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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标准化(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4 栏目:写作范文

安全监督标准化篇1

关键词:执法监督标准化必要条件模式构想。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情况所实施的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的重要保障。它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实践中的问题,防止产生执法过错,确保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有效的执法监督模式应包括五个基本要件:

第一是执法预警监督。由监督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定期研究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当地易发、多发性案(事)件,及时执法预警通报,督促基层执法单位抓好防范。具体要求:一是要针对本单位的突出执法问题、疑难复杂案件和执法经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供领导决策参考和民警学习借鉴,不断规范执法行为。WWw、、coM二是要邀请检察机关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进行监督,及时提醒执法民警,使执法监督工作由亡羊补牢向防微杜渐转变。三是要全面掌握当地多发性案(事)件特点,及时提醒办案单位和民警注意规范自己特定的执法行为。四是要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分管审判、批捕、公诉、侦查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同志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以案释法、个案点评等方式,就如何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协作配合进行交流探讨。五是要推行执法单位负责人及执法民警听审制度和应诉制度,增强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

第二是执法源头监督。要杜绝执法问题的发生,就必须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的新思路。要从执法行为的初始阶段实施监督,紧紧抓住接处警这一源头,从接处警环节进行监督,避免因接处警不规范引发问题。具体方法是将所有的报警、求助、投诉纳入监督范畴,发现问题及时更正,有效解决接而不出、出而不处、不破不立、立案不实等问题。一是要对出警不及时、处警不规范的行为给予提醒,并加强指导。二是要将无处置结果的报警、求助、投诉案(事)件以及受而未立的案件进行催办。三是监督部门根据提醒有重点地进行跟踪督办。四是对已经发生的执法问题,监督部门要向责任单位及民警发送限期纠正的通知,责令立即改正。通过以上四个步骤的措施,使源头性的不规范执法行为或违法违纪行为得到及早发现、及早纠正。

第三是执法过程监督。一是必须制定详尽的监督管理职责,将执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监督之下,形成接警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办案部门专职法制员、各级分管主管领导、法制部门等多层次监督的制约机制,做到全程化、精细化、规范化。二是监督部门要制定执法督察工作规范,完善各类案件的审核制度,制定审核工作规定和审核人员工作制度,明确各类案件和办案环节的审核要求。三是要进行个案跟踪督办,对每一起案(事)件都要进行督导。要监督指导执法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按规定形成接处警台账、行政处理台账以及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台账等,做到规范清晰、一目了然;要由专人对是否立案、撤案以及刑事案件不立案、刑拘逮捕直接释放或转取保、刑事案件转行政处理等“向下走”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人员处理后的执行情况,要将刑事拘留、逮捕未执行人员、未上网追逃人员、行政处罚未执行人员、罚款未执行人员以列表形式进行催办提醒,直至办结;对有时效的案(事)件,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案件,要及时向责任民警发送催办提醒信息,催办提醒信息每天都要重复发出,直至流程扭转停止。四是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执法民警发送执法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补充侦查意见书,并限期纠正,执法民警整改后要向监督部门反馈情况。五是要建立办案民警、审核人员及审批领导责任终身制。

第四是执法现场监督。监督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制度,并派专人或使用电子信息传输手段,对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力求使民警的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置于监督之下。重点是对接处警、巡逻盘查、接待群众、办牌办证、立案撤案、传唤讯(询)问、现场勘查、继续盘问、抓捕押解、扣押返还财物、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违法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群体性事件处置以及武器警械使用等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对监所、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等特定的执法场所、羁押场所,要借助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发现现场执法问题,可根据情况适时终止执法行为,及时纠正后继续实施。

第五是执法结果监督。基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要承担所有案件的最终审核把关职能,统一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提请复议复核。每一起案件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采取强制措施适当。要建立执法办案随机回访、现场回访和集中回访制度,由监督部门负责,通过各种渠道对案事件办理情况进行回访,重点了解出警是否及时、方法是否得当、问题是否处理、群众是否满意。组织办案单位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行政管理相对人、涉法信访投诉人和案件举报人等进行随机走访,了解当事人对公安执法的需求和评价,掌握基层执法现状。要制定执法巡视工作规定,每年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执法巡视组,针对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环节和执法问题较多的单位,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机制、制度建设,有效解决当前的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一、转变执法监督观念,发掘监督队伍潜力是实现有效监督的首要条件。

有效的执法监督模式必须建立在一个先进的执法监督理念之上。为此,所有监督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只有切实转变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才能有效强化和提升监督效能。一是要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性监督为日常、全流程监督;二是要变案(事)件整体监督为执法环节和执法实体质量监督;三是要变全案审核、案卷考评为跟踪督办、纠错追责;四是要变单一部门专门监督为多部门、多渠道联合协调监督,变内部监督为内外结合的透明监督。

有了正确牢固的监督理念,还要在执法监督实践中不断发掘整合内部监督潜力,壮大监督队伍,合理配置监督力量。具体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要强力推进法制督导员队伍建设。基层所队是公安机关执法任务的主要承担者,保证规范执法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为确保监督到位,必须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制督导员制度,将执法监督触角向最基层的执法实战单位延伸。具体办法可根据当地实际来制定,但必须要明确规定并严格落实法制督导员的执法监督职能,明确聘任条件和程序、工作职权责任及管理与考核等内容。其次是要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法制督导员制度,抽调一些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同志作为法制督导员,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同时要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着力化解信访案件。第三是要进一步理顺法制监督、纪委督察和其它各种内部监督部门的关系,合理配置内部监督力量。要形成法制、督察、纪检、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协同作战局面。要研究建立一套集警务督察、系统审计、纠错问责、奖优罚错为一体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

二、规范化执法、标准化作业、制度化衡量是实现有效监督的基础。

实施有效监督首先必须明确在执法中有多少过程和环节需要实施监督,监督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判定对与错,怎样衡量是与非。这就需要将各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行为都规范化、标准化。只有执法工作规范了,监督标准才能量化统一,这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基础。为此,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明确岗位职责、明确执法标准、明确执法流程、明确岗位技能,严格过程记载、严格质量监控的要求,制定全方位覆盖、标准化规范、过程性控制、精细化操作的执法规定。特别是对那些现有法律、法规涉及不到而又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必须制定出更为精细的标准,以规范每个执法民警的行为,形成覆盖各个公安执法领域的标准体系。重点要制定和完善“七类标准”:一是执法岗位标准。要根据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进一步明晰各执法部门、警种以及民警的执法岗位职责任务、岗位业务标准和岗位技能标准。同时要制定执法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岗位标准的保障措施。二是执法办案标准。要明确每一项执法活动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工作目标,细化和固化重要执法环节的规定动作,规范重要执法环节的执法行为。特别是对受(立)案登记、撤案、刑事、行政案件取证,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抓捕、释放、看守、押送、转运、保外就医,对扣押、冻结、收缴、追缴、查封等刑事侦查措施的运用,对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的运用等要有详细规定。三是执法操作标准。要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执法操作标准。对基层常用、急需的执法操作规范,对执勤执法中易出问题的环节,要详细规定具体的操作办法,要着力解决同一法律规定下执法方式、执法结果、执法效果不一的问题。要制定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台账、案卷、法律文书、涉案财物和证据的管理标准,细化操作要求。四是执法安全标准。要对监所和候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档案室等特定执法场所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并按规定标准建设。要制定严格的涉案财物和证据管理规定,确保证据和涉案财物的安全。要明确规范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工作,避免和减少执法安全问题的发生。五是执法裁量标准。要进一步明确刑事案件从宽从严处理的量化标准。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有效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止处罚畸轻畸重和执法的随意性。特别是治安、网监、交警、边防、消防等警种要在法定范围内,制定本系统的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六是语言行为标准。要详细规定一线或窗口单位民警的行为和语言。这些规定要涵盖接处警、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交通违法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群体性事件等现场执法行为,以及户籍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信访、行政复议等所有窗口单位。七是案件移交标准。要积极与检察、审判机关研究统一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追诉等方面标准,切实解决各地、各部门因掌握标准不一影响执法效果问题。

三、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是实现有效监督的途径。

实现对执法活动全过程监督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这在许多地方由于警力不足而很难做到,同时也将耗费大量的时间。解决这个问题,确保监督到位,必须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网络化监督模式。首先,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执法办案标准和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所有刑事、行政案件都要全程实现网上录入、流转,实行网上审核、审批,执法档案网上生成。这样既能直接规范执法办案民警的行为,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又有利于监督部门全程跟踪监督。其次,要研发集法制、督察、纪检、信访、审计、政工监督为一体的综合性网上执法监督系统或在各个执法管理平台上嵌入监督模块。系统要能自动对各个执法环节实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预警。第三,要在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及所有羁押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在网上可以实时、全程监督办案过程。监督部门可通过网上巡查,发现纠正执法问题。要推行执法执勤同步录音录相工作机制,为基层一线执法民警普遍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一线执法活动全程录音录相。

四、强化外部监督,推行“阳光执法”是实现有效监督的必要条件。

公开执法工作,建立社会和群众评价机制,强化外部监督,既可以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合法性,又可以有效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密切警民关系。首先要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明。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提高执法的透明度,保障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其次要严格落实公开认定、告知、听证、聆听制度。治安案件、信访案件要进行公开听证,劳动教养案件要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要公开认定,行政处罚前要提前告知,拟处罚意见要听取申辩。第三要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定期听取人大、政府,检察、法院及其他部门和公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党委、政府政治上的监督,人大、法院、检察院法律上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第四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安信息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通报重大案件,治安警示信息,报告社会治安形势。

安全监督标准化篇2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效措施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在建设规模快速增长的背后,仍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质量安全问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在应对频频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已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可消除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各种质量安全隐患,有效提高工程质量,推动整个工程建设行业可持续发展。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内涵

质量监督是指为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连续监视和验证产品、过程或体系的状态,并分析记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为保证建立及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通过一系列方式、手段来约束或引导建设行业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将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造成极大影响。质量安全行为主要针对的是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要重视每一道工序、流程的质量和安全行为,才能提高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必要性

我国的建设工程行业历经艰难,从瓶颈到缓解、适应、发展、高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进一步推进了城市化发展进程,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是一项兼具行业管理、技术甄别、行政执法的综合性工作。近年来,随着工程建设行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明确了监督的重要性。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控制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否到位是主要影响因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技术性强,且涉及环节较多,为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必须构建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立标准化的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队伍,增加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同时,要定位准确,明确目标,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紧紧围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的发展目标。

3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有效措施

3、1改进监督管理方式

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式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步到位很难,需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改进和完善,才能为下一次改进提供支持,这个过程同样符合PDCA管理特点。因此,在监督管理方式不断改进的过程中,要直面现状,对产生的情况进一步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不存留问题。同时,还要结合时展和行业发展现状,不定期更正和更新整体管理方式,制定符合各个阶段发展的管理制度,进而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担负其自身管理责任,以监督管理者的角色,加强管理力度;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最大限度发挥监督效能,整合监督机构资源,避免职能重叠,实现优化重组。同时,要积极借鉴发达国家或国内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找出自身的缺点,及时改进,并探索出一条符合自身发展的质量安全监督之路。

3、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和改进建设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推进与各大机构的合作,如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形成合力。公开质量安全失信企业、人员信息,增强监督管理透明度,建立信用考核淘汰机制,尽可能建立一个以信用管理为前提,随机抽查和行政执法为手段,重点抽查和技术咨询为补充的完整的、良性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同时,还要加大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更多注册从业人员明确权责的重要性,加快推进全国注册联网,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严禁个人或企业资质管理混乱。

3、3重视信息化综合能力建设

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BIM等大量先进的技术不断涌现,在信息技术变革的今天,工程建设领域要深度融合各类新型信息技术,重视信息化综合能力建设,以科技创新、技术应用为发展手段,不断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高效发展。将信息化技术充分运用到管理中,可大幅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全寿命周期的管理水平,完善监管方式,规范执法流程,增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执法的有效性。同时,在技术层面,可全方位深入分析执法监督过程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找到监督管理不足之处,掌握质量安全监督薄弱环节,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规范提供真实的数据支撑。

3、4完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体系

为改善建设工程行业发展,必须健全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体系。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被广泛用于工程建设中,为此,应加快建立一个满足当前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行业标准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保证监督管理的合理性、合法性。因此,应尽快梳理好各级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统一、合理的标准规范,将以往不合时宜的法规进行改进修正,提高行业的规范性。

3、5建立标准化的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想要保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顺利进行,必须重视监督队伍的素质,建立标准化的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合理调整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首先,要注重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明确机构职能和工作人员的职责,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在管理范围内,细化、细分管理内容,设置科学的建设监督职责,加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力度,追求高质、高效发展。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专业培训,强化员工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学习力度,有效衔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各项工作。

安全监督标准化篇3

关键词:工程;安全;问题;监督;关键;创新

中图分类号:U298文献标识码:A

一、前言

我国先后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一系列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促使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有了较为显著的提高。但由于建筑行业自身特点,劳动者准入门槛低、生产现场劳动密集、施工工艺流程繁复多样等各种因素,属高危作业的建筑安全生产,仍时有事故仍时有发生。其主要问题如下:

(一)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一方面,个别业主和施工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不严格遵守建设程序,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就擅自开工,造成工程在开工阶段政府监督缺位,相应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滞后。另一方面,部分施工企业挂靠经营或非法转包,导致企业对项目部失去控制和约束,包而不管的情况严重。建筑市场不规范已成为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各方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不到落实。

1、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企业对“安全第一”的认识不足,没有摆正经营、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十分普遍,并造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其根源在于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够,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且流于形式;未能理顺生产经营和生产安全之间的关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奖惩等重要制度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薄弱;而且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2、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忽视施工规律,盲目压缩工期,赶进度抢时间;压价垫资,致使施工企业得不到合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导致施工安全生产缺乏最有力的保障。

3、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对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把关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对隐患建立整改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政府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1、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除了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编制、经费、装备长期得不到满足,监督力量与监督任务不相匹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管难于到位;而安全监督人员,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操作规程掌握不够全面,对新技术和新设备未能及时了解,监管手段、水平各有差异,整体素质需待提升。

2、安全管理模式滞后,监管方法未能创新。现行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方法,安监机构对施工现场检查的次数、内容、深度远超过施工企业、项目部所作的工作,监督员相当大程度的越位充当了安全员的角色。这种越位管理方法令安监机构疲于应付,没有正确发挥履行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反映出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模式和方法落后。

3、建筑安全的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不足。虽然近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但执法不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重案轻罚”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危险源监管仍需加大督查力度。

4、监督管理部门偏重对施工现场以查找安全隐患为主的监管,对施工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工作不足。各地抓标准化示范工地(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力量不够,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水平提升缓慢;较少向施工企业提供有效指引和技术分类指导,在“帮、扶、带”上做得不够。

二、切实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建筑行业作为高风险的行业,作为地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着重考虑如何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以《建筑法》为依据,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根据近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一般事故,伤亡者大多是临时工,事故原因多为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就违章操作;较大以上事故,则为未落实重大危险源预防和监控所造成。这说明片面追求高速度和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导致人民生命财产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危害社会和谐安定的严重后果。所以,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可靠的组织保证体系,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因此,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必须依法监督,强化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安全生产有人管,使各类安全生产规程、规定、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二)深化安全监督机构的职能要,继续加强监督力度

加强行业管理,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是建筑市场发展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是使国家的建筑安全法规得以贯彻执行,落实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施工现场安全形势是动态的。因此,必须加大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的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巡相结合,促使企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及时消除隐患。同时,深化政府的监督职能,要改变过去那种“以监代检”、“以监代管”的状况,将对工程实体的监督转向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监督指导,检查建设工程是否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班前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合法使用、运行情况等。要改变安全监督员越位取代安全员的保姆式管理方法。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分清各方主体责任,促使各责任单位管理、行为规范化,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导作用,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三)把握好建筑安全检查标准为尺度,使安全监督工作贯穿施工全过程

《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科学评价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发生的强制性行业标准,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内容,具体规范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价标准,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是日常监督管理的根本依据和重要尺度。作为安全监督部门,应牢牢掌握这个尺度,自始自终的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督,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符国家行业规范。

(四)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自身的业务管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督的责任感

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项涉及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的综合性工作。安全监督属行政和技术监督执法,监督员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还要熟悉经济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所以,对监督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考核,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标准、新技术和科学检测方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特别是增强对重大危险源和工程事故风险的预见性和应对能力,从而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五)加强培训,提高建筑行业整体素质

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而人的素质高低将影响和制约企业的安全生产。首先,应对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大力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各项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和自检能力。其次,要强化对新工人的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把提升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除了落实工程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班前技术交底,对包括特种作业以内的各大工作开展岗位培训、考核,利用工种职业化的上岗制度,提升建筑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入职质素。

三、安监部门应正确处理好自身定位及参与各方关系

作为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其功能定位主要应为:履行政府监督管理职责,维持本地区建筑生产安全秩序,发挥保驾护航作用的督导者。

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监督部门作为在安全生产的统筹者和裁判员,具体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管理措施,规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并实施奖惩。

在与施工企业的关系,监督部门应从帮助企业管理项目繁杂的安全生产具体事务中摆脱出来,以监督、指导、服务、协调为主,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公正合法有序的建筑市场中合理竞争。

同本地区人民政府,以及其它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与业务配合问题,主要应为:为政府制定本地区行业管理方针和规划提供参考意见、决策依据,依法行政、主动协调、简化程序、保护建设各方主体单位合法权益。

四、安监部门应把握好关键管理环节

(一) 严格开工条件审查,对参建单位资质和项目管理体系、现场安全开工条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做好监管。

(二)合理安排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对项目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施工实行动态监控。

(三)及时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审时度势实施专项治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施工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对建设各方主体履行职责实施行为监管,合理利用奖惩手段。

(五)对项目过程进行安全评价,促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建设。

(六)及时宣传、落实管理制度和法规法规,引导建设各方主体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七)把好企业年度考核、安全许可、发证、年审等资质考评关。

(八)加强自身建设,从责任分解落实、制度建立运行、转变监督管理模式等多方面提升监管水平。

(九)抓好等级以上事故处理,严格按法规进行处罚,及时调整、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五、监督管理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

(一)创新监管工作。要从几方面入手: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相结合;对企业安全行为监督与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监督相结合;安全生产达标与文明施工效果相结合;专项治理活动与安全管理活动整体推进相结合;典型引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突击性检查抽查与日常规范性巡查相结合。

(二)、实行监督工作的转变:由监督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转变为监督企业安全行为为主,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为辅;由跟踪过程监督向事前预防、事后结果考核的监督方法转变;由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

六、总结语

目前建筑市场安全形势严峻,我们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紧紧围绕施工安全生产为主题,建设一个完整可靠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体系,形成一套规范科学的内部安全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才能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和谐。

参考文献:

[1]任爱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建设监理、2006、

安全监督标准化篇4

1、负责初级农产品种植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2、负责对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质量安全实施监测和监管。

3、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依法实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对无公害农产品目录内产品、农业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初级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并对农产品种植环节执行农产品安全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推动农产品分散经营向集约化生产方向发展。

6、承担农产品种植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7、负责对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监督抽查和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属于流通领域的问题转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属于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问题转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处。

省畜牧业管理局——畜产品

1、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的监督管理。

2、对饲养、生产、加工、储藏和定点屠宰前运输等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3、承担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4、负责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监督管理,指导畜牧业产业化及行业结构的布局调整。

5、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管理。

6、负责全省奶业发展规划布局,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生鲜乳基地建设和收购站监督管理。

省水利厅——水产品

1、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2、组织实施对水产苗种、渔业环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环节、水生动物疫情、水产养殖病害、初级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检测及监督管理。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初级水产品技术、食用水产品及药物残留等地方标准,实施初级水产品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管理。

4、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管理。

安全监督标准化篇5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考评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促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过推行在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到2015年底,全区所有在建项目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与考评工作。

在我区报建监管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落实情况;

2、“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3、远程视频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4、扬尘整治措施工作开展情况;

5、“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

6、其他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

1、不合格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评定等级为“不合格”: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2)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

(3)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在建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未停工整改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5)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次或以上停工整改的;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月自评分平均在70分以下的;

(7)项目竣工验收时,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的。

2、优良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评定为“优良”:

(1)按规定开展了自评工作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月自评分平均在80分以上的;

(2)建立创建“平安工地”工作目标并积极落实创建工作的;

(3)开展扬尘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效果的;

(4)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并有效落实的;

(5)“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符合有关规定;

(6)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先评优活动中,取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7)未因施工安全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或予以行政处罚的。

3、合格

不属于上述1、2情况的,为合格。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专业工程由业主单独发包的、不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的,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组织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企业每季度都要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形成检查记录,督促项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考评主体。在我区报建监管的项目由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负责考评。

2、考评时间。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项目自评工作。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项目自评材料包括:

(1)《__市__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见附件1)

(2)《__市__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自评表》;(见附件2)

(3)施工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情况;

(4)项目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

(5)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

(6)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7)区住房和建设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3、考评结果。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项目考评结果通知书(见附件3)。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

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由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并对标准化考评工作进行宣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宣贯工作,组织员工开展培训,积极营造工作氛围。

(二

)先行试点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选取不少于在建工程数量的10%作为试点,开展项目自评、主体考评工作,推荐示范项目,组织企业观摩、学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4月-11月)

全区所有在建工地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2月)

总结和提高安全标准化评价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全面推进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作业行为和现场防护等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在建项目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自评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制定自评工作流程,以安全生产为主要抓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对考评工作进行宣贯,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广泛宣传,通过培训、讲座、现场会、悬挂横幅、印刷宣传材料、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使企业全体人员了解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要坚持样板引路,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成果,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增强实际效果。

安全监督标准化篇6

[关键词]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服务 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TP274+、3 文献标识码:TP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09201

引言:标准化是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的基础和前提。基础工作标准化意味着以标准化来知道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各项工作,将标准化始终贯彻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体现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服务窗口形象,发挥出行政职能,做好服务工作,以标准化的服务来拓展工作范围,提升工作质量,强加监督职责,这些都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展的基本条件。

技术机构的标准化研究应分两个阶段。

一、关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的分析

我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研究主要是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省市标准化研究院承担。以我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级标准化技术机构为研究对象,笔者认为我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技术机构的标准化研究应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各省市标准化研究部门建立至更名为标准化研究院。当时称为研究所,这时的标准化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应该是从事标准化工作,研究甚少。当时省级标准化研究部门,从事的标准化研究只是收集标准文献,复印标准文献,要什么,给什么,拿来主义的咨询服务[1]。

第二阶段是由“所”更名为“院”以来,这时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技术机构纷纷成立研究室,将工作中心逐步由拿来主义的咨询服务向标准化研究转移。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技术机构均在标准化研究方面做了有益的探讨,取得了可喜成果。

二、质量监督部门行政服务的标准化的意义

随着当前各种监督管理不严等带来的一系列后果,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层出不穷,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威胁,在制度上更应该随着国家技术监督管理运行的基本情况进行不断改革,创新监管机制,以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求,同时也是机制完善的必由之路。加强技术监督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设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国家信息平台,以提高我国技术监督的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就是一种制度上的不断完善。

将行政监管由以往单一的命令强制方式向多元的柔性化方式转变,体现了服务和法治政府的理念,契合了当今文明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有助于倡导和优化社会的法制环境;其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行法律中的缺失和不足,是行政监管方式在实践中的创新、发展和完善,有助于提升质量监督部门的行政监管效能[2];第三,行政服务标准化制度强调沟通协商和宣传指导,注重发挥行政相对人的自我管理,有助于改善行政监管关系、提升相对人责任意识,促进行政目的的实现。

二、质量监督技术部门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构建策略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宣传

首先,用宣传来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借助宣传工作加深社会群众对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让群众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标准化工作予以认可和支持,并且鼓励群众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我们更好的实现工作和服务的标准化。其次,加强内部上下级之间的联系,确保标准化信息的通畅,保证期时效性,以强力的信息宣传为标准化工作扫清道路阻碍。最后,体现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能特性,以技术和法律为工具,以标准为依据,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的把控,特别是产品的源头,设法督促产品的质量总体水平提升,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2、构建完善的标准化服务平台

服务平台要多元化,成熟化,通过各种渠道来实现服务平台的完善。首先应该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审度,寻找不合理、不恰当的地方,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改善来完善现有制度,将制度标准化;其次,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的职责以及服务内容,进行细节标准化,让这些工作岗位和职责更加的清晰明确,个岗位之间的交流更加平顺,不要在工作中出现盲点。以程序简短、时间简短、效率最高位标准化的准则。

3、转变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国外的发达国家是以市场经济作为标准的主导,各种非官方的职业协会和团体组织起来为自身行业进行质量监督和鉴定,承担着质检机构的责任,我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除了在经营上要满足国际组织的要求,在管理制度和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上也应该要向国际标准看齐,不要仍然固步自封,需要对现有的职能进行转变,将标准化的定义扩展到国际范畴,将管理方向转移到政策运用这样的宏观方向上,从源头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3]。一方面要对国内企业进行改革,想办法提升企业内部管理质量和产品质量,让产品质量的标准向国际标准看齐,其次要强化标准管理的力度和频率,将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作为日常事务来进行,努力提高质检手段和技术,为产量质量监督提供辅助力量。

4、构建完善质量技术监测体系

对各种物品的监测管理,是完善监管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整合现有检验检测机构,将农业、食品、工商等部门形成专业性强、资源共享的融合性监测体系,在此基础上,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一是加强质量体系文件学习。制定详细质量体系学习计划,按时进行《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学习;二是做好培训工作,除了一线岗位员工的训练,对于实验室间的能力比拼也很重要,以多样的途径来实现质检机构整体员工的素质提升[4]。一方面要注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工作,另一方面要督促企业实现自我检测的工作,以此来进行全方面的质量控制,对企业生产从原材料引入到最终的销售都要层层把关,每个环节的质量检测都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这样才能够提升产品的质量标准,让安全产品流入社会,保证社会产品的安全性。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的观念,规范化市场秩序,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能得以体现。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职能主要是体现在服务上,因此强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服务标准是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质量的提升,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关系,将日常的管理和服务都进行调整,使之更加标准化,管理和改革都要以人文本,公职职责应该透明化、公开化,让群众进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产品的整个流程进行监督,对产品质量进行把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质量则应该由群众来进行监督,这样才能够保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的高效性,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保持清廉。

参考文献

[1] 梁大辉,周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企业标准化监管的对策、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15):42-43、

[2]张晓惠、完善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几点思考[C]、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提高政府执行力”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吉林政报》2009・理论专刊,2009、

安全监督标准化篇7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目标内。杜绝发生因管理部门失职导致的亡人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巩固提升。通过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等管理手段逐步巩固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逐步提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位。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有效应用。充分发挥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的作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符合部标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平台的运行管理,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建立道路运输企业每月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抓落实,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隐患得到明显控制和消除。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管理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科室要把安全监管贯穿行业管理全过程,按上级要求把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位、做扎实、做仔细。同时,要承担安全部门制定的专项检查任务及督办工作。

1、制定2015年安全监管计划,明确各科室安全监管工作内容,各科室要与各管辖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奖惩标准,严格目标考核。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政务中心窗口。

2、第一季度局安委会与各科室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管职责、内容和责任。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

3、清理道路运输企业注册地和办公地址。重点清理客运(含旅游)、危运企业注册地和办公地址,并将辖区企业明细、企业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址、安全管理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表。2月中旬前报安全监督科。(汇总后报至市处安全科)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4、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客、货运道路运输许可、机动车维修和物流相关业务备案的审查工作,严把行业市场准入关。同时由局安委会办公室对各科室“一岗双责”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督促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各科室、政务中心窗口。

5、制定暗查暗访工作方案,每季度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暗查暗访不少于一次。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

(二)强化隐患排查和治理

按照安全隐患发现、督办、跟踪、复查、销号“五统一”的原则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所有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措施到位,坚决根治到位。

1、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检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辖区企业做好隐患的自查和排除,形成长效隐患排查机制,同时做到五落实,即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把企业排查与各科室排查结合起来,运输管理科、维修管理科每月检查企业不少于2次。物流发展科每月抽查企业不少于15家。并将检查情况报局安委会办公室(法规科将违规查处及调处情况报安全监督科)。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

(三)强化打非治违

以窗口地带及客货集散地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理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有序发展。

1、制定2015年本辖区范围内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以货运(普通货运、危险品运输)客运(旅游、班线及客运站)、维修行业为监管重点,开展辖区范围内打非治违工作,维护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将取证情况报法规部门调处。同时对各科室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做好打非治违文字信息的上报工作。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长效安全教育效培训机制。

1、制定2015年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分管领导及负责人、驾驶员、押运员、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内容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为主,防止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本企业培训计划报局安全监督科,督促企业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每月收集、汇总辖区内违法违规人员名单上报运管处。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3、按照要求开展客运、旅游、危运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例检人员参加市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四月初上报名单。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

4、建立法人定期考核制度,

鼓励企业聘用注册安全管理工程师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

5、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法规科。

(五)强化科技应用和动态监管

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手段应用,力争完成“两客一危”企业车辆专职人员岗位视频系统。

1、引导和督促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加快动态监控岗位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和使用,同时将信息平台安装在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监督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并将有关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档案。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夜间通行情况的监控,实时掌握所属车辆安全运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主动消除违法行为。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

2、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信息平台的抽查工作,确保辖区营运车辆抽查率不低于30%,特别是对抽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督促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3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或虽已安装但未接网联控信息平台的客运、危运、大型物件、租赁车辆,以及未安装车载视频的长途卧铺客车,将暂停其营运资格。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

3、对每个经营趟次的旅游包车行程车辆运行轨迹进行核查,发现未按批准的线路和时间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同时将企业违法违规和隐患整改情况,作为包车客运标志牌网上发放自动审核降级为人工审核的参考依据。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私自变造、伪造车辆运行轨迹和提交虚假车辆信息的对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在全行业进行通报。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政务中心窗口。

4、制定包车客运标志牌抽查计划,每月定期抽查企业客运(旅游、班线)包车标志牌申领情况,并通过车辆动态运行信息平台进行复核。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

5、对相关客运包车标志牌申领、核发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向局相关科室通报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企业明细,督促落实客运包车标志牌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

责任科室:政务中心窗口。

(六)强化规范及标准应用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为抓手,建立和落实行业规范,加快成果转换,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水平,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按照各级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和标准化工作流程,在全面完成“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按省厅及市交委要求,加快推进辖区客运站、机动车维修、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并将标准化达标建设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督促企业落实标准。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2、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目标要求开展达标创建工作任务,同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七)强化重点时段、重要时期的安全检查

完善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在重大节庆和重要时段开展领导带队、全员参加、企业全覆盖的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

1、制定大检查总体方案,明确时间、范围、重点,并进行综合组织协调。

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科。

2、开展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具体内容、具体时间、企业明细、制作检查表格,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责任科室: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八)强化应急救援演练

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及车辆、人员配备,提高全行业应急救援能力。

1、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应急救援日常工作,组织辖区企业开展一至两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及车辆、人员配备到位。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物流发展科、维修管理科。

安全监督标准化篇8

(一)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和省相关实施意见或细则的宣传教育培训,修订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着力解决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职责。

(二)突出三个重点

1、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监员制度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建设,抓好关键环节的工作落实,充分发挥驻厂安监员的一线安全监督作用,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2012年底前,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实现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全覆盖。驻厂安全监督员实行资格证制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各区县要加强后备力量的组织培训工作,建立驻厂安全监督员人才库,经考试合格发放《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并报市安监局备案,《危险化学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资格证书》由市安监局统一监制。

2、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0号)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班组”创建活动,搞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度,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坚决防止重创建、轻运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力争年底前完成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3、重点加强外聘专家队伍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快高层次外聘专家人才资源的引进工作,制定出台外聘化工专家使用管理办法,为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夯实专家技术支撑力量,提升我市危化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深化四个整治

1、开展“二重点一重大”企业综合治理。对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全部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超限、泄漏时自动报警和自动关闭停车。启动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完善提升工作,强化重点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逐步实现联网联控。继续聘请中国安科院专家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全方位的隐患综合治理,对专家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

2、开展蒸馏系统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鲁安监发〔2011〕140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蒸馏系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蒸馏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重点监控工艺参数和安全控制措施,对蒸馏系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评价和安全控制技术改造,在有爆炸危险的蒸馏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提高蒸馏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3、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的意见》及《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的要求,深入排查治理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存在的安全隐患。6月底前,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安全诊断,出具安全诊断报告书。9月底前,相关企业要完成设计安全诊断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迎接省安监局在第四季度开展的对各市设计诊断工作情况的全面督查。

4、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进行调查摸底,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组织专家对重点监控管线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四)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抓好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修订工作的落实。各级安监部门督促危化品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特性,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聘请有关安全专家加以论证,修订完善后,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学习,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有效贯彻执行。

二是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按照《关于印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将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建立、执行、考核、奖惩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指导监督和执法监察力度,全力推动此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抓好危险作业票证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大危险作业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动火、检维修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断路、吊装、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安全规范,加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三违”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和作业前风险分析制度。尤其是针对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事故多发问题,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范、风险分析、安全条件确认、现场安全控制和对外来检维修施工队伍管理等六个方面,督促企业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落实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有效遏制检维修环节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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