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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精选8篇)

时间: 2023-08-12 栏目:写作范文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篇1

烟草企业在安全文化建设上,存在以上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无论从思想认识上、还是建设实践上,总体存在目标不明确、法规遵守不到位、责任不清晰、深入不下去、安全设施无保障、改进不持续等等问题或差距。这些问题或差距不能有效解决,将会限制企业安全文化的良性发展,使企业安全文化意识建设原地踏步、停滞不前,同时也不利于烟草行业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发展,保障安全发展的战略。

推行烟草行业安全标准化的目的和意义

1推行烟草行业安全标准化的目的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实施的目的,是为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提供规范依据,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操作层面的技术支撑,保证安全基础管理、生产经营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行为处于安全受控状态,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提升。

2现实意义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摸索和实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技术规范、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文化建设等,建立了适合行业自身特点的、能够满足行业自身发展需要的、保障行业自身安全生产的行业安全标准化规范。无论是在行政管理上,还是在组织结构上就是要通过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进行危险防范和危险源辨识,进行风险等级评价,实现风险等级管理,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和危险源,建立风险预防机制,规范生产作业行为,使生产作业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使人、物、法、环处于良好的生产运行状态,并得以持续改进,在行进中加强,加强中发展,于发展中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使企业员工始终如一地、自觉地、积极地参与到强化安全生产的事务当中,不安全的行为最终结合安全标准化的规范被所有人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并且被公开反对,最终形成“自律”的安全文化并创造出“我要安全”的组织。安全价值观、安全理念、安全愿景,通过逐步具体化的传播过程,逐步使忠于企业制度成为每个员工头脑中最基本的安全文化价值观念。管理办法的制定,机制的形成并不难,难在自始至终、数年如一日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难在真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一般号召多,配套措施少”的问题。这些难题,必须通过规范管理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实质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的实施,正是为烟草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供了安全基础建设的支撑平台,在基础管理规范中注重痕迹档案管理、在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中注重现场(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实现了全员参与、全员考评安全绩效的过程性管理,从而更深入地明确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即是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的标准,也可弥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体系安全管理绩效的不足。从而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文化的改进措施。

2《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关系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本身是烟草行业推荐性标准,又是烟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依据;并不取代国家、行业的其他标准,而是将其他标准的要求转化为可操作性规范,同时对国家、行业标准未覆盖的内容补充必要的操作性规范;是行业安全标准,企业在制定安全标准时对其规范要求加以引用或转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搭建了先进的、规范的、系统的安全健康的管理架构和平台,但并未也不可能对不同类型的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具体技术和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等作出要求。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的操作性规范作为体系运行的具体要求,则可对体系运行提供支撑,实现体系绩效提升;同样,有了体系管理架构和平台的保证,《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操作性规范方可得到持续执行和改进。在实施《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同时促进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3《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的特性表现

系统性:遵循系统安全理念,最大限度地实现理论、方法、技术、制度等的综合集成,运用过程PDCA控制方法,将安全策划、执行、检查、考核、评级、改进作为系统流程加以规范,体现了系统管理的原则。

技术性:突出技术标准的主体地位,在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烟草企业特点,系统地对烟草企业生产经营现场的主要设备、设施、工具、物资、作业活动中的危险源(含职业危害)提出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要求;在考核评价分值分配上,向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倾斜。

模块化:《规范》分设了基础管理、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两大模块,其中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模块又分设了烟草企业通用、烟草工业企业、烟草商业企业三个子模块;不同的企业可根据其实际选择每个子模块中的相关要素,灵活地进行组合,从而更适应各层面、各类生产经营形态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检查及考评的需求。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篇2

关键词 安全 教育培训机构 标准化管理

1 我国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现状

在国家安监总局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的形势下,全国共建立了3千多家经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认定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四级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网络已初步建成。

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影响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虽然早在200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印发了《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暂际准》),但是在每3年一次的机构复审评估工作中,发现大部分一、二级机构“重硬件建设轻队伍建设,重培训办班轻培训研究”,三、四级机构更是基本上“只重培训办班,不重机构建设,不重培训质量”。总体上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不容乐观。安全教育培训整体质量的进一步提升,这些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才可能真正胜任作为承载安全教育培训的大部分重任,才可能真正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目前唯一对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具有一定影响的外部管理工作便是3年一次的机构复审评估。经过两轮的全国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复审评估工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规范和安全教育培训质量的提升,但通过复审评估工作也反映出机构存在的各种不足。安监总局孙华山副局长明确指出,我国目前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学科建设和安全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等方面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总局党组的要求、与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2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是指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包括制定、及实施标准的过程。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尽管类型不一、级别不同,培训项目和服务手段各异,但每个培训项目的开发和设计、招生、教学组织与实施等却是重复性的活动。这些重复性活动的存在是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也是通过标准化管理建立最佳秩序的条件。

安全教育培训是一种服务已是共识,而服务一旦被提供即被消费,用评估的方法来控制质量永远为时已晚。因此,事先设计服务标准,实现全过程管理确保服务始终无误地遵循标准,是保证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标准化管理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必须符合外部标准,对于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来说,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标准规范均是必须遵守的外部标准;二是必须有明确的内部标准,对于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来说,主要是其所倡导的安全教育培训理念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基础的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标准是安全教育培训机构为了保证与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实现总的质量目标而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具体标准,也应该既符合外部标准,也有明确的内部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认定标准中的6个一级指标是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准人的必要条件,也是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此外《标准》也是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适应安全教育培训的发展趋势而研究制定的,复审标准中的5个一级指标衡量安全教育培训绩效和质量。《标准共有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32个,覆盖了硬件条件和软件管理两方面。对于一个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而言,首先必须符合《标准》的各个指标要求,这是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管理体系必须遵守的外部标准。

一个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在目前的四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中,就相当于一个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一个有竞争力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应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赢得市场和获得政府监管部门的认可。制定明确的内部管理标准切实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量是一个机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措施。具体来说,安全教育培训机构不但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师资队伍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辅助设施完善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制定标准要素以保证机构硬件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而且还要从培训教学研究、培训组织实施及规章制度落实、档案管理、绩效评定等方面制定科学可行易操作的标准要素,实现对培训教学、教师、学员管理的有效控制,确保培训管理过程在预定控制状态下进行,以满足培训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的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在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过程中,应在严格满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严格遵循PDCA持续改进方法,突出强调安全教育培训过程控制,建设适合机构开展全面安全教育培训质量管理活动需要的标准管理体系。

3 推进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管理建设的思考

安监总局在“十二五”期间,对安全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形成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岗位责任、教考分离、考核奖惩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实现工作规范化。对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是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目标之一。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篇3

论文摘要 在分析水利工程建设现状、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国家决定增加安全经费投入为契机,借鉴工民建设管理成功经验,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新模式的构想。

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

1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问题及原因浅析

江苏省水利厅和市、县水利局对安全生产工作历采十分重视,近年来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人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有声有色,有效促进了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

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其主要表现为:①施工企业专职安技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普遍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总体上呈弱化趋势;②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受教育程度和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生产素质普遍欠缺;③安全生产管理有时流于形式,违章指挥、冒险违章作业时有发生;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十分薄弱,事故隐患漏洞不少;⑤施工过程中脏乱差现象随处可见,野蛮施工屡见不鲜;⑥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虽有长足进步,但与工民建行业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①各级水利施工企业已全部改制为民营企业,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加之部分企业的大股东们急于收回投资,导致安全经费投入不足;②施工企业的现场作业人员除工种队长和少数工种的个别业务骨干是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即通常意义的固定工)以外,其余全部是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佣的农民工(即临时工)。有的企业除少量管理人员以外几乎没有固定工;③客观存在的工程分包或隐形分包,导致以包代管(甚至只包不管)成为生产过程中的主要不安全因素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隐形杀手;④由于水利工地多数位于较偏僻的地区,加之工程季节性强,保节点、抢工期,管理理念上重视质量而淡化了文明施工;⑤水利工程文明工地评选以业主牵头,参建各方参与,施工单位并未增加投入,在评为文明工地以后没有任何激励机制,因此积极性不高。

2机遇和挑战

近年来,因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安全生产严重滑坡已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相关规定、办法陆续出台。建设部于2005年6月7日以建办〔2005〕89号文颁布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水利部于2005年7月22日以第26号令颁布了《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于2006年12月8日 以财企〔2006〕478号文颁布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06年12月31日以建办法〔2006〕863号函向各省、市、自治区征求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这些规定和办法的陆续付诸实施,将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和促进安全生产管理。面对水利工程现行招投标体制和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如何用合法手段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约束施工单位将得到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用于本工程项目,并以国家决定增加安全经费投入为契机,全面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水平,这是全省水利建设单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工业民用建筑行业从20世纪90年代前期高层建筑的兴起开始推行标准化合格施工现场管理,10多年来已形成全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施工现场管理模式。虽然,水利工程与工民建项目不同,工程规模大至数亿小则数十万元,工期长至数年短则数十天,工程所在地经济发达程度和地域条件差别大,短期内较难制定全省统一的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现场管理模式在全行业推广。然而多年来工程建设的成功实践,使许多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建设单位以增加安全经费投人为契机,从完善合同条款人手,强化过程控制,充分运用经济杠杆和激励机制,先从具体工程项目开始,探索标 准化、规范化施工现场管理是完全可能的。在此基础上,组织制定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现场实施(考核)标准,必将全面提升我省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3标准化、规范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实施方案

3、1从合同文本入手,探索量化管理新思路

量化管理的前提是合同文本。用通俗的语言说,就是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时,把自己想要达到的建设管理目标通过详细的合同条款体现在招标文件中。在现行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一般规定”中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章节,同时在商务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细项,并要求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作补充。在此基础上由投标单位在业主确定的一定幅度内确定各子项报价。“安全文明施工”章节可以参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厅苏建价〔2005〕349号)、水利部《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考核标准》(1998年4月)、《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建设厅苏建建〔2003〕247号)等法规、办法,结合水利工程的施工特点,针对具体工程情况、施工条件和合同工期编写。相应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计量支付条件,并尽可能采用定量考核支付。建议“安全文明施工”章节分基础设施、过程控制、绩效考评3个层次编写。

3、1、1安全文明施工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指工程开工初期为满足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需要而实施的临时性工程项目,应该与现行招标文件中“临时设施”章节和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相区别。例如:职工宿舍、泥结碎石道路属正常施工所必须的项目,而文化体育娱乐设施、混凝土道路属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要的项目。从另一个角度说:“临时设施”项目是“必须”的,个数多少与工程大小、工期长短关系不大,仅规模不同;而“安全文明施工基础设施项目”是“需要”的,内容应区别工程大小、工期长短和创建文明工地期望达到的水平确定。现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临时设施”中为保证正常施工和工人生活所必须的生产、生活项目内容仍列为“临时设施”,其他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人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内容列为“安全文明施工基础设施项目”,并根据需要补充若干细项。在编写“安全文明施工基础设施项目”时,应特别注意针对现行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常见问题提出项目要求。

3、1、2安全文明施工过程控制项目。主要指永久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需要而实施的项目,根据拟招标的工程项目性质、规模、内容确定。可以按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划分若干阶段性控制要素,也可以按工程项目工序内容划分若干控制范围。如:基坑降排水及安全围护、脚手板搭设及安全网围封、施工通道及临边洞口防护、安全用电及施工照明、成品保护及工作面清理、安全警示、环境保护、食堂卫生等等。招标文件中对安全检查考核的标准、频次、方法要给予明确,要将“安全文明施工过程控制项目”中的相关内容与工序质量控制内容一并查验,明确未经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意见,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要通过规范化管理下决心解决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粗放管理、平时脏乱差、临时突击清理打扫的陋习。要把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项目和工作内容与计量支付量化挂钩,促使施工单位主动加强管理。

3、1、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绩效考评项目。侧重于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考核,包括专兼职安技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危险源控制、安全自查及安全检查所提问题的落实整改等动态管理内容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评价(包括检查、稽查、文明工地评选等),具体内容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并与费用挂钩。考评达不到分值要求的扣罚施工单位相关经费,管理成效明显经考评符合相应条件的,给施工单位予以奖励。

3、2严格过程控制,推行规范化管理

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前提是标准,但更重要的是通过严格的过程控制确保符合标准,以实现规范化管理的目标。必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并与经费挂钩。现行项目管理实践中,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对文明工地设施所作的承诺经常不能全部兑现。究其原因,既有合同不完善的一面,也有监控不力的一面。“安全文明施工基础设施项目”基本上都是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必须对照合同项目严格考核有无保质保量全部完成,否则该项报价应部分或全部不予计量支付。

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不仅要看初期投入、环境状况,更要特别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措施和安全文明行为。施工单位进场以后,必须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对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过程控制项目”进一步细化后报监理批准。监理要制定针对性的检查、考核细则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在动态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对相应子项费用分期支付,全部完成后结清。不满足合同条件的不予支付。

3、3推行激励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试行安全文明施工风险基金制度,具体奖惩办法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单位的现场项目经理部在取得第一次工程预付款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建设单位从合同备用金中提取相等数额的安全文明施工奖金,合并组成安全文明施工风险基金由建设处专户存储。40%的风险基金用于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绩效考评项目”的检查、考核兑现,20%的风险基金奖励水利系统文明工地,20%的风险基金奖励省、市级文明工地,工程结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奖励20%的风险基金。

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主要起监管作用。要通过动态管理和激励机制,推动和促进施工单位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投入,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提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3、4建议

在积极探索标准化、规范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基础上,及时总结、交流,适时制定出台省、市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化合格现场考核标准,根据标准化合格现场考核标准,经考核合格的工地才能逐级申报文明工地。为了鼓励创建文明工地,建议全省水利系统分省、市两级评选文明工地,原则上每年评选1次。评为文明工地的项目经理3年内可在投标中获得评标加分。

参考文献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篇4

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仅是油田基建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还是保护矿区生态环境的重要预防措施。为此,本文从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和建设安全专业人才队伍三个方面对强化油田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进行探讨。

关键词:

油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强化油田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管理是保障基建工程施工达到预期目标的第一要素,与矿区员工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因此油田基建工程施工应谨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断强化和规范施工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然而,由于油田地面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多为“以工艺为主、建筑施工为辅”,其工艺、土建、电气等专业施工较普通建筑施工相比工序衔接繁多、复杂,加之油气田基建工程项目所建装置具有高温、高压、高转速且油气介质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点,所以在基建施工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用电管理、动火管理以防止火灾爆炸,不断加强入场设备、机具管理和高空作业管理以保障施工人员安全,不断加强露天作业管理和废液、废料排放的治理以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2油田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安全意识不高,制度和管理方法有待完善

油田基建工程项目由多专业交叉施工,虽然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项目施工的安全工作,但其他专业人员却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常常为了压缩建设周期、抢进度而在施工过程中忽略了安全防护工作,不仅违章操作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且在各专业执行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时不认真、不细致,抱着极大的侥幸心理应付了事、流于形式,加之目前管理制度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仍需不断完善,最终导致安全管理工作难于落到实处。目前,对于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尤其是对分包商的HSE管理制度仍不健全,需要在制度上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分包商现场施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此外,近年来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但油田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化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管理方法较为落后,急需改进。

(2)安全知识匮乏,技术和管理人员水平有待提升

安全知识匮乏也是目前制约油田工程基建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因素。尽管经过多年的安全管理建设,不管是安全管理人员还是工艺、土建、设备、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意识已经大为提高,但由于安全专业知识相关教育和培训力度不够,特别是因油田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环境复杂而导致建设工期大都较为紧张,因而为了抢建设周期,入场安全培训经常遭到压缩,尤其某些分包单位未经入场培训甚至连必要的动火、动土等作业的风险提醒都没有便入场施工,从而导致技术人员指导作业时不能有效的帮助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做好安全防范,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监理不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仅如此,安全知识培训不到位,还造成施工人员不识安全标识,安全管理各项防范工作不能真正发挥效用。

(3)队伍建设薄弱,监督和管理人员队伍有待壮大

随着油田开发开采规模不断扩大,油田地面基建工程项目规模和数量也在增多,但专业能力强的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却没能跟上基建工程增长的脚步,造成监督和管理人员虽然数量上可以相匹配,但是高水平的专业人才相对较少,从而导致目前基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环节较为薄弱。一方面,由于目前尚无具体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明确工程监理在施工安全方面应负的责任,大多为企业对工程监理提出的安全责任要求,依赖监理人员自身的安全素养,而一旦监理人员安全素养不到位,则难以采取实质性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措施,既不能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遇到安全问题时又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另一方面,除监理人员外,施工企业自身的安全专业管理人才也相对不足,部分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是临时抽调而来,从而导致基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人员素养难以提升。

3强化油田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1)设立安全责任机构,完善安全管理体制

加强油田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设立由执业资质、从业经验、责任心、数量满足基建工程建设需要的人员组成的安全专管责任机构,制订和完善油田基建工程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逐级建立企业自上而下、自发包单位至总包、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分包商、各部门和各专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设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标,同时根据管理目标签订绩效考核责任合同,奖罚分明,激励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意识,进而保障油田基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加大安全培训投入,普及安全知识教育,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素养和职业道德,是从根本上防范基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必由之路。不仅要定期对工程项目各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知识讲座,还要不断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教育及特殊作业教育,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学习有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撤离的知识,能辨别并清楚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分包商的操作人员,对他们要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3)优选工程承建单位,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安全监理单位优先发包给安全设施到位、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以及具有高水平专业安全监管队伍的油田建设开发商。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向油田承建单位支付用于安全管理建设的费用,以保证承建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能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刘满军,张音、油田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新思考[J]、石油石化节能,2016,07、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篇5

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对象与范围

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小煤矿是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的各类矿井。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中的小煤矿和其他国有小煤矿,可参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116号)执行。

(二)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是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要求。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但是,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突出,违法、非法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安全生产状况十分严峻。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对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从*年下半年算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到2010年明显好转的目标,任务十分紧迫和重要。

3、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小煤矿是我国煤炭开采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其健康发展,必须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

4、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特大事故;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小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在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10年,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的要求。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6、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7、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小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8、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9、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井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10、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小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1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3、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14、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16、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7、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18、落实现场管理制度。煤矿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9、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生产和辅助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煤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33、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

25、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26、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每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报告。

27、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工作。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或检修的矿井必须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要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煤矿整顿、整改完毕后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五)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28、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制度。新建、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的生产规模,应符合煤矿建设项目产业政策。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必须由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报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建设。“十一五”时期,各地区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29、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煤矿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篇》,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0、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资源整合、基建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严禁资源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禁基建过程中边施工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进行生产。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按照设计核准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建设单位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

38、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煤矿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确保按规定落实对职工的培训。自身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小煤矿,必须与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35、落实全员安全培训。煤矿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36、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防范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37、保障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时,应当落实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38、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矿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不得提供伪证和虚假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按规定及时存储或补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三、加强小煤矿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一)健全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机制

39、落实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政府作为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完善小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充实和加强本地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制订本地区煤矿安全发展的整体规划,研究制订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进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施煤矿的整顿关闭。小煤矿要自觉服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

40、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统一行动,落实对小煤矿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不服从政府依法监管,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相关证照、依法关闭等行政处罚。

41、严肃事故查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小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予以资质处罚:对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责令参加复训,合格的退还其两个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颁发。

(二)扎实推进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2、加强组织领导。煤炭行业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43、发挥员工监督作用。小煤矿要组织员工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现场监督作用。

44、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予以曝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和媒体举报煤矿违法违规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瞒报伤亡事故等。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加强基础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篇6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前言

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不断扩大,使建筑施工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施工队伍也在不断的扩大。近几年的发展,使得不同结构和组织形式的建筑企业并存,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建筑管理安全性不足的情况,建筑企业的安全性事故不断发生。

目前建筑工地的工人大多是来自农村的劳务工,自我保护意识缺乏,对施工中的基本常识尤其是安全常识的认识不足,加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的淡薄,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的管理不严,存在侥幸的心理,没有看到安全事故带来的严重影响和长远的效益。因此,对建筑企业施工进行安全管理,是一项艰巨而长远的任务。

1 目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

1、1 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由于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建筑安全法难以跟上其脚步,建筑法律法规的不足使建筑市场的违规建设现象明显。无证设计、无证施工、事故误报、事故漏报等现象普遍存在。

1、2 建筑的安全管理落后。很多地区都没有专门的建筑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由于安全管理人员并不直接的创造经济效益,很多的企业在并没有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是趁转型之机将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大幅度的消减,使建筑施工中出现无人安管的局面,给建筑的安全施工管理带来隐患。

1、3 建筑市场混乱,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我国处于经济市场的过渡时期,对于迅速兴起的建筑行业,缺乏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一些非法转包、非法施工的现象难以进行有力的约束。使建筑企业的资质与所承接的工程等级不符,给施工带来安全隐患。

1、4 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建筑施工的流动性使对环境和技术的要求很高,的很多的建筑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在企业的生产当中,对施工环境的调查不足,施工技术不高,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相应的防护措施也难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1、5 工人的整体素质不高。大多的建筑单位队伍都是由劳务工组成,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基本的安全教育,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在施工的过程中,违规操作的情况经常出现。如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带安全帽、不穿安全防滑鞋、不系安全带;在用电操作时,不将电闸关闭,带电操作使触电的危险性增高;甚至有非专业的机械操作人员不结经过技术培训就擅自操作机械,对机械的性能造成损害,增加了人员的危险性、

1、6 安全措施经费不足。建筑过程中对安全的认识不足,导致经费的投入严重不足,使很多的安全防护措施难以实施,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建设难以实现。

2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2、1 政府加强对建筑安全的管理。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很多工作,只靠建筑工程企业很难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因此,政府额可以设立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业的监督和管理,在保证安全管理评价、检测、认证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建筑的安全进行管理。

2、2 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企业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管理。一个合理、完善、可行的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对职工的行为进行规范,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使安全管理有实施的依据,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良好发展和安全施工创造环境。企业在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中,要注意制度的可行性,讲责任落实到个人,从根本上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

2、3 施工人员的严格管理。建筑施工具有很多危险的工序,对人员的身体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建筑施工的危险工序的施工过程中,要从施工人员的角度进行提前的预防。对于高空作业的施工,要保障施工人员的适宜性,具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恐高症等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坚决杜绝其高空作业的进行。

技术性要求高的工序,从业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如用电工序,电工要具有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证才能进行用电操作。对技术性要求高的机械和工种,也要求技术人员具有上岗证和资格证才能进行操作。

2、4 施工人员操作规范化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各种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条例对工人的操作进行规范,对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的执行,对安全事故进行预防性的控制,杜绝因操作规程不规范而造成的事故发生。

2、5 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工序进行特殊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中存在着很多的危险工序,在建筑工程的实际管理中,要在落实以上措施的基础上,对危险性高的作业进行特殊的安全管理。

2、5、1 脚手架工程。脚手架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基础设备,但在实际的应用中,却没有基本的安全质量保证,在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中,一定要加强对脚手架的安全管理。禁止使用劣质管材和脚手板;严禁钢管、毛竹混搭的现象出现,脚手架的搭建和使用要进行严格的设计计算,保证质量,经过技术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在对脚手架进行搭设时,要按照不同的过程要求进行科学的搭建。一般结构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米。对于装修脚手架,其立杆间距不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8米,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米。支撑地面的外脚手架架设时,必须将高度保持在15到18米之间,每层都要与建筑物进行拉接,保证架的稳定性,拉接点的垂直距离不能大于4米,水平距离不大于4、5米,脚手板两端与水平横杆固定,保证脚手板铺满脚手架的操作面,以免踩空出现危险事故。

2、5、2 安全用电管理。建筑工程的临时用电也是容易发生事故的工序,在使用时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规范化的操作,在电源的进线、电路的走向、电器的规格等方面进行质量和规格控制。在外电防护和接地接零保护方面加大管理的力度。

2、6 加强安全监督

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可以对建筑单位只考虑工程进度而忽略工程安全的行为进行控制,切实的保证安全管理的实施。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各部门与建筑工程单位关系的协调,从双重角度对工程的安全进行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成本管理和监督,对建筑材料的选用,要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进行采购,制定严格的采购计划,以免劣质材料流入建筑工程。

3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涉及到各个方面,不仅是建筑单位的责任,还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各级部门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郭红英, 康香萍,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和难点, [J] 煤炭技术, 2011,30(6)

[2]李旭东, 卞建东,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影响因素, [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32)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篇7

一、提高安全生产认识,明确基层监管职责

(一)充分认识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镇(街道)处在安全生产监管的前沿防线,是最关键、最基础、最重要的监管环节,也是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落实到基层的强力保证。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到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直接影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把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正确处理好推进经济发展与抓好安全生产的关系,做到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推进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据《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当前实际,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上级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安全监管机构,构建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行政区域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编制和完善镇(街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有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财政投入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条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组织建设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2、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理顺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人员、工资发放、办公经费、交通通讯工具、检测检验设备“五落实”。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比较集中、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镇(街道),要配备相应的驻厂安全生产监督协管人员。

3、健全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社区和农村较大行政村(1000人以上)要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村(居)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安全生产管理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他行政村也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和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村(居)应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二)加强基础建设

1、树立“大安全”思想,将生产经营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以及全民安全教育、防范自然灾害等工作一并纳入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和保障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镇(街道)”、“示范园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示范班组”五创活动,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2、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保互动”机制。

3、为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门的办公用房,镇(街道)行政区划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图、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图和重点监控部位、设施分布图要规范上墙,相关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事故调查处理记录等资料规范齐全。

4、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台帐,包括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台帐、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台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明细台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台帐、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以台帐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三)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镇(街道)、村(居)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县政府和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4、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并严格奖惩兑现。年内所辖区域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街道),一律不能参加评先树优活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5、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要定期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四)严格依法行政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报告和协助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行政执法和业务工作的指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一)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监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本辖区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流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有治理工作方案和总结;要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以安全生产示范创建为重点的基础管理工作,使其依法生产经营、健康发展;要督促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坚持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凡是纳入镇(街道)管理的企业,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就要做好跟踪督查和指导,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杜绝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管理

1、严格市场准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制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生产企业应当全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等应当全部取得经营许可证。

2、深化专项整治。继续深化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流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取缔辖区内无证非法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落实镇(街道)集贸市场、人群密集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整治搬迁马路市场,整顿规范乡村客运市场,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农用车辆、农用机械作业管理,切实消除报废车辆运营、客运车辆超载、农用车载客等重大安全隐患。

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定期排查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实行定计划、定措施、定时限、定投入、定责任人的隐患治理“五定”方案,督促整改;要加大对辖区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力度,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施动态监控,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从源头上防范事故。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有关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单位职工和临时务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认真组织镇(街道)机关、村(居)、企事业单位,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繁荣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确保活动效果。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在矿山、化工企业、车站、集贸市场、重点路段等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标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四)加强服务指导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为企业和基层单位做好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传达到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反馈基层安全生产情况。

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篇8

20**年,**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工作在县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地实际,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明确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思路:以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安全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细化安全生产考核,严格落实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机制,为落实好工作思路,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基本原则,创新工作方法,落实主体责任,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简单汇报如下。

一、强化基础,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监管有章可循

一是抓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个单位,分解落实到企业、村(社区)、组。街道分别与站所、辖区内村(社区)、企业等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年终兑现。对未完成指令目标或隐瞒事故,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单位坚决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特别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委会紧盯不放,层层落实责任,一抓到底,严格监督管理。

二是抓监管机构网络建设,确保事事有人管

加强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公共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在党政班子成员中明确一人分管公共安全工作;按照区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要求,选优配强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所长,配齐配强安监所人员。目前,要在抓紧做好50%人员进编到岗的基础上,确保其余人员在2010年底前补充到位;村(居、社区)建立起安全监管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并配备专(兼)职公共安全监管人员;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全区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公共安全监管网络格局。

三是抓制度建设,以完善的制度保障生产安全

第是一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安委会(食委会)以及所属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公共安全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责任追究”制。第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要根据公共安全状况,结合经济总量、人口比例、行业特征、环境特点等综合因素将公共安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逐年递增、使用规范、成效显著。第三是完善硬件设施。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基层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安监所要根据工作实际,落实相应的办公用房,配发必要的工作制服,配备相应的电脑、数码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想方设法解决监督执法车辆问题。

四是完善机制,确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

要根据公共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加强公共安全等一系列要求,镇乡(街道)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会议、宣传教育培训、(举报)处理、目标管理责任与考核、统计分析与信息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演练、监督检查、高危行业与重大危险源监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经费投入保障与管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十二项基本监督管理制度;工业园区(开发区)和村(居、社区)要根据公共安全状况和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

五是规范运作,台帐资料健全完善

要按照文书资料与档案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基本情况、基层基础、工作活动、监督管理(执法)、宣传教育培训、各类制度”等六大类台帐,做到文件资料齐全完备、整理归档规范、查询使用方便快捷,确保基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运作更加规范、效能更加显著。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监管到位

一是突出安全隐患整治

今年以来,安监所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明确分工,归口负责,确定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先后由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教育局、交管所牵头,协同有关部门对九个方面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排除了安全隐患,杜绝了重大事故的发生。一年来,安监所组织的集中安全检查4次,共查出各类大小安全隐患162处,全部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突出日常安全监管

**街道所辖企业多,监管难度大,在做好安全生产重点隐患监管的同时,我们狠抓了日常监督管理,为此安监所坚持从基础做起,抓安全生产,细化工作,规范日常管理。一是对各种报表、台帐进行科学规范。对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事故隐患台帐及“四主两员”管理台帐等分类造册并及时异动。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20**年成立以来,每月定期对各安全生产企业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全年定期检查出事故隐患13处(次),并全部整改到位。并要求所属村(社区)对辖区内的码头、船只每星期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四是抓特护期值班备勤。坚持主要领导带班,做到24小时值班,矛盾纠纷隐患及时排查和化解,确保特护期间的安全稳定平安。

三、着眼长远,强化考核,激励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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