要素。智力资本包括版权、商标和专利;管理过程指管理方法与运作过程;信息和网络系统是保障智力资本有效运转的技术保障,主要指公司的信息系统,譬如内联网、信息密集度、资讯科技能力等;企业文化是公司全体员工认同并遵守的、带有本组织特点的使命、愿景、宗旨、精神、价值观和经营理念;财务关系是指企业与投资者、银行以及其他融资者的关系;研发是指为开发新产品或服务而进行的研究。

(3)顾客资本。顾客资本包括品牌与公司形象、顾客忠诚度、业务合作、分销渠道以及市场份额5个要素。品牌与公司形象包括品牌、质量标准和公司美誉;顾客忠诚度包括顾客满意度、客户忠诚度、客户拥有量、客户保持、客户服务等;业务合作包括商业合作、许可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分销渠道包括销售、零售、经销权和网络等;市场份额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地位。

2、智力资本信息披露程度的度量方法

依据前人的研究,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来度量公司的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程度。内容分析法的一个重要假设就是披露的次数或频率越高,表明该问题越重要。一些文献根据相关字词、短语、句子、段落的长度来计量要素披露的次数,而一些文献仅仅只计量字词出现的次数,不论其长度(BeattieandThomson,2007)。如果限制年度报告的篇幅,那么要素所占的长度越大,则该要素越重要,如果年报没有篇幅限制,由于没有额外成本,增加要素披露的长度可能并不能提供额外信息。我国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没有篇幅限制,报告长度参差不齐,长的超过200页,短的不到100页,因此本文选择只计数、不计长度的方法来度量智力资本披露的程度。参照Bozzolanetal、(2003)的计数法,本文选择段落作为分析单位来计量智力资本要素自愿披露的次数,判断的依据主要是段落的意思,而不仅仅是特定的词汇。如果智力资本信息框架中的任一要素在某段被披露,则该要素披露记数1,如果没有披露,则记数0,如果某要素信息在年报中重复披露,则仅记录一次。年报分析完后进行分类汇总,即可得该公司智力资本信息中每一种类每一要素的自愿披露程度。

在度量每一上市公司年报智力资本自愿披露程度之前,必须认真研读年报,确认并计数与智力资本要素涵义相符的内容。为了提高该过程的可信度,本文作者之一和一名研究生通读10份年报样本,分别独立计量各样本公司的智力资本披露程度,然后将两份计分表进行比较讨论,经过几番讨论后,两名计分者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小,直至达成一致。两名评分者再分别独立对余下的90份年报进行评分,若评分结果一致,则计分过程结束,若不一致,则继续讨论,直至达成一致。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对智力资本要素自愿披露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列示了年报中智力资本要素自愿披露频次的描述性统计。

由表2可知,样本公司年报智力资本自愿披露的频次在2-55之间,均值为22、98,标准差为14、419,说明样本公司年报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的程度较低(英国为42、5,意大利为46、33,见Bozzolanetal、,2003),公司之间的差别比较大,这与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上市公司质量参差不齐、总体信息披露程度不高的环境相符。也可能是因为我国缺乏智力资本,根据世界银行2005年底颁布的“国家财富报告”,美国的无形资产是中国的99倍,这是导致我国与发达国家财富差距的主要原因。虽然我国致力于向知识经济转型,但是由于法制不健全,尤其是知识产权法的执行力度不够,效果并不明显。智力资本的三元素中,组织资本自愿披露的频率最高,均值达14、64;其次是顾客资本,均值为6、14;最后是人力资本,均值仅为2、2。这与Xiao(2008)的研究结论一致,然而与其他国家譬如英国和意大利(Bozzolanetal、,2003)、斯里兰卡(AbeysekeraandGuthrie,2005)的研究结论不同,上述国家披露程度最高的是顾客资本信息,其次是结构资本信息。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尤其强调智力资本的管理过程,对人力资本的管理和积累不太重视。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是智力资本的核心,是最具有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的价值驱动器,我国上市公司应该积极培育人力资本,加强对人力资本的管理。另外上市公司组织资本信息和人力资本信息披露次数的标准差分别为5、595和2、688,说明各公司的信息披露差别非常大。在组织资本的信息披露中,管理过程披露最多,均值高达10、38,说明上市公司强调如何管理智力资本,突出管理层的管理意图和能力。在顾客资本的信息披露中,品牌及公司形象的披露频次较高,说明我国上市公司越来越注重品牌的培育,通过品牌培育、公司形象塑造来扩大市场占有率,获取长期竞争优势。雇员福利是人力资本信息中披露程度最高的要素,通过披露员工福利计划,吸引并留住拔尖人才,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二)智力资本要素自愿披露行业差异的比较分析

使用表1中的行业分类作为调查智力资本要素披露行业差异的依据,由于“造纸和印刷业”只有一个企业,因此去掉该行业,对余下的13个行业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信息技术业的智力资本披露程度最高;其次是电子行业,这两个行业都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对智力资本的依赖程度很高,其对知识、技术、信息等要素的掌握和应用将决定经营的成败;披露程度最低的行业是“电力、煤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这类行业属于传统行业,竞争不是很激烈,主要靠规模获取竞争优势。人力资本信息披露程度最高的是“石油、化学、塑胶、塑料业”;其次是采掘业,这些行业工作条件较差,企业越来越关注雇员的安全健康及培训,重视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他行业对人力资本信息的披露程度都较低,相差不大。组织资本信息披露程度最高的是信息技术业;其次是建筑业和电子行业;披露程度最低的是“电力、煤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顾客资本信息披露程度最高的是信息技术业,关注与外界建立关系,重视顾客忠诚度的培育,与顾客和供应商合作,最低的是“电力、煤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五、研究结论

本文在构建人力资本、组织资本和顾客资本三元素的公司智力资本信息披露框架的基础上,分析了2007年我国规模最大的100家上市公司的智力资本披露程度,结果表明:

1、我国上市公司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的程度不仅比较低,而且相互之间差别比较大;在智力资本披露框架的三元素中,组织资本信息的披露程度最高,其次是顾客资本信息,最后是人力资本信息。2、我国上市公司智力资本自愿披露程度行业间的差异比较明显,信息技术及电子等高科技行业公司的披露程度较高,而电力、煤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传统行业的披露程度较低。

我国上市公司已主动通过年报来披露其智力资本信息,然而由于没有相关规则的指引以及智力资本要素的多样性,披露程度和要素五花八门,因此有必要制定智力资本信息披露指引,确定各行业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以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

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篇3

上市公司实行充分的会计信息披露,可以使相关部门充分了解企业的发展动向,从而增加对企业的信心,进一步稳定其债券市场,促进企业的发展。但现今我国的上市公司对于会计信息披露的认识程度不高,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发展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便要针对其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从而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1 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涵

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涵是企业内部将影响企业决策层进行决策的信息进行有效的公开,并将公开的会计信息提供给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人员。对于会计信息披露的核心是其披露的信息是否具有可靠性以及真实性,在对信息进行披露的过程中,披露是否具有及时性,披露的对象是否具有公平性。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产生源于企业的经营权与企业的所用权的分离以及企业中委托关系的产生。

2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2、1 披露的信息缺乏真实性

对于会计信息的核算应以实际的企业经济业务为基准,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真实的反映。会计信息的核算的核心便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应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以及真实性。但在上市公司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时,往往难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多数企业为了完成其经营的目的,对其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进行篡改,进行不真实的会计信息披露,从而导致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信息失真现象越来越严重。

在上市公司中,为了进一步提高其融资的数量,在进行信息的披露时对自身的财务信息进行更改,或者谎报其企业的实际经营利润。

例如,在2011年的审计署所的对南航的企业的审计结果中显示,其企业为了减少税收款项的缴纳,对其实际的经营收益进行篡改,在2006~2009年三年期间,其企业自主减少实际收益131 045、19万元。

2、2 披露信息缺乏及时性

在债券市场中,若产生会计信息披露延迟,便会产生一定形式的内幕交易以及对市场进行操作的行为,从而造成一些小规模投资行为的经济收益的减少。我国对于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过程以及时间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但是上市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延迟现象并没有有缓解的现象。我国规定上市企业要对影响企业的股票价格以及导致其企业股市出现较大波动的实践进行上报,并将其信息进行及时的公开,但多数上市企业对于国家的规定采取忽视的态度,企业内部进行的大规模的兼并以及股权的转让不能进行及时的信息公开,上市公司对于信息的披露主要考虑的是企业自身的利益,进一步加剧了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及时性。

2、3 披露的信息缺乏完整性

多数上市企业在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时,往往存在着较大的纰漏[1]。其纰漏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对于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事项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尤其是会计信息的披露,不按照不按照相关规定期限进行披露。在上市企业中的德赛电池,其在进行多项关联性交易时,未进行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从而被责令整改。

2、4 企业在进行披露时缺乏中立性

企业在进行披露时的中立性是指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的核算以及对结果的录入时,要保持中立的态度,防止出现意识偏离的现象,不得带有特殊的目的进行信息的核算以及结果的录入。在进行会计信息的披露是,要保证公平、公正的态度[2]。对于企业的会计信息的披露应具备一定的公允价值,不得带有任何感情色彩,要时刻保证其信息的可靠性。对于我国现今的股票市场而言,由于对会计师行业准入原则尚不健全,从而导致独立性质的原则无法进行有效的贯彻,进一步导致行业内部不正当的竞争愈演愈烈,从而影响了审计部门评判的公正性以及评判的有效性。

我国相关部分逐渐意识到其产生的严重后果,便加大两队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力度,加大了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从而使会计行业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会计的具体执行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但其效果并不理想,在部分会计事务所中,还存在监管、审计不到位的现象。

3 发展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3、1 建立健全披露制度以及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披露制度以及法律法规[3]。在立法机构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其法规的体系,进一步明确相关的判定准则以及判定标准、惩罚的办法,使其法律、法规更具实用性,从而减少执法混乱的现象的产生,最大程度的减少会计信息披露的漏洞以及缺陷。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对于虚假的诉讼的民事事件的赔偿制度。现今,在债券市场中,企业对于会计信息的虚假陈述现象越来越严重。我国相关部门虽然对其法律进行了调整与修订,但是新修订的法律存在着明显的制度化以及原则化的缺陷,导致在实际执行时其操作能力不高。在近年的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实践中,投资人员的基本礼仪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由此,司法机构应对《证券法》进行有效的落实,增加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项目,进一步鼓励小型投资者对于自身利益的维护。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对民事诉讼的赔偿制度。对于会计师的失职导致投资人员无法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动向,从而导致投资人员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会计师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投资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然后,要进一步加大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尤其对违反国家规定的企业领导人要加大对其责任的惩处力度。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会计信息的披露存在不规范现象的最大原因是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对会计核算过程进行非法的干预。因此,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的披露要进一步加大对其的惩处力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相相关机构提供财务信息,若对财务信息进行篡改或不据实上报,有关机构应对企业的负责人进行3~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事件,若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加大对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约束能力。

3、2 进一步增强外部审计力度

对会计师的具体的职业能力进行考核,并规范其业务行为,从而发挥会计师在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作用。我国对于企业的外部审计监督的管理工作主要依靠会计事务所对于企业做出的审计报告来完成,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投资者由于会计信息与企业的实际业务状况产生偏差,造成的经济损失,会计人员的赔偿责任相对较小,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该加大对会计事务所责任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增强对外部的审计力度,从而增加对会计事务所的约束能力。

首先要进一步规范会计事务所内部的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相关部门要女伶为会计师创造良好的职业环境,从而使其职业技能得以充分发挥。在会计事务所内引入聘用轮换制度,例如,规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的设计要保证其时限为三年,并由一个会计事务所执行。

时限的限制最大程度的保证了上市企业与会计事务所界限分明,防止了交往过密产生的篡改会计信息的可能,进一步增强了会计人员的独立性。

还应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会计师的惩处力度,促使会计人员形成良好的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其职业水平。

最后要强化舆论对其行业的影响,增强媒体的监督管理能力。舆论的监督与法律的监督存在着较大差异,但舆论监督可以最大程度上保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以及准确性。

我国多数媒体具有官方性质,因此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特点,这种特性要求媒体要以社会的公共服务为基础,进一步提高投资人员对信息获取的时间性以及准确性,从而更好的为广大投资人员服务,由于新闻舆论本身存在着公开性预计透明性的特点,因此,在债券市场的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可以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3、3 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的力度

内部审计力度的加强要进一步完善其内部的治理结构,从而建立具有实效性的内部制衡机制。

在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方面,要对股东大会进行授权,形成董事会决策,经理层的执行以及监事会的监督,从而形成统一的运行机制。

在机制的运行中,要时刻保证各部分权责明确,并在进行具体事务的处理时能够相互协调,从而到达相互监督的目的。还要进一步扩大董事会的权利范围,确保其独立性以及核心的地位,使企业的董事与企业的经理层能够形成相对独立的运行特点。

在董事制度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其独立性,并对企业的董事以及管理人眼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之逐渐形成职业道德,从而在面对具体的会计信息披露时,能够秉承专业的态度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进行准确的会计信息的披露,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外部监督机制。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使相关人员在进行具体的会计信息披露时,有较高的风险意识。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企业的领导层要对企业内部的审计制度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充分理解其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的审计制度,赋予企业内部的审计部门人员相应的权利,并将其独立于会计机构中,还要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从而增加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

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篇4

关键词: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会计信息质量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7-0080-02

一、引言

由于公司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大多数只能依赖于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中的会计信息。所以,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对于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尤其是信息来源渠道匮乏的中小投资而言至关重要,同时也影响着资本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

自从公司治理的机制被提出后,一直以来都是研究学者们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在《萨班斯法案》出台之后,在对上市公司的研究中更加被重视。作为一种侧重于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机制,公司治理机制对于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内部的公司治理机制

内部的公司治理主要涵盖股东大会运作机制、董事会运作机制、监事会运作机制,此外,在更加具体细化的方面,公司的财务、人力、运营、管理、研发等的监管机制也被涵盖在内。本文主要分析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运作机制。

股东大会运作机制主要依赖于股权结构,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的基础决定了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在以往的研究中,有学者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国有股比例、流通股比例等变量构建的股权结构都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其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与较低的上市公司比较相对较低,这可能由于第一大股东在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后,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默许或是对管理层施加压力,使其在披露会计信息时不能做到完全的透明化,降低了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而在国有股和流通股比例较高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相对较高,这是由于作为国有股持有者的政府机构以及作为流通股持有者的投资者更加关心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加以关注并通过各自的渠道进行监管,进而提高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

董事会的运作机制主要通过董事会的成员结构得以发挥。董事会的成员分为执行董事以及非执行董事,而非执行董事中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构成有明确的规定其成员构成数量和比例。执行董事因为同时在企业内部兼任职务,一般都是管理层的成员,对公司内部的运行情况有较好的了解,但是因为很难保持独立性,因此监管力度也较弱;非执行董事中的非独立董事一半来自投资机构和关联企业,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同时也较为缺乏独立性;独立董事虽然独立性强,但是信息获取能力较弱,虽然通常具有丰富的知识,但由于信息的缺乏,也很难对管理层做出有力的监管。所以,董事会的运作机制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整体作用较弱,虽然对公司运营的决策会有很大的积极影响,但是在监管方面较难判断,因此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不是非常明显。

监事会的运作机制主要由监事会发挥作用。监事会是公司内部专职的监督机构,其成员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监事会的规模越大,监事会整体的职业经验相对的就越丰富,能更有效地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能相互交流有效的信息,因此,监事会会议次数多,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起着更有效的监督作用,对于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也更有帮助。

三、外部的公司治理机制

外部的公司治理机制不仅局限于与公司相关的外部投资者,如一般机构投资者、政府机构投资者和资本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也包括新闻媒体、政府相关的监管部门等。

对于资本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因为其获取信息和对于信息分析的能力都较弱,所以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作用并不显著,但是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保护的措施,如证监会的网络投票机制,这些措施能够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参与公司治理的机会,能够使中小投资者更好地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管,加强这一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做出一定的贡献。

与资本市场上普通的中小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因为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较多,同时具有专业的团队进行管理。所以,机构投资者不仅能掌握更多的信息,通过派出非执行董事对公司内部的管理进行监督,还可以利用收集到的信息请专业团队进行分析,来判断所获取的上市公司信息的真实性。之后,机构投资者可以将自己对上市公司的分析和判断反馈到持股比例上,这种机制对于管理层能够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能够较为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新闻媒体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作用也逐渐被发掘,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当下,新闻媒体所传达的信息能够迅速且广泛地被公众得知。由于新闻媒体有专业而隐秘的信息渠道,上市公司有时无法察觉新闻媒体对自身信息的掌握和了解程度,管理层也会因此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可能对自己和公司造成的影响,这也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

政府相关的监管部门,包括税务机关、证监会等,代表国家履行职责的同时,对企业有强制性的监管作用。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及实地的调查和监督等一系列措施,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机制。因为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和更加专业的能力,所以能够对管理层起到强有力的监管作用,对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也有更强的影响。

四、总结与建议

公司治理机制在实际的公司管理中不断地被完善,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机制体系,虽然仍有不足之处,但是其作用在实践中仍然不断地增强。公司治理机制需要由内部和外部治理机制的共同配合,而不是由其中某一个部分进行单一的监管。并且,公司治理的各种机制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影响的效应,监管部门应该重视将其与市场环境、制度背景相结合,合理地安排各种公司治理机制,这样对市场整体效率才更有重要意义。

只有形成体系共同作用的机制,才能加强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监管,增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使资本市场更加良好有序地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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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翔,林树、管理会计信息披露及其市场识别――来自中国沪深股市的经验证据[J]、财经研究,2007,(7):113-121、

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篇5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不容乐观,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来看,仍有少数公司对其内部控制信息没有做任何形式的披露;虽然大多数公司随年报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但披露内容、评价标准及报告格式不统一。鉴于此,笔者从上交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本文简称“沪指引”)、深交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深指引”)、以及财政部联合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与保监会等所共同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本文简称“基本规范”)及其由《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与《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成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本文简称“配套指引”)着手,对以上不同规范从内部控制内涵及责任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规范、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三方面进行对比研究,从而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提供依据,也为财政部、证监会等政府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法律法规、提高对上市公司监管的效率与效果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内涵及责任人对比研究

(一)内部控制内涵 对关于内部控制的内涵,“沪指引”有如下规定:“内部控制是一种制度安排,上市公司进行该种制度安排的最终目的是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涉及到公司整体战略层面上与具体经营层面上已经存在的与潜在的风险予以管理与防范,该项制度安排参与的主体囊括了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董事会及其全体员工。”“深指引”对内部控制的内涵的理解是:“内部控制是一个为实现一系列目标(合法合规目标、提高效益目标、资产安全目标、披露真实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参与这一过程的主体包括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有关人员。”“基本规范”提出:“内部控制是一项实现合理保证企业控制目标(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保障资产安全、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的过程,参与主体为企业高层管理者、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全体员工。”对比“沪指引”、“深指引”与“基本规范”关于内部控制的内涵可以总结出以下不同:首先,根本区别是性质不同。“深指引”与“基本规范”认为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而“沪指引”则认为内部控是一种制度安排;其次,目的不一致。“深指引”与“基本规范”认为内部控制是为实现一系列目标而提供的合理保证,但通过对比可以发现两者为内部控制所限定的一系列目标仍存在一些差异,“深指引”是为了实现合法合规目标、提高效益目标、资产安全目标、披露真实目标,而“基本规范”是为了实现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保障资产安全、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相比之下,“沪指引”是从“最终”目的层面站在更高的角度上对内部控制目标进行了阐释,表达也较为概括与简捷,即:“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最后,参与主体的不同,“深指引”认为内部控制的参与主体仅涉及到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有关人员,而“沪指引”与“基本规范”则认为参与的主体是上市公司全体人员,范围明显较广。

(二)内部控制责任人 “沪指引”和“深指引”都明确指出内部控制的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会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执行负责”,“沪指引”更是强调“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的责任”。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基本规范”没有从字面上指明内部控制的具体责任人,一直只称“企业”,但在“配套指引”中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提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应当由企业董事会负责”,《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也规定“企业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有效实施,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规范对比研究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涉及的基本因素 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委员会于1992年9月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COSO-IC),即著名的COSO报告,该报告可谓是集内部控制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于一体,内容丰富、体系完善,在其后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被世界众多国家的专家学者所接受并被应用到内部控制制定与实施中,在业内倍受推崇,已然成为最具有权威性的现代内部控制体系框架。“沪指引”在对COSO-IC的内部控制8要素框架进行借鉴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改造,如将COSO-IC中的“事项识别与风险应对”改为“风险确认与风险管理策略选择”。而“深指引”则是对COSO-IC的全面风险管理8要素框架进行了完全的借鉴。“沪指引”与“深指引”只是说明了要素的涵义,却没有对每项要素所包含的内容进行阐释。“基本规范”在形式虽然上与COSO-IC的5要素框架相类似,但在实质上体现的却是全面风险管理8要素框架思想。“基本规范”将COSO-IC的5要素框架中的“控制环境”改造为“内部环境”,它在实质上囊括了8要素框架中的“内部环境”与“目标设定”两要素,“风险评估”相当于8要素框架中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同时,“基本规范”不仅说明了5项要素的涵义,还对每项要素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释。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所需的控制手段 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过程中,必须采用一定的措施与方法,以完成制定的控制目标,这些措施与方法的总和即为控制手段。内部控制的控制手段包括企业整体层面与具体业务层面:企业整体层面的控制手段包括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合同管理、全面预算等,而具体业务层面的控制手段包括预算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财产保护控制、绩效考评控制、运营分析控制与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等。“基本规范”以具体业务层面的控制手段为主,“配套指引”从企业整体控制措施的适用条件、范围、目的、实施过程中各环节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相应的抵御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沪指引”关于控制手段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专项风险的内部控制”部分,但仅对具体业务层面的控制手段进行了说明。“深指引”不仅在“重点控制活动”部分对具体业务层面的控制手段进行了介绍,还对企业整体层面的控制手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在设立完善的控制框架基础上对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进行规划与制定,从而为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高效的执行提供保证。”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的风险管理思想 “沪指引”对风险管理的介绍较为简略,对很多类型的风险只是略述,仅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控股子公司的风险在“专项风险的内部控制”部分作了较为详细的阐释。“深指引”与“沪指引”相似,它只在整体上进行了笼统的说明:“上市公司为持续监督、及时发现、准确评估、合理控制公司所面临的包括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政策法规风险等在内的各种风险,应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价系统。”“基本规范”不仅对企业所面临的各项内部与外部风险的识别、分析与规避从整体进行了提纲挈领式的说明,而且9项具体的指引将风险管理的思想嵌入到每个控制点之中,更符合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深刻体现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思想。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对检查监督的说明 内部控制的一项基本要素即为检查监督,企业可以通过检查监督自行监测内部控制的运行状况。但是,对于检查监督的主体、目的、方法等方面“沪指引”、“深指引”与“基本规范”却有不同的说明。首先,关于检查监督的主体,“沪指引”认为应是公司的董事会,“深指引”认为应是董事会专门设定的内部审计部门,如审计委员会等,“基本规范”认为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均可。其次,关于检查监督的目的,“沪指引”为监测、发现与纠正内部控制制度所存在的缺陷与问题,“深指引”为发现内部控制的异常事项与所存在的缺陷,评估内部控制执行的效果与效率,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基本规范”对检查监督的目的从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两方面进行了说明。最后,关于检查监督的方法,“沪指引”认为的检查监督的方法包括了程序与方法两方面的内容,“深指引”未对检查监督的方法进行规定,虽然“基本规范”也未对检查监督的方法进行规定,但“配套指引”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指出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建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测试、发现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等环节,在对被评价实施具体的现场测试时,可以运用询问、观察、检查、穿行测试等方法。

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比研究

(一)不定期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沪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一旦发现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潜在风险或重大缺陷,董事会应在第一时间向上交所报告,经上交所认定,董事会应及时针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表现、后果、责任的承担以及补救措施对外公告。”“深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一旦发现存在重大异常,应及时向董事会与监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就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与相应的应对方法及时对外披露。”“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均没有对不定期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与内容进行规定。

(二)定期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定期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指与上市公司年报同时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沪指引”没有涉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格式与时间,只是对其应披露的内容作出了如下规定:“上市公司与年度报告一同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包括内部控制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状况、内部控制所存在的重大缺陷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本年度内部控制计划的完成情况;下一年度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完善措施等”,“沪指引”还要求上市公司应随年报一起披露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深指引”也没有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格式进行规定,关于内容的要求是:“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括: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内部控制活动的自查与监督状况、内部控制缺陷的应对措施、本年度对上一年度的内部控制的改进等。”“深指引”与“沪指引”一样,也要求上市公司应随年报一起披露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并规定了四个月(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期限,即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注册会计师审核报告披露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基本规范”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囊括到以下要素:内部环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风险评估、内部监督,同时还应披露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过程、所发现的重大缺陷、重大缺陷的应对措施等。“基本规范”也对披露的时间作出了规定:“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企业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以12月31日作为基准日,在此之后的四个月内同时披露”,这在时间上与“深指引”的要求是相同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配套指引”的参考格式中,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格式作出了说明,即应包括标题、管理层声明、报告受众、评价标准、披露内容、结论、报告编制单位及签名、报告日期等因素。

五、结论

本文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上交所、深交所与财政部关于内部控制所的规范在整体上是一致的,但是诸多细节上略有差异。笔者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起步较晚,在内部控制的本质、原因、起点、程序等问题上学术界尚未达成统一的共识;二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风险控制的制度设计与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同部门的规范时间不同,规范的对象也不同,内容难免会不同;三是以上部门在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缺乏交流与沟通。上述三个政策执行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制定与信息披露实践并不乐观,三个部门的法规内容相互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造成同一个上市公司可能要同时受多个内部控制规范的限定,无法在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时确定统一的评价依据,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的效率与效果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篇6

关键词:煤炭公司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现状 问题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2-139-02

当前经济发展迅速,很多煤炭公司片面追求GDP的快速增长,殊不知生态环境正在遭受着变化,我们即将承受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恶果。《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稿意见)于2010年9月由环保部出台,在这一文件中明确指出火电、煤炭、电解铝、钢铁、水泥等16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需要将本公司的年度环境报告进行,对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管理等环境信息要按时披露{1}。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无论是对企业的社会公德、责任意识、经济效益,还是对国家的环境资源保护以及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创建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和意义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成本信息、环境负债信息、环境政策信息等方面。其中排放污染物的处理,环境控制,场地的修复、恢复等属于环境成本信息;环境负债、环境成本涉及到的计量及确认政策、计量基础都属于环境政策信息;对环境损害事项的说明以及企业对环境损害进行赔偿的要求等都属于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在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中,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是当前治理严峻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有关环境方面的风险、政策、成本、负债、影响、目标等都属于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2}。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公司的经济发展都受到了环境问题的影响,投资者、管理者等为了增强对企业运营状况的了解,更好地对企业的发展前景进行准确预测,逐渐关注到企业环境会计信息。因为与环境会计信息相关的内容在我国传统会计披露中是不涵盖的,所以企业根据传统会计信息进行的披露是不全面的,企业对环境的破坏程度以及治理的有效成果都无法切实呈现出来,相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则能将这些内容有效呈现出来,从而为企业的进一步举措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二、煤炭企业环境会计要素

1、环境负债。开发前煤炭企业缴纳土地税、土地复垦保证金等义务,关闭废弃物处理厂义务,处罚排放超标废气废物的义务,处理煤炭开采过程中的废弃义务,净化矿井瓦斯废弃的义务等都属于煤炭企业环境负债。

2、环境资产。被企业所控制和拥有,并预期会产生切实经济效益的环境资源都被称作环境资产。根据当前的形势,环保专项存款、环境治理专利技术、煤炭企业购置的污水净化设备、噪音消除设备、应收环境赔款、废弃控制设备、环境许可证等都是煤炭企业的环境资产。

3、环境费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水土流失补偿费、绿化费、生态环境补偿费、废弃物处理厂的关闭费、对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害的赔偿、自然环境污染税、煤炭采空区土地税、土地复垦保证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青苗赔偿费、污染事故罚款、环保设施支出费用等都属于煤炭企业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

4、环境权益。从国家层面来说有国家财政部拨款,而从煤炭企业自身来说有提取的环保基金。其中国家层面的权益为财政部设置的煤炭公司用于处理矿区环境问题的专项基金,旨在调动煤炭公司积极投身到防治环境污染中去。而企业层面的权益为了促进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从利润中抽出一定数额的资金进行环境方面的治理。

5、环境收益。贷款购买环保设施所获得的政府补贴、税收利息优惠,利用废弃物获得的环境收益,投资使用先进环保技术等在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方面获得的优惠,创建生态公业员的环境收益,转让污染权的收益等都属于煤炭企业的环境收益。

三、煤炭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样本

本研究以深圳和上海的所有煤炭上市公司为例,分析研究的依据主要是这些公司在201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2011年底,深圳上海共有39家煤炭公司,其中有29家属于上海,有10家属于深圳。ST贤成是ST类上市公司,排除,所以研究共参考38家上市公司{3}。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1、披露方式。对38家企业的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分析后发现财务报表附注、社会责任报告以及董事会报告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最重要方式,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披露了多个项目。其中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的煤炭公司有95、05%;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有41、95%,同时将环境信息单独列为一章予以披露;在重要事项中披露的有13、22%;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披露的有5、31%。

2、披露内容。对38家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分析后发现国家与环保相关政策的出台政策对煤炭公司的影响,煤炭公司在促进绿色发展过程中所创建的环保计划,煤炭公司对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的投资,煤炭企业对防治环境污染的所有费用。政府对煤炭公司的环保行为给予的资金补助和奖金,政府为处罚煤炭公司的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罚金,煤炭公司在环境保护中取得的成果,煤炭公司因为环保贡献获得的荣誉都在披露的内容中。

在所有的内容中,披露了环保费用的煤炭公司有82、03%,主要有排污、矿产资源补偿、土地塌陷补偿、绿化、水资源补偿等方面的费用,通常计入管理费用。披露节能专项资金、环保补助、技术研发补贴、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奖励等的煤炭公司有68、53%,通常就如营业外收入下的政府补贴。其中除了西山煤电其他公司没有对环保罚款进行披露。披露政策影响的煤炭公司有45、08%。除此之外,兰花科创、盘江股份等11家公司对环保计划进行了披露。金瑞矿业、靖远煤电等11家公司对环保投资进行了披露,例如2011年m花科创共有4943万元的环保资金,在废水氨氮自动监控系统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实施。披露节能降耗、植树造林等方面的环保绩效的煤炭企业有32、01%。披露环保荣誉与认证的煤炭公司有昊华能源、国投新集、煤气化。

3、披露形式。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货币与非货币的结合形式是煤炭公司进行环保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形式。

从表1中看出,在38家煤炭公司中有大约三分之二在董事会报告中都通过非货币形式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主要有环境政策影响、环保绩效等内容,剩下的企业中只有煤气化在董事会报告中进行相对详细的披露。对于重大事项通过非货币形式披露的占绝大多数,平庄能源则通过货币与非货币相结合进行披露。对于财务报表附注,38家公司均通过货币形式披露,涉及到环保补助与奖励、环保费用等。对于公司治理结构以非货币形式为主。对社会责任报告,因为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相对详细,所以通过货币与非货币相结合进行。

四、煤炭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

1、程度不够。38家煤炭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以及社会责任报告表明,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详尽的煤炭公司有14家,比例不足40%,数量相对较少。靖远煤电等煤炭公司对环境信息的披露过于简单,均以非货币为主。在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时候很多煤炭公司流于形式,作用不大。例如披露的都是国家提高环保标准,从而促使公司的生产成本扩大之类的公众比较容易获得信息,却没有披露那些更为重要的或者将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的信息,所以信息披露具有片面性。

2、缺乏第三方借鉴。在38家煤炭公司中,除了中煤能源明确指出年度报告中的环境会计信息属于财务数据,经过了审计,但其中也有统计数据。所有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都没有相关部门的鉴证,所以缺乏一定的可靠性。

3、形式不规范。当前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体系还不完善,因此很多煤炭公司的披露方式很多。有的公司只进行单一披露,例如只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相反有的公司却进行了多项目披露,不仅在董事会报告中,也在重要事项中进行披露{4}。本研究中,我们发现即使是同一类环境会计信息,企业之间的披露形式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在企业有没有被划进环保部门所确立的污染严重企业中,冀中能源等是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平庄能源等是在重大事项中披露。关于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存在的一定的随意性。披露形式的混着导致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不足。

五、煤炭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1、政府加强监督和引导。企业往往追求的是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以那些有助于企业价值的活动会促使企业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其他相关主体的利益,从而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时候,通常不会进行全面以及真实的披露{5}。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对煤炭企业进行监督以及引导,有效促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面对重污染行业的关注,要增强关注的力度,对严重污染公司遵守规定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于无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司加强处罚力度。除此之外,因为环境资源本身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国家审计部和环保部必须加强合作的力度,有效确立具体的审计标准,从而使环境资源得到最有效的监督。

2、学术界加强研究。对于煤炭公司来说,要想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科学合理的披露,需要相应的披露制度予以支撑,然而只有拥有了全面的环境会计理论,制度的创建才会更加顺利{6}。通常煤炭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中必须涵盖披露的形式、时间、内容、方法等,从而使煤炭公司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可靠依据。西方国家对环境会计的研究相对较早,其独立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已经确立。而对于我国来说,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相对较晚,所以学术界必须加快对相关内容的研究进程,并在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有效参考西方国家的相关研究,从而确保相对完善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形成,使煤炭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规可循。

3、公司自身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为容易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煤炭公司,为了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可以组建一个环境保护部门,让其在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制度时,根据公司排污情r,确立合理的防治措施,确立环保达标考核标准,同时定期考核。熟悉国家的相关环保法规,制定污染及投资和预算费用,按照考核结果奖励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7}。除此之外,煤炭公司还要不断增强公司高管、会计等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关系的宣传,使他们对其有充分了解。对于内部审计人员来说,在审计内部环境会计信息的过程中,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而会计人员也要增强自身的核算工作能力{8}。

除此之外,必须尽力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和统一煤炭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明确煤炭公司环境受托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增强煤炭公司的环境会计披露机制,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当前可持续发展观念日益深入,环境问题逐渐上升为一个重要的世界问题。在倡导低碳经济的新形势下,煤炭公司面临着艰巨的环境保护任务,在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存在着披露程度不够、形式不规范、缺乏第三方鉴证等缺陷,为了适应我国政府提出的节能减排战略要求,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煤炭公司必须加强自身的环境信息披露,政府也要加强监督引导,而学术界要加强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绿色发展。

注释:

{1}田祥宇,贺贝贝、煤炭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以山西省煤炭上市公司为例[J]、会计之友,2014(3):81-85

{2}刘阳、我国煤炭企业的环境会计核算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12):5-6

{3}张志杰、我国煤炭上市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对策[J]、会计之友,2012(22):62-64

{4}魏晓铭、我国煤炭上市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完善建议[J]、技术与市场,2011(8):404-404

{5}朱涵一,马建南,郑统,等、我国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J]、商业会计,2015(8):87-90

{6}王禾雨、我国煤炭类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当代会计,2014(3):50-51

{7}赵雄、我国煤炭类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2(5):33-34

{8}刘慧翮、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法规建立[J]、现代企业,2016(2):74-75

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篇7

1997年初东南亚爆发了金融危机,究其爆发原因时发现其会计信息不透明。2001年1月,一份关于“不透明指数”的调查报告由普华永道出来。①该项报告对包含中国在内的35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调查,然后对不透明指数进行评分和排序。这份研究报告的结果是中国的“不透明指数”为87,位居35个国家之首。

除了上述两个事件外,社会中还存在许多其他的事件都是因为企业的会计信息不透明,没有把应该披露的信息披露出去,或者披露虚假的信息等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没有做出准确的判断,最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由此可见透明的会计信息是十分重要的,每个企业的会计信息都应该是高度透明的。

会计信息透明度问题最早是在1994年由SEC前主席利维特提出的,受到了各国学者的认可。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研究我国相对滞后。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徇私舞弊现象严重,许多上市公司出现问题,均受到严厉惩罚,所以有关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理论研究迅速开展了起来,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下面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描述。

二、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涵义

有许多学者或组织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涵义给出了不同的描述,既有国外的亦有国内的。

(一)国外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概述

1996年4月1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了关于IASC“核心准则”的声明中提出了“透明度”。②

1997年Levitt在关于“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演讲中也提出了“透明度”的概念。

199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le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将“透明度”定义为,公开披露可靠与及时的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准确评价一家银行的财务状况和业绩、经营活动、风险分布及风险管理实务。③

(二)国内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概述

葛家澍(2001)觉得透明度至少应包括中立性、完整性、可比性等六个方面的质量特征,并且会计信息透明度一定是建立在决策有用性的基础之上。

唐予华、李明辉(2003)将会计信息透明定义为“透过会计信息,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及时、明确、容易地知道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这些经营活动的后果,从而得到清晰、完整、可比、不失真的影像。”

毛志宏(2006)觉得会计信息透明度是指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在具备相关性和可靠性两个核心质量特征的前提下,向信息使用者进行真实且充分披露的程度。

虽然每位学者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涵义定义的各不相同,但都没有与会计信息质量的概念相分离。所以可以说会计信息透明度属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范畴。

笔者觉得会计信息透明度可以分解成三部分来理解:首先,会计信息,即指企业通过财务报告的形式显示的信息,这些信息对于与企业有关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等)十分重要,关乎他们如何做出决策,做出怎样的决策,以使其利益最大化。其次,透明,这个词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字典中透明是指物质透过光线的性质或情况。而这里所说的透明是没有任何遮蔽的,完全暴露在外的,每个人都能清晰可见的,并且这种透明是不掺假的、真实的。最后,度,是一种状态,是完全的,没有一丝保留的,全部的、及时的。由此连在一起可以将会计信息透明度定义为将企业的财务报告显示出的会计信息毫无保留的、没有任何隐藏的、真实的全部及时的透露给会计信息使用者,以使其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作出决策,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引导其进行价值判断和理性决策,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

三、我国会计信息透明度现状

由前面导言部分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会计信息透明度与其他国家相比还较低,我国企业提供的一些会计信息还是不透明的,我国的会计信息透明度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目前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是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甘肃省兰州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因披露虚假利润等违规行为受到了严重的惩罚;还有江苏琼花事件也产生了恶劣的影响。这两个事件都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后果都很严重,造成的损失也很巨大,归根究底就是因为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是一件极其严重的问题,企业应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

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意味着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有缺失的部分。主要包括借保护商业秘密为由,隐瞒对企业不利的会计信息的披露等方面。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会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不能够得到详细的、完整的信息,这样会计信息使用者就会做出错误的判断,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人、债权人、管理者等。公司的投资人关心的是公司的经营业绩等情况,如果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完整,会使投资者盲目地投资从而蒙受损失;公司的债权人同样也注重企业的经营业绩,看重企业在未来是否有盈利的可能,如果信息披露不充分,债权人会收不回资金;公司的管理者看重的是公司的利益,更多的是自己的利益,如果管理者得到的信息是不完整的,不充分的,他所做的管理决策就可能是错误的,是不利于公司和自己的,从而使公司乃至自己都受到影响。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所谓及时性是指信息在对用户失效之前就提供给用户,要求企业对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④及时性能够减少内幕交易。但是现在一些公司不能够及时的披露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滞后,由此给公司带来严重的损失,信息披露不及时的企业有棱光实业、恒泰芒果。这些事例都极大地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企业应该加强披露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四)预测信息不准确

很多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与实际数偏差较大,因此他们随意的对盈余报告进行更改,甚至以较高的盈利预测数故意误导投资者,使投资者在不清楚真实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选择。上市公司不反省自身的问题而将原因归结为客观因素等。

四、我国会计信息透明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缺乏透明度的原因有许多,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下面从这两个方面来说明。

(一)内部原因

企业的内部原因是指企业内部小环境对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公司内部治理与内部控制不完善

企业不关注自身的内部治理,不关注其内部控制制度,使内控没有了关键性的作用而成为一个空壳子。内部控制的欠缺使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大打折扣,会计信息的透明度随之受到影响。

2、企业执行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时存在着一定问题

企业在执行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时存在侥幸心理,不能够认真对待,总是想办法逃脱法律的束缚,做出一些出格的、违背我国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事情。

3、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企业的会计人员不能够按照会计准则做事,做出一些违反会计人员应该做的事情,素质低下,为了谋求私利,弄虚作假。

4、企业股权结构不合理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因此股权结构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设置不合理会使公司及股东发生一些重大的法律纠纷。我国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我国的多部分上市企业为国有控股企业,国家控股占主导地位。还有一部分上市公司不是国有企业,但是大股东占主导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有较大的权利,中小股东权利不能保障。大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会阻碍对信息的披露,如果其对信息进行了披露,则不会产生严重的影响,但是如果其不对信息进行披露,那么透明度水平就会下降。

(二)外部原因

1、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

我国的资本市场是新出现的,发展还不完善。我国还没有适应国际市场上的一些高质量的准则,所以,仅能采用适合我国市场情况的方面,然后在实践中一点点逐完善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

2、我国在经济法规上存在极大的欠缺

我国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不足之处,企业利用法律上的漏洞做坏事,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约束,而且有一些监管部门不尽其责,不监管反而包庇企业的违规行为。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惩罚问题,我国经济问题大多是进行经济处罚,出现会计造假成本低的情况。

3、外部会计监督不力

企业外部的有关部门、组织及机构对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监督不力,因此造成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不力的情况,遏制了内部会计监督,没有营造出一个有力的执法环境。

五、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措施

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会计信息透明度,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已成为势不可挡的问题,因此,解决会计信息的不透明问题是一项重要工作,从上面会计信息透明度存在问题的原因我们可以从内外两个方面进行提高,综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会计人员机构职业道德

会计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是会计信息透明度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次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可以改善透明度不高的情况。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企业可以通过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来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而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可以通过改善股权结构和加强内部控制来实现。因此可以通过减少公司的大股东控股程度来分散股权,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

(三)政府措施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法律制度,这样能够有效的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水平。完善法律制度时必须强调对信息披露的监督,加大惩罚力度以使其会计信息造假成本上升。

(四)会计组织措施

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会计准则是企业进行财务活动的经济准则。完整的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有效的改变财务环境,增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水平。

总之,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透明度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国不仅要在法律方面有所作为,社会各个部门都要制定相关的策略,最重要的是各个企业能够都以身作则,不造假,不隐瞒,不欺骗,真正的做到将企业的信息充分准确的披露出来。(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注解:

①Price Waterhouse&Coopers、The Opacity Index、downloaded from opacity index、 2001

②SEC statement regarding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April 11,1996、downloaded from iasc、org、uk

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篇8

关键词:碳信息;信息披露;财务业绩;碳会计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3)05-0090-04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生存环境日益恶化,化石燃料的燃烧排放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这是构成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因素。这种恶性效应严重地威胁着全球的生态平衡以及各国的利益。温室效应不仅会带来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也会致使各国经济发展缓慢甚至衰退。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引导下,世界各国各界都以积极的姿态应对全球变暖带来的新挑战。京都议定书的签订、碳会计研究在国外各大学术期刊频频出现都标志着碳金融、碳信息研究受到各国政府和世界学术界的重视。

截止到2010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排放量的比重上升为23%,经济增长和与气候变化之间的矛盾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中科院《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再次提出了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目标,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势在必行。为此,我国确立了低碳减排目标,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经济发展要走低碳之路。作为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者,各大中型企业纷纷节能减排,并公布相应的信息数据。这一系列信息数据的披露对经济产生的影响吸引了国内会计学界的高度关注。低碳经济研究已然成为学术界的前沿领域。

一、碳信息产生和内涵

碳信息的披露既涉及到财务管理、会计理论等经济类学科的范畴,也涉及到环境科学、化学等一系列自然学科的知识,从内容上来说较为庞杂和新颖,目前,关于低碳经济的研究都处于理论研究的前沿,相关参考文献并不充分。目前,学术界对于碳信息的概念也没有形成一致的答案。

碳信息的理论研究目前有两种出发点,一种是基于碳足迹的碳实物量核算数据,另外一种则是基于碳会计而产生的信息。前一种是基于环境科学和资源科学,把经济活动中的碳的产生、传递过程综合考虑,计算各个环节的碳足迹。曹淑艳等(2010年)把碳足迹分为直接碳足迹与间接碳足迹,前者由产业部门直接燃烧能源排放二氧化碳而产生,后者系产业部门使用电力与热力而产生。将产业部门间接能耗引致的碳足迹定义为间接碳足迹。直接碳足迹与间接碳足迹之和,即为完全碳足迹,而碳信息则是通过碳足迹链来表达出来。

从碳会计角度出发,大部分学者都是基于碳会计核算而对碳信息进行定义。碳信息最早的起源是1978年,挪威学者艾弗森认为,政府没有公布能够反映社会环境变化的相关数据,而我们一贯使用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指标也不能够体现目前环境污染的状况。崔斯特瑞姆等(2002)曾对与碳排放会计很接近的净碳通量会计进行说明,他认为,各国应对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提出各国应当提供碳通量“源头排放和清除”的信息。斯图亚特等(2008)最先提出了碳会计的含义和内涵,他认为碳会计包括碳排放和碳排放交易引发的事项。而所谓的碳会计信息则是建立在与之相应的碳会计之上。安斯(2008)在其研究论文中认为,碳会计所提供的碳信息并不应当作为全部的碳信息,与气候相关的一些信息、可能会造成温室效应等信息都应当属于碳信息的范畴。碳信息的披露不一定完全要按照碳会计的条文,遵循一定的披露格式,而应当把更多的环境信息内容融入其中。

我国同样研究了碳会计体系的构建和内涵,并且对碳信息提出了一些认识。学者周志方,肖序指出,我国需要逐步建立碳会计体系,实现碳会计与国际准则趋同,并且能够和我国的会计准则相一致。他认为碳信息:以低碳经济相关法律为依据,采用一系列方式方法而得到的,关于碳减排、碳资金运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活动的碳基价值信息。闫明杰(2011)则对碳会计发展进行了非常乐观的估计,他认为碳会计可以作为整个会计体系的一个细化存在。而碳信息则是采用适当的方式和方法,对碳资金运作进行全面、完善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而提供的碳相关信息。这将在今后的碳会计研究中起着重要作用。

此外,也有学者综合考虑这两种出发点,进行跨学科探索。阿道夫和胡安路易斯(2010)把生产链终端的产品作为碳足迹计量的切入点,利用碳足迹的核算方法,以数据的形式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的碳信息。将生态科学和管理学学科相结合,提供更为详实的碳信息。这样就弥补了会计核算的不全面性,把资源环境学的专业性和碳会计、碳财务管理相结合,对碳排放有更加全面的诠释。

二、碳信息披露相关研究综述

目前,世界范围内,学术界对碳信息披露、碳会计体系建立等理论问题关注较多,主要的研究是基于碳信息披露现状及方式、碳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碳信息披露与利益相关者等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碳信息披露现状及方式

由于碳信息逐渐受到企业和利益相关者的重视,欧盟和美国试图将其放入会计准则之中,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也在相应方面做出了努力,一些欧洲公司已经在细化的范畴尝试把碳资产列入财务报表。

日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对日本行业内进行调查时发现,其中大部分企业并没有进行碳信息披露,也没有把碳信息披露和企业的财务绩效结合分析。而仅有进行披露的企业也仅仅以单位产品应达到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方式进行披露。

科曼(2008)认为由于没有合理的披露制度作为保障,碳信息披露的内容繁杂而纷乱,信息的可比价值不高,这样就很难理解碳排放和企业财务业绩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加强碳披露方式和内容的可理解性是增强碳信息披露价值的重要步骤。

周一虹(2005年)认为,信息披露应按与环境管理的相关性原则,分行业进行披露。也就是说,重污染行业对碳信息披露要全面、详细,例如,在重污染行业的披露中,应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明确列示由于环境信息带来的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的变动,以及排污权交易引起的现金流量,并且应在报表附注中详细说明。

张巧良(2010)认为,完善碳信息披露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从内容上来说,碳排放所造成的财务效益的变化、公司战略的变化、公司经营风险、公司所面临潜在的违法风险和社会责任都应当是披露的内容;而从方式上来说,可以从上述各个部分汇总信息来反映碳排放的结果,这既包括财务报告中数据的形式,也包括公司战略等描述性的信息。

郭海芳(2011)在其研究成果中认为,碳信息披露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前提,而完善碳信息披露的首要目标是建立碳信息披露体系。该文认为,碳信息披露的理论框架包括披露指标、披露要求、披露内容、披露方式四个部分。

郜东芳(2012)在其硕士生毕业论文中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2010年的碳信息披露状况。研究表明,在我国,大多上市公司更愿意采取表外披露的披露方式,并且主要通过董事会报告和报表附注进行披露。文中,作者认为应当从政府制度建设、学术理论建设、和企业管理三个方面入手来改进我国企业整体的碳信息披露工作,同时,作者初步建立了我国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

(二)碳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艾德安认为,国际或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在社会组织和其他民间团体中签订的合约,以及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需求是目前大部分公司披露碳信息的主要动机。其中,最为重要的动机则是法律法规的约束。碳排放量也同时作为投资者投资风险评估的依据之一。

张彩平、肖序(2010)指出由于我国没有公认的碳会计准则或碳会计核算标准,因此如何加强碳信息的披露,能够为政府监管提供足够的信息并为投资者提供合适的依据则是研究的重要议题。作者认为碳信息披露较少的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是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动机不足。由于碳信息披露会给企业造成成本的增加,同时也可能暴露企业由于环境问题而存在的投资风险,企业的碳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并不高,大多是被动要求提供。其次是缺乏相关的碳信息披露标准,目前,对于碳信息披露方式和披露绩效的研究较少,主要会计领域的学者大多关注碳会计的计量,而非披露问题。

简丽霞(2012)在其研究成果中发现,公司负债程度、公司规模以及管理层持股比例影响碳会计信息披露。其中,公司的管理层持股量大对碳会计信息披露有促进作用,而公司的发展能力则与碳信息披露呈负相关关系。但在公司治理结构指标中,经营权和所有权是否统一和独立董事比例没有显著影响。

(三)碳信息披露与利益相关者

2000年,气候变化投资者项目于伦敦成立,该项目是由全球多个投资者主动倡议发起的。这个项目要求世界大型企业和著名公司应当按照年度公开其碳排放信息以及为气候变暖采取的措施内容。该项目所倡导的碳信息披露流程已经为许多企业所引用。该项目所提供的碳信息不仅能够为投资者做出决策提供依据,也同样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良好的口碑及以现金流入方式体现的环境效益。

奥德耶特(2005)指出,为了更好的评估企业的价值,全面评估企业由于企业的环境影响而带来的现金流,一般来说,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可能会要求了解企业的碳排放和碳交易权等信息。这时,一般来说,这些利益相关者会从各个方面给企业施加压力,要求其对温室气体排放等环境信息予以披露。而从这些环境信息中,利益相关者可以了解企业的排放行为,从而要求企业进行改进或者调整。这样,就可以反过来促进企业的节能减排,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

美国学者德里克(2008)等研究者对美国另外一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硫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大部分企业认为,由于超额排放要额外付费,那么同样的,如果企业持有排放权则会将其视作为资产。作为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在很大程度上有一定的共通之处,这表明,对于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投资者也将其视作公司的一项资产。

大卫·雷纳等(2009)分析了电力行业选择碳项目的影响因素。由于电力企业的碳排放量较大,会造成严重的温室效应,因此,在考虑评价投资项目时,不能仅仅依据项目的财务指标和现金流入,更应当综合投融资过程中的碳成本,尤其是对于低能耗或者节能项目,也要充分考虑其所带来的低碳经济效益。这不仅会对环境产生积极影响,也会带来企业的利好形式。

三、简要评述和总结

通过对当前研究成果的总结,可以发现大部分关于碳信息的披露是基于碳会计计量方面的各项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只有具有普适性并且较为完善会计确认体系,碳信息披露才能统一、全面并且具有可比性。

从碳信息披露体系构建角度出发,由于相关的碳信息理论还处于起步阶段,交叉学科的研究较少,碳信息的披露还处于理论概念的探索阶段。由于碳信息披露是包括信息收集和信息披露两个步骤,因此,亟需尽快完善碳信息的定义和涵盖内容的确定,奠定下一步信息披露的基础。

从目前研究的样本和数据出发,总体来说,国外目前对碳会计信息的披露研究主要是相关性分析:即了解碳会计信息披露和企业负债程度、企业绩效等指标的相关性,或是择取一个行业的碳会计信息披露状况进行描述统计分析。这具有行业局限性,并且通常来说,样本也较少。就国内学者研究成果来说,大部分学者都是在试图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碳会计定义和标准框架,一些采集数据的实证研究大多也是集中在碳会计计量方法上,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分析较少。

从研究的内容来看,虽然有些学者研究了部分温室气体排放所带来的一系列经济环境效益,但是较少有研究能够把碳足迹和碳会计两者结合起来,以碳足迹为基础提供能够为财务管理、企业战略选择提供依据的碳信息。

就我国来说,对于碳会计信息披露现有的一些实证分析主要是基于描述统计分析,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行业进行归类,这种描述性统计仅能说明碳会计信息目前的披露状况,并不能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把企业业绩和信息披露联系起来,这也就造成研究成果对利益相关者的实用性较低。笔者认为要全面研究碳会计信息和企业绩效相关性,需要把企业内部的财务指标和企业外部的市场表现结合起来。从企业内部外部两个维度分析碳会计信息披露是否能够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

四、展望

由于该研究领域还处于起步阶段,完善的碳信息披露体系尚未出台,许多问题有待解决。碳信息是一个涉及经济、环境、资源、社会学多个领域的综合内容,需要把多个学科相关理论融入碳信息披露体系,才能够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利益的一致性。

此外,通过对已有文献的回顾,不难发现在研究角度上,国内外众多学者侧重于碳会计信息披露对于企业业绩的某一个指标或者某几个指标的影响,或对于企业融资方式方法上的影响,但对于市场外部表现的研究相对较少,这也是现有研究的一个不足之处。笔者认为要全面研究碳会计信息和企业绩效相关性,需要把企业内部的财务指标和企业外部的市场表现结合起来。从企业内部外部两个维度分析碳会计信息披露是否能够对企业绩效产生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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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view of Carbon Disclosure Research Development

Sun Wei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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