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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计要点(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4 栏目:写作范文

财务收支审计要点篇1

[关键词]商业银行;财务集中;内部审计

商业银行提升财务核算和管理层次,是合理配置有限的财务资源、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行为、防范和化解财务核算风险的一大举措,也是财务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农业银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的建立,为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审计环境,同时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适应新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内审部门的监督职能,本文就此进行一些探讨。

一、财务集中核算体制的建立

按照农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和财务集中改革的总体思路,财务集中需全部上收辖属机构的财务核算权,将内部相关本币财务收支项目的列账权全部上收至管理行财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和支付管理,其辖属机构不再负责上述财务收支项目的核算职能。第一,推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提升了核算层次。上收了支行的费用、固定资产、非结算应收款项挂账和营业外收支等财务列账权,上收了总务出纳和职工教育经费列账权,实行财务资金归口管理。被上收财务权的支行实行报账制形式,向集中行申请报账列支。第二,整合财务管理劳动组合,明确岗位和责任。第三,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扩充了对资产管理的范围,增加了对固定资产的购置申请网上审批、自动计提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功能,同时,还加强了对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基建项目管理和租赁类资产的管理。第四,统一同一核算中心的薪资管理制度。第五,完善财务审批制度,重建财务审批流程。第六,完善财务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了加强对费用存款户管理功能,对财务资金实行“一户”归口管理。

财务集中核算后,仍执行现行财务管理审批流程、授权权限等,实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实行财务集中后,集中行对上收行的各项财务支出事项仍采用预算额度控制下的分项管理、监控使用原则。其主要特点是:

(一)内容完备、指标控制。财务集中核算的内容包括:备抵和固定资产类项目、部分损益类支出项目、营业外收入类项目、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应付及往来类项目、其它资产类项目。集中行要将上级行规定集中核算的内容和项目都纳入财务集中管理的范围,通过采用集中记账模式,将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控制在上级行下达计划额度内,并设定各上收行的预算额度。各上收行对本行固定资产、费用总额计划控制负责,上收行报销费用、计提折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时,将自动扣减计划额度,各上收行在计划额度内统筹、合理安排费用支出。

(二)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对上收核算的各项资产,上收行负责对资产实物进行维护和保管,对资产实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等处置,由上收行提出申请,集中行核实确认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待处理各种损失款、各项垫付款项、各项应收款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上收行管理和处理,控制不合理资金占用。

(三)归口管理、统一核算。集中行负责对各行的财务事项集中进行核算。报账人员要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单与相关纸质单据的内容、金额、附件等一致。各上收行对上划账务建立明细台账进行管理,并按月与集中行下发的账户余额进行核对,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章后,向集中行报送对账结果。

二、财务集中核算后内部审计面临的新情况

财务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集中了各基层单位、部门的财务资料和信息,内部审计部门通过财务核算中心花费较少的审计成本就可以对各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有利于确定审计重点,有利于对被审单位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宏观分析和全面评价;实施财务集中核算后,增强了资金使用透明度,有利于各单位依法理财,堵塞漏洞,使单位资金的使用管理由以前的事后监督转为事前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从而有效地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不合理开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由于财务核算得到加强,财务监督职能得到强化,财务信息质量得到提高,从而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内部审计风险。另一方面,财务集中核算后,随着财务监督力度的加强,一些单位违法违规的手段日益隐蔽,应对审计的手段也越来越多,内部审计工作面临着新的情况。

(一)审计客体发生了变化,增大了责任认定的难度。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财务核算职能从基层行分离出来,资金载体发生了变化,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增加了财务核算中心这一环节,因而审计对象由原来单一的被审计单位变为被审计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两个客体。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时,既要对上收行的收支及其有关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又要对集中行财务部门财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计,以全面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业务经营指标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虽然转移到了上收行财务核算中心,但依然享有财务收支执行权、财产物资管理权、收入的筹集权、支出的审批权,仍然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管理活动的主体,也必然是被审计的主要客体。而核算中心成为审计的又一客体,是因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核算、财务监督等职能都由财务核算中心完成,并行使会计资料档案保管权及资金管理权。因此在内审部门进行审计时,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可能就一些财务核算责任问题相互推诿,内审部门要在两个客体间来回查阅和问询辨认,一定程度上增大了责任认定难度。

(二)审计查处费用违规问题的难度加大。财务集中核算后,费用总额的确定仍采取指标控制,集中行对上收行在费用指标之内的开支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可能使上收行主观上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只要集中行批了费用指标就能用,至于怎么用,只要不突破指标就不是违规,于是计划指标、批复就成了保护伞、通行证。另一方面,财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经济事项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增加了审计难度。财务核算中心人员不参与各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对各单位具体工作和开支项目不十分清楚,在会计核算上往往只是注重审核其票据要素是否齐全、报销手续是否完整等形式要件,不能对其反映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以及相关的合法性等实质要件进行有效的监督,由此产生的违纪问题,给审计部门的查处增加了难度。

(三)审计准则规范滞后。财务核算工作从被审计单位分离出来后,由谁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作出承诺,由谁签证、如何签证,对此现行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未能涵盖此类情况。在财务集中核算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原来的会计责任发生了一定改变,被审计单位原承担的全部会计责任中有部分转移到了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主要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代管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对会计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责任主体还是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因此,内部审计工作要根据会计责任的变化情况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研究探索,同时更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出台这方面的准则进行规范。

(四)对资产监督难以到位。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上收行仍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集中行财务部门只作为集中核算的组织机构,进行日常的核算工作,而对上收行资产的实物管理并不介入。这样,有可能造成有些上收行对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不善,导致固定资产毁损和丢失;有些上收行处置固定资产,集中行也无法及时了解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的核算手续;有的上收行甚至年终结算也未进行财产清查,出现账实不符也不知道。由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缺乏应有的相关控制程序,审计监督也难以到位。(五)现场审计难度加大。在过去“分级管理、分级核算”模式下,内审部门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对财务现场审计已形成了一套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财务集中核算后,会计档案都由集中行集中管理,即使组织对上收行进行现场审计,由于能够调阅审计的会计资料寥寥无几,一方面使得审计人员难以把握审计的重点,另一方面,即使是发现疑点要进行查实,需要在上收行与集中行之间往返,既繁琐,时间跨度又长,审计的时效性不强。

(六)审计制度风险加大。实行财务集中核算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有权威性的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各行只是在借鉴其他商业银行或政府部门集中核算的基础上,结合本行实际制订相关制度,其科学性、严谨性难以得到保证。

三、财务集中核算后完善内部审计的基本对策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后,农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关注财务核算新的情况变化,打破常规,拓宽审计思路,调整审计监督的内容、重点、方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

(一)规范审计操作程序。审计部门在编制审计方案时,应把集中行财务部门有关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会计资料的安全性纳入审计方案。在下达审计通知书时,上收行还是审计通知书的主送单位,同时抄送集中行财务部门,并要求两者对各自的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既要对被审计上收行业务经营指标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评价,也要对集中行财务部门有关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资料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二)适时调整审计重点。实行财务集中核算,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上收行财务收支的监督,规范了财务核算行为。审计人员应考虑财务管理体制的变化,审计重点应侧重审查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收入的完整性、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资产管理的安全性、集中行财务部门监督未涉及和监督不力等方面。应对被审计行收入的完整性重点审查,检查有无“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有无将收入放在基层营业网点、食堂,或将资金进行体外操作、逃避财务部门监督;重点审查上收行有无用合法票据虚列支出,套取现金;对被审计行固定资产的购买、使用及报废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有无擅自购买、处置资产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特别对那些尚未纳入财务集中核算的专项资金、账户应进行重点审查。同时,注意揭露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随着审计重点的调整,审计方法也须相应改进。一是要通过计算机辅助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总量进行100%的审查,重点对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认会计资料是否全面、真实地予以反映。二是通过账面审查,分析其不合常规的地方,再以此为突破口,以调查等方法入手进行审计。如针对其他支出有悖常理的地方,就要向被审计单位的其他人员了解情况,调查被审计单位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等。三是从账户入手、追根溯源。在审计中留意支出的账号,并一一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户核对,以此发现蛛丝马迹。四是向有关单位了解其掌握的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的经济状况和廉洁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五是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在审计准备阶段调阅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审计档案,掌握被审计单位履行财务制度情况及单位经营状况,在此基础上重点掌握其各项支出性项目,与以前年度同比是否有异常,是否忽高忽低,并分析可能出现的情况。六是适时开展后续审计。为使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内审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采取跟踪审计、审计回访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就被审计单位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在适当时间向全行公开被审计单位关于问题整改情况的清单,说明哪些问题整改了、哪些没有整改以及没有整改的原因及责任,把整改情况置于全行监督之下,强化审计效果。对财务核算中心的审计与以往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比,在审计内容、审计对象、审计方法等方面也都应有所不同。要采取以内控测试、岗位流程检查为主,会计资料审计为辅,核算中心审计和集中核算上收行延伸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实施过程中更多地运用观察法和查询法。

(四)把握违规违纪问题的责任划分。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体系的单位审计时,在审计问题的定性上,与传统的会计核算形式不同的是,有些问题涉及到了财务核算中心,对此,审计人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财务支出的真实性由被审计单位负责。财务支出的真实性,主要是发生每一笔业务的真实与否,财务核算中心无法掌握,只能鉴别票据的真伪,而事项的真实与否应由被审计单位负责。二是会计核算业务的正确与否应由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因为财务核算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有关单位记账,进行会计核算。三是财务支出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有关票据的真假,由被审计单位和财务核算中心共同负责。因为财务核算中心也有会计监督职能,支出是否合规合法以及票据的真假,除被审计单位要进行审核把关外,财务核算中心也有监督责任,而且财务核算中心本身也有一定的审批权限职能。因此,这方面有问题,两者都有责任。

四、财务集中核算后内部审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财务核算中心成立后,多了一道财务监督环节,但其代替不了内部审计,不能理解为加强了财务监督,就可以削弱内部审计监督,要认识到由于资金载体的变化以及其带来的影响,更需要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把握审计重点,进行结合审计。在财务集中核算体制下,财务管理与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职能分开,分别由被审计单位和核算中心承担相关责任。审计人员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在核算中心日常财务监督中涉及不到和没有监督到位的财务事项的审计监督。根据重要性审计原则,对被审计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进行现场结合审计,进行相关事项的检查和审核。

(二)注重实物清查。由于财务核算职能的移出,被审单位会出现财务管理弱化的现象,尤其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是较为薄弱的环节,因此要加大对实物资产的现场清查力度。

财务收支审计要点篇2

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影响了利润水平,从而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2000年国家先后了《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

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财务收支审计要点篇3

关键词:团场收支 审计 公允价值 账面管理 审计模式

一、团场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

团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单位,其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同一般的企业有着较大差异。团场财务收支审计,涉及到的内容众多,成员单位也较多。其中主要是收入支出资金合规、合法性问题,以及账务管理操作程序是否正确等。因为团场内部包含的组织较多,审计工作量较大,所以团场财务收支审计也一直是团场管理工作的重要点。虽然近些年团场在财务收支审计方面,做了不少改进,提高了收支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二、团场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团场收入缺乏完整性

团场的收入复杂却不够完整,由于团场内部分支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牧场、企业等较多,收入来源比较广泛,但是在实际收入审计工作中,缺乏完整的审计。一些收入来源的界定,有时也会混淆。

(二)成本开支范围混乱,致使成本失真

团场内部一些企业,在遇到经济利润增长较低的情况下,或者因一些领导的个人业绩考核压力,可能会故意隐瞒一部分成本费用,导致会计核算的成本不能真正反映单位的实际情况。而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也会担心年底收支结余较多,而影响上级单位的财务补充规定,对自己的成本进行扩大,降低本单位的利润,这种做法也会导致企业的开支出现混乱,不能反映真实的成本情况。

(三)财务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

团场内部一些企业存在多计少计收入和成本、少计费用、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少计提坏账准备金等情况。财务核算和管理,反映团场的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由于内部机构众多,人事系统复杂,在财务管理效率和管理的专业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团场财务收支审计的改进措施建议

(一)加强对团场财务管理制度的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之前,首先要对财务制度进行审计。团场财务部门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团场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审计,能够大幅度地降低报表项目以及有关账户的测试工作量,进而有效地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严格落实基础项目建设审计

对于兵团内部来说,基础项目建设是其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由于基础建设项目情况比较特殊,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复杂,因此,在财务收支审计时,一定要进行重点监督核查。清楚明确各项资金支出情况,保证筹集资金渠道的公开透明合法,用科学化的审计流程和操作方法,降低团场收支风险发生的概率,切实发挥好收支审计的作用和价值。

(三)会计工作岗位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一个重要的审计事项,是对相关重要岗位的分离情况进行审计,要对需要设置分离岗位的部门进行审计,发现不按照相关要求设立分类岗位的进行通报。对会计科目的设置,凭证资料、收支款项资料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计。

(四)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团场要对审计整改的工作机制进行不断完善,审计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发现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整改。但是没,实际有不少单位在审计出现问题后,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措施,但是整改措施不能有效的落实。从这个角度分析,要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重新设定,对出现的问题,整改的方向和措施办法,列出清单,坚持定期查报,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负责人,要进行必要惩戒,切实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发挥作用。

四、结束语

团场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关系着团场各项事业是否合理健康发展,进入新时期,国家在对党政军企等机构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团场作为一种特殊的机构组织,其收支审计要不断进行优化审计,通过采用现代化的审计工作流程和规范标准,提升团场财务收支的效率和实际效果。充分发挥收支审计的作用,保障团场资金收入支出的公开透明,让各项财务活动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充、浅谈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常见问题及查证途径[J]、现代经济信息,2014

财务收支审计要点篇4

【关键词】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有效结合

自金融风暴发生以来,国内也发生了很多财务危机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致使社会对有关企业以及相关部门产生了信任危机。依据相关调查可知,财务危机事件的发生都和内部审计制度存在密切的联系。制定严格的审计条例可以避免此类贪污受贿的现象发生。内审机构在大力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的条件下,合理运用财务审计结果,将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检查出来,分析原因,进而找到科学的管理模式。本文主要针对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有机结合起来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关见解。

一、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联系

对于内部控制审计来说,和财务收支审计在诸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区别,然而二者所面临的审计对象及其监督审计的主要目的都存在相应的联系。内部控制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对内部控制的合法性进行评价,为资产可以实现完整性提供重要的保障,总的来说是对资产以及资产管理工作的整体评价,这也是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主要呈现出财务报表存量做出的评价,通常情况下,财务收支审计不会对资产做出认真的评价,然而因为内部控制的要求,资产所具备的安全性应当受到保护。因此,工作人员一定要对资产和相应的增值性做好严格的监督。就内部审计的具体实践而言,可以将内部控制审计和相应的财务审计之间实现统一,通过财务审计,可以很好的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采取内部控制审计做好适当的测试,依据不足之处暴露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整合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虽是有着不同审计目标的两种不同审计业务,但二者也可以有机的整合起来进行。在进行审计项目的开展时,受到人员少、时间短的限制,一个审计小组内的人员不宜过多,要从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审计工作。而财务收支审计业务的工作量较大,为避免重复审计,降低审计的成本,就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有效的基础上,降低财务收支审计的实质性程序工作量。

实现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整合的实施方法:首先,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进行整合,审计的主要步骤为:制定审计的目标、进行初步风险评估、执行内部控制测试、执行审计流程的操作、提交审计方案和解决措施。其次,将二者进行结合,需要对企业的大额资金、财务收支等容易发生舞弊的项目进行预先评价,缩短审计所需时间,优化审计效率。

三、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对策

1、加强审前调查工作

在开展审计工作的前期阶段属于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可以为财务信息数据的客观性提供依据,也会为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整体水平带来直接的影响。因此,审计人员一定要对审前调查引起高度重视。通常情况下,审前调查手段主要是对财务的发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财务信息资料加以控制,这样才能够得到具有完整性的信息,从而为财务审计工作开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2、加强沟通和交流

首先,审计人员应当主动和管理阶级的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企业内部审计和管理层的联系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内部财务收支审计理念,呈现出财务收支审计成效,推动企业领导正确意识到审计的意义,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从而推动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不断进步;其次,加大和内部审计人员沟通的力度。应当合理的分配工作人员辅助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相关领导层一定要依据任务的具体内容、落实的时间采取合理的调整,从而能够达到有效配合,为审计项目可以正常的进行提供保障;最后,加大和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交流力度。

一方面,企业应当落实防错纠弊的制度,推动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依据企业不同经济活动落实内部审计,可以有效的弥补管理缺陷,第一时间消除财务安全隐患,减少的现象发生,审计过程中在最短时间内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正当行为,利用科学的手段进行控制,为财产安全提供保证;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应当注重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审计工作能力,全面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分析,依据审计证据等,加大审计工作的力度,减少企业在开展审计中受到的影响,确保财务审计的真实性。依据这种形式,不断规范审计行为,还可以利用建构审计质量监督人员政策等形式,推动审计质量加以提升。

四、结语

通过以上内容的论述,可以得知: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能够有效的结合,能够提升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节约成本,减少人力物力精力的浪费,为企业的正常运作带来益处,呈现了时展的景象,符合企业发展方向的要求。二者之间存在辩证统一的关系,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不断优化了实时操作的思维形式,最后为审计流程的建构带来益处。

参考文献:

[1]徐晓峰、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几点建议[J]、商、2015(47)、

财务收支审计要点篇5

团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单位,其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同一般的企业有着较大差异。团场财务收支审计,涉及到的内容众多,成员单位也较多。其中主要是收入支出资金合规、合法性问题,以及账务管理操作程序是否正确等。因为团场内部包含的组织较多,审计工作量较大,所以团场财务收支审计也一直是团场管理工作的重要点。虽然近些年团场在财务收支审计方面,做了不少改进,提高了收支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二、团场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团场收入缺乏完整性

团场的收入复杂却不够完整,由于团场内部分支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牧场、企业等较多,收入来源比较广泛,但是在实际收入审计工作中,缺乏完整的审计。一些收入来源的界定,有时也会混淆。

(二)成本开支范围混乱,致使成本失真

团场内部一些企业,在遇到经济利润增长较低的情况下,或者因一些领导的个人业绩考核压力,可能会故意隐瞒一部分成本费用,导致会计核算的成本不能真正反映单位的实际情况。而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也会担心年底收支结余较多,而影响上级单位的财务补充规定,对自己的成本进行扩大,降低本单位的利润,这种做法也会导致企业的开支出现混乱,不能反映真实的成本情况。

(三)财务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

团场内部一些企业存在多计少计收入和成本、少计费用、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少计提坏账准备金等情况。财务核算和管理,反映团场的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由于内部机构众多,人事系统复杂,在财务管理效率和管理的专业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团场财务收支审计的改进措施建议

(一)加强对团场财务管理制度的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之前,首先要对财务制度进行审计。团场财务部门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团场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审计,能够大幅度地降低报表项目以及有关账户的测试工作量,进而有效地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严格落实基础项目建设审计

对于兵团内部来说,基础项目建设是其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由于基础建设项目情况比较特殊,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复杂,因此,在财务收支审计时,一定要进行重点监督核查。清楚明确各项资金支出情况,保证筹集资金渠道的公开透明合法,用科学化的审计流程和操作方法,降低团场收支风险发生的概率,切实发挥好收支审计的作用和价值。

(三)会计工作岗位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一个重要的审计事项,是对相关重要岗位的分离情况进行审计,要对需要设置分离岗位的部门进行审计,发现不按照相关要求设立分类岗位的进行通报。对会计科目的设置,凭证资料、收支款项资料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计。

(四)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团场要对审计整改的工作机制进行不断完善,审计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发现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整改。但是没,实际有不少单位在审计出现问题后,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措施,但是整改措施不能有效的落实。从这个角度分析,要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重新设定,对出现的问题,整改的方向和措施办法,列出清单,坚持定期查报,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负责人,要进行必要惩戒,切实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发挥作用。

财务收支审计要点篇6

关于下达二OO*年审计工作任务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年审计工作任务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财政审计

对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要抓住财政、税务两个“源头”,在总体把握财政收支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对掌管财政资金分配权和管理使用财政资金较多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进行审计监督,揭露由于管理不善和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通过审计,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要延伸卫生局、土地局、教育局三个单位。

乡级财政决算审计按照三年审一遍的原则,今年安排对乡、乡、乡、乡、村乡××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

二、行政事业审计

⒈对我县法院系统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是否存在“小金库”账外账问题,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及“三乱”问题。

⒉省厅统一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财务收支进行行业审计。重点审计上划过程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开支情况,审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问题,同时查找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事业收入收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对我县公安局、建设局、经贸局、民政局、水务局、计生局、畜牧局、环保局、司法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⒋对我县第中学、城关中心、中心、中心、中心、职教中心及其下属××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三、农业审计

⒈对农业专项补贴资金进行审计与审计调查。对优良品种

补贴资金、农民种粮直补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等专项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揭露挤占、挪用及贪污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

⒉对退耕还林(草)工程绩效进行审计与审计调查。目的是保证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防止挤占挪用及浪费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改善我县的生态环境发挥作用。

⒊对我县农林局××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四、企业审计

⒈市局对我县交通局及养路工区××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⒉对我县粮食局、县社××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两系统安置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社保审计

1、对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对我县失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专项资金××年度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⒊对我县政府社会保险资金进行审计。

六、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组织安排,对我县科级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对我县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2、对我县农网二期、县城电网改造项目进行审计,并对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3、对我县小区东区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决算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⒋对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八、外资审计

对我县××年度疾病预防项目、结核病控制二期项目使用世行贷款情况进行审计。

九、审计调查

对我县实验一小、二街小学、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审计调查。调查内容主要为农村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重点为农村中小学收费是否存在“三乱”行为,农民教育支出负担比例是否过重。同时对教育系统负债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财务收支审计要点篇7

一、审计的目的、内容不同

我们在对某类资金占用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时,属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目的是以证实其真实性,合规合法性为主,检查主体只是对这个单位,检查其合规合法和效益,对领导者个人应负的责任只是这个项目审计的从属内容。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除检查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外,还要检查领导人在任职期内在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是否履行了经济责任,如任职期间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有关责任制考核指标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指定落实的有关事项。否则,审计目的、重点不清,将影响审计质量和结果。

二、审计的程序、原则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在准备、实施、报告阶段不太复杂,且针对性强。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准备阶段不论领导人自行离职还是组织调动都要在组织人事部门下达调令前进行,要坚持“先审后离,调一审一,未审不调”的原则,审计部门在接到委托审计通知后,要合理确定审计实施方案和日程时限安排,并将需要审计的内容、范围、要求告知有关被审计人员和部门,要其作好相应准备,同时除要求领导人所在部门、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外,还需领导人按时提交有关经济责任书面(述职)材料,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要进行分析研究;在实施处理阶段,要对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目标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问题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人员述职报告中谈及的问题,审计人员有权要求其作出明确答复,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进行延伸审计。

对领导人应负的直接和间接责任要划清责任归属。如要区分前任与继任领导人责任,对遗留问题要区分形成和解决责任,同时还要区分层次责任,明确领导人自身决策同主管领导部门行政干预和执行人员所负责任,报告阶段要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上级部门,还要按常规下达审计意见、决定,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重大经济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审计的对象、范围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资产负债、资金运用等会计资料,审计范围主要是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成果真实性,合规合法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则是全部经济管理及资金活动,审计范围涉及面较广,既有经济活动,又涉及财务领域。

四、审计的报告、结论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只作出不真实、不够真实或不合规合法等审计结论,或经过审计证实其真实、基本真实或合规合法,并针对存在问题直接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而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要将审计内容归类汇总写出结果报告,除财务方面不仅要作出是否真实合规合法的结论外,还要对领导人所在部门,单位各项财产,财务等家底状况以及审计时间界限作出全面结论,对领导人任期内应履行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反映与评价,为上级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

五、资料的取证与核实也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有关资料,可直接从会计报表、账雹凭证中取得,并通过计算核实。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有的可从财务收支审计中取得,有的需要通过外埠取得,如对项目投资决策审计时,就需要从有关合同,有关企业账表以及有关部门经济计划统计等资料中取证。

总之,财务收支审计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最基本内容,但经济责任审计包含着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讲,财务收支审计是一种专项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则具有全面审计的性质。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般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积极主动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严格按照中央两办《规定》,成立由党政有关领导参加,组织、人事、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及时布置、反馈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设立专门经济责任审计科室,建立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适当补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费,真正支持审计执法,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撑腰壮胆,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2、要提高效率,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首先要在观念上正确区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正确区分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和纪检监督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位置,抱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审计;其次在审计方法上要大胆改进。对于管辖单位较多,时间跨度较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采取单一的就账定论法是明显不行的,必须采取适当的抽样审计、重点审计的方法。从账户入手,结合座谈、走访等账外调查分析法,全面真实高效地拿出审计结果。审计的内容要注意可比性,如对比有关财务经济指标,要注意与其历史同期数或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资料的真实性,以便正确地反映业绩;再次在审计保障上,应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确保他们认真把好审计程序关和审计质量关。

3、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根据任务的要求,要兼顾到财务等各方面的人才,对重要审计事项应坚持审前培训,以便使审计结论更具客观公正,全面真实,保证审计质量。关于经济责任的时间,要尽量做到与现行财务、会计和统计报告期相一致,截止时间可考虑定于年底、季末或月末,以便核查。对任职期限较长的领导人的审计,要抓住重点,可考虑以近几年的工作为主。

4、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应尽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移交处理的有关事项,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避免悬而未决的事项。组织部门要严格落实“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参考审计结果,再决定人事去留。为了解决换届轮岗与审计时效不够的矛盾,也可采取先离任待岗,再审计安排的方法,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效果两不误。

财务收支审计要点篇8

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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