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油建公司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现状中存在的众多问题,本论文详细探讨了油建公司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在详细分析了当前油建公司项目合同管理问题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油建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国内外发展现状主要内容,并给出了具体的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建议与措施,对于进一步提高油建公司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关键词] 油建公司;项目;合同管理
近年来,我国学者将国外先进的项目合同管理思想引入国内,并根据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究,为我国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了客观条件。本文以某油建公司项目合同管理现状为研究对象,对当前施工企业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进行研究,从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实际出发,对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改进和完善进行探索和研究,以提高企业目前的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并以此和广大同行分享。
1油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研究目的
近年来,油建公司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国内一流的油田服务企业”为目标,牢固树立“站着做人,跪着服务”的服务理念,凭服务拓市场,以质量求效益,靠品牌赢信任,经营收入逐年提高,创利水平不断攀升,保持了良好的企业信誉,实现了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已发展成为集钢结构制作安装、压力管道安装和压力容器制造、钻探机具制作为一体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企业,为新疆和全国各大油田提供了专业化的服务。2012年度,完成经营收入9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5亿元。
成绩虽然取得了,但在发展的过程中,油建公司处于新疆这个全国欠发达地区,且由老国企转型发展,在经历人员买断,资产重组等重大变革后,人才匮乏,管理制度模式断层严重,不能够很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人员,且不具备法律专业等相关知识技能,持证上岗率极低,且管理方式陈旧,从而造成项目管理难度大,经营风险居高不下。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的项目合同管理没有跟随企业发展的步伐和新时期的管理要求。基于油建公司的管理现状,尤其是项目合同管理现状,本选题《油建公司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研究》,是本人结合工作实践,运用项目管理理论,对油建公司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剖析影响企业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决争议等主要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采取制度化、信息化、动态化等管理模式,加强对合同管理整个过程的控制,建立激励与内控风险约束机制的措施。从而为油建公司的经营风险规避提供一些合理化建议。
2 油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研究意义
首先,从理论上讲合同管理在项目建设的地位有以下三个特点:(一)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二)合同是项目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活动的准则;(三)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纠纷解决的依据;(四)合同是协调并统一各参加建设者行动的重要手段。项目合同管理就是对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如何提高一个企业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提高经营效益、规避经营风险,首要做到的就是需要做好项目合同的管理。
其次,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研究对油建公司的发展具有现实性指导意义。合同管理的优化模式能够促进企业的管理成本降低,提升企业盈利水平,规避企业的经营风险,减少可避免的各类损失,对每一个企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油建公司更是具有现实性指导意义。油建公司在项目合同的管理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管理方法不科学、机制不健全、程序未理顺、措施老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油建公司项目管理水平较低,企业竞争力不强、人力、财力的损失和浪费。此课题的研究将对油建公司平稳、快速的跨越式发展起到重要所用。
3 油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Administration);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己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如FIDIC条款。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能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管理之所以没有列入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PMI管理手册,并不是合同管理不重要,而是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发达国家经济建设的基础,FIDIC条款的每一条,都是必须落实到合同中去的,按合同文字说话早已成为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的习惯。
国内项目合同管理,已逐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发展,各类法律、规章逐步建立,合同执行情况也较以往时期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但我们还需清醒的认识到,国内的合同管理目前还处于初始阶段,存在人情、习俗、惯例等等非正式契约化的操作情况。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尤其是与涉外项目的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较大的经营风险,没有建立完善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尤其是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
结束语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新兴同时也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参考文献
【1】张文魁、 浅谈项目合同管理的关键[J]、 管理科学、 2010(06)
【关键词】建筑合同管理;问题;要点
合同管理目标就是用尽可能少的支出(人力、物力、财力等)去实现合同的最大利益。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管理中其他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合同管理做得好可以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利润、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
一、建筑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对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发生在合同签订的初期阶段,一是发生在合同的履约阶段。
1、1建筑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1)合同的合法性。有些合同的签订,本身就是违背法律,不符合法律程序与规章制度的,其在有效性上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就目前而言,许多的建筑都是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进行的合同制定与签约,其只是通过合同保护这个大支护设施对其不法的行为进行掩护,追其根本亦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存于其中的一种无效的合同。(2)合同主体不当。在对建筑的合同签订阶段,会出现其合同的主体不当的现象。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其合同的主体是需要具有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的公民,做为合同的当事人。在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总会出现其合同主体的不合理性,一种是与两种民事权利相悖,一种是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性方面的不当。(3)合同内容不缜密。实际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总会出现合同内容的不谨慎现象。这就促使合同在制定与使用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纠纷现象。在对合同的内容理解上,总会因为某些词语的理解不同,引发争议与诉讼的产生。这样一来,合同在有效性上也有待考虑。(4)合同条款不明确。在一般的合同中,其对合同的条款说明都没有明确的规范与准确的限定。实际的合同中,都只会将有关双方利益方面的部分内容提上书面,但是对其所涉及到的违约责任却被忽略,甚至根本在合同中没有提及,这在实际的纠纷中能够经常性的见到。这就需要其在合同中需要明确的规范,使之能够在纠纷发生时,能够得以快速与合理的解决。(5)合同的变化。由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促使在合同的签订方面需要涉及到境外的问题。合同中的条款也就跟随着不同的国情,相应的变化,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总会出现许多对条款中的内容与名词理想化的翻译,造成其含义混淆,对合同双方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1、2建筑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在合同的履约阶段,总会出现对合同的变更情况,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建筑中的管理人员总会因为意识上的缺乏,而不能对条款及时地变更,促使其合同在正常工作的过程中出现利益的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对合同的管理要注意其发展的动态性问题。这就要求当合同发生变动时,一方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对其进行书函式地通知,这样一来,建筑就能够在利益与保护方面取得一定的发展。在实际的建筑中,总会因为管理的不及时性,促使其对合同中不合理的部分的追究,超出了法定的诉讼时间,这样就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利益损失。
二、做好建筑合同管理的要点
2、1制定合同管理标准程序
企业决策层应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制定出合同管理的标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合同管理应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合同订立程序、制定承办人制度、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管理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合同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等。
2、2认真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现建设工程基本采用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中均附有合同条款,在招标阶段应对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如:如何计量、如何计价、价差如何调整、甲供材料范围、进度拔款比例、付款形式等都是关注的重点,分析研究后制定相应的投标报价策略。
2、3组建精干谈判队伍,合同谈判前统一意见
参与合同谈判的人员应经验丰富、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主人翁责任感,谈判队伍中要有把握谈判重点的领导,也要有关注细节的技术、经营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谈判前全面分析合同条款中不明确的内容,如:施工量与清单量有差异时价格如何调整;材料价差调整品种;材料价差风险范围等往往在招标阶段描述并不十分清楚,在谈判前谈判队伍内部要先进行评估,提出哪些问题,如何提,谈判要达到什目的,让步的底线,都要事先做好准备,形成统一意见。谈判前还应尽可能的多了解对方的情况,掌握主动权。谈判过程中要有耐心,不急不燥,逐步试探对方底线。
2、4重视合同交底,提高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工程开工建设前,应组织施工、技术、经营、物资、财务等方面管理人员参与合同交底,交底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范围,发承包方的职责及技术方面要求,材料及设备合同双方供货范围,质量、安全、进度、保修等方面要求,合同价款构成、费用结算、进度款支付条件等,树立起“合同管理是每个人的责任,更是我的责任”的意识,促使企业员工工作重点围绕合同约定开展。
2、5注重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地沟通,并形成书面记录
合同履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有些会引起工期变化、有些会引起费用变化、还有的会引起工期及费用均发生变化。当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要及时与发包方沟通,就造成的损失提出书面补偿意向,也就是施工索赔。做好合同管理中索赔管理的作用,首先,可以为结算提供支撑资料;其次,可以保护企业利益,预防和减少损失;第三,可促进和提高承发包双方基础管理工作水平。
2、6重视收集整理合同履行期间的政策性文件,材料价格的变化资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计价风险中明确“3、2、2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一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二是省级或待业建设主管部门的人工费调整。3、2、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一是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二是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要注重对以上资料地查找、收集、整理工作,为结算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支撑。
2、7定期进行合同管理检查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期可每月或每季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进度、质量、产值、索赔、合同变更情况等方面。
2、8进行合同管理总结
合同履行完毕做好合同管理总结,包括施工范围、工程造价、人材机费用金额及占总造价的比例、索赔事项、索赔费用金额、未处理的问题及原因等,分析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得、失,促进合同管理工作地持续提高,更好的为企业管理服务。
三、结束语
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在合同的签订方面及其管理逐步提高,促使其整个施工与作业的合理与合法性得到保证,对建筑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从而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华、如何做好建筑合同管理工作[J]、新疆有色金属,2010(06)、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原因;对策
一个企业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合同签订与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已推行10余年,它在众多业主及施工单位眼里早已是件必不可少的程序了,操作起来似乎是件格外轻松的事情;只需在网上下载合同文本并逐条填写即可。事实上,这种做法极不恰当。
1、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和合同履约阶段。
1、1合同签订阶段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合格主体的首要条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理解偏差:一种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容易引起歧义或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履行时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能靠准确清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所谓主合同是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比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保证合同及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如同无源之水,毫无意义。
(4)违法法律法规签订的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上也是无效合同。
(5)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以及翻译问题,境外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弄清其含义或修补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6)关于质保金的返还方式。通常关于质保金的返还,均只简单地约定“质保期届满后X天内返还”这种约定表述不严谨。因为各分项工程的质保期不一样,况且结构性安全的质保期是设计年限,而基础及主体工程均与结构性安全密不可分。因此,可以说设计年限是基础、主体工程及结构性安全的质保期。以“质保期届满后X天内返还”约定质保金的返还方式,将意味着施工单位有可能数十年后方能拿回质保金。因此,明确约定某一期限内返还多少分项工程的质保金比较合适。
1、2合同履约阶段
(1)发生合同变更。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但是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意识,结果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作为建筑施工企业,首先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关键在于合同变更要及时。
(2)工程款不到位。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情况相当严重,有些被拖欠方没有及时运用法律武器,当时才发现已超过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相当于权利人放弃胜诉权。
(3)维权意识淡薄或缺失,企业应当行使的正当权利往往被束之高阁。其实,《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部分建筑企业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企业可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唯恐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越大,问题就越难解决。
2、造成合同管理问题的原因
2、1未能正确理解市场与合同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与合同是一种相互存在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这三种形式概括了市场全部交易行为方式,也就是说,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约其权利和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只顾从市场上承揽施工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却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2、2合同管理不科学
任何一项合同管理与使用都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完成,施工任务到手,合同就被束之高阁了,有些单位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与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回到了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出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上。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其实,若对整个施工合同文本仔细研究会发现,企业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对于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社会和业主的承诺,体系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求,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其最大化的经营效益。
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核心展开。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有各部门去履行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3、解决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解决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领导可依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通过公开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拨人员。使用过程中应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该岗位上。
(2)组织在职人员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核心内容,其不但能够使项目管理效率大幅提高,而且能够使管理水平得到增强。双方签订的一系列承发包合同是任何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基础前提。对于人力资源、沟通工作以及工程风险等综合管理,合同管理具有十分中重要的意义。
1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规范的招投标工作。承包方与发包方在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工作中都存在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一些发包方故弄玄虚,将应该执行的公开招标行为改为邀请招标的方法,对潜在投标人存在排斥的现象。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能够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压力,采取违法违规的手段私下进行建设项目工程的串标和围标,使招投标工作存在不公平现象。同时,不规范、不合理的条款出现在招标文件中,部分招标文件没有清楚合理的表述发包范围,而且缺乏清晰的采购以及支付规定。比如,在文件中发包方规定在三天之内承包方必须完成报价,另外全面负责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过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是大部分承包方所应用的,这就将隐患留在了为双方在履行合同中。部分发包方不允许对合同条件进行调整,其理由是无权修改招标文件,造成双方在不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约大部分合同。与此同时,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缺乏科学的评标的方法。满足一己私利是更多工程在评标时所追求的,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引起循环式的恶性竞争。而承包方为了高额利润的获取,不得不压低造价应用于施工过程中,造成较为严重的安全缺陷和质量问题存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2)缺乏合理的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时,部分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比如发包方在合同的重要事项中列入了带资、垫资承包工程,让承包方承担着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同时,发包方有时会对工期进行盲目压缩,施工工期因资金匮乏、供料不足以图纸设计不到位而更加紧张。另外,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工期拖延的罚款,导致无法保证施工单位的合理利润。(3)缺乏规范的合理履行。一些承包商在实际工作中违反中标合同约定,向较低资质的施工队伍私自转包工程。一些承包商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工程,只为获得更大的利益。有的承包商甚至层层转包已承包好的工程,使安全隐患存在于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现如今,通过分析建筑行业队伍管理的发展情况,大型的施工企业的建筑工程对众多的小型施工企业过于依赖,导致越资质承包情况越来越严重。另外,发包方没有按照合同期对工程款进行足额支付,通过各种渠道对结算时间进行拖延。所以,合同期限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相关的约束措施进行约束和控制,从而无法回收施工单位的大量资金,主要原因在于发包人手中掌握着施工时间。(4)缺乏到位的合同监管。现如今,全国的建筑活动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权力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多数地区在日常实际工作中,没有严格要求备案的合同,对于合同中涉及的事项的监管基本上都处于空白的状态,监督途径相对较少,反馈机制不完善,具有较差的实际操作下。另外,部分盲区存在于公众对自己这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中,导致公众日常的监督力量无法起到约束作用。
2改进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1)对风险预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对合同中过程化风险控制手段加强管理,将风险控制系统建立起来,并确保其有效性和科学性。一是对风险评估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等级化的区分研究不同的风险,在具体分析时采用合作对象的信用度进行考量,将按等级进行划分,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对应其等级化风险。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对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进行认真审核,根源性的改进明显的风险点,通过报告的形式列明改进意见,将风险以最优方法降至最小。另外,还需要建立跟踪管理制度来应对风险的流动性,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2)对工程招投标加强管理。招投标工作存在地区保护主义,明招暗定的情况可能会存在于这个过程中。相关人员在资格预审阶段没有严格保管机构资质,造成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问题出现,因此需要对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对承包商资质及诚信度进行严格考察。对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进行有效控制,使压价情况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而规范建筑市场。(3)对法律意识进行强化。在建筑行业中,人们能够重视合同的重要性,但很多人在实际操作中对相关法律意识有所忽视,因此进行法律意识的强化,避免违约现象的出现。在合同签订时,承包商需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以及公平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合同纠纷。(4)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管理技术进行优化,将国外一些现有经验借鉴引用到国内的合同管理中,将符合我国市场发展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尽快建立起来,可以对FIDIC文本格式进行参考,对施工合同不断规范,从而实现建筑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5)对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合作双方的相互了解,增进彼此信任,另外,该体系也能够确保合同的顺利签订实施。所以,信用评价系统需要在合同双方之间建立起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资金财务情况;二是日常经营状况;三是对方的组织结构。要等级化的对其进行分析,将相应的专属档案建立在主要的合作对象之间,并在专属档案纳入信用评价等级。
3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一般是围绕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展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建筑工程管理也是合同履约的过程。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只有使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施工单位才能够在合同义务履行时更加恰当和全面,应得的权利和权益在合同中才能够得以体现,从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建筑工程项目的市场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切实维护好建筑市场的发展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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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筝、浅析建筑施工合同的谈判、签订和履行[J]、科技创新导报,2011,(10)、
电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其一般是指承包人对工程进行建设,且价款由发包人支付的合同,其合同是重要的法律文件,能有效保证工程建设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投资、质量以及安全进行有效控制。一般而言,在电厂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合同条款的制定以及履行来实现,因此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在电厂工程中,合同管理是建设单位的基本工作,如果离开合同,工程将无法进行。一般的电厂工程签订的合同文件少的有几百份,多的有近千份。工程招标、谈判签约、合同执行、索赔、争议处理直到最终合同关闭等都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与开展任何工作一样,合同管理必须建立基本的条件,认识了这些基本条件可使我们的工作有的放矢;有了这些条件可以保证合同管理工作及时、正确地开展。
二、电厂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电厂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二是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
1、签订阶段。
在合同的签订中,往往会出现口头约定,其没有书面协定,且合同跨度时间较长,如果出现毁约的现象,则会加大索赔难度。此外,合同签订阶段还存在的问题还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无法找到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在电厂工程建设中,其合同主体包括承包商的建设投资。二是无效合同的签订,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电厂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无效合同导致的不安全以及经济损失的因素有很多。其三是合同文字使用不当,合同文字使用不当往往会造成合同歧义以及误解,容易导致经济纠纷。如大屯电厂#1、2机组施工合同对分包表述不严谨,造成合同歧义以及误解,导致多重分包,甲方管理困难,工程结算时产生合同纠纷。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要谨慎选用词句,从而能清楚准确表现出双方的真实意思。其四是国际之间的合同存在差异,国际工程中,合同的理解和翻译是一重大难题,如果没有专业的翻译,则难以有效规避其相关的惯例以及条款。
2、履行阶段。
签订合同之后,极易出现履行不及时的现象。合同在履行阶段往往会存在较多问题,如沟通不及时,出现问题之后,相互推诿责任;同时由于合同项目无法及时变更,经济损失严重;没有足够重视资料的法律效力。一般而言,不是所有的书面证据都具法律效力,没有超过期限、内容明确、有签名或盖章、与事实相关且是原件的资料,才具法律效力。另外,仅仅只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没有履行合同中的随附义务,一般部分义务的履行,需要花费对方较长的时间。如在合同的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及时向对方进行反映,这既是服务质量的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三、电厂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对策
1、建立健全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工程信息量以及工程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工程信息建设的管理也日趋信息化。一般电厂工程建设中,合同在签订以及履行的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信息量,这些信息能为以后合同管理者提供详实的经验,因此电厂必须要建立健全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在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时,首先要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网络优势,从而实现信息共享;此外,为了对管理支出进行有效缩减,必须要不断学习先进的合同管理模式。其次就是要加强各方信息的管理,做到有的放矢。
2、监督合同管理。
电厂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既要有效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还要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或者终止实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对合同管理进行监督,能以合同为基础,对工程建设的各阶段进行监督;同时还能有效防止合同理的不及时现象;对工程建设中的错误进行纠正,及时调整进度,有效减少损失。如大屯新建项目送出工程环评合同,在合同会审阶段,就实施监督管理,全过程参与,对合同范本选用、合同审批流程,合同用语提出建议,保证合同顺利签订和履行。
3、加强建设合同中的索赔。
合同索赔是市场经济下的电厂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大部分电厂建设工程企业对索赔认识不够,因此在国际工程中造成较大的损失。合同管理必须要采取有效的管理和索赔策略,加强建设合同索赔管理,随时了解建设现场情况,这样才能有效保证电厂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其能够适应国际工程的规范要求,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实力。
4、强化合同法律意识。
电厂工程建设过程中,一些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由于自身缺乏合同意识与法律意识,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查阅与推敲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盲目的签订合同,尤其是合同上对于违约条件、违约责任等多个方面均未作出详细的规定,这些因素导致电厂工程建设中极易出现合同纠纷状况。针对这一实际情况,电厂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应当严格审查合同内容的严密性、合法性,在最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将合同纠纷发生率降低最低,以确保电厂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按照合同上的内容进行各项施工操作。因此,签订合同的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与掌握现阶段建筑领域中的法律法规。现阶段,我国已经制定并实行了招投标法,并且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电厂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应当遵循经济规律,进一步改进与深化管理方法,使电厂工程合同更加标准化、法制化。
5、加大合同归档管理力度。
合同文本属于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当妥善的储存。就目前来看,一些电厂工程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只重视合同文本的管理,忽略了相关资料的归档。因为电厂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专业非常多,建设周期较长,而且面临着诸多情况,电厂工程建设后期需要根据相应的资料解决一系列相关问题。电厂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交流与沟通均应当将书面形式作为最终依据,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保电厂工程建设活动有据可依。例如:会议纪要、内部联系单、各类澄清、合同补充协议等一系列资料,不仅是合同档案中的重要资料,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一旦出现合同纠纷状况,诉讼是否能够成功主要取决于这些资料是否完整。因此,电厂工程建设中,对于合同文件的归档管理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合同的监管、履行能够正常进行。
四、结语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一、水利工程当中拥有的客观问题
(一)在招标时,项目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所以对后续的合同管理带来一些安全问题。随着中国改革的强化,目前水利水利工程市场规模化程度越来越高,但由于施工单位和业主利益矛之间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上述合同中,如一些水利工程项目在投标时间内,采用更多施工单位,但是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较少的特点,承包商要求较高的要求,使承包商按顺序能够赢得标准只能继续压低压力水平,所以承包商可能会受到一些额外的风险和负担,于是一些招标单位直接向中标价格下降,所以承包商可能会受到影响有一些经济损失。
(二)然而许多承包商由于发展空间不足和经营压力较大,只有选择接受这些不合法的合同才能获得承包商的水利工程项目。不仅如此,一些承包商为了能够获得承包工程的机会,以进行一些不公平的竞争,这可能导致施工单位管理能力较差的人中标,最终项目实施时间不能顺利进行,施工质量也小于相应的保护,在管理合同中将更加被动。
二、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忽略,治理层级管理和授约管理体系不完善,水利工程治理合同不清楚和体系不执行,缺乏必不可少的检查和测评过程,缺少合同管理的公平监督和执行。
(二)专门负责合同的员工对水利工程合同有关的内容了解的不够,职业广泛,对合同负责的员工的需求具有需要的专业能力和素养,法律常识和成本知识。许多水利工程建设体系,因为缺少特定的训练和合,水利工程建设只是被视为交易工作。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缺乏必不可少的法律支持。
(三)合同文本使用的不规范,一些水利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减轻业主的义务,不使用水利部制定“建设合同示范文本”,使用非标准的文本签订合同,存在较大的项目风险。有的甚至使用口头约定,待项目完成后再签订正式的合同,这样的合同没有很大的约束力,对合同双方都是一个隐患。
(四)通过不正当竞争影响部分合同文件,承包商在签订过程中违规签字,形成非法合同。
(五)水利工程合同履行情况效率不高,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没有认真履行到位,自由改动合同条款或合同违约事情经常有发生。水利工程完成验收后,业主未及时拨付工程款,承包商也不及时向分包商结算工程款,而业主却使用承包商没有依法竣工验收的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形成伪劣工程,对水利工程市场的后续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三、增强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确保市场行为
(一)对水利工程建设方应重视合同机构的设立,合同集中处理,做好合同草拟,合同检查,合同授约,合同证明,合同履约检查等管理。
(二)对合同的法规知识要了解,在制定合同时,合同条款如果没有仔细的审查与确认,尤其是违约条款,违反合同条件没有具体条款去执行,这就肯定引起合同纠纷。所以,在编制合同时,要严格检查,将合同当中的争议点,合同纠纷争降到最小,确保合同可以顺利实施。
(三)为保证水利工程的实施必须增加合同违约条款,水利工程主管部门应将水利工程合同的违约处理方法作为整治市场工作的必不可少组成部分。项目手续不到位的情况下,水利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人员证书制度,对于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队伍水利工程与合同管理人员训练,实施合同管理人员证书制度。最近,中国正式实行注册成本工程系统,成本工程师,重要任务是做好水利工程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工作。所以,对于在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设立注册成本工程师的问题可以考虑,专门从事合同管理责任。
(五)我国缔约方在执行合同方面为项目赔偿的知识不够,而对执行项目要求必有的知识和动机也存在不够。所以,对于赔偿的意识增加是承包商需要处理的事情。赔偿的依据水利工程施工的问题,然而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持续也是赔偿。合同管理要求承包商要充分考虑没有优势的地方,尽可能的让合同利益最大化。实际情况,利用法律法规进行探讨,合理履行合同。这样对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有优势,相对于企业而言,更重要的就是适应国际工程水利工程规范,以此来使水利工程更能发展。
四、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一个难度很大的工作,合同管理的优缺点对水利工程的进展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水利建设项目中我们须确保管理合同的公平性,使之顺利进行,相信对施工单位的保障也可以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常见问题;解决策略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01
一、引言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种合同不仅记录了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过程,还是企业权益的有利保障,引导着企业依法履行义务。在现实中,一些企业对于合同管理的不重视导致企业合同管理的诸多问题,影响了企业合同在企业发展中的利用效率,阻碍了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
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企业对于企业合同的管理意识有所加强,但一些企业对于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视仍然不够,致使企业合同的利用效益得不到保障。第一,企业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淡薄,这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能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只是将合同当成普通文件一样收集、整理,然后存放,丝毫不考虑合同的签订过程、意义及合同的义务权益等,合同签完了就如同几张“废纸”无人问津,企业在参与经济活动中也很少依照合同履行义务、保障权益。其二,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有的是从一般的文秘转岗过来的,有些也只是懂一些法律的皮毛,合同管理缺少专业的法律环境“护航”。第二,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企业合同管理者和企业某些人员将合同管理看成一种形式,只重视合同的签订,对于合同签订的前后重视不足,例如合同签订前的洽谈、草拟合同等不够重视,这就导致了即使签了合同,还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合同的约束作用完全失效。另一方面,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如同虚设,一些企业仍旧沿用“一个声音”的作风,合同不如管理者的一句话,合同的信用度、有效性大大降低。此外,企业对于合同管理的认识不清,不能深层的理解合同管理是关乎企业利益和发展的大事,而只是将这一重任草率的落实到某一个具体的管理者身上,合同的重要性和开发、利用得不到保障。第三,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在合同签订前后对于合同的内容研究不够,合同签订较为随意,依照合同办事的意识淡薄,甚至将合同鉴定签订当成儿戏,想签就签、想解约就解约,增加了合同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例如,某企业做一个广告牌,当合同签订时,广告牌已经做好,广告牌费用的支付也未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人员甚至在竣工后还可以在一起讨价还价,这就使合同的签订完全失去了意义,同时也增加了工程风险和支付风险。第四,企业合同管理的制度不健全,管理机制不科学,管理环节缺少具体的执行和实施。例如,企业为了方便管理合同,制定了统一管理合同的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合同不能及时的归档、甚至用的时候找不到合同,致使企业合同管理状况混乱、效率较低。
三、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要求
合同是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保障,在发生纠纷时合同是解决企业间纠纷的重要依据,维护了企业的利益,指导企业依法办事、依法享受权益。同时,合同管理有利于企业形象的树立,降低了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风险,是维护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企业合同管理中,第一,要注重合同的完整性,全面的理解合同档案管理的内容和意义。例如,在合同归档时整理合同的补充协议、会议记录、洽谈经过等,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全面性。第二,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对合同文件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备份,注重合同内容的保密和安全。第三,对企业合同实施动态管理,不是合同归档了就可以“长眠”了,要注重合同的补充和开发、利用。
四、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解决策略
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解决要有针对性、要能发挥实际作用。第一,强化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意,一方面,注重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合同法律知识普及,经过培训等途径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从法律的角度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其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对合同管理的支持。另一方面,可聘请有经验的法律顾问或委托相关的法律服务部门参与企业合同管理,为企业合同管理提供法律支持。此外,要依法履行合同赋予的义务,并能够利用合同保护本企业的利益。第二,企业要从思想、行为上重视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一方面,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培训,使其从思想、行为上重视企业合同的管理,能够认清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企业领导也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办事,为企业员工树立良好的榜样。另一方面,要注重企业合同管理的创新,使企业在合同管理当中获得“实惠”,能够体现出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使企业员工能够深刻的认识到合同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第三,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通过法律教育、合同管理培训等途径培养企业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使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能够积极的参与到合同签订当中,对合同签订前后及签订时的状态进行研究、记录,丰富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全面性,为企业以后对合同的利用和借鉴提供方便。第四,建设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制度,一方面,建立合同管理模式,使企业合同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益。例如,分级、划块管理,使合同管理的责任清晰明了,提高合同保管的安全性和开发、利用效益。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规定,并能组织有效的合同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整体水平的效益。
五、结语
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的重要内同,对合同管理的不重视是导致合同管理问题众多的基本原因,因此,企业合同管理常见问题的解决应从“重视”做起,逐渐的完善和发展,使合同能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促进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张涛、浅析现代企业合同管理常见问题与解决对策[J]、商业文化,2013(20)、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履行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已成为施工企业的重要管理职能部分,其控制好坏甚至直接决定了工程项目的盈亏状况。因而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制存在问题。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比较混乱,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表现在:(1)施工企业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有的施工企业没有将企业的法人作为合同管理的主体,而是将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这样就弱化了企业法人对合同的管理;(2)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一些施工单位尤其中小企业没有合同工程部,未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无法较好地实行合同管理工作;(3)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同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之间衔接不紧凑,导致企业缺乏对项目部的合同管理的指导,也不能及时掌握后者履行合同的情况,无法及时了解和诊断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最终容易导致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无法弥补的漏洞。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无法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及监督考核的全过程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还有的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管理的程序,权限设置混乱,签约随意性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不能实现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其涉及内容多、专业广,并且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到整个建筑工程的全局,所以需要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管理才能、造价管理及法律知识的人进行管理,而许多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都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而是由其他人员进行代管,并且缺乏对这些人员的专业培训,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难免出现问题。
3、合同条款制定不严密。当前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有的邀请招标、议标工程类的合同没有完全采用招标文件附件范本条款,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人制定的,并且有的合同条款制定不严密,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而缺少对建设方的约束条款,尤其是缺少对建设方出现的违约、赔偿等方面的明确规定。此外,由于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承接工程项目,而在合同中的某些方面对业主进行让步,如有的建设方在合同中提出一些不平等条件,变相地向承包商身上转嫁风险,进而导致施工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
4、未能较好地履行施工合同。一些施工企业在中标签订合同之后,就将合同以文件形式连同工程项目一起交给项目部,未能对合同情况做一个交底,而项目部作为合同的执行人,往往只注重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管理,而缺乏对合同条款的学习和研究,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还有的在施工过程中,一些细节问题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承发包不及时签署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导致拖延工期,并且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无法保障双方的权益。
二、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1、建立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应成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并在各个项目中配备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工程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来进行,维护企业及项目的合法权益。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组织项目组成员学习合同文件的相关条款,并负责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目标和主要条款有一定的了解,保障合同顺利实施。此外,还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程序,如加强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及监督考核的管理,明确规定设计变更、签证、索赔文件、会议纪要等工程相关文件的审查、收集、整理、归档流程,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提供有力的证据。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做好合同签订、审查、授权及履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2、培养专门的合同管理人才。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培训对象包括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人员。施工企业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是一个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精通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业务。可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应优先考虑培养知识面宽广、应变能力强、职业道德素质高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
3、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法权益。应完善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签订质量,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分清各方的责任和风险,尽量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加强了各方之间的相互信任。施工方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对于合同中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须仔细研究,慎重对待,不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某些合同依据,拒绝补偿承包商的损失,并运用免责条款来推卸责任,从而使施工承包商遭受经济损失。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具体的规定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
4、加强合同履行行为管理。施工企业应对施工合同履行情况作动态管理,首先应分解合同责任,结合合同条款来做好项目质量、成本及进度方面的工作流程图,制定好施工计划。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对合同中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应提前准备好应对措施,以减少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符合要求,并经常性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合同的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解决,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此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和合同索赔管理,收集保管好相关的证据资料,通过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利润也越来越低,施工企业只有做好了施工合同管理,借助合同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才能更好地适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涛、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与经验[J]、质量管理、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