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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精选8篇)

时间: 2023-07-05 栏目:写作范文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篇1

【关键词】消防监督 服务质量 管理体系 构建 策略

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在现代质量管理学方法的引导下,公安监督消防监督部门结合自身发展现状,构建的消防监督管理服务管理体系框架结构,其具体内容包括: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目标、质量方针、质量测量、质量形成阶段所需的资源配置、质量管理改进机制等。近年来,伴随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社会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该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详细内容见下文论述。

1 消防监督质量管理体系发展现状分析

1、1 消防监督质量管理理念滞后

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离不开社会宏观经济的发展与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但其工作质量的提高仍基于人的思想观念、行为观念的提升。目前,我国消防监督管理服务理念滞后情况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者对公安机关所指派的各类消防工作缺乏清晰的认知,部分区域消防工作的开展呈现出无章可循之态,且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并不高;(2)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权力机构单一,管理工作仍需广大群众与社会各团体共同监督。

1、2 消防监督管理队伍并不强固

现阶段,我国消防监督管理队伍并不强固,一方面受转业、人员调动、提升、复员等因素影响,增大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流动性,部分消防监督工作者可能刚上岗就被调职,这种现象对消防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的提升而言是极为不利的;另一方面,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受机构编制限制从业者数量有限,加之该工作具有繁杂特性,并不利于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1、3 消防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未得充分落实

消防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未得到落实,具体体现几方面:(1)地方政府部门职能缺失,并未充分重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过于注重经济效益的获得;(2)消防安全职责混淆不清,部分单位内部对用火、用电等的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3)政府未充分发挥消防监督管理领头羊的作用,消防安全工作由市至县、由县至镇、由镇到村呈现出逐级弱化趋势,且未能精确判断本地区的消防形势,存在社区、村镇发展严重不平衡的局面。

2 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体系的构建策略

2、1 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体系的构建原则

以顾客关注为焦点的原则。以顾客关注为焦点是以顾客满意为目标基础,理解并尽可能低满足顾客的要求,而质量管理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则有助于提高顾客满意度。具体实施内容为:地方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可抽取一消防支队防火处收集火情,了解顾客对消防管理工作的期望,并将所收集资料进行归类分析,及时转化为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内容开展消防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2、2 确认消防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内容

一般情况下,消防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多包含内容:无用电、用火等违法违纪行为、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管辖区域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次数、顾客基本满意度、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等。

2、3 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体系改进策略

2、3、1 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制度建设

(1)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主体工作责任制度需要做到“三个到位”,即:管理信息记录到位、信息反馈到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到位。政府各职能部门可以逐年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的方式,把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并以推行目标管理的方式,组织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模式的构建;(2)明确各部门所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通过部门自查、综合评定、重点抽查等方式,消除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内部的懈怠情绪;(3)强化地方公安部门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把消防工作纳入警务工作者的绩效考核中;(4)加强地区内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尽可能地减少消防安全失控漏管情况。

2、3、2 完善消防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完善与消防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消防监督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有利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但目前,大部分法律和法规内容多倾向于各级公安与消防机关的行为方面,并未重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法律体系的建设。所以,我国消防监督管理服务管理体系的构建必须以相关消防法规为依据,逐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并健全消防监督服务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2、3、3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制度建设

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是消防监督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工作内容为:(1)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地区内全体市民的灾害防患技巧;(2)培养消防服务人员,重点围绕消防服务业务、信息技术及工作方法等而开展;(3)大力推动“四位一体”的消防责任建设,积极构建消防工作网络,拟定《全是消防监督人员培训计划》为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2、3、4 建立各方联动机制,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为有效提高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可加强信息系统的建立,通过完善各方联动机制来促使监督管理部门能够在灾情发生后在地区政府部门的统一部署领导下,采取“防”、“搬”、“停”等综合治理措施,切实开展消防安全处理工作。并发动乡镇、街道等社区网络体系排查各灾害隐患点,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以确保灾害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下,传统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安全公共服务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为此,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市场发展变化,以顾客关注焦点为原则,积极构建消防监督管理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 王军艳、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J]、山西建筑,2015(31)、

[2] 林海波、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过程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的构建[J]、消费导刊,2010(06)、

[3] 纪新星、对完善消防监督管理的策略建议[J]、科技与创新,2015(09)、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篇2

关键词: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现代管理理论强调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中心,不断提高人的素质,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且管理方式富有弹性,组织机构灵活,信息传输快速,具备很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将现代管理理论应用于企业安全监督,有利于企业的长周期安全生产,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从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入手,构建完善的安全监督体系,形成企业安全监督长效机制。

一、企业安全监督的创新方式

企业生产事故的发生,通常由以下原因造成:安全管理疏忽、操作失误、设备缺陷、技术落后。在这些原因中,安全管理疏忽是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根据现代管理理论,人是管理的核心所在,安全管理最主要是对人的管理,其次是设备管理和技术管理。企业安全监督是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实现人、机、料、物、环的监督工作,是把安全摆在第一位的约束机制。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如下: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企业的安全监督是在这个大框架下进行的,且每一个企业的生产情况并不相同,所以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符合本企业的安全监督方式创新。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安全监督理念的创新。企业的生产通常具有系统性,同样,生产事故也有着系统性,有迹可循,大多数事故都能够做到事前预防。企业的安全监督就是为了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确保生产安全,其本身就是一个安全保障的子系统,隶属于生产系统,所以处理生产安全问题,也要从系统性这一点来考虑。安全监督理念的创新,要充分考虑到生产系统内外的各种关联性,包括非线性、复杂性、随机性、模糊性,并不断协调这些关联性,减少生产系统的内外部冲突,防止事故的发生。二是安全监督体制的创新。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察。在这个总的纲领下,企业本身要不断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符合本企业的安全监督制度,强调现代管理理论在安全监督体制创新中的应用。传统的安全监督体制推行的是物本管理,通过各种管理制度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控制,以达到管理目标,始终将企业的生产效率放在第一位,对人并不关心。而现代管理理论更加推崇人本管理和心本管理,人本管理也叫柔性管理,以人为中心,通过人力资源的科学分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关心人,以此来达到管理目标。心本管理则是人本管理的升华,其管理的核心在于抓住人心,使员工能够自觉地参与到安全管理中。企业安全监督体制的创新应多考虑人本管理和心本管理,以此来充实管理体制的内容,真正实现本质安全。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传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是建立起一支过得硬的安全监督队伍,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的监督员都需要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现代管理理念强调管理者的能力素质,包括协调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和决策能力等,基于该理念,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企业领导的能力素质,形成安全生产一把手总负责机制,并设立安全总监一职,全权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重点强化对人的监督管理,并加强主要装置、关键设备的监测,杜绝安全管理疏忽,降低操作失误,提高设备和技术的安全度,从而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四是创新责任追究制度。我国对事故发生后的“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该原则基本涵盖了责任追究的全过程,但对于企业内部来说,真正实施是有困难的,因为大多数企业并未形成真正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处罚的一般只是事故当事人和基层管理者,责任追究层次不会超过安全总监。现代管理理论认为领导必须要彻底了解和准确把握内外部环境变化,结合本组织的特点制订出最佳发展战略。同样道理,企业领导是安全生产一把手,对于安全生产的变化应充分掌握,发生事故要勇于承担责任,因此要创新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起领导监督制,由企业安全部门与上级领导签订责任追究合同,发生安全事故必须要追究到底,这样才能真正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二、企业安全监督体系的构建

根据企业安全监督的创新方式,构建企业安全监督体系,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系统化的管理,以现有安全监督体制为基础,创新管理理念,加强安全监督,分步骤、分类型构建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监督体系。首先,该体系是一个系统性的分级管理机制,必须要从上而下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并形成错位监督,只要关系到生产安全,任何人都有权进行监督和制止不安全行为。其次,企业的安全总监必须有专人专职担任,在重要装置的作业或施工现场,必须要派驻监督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第三,危险作业必须要执行安全许可制,充分落实安全约束机制,使危险作业能够监督到位、责任到位。在此过程中,错位监督可以打破传统固有的分级制,使“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有必要在全企业内推广,真正发挥基层安全监督的作用,而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则要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企业领导则对全局进行统筹把握,作出正确的安全决策,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责任追究监督。企业安全监督体系如下图所示。企业安全监督体系构建好之后,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各项监督步骤:一是在企业本部及下属二级单位设立安全总监,安全监督体系应在安全总监的负责下进行,安全总监机制一定要落实到位,其中企业本部的安全总监负责整个企业的安全监督工作,下属二级单位的安全总监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向企业本部的安全总监负责,企业本部的安全总监向总经理负责,而总经理则要对整个安全生产总负责。二是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在企业本部及下属二级单位设立专业的安全监督站,由企业本部安全总监和二级单位安全总监负责指导,并由安全总监派驻监督员到各安全监督站,监督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才能进驻工作。三是有重大施工项目或者关键装置施工作业时,安全总监必须要派驻监督员到现场监督,以确保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员可以由企业本部直接下派,也可以根据工作情况从二级单位抽调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四是制定基层单位的安全监督机制,包括各生产车间作业时的安全监督,现场监督员可以由企业本部安全总监下派,也可以由二级单位安全总监下派,或者由车间安全员负责,业务考核由安全总监直接负责。

三、正确处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关系

企业安全监督虽然是一个独立的体系,但从大的范围看,其依然从属于安全管理范畴,所以要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监督职责,以确保安全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要进一步明确

企业安全监督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包括生产工艺流程是否执行到位、操作步骤是否正确、生产方案和安全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否落实、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生产指标是否达标、基层岗位有无“三违”现象等,这些监督内容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二是安全检查及安全活动情况,包括事故预案的演练情况、安全日记的记录情况、安全措施的“三同时”情况、现场安全检查的反馈情况等,这些内容也需要纳入到安全监督之中。三是重点控制内容,包括关键装置的现场监测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监督情况等。

2、安全管理与安全监督的职责要分清

企业的生产现场、施工作业现场需要安全监督,但对整个企业来说,其安全管理体系依然在正常运行。企业安全管理以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企业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其范围比安全监督大。安全管理与监督属于两条线运转,既相互交错,又有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所以应各负其责,一起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双方有分工,也有合作,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并与生产管理人员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做到生产、安全不分家,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细处,加强每一个步骤的安全监督,从而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3、安全监督技术和方法的提高

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而安全监督则是从安全管理分离出来的新技术学科,对于监督技术和方法非常讲究。在工作实践中,安全监督可能会面临不少问题,也可能会遇到各方面的阻力,这就需要安全监督工作者不断学习专业技术知识,积累日常监督管理经验,创新工作方法,从人员配置、监督程序、实施技术、制度原则等方面对安全监督的方式和运行机制进行完善。

4、构建HSE管理体系

HSE管理体系是将组织实施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管理的程序、做法、职责等要素有机构成的整体,该体系要求组织进行风险分析(JHA),确定其自身活动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后果,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手段和控制措施防止其发生,以便减少可能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是一种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在企业安全监督中引入HSE管理体系,可以更加明确管理者的安全监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监督与管理两方面的责任,充分发挥错位监督的作用,实现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职责分离。总之,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安全生产变得越来越重要,只有保障企业生产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才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好的效益,在市场上立足脚跟。企业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在安全管理的基础之上,借助现代管理理论,从机制上保证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和监督责任到位,以此来提高企业的安全业绩与管理水平,因此安全监督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可和关注,通过各种实践,证明安全监督体系是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

作者:秦可知 单位:北京国通创安报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篇3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动态监管;全过程管理;制度建设;体制创新

0 引言

随着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加剧,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已形成了企业对建筑安全生产实施了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具体来说,就是施工单位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以及其它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也都必须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生产,从而构建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我国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主要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形式,内部监督主要是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外部监督主要是政府建筑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的监督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相互监督。

1 运行模式的特点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运作模式的特点主要包括开放性、综合性和动态性等。开放性表现为运行模式时刻处于整个建筑业各个参与主体开放的监督管理体制中;综合性是因为运行机制每时每刻都与建筑安全的内部和外部环境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动态性是由于运行机制既能保持监督管理效果和功能的相对稳定性,又能在不断变化的建筑业发展环境中,改变或加强某个或多个主体的监督管理作用或重新调整各主体间的相互关系,从而使其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较好的持续性。

2 运行模式的机制组成

2、1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执行机制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执行机制,仅依靠建筑安全监督法律、法规的制约、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行规章制度的约束,停留在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各方主体相互监督和内部监督的自觉性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建立起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执行机制,监督权和实施权相分离的执行机制,使得建筑安全的监督管理体制更加公开和透明。

首先从横向关系看,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管理机制、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机制、四方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中介保险机构监督管理机制共同运作,可以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行使不同监督管理权利的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之间、行业组织从事不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分工的人员之间、建筑业企业行使不同监督管理职能的安全管理人员之间以及中介机构、保险机构进行不同安全监督管理内容的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而达到监督权利均衡的目的,同时也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各个主体内部的监督行为更具开放性。再从纵向关系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不同的监督主体之间涉及监督的具体程序以及监督过程中安全管理问题的反馈和处理,故存在纵向监督问题。因此不管是行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还是保险机构等都应该建立起由行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各参与主体相互监督、相互配合,最终形成高效运转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执行机制。并形成横向分主体、纵向分层次的双重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执行机制。这种双重的监督管理执行机制,不但在各参与主体内部形成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又相互促进和制约的执行机制,又加强了纵向的监督管理制约效果。

2、2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评价机制

要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执行机制达到预期效果,就要对其进行评价,而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执行机制的评价要做到全面、可行、科学,同时符合可测性、科学性和时效性等原则。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经过执行后,能否发挥既定的监督管理效果,实现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展现监督管理机制的作用,因为监督管理体制在运行的过程中会一定的滞后性,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建设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手段、行业组织的监督管理方式、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行为、中介和保险机构等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等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彼此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冲突,就会造成监督管理体制的运行力度上的阻滞,从而影响体制预期监督管理效果的实现。因此就必须制定出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各方的监督管理效果进行判断,检查监督管理体制执行的效率和效果,对体制的监督管理绩效进行衡量,并通过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确定监督管理体制的运行过程是否高效,运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要求,各参与主体间的监督管理问题和信息反馈是否及时、畅通,通过对体制运行机制的评价,克服体制执行机制在运行过程中的弊端和障碍,从而增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执行机制的监督管理效果,从而确保安全生产。

2、3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改进机制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持续改进是我国建筑业安全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体制运行过程的必然结果。体制持续不断的改进不仅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还能使各主体真正的融入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并为体制的不断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和改进意见,因此持续改进机制也是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运行模式的重要机制。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改进机制是一个不断持续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与体制的执行、评价和反馈紧密结合。因为完善的执行机制、系统的评价机制是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持续改进的关键,同时信息反馈机制对于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持续改进产生重要影响,动态的信息反馈有利于查找和发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在运行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从而对反馈出来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处理和改进,因此信息反馈机制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运行至关重要。所以在对体制进行持续改进的过程中,要充分遵循执行―评价―改进―反馈―再执行的过程,对整个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运行过程进行动态跟踪,构成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运行模式,并在这不断重复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结合监督管理体制执行过程中客观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情况,重视对执行机制效果进行评价,对评价的结果和指标进行具体分析,对反馈的信息进行总结,从而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3 结束语

总之,虽然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巨大,社会影响极坏。造成建筑安全管理形势严峻的因素固然很多,然而监督管理体制方面的不足是引起建筑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如何调动政府建设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构建完善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发生,是我国建筑安全生产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张仕廉,董勇,潘承仕、建筑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郝生跃,柴正兴、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思考[J]、中国软科学,2006,6、

[3]刘静,程建中、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实施[J]、建筑,2005,12、

[4]黄宁强、现代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的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5、

[5]张沉、行走在时代背景下的行业安全管理[J]、现代职业安全,2005,11、

[6]赵春政、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研究[J]、今日科苑,2008(10):9、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篇4

关键词: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运用;探索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管主责”,近年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在系统内推行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以下简称“四个体系”)建设,即通过建立以项目一把手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项目主管生产副经理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以项目总工程师为责任人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以项目安全总监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体系。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确保“四个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是实现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各类安全风险受控的重要措施。

2、建设初期 “四个体系”建立存在的问题

由于老挝南欧江流域梯级电站属海外建设项目,当地政府和各参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缺少对项目的监管,项目建设初期各单位虽建立了“四个体系”,但只停留在文件纸面上,并未真正将“四个体系”有效运行下去。各参建单位“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建立和运行的态度、所给予的精力和手段上还很欠缺,大多存在应付的心理。而作为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实施及责任监督体系的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在履行“一岗双责”与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与监督承包商关于安全生产要求”方面还处于粗放阶段,大多注重工程质量而忽略安全生产监管,缺少可追溯的过程监督记录。

施工承包商安全监督体系责任人因受工程进度影响及所处管理层级,对安全实施体系及技术管理体系的监督不够,特别对实施及技术体系责任人的工作监督因管理级别缺少基本监管,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全部由安全员去做的不良局面,导致施工现场隐患常出、“三违”现象常见。施工承包商在安全生产实施体系上还没有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与工作职责落实在工区主任与施工班组长身上,在执行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面较差,常出现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能与施工进度同步等现象。而对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能清晰理解,建设初期曾出现施工方案未编制及交底就组织安排施工的情况。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与承包商技术部门缺少对执行施工方案的过程监督和控制,未能充分发挥安全技术管理的作用。

3、“四个体系”的建立与有效运行采取的措施

为解决“四个体系”建立初期存在的普遍问题,确保各体系有效运行,让各体系责任人由被动变为主动,南欧江流域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3、1 建立“四个体系”组织框架、明确各相关责任人职责

第一,各参建单位按照“中国电建”要求重新建立了本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按照机构的领导分工建立了“安全生产实施体系、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安全责任监督体系”;同时,完善了各体系内部管理和监督组织框架,明确了各管理层级相关责任人及相互工作接口关系。承包商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体系已延伸至作业班组长乃至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和每名员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已延伸至最基层技术员或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体系已延伸至班组兼职安全员。

第二,业主项目部、监理部、设代处、承包商明确了各体系内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四个体系”责任人按照安全职责分工,对分管的体系内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正确履行体系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监督、指导、纠正,建立日常工作记录;

第三,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每年初南欧江流域公司与各梯级电站参建单位“一把手”均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当年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目标和工作任务,实施系统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促进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分别对内进行了安全责任和目标指标分解。

通过明确各体系框架责任人及其职责,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了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安全的工作氛围。

3、2策划“四个体系”管理重点

第一,各梯级电站参建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法人授权范围内代替法人正确履行《合同》中安全生产职责,全面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各类资源的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实施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责任监督体系有效运行。

第二,按照各梯级电站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结合项目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各梯级电站建立了年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重大危险点清单》;各梯级业主项目部、监理部、承包商根据两个清单的内容及管理职责制定了完整的计划、管理、控制、监督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时间和工作安排。

第三,各梯级电站参建单位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责任人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控制措施》专项交底,逐项落实专项方案编制时间、交底时间、过程监督检查内容、专项方案验收内容及相关责任人。业主项目部、监理部、施工承包商总工程师逐级监督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并保留工作记录;各梯级设代处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及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四,施工承包商安全生产实施体系责任人按经监理部审批的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组织施工、明确要点,对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全面负责;充分发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职能要求,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层层传递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第五,各梯级电站参建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责任人组织内部基层管理人员进行《重大危险点清单及管控措施》交底,逐项落实各处重大危险点中不可接受风险的管控措施、管控时间、过程监督检查内容、实施责任人及监督责任人。由各单位安全总监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对重大危险点控制情况及相关过程进行检查,每月至少覆盖一次对项目重大危险点的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充分发挥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队安全员三级安全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习惯性违章,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问题。

3、3实施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各梯级电站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平台、安全通道、安全爬梯、走台、栈桥、安全标识等必须与作业项目施工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由承包商技术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方案监督控制,安全设施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自行验收,后报监理部组织验收,安全设施不合格不可进入下一工序。

承包商认真组织开展了各施工班组“班前五分钟”活动,根据每天工作内容安排和部署施工生产任务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加强班前及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交接班等工作内容记录;监理部副总监(监理部安全生产实施体系责任人)负责监督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作业面实施“开工”或“开仓”验收签字时应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符合性进行验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允许签字;对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即现场监理对所负责监理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状况、对存在违章行为而采取的纠正方式、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完整记录;业主方现场代表对监理工程师履行“一岗双责”进行监督。

3、4 采取多种监督检查方式

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严格对待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各梯级电站监理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检查通报等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的人身事故隐患、管理隐患、违章行为等必须由承包商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承包商上报的《隐患整改复查申请书》必须列入以上内容,未明确责任人、原因分析不清的监理部不得予以闭合验证签字。对存在各类事故隐患及多次发现违章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及监理责任的应由各单位负责人约谈问责,并在相关工作记录中予以记录,同时应在本部内部人员安全考核中根据隐患等级和责任大小列入日常考核结果并“一票否决”不予参加“个人先进”评比。

而业主公司及各梯级电站业主项目部结合日常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季度综合检查、年中及年末考核等内容对“四个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业主公司将通过收集各类安全工作信息,不定期的进行现场巡视、电话、网络、面谈等方式对各梯级电站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的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

3、5 考核分析及持续改进

为了确保“四个体系”运行管理绩效,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责任人牵头每季度对体系的运行管理绩效进行一次考核,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改进,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不断迈上新台阶。

施工承包商将根据每月由安全责任监督体系进行的履职打分表作为各岗位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了各体系责任人及岗位安全生产履职;监理部建立安全监理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了具体的履责考核内容,制定了内部安全监理工作履责考评表,每季度末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考评工作,安全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安全问责”和“责任倒查”,从而将安全责任落到了实处;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四个体系责任人”每季度末按时编制和提交季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按照监管层级逐级上报(承包商-监理部-梯级业主项目部-流域公司)。

每年年中及年末由南欧江流域公司组织对各梯级电站各单位“四个体系”责任人进行年度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年度安全生产奖励。

4、取得的成效

通过安全生产四个体系的建立与有效运行,南欧江流域各梯级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行成了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南欧江流域梯级电站自开工以来,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可控、在控,同时得到了老挝政府、中国电建股份公司以及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篇5

关键词: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模式

中图分类号:U231、3文献标识码:A

伴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工程逐步在国内部分城市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它解决了城市地面交通拥堵问题,有利于城市交通的发展。地铁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其涉及到的专业和工艺较为复杂,没有形成一整套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再加上地铁事故频发使人们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分有必要。只有不断总结现有问题,加强监督,才能促进地铁工程的发展。

1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现状

1、1没有明确的监督机构

在现有的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不是很明确。以我国某市为例,该城市属于较为发达的二线城市,在对已经建成的地铁线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时,一般是由省建设厅统一领导,由专业质监站成立的监督办公室对地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但是,通过对其他拥有地铁交通城市的调查发现,各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督机构。

1、2监督模式较为混乱

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不同,在监督过程中所侧重的方面也不同,监督机构在监督模式上存在混乱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城市中,而且也出现在城市监督站中。例如,部分城市把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给房屋建筑监督站,部分城市则交给市政工程监督站,但由于这些监督站的质量安全要求不同,且其与地铁工程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极为不符,所以对地铁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不能简单地使用这些监督站的管理模式来完成。

1、3质量与安全的监督不统一

我国大部分城市在对地铁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的时候,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分散在不同的监督站,加上两个部门的工作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信息交流,导致地铁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不统一。就目前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现场的永久性结构和实体结构,对临时辅结构的重视度不高;而地铁工程的安全监督主要侧重于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忽视了施工结构对地铁工程安全的影响。

1、4缺乏专业的监督人员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造会涉及到很多专业,技术含量较高,且危险程度也比较高,因此,在地铁建造过程中,会使用到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材料等。但是,在我国部分城市的地铁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专业人才匮乏的现象,而且现有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监督管理经验,甚至部分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仅有不到5个人员,导致该部门的监督工作无法有效进行下去,直接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效果。

1、5报监手续存在滞后的现象

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监督部门应当把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方法、出现意外事故时的处理措施、对岩石工程的勘察审核报告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核批准书等作为安全报监的首要前提。同时,由于监督部门的不同,报监条件也不同。一般来说,在地铁工程质量安全报监中,安全报监的手续往往很简单,报监手续也能及时上交给监管部门。然而,在质量报监过程中,由于监督部门对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的审核文件等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但地铁工程建设会受到征地拆线和地下管道线路迁移等因素的影响,工程勘察和图纸设计单位会根据拆线和迁移的进度更改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图纸。一般来说,我国很难有城市能够做到在地铁工程建设之时就向工程监督部门上交完成的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图纸,甚至有部分城市直到工程建设完成之后,才能把质量报监的手续正式办理完成。因此,在我国的地铁工程建设中,经常存在先把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完毕,质量监督手续却迟迟未办理的现象,而相关的监督机构也未能及时对出现类似现象的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或勒令停工。这种行为既不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基本要求,也会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2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的优势

2、1科学配置监督资源

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模式改变了以往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分离和信息不通的局面,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地铁工程监督机构,抽调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一个专业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站。专业监督站的成立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地铁建设标准滞后的问题,完善相关的建设法规,建立健全系统的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还能够通过已完善的监督模式,实现对地铁建设重要环节、竣工验收和较危险分项工程的监督。

2、2统一了监督模式

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一体化监督管理之时,通过借鉴现今成熟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监督模式,根据地铁工程项目自身的状况,取其精华,逐步形成一整套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监督模式,把铁路工程从报监开始一直到竣工验收为止这一系列流程都作统一规范,从而有效解决地铁工程长期存在的监管分散问题。

2、3统一了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

2011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联络员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各城市要逐步在轨道建设中加强对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的探究。而在地铁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想保证地铁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就必须有效管理施工中所采取的方法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密不可分,在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铁基坑的挖掘和钢支撑的架设工作等无法简单地归结到工程质量或工程安全中,而且大多数施工技术的质量和安全是密不可分的,因此,质量和安全这两者关系十分密切。例如,在地铁隧道的挖掘过程中,往往会遇到盾构机始发、掘进和旁通道挖掘等风险较高的环节。如果把控不好安全风险节点,盾构机就很难继续顺利挖掘下去,会对管片的拼装质量和防水性能造成影响,一些城市也存在因隧道推进不平稳而导致地下水倒灌,最后不得不废弃地铁工程隧道的案例。因此,在对地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时候,监督站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使监督站工作人员既具有一定的质量监督知识,又掌握了有效的安全监督方法,并使两者融会贯通,从而更好地应用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此外,监督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时,既要查看地铁工程的质量,也要重视工程的安全。当勘察完施工现场后,要给施工单位签发地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两份监督文书。

2、4引进了专业人员参与监督工作

由于地铁工程的建设涉及到的专业和技术较为复杂,同时,由于自身性质的限制,监督站很难拥有所有与地铁工程相关的专业人才。因此,在现有人才基础上引进专业人员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不仅能有效解决监督站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也能弥补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不足。另外,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建立数据库,记录相关专业人员的特长,然后根据特长分类管理人员。通过引进专业人员,使他们参与到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既能发现地铁施工现场存在的深层问题,又能通过细致的讲解,丰富其他监督人员的见识,逐步壮大质量安全监督队伍。

2、5优化了报监程序

2、5、1实现了质量与安全共同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能够实现质量与安全报监要件的有机结合,把地铁项目工程作为一个监督单元,从而实现了地铁工程施工前质量与安全报监的同时办理,最大程度地简化了报监程序,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报监时间。

2、5、2实现了分段报监

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实施使地铁施工单位能够根据工程勘察和图纸审核阶段性的实际情况,以项目工程为一个报监整体,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报监阶段,从而实现了分阶段的报监。

2、5、3实现了提前介入

对于工程勘察和施工图纸审核文件齐全的施工单位,由于在其他手续上存在问题不能办理报监的,可以经过建筑单位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然后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提前介入到项目工程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中去,从而避免了因报监滞后而埋下的质量安全隐患。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而地铁的出现减轻了地上人流量的压力。但是,由于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地铁事故时有发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现了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优化了报监程序,完善了监督模式,从而提高了地铁工程的安全性,使其质量得到了保障,促进了地铁交通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任新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督管理[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4(10)、

[2]李强、地铁工程监督管理与应急处置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1)、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篇6

古人云“纲举目张”。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并抓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之纲,对于尽快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证农产品消费安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抓市场监督就抓住了“纲”。对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是“目”。以市场监督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就会起到“纲举目张”的效果。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1、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广义的主体包括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对农产品进行的执法性质的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为加强行业管理而依据标准、技术规范对农产品等进行的行业监督,有关团体、媒体对农产品等进行的舆论监督;用户对所购产品进行的验收和监督。狭义的主体仅指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实施的具有执法性质的监督[1]。本文的监督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和行业监督。

1、2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应是农户及农业企业。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阶段,农业经营规模小,产业组织程度低,政府组织也承担一些管理职能。过去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仅限于收购粮食等农产品时简单的质量检测。20世纪90年代后,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提出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管理,开始实施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面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由上可见,监督和管理的主体不同,手段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是直接手段,而监督是间接手段,监督的目的是促使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加强质量管理。监督通过管理而发挥作用。

2形成以监督促管理,以市场促生产的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粗略地可以分为生产与市场2个环节。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就意味着进入了市场环节。理论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应该从产地环境、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农业生产过程、贮存、运输、加工、销售、消费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的、严格的监督管理,但由于我国的国情、监督成本等原因,在实践中,对千家万户实施全程监督是不可行的,也是做不到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抓住主要矛盾,把市场监督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纲,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市场环节。

2、1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市场上与食品、工业产品生产相对集中,便于监督相比,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督有很大的难度。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农业生产分散、经营规模小、分布地域广大。以山西省为例,仅蔬菜一个产业,至少涉及到百万农户,分布到全省各地,如果严格监督则成本很高,在目前的财力情况下,事实上难于做到;二是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监督者只能对某时段,而不可能对全周期进行监督;三是我国农业生产者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劳动力向城镇大规模转移使这个问题更加严重,质量管理措施难于落实到田间;四是农业标准化生产刚刚起步,由于标准自身的原因、生产者素质的原因、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原因,推进困难较大,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与生产环节相比,对农产品市场进行监督相对便于操作。因为随着农产品流通方式的不断发展,多数地区或城市,多数农产品集中于几个大的批发市场,集中精力监督好这些市场,形成市场压力,就会督促生产者积极地抓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起到“四两拔千斤”的效果。

2、2市场监督形成的3个市场信号促进生产管理随着我国农业市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市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导向作用?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角度出发,要以市场监督为主要手段,从3个方面形成压力,作为市场导向:一是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定期严格的检验,不定期的抽检,对不合格农产品形成强大的市场监督压力;二是在检验基础上形成的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的压力,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则价格也高,交易好;三是从长远来讲,在条件成熟时,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形成市场准入压力。这3个方面的市场压力产生的市场信号传递给生产者,形成以市场监督促进生产管理的机制。

3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

3、1监督体系以市场监督为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必须具备3个体系,即法律标准体系、检验体系、监督体系。监督体系以法律标准体系、检验体系为手段运行,才能带动整个机制的运行。3个体系要配套,法律标准是监督的依据,检验是监督的手段,三者是相互依存关系,离开任何一个体系,这个机制都无法正常运行。在3个体系建设方面,已经有许多全面的、科学的论述。在实践中,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对此做了安排部署,体系建设速度大大加快,取得了很大进展。本文不再赘述。

3、2监督制度制度是保证机制运行的软件。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制度散布于诸多的法律法规中。由于执法主体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等原因,缺少一整套可行、管用的制度。农业部门正在起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把有关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法律依据。制度的设立,要体现监督措施环环相扣,这样运行起来才能发挥作用,才能收到效果。从各地实践看,至少应包括3个方面的制度。认证和标识制度。这是实施监督管理的基础。否则只能以事物(产品)作为监督对象,而不能有效地实施对事物的主体(生产者)的监督管理。鼓励龙头企业、协会、销售大户等各类组织,对蔬菜和水果等农产品正规包装,并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者和销售者名称等标识,然后才能进入市场。逐步在重点城市强制推广使用。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安全性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作为基本认证制度,实行国家强制性免费认证。在起步阶段,认证标准上不能过分强调与国际接轨,因为我们的产品绝大部分在国内市场销售。更不能脱离实际地与发达国家看齐,我国的市场是由人均GDP1000美元的经济水平形成的,要与这样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进一步简化认证内容,简化程序,提高可操作性,由易到难,使认证工作更符合我国农业的实际,防止出现认证形式与内容的背离。检验检测和信息制度。检验检测制度是实施监督的技术支撑。目前,我国的检验检测侧重于政府宏观掌握农产品的安全状况,侧重于为认证服务,而作为监督管理、污染处罚技术手段的功能没有发挥出来。要加大为监督服务的检验检测,扩大范围,增加密度。把例行检验、抽检、自检相结合。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的特点,建立巡检制度,在农产品收购季节,到收购现场进行检验。要把开发、引进快速、简便、经济的技术作为重要内容,这是检验检测制度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只检验不公布(可称为“抽屉检验”),检测的作用发挥不出来。结果及时地向社会公布,有利于增强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自我约束能力,推广采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也引起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注,能够充分发挥消费者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追溯和惩罚制度。这是信息反馈的渠道,也是市场压力传递的途径。对“问题”农产品进行追溯是过程,做出相应的惩罚性处理是结果,通过处理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从而对生产行为构成约束力是目的。上海、江苏实施的追溯信息进行条码查询的经验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广。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有一套法律、法规及罚则。当前,要理顺执法主体,加大执法力度,抓住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污染物,对违法者严厉查处。

4机制运行机制

运行的基本思路是用监督形成的信息流,控制农产品物流,在循环往复中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其基本过程是,在生产者源源不断向市场提供农产品的物流过程中,启动监督体系,把监督重点放在市场环节,通过检验体系和法律标准体系2种手段,运行检验和制度,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检验,并向社会检验结果,对合格农产品进行保护,允许销售,对不合格农产品运行追溯和惩罚制度,依法追究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市场准入、市场监督、产品市场竞争力形成的强大的市场信息不断地传递给生产者,促使其加强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为市场提供更安全的农产品。(图略)

5配套措施

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另一方面采取相应的配套制度,以确保机制的正常运行。

5、1明确监督主体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是一个监督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督,采取分段监督为主,品种监督为辅的方式,由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督,食品药品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显然,这里的食品和农产品是2个概念,两者的关系是农产品经过加工,物理性状发生变化才为食品。农产品市场环节的管理没有明确监督部门,成为监督盲区。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借鉴猪肉管理的成功办法,农产品市场环节的监督应该明确为农业部门,从而形成农产品以品种监督为主的方式。农业部门履行监督职能,要发挥熟悉农业技术、掌握农业标准、具有检测检验手段等方面的优势,由农业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具体监督工作由国家、省、县三级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负责。

5、2加快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是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的基本保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引进应遵循3个原则:一是低成本原则。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效益低,只有低成本技术才有利于市场机制下广泛地推广应用,才具有生命力。二是简便原则。我国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因此,技术要尽可能地物化,减少技术效果对操作过程的依赖性。三是开发与引进相结合原则。对国外已经成熟的技术以引进为主。技术开发和引进的优先领域主要有3方面:第一是替代农药技术。一剂农药,一方关系着农民的收益,一方关系着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开发替代农药是当务之急,是监督管理等手段无法代替的,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条件。开发的重点是新型生物源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解决药效缓、持效期短、范围窄等核心技术问题。第二是速测技术。由于许多农产品具有鲜活的特点,在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现场检测、及时定性十分重要。这对速测技术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速测技术重点解决5个方面的技术缺陷:速测对象少,目前只能测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对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速测技术在生产管理实践中还未曾见到;只能定性,不能定量,准确性差;技术稳定性差,经常出现结果不能重现的现象,引起错案、假案;实用性差,对检测环境要求高,操作规程要求多,使用不简便、实用;成本高,主要检测试剂乙酰胆碱酯酶大部分来自进口,价格昂贵。第三是抗性育种技术,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加快抗性育种,从根本上减少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这些关键技术的突破必将大大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篇7

关键词:县级供电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监督

中图分类号:U223 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公司系统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推进,市、县公司实行安全一体化管理,打破了县公司原有安全管理自成体系的状态;此外由于电力市场逐步开放,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参与到电力建设工程中来,随之而来的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压力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县级供电公司更是如此。基建、技改、大修以及农网升级工程各种施工现场比比皆是,县级供电公司安全生产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通过开展安全监督对各类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控是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因此笔者所在的地区各县公司都安排安全监督人员每天到各类施工现场进行监督,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县级供电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特别是现场安全监督水平亟待提高。

2 县级供电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状况分析

近年来随着电力系统“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市、县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延伸至县级供电公司。通过对县供电公司一段时间的安全监督管理,笔者发现县供电公司违章现象较市公司多,但同时由于县公司安全监督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监督人员不能发现一些深层次的违章现象。例如在每周县公司上报的安全监督表常能发现其对某项工作现场评价较好,没有发现违章现象,但所附的照片中却暴露了许多问题,还有一些市、县公司共同督察的县公司施工现场,县公司安全监督人员常常不能发现违章现象,暴露了县级供电公司安全监督水平不高的状况。

2、1 由于“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市、县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打破了县公司原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县公司完全适应省、市公司的新要求需要一段时间。

2、2 由于县公司人员素质整体水平与市公司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县级供电公司安全监督人员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

2、3 由于受专业技能影响,部分安全监督人员所掌握的业务技能不全面,如仅掌握变电或配电一门安全监督技能,对于基建工程、外包工程相关的安全知识掌握较少,很难适应所有基建、技改、大修以及外包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3 提升县级供电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水平的具体措施

针对县级供电公司安全监督工作水平不高的现状,笔者所在的单位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不断提升县级供电公司安全监督水平,促进县公司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水平不断得到提升,施工现场得到了有效管控。

3、1积极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在县供电公司积极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通过建立标准化作业文本、标准化安全设施管理、标准化作业风险管控以及标准化的作业管理,对进一步加强现场作业风险管控,实现对作业过程的危险点、关键环节以及关键流程的有效控制,切实提升县级供电公司输、变、配电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水平,确保作业安全。

3、2 制定标准,提升安全督察工作质量

制定现场安全监督卡,指导安监人员开展监督工作。

针对县公司日常检修工作多、安全风险大的工作项目,如立杆、架线、更换变压器、低压装表、倒闸操作等,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从作业文本、现场人员、安全设置、设备安全以及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点管控等几个方面入手制作了安全监督卡,指导县公司安全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有效提升了县公司安全监督工作质量。

3、3强化培训,提升业务技能

开展县供电公司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技能水平。组织开展针对县级供电公司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通过宣贯国网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安规》、两票三制、现场作业标准化管控规定、外包工程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文件,让其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管控的重安全点,不断提升其安全监督技能。

3、4 边查边学,开拓安全监督人员眼界

开展县公司安全管理互查活动。定期组织县公司安全监督人员参加市公司的各类检查活动,如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基建工程安全督查、外包工程安全督查活动,此外当市公司有大型工作时,安排县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观摩,通过市、县公司两级安全监督人员共同开展检查活动,不断开拓安全监督人员眼界。

3、5 查找不足,提升县公司监督力

每周对县公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点评,查找其中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县公司监督人员,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监督分析会,通过对施工现场违章照片进行分析,之处县公司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县公司不断规范安全监督工作。

3、6 鼓励县公司开展违章自查自纠

建立县公司违章自查自纠工作激励机制。表扬和奖励星级评价较好的作业现场相关人员,对整体工作较好的县公司在安全分析会及安全简报中进行通报表扬;对监督检查质量较低和作业中违反安全禁令的情况进行惩处,鼓励县公司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篇8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设进程中,各参于建设主体和各管理主体在相关法规约束下,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水利工程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组织模式及其运行保障机制,共同构成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进程与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将过去投资领域以政府投资为主、指令性投资计划为基础的政府直接管理模式,转变为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宏观调控引导的模式,逐步形成以投资主体决策自主、风险自负为基础的市场调节资本配置的机伟。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已得到全面实现。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逐渐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场化和以流域性公司负责的多项目开发管理格局。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多具有建设规模和投资巨大、工期长、涉及专业多、牵涉范围广、参建单位多等特点,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管理模式下,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从政府全面行政管理,到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政府督察结合,最后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政府监督的三个发展阶段。时至今日,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现状是:现行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是

1997年就已的,相对于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迅速发展,其内容显得尤为落后,甚至存在种种问题,这就使得国家法制法规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缺少具有专业性、针对性、乃至可操作性的法律。其次,改革开放以来,因为我国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各级水利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各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出现了几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也正因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不够统一,最终仍然导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难以实行统一领导。众所周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其关键之处在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制度的执行,然而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却存在着执行困难的问题。例如,在水利部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正式更名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后,国家管理部门虽然相应地增加了水利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的职责,却未能相应的增加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与其对应的费用,甚至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准则,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影响了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借鉴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为了提高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行为,国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践中,可有效借鉴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以完善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针对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一、实施严格行政许可制度。

调查显示,为完善市场管理,发达国家采取在管理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对专业组织和专业人才实施注册许可制度,并对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的申报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度,甚至在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检查检测、质量认证、安全检查制度,进而实现政府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例如,结合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要求政府应对所有水利工程实行强制性监督审查,并根据保证质量是否合格决定是否颁发“工程投入使用许可证”,并保证任何工程在得到政府相应部门的使用许可之前,均不得投入使用。

二、大力健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法规体系

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难得知,只有以严格、完善、统一的法制为基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例如,可以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法律为依据,对工程技术和管理的实施程序及细节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法律条款,大力建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法规体系,从而更有力地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实施。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前文已经提到,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面临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便是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结合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理念与我国水利工程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水利工程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健全水利工程法规体系;理顺政府在工程中与施工方的管理关系;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四、加强专业人士和行业协会的作用

分析国外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非常值得我国借鉴的一点就是:加强专业人士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这些专业人士和行业机构可以是经过国家认可并以专业人士为核心的非政府安全监督组织,他们的加入,无疑对加大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方面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从而使得工程的建设质量也有进一步的保证。

总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加深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研究,进一步进行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有重大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戴金水,徐海升,毕元章,著《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黄河水利出版社,2008年

[2]彭立前,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年

[3] 石庆尧,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理论与实践指南》[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年

[4]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概论》,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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