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沈丘县;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中图分类号:U492、6+1 文献标识码:A
1 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保障性
1、1 县领导高度重视。近年来,沈丘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得到了县四大班子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县领导曾多次听取汇报,实地调研指导工作,帮助解决新农村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县委书记杨永志,县长皇甫立新,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杨运河等主要领导新自过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县委、县政府把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列入全县的目标管理体系之中,要求有关部门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县政府在与县档案局签订的年度目标中,一直把“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当做一项重点工作和突破性目标来对待。县委、县政府领导还多次参加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会议和乡村档案工作现场会、交流会、观摩会,为创建活动提供了及时指导,保证了创建活动持续健康顺利开展。
1、2 县财政全力支持。沈丘是部级贫困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县的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得到县委书记杨永志的大力支持,要求县财政给予新农村档案工作以全力支持。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
1、3 争创方案切实可行。召开了全县争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动员大会,根据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沈丘县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沈丘县争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以县委、县政府两办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基层,拉开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帷幕。为确保沈丘县新农村建档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委、县政府把新农村建档工作列入《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并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部署。2010年,下发了《沈丘县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
2 确保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落到实处
2、1 提高了争创认识。2010年我县提出争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此,县档案局多次召开班子会,分析研究沈丘县新农村档案工作的发展方向,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加强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2、2 明确了争创责任。在示范县争创工作中,我们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1)成立局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县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新农村档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业务指导股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督促指导和协调衔接工作,业务指导股长为新农村档案工作直接责任人,以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2)制定争创工作各项制度。依照将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办法》(档发[2010]3号),县档案局制定出台了《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保卫制度》、《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档案资料借阅制度》等一套全面完整的档案专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建立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月报、季报制度,及时通报全县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落实情况,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3)量化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实施目标责任制,把争创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共同目标任务,抽调专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完成争创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评定标准》,把六大指标三十二项测评内容进行量化、细化,按岗位职责分解到人,制定出具体的任务分解表,明确具体的完成时间和质量标准,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4)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局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争创工作的汇报,对每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和通报,让每位责任人时刻了解完成任务的情况,以促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深入基层,强化指导,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支持
3、1 注重基层调研。为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档工作,县档案局组织人员深入到槐店回族镇的大王楼行政村、小王楼行政村,北城办事处的张庄行政村进行调研试点,围绕新农村建档工作的开展,明确建档重点,主要是在材料收集上下功夫,收集包括党政公务文件材料;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与农民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材料。
3、2 强化现场指导。县档案局十分注重村级建档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到行政村,手把手现场指导档案村料的立卷、装订等实际操作技能,面对面对该村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归档指导,帮助基层搞好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3、3 召开现场观摩会。为进一步提升村级档案管理标准,2010年,县档案局在槐店回族镇的大王楼行政村召开全县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观摩了槐店回族镇的大王楼行政村、小王楼行政村,北城办事处的张庄行政村的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在现场会上,槐店回族镇、北城办、付井镇、周营乡等档案工作先进乡镇(办),以及槐店回族镇的大王楼行政村、小王楼行政村、北城办事处的张庄行政村、周营乡的孟寨行政村作了典型发言。他们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好的经验作法得到及时推广,对提升全县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 保证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规范化
4、1 实行五级联运机制。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案工作中,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是科学规范档案整理的关键。我县新农村建设实行“县委总揽、农办、组织部、档案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乡镇(办)实施、以村级为主体”的五级联运机制,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4、2 实行分级负责制。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规范化建档工作时,我县分别对县、乡(镇)、村三级组织,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独立建档,做到“四有”(即有领导重视,有专人管理,有专用库房,有管理制度),县级新农村建设归档工作由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归档,并制订了《沈丘县村级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乡镇(办)一级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乡镇(办)人民政府负责归档,各乡镇(办)将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纳入本乡镇(办)文书档案中的党群工作类;村级新农村建设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行政村负责归档,各行政村将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纳入本行政村的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结语
经过努力,我县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逐步走向集中、完善、规范。我们一方面按照制度,有序做好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另一方面,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热点、难点和中心工作,本着“急用先建,边建边用,边用边完善”的原则,全面建立、丰富档案信息资源,使档案工作向新农村建设各领域拓展。
参考文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识。农村档案理所应当为“三农”服务。但是,在以前我们这种观念不强,认识模糊,未顾及留下档案是向历史负责的表现,没有安排专人管理档案。随着农村工作的全面开展,农村社会的不断进步,“三农”对档案工作的需求日益迫切。引起了我镇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镇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镇长任组长,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同时明确村会计为行政村档案员。我们强化了对档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知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充分认识到:农村档案工作既是“三农”的需求,也是我们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实从思想观念上实现了从“要我抓”到“我要抓”的转变。我镇对档案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后,摆上议事日程,长抓不懈。所有这些都是我们转变观念,提高档案意识的结果。
二、加强学习,提升素质,确保农村档案工作扎实开展。农村档案是农村工作的真实写照,做好农村档案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我镇着重从档案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入手,提高职业道德和为民服务本领。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强化职业道德修养。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档案法》、《档案条例》和《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各村、企事业单位档案员集中培训,使他们熟悉专业知识,基本掌握档案接收、收集、整理、归档等实际操作。使全体档案员业务实践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三、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努力抓好农村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档案立卷归档是我镇档案工作的重头戏。对此,我们下了一番功夫,健全制度,规范操作。一是组织制定《后溪镇党委、政府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镇两委及档案员职责和档案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制定了包括档案管理、归档、利用、保密和借阅在内的五项制度。三是调整充实镇村及企业单位档案员队伍。四是先镇机关后村、企,先领导后干部,先易后难,逐步推进。清理了镇领导和相关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获得的帐外文件,清理了镇机关积存40多年的文书资料。清理中,我们面对的是镇机关各部门历年积存资料,大部分年度材料零散,纸张灰尘满面,有的甚至发酶、蛀虫。我们的档案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的精神,废寝忘食、任劳任怨,主动放弃午休和双休日,苦战三个月,对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和其他档案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取得了显著成绩。我们还采取了分批集中和下村、下企业蹲点的办法,组织村企按照规定要求整理归档。完成了10个行政村和4个乡镇企业立卷归档工作。版权所有
作为农村财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村级财务档案管理的好坏是村民自治效果的直接反映。当前,农村财务档案管理的状况如何?农村财务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山东省各地的农村财务档案建设情况作了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问卷291份,其中,有效问卷284份。通过面谈或电话访问的形式,对近50名村干部和普通村民进行了访谈,覆盖了山东省的14个地级市。调查结果表明,通过各级政府的积极探索和努力,山东省农村财务档案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的问题。
1 山东省农村财务档案建设的现状
1、1 山东省农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村财务档案建设的立法现状。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收集和整理工作,山东省于2004年通过了《山东省档案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在本区域内开展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山东省档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山东省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对村级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档案的利用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但总体而言,山东省目前并没有专门的财务档案立法。有关财务档案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山东省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及其他各级政府的政策性文件之中。如,上述《办法》第10条第9款规定,村财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会计账簿、报表、凭证等材料必须归档。滕州市姜屯镇人民政府印发的《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村级财务档案由中心按村及时整理、装订成册,统一归档保管,不得散失、损毁,建立健全档案室,制定完善的档案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等等。
1、2 山东省农村财务档案建设的经验探索。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山东省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农村财务档案建设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农村财务档案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如,垦利县调整了农村档案建设的工作思路,不仅召开了全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会议,还将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纳入各镇、涉农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因地制宜地开展了新农村特色档案工作,不仅加大了村级档案室建设的投资力度,还每年组织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两次,传授各种档案业务知识,提升了村级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滕州市按照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部署,调整思路,加大镇村(居)基层建档力度,紧密结合构建和谐新农村实际,完善村情档案建设和管理制度,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部门协作、三级联动、整合力量、规范指导的方法,加强新农村档案工作建设。菏泽市针对某些村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而造成档案散失、霉变等现象,借鉴当地村账乡管;的做法,试行由乡(镇)档案室代管其档案,取得了良好成效。胶州市营海镇在2006年创建了具有全新意义的档案信息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全镇档案资源,将镇直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进行整合,面向全镇农村开展档案利用、已公开现行文件和农经信息查阅服务,行使全镇政务公开和宣传教育基地窗口职能,并对本镇、各村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肥城市把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了对村级档案工作的资金投入,在全市形成了市、乡(镇)、村三级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网络。各乡镇、办事处都明确了一名党政办副主任管理档案工作,并配备了1至2名专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各种门类的档案,并监督指导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各村档案工作。各村也都明确了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做到了市里有人抓,乡镇有人管,村里有人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潍坊市奎文区针对奎文实际,于2008年,在全市率先建立规范统一的农村财务档案室,集中管理全区65个村的财务档案,固定了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制定了严格的档案查阅程序,使村级财务档案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现代化,等等。这些新思路和新方法的探索和实施,促进了山东省农村财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2 山东省农村财务档案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山东省各地均在积极探索农村财务档案建设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但实践中,农村财务档案建设依然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财务档案管理混乱。农村财务档案管理之重要,在于其记录了可供查询的农村经济活动的全部历史。村级财务档案的有序管理,不仅是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证明村级档案建设的成就,更重要的是,它是向村民证明本村财务管理活动的民主化、规范化和透明化的一个重要渠道。通过有序的村级财务档案管理,村民可以更清楚地了解本村财务活动的历史和现状,从而有利于提高村民参与本村财务管理活动的积极性和效率。由于村级财务活动属于村民自治的范
畴,因此,农村财务档案管理相应地应该以村级管理为主,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为辅。从山东省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财务档案的管理主要由村和乡(镇)两级负责。在实行村财村管;和会计委派制;财务管理模式的村庄,村级财务档案一般由村级管理,管理者主要是村会计;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的村庄,村级财务的管理者主要是乡(镇)经管站。调查显示,在村档村管模式中,在村一级,有近一半的村庄没有专门的档案室。在这些村庄中,村级财务档案一般直接放在村会计的家中,或者散放在村委会的办公室中,导致村级财务档案容易丢失。此外,有超过三分之一村庄的财务档案与其他村级档案是混同保管的,并没有按照《山东省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在村档镇管模式中,由于现行制度仅仅明确规定了乡(镇)经管站的档案管理职责,导致村一级的财务档案管理几乎一片空白,村民若想查询本村财务档案,必须到乡(镇)经管站才能查询,很不方便,从而减损了村级财务档案管理的作用发挥。
2、2 财务档案的归档不全面。按照《山东省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种村财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会计账簿、报表和凭证等材料均应予以归档。调查显示,只有三分之一的村庄对村级重要财务活动进行了归档,归档不全面的主要原因在于,不少村庄的档案归档取决于村委会成员的主观意愿,对于不能反映村委会财务问题的档案,一般选择归档,而可能会反映村委会财务问题的档案则一般选择不归档。此外,归档不全面的原因还包括:不重视档案建设、没有专门的保管人员、没有专门的档案室等。
2、3 对财务档案管理的指导缺乏长效机制。农村财务档案的管理需要配备有一定档案管理技能的人员,但无论是村级档案管理人员还是乡(镇)经管站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都比较低,这需要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培训。实践中,尽管一些县级档案管理部门为提高农村档案管理人员的水平而举办过培训班,但调查显示,举办培训班的比率不到30%,并且,大多数县级档案管理部门的培训班并没有连续性。农村档案管理指导长效机制的缺乏,使得目前山东省农村档案管理水平依然整体较低。
2、4 财务档案的利用率低。农村财务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通过档案记录可以查询和判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合理性,特别是用来判断和监督村委会财务收入与支出的合理性,为遏制农村腐败提供依据。因此,农村财务档案是可以借阅利用的,《山东省村级档案管理办法》也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调查显示,实践中,有超过四分之三的受访者从来没有查阅过本村的财务档案,而普通村民中这一比例高达90%,这一结果,表明农村财务档案管理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展现。
3 山东省农村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
由于山东省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财务管理模式,因此,农村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应主要依靠各县(区)的建章立制。针对目前山东省农村财务档案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3、1 规范农村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首先,应明确农村财务档案的管理的责任主体,以消除因农村财务档案管理主体不明确造成的混乱。对于实行村财村管;和会计委派制;管理模式的村庄,应明确规定财务档案的村级管理制度,其责任人为本村会计或民主理财小组。乡(镇)经管站在农村财务管理过程中并不直接参与管理,但为了提高村级财务档案管理的水平,应定期予以指导;对于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的村庄,应建立乡(镇)经管站与村级共管的档案管理制度。鉴于在这一模式下,几乎所有的村级财务原始凭证都由乡(镇)经管站予以保管,因此,应规定乡(镇)经管站定期将本站保管的村级财务档案备份一份复印件,交由村级保管,以方便村民对本村财务档案的查询。其次,应督促辖区内各村庄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并要求村级财务档案按要求归档并
与其他档案分开保管。最后,应建立村级档案管理责任制。对于未能按要求管理村级财务档案,特别是通过不完全归档以图掩盖本村财务管理问题的责任人,应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村会计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职务。
1、乡低保申请人在向其所属村委提出低保申请时,必须同时申报家庭基本情况。
2、申报的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重点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等;家庭成员基本情况重点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就业及收入情况、健康状况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乡低保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填写《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要求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填写规范。
4、《申报书》必须由低保申请人填写。申请人因故不能填写的,由村委会指定专人代为填写。对申报表内的相关内容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对不如实填报家庭人口和故意瞒报家庭成员就业及收入情况的,低保管理服务机构有权在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低保申请。
二、城乡低保入户调查制度
1、城乡低保工作坚持三级入户调查制度。村委在接到低保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低保专干或指定专人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重点调查家庭人口和家庭收入。乡民政办在接到村委上报的相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对有争议和有疑问的要入户调查。县低保监管中心在接到乡民政办上报材料后,要按照20%的比率进行抽查。
2、入户调查必须由2人或2人以上同时入户进行。
3、入户调查可以询问当事人、也可以通过邻里走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特殊情况可以通过信函索证的方式进行。
4、调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做到内容准确、记录完整。《调查表》应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共同签字。
5、城乡低保入户调查严格执行“谁调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调查不细致、不深入造成调查结果不真实或故意更改调查内容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城乡低保听证、民主评议、评审制度
1、乡设立城乡低保评审委员会,由乡长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村委会设立城乡低保听证、评议小组,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组长。
2、听证、民主评议人员要兼顾到各个方面,由文化素质较高的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优抚对象、退休人员等组成,一般不得少于20人,其中居民代表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听证、评议小组人员以每村民小组至少2人为宜,现任村组干部不得超过4人)。
3、新增(明察暗访或有群众举报不符合低保条件)保障对象,在完成村委入户调查后,提交低保听证、评议小组进行听证和评议。被听证对象及其左邻右舍参与听证会。听证、评议小组成员有同意、不同意的权利。听证、评议小组全体人员按照被听证人陈述、调查人介绍情况、听证小组成员质疑询问,认真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现场记票、公布结果,得赞成票三分之二以上的新增(调整)对象,方可进行公示。对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由村委签署意见上报乡民政办公室审核。对评议及公示未通过的对象应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退还全部申报材料。
4、每次出席的民主评议人员不固定,要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确定此次评议人员9至13人(奇数为好)。如果抽取的评议人员中与被评议对象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5、乡民政办公室在接到村委的上报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审核、评审通过的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城乡低保监管中心审批,对评审及公示未通过的对象应将相关资料退回村委并书面说明理由。
6、乡和村委应建立评审、评议记录档案。对象参加评审、评议的人员,评审、评议的对象及评审、评议意见作好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1、村委会应设立城乡低保公示栏,或直接使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栏应设置在村部及本辖区范围内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方便群众监督。
2、城乡低保实行“四项公开”、“三榜公示”制度。四项公开即:保障政策公开、工作程序公开、保障对象公开和保障金额公开;三榜公示即:村委会在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对象初审合格上报前进行第一次公示,乡镇对申请的对象审核合格上报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在县民政局审核批准后再次公示一次。公示时间分别为5天、7天、5天。
3、保障对象应长期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月家庭收入、居住地址等。对调整保障金额的对象、取消保障待遇的对象实行定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五、低保工作人员及申请低保家庭承诺制度
1、村委主要负责人与乡民政办主要负责人分别签署《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实施廉洁办理诚信承诺书》,层层承诺,级级负责,确保低保审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申请低保家庭要签署《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诚信承诺书》,确保申请对象符合低保对象条件,同时承担应尽的义务,以及违规时自愿接受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城乡低保举报设诉制度
1、各村低保管理服务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城乡低保举报投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切实保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2、各村低保管理服务机构要设立举报箱或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的号码应向社会公开。
3、建立举报投诉登记簿,准确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
4、建立举报投诉工作责任制,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投诉一起,查实一起,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七、城乡低保公益劳动制度
1、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且尚未就业的城乡低保对象要自觉服从低保管理服务机构的安排,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2、公益劳动主要包括治安巡逻、绿化保洁、低保政策学习宣传和其它适宜低保对象从事的相关劳动。
3、村委、乡民政办公室应制订年度低保对象公益劳动计划,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并做好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记录。
4、保障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视实际需要而定,保障对象每月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一般为1-2个工作日。
5、对续二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益劳动的保障对象应取消其本人的保障待遇。
八、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定期回访及动态管理制度
1、低保管理审批机关在批准申请人享受城乡低保时,应准确界定其类别。保障对象共分为三类:一类为“三无对象”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扶、抚)养人;二类为特困人群:家庭无劳动能力、一级二级残疾人(包括伤残军人)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成员患重病导致家庭生活难以维持的;三类为因自然灾害致使年内无自救能力的居民。
2、保障对象档案必须张贴类别类识:一类对象标识为绿色,二类对象标识为黄色,三类对象标识为红色。
3、各村应制定、组织并落实村委会定期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分类核查:一类对象每年度核查一次,二类对象每半年核查一次,三类对象每季度核查一次。
4、回访也是村委干部一项重要职责,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且二人以上,通过回访及时了解掌握低保家庭实际变化情况,也可以走访左邻右居,对了解情况及时登记在回访薄中,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变更户主、调整保障金额、停发保障金待遇等意见,经乡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5、乡民政办根据工作安排,每年组织一次年度集中核查,各村应积极支持配合。
6、按不同类别落实限期保障。一类对象为长期保障对象,不限定保障时间;一次批准二类对象享受低保的时间为12个月;一次批准三类对象享受低保的时间为6个月。
7、按规定落实重点保障。对低保对象中的三无、孤儿、70岁及以上老人、单独生活的、少数民族居民、持有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以及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认定患有尿毒症、白血病、肾移植、恶性肿瘤等重症病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每人每月可增发保障标准全额的10-20%保障金。
九、城乡低保审批制度
1、城乡低保实行低保集体审批制度。城市低保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召开一次审批工作会议,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临时召集。
2、城乡低保报批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证明材料齐全;
⑵表格填写完整规范;
⑶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执行到位。
3、乡调查人员应逐一汇报入户调查情况,并提出审批意见。
4、保障对象的审批事项包括审定保障金额、划分对象类别、明确保障期限。
5、每次审批工作会议均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备查。
十、年检报告制度
乡民政办于每年12月1日至20日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年检,确定其是否继续享受,并填写年检报告单,报县民政局审批备案并存入低保对象档案。
十一、低保档案管理制度
1、城乡低保档案实行分级管理、以基层管理为主的原则;坚持完整、准确、集中管理的原则;坚持既统一标准又结合实际,在操作上简便易行的原则。
2、建立低保一户一档制。由县民政局,乡民政办,村委三级建立低保对象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恪尽职守,精通业务,熟悉低保档案的内容、数量及存放的位置,减少查找的盲目性,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及时根据提标或家庭人口、收入的变化做好登记备案,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并要定期认真填写和收集低保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不得随意改动,按要求归档入库。
4、低保档案室必须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等防护设施。对保管的档案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5、低保档案主要供低保管理部门使用,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需出示相关证明、证件,或经领导同意批准,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查阅并解答。
6、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进、出和临时查阅的登记工作,不得丢失、销毁和涂改。
7、档案管理期限:在册低保户档案要永久保存;停发低保户档案保管期限为5年;低保培训会议记录和走访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低保文件制度汇编、低保审批通知、低保金发放名册和低保统计报表保管期限为20年;涉及低保的照片、录像、录音等特殊载体档案永久保存。
8、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乡民政办和县低保中心共同核定,县局和乡分管领导共同会签意见后,按规定销毁。销毁档案由乡民政办具体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派员监销,监销人、销毁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十二、城乡低保工作人员责任制度
1、申请人进入村委会、乡及相关单位办理低保事宜,应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和推诿。
2、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在低保调查取证过程中,所出具的证明必须情况真实,无虚假内容。
一、上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抓好区档案馆建设,积极推
动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工作。二是加强业务督促指导,促进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三是大力开展馆藏民生档案和现行公开文件全文数字化工作,切实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四是努力开展全区林改档案接收工作,进一步丰富馆藏。五是提前介入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六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启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档案工作。七是开展郑垧靖、刘义权先进事迹学习活动和创新争优活动,档案工作持续科学发展后劲得到增强。八是强化档案法制建设,扩大对外宣传,促进依法治档。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区档案馆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对照要求,积极准备,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申报工作进展顺利。根据省、市档案局要求,围绕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工作目标,区档案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对照《测评细则》4项测评指标16项内容,在年初工作计划中,有目的的下达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和个人,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已基本完成馆内基础业务工作,并开始着手测评申报筹备,计划7月底提出测评验收申请。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档案馆业务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根据馆藏情况,对馆藏丙麻、西邑、汶上等13个全宗档案进行案卷、卷内目录录入,完成案卷6411卷,卷内目录38871条;因案卷的变动,为使现在的案卷能在计算机上检索,对已录入的案卷进行核对,对已变动的档案进行修改,主要修改了汶上、瓦马、永昌等12个全宗档案1732卷;触摸屏和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及内容更新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开展历史档案抢救工作。完成各种珍贵档案裱糊4295页;三是认真开展查阅利用工作。共接待141人次,利用档案261卷6件,其中复印摘抄143卷6件共524页。四是积极开展林改档案接收工作。共接收完成丙麻、瓦渡等4个乡镇林改档案1669卷(册、盒),照片档案318卷,政务公开信息文件30份。四是积极开展档案征集活动。已经征集到区较少民族德昂族和阿昌族部分资料。
3、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区档案馆迁址新建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在去年编制上报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根据省档案局的要求,今年着手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通过积极协调,在市、区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完善了危房鉴定相关手续,初步完成了项目建设选址规划,上报了项目建设请示,报批了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估相关手续。在争取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和加强同财政部门的协调,投入资金,加强对现库房的维修,对屋顶进行防渗处理,保证了库房的正常使用和档案的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基层档案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和扩大
1、抓住重点,强化服务,基层档案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根据年初计划,全年需要完成82个区一级立档单位的业务规范的指导(新增科协、新农办、接待办),推动10个单位全文扫描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以巩固扩大“六项工程”建设成果为重点,深入各单位进行年度归档指导工作,宣传全文扫描,现全区已上报年度归档统计报表41个单位,全文扫描启动5个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人事局、区档案局、区香料烟公司)。二是村级档案管理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按照有制度、有装具、有人管、有档案的“四有”基本要求,积极争取区委组织部、民政局的支持,制发了《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要求全区加强领导、启动全区所有乡镇的村委会建档工作。全股人员在村级建档工作中深入各乡镇、村委会进行实地指上半年启动了三个乡镇的整乡村委会建档工作,完成了金鸡全乡6个村委会、河图4个村委会、汉庄4个村委会及市局建档试点村1个的建档工作。三是家庭建档工作稳步开展。上半年,在汉庄乡启动“整乡推进”农户家庭建档工作,同时在丙麻乡、河图镇启动农户家庭建档试点。通过积极宣传、实地指导,已完成了汉庄镇4个村委会7200多户,7300多盒的农户家庭建档工作,同时完成河图1个村711户711盒,丙麻乡1个村540户509盒的农户家庭建档工作。
2、提前介入,严格要求,村委会换届选举档案齐全完整。全区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区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在工作开展初期,档案工作提前介入,制定了《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从维护换届选举的公正性,满足社会特别是村民对换届选举监督和检查的需要出发,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门类的档案整理归案工作。明确了整理方法与归档范围。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档案局抽调人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验收,重点对工作期间形成的材料进行归档指导,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档案齐全完整。
3、认真调研
,积极培训,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档案工作开始启动。根据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要求,积极配合市档案局在我区进行新农合档案试点建设,深各乡镇、各卫生院、卫生室进行调研,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符合我区的新农合档案规范要求,以文件下发各乡镇、卫生院、卫生室,并结合各种档案规范要求,开创性的设计了具有我区特色的新农合档案盒及档号章。积极配合区卫生局开展全区新农合建档培训,在培训会上详细讲解归档方法与卷皮使用。现全区已积极准备在金鸡乡、汉庄镇、河图镇启动全乡镇的新农合建档工作。
另外,根据局年度工作计划,完成了区水务局水库重点工程档案的接收指导工作。在基层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也得到加强,上半年共安装档案管理软件3家。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档案工作后劲得到增强
1、认真组织学习郑垧靖、刘义权同志先进事迹,以先进典型激发干部职工工作活力。今年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市区要求,区档案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向郑垧靖、刘义权同志学习的活动。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以郑垧靖、刘义权同志为榜样,从他们的精神世界中汲取营养,从他们的无私追求中寻找动力,从他们的价值取向中盐辗较颍?忧康承孕扪??掠诳?亟?。?诒局肮ぷ鞲谖簧险?匆涣饕导ú⑶以诮ㄉ杈?梅比偕缁岷托承卤i街谐浞址⒒酉确婺蹲饔茫????慈??蛋甘乱悼蒲х⒄剐戮置妗=岷涎?傲跻迦ɑ疃??羟?谌??段?谕萍龀隽?名先进典型上报保山市档案局。
2、积极开展创新争优活动,以党建工作带动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文件精神,按照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区档案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召开了动员会议。区档案局创新争优活动以“服务崛起创佳绩,奉献兰台争先锋”为主题,以时代楷模刘义权同志为榜样,以“我参与、我承诺、我奉献”为主线,以党支部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个人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开展活动,通过活动要努力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切实加强媒体宣传工作,以鲜活事例引导社会档案意识的根本转变。由于区档案局在涉民生档案工作富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保山市电视台“天天关注”栏目的关注,“天天关注”栏目记者两次到区分别采访区档案馆政务信息查询中心建设情况和农村档案建设情况。重点宣传了区档案工作现状、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政策要求。在保山电视台播出后,区档案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基层领导和民众的档案意识、法制意识,为顺利开展基层档案工作,尤其是家庭建档工作突破了思想障碍。
(四)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项任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跟进
1、加强调研,全面动员,对口抗旱工作扎实有效。年初以来,面对日愈严峻的旱情,区档案局在抗旱挂钩工作中坚持以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为重点,扎实开展各项支援工作。一是以人为本,积极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先后3次深入挂钩村实地调研,具体了解抗旱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与该村有效联系沟通的渠道。为确保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档案局安排了资金3000元,由村委会协调运水工具为该组运水。二是标本兼治,积极协调申报项目。经与水务、土地、民政等部门协调,完成了就地打水,申请了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和抗旱救灾粮食补助等救灾支持。三是踊跃捐款,积极支持抗旱救灾工作。先后开展了3次捐款活动,共捐款5640元,尽最大努力支持灾区抗旱。
2、服从安排,统筹兼顾,挂钩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稳步推进。根据区委安排,区档案局挂钩支持瓦渡乡瓦渡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在单位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统筹兼顾,挤出资金2万元支持瓦渡村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截止目前,该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已经完成封顶。
(五)坚持四化方针,严格干部管理,队伍建设有了新的起色
1、坚持四化方针,干部队伍得到调整优化。一是根据工作需要,经过集体研究、请示报批、公告公示、纪检审查发文任免等程序,调整了档案管理股股长;二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区档案局党支部任期届满,6月底,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班子。两次人事调整后,3名讲原则、能力强、学历高、群众认可的年轻干部进入支委和二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实现了年轻化,整体水平得到优化。
2、严格干部管理,精神面貌得到改善加强。一是经常性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促进思想转变。今年,是区档案局馆整体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第一年。在工作中,针对认识不足、思想意识还停留在过去的实际,认真开展了《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从思想上促进了单位职工从事业人员到国家公务员的根本转变;二是积极参加学习考试,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区纪委、监察局和区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准则》,并参加了纪工委组织的专门考试,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规范了行政行为。三是完善局馆规章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区委作风建设年的有关要求,区档案局全面清理了组织工作和行政工作的具体工作制度,结合现行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局馆工作制度,实现了制度管人,加强了作风建设。
三、存在的困难
根据全年工作计划,结合上半年档案工作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费不足,限制档案抢救工作开展。
区档案局自启动馆藏历史档案抢救以来,认真开展抢救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由于经费不足,目前只开展了破损档案的裱糊抢救,对字迹褪变档案缺乏资金支持,一直难以开展。
(二)工作队伍不稳,措施难落实。
一些单位档案人员变动多,不按规定归档整理,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档案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档任重道远。
四、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扎实开展创新争优活动和“三查三看”教育
根据省市区委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扎实开展好创新争优活动和“三查三看”教育。通过开展活动,认真解决干部职工自身存在的“慢、难、浅、满、旧、漂、散、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档案干部单位,为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协调,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档案馆建设水平
一是全面完成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工作。组织局馆力量,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成《测评细则》要求的各项工作,形成台帐,7月底申请测评验收;从8月份开始,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验收筹备工作,迎接国家测评验收。二是加快区档案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步伐。加强协调,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努力开展档案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档案馆功能建设,增强档案事业发展活力。
(三)加强调度,落实责任,努力完成全区林改档案接收工作
严格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要求,认真组织力量,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年内完成全区林改档案建设工作。
一、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2008年,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市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市档案局、市民政局、市农委联合转发了《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工作要求;并联合印发了《北京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级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在2010年又印发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办法》。我市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按照要求,确定了昌平区、平谷区作为我市示范县活动的试点单位,同时以示范县验收标准为工作标准,全面指导全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开展。经过努力,昌平区已于2011年通过了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验收,成为全国第一批、我市第一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平谷区目前正在积极开展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他涉农区县也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以示范县验收标准为目标,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档案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村档案工作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村档案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在组织、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了更多的保障。市和区县档案局被列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档案工作被列入市和部分区县的农业发展专项规划、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等文件,昌平、平谷、门头沟区委和延庆县委将档案工作列入对乡镇村的检查、考核内容,为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昌平、海淀、大兴、延庆、密云等区县政府为农村档案工作拨付资金或配备设施设备,为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尤其是昌平,在2010-2011年度,区委、区政府投资415万元为全区17个镇街、304个村配备了数码相机、计算机、空调等设施设备,极大地改善了镇、村档案室的办公条件。这些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农村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职,农村档案工作指导服务力度不断加大
市和区县档案局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开展。通过制定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农村档案工作考核标准等文件,统一指导、检查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建立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村,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式,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全面开展;通过开通网络语音、视频指导,将档案培训课件、业务标准规范上传网络共享等方式创新农村档案工作指导方式;通过组织农村档案员集中培训、到各乡镇村进行按需培训、开展专项工作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有效提高村级档案员业务水平,2008年以来全市涉农区县培训档案员共计约1、5万人次。
针对农村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开展档案服务工作。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通州、顺义、昌平、房山等区县档案局加强对50个市级挂账村档案工作的指导并对拆迁情况进行拍摄,其他区县档案局也开展了对拆迁村的主动记录工作,完整留存城乡一体化建设历史记忆;房山、平谷、通州、怀柔、密云等区县档案局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档工作的指导;平谷区档案局指导乡镇开展“一乡一品”试点,建立乡镇特色档案;朝阳区档案局加强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储备等工作档案管理的指导。
大力丰富馆藏资源,更好地为农民服务。确定涉农专业档案接收范围,全面接收各类涉农档案。至2011年底,各涉农区县档案馆已接收宅基地、个人建房、农业普查、农业区划、土地承包等十余类共计75万余卷件涉农档案进馆,为农民利用档案提供了资源保障;昌平、海淀区档案局建立了“三农信息”专栏,上传涉农的政策文件、技术信息、开放档案目录等内容,平谷区档案局开发了“平谷区农村档案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在线提供开放档案目录及全文检索、预约查档等内容,为农民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服务。
(三)涉农部门协调配合,农村档案工作呈现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市、区县农委、民政局等涉农部门与档案部门积极配合,在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农村“两委”换届、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中,都对文件材料收集、保管、移交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共同制定相关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对土地承包档案清查、集体产权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农村换届选举等工作中形成的专项档案进行联合指导和检查。房山区农委、经管站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分细则与标准》中明确了档案管理的要求;昌平区经管站以档案为依据开发工作系统,既发挥了档案的作用,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三级联动抓规范,村级档案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完成建档工作的基础上,市档案局提出行政村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目标要求;各区县档案局认真贯彻市档案局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落实目标要求。各区县的乡镇档案部门加强对土地承包、产改、林改、宅基地等涉农档案的收集、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实地指导、网络指导、组织观摩、检查评比等方式对村级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大对村档案员的培训力度,把目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市农村形成了市、区县、乡镇三级联动,共同推进村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的良好局面。
村级档案工作是农村档案工作的基础,必须下力气抓实抓好。在三级联动的推动下,村级档案工作有了明显变化。各行政村档案室加强了对村民、流动人口、新农村建设、社保、换届选举等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部分行政村还留存了房地契、户籍、村账等上世纪60年代的档案。至2011年底,全市各行政村共保存了246万卷件档案;5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了使用计算机管理、利用档案,利用互联网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和档案信息;一些行政村编写了大事记、组织沿革、村志等材料,并举办了展览。村级档案在产权制度改革、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丰富村民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村级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各区县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发展水平不平衡。部分涉农部门、乡镇对农村档案工作的认识还不够高;乡镇档案员兼职过多(平均兼职5项),对村级档案工作监督指导还不够到位;村级档案室建设存在一定差异,有10%的村还使用木柜、塑料盒保管档案,约50%的村档案室没有安装防盗门,缺少灭火器等设施设备,不具备安全的档案保管条件;村级档案人员存在兼职多、不稳定的情况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
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宣传和推广我市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的好做法、好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是新农村建设发展的真实记录,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是服务民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提高农村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管理水平、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繁荣农村文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档案部门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高度认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畏难情绪,加强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宣传,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涉农部门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着力解决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地做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档案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巩固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成果,推动农村档案工作科学发展
各级档案部门不能满足于现有的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成果,要再接再厉,继续加强监督指导,推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第一,坚持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区县、乡镇三级档案部门要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档案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农业、民政、林业、水务、社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保证档案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同步开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加强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要指导涉农部门、乡镇、村随着工作的发展,健全、完善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村“两委”换届档案交接制度等。要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保证各项档案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得到有效的执行。
第三,加强涉农档案的收集工作。要指导涉农部门、乡镇、村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生产、农民生活、资产管理、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集中管理。要按时接收乡镇和涉农部门重要涉农档案进馆,丰富馆藏档案资源。
第四,加强村级档案的安全管理。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大力加强村级档案室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数量充足的柜架和装具,完善保管条件,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加强新农村建设档案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档案服务意识,通过网络服务、送档上门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要指导乡镇、村做好档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行使政府职能和维护农民权益方面的作用。
第六,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新领域、新方式。要结合本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和档案工作的实际,深入研究乡镇、村、各类经济组织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推动农村档案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农村档案管理,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整体水平,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局与市农委、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将以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为契机, 根据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联合制发的有关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办法和标准,联合印发《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测评办法》(以下简称《测评办法》)。这个《测评办法》借鉴了国家档案局创建工作的测评标准,采取了市档案局主要牵头,区县互评互验的方式,目的是使各区县之间形成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检查、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整合涉农档案资源,建立与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相适应的、覆盖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和全体农民的档案工作体系,有计划地开展送档下乡、送信息进村等活动,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
二、目标任务
力争在2012年底全区100%的区级涉农部门和镇机关及80%的村(居委会)档案管理达到统一的规范化标准,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具体阶段目标如下:
2009年,在全区2个镇(白市驿镇和陶家镇)率先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试点。试点镇的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并完善新农村建设档案,通过市档案部门初验。
2012年,在全区所有涉农部门和各镇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立并完善新农村建设档案资源体系,70%的单位配备计算机,实现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网上查阅。
2012年底,依托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档案信息网、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党建网)、农业信息网等网络系统,基本建立覆盖全区农村的档案信息资源利用服务体系,镇、村(居)两级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查阅部分已公开现行文件和档案信息,实现农村信息资源共享,达到广大农民利用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一般不出村(居)”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区级涉农部门
1、制定本部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工作目标、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开展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
2、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管理有序,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档案目录和重要档案力争进行数字化处理,编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资料。
3、建立方便农民群众档案查询系统,本部门涉农档案信息。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党建网)、档案信息网、农业信息等网络系统上载“三农”档案资料,确保涉农政策、技术、信息到镇、到站所、到村,使农户能够方便查阅。
(二)各镇人民政府
1、把档案工作列入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所属单位、村(居委会)及经济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有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专(兼)职档案人员,档案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3、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档案和已公开现行文件进行数字化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示范区创建活动。各镇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建立领导机构,细化目标责任,切实做到目标明确,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区档案局负责制定全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整合全区新农村建设档案资源,建立网上查询系统,对全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业务指导与监督;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和涉农部门负责加强对本部门“三农”档案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协调,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同步安排档案工作经费、同步开展档案工作,联系帮扶各镇的区级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纳入指导、帮扶的重要内容,共同助推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发挥宣传工作的主渠道作用,充分运用宣传标语、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调动全区特别是各镇和区级涉农部门及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自觉性和积极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应明确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中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由镇党政办负责对所在镇行政村股份制改革中档案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有关行政村应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股份制改革中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二、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行政村应根据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制订股份制改革筹备运行过程中产生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提出统一的归档时间和要求,并参照村委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等制度,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以确保股份合作制改革中档案的完整齐全和有效利用。
三、规范业务,加强管理
1、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应单独设类管理,实行双套制,一套移交镇综合档案室保管,另一套由村综合档案室自行保管。
2、按照“规范管理、方便利用、简化高效“的原则,农村股份合作社的文书档案基本按阶段相应进行分类:(1)筹备和人口调查汇总材料;(2)清产核资材料;(3)股份量化材料;(4)“三会”(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推选材料;(5)股份合作社章程和股民股权签署材料;(6)股份合作社成立预备会议,“三会”(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召开会议材料、选举材料;(7)农村股份合作社分红材料;(8)农村股份合作社日常工作材料。其他门类材料的分类(会计档案、照片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按照有关档案业务规范进行。
3、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形成的文书档案、照片档案,统一确定为长期保管,会计档案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来确定保管期限,整理结束后打印(或抄录)的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相应一式二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