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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精选8篇)

时间: 2023-08-03 栏目:写作范文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篇1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 能源合作 法律框架 能源俱乐部

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立。成员国中的俄哈为资源大国,石油、天然气、煤、铀等资源储量丰富。而中国是能源生产国,更是能源消费大国,能源供求缺口越来越大,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加强中国与俄罗斯及中亚四国能源合作一直是我国解决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与其相关的法律机制研究理应成为中国能源战略的重要课题。

上合组织能源合作概览

(一)中国与俄罗斯、中亚国家双边能源合作概览

1、中国与俄罗斯双边能源合作概览。中俄能源合作,可以追溯至1996年叶利钦访华时签署的《关于共同开展能源领域合作的协定》。据此协定,合作领域包括核能、电力、油气,合作形式以能源贸易为主。此后双方能源合作不断深入和扩大。

2000年,中俄双方达成协议,合作修建从伊尔库茨克州到大庆的石油管道(“安大线”)。2001年,中俄两国总理会晤时,正式签署协议,规定“中国为俄远东输油管道原油唯一接收国”。2006年,中石油与俄气签署天然气供应备忘录,俄方同意从东、西两条线路向中国每年供应680亿立方米天然气。 2009年4月,中俄签署《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双方管道建设、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协议随即生效。双方突破传统,创造性地采用了“石油换贷款”这一合作方式。这一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国能源合作实现重大突破。2009年6月,中俄批准《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两国元首强调要全面推进石油、天然气、核能和电力领域合作。同年10月中俄双方签署了一系列能源合作协议。

2010年中俄双方共签署能源领域政府及企业间协议近20项,合作领域涉及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核能、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效等多方面。2012年12月,中俄签署四项合作文件,合作领域涵盖油气、核电、电力、煤炭、能效、新能源等。12月25日,耗时七年的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太平洋”输油管线投入运营,其“斯科沃罗季诺-漠河”支线,于2011年起向中国供应1500万吨/年原油。同年12月底,中俄合作建设的江苏田湾核电站二期工程正式开工。

2013年3月,中俄签署联合声明,强调积极开展在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和新能源等能源领域的合作,构建牢固的中俄能源战略合作关系,共同维护中俄两国、地区以及世界的能源安全。

2、中国与中亚国家双边能源合作概览。中哈石油合作始于1997年。2003年6月签署联合声明,继续就中哈油气合作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同年签署相关协议。2004-2006中哈油气合作继续深入并签署多项协议,这些协议为双方油气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2009年中国和哈萨克斯坦政府及企业间签署了一系列油气合作协议,项目包括原油管道建设和联合开发气田。此外,铀矿资源勘探和核能合作开始运作,据相关协议,双方采取合资经营的方式开展合作。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之间的能源合作既有项目合作,也有天然气管道过境的合作。2005年5月,中乌签署若干政府间协议。2008年1月,两国签署中乌天然气管道合资公司创建文件。2008年10月,中乌签订开发乌兹别克斯坦的明格布拉克油田的企业间协议。2011年12月,中亚天然气管道C线乌兹别克斯坦国段合作项目启动。

(二)构建上合组织多边能源合作法律框架的初步尝试

2001年9月,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总理共同签署含能源合作在内的区域经济合作的备忘录。2002年上合组织举办了首届投资与发展能源专题论坛,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同年6月,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其中能源合作的规定成为多边能源合作的法律基础。2003年及其后的历年总理峰会都会强调能源合作的重要性,并将其置于优先合作的首位。2006年初旨在推动成员国能源合作的国家间专门工作组正式成立。2007年 8月上合组织元首峰会提出了“能源机制”的概念,确定了合作的开放性原则。2011年9月,中、俄、塔、吉四国发表《西安倡议》,建议成立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2012年6月,上合组织北京峰会强调,成员国将努力“加强本组织的能源合作”、“保障本地区能源安全”。

上合组织国际能源合作法律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成员国相关法律欠缺稳定性

上合组织成员国间能源合作的进展无疑与成员国的国内法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法的稳定性呈正相关性。然而,随着国际油价的高启,俄罗斯与中亚国家纷纷调整了本国的能源政策,相关的法律亦出现出较大的变动性。如2009年12月,哈国以立法手段推进“哈萨克斯坦含量”的落实,与之配套的《行政处罚法》和《地下资源与地下资源利用法》等也进行了修改。乌兹别克斯坦也修改了税法的相关税目,从2010年1月1日起征收10%的铀矿开采税。塔吉克斯坦也修改了能源方面的法律。此种情形表明,俄罗斯与中亚国家的能源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相关法律欠缺稳定性,从而为成员国间的能源合作带来障碍。

(二)法律准则欠缺

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能源合作主要以宣言、协议、声明、会议纪要和谅解备忘录以及条约中缺乏明确责任的原则性规定等为表现形式,这些文件对合作方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是,因为在此文件之外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机制,有关上合组织的程序制度不发达,对这些文件的实施及争端解决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事方的意志,使得上述文件在国际法层面上呈现出软约束性。在实践中,法律准则的缺位会使得因合作一方利益需求的变更而单方违约。如在“安大线”与“安纳线”之争的案例中,“安大线”最早是中俄两国政府通过协议书确立的,而后日本提出的“安纳线”方案让俄罗斯觉得更有利可图时,俄政府单方面向中方提出了变更“安大线”的方案。

(三)法律体系不完备

完整的能源合作法律体系包括能源贸易、能源技术合作、能源投资、能源运输、争端解决等法律制度组成。

在合作方式方面,以能源贸易为主,能源技术合作等有待加强。在合作领域上,以油气合作为主,新能源领域的合作不多见。

在能源运输方面,跨国管道运输法规有所欠缺。但由于自然灾害、技术问题、人为损毁等而造成管道事故,引发管道过境运输争端。中俄、中哈间的油气运输管道仍在建设中,亟需跨国管道运输法规来保障油气管道的安全和畅通。

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虽然中、俄、吉是WTO成员国,中、哈是《华盛顿公约》的缔约国,然而,由于能源在各国的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能源贸易、投资也不同于一般的贸易、投资,从而使得WTO、ICSID等的争端解决机制无法有效规范因能源贸易、能源投资等引发的争端。即使中国油气企业与其他成员国油气企业之间存有油气销售合同,且依据合同可以解决部分争端,但是基于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对于中方来讲损失都是难以挽回的。

因而,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完善能源合作法律机制,对于进一步发展上合组织,维护能源安全、保障能源合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成员国能源合作法律缺乏统一性

成员国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能源合作还未达成一致,未制定统一的战略规划,使得国际能源合作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和运行机制,有关合作协议的落实缺乏制度保障。现有能源合作的规定大多依存于经济合作的相关文件中,缺少具体的权责之规定,加之缺少一个为各成员国接受的利益协调机制,现有条约更无相应机制来保证争端解决方案的执行,由此可能导致种种问题的出现。目前,上合组织合作机制在逐步完善,就能源合作而言,国家元首会议享有能源合作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能源工作组则意图通过研究与建议的手段推动能源合作与发展。但上述机制都难以满足当下及未来能源合作机制化之需。

构建上合组织能源合作法律机制的必要性

(一)各国发展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的现实选择

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为各国发展不仅带来机遇,也带来风险与挑战。加之地缘政治、全球环境危机等因素使得这些风险和挑战变得更加不可控。为应对这些风险与挑战,各国都积极寻求保证本国能源安全和能源稳定供给的种种途径。因牵涉人类未来生存,各国政府必须解决此问题,它也成为各国对外政策的优先方向之一。为确保各自的国家利益,能源出口国、进口国、跨境能源运输国均倾向于建立起互补互利的合作关系。随着它们之间相互依赖程度的加深,加强区域和全球范围内的能源合作已然成为一种不可逆的趋势和选择。

(二)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上合组织成员国间国际能源合作的制度保障之需

探讨并最终构建上合组织各成员国都能接受的能源合作法律模式是必然的选择,对进一步推动上合组织能源合作具有重要作用。国际能源合作本身就是一个充满变数的过程,合作与冲突相生相伴,由此决定了能源合作规则容易生变。因此,必须研究国际能源合作需要遵循的规则、影响因素,特别是法律因素,以及现有的国际能源合作条约及实践并进行比对,以便确立为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均能接受的能源合作法律模式。

构建上合组织能源合作法律框架的相关思考

1951年4月,欧洲六国签署《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2年该条约生效,宣告了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建立。1957年3月,《欧洲煤钢联营条约》成员国签订《罗马条约》,决定成立共同市场及原子能共同体。上合组织能源合作法律框架的构建可以参考上述条约,签订类似的《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着手建立业已提出的“能源俱乐部”。

(一)《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内容

《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序文、宗旨与原则、成员国的资格及其权利与义务、组织结构、职权范围、决策程序及表决制度、能源贸易和运输保护、投资保护、能源技术合作、能源效率及争端解决等。

(二)“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宗旨与原则

“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宗旨为,通过“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建立,促进成员国在能源领域的长效合作,维护地区能源安全,为各成员国经济的增长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贡献。因此,“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及其成员国应遵行下列原则:

国际能源合作原则。能源法中的“国际能源合作原则”是指为谋求共同利益,国际社会各成员在保障本国能源安全和能源稳定供给的事业中,本着全球伙伴和协作精神采取共同行动。为维护上合组织地区的能源安全,在能源这个前提和基础之上,各成员国应更加注重各国家的彼此协调。一方面各国对其境内的能源拥有永久,另一方面各国有权按照本国的能源政策开发利用其能源,亦有义务确保此类活动不致损害他国的合法利益。应在国家能源与国际能源合作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能维护国家的能源,又能广泛深入地进行国际能源合作。

能源可持续发展原则。在传统可持续发展原则应有之义的基础上,能源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内容还包括:促进能源的使用效率以及新能源的利用;加强能源合作尤其是新技术利用上的合作。各国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仍将传统能源(煤、石油、天然气)作为主要能源使用,这就要求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特别是在创新合作模式和能源技术合作等方面有所作为,并通过共同行动来减少环境污染。

能源安全原则。就国际能源合作而言,最普遍意义上的能源安全应保证:一是稳定供给,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一国能够持续获得保障其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正常生活之需的能源。它涵盖以下方面:国内基础设施完整性或可容量;进口来源的多样化;合约的机动性;资源开发的参与度;可靠的运输路线或系统等。二是平等供给,指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能够获得满足其国内需求的能源供给,以维持人民的正常生活水平。三是能源的安全使用,即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不应对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构成大的威胁。

(三)“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组织结构

一是部长级会议,是能源俱乐部成员国的部长们举行的集体会议。作为能源俱乐部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权是广泛的。但其主要职权是负责能源贸易与运输及与其相关的投资、技术合作与发展等的谈判,并通过谈判创立、修改能源俱乐部属下的各项法律规则。

二是总理事会、能源政策审查机构、争端解决机构,它们在部长级会议闭会期间负责处理能源俱乐部的日常机构,由所有能源俱乐部成员组成。总理事会为执行机构,负责监督能源俱乐部属下各协议和部长级会议的执行,并负责协调和监督俱乐部各下设分理事会、委员会、工作组的工作,接受和评价它们的工作报告;能源政策审查机构对成员国的能源贸易与运输及与其有关的投资、技术合作与发展等政策进行定期审查;争端解决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解释和适用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及其实施规则,裁决成员国间的能源合作争端。

三是秘书长和秘书处,是能源俱乐部的行政机构。秘书长是能源俱乐部秘书处的首脑,其人选由部长级会议指定,其工作中的权力、职责、服务条件和任期也由部长级会议以立法方式确定。秘书长以个人身份为俱乐部服务,不听命于任何政府或俱乐部之外的任何当局。秘书处的工作由秘书长指导,为俱乐部的各种机构活动提供秘书。

四是其他附属机构。根据需要,在业务主管机关或执行机构之下可以设立若干辅的附属机构,如预算委员会、各相关工作小组等。

(四)“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法律地位

Bernhardt Rudolf认为:The term“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denotes an association of States established by and based upon a treaty,which pursues mon aims and which has its own special organs to fulfil particular functions within the organization、据此定义,“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将来应当具有国际人格。第一,它是成员国政府按照现代国际法原则设立的,是国家间组织。第二,《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是该组织据以成立和运作的基础。第三,该组织有特定的宗旨和目的。第四,它有一套常设的组织机构。

(五)“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决策机制

国际组织的决策机制是指对组织内有关事项作出决策时所应遵循的程序性规则。任何健全的组织都具备一套相对完整的决策机制,“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亦不应例外。

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决定的一般事项采“协商一致”原则,只要出席会议的成员中没有对决议的通过表示正式的反对,就认为有关决议已协商一致通过。如一项决议无法协商一致,则投票决定。投票权为一方一票,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及俱乐部有关协定条款及文件内容的解释由部长级会议及总理事会作出,并经由俱乐部成员方2/3多数票决定。部长级会议可以豁免《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及其相关附件项下的义务,在不能达成协商一致时,这些义务的豁免需经成员国3/4的成员通过。《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任一成员或理事会可以向部长级会议提出对及其相关附件的修改。如部长级会议不能达成一致的,则需经2/3的全体成员国同意,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决议的履行及监督机制

“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的决议对各成员国有约束力,各成员国应据其本国宪法制定法律以实施有关决议。“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可设立专门的争端解决机构来裁决成员国间能源合作争端,争端解决机构的审理不仅包括事实审,还包括法律审,即对成员国的相关国内法规与俱乐部的宗旨是否一致进行裁决,但其裁决的效力只及于该案。为保障有关决议的履行和实施,“上合组织能源俱乐部”秘书处可以接受任一成员方对他成员方的相关法律机制或能源俱乐部的任何决议实施效果进行评审的请求,并向部长级会议递呈报告以供审议,这些评审结果将反馈到其后的磋商进程中,以便进一步制定有关合作计划,从而实现能源俱乐部的宗旨。

结论

中国应积极推进、广泛参与上合组织国际能源合作法律机制的建设。对于中国与俄罗斯、中亚国家间能源合作中出现的矛盾与纠纷,多边制度可为当事方提供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及争端解决场所。此外,在俄罗斯加入WTO后,中国应更为积极地推进将能源贸易纳入WTO多边规则管制当中。多哈回合已启动能源议题的谈判,但此议题关涉国计民生,影响甚巨,因此进展不大。目前WTO框架下的能源贸易规则仍然充满了不确定性,而中国应从进口国立场出发破除WTO框架下既存的关于能源贸易管制规范的例外性规定及其宽泛性解释,提议有助于稳定的能源供给与保障的条款。

但不管是区域性能源合作制度还是WTO框架下的能源合作制度,都不能为保障中国的能源安全提供万全之策。因而,中国应在积极推进能源合作多边体制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双边能源合作。基于国家能源政策目标,有针对性地签订双边能源合作协定。因此,强化能源合作双边协定应是今后中国国际能源合作法律制度建设的重点。

终上所述,立足双边、推动多边,应是中国推动上合组织能源合作调整与完善的指导方针,也是中国发挥作用的切入点。

参考文献:

1、上海合作组织、http:///CN11/show、asp?id=162、

2、孙霞、关于能源安全合作的理论探索[J]、社会科学,2008(5)

3、岳树梅、国际能源合作法律框架构建研究、政治与法律,2008(2)

4、[希]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

5、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律哲学、法律出版社,1983

6、See Bernhardt Rudolf ed、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Amsterdam,North-Holland Publishing Company, vol、 2,1995

7、韩立余、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贸易制度的完善与中国的对策、法学家,2012(2)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篇2

关键词:软交换;NGN;协议

中图分类号:TP393、 08 文献标识码:A

一、软交换技术产生的背景

软交换的概念最早起源于美国。当时在企业网络环境下,用户采用基于以太网的电话,通过一套基于PC服务器的呼叫控制软件(CallManager、CallServer),实现PBX功能(IPPBX)。对于这样一套设备,系统不需单独铺设网络,而只通过与局域网共享就可实现管理与维护的统一,综合成本远低于传统的PBX。由于企业网环境对设备的可靠性、计费和管理要求不高,主要用于满足通信需求,设备门槛低,许多设备商都可提供此类解决方案,因此IP PBX应用获得了巨大成功。受到IP PBX成功的启发,为了提高网络综合运营效益,网络的发展更加趋于合理、开放,更好的服务于用户。业界提出了这样一种思想:将传统的交换设备部件化,分为呼叫控制与媒体处理,二者之间采用标准协议(MGCP、H248)且主要使用纯软件进行处理,于是,SoftSwitch(软交换)技术应运而生。

二、软交换技术的概念

软交换是下一代网络的控制功能实体,为下一代网络(NGN)具有实时性要求的业务的提供呼叫控制和连接控制功能,是下一代网络呼叫与控制的核心。

从广义上看,软交换是一种体系结构,利用该体系结构可以建立NGN的网络框架,其功能涵盖了NGN的层次结构中的接入和传输层、媒体层、控制层、业务和应用层,主要由服务器、软交换设备、媒体网关、信令网关、综合接入设备等组成。

从狭义上看,软交换可以理解为是定义在控制层而上的软交换设备,一般根据应用也可称为呼叫、呼叫服务器、媒体网关控制器等。在传统的交换节点中,业务提供、呼叫控制和交换矩阵都集中在一起,而软交换基于"网络就是交换"的理念,将呼叫控制从网络中分离出来,以分组网代替交换矩阵的功能,开放业务、控制、接入间的协议,可以更方便地引入新生业务。

三、软交换技术的特点及功能

1、软交换的主要特点有:

⑴ 高效灵活软交换体系结构的最大优势在于将应用层和控制层与核心网络完全分开,有利于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引入各种新业务。

⑵ 开放性由于软交换体系架构中的所有网络部件之间采用标准协议,因此各个部件之间既能独立发展,又能有机地组成一个整体,实现互联互通。

⑶ 多用户模拟用户、数字用户、移动用户、ADSL 用户、ISDN 用户、IP 窄带网络用户、IP 宽带网络用户都可以享用软交换提供的业务。

⑷ 强大的业务功能软交换可以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多媒体等各种业务,这也是软交换被越来越多的运营商接受和利用的主要原因。

2、软交换的主要功能

(1)媒体网关接入功能

媒体网关功能是接入到IP网络的一个端点/网络中继或几个端点的集合,它是分组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的接口设备,提供媒体流映射或代码转换的功能。例如,PSTN/ISDNIP中继媒体网关、ATM媒体网关、用户媒体网关和综合接入网关等,支持MGCP协议和H、248/MEGACO协议来实现资源控制、媒体处理控制、信号与事件处理、连接管理、维护管理、传输和安全等多种复杂的功能。

(2)呼叫控制和处理功能

呼叫控制和处理功能是软交换的重要功能之一,可以说是整个网络的灵魂。它可以为基本业务/多媒体业务呼叫的建立、保持和释放提供控制功能,包括呼叫处理、连接控制、智能呼叫触发检出和资源控制等。支持基本的双方呼叫控制功能和多方呼叫控制功能,多方呼叫控制功能包括多方呼叫的特殊逻辑关系、呼叫成员的加入/退出/隔离/旁听等。

(3)业务提供功能

在网络从电路交换向分组交换的演进过程中,软交换技术必须能够实现PSTN/ISDN交换机所提供的全部业务,包括基本业务和补充业务,还应该与现有的智能网配合提供智能网业务,也可以与第三方合作,提供多种增值业务和智能业务。

(4)互连互通功能

下一代网络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网络,尤其是在现有网络向下一代网络的发展演进中,不可避免地要实现与现有网络的协同工作、互连互通、平滑演进。例如,可以通过信令网关实现分组网与现有7号信令网的互通;可以通过信令网关与现有智能网互通,为用户提供多种智能业务;可以采用H、323协议实现与现有H、323体系的IP电话网的互通;可以采用SIP协议实现与未来SIP网络体系的互通;可以采用SIP或BICC协议与其他软交换技术互联;还可以提供IP网内H、248终端、SIP终端和MGCP终端之间的互通。

(5)协议功能

软交换是一个开放的、多协议的实体,因此必须采用各种标准协议与各种媒体网关、应用服务器、终端和网络进行通信,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投资并充分发挥现有通信网络的作用。这些协议包括H、323、SIP、H、248、MGCP、SIGTRAN、RTP、INAP等。

(6)资源管理功能

软交换应提供资源管理功能,对系统中的各种资源进行集中管理,如资源的分配、释放、配置和控制,资源状态的检测,资源使用情况统计,设置资源的使用门限等。

(7)计费功能

软交换应具有采集详细话单及复式计次功能,并能够按照运营商的需求将话单传送到相应的计费中心。

(8)认证与授权功能

软交换应支持本地认证功能,可以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用户、媒体网关进行认证与授权,以防止非法用户/设备的接入。同时,它应能够与认证中心连接,并可以将所管辖区域内的用户、媒体网关信息送往认证中心进行接入认证与授权,以防止非法用户,设备的接入。

(9)地址解析功能

软交换设备应可以完成E、164地址至IP地址、别名地址至IP地址的转换功能,同时也可以完成重定向的功能。对于号码分析和存储功能,要求软交换技术支持存储主叫号码20位,被叫号码24位,而且具有分析10位号码然后选取路由的能力,具有在任意位置增、删号码的能力。

(10)话音处理功能

软交换设备应可以控制媒体网关是否采用语音信号压缩,并提供可以选择的话音压缩算法,算法应至少包括G、729、G、723、1算法,可选G、726算法。同时,可以控制媒体网关是否采用回声抵消技术,并可对话音包缓存区的大小进行设置,以减少抖动对话音质量带来的影响。

四、软交换支持的协议

1、H、248、MGCP协议

H、248是由ITU-T提出的,相应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提出的标准为MEGACO(media gateway control),两者基本一致,成为 ITU-T和IETF联合批准的信令协议。这标志着电信界与因特网界为推进下一代网建设而作出的一次重大努力。该协议引入了终结点和关联两个概念,通过8个命令完成终结点和关联之间的操作,从而完成呼叫的建立和释放。MGCP也是由IETF提出,但比MEGACO提出的时间早,没有MEGACO完善。

2、H、323、SIP协议

H、323协议是ITU-T制订的分组通信网上多媒体通信的协议集,主要包含RAS(registration admission and status)协议、H、225、0协议、H、245协议。其中RAS协议用于完成终端与关守之间的登记注册、授权许可、带宽改变、脱离解除等过程;H、225、0协议用于建立媒体控制信道(H、245逻辑信道),采用类似N-ISDN中Q、931协议的呼叫建立流程建立H、323设备之间媒体控制信道;H、245协议负责终端之间的能力交换、打开关闭媒体流逻辑信道。目前H、323协议在IP电话中得到广泛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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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P协议是IETF提出的在IP网络上进行多媒体通信的应用层控制协议:会话初始协议。其设计思想与H、323完全不同,采用基于文本格式的客户机、服务器方式,以文本的形式表示消息的语法、语义和编码。SIP协议具有简单灵活、易扩展的特点,成为H、323协议的强大竞争对手。

3、BICC协议

BICC(bear independent call control)协议是ITU-T提出的用于建立、修改、终结呼叫的应用层控制协议,基于ISUP形式,采用呼叫信令和承载功能分离的思路,使得异种承载网络之间的业务互通变得十分简单,BICC是可用于softswitch设备之间的信令协议。在 softswitch 之间可采用BICC或SIP,具体采用哪一中尚未有定论。

4、Parlay技术

应用服务器通过ParlayAPI与softswitch通信,提供各种新业务。ParlayAPI是一组开放的、技术独立、可扩展的API,目前提供两大类接口:业务接口(提供给高层应用访问网络资源和信息的能力)和框架接口(为业务接口提供相应的支持功能,如安全、管理等)。第3方业务开发商、独立软件提供商通过API接口可大大降低新业务的开放周期,彻底突破了现有智能网业务开发的封闭性。ParlayAPI采用面向对象的方法,使用UML(unified modeling language)进行描述。在具体实现过程中可采用具体的网络技术,如 CORBA、Java,使用 Microsoft IDL、CORBA IDL语言。ParlayAPI具有以下特征:面向对象,支持多媒体,可管理性,安全性,简单,可扩充,支持定位功能,网络独立性。

Parlay技术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可以预料当Parlay技术成熟并市场化后,必将给网络业务带来巨大的发展。与Parlay技术处于竞争地位的是JAIN(java advance intelligent network)技术。

5、LDAP、COPS、RADIUS协议

LDAP(lightweight directory access protocol)是简易的目录访问协议,定义了客户和服务器之间如何通信来得到目录信息。LDAP服务器持有一个包含用户情况、应用与相应网络策略的目录簿,通过它,网络运营商能针对特定的用户需求给出服务水平协议(SLA)和分层次的带宽服务,softswitch通过对目录服务器的访问对应用进行优先化处理以及对服务需求进行管理。

COPS(mon open policy server)是一个问答式协议用来在策略服务器与softswitch之间交换策略信息 。

RADIUS(remote authentication dial-in user service)是当前流行的AAA(authorization、authentication、accounting),授权、验证和计费 协议,采用客户机/服务器结构、请求/响应的操作模式,集中管理用户验证、口令加密、服务选择过滤和呼叫计费。RADIUS采用UDP(user datagram proto-col)作为传输协议,使用1812端口作为验证端口、1813端口作为计费端口。

6、SCTP协议

SCTP(simple control transmission protocol)是为了在IP网上传输信令消息而设计的通用信令传输协议,它为命令报文的传输提供可靠、有序的传输服务。SCTP与TCP一样是面向连接的可靠传输协议,但相对TCP又具有一些改进和特色,使SCTP更加适合于提供信令消息的传输服务,如它克服了TCP不能及时知道连接中断的缺点;它是面向报文的连接协议,而TCP是面向流的连接等。

SCTP可以在IP网上承载七号信令,实现IP网和现有七号信令网、智能网的互通。同时SCTP还可以承载H、248、SIP、BICC等信令协议,预计SCTP将成为IP网上控制协议的主要承载者。

五、软交换技术的应用

伴随着软交换多年的发展,现网上已经出现了很多的软交换应用。在这些应用中,有两类应用非常符合软交换以分组交换为基础提供传统话音业务的定位。这两类应用分别是:软交换在语音长途网中的应用以及软交换在固网智能化改造中的应用。

事实上还有一类应用,就是3GPP系统网络结构中的电路域(CS)应用。因为3GPP R4和R5等版本系统网络结构中的CS控制实体--移动交换中心服务器(MSC Server),采用的就是移动软交换技术。

1、软交换在语音长途网中的应用

软交换在语音长途网中的应用,最能够体现出软交换的技术优势。

首先,软交换应用于语音长途网相比于传统电路交换具有如下优势:(1)更大的系统容量使得网络结构更简单。(2)资源调配效率更高。软交换设备的呼叫处理能力大于传统交换机,因此在部署语音长途网时,可以设置更少的交换节点。交换节点的减少所带来的优势是非常明显的,最直接的好处是网络结构变得简单,路由的配置和维护也更为容易。间接的好处还有减少了机房的占用面积,降低了传输资源配置的难度等等。由于软交换网络是基于分组交换的,并且实现了控制与承载分离,因此相对于电路交换来说对资源进行重新调配更为简单,效率也更高。在调整承载资源时,网络结构以及信令路由等都不需要做相应的变化。

其次,软交换应用于语音长途网,回避了这种技术在其他场景应用所遇到的问题。第一,长途网软交换不携带终端用户,避免了安全攻击、用户资源控制等问题;第二,长途网不涉及城域网或接入网,而骨干IP传输网的带宽又比较容易保障,因此也不存在QoS保障问题。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软交换在PSTN语音长途网的改造和扩容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

2、软交换在网络智能化改造中的应用

在PSTN网络智能化改造过程中使用软交换机也是软交换应用的一个方向。在这种应用中,软交换机主要用于替代PSTN汇接局交换机。

用软交换替代传统汇接局交换机,可以为网络带来更低的维护成本。另外得益于软交换网络容量大、扩容方便的优势,在今后本地网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在承载资源充足的前提下,只需在端局层面放置更多接入网关(AG)或中继网关(TG),在软交换设备中相应地增加处理板,对网络的架构没有任何影响。

另一方面,软交换对智能网的支持也使得其足以胜任这一角色。对智能网应用协议(INAP)的支持已经成为软交换设备的一种必备能力,无论采用IP承载INAP(INAP over IP)的方式,还是通过信令网关(SG)进行信令转接的方式,软交换都可以很容易地实现与传统智能网设备的对接,同时软交换本身还可以具备业务交换点(SSP)的功能。

当然,正如前面讨论软交换网络架构部分中提及的,软交换在应用于网络智能化改造时,可能需要支持外置的用户签约属性集中数据库,因为使用外置的签约属性数据库是实现网络智能化业务触发的主流方式。

结束语

在未来的发展中,软交换应该主要定位于继承传统的话音业务,同时可以适当地发展一些基本的IP多媒体业务。在此定位的基础上,软交换仍然可以在PSTN长途网、网络智能化改造等方面获得大量的应用。同时,基于业务发展及服务质量提高的需求,软交换网络架构也将不断向前发展。总之,只要人们理性地看待软交换,并以实用为原则,即使在IMS已经大行其道的今天,软交换仍然能够获得足够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洪钧, 李爱军, 李明基、 基于软交换的多媒体应用方案[J]、 中兴通讯技术, 2002,8(2): 1-5、

[2]刘继明、 软交换技术[J]、 中兴通讯技术, 2001,7(2): 10-15、

[3]倪明, 朱越, 雷海强、 软交换在PSTN网络演进中的应用策略[J]、 中兴通讯技术, 2002,8(5): 27-30、

[4]赵慧玲、 NGN和软交换[J]、 中兴通讯技术, 2005,11(3): 30-33、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篇3

2007年12月,杜某为经营石灰开采销售的个体工商户,取得了有效期至2010年12月的采矿许可证。2009年3月,杜某与刘某、周某、陈某签订了《关于合伙经营石灰厂的协议书》,石灰厂作价26、7万。2011年3月,石灰厂延续登记申请,国土资源局审批了有效期至2013年3月的采矿许可证,但因石灰厂未缴纳相关规费,未颁发此证。2011年5月,石灰厂因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停产。

2011年10月,石灰厂原股东与匡某签订了《石灰厂转卖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石灰厂作价65万元,2012年1月7日前付清;杜某和刘某密切配合匡某,在2012年1月7日前办好采矿许可证;一方违约给另一方赔偿违约金25万元。协议签订后,匡某支付了第一期转让价款并缴纳了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各项费用。2011年12月,刘某以杜某委托人的名义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2012年1月,因石灰厂原合伙人往来款未结清,且杜某不配合办理采矿许可证。匡某遂未付第二期价款,造成纠纷。

2012年1月10日,国土资源局审批予以变更登记,但因本案争议,未颁发此证。匡某至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未设立有法人资格的矿山企业。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关于受让人资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采矿权受让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测算的30%。而匡某不具有申请采矿权的资质条件,故本案转卖协议无效,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也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匡某有因合同无效享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请求权,得另行或变更诉讼请求。由于匡某不同意另行或变更诉讼请求,一审法院遂判决驳回匡某的诉讼请求。匡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法律法规关于采矿权受让人的资质条件属于管理性强制性的规定,并不能因此否定转卖协议的效力,匡某可以在事后补办。且法律法规并未明文禁止自然人成为采矿权受让人,受让人在受让后办理登记时,应具备什么条件,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畴。且《石灰厂转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采矿权转让未经相关审批管理机关批准,应认定采矿权转让未生效,但不影响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相关条款的生效和效力。二审法院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确认转让协议有效,双方按约定继续全面履行义务。

法理评析

本案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相同,且都认定转卖协议所涉标的物包括实物资产和采矿权,但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其关键原因是对采矿权受让人的资质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一审法院认为采矿权受让人资质条件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二审法院认为采矿权受让人资质条件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一、采矿权人资质条件的界定

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是指采矿权人所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一般由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予以规定。对采矿权人设定相应的资质条件,其目的是保证采矿权人有能力和条件开采或销售矿产,保护国家的矿产资源。

我国1994年制定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11至14条分别对国有矿山企业、集体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者的资质要求做出了不同规定,其共同必备的实质要件大致包括:开采范围与其开采能力、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对拟开采的矿产资源实施合理的开采方案;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环境保护、防治污染的能力;承担与开采矿产资源直接相关的其他连带责任能力等。

1998年国务院制定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2011年,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申请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可见,基于对矿产资源进行保护和有效利用的考虑,我国法律法规对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是有着较严格的限制的。

二、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是效力性规定还是管理性规定

一般认为,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分为效力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无效。

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如何判断某一规范是效力性规定抑或是管理性规定。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通说认为:第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此类规定为当然的效力性规范;第二,法律、行政法规虽然没有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属效力性规范;第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违反该规定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取缔性规定,即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是对采矿权人的行为能力和实质条件的限制,采矿权人符不符合该资质条件是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范畴。因此,当行为人向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行政管理机关会告知申请人应该符合哪些资质条件,进而作出应否登记的决定。当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行为人未经审批从事了采矿活动时,行政管理机关应视情况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可见,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应属于管理性规定。

三、采矿权受让人的资质条件与采矿权转让协议的关系

采矿权转让协议是合同的一种,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且达成一致是合同的生效要件。但采矿权转让合同由于其特殊性,其生效还受到其他法律法规的约束。如《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第10条第3款规定:“(采矿权)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则采矿权转让协议是自合同批准后生效,但能不能将合同未经批准就等同于合同无效呢?上述规定只规定了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而不涉及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问题。采矿权转让协议虽未经批准,但只能认定为该转让协议暂未生效,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而且,签订转让协议是合同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批准申请的前提条件,采矿权受让人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有时需要经过受让人申请登记、行政机关审查后才能明了。当受让人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时,受让人可以在签订合同后补办相关的手续,促成条件的完备。因此,不能因受让人的资质条件不具备就否认采矿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

四、本案《石灰厂转卖协议》的效力

本案中,匡某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未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矿山企业。《石灰厂转卖协议》所涉及的采矿权均以石灰厂的名义申办,虽然采矿许可证上记载的经济类型为私营独资企业,但石灰厂的工商登记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故匡某不能因为石灰厂的整体受让而取得采矿权申请人应具备的独立法人主体资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3条之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匡某是不具备申请采矿权资质条件的。

但由于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在合同法上属于管理性规定,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并且,本案中的《石灰厂转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因此,尽管匡某不符合采矿权受让人的资质条件,但并不影响《石灰厂转卖协议》的效力。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篇4

SNMP协议在网络管理系统中的应用,可以就目前网络管理系统监控不全面,以及兼容性低等问题进行优化。网络管理系统为软硬件结合分布式网络应用系统,应用SNMP协议来确保网络高效运行,减少各类故障的发生。本文就SNMP协议在网络管理系统设计中的应用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

SNMP协议;网络管理;系统设计

网络技术现在被广泛的应用到各个领域中,为提高网络系统应用效率,确保其高效运行,需要增强对网络管理的重视。SNMP协议在网络管理系统设计中的应用,应结合现存问题,确定系统设计要求,建立结构模型,重点分析不同模块功能,争取提高网络管理效果。

1网络管理所存问题分析

1、1物理层问题

网络管理物理层问题,主要表现为系统硬件设备运行与管理所存问题,如服务器、光纤以及路由器等,受外界各项因素影响出现故障,导致网络系统无法正常运行。①接口故障。接口老化、光/电模块故障等降低链接效果,为网络系统运行常见故障,一般会设置备用链路或者增加冗余来降低对系统运行的而影响。②电源故障。表现为系统电源插座松动、设备电源模块故障等,降低各项硬件设备运行稳定性,或者直接造成设备掉电无法正常运行。一般会采取双电源设计模式,对此类问题进行规避。③环路故障。主要是因为操作不当,将网线插入到同一交换机两个接口,或者一个广播域内不同交换机接口,环路故障会产生广播风暴,占用大量网络带宽影响网络信号的正常流通,即客户端服务器无法正常连接或者频繁掉线。

1、2链路层问题

①兼容性低。如果网络系统内设置多种不同厂商网络设备,其所支持协议存在一定差异,甚至会出现相互影响操作效果的情况,经常会因为协议支持差异性而导致新增设备与原有设备不兼容。②ARP欺骗。ARP协议为基于信任的网络通信协议,但是攻击者可以对ARP数据包进行伪造,欺骗用户影响网络通讯的正常使用,甚至会导致网络瘫痪[1]。

1、3操作系统问题

①客户端。由于客户端操作系统PPPoE拨号服务启动异常,或者是某些动态链接库注册信息丢失,导致客户端操作系统故障。②服务器。如内核故障、内核网络参数异常等,导致数据转发率降低,甚至会造成系统崩溃。此类故障需要通过其他网络设备或者服务器发现,且需要采取手动检查措施。

2SNMP协议在网络管理系统设计中应用

2、1系统结构设计

以某学校网络管理系统设计为例,结合实际需求分析,基于SNMP协议网络管理系统主要分为监控模块、管理站点以及管理三个部分。①监控模块。此部分主要面对开发人员,功能的实现需要在模块内安装受控站点,完成与管理间的通信,且实现MIB子树管理。同时在对监控模块进行设计时,为系统设计人员提供了接口,来满足其对系统的管理。②管理站点。此部分主要目的是维持所有管理的正常通信,并完成受控站点信息的收集,将各项指令传输给受控站点,实现对网络系统的管理。同时,通过管理站点还能够满足用户对系统监控主用户界面的要求,向用户提供MIB树,便于完成对受控站点的有效控制。③管理。此部分主要作用是满足与各应用程序实例的通信,且每个受控站点均需要一个管理,对各程序运行信息进行收集,且将其发送给管理站点。同时还可以接收管路站点发出的指令,控制受控站点。

2、2系统流程设计

2、2、1系统设备拓扑管理

管理员对网络系统进行管理,需要每隔一段时间自动搜索一次网络设备,则自动发现为网络设备拓扑管理基本功能。基于SNMP协议进行校园网网络管理系统设计。

2、2、2设备信息采集

主要分为SNMP数据包获取、数据通信、节点相应、编码过程、接收响应报文等环节。管理站点将SNMP数据包请求报文后,会生成一个response变量,通过同步/异步来对受控站点发送的SNMP相应报文进行接收。受控站点对监控站点发送的数据请求报文进行接收,然后将其传输给SNMP报文处理模块分析,最后将处理后生成的数据加工打包处理后传输给监控工作站。在监控工作站接收到报文后,为便于SNMP响应报文传输,需要对报文数据进行编码,将其转变为ASN、1格式数据。在通信成功并验证相应后,证明报文正确,则监控站点数据分析模块会对受控站点返回的程序进行分析,且完成对相应报文信息的处理,处理结束后数据分析模块释放此次数据请求,并响应系统资源[2]。

3结束语

基于SNMP协议来对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设计,来提高系统管理效果,减少各类问题的产生,提高网络系统应用综合效率。在对SNMP协议进行研究时,应结合实际需求进行分析,在确定设计目标的前提下,遵循设计原则,应用各项技术来实现设计目标。

作者:王欢 单位: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

参考文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篇5

20世纪90年代计算机网络飞速发展,Internet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开放的、有众多网络互联形成的计算机网络。网络标准也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建立起来,为了使计算机网络标准化结构、计算机网络应用服务和数据交换等得以统一规范实现。国际上非常多网络规范化组织都对计算机网络标准技术展开了研究,比如TCP/IP协议在ARPANET上成为分组交换单个网络上的标准协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技术委员会专门负责制定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相关信息处理的标准,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主要研究计算机网络物理层和数据链路层的相关标准及局域网数据传输的相关标准,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化局ITUT主要研究计算机网络通信的相关标准,Internet协会研究有关Internet的发展和可用性技术。目前计算机网络标准中常用的有OSI标准,开放系统互联基本参考模型,表达了开放系统互联体系结构,安全服务,安全机制,命名和寻址以及管理框架等;TCP/IP协议族,是传输控制协议和互联网协议的集合,同时也是Internet最基本的协议。目前互联网应用使用的是IPv4协议,下一代网际协议IPv6也将弥补IPv4协议下IP地址不足的问题。可见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标准化对计算机网络提供网络服务非常重要,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也向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2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协议规范化研究

目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最受关注的问题就是网络安全,而网络安全协议是网络安全的关键保障,规范化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协议将有利于提高网络安全性。为了保障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能够提供安全的信息服务,许多网络安全协议应运而生,但是这些安全协议各有各的标准,也都基于各自的工作原理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使得安全隐患和安全缺陷更不容易发现。为了更好的消除网络安全协议中的缺陷,使用科学的方法对网络安全协议进行规范化,统一化网络安全推理结构模式和方法,使用更加细致的结构证明办法,制定更加符合网络安全的规范化安全协议,这样不仅可以简化网络安全协议的工作复杂程度,也更容易实现对网络的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协议的规范化可以通过将网络协议向规范化范式转化实现,规范化过程一般采取协议效益增加参数的办法实现,由低级向高级转换的过程消除不同协议中可能的缺陷,简单来说安全协议的规范会就是对现有的协议进行逐步的改造。安全范式的转化包括对安全协议攻击和信息到达界别的检查,这些检查通过规范化协议中的参数快来快速判断,有助于更准确的判定安全级别。协议规范化的实质是对传输消息中状态参数的补正和完善,相比较于其他多样化的协议具有明显的优势。

(1)规范化的协议可以向用户进行显示的说明,让网络协议的参与者可以直接了解规范化协议的内容和状态。

(2)规范化的协议由于绑定了消息块,区分更加明显,在避免网络攻击时减少了同步和重放攻击方式。

(3)规范化协议由于绑定了参数,使得网络协议修改报文中没有加保护的内容的主动攻击方式无法实现,协议参与者通过消息块和报文状态参数可以直接的看出报文是否被非法修改,更容易判断和处理攻击。

3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管理规范化研究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篇6

1、 概述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交互模式(图1)描述了一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从加入网络,发现其他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加入某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组,发现设备组内其他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上的服务并进行服务调用,到最后退出网络的全部过程的典型示例,包括14个步骤。

2、 设备在线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在正常工作期间,应以一定的时间间隔向所连接的各个网络中按指定的组播地址发送设备在线宣告信息。设备在线宣告信息中包含设备名称、设备类型、设备安全属性需求、设备详细信息获取地址等设备信息。

3、 设备(组)发现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可通过在指定的组播地址上侦听设备在线宣告信息以发现网络上存在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组)。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可向所连接的各个网络中按指定的组播地址发送设备(组)查找请求,收到请求的符合查找条件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组)应向发起查找请求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返回设备查找响应。

4、 设备管道创建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之间除了基于UDP的组播查找与单播响应这一交互过程无需事先建立设备间的连接关系外,其余设备间的各种交互均应建立在设备管道基础上。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发现网络中的目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后,可通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中的设备管道机制与目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建立可靠的设备管道。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管道机制封装并简化了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应用交互过程中TCP连接的创建和管理过程。任意两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之间在同一时刻只存在一条设备管道。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可通过设置允许接入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列表以及最大的管道并发数目来控制其他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的管道创建请求。

设备管道分两种:

安全设备管道:两设备间有共同支持的安全机制,并基于该机制进行了相应的鉴别交互而建立的设备管道称为安全设备管道;

非安全设备管道:两设备间无共同支持的安全机制,没有经过相应的鉴别交互建立的设备间管道称为非安全设备管道。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应在设备在线宣告消息中包含本设备在设备管道创建过程中所使用的安全机制和相关参数。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可通过解析目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的在线宣告消息从而选取合适的安全机制与目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建立安全设备管道。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间管道机制包括设备管道创建、设备管道维持机制。两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通过安全设备管道创建过程形成相互的信任关系。

两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之间创建设备管道后,可通过设备在线状态检测请求与响应消息进行交互检测对方的在线状况。

5、 设备组创建与加入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组分三种类型:全局对等设备组、特定对等设备组和主从设备组。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在线后默认处于一个全局对等设备组中,所有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属于全局对等设备组。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可通过设备配置来创建或加入对等设备组。同一个对等设备组的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间的交互规则应通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外的安全通道协商确定。

用户可以创建主从设备组,指定某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为该主从设备组的主设备。主设备负责以一定的间隔在网络上发送主从设备组宣告消息主设备可配置允许加入的设备列表和设备组内最多设备数目以控制其他设备的加入。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发现网络中存在的主从设备组后,可向该主从设备组的主设备发起加入设备组请求。由主设备根据规则判断是否允许加入。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可以创建和/或加入特定对等设备组和主从设备组,但并不必需创建和/或加入特定对等设备组和主从设备组。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可以同时创建和/或加入多个特定设备组和主从设备组。

6、 服务发现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可通过在指定的组播地址上侦听服务在线宣告信息发现网络上存在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也可向目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发送获取设备详细描述文档请求以获取设备详细描述文档。设备详细描述文档中包含该设备的服务列表,服务列表中记录了各服务的名称类型及指向服务描述文档的URL地址。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也可按指定的组播地址向网络中的所有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发送服务查找请求,在服务查找请求中可包含待查找的服务类型、名称、其他属性等。收到服务查找请求且拥有符合查找条件的服务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应向发起服务查找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返回服务查找响应。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也可通过设备间管道向指定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发送服务查找请求,收到服务查找请求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应根据请求中的查找条件返回相应的查找结果。

处于主从设备组中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上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也可通过设备管道向指定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发送服务在线离线事件订阅请求,在订阅请求中描述订阅条件。

7、 会话创建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通过服务发现机制发现目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上的服务后,可在设备管道基础上通过会话创建机制建立后续服务访问的支撑环境。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可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所在设备和该服务所在设备之间的关系以及该服务允许访问的用户列表两个维度实现服务访问控制。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可设置最大的并发访问数量。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间的关系包括设备是否处于同一个设备组内,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所在设备是否为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所在设备的可信设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所在设备是否为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所在设备的指定可信设备。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所在设备在会话建立过程中获取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所在设备信息、相应的用户身份及用户鉴别信息。根据上述获取的信息检查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的访问权限,同时根据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的并发支持能力实现并发控制。在同一时刻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之间只能存在一个会话。会话建立成功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可对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进行调用、数据查询及数据获取等操作。

8、 服务调用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建立会话后,应根据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在服务描述文档中描述的各种接口,通过规定的服务调用机制实现对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的调用。

9、 会话结束

当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结束对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的使用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可结束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之间的会话,反之,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也可以主动结束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之间的会话。

10、 设备/服务在线离线事件订阅

两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建立设备管道后,任何一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上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可向对方发起设备/服务在线离线事件订阅请求。收到订阅请求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可决定是否接受订阅并通过事件订阅响应消息将结果返回至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所在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可向目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发起事件订阅请求订阅目标设备上的服务在线离线事件。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可向主从设备组中的主设备发起事件订阅请求订阅设备组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在线离线事件。

事件订阅的有效时间由接受事件订阅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决定并在订阅响应消息中通知发起订阅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可在有效期内发起续订请求。如果在订阅有效期内,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没有发起续订请求,接受事件订阅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应该删除相应的订阅纪录。

11、 设备/服务在线离线事件通知

收到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的事件订阅请求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在检测到有符合订阅条件的设备/服务在线离线事件发生时,应通过设备管道向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发送通知消息,在通知消息中描述事件内容。

12、 设备/服务在线离线事件取消订阅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客户向目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进行设备/服务在线离线事件订阅成功后,可在事件订阅的有效期内通过设备管道向目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发送取消订阅请求以结束本次事件订阅。

13、 设备管道断开

两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间的设备管道创建成功后,在下列情况下管道断开:

(1)一方设备离线:设备管道建立后,任何一端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检测到另一端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离线后,应立即使得两个设备间的管道断开;

(2)管道空闲超时:设备安全管道建立后,如果基于该管道没有会话存在,且如果在一定的时间内两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间没有发生除设备在线状态检测消息外的设备交互,则任何一端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应使得该管道断开;

(3)一方设备主动断开管道:设备管道建立后,任何一端设备在离开网络前、断电前或由于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可发送管道断开通知消息给管道的另一端设备。收到该消息的设备应立即使管道断开。

当设备管道断开后,如有基于原安全设备管道发送的消息,应与发出消息的设备进行新的安全设备管道创建过程。对于安全设备管道,上述的3个设备管道断开条件均为应实现内容;对于非安全设备管道而言,(2)为可选条件,(1)和(3)为应实现内容。

14、 设备组解散与退出

同一对等设备组内的所有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都退出该设备组后,该对等设备组解散。

主从设备组内的主设备可根据管理的需要解散该设备组。主设备解散主从设备组时应向网络中组播宣告设备组解散通知消息。如果主从设备组内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从设备收到设备组解散通知消息或通过设备在线检测机制判断主设备已经离线,则表明该主从设备组已解散,从设备从该主从设备组中退出。

在下列情况下设备组内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从设备将主动退出设备组:

(1)设备离线:如果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由于网络连接断开、设备断电或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因素不再定期向网络中发送设备在线宣告消息,则认为该设备离线。设备离线意味着该设备已经从其加入的所有设备组中退出;

(2)主动退出:主从设备组内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可通过设备管道向设备组中的主设备发送退出设备组通知消息主动退出设备组;对等设备组内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退出对等设备组只是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本身一个属性的变化,无需和组内的其他设备进行交互。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退出对等设备组时应向网络中发送一个设备在线宣告消息,并将退出的对等设备组信息从在线宣告消息中相应的字段中删除。

15、 设备离线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A在收到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B的设备离线宣告消息或者未能在IRGS设备B的在线宣告有效周期结束前再次收到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B的在线宣告消息,则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A可认为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B离线。

设备在线宣告基于组播机制。由于组播机制的不可靠特性,可引入设备在线状态检测机制来可靠检测设备是否在线。两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之间建立设备管道后,任何一端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可通过设备管道发送设备在线状态检测消息检测另一端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是否在线。收到在线状态检测消息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应向发起检测消息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返回设备在线状态检测响应消息。如果发起检测消息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在一定时间内没有收到被检测设备的响应消息,则认为被检测设备已经离线。

主从设备组内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如果收到主设备发来的包含某个设备的离线事件通知,则认为该设备已经离线。

具体协议规范及相应消息格式请参照SJ/T 11310-2005《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闪联IGRS)系列标准第一部分:基础协议中所定义的技术要求。该部分标准规范了包括家用电子系统各设备间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的体系结构、设备间相互发现并组成设备组的过程和消息、以及设备间实现资源共享的过程和消息和设备的描述格式及其所提供服务的描述格式。

系统应用层互操作性测试

1、 设备测试验证的目的

参考SJ/T 11311-2005《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系列标准中的要求,家用电子系统应用层互操作测试验证时应该参照以下描述: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的基础协议在各种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上都必须得到支持和实现。不同的厂家可以有不同的实现,但是所有的实现都应该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的基础协议的规定相一致,以保证在使用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的的网络上的所有设备之间能够正确通信。由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的标准基本上是以自然语言描述的,实现者对于协议的不同理解会导致不同的协议实现。因此,为了保证来自不同厂家的设备之间能够成功地进行通信,需要对协议实现进行测试。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验证是一种黑盒测试,对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必须和可选支持的交互消息规定了一致性测试集及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判定是否通过测试例测试的准则。

2、测试环境及方法

如图2,被测设备与一个或多个测试设备都处于局域网同一个IP广播域中,且其有唯一的地址。

根据测试例的不同,测试设备构造相应的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消息向被测设备发送,并接收被测设备发来的消息,判断该消息的正确性。

家用电子系统应用层互操作测试验证规范(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验证)不考虑因为网络链路传输等原因引起的测试设备和被测设备发出的消息丢失、组播消息跨子网以及对非IP网络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一致性测试的情况。

3、 验证要求

根据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的基础协议所定义的各项功能的实现要求的不同,测试集中的测试例分为两个类别:必须和可选。任何一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必须通过所有类别为必须的测试例测试。当一个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实现了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的基础协议中所定义的可选功能时,还应该通过测试集中相应的类别为可选的测试例测试。

应用层协议设备测试集结构

1、 测试集结构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一致性测试集的结构划分为两层(如图3):第一层根据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的基础协议的主要功能进行划分,分为设备组网、资源共享两组测试集;第二层针对协议的每个主要功能进行细化,得到更加详细的子功能测试集。

2、 测试集结构简要说明

(1)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组网测试集

本分组主要针对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设备的设备组网功能进行测试,可以划分为七个子功能测试集:设备宣告一致性测试集,设备管道一致性测试集,获取设备详细描述文档一致性测试集,设备组创建一致性测试集,设备查找一致性测试集,设备在线离线事件订阅一致性测试集,设备组查找一致性测试集。

(2)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资源共享测试集

本分组主要针对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服务相关的资源共享功能进行测试,可以划分为六个子功能测试集: 服务宣告一致性测试集,服务查找一致性测试集,服务在线离线事件订阅一致性测试集,获取服务描述文档一致性测试集,会话一致性测试集,服务调用一致性测试集。

(3)测试集描述规则

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子功能测试集的描述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该测试集涉及的消息;

测试例集:包括前提条件和测试例。前提条件中列出本测试集中各测试例所需要的测试条件;测试例包含测试目的、验证内容、测试过程描述、类别和测试通过条件五个部分。

具体测试集规范、验证要求及相应消息格式请参照SJ/T 11310-2005、SJ/T 11311-2005、《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闪联IGRS)系列标准第一部分:基础协议和第四部分:设备验证中所定义的技术要求。该部分标准规定了支持包括家用电子系统信息技术设备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的基础协议的设备验证方法,确定了设备验证系统的体系结构,描述和规定了测试设备和被测设备间需要进行的交互过程和消息及对消息进行判断的规则。

示范小区实例

1、 下一代数字家庭网络和数字小区产业化及服务示范工程建设

近年来,数字社区与数字家庭的发展非常快,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制约进一步发展。其中主要问题是对于数字社区与数字家庭的建设缺乏整合。因此,在数字家庭和数字社区的建设中,采用家用电子系统应用层协议,构建智能互联、资源共享的数字家庭和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平台,整合数字家庭网络和数字社区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体化的智能信息服务,从而推动整个中国数字产业的发展。

IGRS标准工作组的核心会员正在以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为基础,在山东省青岛市和济南市进行基于下一代数字家庭网络和数字社区的示范工程建设,本项目计划于2008年在青岛、济南建设5个智能小区和多个数字社区。

2、 数字家庭网络和数字小区解决方案

在家庭内部,建立以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智能互联标准为核心的网络家电框架结构,集成多种物理传输介质的高速多媒体网络和白电控制的低速控制网络,并与安防控制、移动通讯技术紧密结合,提出基于智能互联标准的整套家庭网络解决方案。

通过对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关键技术和平台技术的研究,研发完成基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的系列网络家电系列产品,所有产品要求保持对下一代互联网的兼容性;通过对数字社区、数字家庭的网格化技术研究,完善适用于数字家庭内部及数字社区的系列智能互联、资源发现、资源共享的通信协议标准;完成数字社区和新型智能小区解决方案。通过建设100户-500户规模的示范工程,形成基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的智能家居、智能家电和新型通信一体化服务体系。

家用电子系统以应用层协议协议栈为核心,采用多媒体处理技术、数字电视技术有线/无线网络技术、网络流媒体技术、通讯技术。在家庭内部组建低速控制网络、高速多媒体网络和无线信息网络,通过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智能互联技术,将不同的网络融合为一体,形成家庭内部的资源共享和协同服务。基于家用电子应用层协议的系列网络家电产品开发,包括媒体中心、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网络冰箱、网络空调等。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篇7

关键词:多协议串口通信;通信协议;收发器;连接器;多协议串口芯片LTC1546/LTC1544

随着通信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互连网设备(如路由器、开关、网关、存取装置)中的串行接口在广域网(WideAreaNetwork)中被设计成能够支持多种物理接口协议或标准。广域网串行口协议包括RS-232,RS-449,EIA-530,V、35,V、36以及X、21等。图1所示是一个简单的串行通信接口示意图。由图可知,实现多协议串口通信的关键是将连接器送来的不同传输方式平衡、非平衡和不同电气信号通过收发器转换为终端能够识别并处理的、具有TTL电平的信号。

1传统多协议通信的特点和问题

1、1“子板”方式

广域网串口应用中的通用实现方法是为所需的每一种物理协议提供一个独立的子板。一个支持EIA-232,EIA-449及V、35协议的系统,通常需要三个独立的子板以及三个不同的连接器。这种方法由于每种协议要求配置一块子板,因此系统需要对PCB子板、收发器芯片、连接器等进行管理,这样既浪费资源,又会使管理工作复杂化。

1、2通用连接器方式

为解决“子板”方式的缺点,可使用一块母板及通用连接器。一个母板上有多种收发器芯片,可以满足多串口协议的要求,并可共用一些通用器件,同时可减少资源的浪费。在配置中,应注意因连接器的管脚较少而带来的问题,较好的办法是根据信号而不是根据协议来分配管脚,即给每一个信号分配一个通用管脚,而不管其物理协议如何定义。如对EIA-232,EIA-449,EIA-530,V、35和V、36来说,其TxD信号可连至连接器相同的管脚。即SDa信号连接到管脚2,SDb信号连接到管脚14。然后利用这对管脚来描述所有协议的发送信号TxD。

这种方法同样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即所有收发器的I/O线至通用连接器的管脚必须彼此共用。例如,一个V、28驱动器芯片中的发送数据信号线的接连接器DB-25的管脚2;同时,一个V、11驱动器芯片中的发送数据信号线要接至连接器的管脚2和14;而V、35驱动器芯片中发送数据信号线也会接至连接器的管脚2和14。这样,通用连接器的管脚2将同时接有三根信号线,管脚14接有两根信号线。这样,在这一配置中,所有的驱动器都必须具有三态特性,以禁止不必要的输出。若收发器没有三态特性,则需要使用一个多路复用器来选择相应的输出端。由此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收发器在禁止使用时会产生漏电电流。如果选择了V、28协议,其输出电压理论值为15V。此时对于V、11协议的驱动器会被禁用,而处于三态时,其输出漏电电压就必须足够低,才能使得连在同一连接器管脚的V、28协议的驱动器信号不受影响。如果在发送器与接收器之间有隔断开关,则开关也要考虑漏电情况。

1、3串口的DTE/DCE模式切换

DTE/DCE的切换可通过选择不同的连接器转换电缆来实现,这样,在实现DTE/DCE转换时可最大程度地减小收发器的复杂性,但缺点是需要更换电缆,尤其是设备放置位置不便或DTE/DCE需要频繁切换时这一点尤为突出。

如果保持传输电缆不变,则可将收发器配置为两套以分别支持DTE、DCE方式。而将DTE收发器的驱动器输出与DCE收发器的接收器输入相连,而将接收器输入端与DCE收发器的驱动器输出相连。为了控制DTE或DCE方式,驱动器或接收器的输出必须为三态。当选择为DTE方式时,DCE芯片禁止,其驱动器和接收器处于三态,反之亦然。

该方法虽然解决了对电缆的频繁更换问题,但由于多用了一套收发器而使得设计成本大为提高,且串口板的体积也大了很多。

2多协议串口通信的实现原理

传统设计中,针对某种协议通常应选择相应的收发芯片,如对于RS-232协议,常用DS-1488/DS-1489、MAX232或SP208等收发器芯片;而对于RS-449协议,则常使用SN75179B、MAX488、MAX490等收发器芯片。当同时使用RS-232、RS-422和V、35协议时,就需要多个收发器芯片来支持不同的协议。

现在,一些收发器的生产厂商研制出了多协议收发器芯片。Sipex是第一家生产出RS-232/RS-422软件可选择协议芯片SP301的公司。这种芯片可将RS-232和RS-422收发器的电气特性综合到一个芯片中实现。其中SP50X系列产品最多可支持8种协议标准。其它生产厂家如Linear公司生产的LTC154x系列、LTC284x系列芯片也具有以上功能。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芯片。

图2为采用分立的收发器芯片与采用一片多协议收发器芯片实现多协议串口通信的通信卡。从图可知,前者实现的复杂度要远远大于后者,具体的性能比较如表1所列。

表1两种方法实现串口通信的性能比较

分立器件板综合器件板

供电电压+5V,-5V,+12V,-12V+5V

所需收发器芯片数121

支持的物理层协议RS-232,RS-422,RS-449,EIA-530,V、35,V、36RS-232,RS-422,RS-449,RS-485,EIA-530,EIA-530A,V、35,V、36

协议选择方式跳线或开关软件或硬件(通过内部译码)

串口板大小除了15个收发器芯片外还需其它硬件支持非常小

功耗大约1W大约100mW~250mW

除此之外,与分立收发器芯片相比,多协议收发器对驱动器使能控制和对输出漏电电流的处理要容易得多。当通过软件或硬件方法选择某一协议时,驱动器和接收器的电气参数将调整至适当的大小,电路内部将自动控制驱动器的输出电平、接收器的输入门限、驱动器和接收器的阻抗值以及每一物理层协议的常用模式范围。

另外,由于外部网络终端对V、35的需求,使得与V、35收发器的连接不能象其它协议那么简单。当使用分立收发器芯片时,常常通过采用昂贵的继电器开关电阻在选择其它协议接口时将V、35网络终端断开,或者要求用户每选择一个新的接口标准就改变一次终端模块,这样既浪费资源又会使接口电路变得复杂,因而不是一种理想的实现方法。而多协议串口芯片则自动提供适当的终端和片上开关来符合V、10、V、11、V、28和V、35电气协议,从而解决了电缆终端转换问题。

3基于LTC1546/44的多协议通信

为了说明多协议串口芯片的工作原理,现以Linear公司的LTC1546/1544芯片为例进行分析。

3、1LTC1546/LTC1544的性能

LTC1546芯片是一个3驱动器/3接收器的收发器,其主要特点如下:

带有软件可选的收发器可支持RS232、RS449、EIA530、EIA530A、V、35、V、36和X、21协议

可提供片上电缆终端

与LTC1543引脚兼容

与LTC1544配合可完成完整的DTE或DCE

工作在5V单电源

占位面积小。

LTC1544芯片是一个4驱动器/4接收器的收发器,其主要特点有:

软件可选的收发器支持RS232、RS449、EIA530、EIA530A、V、35、V、36和X、21协议

采用LTC1344A作为软件可选的电缆终端

采用LTC1543、LTC1544A或LTC1546可实现完整的DTE或DCE端口

与LTC1543同样工作于5V单电源。

这两种芯片均采用28引线SSOP表面贴封装,图3所示为其引脚排列。

由LTC1546/LTC1544可组成一套完整的软件可选择DTE或DCE接口,以应用于数据网络、信息业务单元CSU和数据业务单元(DSU)或数据路由器中,它支持多种协议,电缆终端可在片上提供,因此不再需要单独的终端设计。其中,LTC1546每个端口的一半用来产生和适当终止时钟和数据信号。LTC1544则用来产生控制信号及本地环路返回信号(LocalLoop-back,LL)。接口协议通过模式选择引脚M0、M1和M2来决定,具体选择方式见表2。

表2通信协议的模式选择

LTC1546模式名称M2M1M0DCE/DTED1D2D3R1R2R3

未用(缺省V、11)0000V、11V、11V、11V、11V、11

RS530A0010V、11V、11ZV、11V、11V、11

RS5300100V、11V、11ZV、11V、11V、11

X、210110V、11V、11ZV、11V、11V、11

V、351000V、35V、35ZV、35V、35V、35

RS449/V、361010V、11V、11ZV、11V、11V、11

V、28/RS2321100V、28V、28ZV、28V、28V、28

无电缆1110ZZZZZZ

未用(缺省V、11)0001V、11V、11V、11ZV、11V、11

RS530A0011V、11V、11V、11ZV、11V、11

RS5300101V、11V、11V、11ZV、11V、11

X、210111V、11V、11V、11ZV、11V、11

B、351001V、35V、35V、35ZV、35V、35

RS449/V、361011V、11V、11V、11ZV、11V、11

V、28/RS2321101V、28V、28V、28ZV、28V、28

无电缆1111ZZZZZZ

由表2可知,如果将端口设置为V、35模式,模式选择引脚应当为M2=1,M1=0,M0=0。此时,对于控制信号,驱动器和接收器将工作在V、28(RS232)模式;而对于时钟和数据信号,驱动器和接收器将工作在V、35模式。

模式选择可通过控制电路或利用跳线将模式引脚接至地或Vcc来实现对引脚M0、M1和M2的控制,也可通过适当的接口电缆插入到连接器上实现外部选择控制。若选用后者,则当移开电缆时,全部模式引脚均不连接,即M0=M1=M2=1,此时LTC1546/LTC1544进入无电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LTC1546/1544的供电电流将下降到500μA以下,并且LTC1546/LTC1544驱动器输出将被强制进入高阻状态。同时,LTC1546的R2和R3接收器应当分别用103Ω端接,而LTC1546和LTC1544上的其它接收器则应通过30kΩ电阻接到地。

通过DCE/DTE引脚可使能LTC1546中的驱动器3/接收器1、LTC1544中的驱动器3/接收器1和驱动器4/接收器4;LTC1544中的INVERT信号对驱动器4/接收器4起使能作用。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将LTC1546/LTC1544设置为DTE或DCE工作模式:一种是将专门配有适当极性的连接器接至DTE或DCE端;另一种是通过专用DTE电缆或专用DCE电缆发送信号给LTC1546/LTC1544,同时使用一个连接器构成一种既适合DTE又适合DCE的工作模式。

3、2典型应用

图4为一个带有DB-25连接器端口并可被设置为DTE或DCE工作模式的多协议串口通信电路,图中LTC1546/LTC1544芯片一边与连接器相连,另一边接至HDLC芯片,M0、M1、M2及DCE/DTE引脚接至EPLD硬件控制电路以实现对通信协议和工作模式的选择。其中DTE或DCE工作模式需要连接对应的电缆以保证正确的信号发送。例如,在DTE模式中,TxD信号通过LTC1546的驱动器1发送到引脚2和14。在DCE模式中,驱动器则将RxD信号发送到引脚2和14。

图4中,LTC1546采用一个内部容性充电泵来满足VDD和VEE。其中,VDD为符合V、28的正电源电压端,该端应连接一只1F的电容到地;VEE为负电源电压端。一个电压倍增器在VDD上将产生大约8V电压,而电压反相器则将在VEE上产生大约-7、5V的电压。四只1μF电容均为表面贴装的钽或陶瓷电容,VEE端的电容最小应为3、3μF。所有电容耐压均应为16V,同时应尽可能放置在LTC1546的附近以减少EMI干扰。

图4用LTC1546/LTC1544芯片实现多协议串口通信(DTE/DCE可选)

在V、35模式中,LTC1546中的开关S1和S2将导通,同时应连接一个T型网络阻抗,以将接收器的30kΩ输入阻抗与T网络终端并联起来,但不会显著影响总输入阻抗,因此对于用户来说,这种模式下的电路设计与其它模式下完全相同。

由于LTC1546是3驱动器/3接收器的收发器,LTC1546是4驱动器/4接收器的收发器,所以如果同时采用RL、LL和TM信号,则LTC1546/LTC1544就没有足够的驱动器和接收器。因此,可用LTC1545来替换LTC1544。LTC1545为5驱动器/5接收器的收发器,它能够处理多个可选的控制信号,如TM和RL。

所有LTC1546/LTC1544接收器在全部模式下都具有失效保护功能。如果接收器输入浮置或通过一个终端电阻短接在一起,那么,接收器的输出将永远被强制为一个逻辑高电平。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篇8

关键词:P2P;团结合作;办公系统JXTA

一、P2P思想和JXTA概述

(一)P2P思想

节点之间的对等性是P2P的基础,在这种对等性中,节点被定义为具有自主处理信息能力的实体。在P2P对等网络中各节点具有相同的功能共同完成任务、网络中各节点通过网络互联实现资源的共享,处理资源,存储资源等,不需要经过集中式服务器。P2P网络的特点是使得非互联网络用户能够随时加入到系统中,也可以随时的离开而不影响到网络中的其他对等体的使用情况,这一传送模式改变了传统的网络组织方式,而是另一个典型的文件系统。网络中的每一个对等体都能够有效的管理自己的信息资源,在P2P网络中,系统是一个分散化的系统,并且也支持混合模型。

(二)JXTA概述

JXTA协议是SUN公司为P2P的应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发平台。该协议的设计是为了提供对等网络中各节点动态网络所需的功能支持。是一个独立于操作平台,具有语言开发和网络的传输协议。JXTA协议使用了三层结构的P2P应用程序。这三层主要是:核心层,服务层和应用程序层。

二、协同办公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一) 协同办公系统的功能模块

对于协同办公的需求,校园协同办公系统具有文件资源共享,即时通信两个基础性的功能。其中文件资源共享这一功能,在程序设计时运用了用户访问权限管理,任一共享的文件都有一个可访问的用户ID列表并列出了那些用户能够看到该共享文件,而不是共享的文件在网络中的任意者都可以访问,这种方式以此避免了共享资料的数据安全。另一即时通信功能模块则是负责发送和接受信息,任意在线的协作用户都可已通过这个功能给其他在线协作用户发送信息,使双方进行即时互动。

由此,该系统包含的功能模块主要有:公文管理、任务管理、手机短信发送、聊天等。

(二)系统的设计

该平台具有三层结构, 基本层,中间层,协同应用层。各层的功能:

1、基本层:硬件基础层,该层由操作系统及基本网络部件组成,主要完成数据传输、信息存储及其它访问系统资源的功能,使多用户与分布性成为可能,提供具有基本分布功能的编程接口。

2、中间层:平台的中间层是核心层,主要功能是将企业中位于不同网络中的对等体或对等组组成的物理网络映射成虚拟的P2P网络,并为上层实现P2P通信及群组和节点的管理提供相应的API。网络的映射由位于该层底部的JXTA协议实现,并通过虚拟管道建立起计算机之间的通信,通信传递的消息都是XML格式,并且遵守TCP/IP协议。如果在遇到网关限制、网络防火墙等问题时,消息传递遵守HTTP协议,所以平台性能不会因网络通讯协议限制而下降。

3、协同应用层:

该层调用中间层提供的服务和通信功能实现本层的任务,可以为用户提供办公的工具,所需的服务或着是应用程序。用户可以通过用户界面直接跟应用层进行交互。通过应用层提供的共有服务接口,用户可以拥有一个虚拟的存储空间,可以进行文件的上传,下载功能,共享资源或分享其他用户的资源。

(三)功能模块的实现

这里就以校园协同办公系统中公文管理模块实现为例,功能包括待发公文(用户可以新建,查询等功能),已发公文(查询,删减,催办等),待办公文(公文查询,办理),已办公文(查询,查看表单)。

系统中新建公文(拟稿)的内容包括公文标题、紧急程度(分为普通、紧急、特

急)、公文编号、公文内容,流程状态等。部分功能代码的实现如下:

protected void CreateDoc_Click(object sender,EventArgs e)

{title=tbTitle、Text、ToString();

if(title==""""title==nulltbDraft、Text=="""")

{RegisterStartupScript(""a"","""");

}

else

{

urgent=ddlUrgent、Text、ToString();

number=tbNum、Text、ToString();

text=Content、Value;

dept=tbDept、Text、ToString();

drafttime=Convert、ToDateTime(tbDraft、Text);

flowid=Convert、ToInt32(ddlFlow、SelectedItem、Value);

status=""r"";

reddocDB mydb=new reddocDB();

mydb、AddDoc(userid,urgent,secret,number,title,text,

dept,drafttime,flowid,status);

}

}

三、结论

现在,P2P对等网络技术已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已经在很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取得了显著效果。而JXTA作为P2P对等网络构建的平台和协议,为开发P2P的上层协议提供了统一,便利的底层平台,具有很强的扩展性和独立性。本文研究的是以P2P技术和协同工作为主要特征的校园办公协同系统,避免了传统的C/S模式或者是B/S模式体系的弱点,在协同工作和信息资源共享领域表现出了独特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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