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市场经济;高等学校;办学成本核算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我国高等教育自90年代末期实行全面收费政策,高校教育成本从此备受社会关注。随着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财政会计改革中部门预算和绩效考核的不断推进,以及高等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高校已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主体。如何加强高等学校办学成本核算,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成为摆在高校和政府面前的新课题。
一、高校开展办学成本核算的重要性
1、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对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
高校产业正从公益化逐步过度到社会化、产业化,主要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专业知识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是高校的最主要产品,在校学生通过专业学习和实践积累等一系列活动,对社会做出贡献来实现其价值,积累这种内在价值的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社会资源。高校需充分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争取以最少、最合理的教育资源耗费,培养出更多、更杰出的人才。
2、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是教育体制改革考核高校管理的重要指标
高校已逐渐从政府举办向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转变,具有独立法人实体,在办学模式、招生与就业、引进人才、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已逐步与市场接轨,办学风险也相应产生。由于传统的“报账式”核算已不能满足各方对高校会计信息的需求,高校办学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有助于高校的持续发展。
3、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是优化高校资源配置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高校面临着经费不足、资源浪费的问题。大部分高校仅注重如何提高教学质量,而忽视怎样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没有意识到分析办学成本效益的重要性。如一些院校管理人员数量过多、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重复购置、实验设备利用率低等。只有客观、准确的对办学成本数据进行核算,高校才能准确、科学的计算出培养学生的财务成本,进而对办学成本进行控制。
4、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面临的瓶颈问题需要一个全面、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
当前,高校成本核算的对象和周期不统一、运行成本概念模糊,不便于进行实际操作;高校内部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资金使用效益、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监督不够,出现混乱;教育投入和资源分配还存在矛盾,体现出高等教育有失公平;另外,一些高校仍在使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已无法满足多元化的信息需求。
二、市场经济环境下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体系
1、明确高校办学成本会计核算前提
高校会计与企业会计不同,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之前需要重新确认会计主体和会计分期。整个学校应该作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主体,会计分期应采用学生培养周期制。结合高校实际情况,高校会计期间应确定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另外,高校应强调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综合使用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以及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等。
2、确定高校办学成本核算的内容框架
(1)人员性成本。人员性成本主要是教学、教研一线人员的工资和各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工资,还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非社保)。教学、教研人员工资可以分为基础工资、课时津贴、实验经费、实习指导经费等;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工资可以分为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工资、行政管理人员工资和后勤保障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属于高校经常性成本中的人员性成本。
(2)日常运行成本。为了保障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依靠必须的日常运行经费来协调、保障和指引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合理、充分、有效的利用有限资源,最优化完成各项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运行经费包含教学业务经费、科研经费、行政管理经费、后勤保障经费等与教学、科研、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公用支出”属于高校经常性支出中日常运行成本。
(3)资本成本。作为办学成本中的固定成本,基本建设经费主要是指为了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学校通过征地形成的无形资产,构建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图书馆、学生食堂等基本建设,购买教学、科研实验仪器和辅助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这些都是高等教育中货币性资金的物质体现。为了保障教学活动等可以正常有序运行,高校需要发生的维修(护)费用也属于基本建设经费。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应该归属于资本成本范畴。
(4)可持续发展经费。高校最重要的职能是为国家和社会输送各类高层次、有用的人才,此外高校也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主力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校企结合模式的进一步推进,高校科研工作与本身的教学活动、国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分割,可持续发展经费包含高校承办科研项目所需经费、教师队伍的培训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等。
3、设置高校办学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
财政部2013年颁布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设置了“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其他支出”、“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会计科目,用于全面地反映高校的费用支出,这充分考虑到高校支出结构呈现多样化的实际,会计科目的设置结构便于进行成本分析,为高校办学成本核算管理和政府拨款提供了充分的决策依据。依据“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还设置了“累计折旧”和“待摊费用”科目,来核算支付期与归属期不一致的支出项目,增强了高校办学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教育事业支出”科目,核算高校办学过程中各类教学活动及教学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科研事业费用”科目,核算高校开展各项科研及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科目,核算高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含各类学生思想教育部门)开展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科目,核算高校后勤部门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上述科目下设“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三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离退休支出”科目,核算高校负担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支出;“其他支出”科目,核算高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等支出以外的所有支出。
“累计折旧”科目,核算高校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核算高校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三、市场经济环境下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策略
作业成本法(ABC)是以作业消耗资源、成本对象消耗作业为费用归集分配路径的一种成本计算和管理方法。特点是按成本动因归集费用,按作业用量分配费用;分配的标准多样化,核算与分析一体化。高等学校的办学成本核算适用于ABC的核算管理理念。
1、新高校会计制度下采用作业成本法的核算流程
高校的运作有明显的周期性和稳定性。每届学生都从招生开始始,毕业分配结束,周而复始。虽然高校也属于多元化产品的批量生产,所需的硬件设施要求、技术水平、时间精力不尽相同,但是高校具有符合作业成本法核算特点的职能明显、相对稳定等多个作业。鉴于作业成本法对于间接成本的有效核算,而高校成本核算又具有直接费用少、间接费用多的特点,所以作业成本法的多动因分析使得高校成本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真实和客观,从源头上节约支出,提高经费的实用效益、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高校办学水平。
高校对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类似于企业生产对产品的纵向转移,而由相互平行的职能单位进行辅助工作。需加注意的是,如果教学活动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提供服务,则需要按照重要性原则或交互分配原则对交叉发生的成本进行归类,防止成本重复计算以保障核算结果准确。
首先通过作业分析、归集作业成本,对耗费的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根据性质和用途等因素归集到资源库;再确定作业中心与成本动因,将资源库价值分配到作业成本库中;最后计算作业成本动因分配率,按照对象分配成本,将成本支出分配到成本对象中去。综合考虑重要性和效益性原则,将各作业成本库价值分别计入最终产出,形成最终产出成本,及办学成本。
2、以A校为例设计高校办学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1)明确A校办学成本要素。详细罗列办学成本支出项目。假定A校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0。
(2)归集作业资源。假设A校专职教师1000人,其中助教及讲师为550人,教授(含副教授)350人,正高级以上100人,则约当专职教师人数为550+350×2+100×3=1550人。同理再计算出学生、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的约当数。分别归集专属与非专属作业资源费用,分配各实际消耗资源(如图书资料费等)和仪表测量资源(如水电汽费),最后将这些资源分配到作业成本库。
(3)测算最终办学成本。根据作业动因分配率,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系统中直接分配作业,按照数据分析,编制A校办学成本核算报告,分别为学院层面办学成本汇总表(见表1)和学校层面办学成本核算表(见表2)。
四、结语
总之,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充分利用作业成本法等会计核算手段,准确对高校办学成本进行测算和分析,确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为政府制定合理的拨款和收费政策、社会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1]刘强,王竹凤、高校教育成本管理与控制制度的创新探析[J]、经济师,2013(1)、
[2]王润、在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应用作业成本法核算高校教育成本可行性分析[J]、丽水学院学报,2012(8)、
[3]于莉萍、新高校会计制度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探析、大连大学学报,2013(2)、
关键词: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会计核算
随着高校科研实力不断增强、参与各类科研活动越来越多,科研经费数量占高校总经费数量的比重越来越大。《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通过“重中之重一级学科”、“重中之重学科”和“省重点学科”建设,形成一批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技术问题和涉及社会文化重大问题能力的重点学科。学科建设的发展也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新要求,本文就修改前后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变化所导致的会计核算变化进行初步研究。
一、改进会计核算的必要性
一直以来浙江省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主要遵循1997年印发的《浙江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暂行规定》、2005年印发的《浙江省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2009年印发的《浙江省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过10多年发展,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的内涵已有了开拓性延伸。为实现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于2012年11月联合下发了《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申报、使用范围及管理作了明确规定。这就必然要求各高校对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会计核算加以改进。
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会计核算需遵循《会计法》、《预算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法律制度。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完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和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环境的变化,经济活动也更加复杂,会计法律、会计制度也在不断修订。近年来财政部门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工作,重点是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目前科研经费核算存在的问题已成为影响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制约高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作为科研经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是目前各高校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修改前后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主要变化
《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浙江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暂行规定》和《浙江省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必要的修改、补充和整合。
1、 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内容涵盖了重点学科建设工程中的“重中之重一级学科”、“重中之重学科”和省重点学科,明确指出“重中之重一级学科” “重中之重学科” 力争进入国内同类学科前10%;建立一批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争取有部分成为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确定省重点学科的建设要求;使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上升到一个完全新的高度。
2、 首次提出建设原则,强调多学科融合交叉、产学研结合、绩效评价,要求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优势特色,提升高校向高水平大学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学科建设是高等院校履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基本平台,院校人、财、物等资源配置的效益以及院校的声誉、优势及其特色也、都是通过学科建设体现出来的,由此可见,搞好学科建设是高等院校的又一主题。
3、 将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投入到“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中;经费使用范围新增人才培养经费和学科建设运行经费;大幅降低经费中用于实验室建设和改造、仪器设备购置与维护等投入比例,加大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等队伍建设、开放基金以及学术交流方面的投入。总体来说,我省重点学科建设已从重点建设硬件设施过渡到软硬件建设并举阶段,这对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一个关键转折。
4、 删除了原《暂行规定》中“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不能用于国外、境外进修、攻读学位和参加国外、境外学术会议等”、“学校不得从中提取公用水电费和图书资料费等”规定。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原则,应将学科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和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然而由于存在众多影响因素,在学科建设过程所发生的水电费、办公用房、设备使用、信息资源使用等支出很难取得准确的数据。如我校2011年度批准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遵循《暂行规定》不予计提项目管理费,只得将发生的各项费用列入到教育事业支出、行政事业支出或后勤保障支出,无法满足高校成本费用核算需要,与《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按用途归集教育、科研等费用,逐步细化成本核算的要求相悖,对我校财务信息质量也造成影响。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可从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计提项目管理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难以全面核算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成本的难题。
5、 删除“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资金的分配原则及激励机制。学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财力、物力、人力的支撑。长久以来地方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支持和自身学费住宿费收入解决,已深受办学经费严重不足的困扰,如无法得到国家扶持,靠自身力量根本无力承担学科建设重任。因此,删除建设资金的分配原则及激励机制不失为明智之举。
6、 提出改革和完善重点学科的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强化质量评价,以国家最新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为基础,按照国家重点学科标准要求进行重点学科建设。其次,高等学校自身的发展离不开国民经济建设大环境,高校应充分利用科技资源,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形成产业化,才能最终实现学科建设的目的,提高重点学科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会计核算
针对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的新特点和需求,财务处要与科研处、审计处等部门共同合作,从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结题全过程参与,实现事前、事中、事后都能有效地实施管理。为了真实准确地核算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取得、使用和结存,以某地方院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为例进行会计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1、2012年取得省拨重点学科建设经费50万元,其中25万元为2011年度经费。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0
贷:科研经费拨款――XXX重点学科建设50
2012年度终了,依据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账务处理(2012年未使用经费),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5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0
2、 2013年初,依据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账务处理: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0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50
取得2013年度省拨重点学科建设经费25万元: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5
贷:科研经费拨款――XXX重点学科建设25
按5%提取项目管理费1、25万元:
借:科研事业支出――XXX重点学科建设1、25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1、25
购置仪器设备55万元:
借:科研事业支出――XXX重点学科建设55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5
借:固定资产 55
贷:固定基金55
发生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支出18万元:
借:科研事业支出――XXX重点学科建设18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8
支付水电费、场地使用费等1万元: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1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
2013年度终了,依据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1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
年终结转:
借:科研经费拨款――XXX重点学科建设74、25
贷:科研事业支出――XXX重点学科建设74、25
如果项目完成,同时结转,
借:科研经费拨款――XXX重点学科建设0、75
贷:事业结余0、75
3、如果项目未完成,2014年初,依据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账务处理: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1
取得2014年度省拨重点学科建设经费25万元: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5
贷:科研事业收入――XXX重点学科建设25
按5%提取项目管理费1、25万元:
借:科研事业支出――项目支出――XXX重点学科建设1、25
贷:事业基金――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1、25
发生重点学科建设经费支出20万元:
借:科研事业支出――项目支出――XXX重点学科建设2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0
支付水电费、场地使用费、信息资源费等1、5万元:
借:事业基金――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1、5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5
2014年度终了,年终结转: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21、25
贷:科研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21、25
借:科研事业收入――XXX重点学科建设25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25
调整2013年度科研经费拨款余额0、75万元:
借:上级补助收入――XXX重点学科建设0、75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0、75
项目完成,将剩余资金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4、5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5
将剩余资金留归本单位使用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4、5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4、5
除对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进行上述明细核算外,各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设置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络信息维护、及时更新信息,对学科建设经费财务信息进行动态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实现学科建设经费财务管理由结果控制转变为过程控制,由被动式管理转变为主动式管理,从而如实反映经费使用状况,提高经费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王大勇,吴红岁,习永凯、高校收支分类科目的设置探讨[J]、教育财会研究,2012(04)、
[2]雷文瑾、多维核算应用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探索[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4)、
关键词:研发费用准确归集,加计扣除
为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研发,创造新的技术生产力,国家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等的有关规定,于2008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由于部分企业或企业财务人员对政策的不了解或了解的不透彻,要么没享受到税收优惠,要么由于费用归集的不准确,多计或少计了扣除项目,使企业没有充分得到优惠或产生了涉税风险。为此,笔者根据多年的财务管理经验以及近两年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审计鉴定过程中的意见交流作一总结,供相关企业或同行借鉴,以便正确把握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一、正确理解新旧政策的变化
1、享受主体的变化:财工字[1996]41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主体只有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国税发[1999]49号文将主体放宽到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财税[2003]244号又进一步放宽,将范围扩大至所有财务核算健全、实行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财税[2006]88号文规定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也就是我们目前正在执行的文件,办法规定了使用对象: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规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因此非居民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不使用该办法。
2、主体条件限制的变化:
(1)不在限定每年研发费增长比例。在财税[2006]88号文件出台以前规定,在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时,都要限定企业当年的技术开发费必须比上年实际增长10%(含10%)才能享受加计扣除,即现行的政策没有比例限制。
(2)取消了规定标准以下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的规定。,研发费用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准确归集。财工字[1996]41号文规定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财税[2006]88号文件规定单台价值在30万元以下,而现行的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对研发费用的扣除活动范围采取了列举的方式,明确八类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①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②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和动力费用。
③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④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或租赁费。
⑤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推销费用。
⑥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用制造费。
⑦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
⑧研究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由于采用了列举方式,因此,除以上八类费用外,均不得归入实行加计扣除的范围。如差旅费、电话通讯费、招待费、购入的研发成果如专利用等,严禁研发费用的乱搭车;现象。
(3)取消了集团企业向下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必须审批政策。根据国税发[1999]49号的规定:工业类集团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由集团统一组织开发的项目,需要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现行政策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之间进行分摊。但是分摊须符合必要条件,否则很容易造成侵蚀税基的危害。,研发费用准确归集。因此,《管理办法》规定了以下几个条件:
①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应该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的方法等内容。如果不能提供相关的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②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应当按照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分摊方法。
③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
④税企双方对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费的分摊方法和金额有争议的,如企业集团成员公司设在不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开发费;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省税务机关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开发费。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由于研发费用的产生涉及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的升级,是企业的发展战略,而准确的费用归集需要完善的会计制度,严格的预算管理,因此这不单单是会计核算问题,还是企业创新、研发成果的价值转换与合理节约税款的问题。
1、内部职能部门协调统一
充分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企业的一种利好政策,是团队共同协作的结果,是企业职能部门在准确了解政策后的一种重视。首先,企业的技术发展部要依据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制订的当年或中、长期研发战略计划编制研发项目立项书、可研等相关资料。然后到当地科技局或经贸局科技处或具有立项审批的政府机构进行立项及最后成果技术推广等;其次,由生产实施单位或研发部门进行具体安排落实,如生产工人、机器设备、直接材料、动力等单独使用记录及试验品的收发等等。,研发费用准确归集。第三,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可研报告中的研发管理人员、生产单位直接从事研发的工人名单进行薪酬分配。第四,形成产品的由市场部进行市场开拓及营销。最后,由财务进行八类费用归集、加计汇算、申报备案。
2、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账簿,实行专账管理
《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加计扣除。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研发费用准确归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
由此建议,企业为了准确归集这些费用时以及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便利,可以按照《管理办法》及《管理办法》附表的规定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项下设立如下明细: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薪酬、设备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委托科研试制费、材料燃料和动力费、中间试验费等其它直接相关费。
3、新会计准则下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
新准则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这一规定的修改,对那些研发及创新能力强的公司影响是很大的,尤其是涉及信息技术产业的上市公司。目前在我国研究与开发费没有硬性指标,由于会计处理的不同,有可能使其业绩大幅上涨,从而在市场上得到认同。这一鼓励政策的姿态也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主旨精神,比如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的150%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额等,所以开发费用的资本化所带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可以通过配套政策进行抵扣。
4、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时间
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实行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对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能享受加计扣除,同时税务机关有权利对申报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三、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程序要求
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如下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4、政府职能部门的立项批复。
5、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6、中介机构出具的税前加计扣除的签证报告等。
以上申报资料可由企业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确认,根据具体要求作相应的调整。
四、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重要意义
1、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节税的目的
由于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从而降低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加计扣除后形成亏损的,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并通过下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利润进行弥补(最长时间不超过五年),更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长期的税收负担,节约了税收成本
2、为申请审批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条件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件的规定,对2008年度起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文件中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研发费用准确归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由此可见,在准确归集企业研发费的同时,如果达到上述规定要求企业可以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从而享受国家给予的更优惠税收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各国常用的减轻税收负担的措施,它具有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给企业提供宽松发展空间等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多项税收优惠,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税法又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统一,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就是其中之一,旨在推动我国相关领域的改造和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因此正确把握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的长足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机械工业出版社,于小镭博士徐兴恩教授,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与讲解,2007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关键词:科研经费 问题 措施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103-01
高校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的庞大生力军,是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随着国家对科技重视程度的增强以及高校科研活动的蓬勃发展,高校科研经费来源趋于多元化,经费数额大幅提升,已成为高校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科研经费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科研经费支出混乱、科研经费管理方法落后等。如何对高校科研经费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确保科研经费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已经成为高校面临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高校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在目前科研经费种类日趋繁多,资金来源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情况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执行乏力,尤其是在横向经费管理方面更加宽松,主要在于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不少高校没有制定具体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即使有制度也存在不完善、不系统的问题。这种管理制度的不配套、不完善、不平衡,项目资金无法统筹安排,综合使用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
2、科研经费支出混乱。一些高校在科研经费支出中控制审核不严,报销内容不明确,票据种类繁多,与科研活动无关的内容很多,导致科研经费开支中办公用品、招待费、劳务费等支出比重偏大,尤为严重的是些科研人员通过虚开发票、购买假发票和虚造劳务费发放单据等手段套取科研经费,从事科研使用的房费、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工资等支出不计入科研成本,而是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3、高校科研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完善的网络控制管理系统。高校科研经费的执行和监管一直是许多高校的薄弱环节,一些高校目前仍使用手工操作来管理科研经费,并且会计工作是一个非常琐碎而繁忙的重复性工作,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都是凭经费本到财务处报账,会计人员审核完报账票据后,还要手工登记经费本,这样不仅不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稍有不慎就会漏登经费本,造成课题负责人多使用或超预算使用经费,给高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科研经费结题不结账现象较为普遍。科研项目已结题不结账的问题是全国高校的普遍问题。由于高校对科研项目结题后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科研管理部门管项目,财务部门管核算,账面上一直保留着余额没有结算,不仅使结余资金得不到充分利用,也给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和项目管理增加了难度,没有真正体现科研经费的使用价值,更不能真实地反映高校的实际财务状况。
二、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思路
1、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管理好科研经费,就必须制定出一套适应不同性质研究工作要求的经费管理办法。高校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7]30号、《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自己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费管理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经费审批权限,建立审批制度,减少科研人员报账的盲目性、随意性;明确项目结题时间和结余经费分配比例和奖励办法,避免长期挂账;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通过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使科研、财务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觉遵守有关财经制度、法规,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完善科研经费支出,规范科研经费管理。财务部门应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对不相容岗位予以分离,设置专人管理科研经费,明确岗位职责。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认真审核报账业务,对不合理、不规范的支出坚决予以退回,并做好法规制度和财经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对科研人员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使广大科研人员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意义,做到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如可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或互联网、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使科研人员合理、合法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3、加强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可以借助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校园网络技术,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比如说用友U8软件升级版和天大天财财务管理软件都能实现预算管理网上查询和监督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1)在财务管理系统设置好预算初始数和控制数,会计人员在凭证制单时进行预算控制,当科研经费项目超出财务核算系统设定控制数时,系统会自动提示,不能通过凭证制单。并且能自动从财务核算系统提取所需数据进行预算差异分析,这样能做到事前控制,杜绝超预算的现象发生。
(2)在校园网络上建立一套以财务处为中心的科研经费查询系统,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实时控制,并实现科研经费纵比、科研经费执行情况等各类统计。将科研经费执行进度和情况时时传递给课题负责人,使他们能及时了解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心中有数。从而使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4、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对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展研究工作,项目研究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科研项目通过验收后,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协助项目负责人核对经费收支结余情况,如实填制经费使用报表。对项目结余经费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这样,既保证了科研经费的有效利用,也提高了科研人员对经费使用的自。
综上所述,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的工程,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手段,转变管理观念,开拓管理思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只要管理措施得力,管理行为到位,才能保证科研经费正常而有效运转,最大程度地发挥项目研究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秀梅,翟慧霞、高校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08(4)
2、李洪枝、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失范与规范化[J]、财会通讯,2009(11)
3、王玉兰、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科术与创新管理,2009(1)
4、杨静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财会通讯,2009(1)
关键词:科研人员;扩大;劳务经费;开支范围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204-03
“十二五”到来,科技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在2010年两院院士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在讲话时强调,“……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加强科技投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显著提高科技进步和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总书记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出六点意见。此次科技体制改革重点之一是改革、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科技经费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使其产生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我们从纵向来看,2011年,全国研究与试验(R&D)发展经费达到8610亿元,R&D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为1、83%。预计到“十二五”末,全社会研发投入将达1、5万亿左右。横向来看,绝大部分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所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的“863”、“973”、科技支撑计划等高科技研究领域及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根据财政、教育等部门的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取得诸多成效的同时,我们发现现行的科研项目列支人员经费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如在各类科研管理办法的实施过程中,相当多的科研管理人员发现,这些规定或多或少都存在与实际情况脱节,甚至与科研活动规律相违背的地方。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科研项目经费无法对人力资本投入进行合理的补偿,主要表现为科研经费主管部门对科研项目的人员经费开支范围过度限制,严重挫伤了科研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一、现行管理制度不适应科研活动规律
截至2011年10月20日,人民网最新调查显示,有1637名科研人员参与调查,其中96%科研人员认为,科技体制进一步改革“非常迫切”和“比较迫切”;95%科研人员认为,目前的评级机制和社会环境不适合做探索性研究;对于“项目经费中人员劳务经费的比例”这一问题,有90%的科研人员选择“严重偏低”和“偏低”。对于这样的调查结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一)岗位聘用人员用人成本不断提高
现行的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允许安排一定比例的劳务费预算,“用于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基于文件关于领取劳务费人员指研究生、临时聘用人员(如科研秘书)的定位,劳务费的开支标准在预算审批过程中限制在较低水平。如目前某市最低工资标准950元,加上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据此计算,当前用人成本最低大约为1350元。而实际在人才市场上,科研辅助人员、高层次的科研人员的用人成本则远远高于此。最近几年,用人成本增长速度很快,特别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如果按照国际、国内中高端人才市场价格聘用从事科研项目研究人才,其薪酬水平的增长态势就更加明显。劳务费不足,无法聘用科研秘书等临时人员从事科研服务、保障和支撑工作,很多科研人员要直接参与项目管理、经费预算和执行等繁琐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科研人员完成科研任务的精力。
(二)劳务费比例过低,严重挫伤科研人员积极性
我国科研经费使用重物不重人,如对“纵向项目”研究经费中低于15%的人员经费比例的规定,科研一线人员普遍认为实在太小,远远不能满足科研项目的研发需求,甚至连课题组的研究生和博士的劳务补贴都不足以支付。据统计,我国科研人员人均每年劳务成本约为日本的1/12,韩国的1/6。以国家基金的项目为例,一般资助额度为30万元,研究年限为三年,根据国家基金的财务管理规定,用于该项目的人员经费为4、5万元(不超过15%),每年仅为1、5万元,这仅仅为一个研究生的经费补贴,而一个面上项目课题组的研究生和博士后往往达到3-4名。此外,目前许多政府类“纵向项目”规定的人员经费支出范围严格局限于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包括在校研究生、博士等。实际上这些规定脱离实际,不符合科学研究客观发展的需求,如很多重大的科研项目需要科研人员专职潜心去工作,如果人员经费不能没有起到应有的补偿激励作用,则大大影响在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探索性。
(三)人力资本投入不合理,难以形成高质量创新团队
我国科技投入注重项目资金、硬件的投入,人力资本投入则比较少。而境外发达国家(地区)各类科研项目人力资本投入往往占据科研经费的主要部分。如美国联邦政府对大学科研的资助政策关于人员经费并没有一个硬性的比例限制,而是根据科研项目的实施需要列支。除要求大学内的从事科研活动的全职教师,其从大学领取的工资加上从科研项目中领取的劳务费用不能超过其12个月的工资外,没有其它限制。此外,美国科研项目中人员经费约占总经费的50%左右,从事科研项目的博士后的工资通常为每人每年3-5万美元,博士研究生的补贴往往达到每人每年2-3万美元。可以说在美国,4元钱中有1元钱是给人的,3元钱用于买设备;在中国13元钱中有1元是给人的,12元用来买设备。由于人力资本投入的不合理,往往造成我国难以建立建成高效、高质量的研究创新团队。
[关键词]军队医院;科研经费;军队财务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064-01
与医疗事业经费管理相比,在财务制度上科研经费核算没有统一规范。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医院科研课题的完成质量和科研水平的高效发挥,关系到医疗人员申报医疗课题的积极性以及医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因此,医院财务管理要将科研经费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一、坚持科研经费管理原则,统一核算,专款专用
医院在加强科研人才梯队和学科带头人的建设中,要主动坚持科研经费管理的原则性,即:1、政策性原则。无论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级人员在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令,维护财经纪律。2、计划性原则。科研工作中的任何资金活动,都必须先计划后开支。3、节约性原则。在科研活动中,要坚持勤俭办事原则,最大限度地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尽可能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科教部门要规范科研经费的制度管理,制度符合医院发展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度和执行,财务部门可给予正确导向,对经费使用进行适当调控,加强事前、事中的财务管理、集中核算。经费严格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专款专用,通过“专用基金一科研基金”核算收入,分析来源情况。并细化科研基金支出科目,监督支出的去向。结题时所有与财务收支相关的数字,均须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出具报告。
二、按效益原则管理医院科研经费
1、医院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编制年度科研经费预算,做好项目预算上报及经费需求申请,并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院内科研经费。2、医院科研管理部门每年初确定科研项目,并对各科室的学术活动计划进行统筹,下达项目预算经费及学术活动经费。3、依据科研项目执行后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对经费分级分类使用。按项目实施阶段合理配置资金。4、按课题责任人设立个人账户,在所申请被批准的额度内核拨经费。审查科研项目执行后实际效益,如与预算有过大偏差要及时纠正,并对项目责任人追究责任。5、医院财务部门应定期提供科研项目经费来源及使用去向分析,使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全面掌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利用各项财务或非财务指标综合评价分析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通过以上程序,增强科研经费使用人及管理人的责任心和效益观念,提高医院科研成果产出率,促进医院科研创新技术在临床运用的发展。
三、理顺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课题组三者的关系,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医院科教、财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财经法规执行力度,使医院管理者及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到医院科研经费是医院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医院科教、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不断完善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作为财务人员应打破以往认为“科研经费的申请、筹集和使用是医疗科研人员的事,经费的所有权归课题组所有,财务部门则更无权干涉”的观念。要积极主动地参与科研经费筹集和使用的监督工作,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科研经费主要来源的含义及途径,了解医学科研实践活动过程中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如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科研中专用医学仪器设备的数量、价格等,以及协作费及管理费支出。既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又为以后课题经费的测算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四、完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建立科研经费全成本核算制度
在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中,科教、财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各课题组经费支出的审批与管理,尤其对每笔经济业务在财务层面中要监督中的经费支出是否超标,是否合理,制度明确禁止的消费项目严禁在科研经费总开支。建议对科研经费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全面成本核算,通过预算提出科研项目的技术指标、技术途径、经费概算,权衡费用开支的轻重缓急,并监控科研目标的实施进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全面成本核算制度,确定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支出的合理水平,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支出,区分清项目经费支出与医院的正常业务支出,所有支出科研费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科研项目间进行归集分配,以真实反映科研经费状况,反映出科研活动的真正经济效益,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加强科研用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利用科研经费或结题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医院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核实、管理和处置,科研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医院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维修、报损等工作,防止账外资产的流失,提高资产利用率。医院可成立中心实验室,避免重复购置科研设备,做到资源共享,提高科研经费的利用率。同时,医院必须重视无形资产的管理。医院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应用在临床带来无形资产数量增加,对医院各方面效益的贡献也越来越大,医院要重视无形资产核算管理办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管理。
关键词:“放管服”;农业高校;科研经费
“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制度,为创新进一步“松绑”,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本文以农业类高校———新疆农业大学为例,分析和探讨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效率的对策建议。(表1)
一、新疆农业大学基本情况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是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高校、全国文明校园、首批自治区绿色大学。“十三五”期间,学校承担各类纵向科研项目2,018项,其中主持马产业、民族特色谷物制品、荒漠植物群落等国家科技支撑、重点研发项目及课题近10项,到位经费近5亿元;累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57项(其中,主持完成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5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2项);登记科技成果36项,审定新品种20个,授权专利322项(发明专利80项),软件著作权260项,认定地方标准36项,审定棉花、梨、牧草、玉米新品种20个,育成新大豆27号,新甜玉17号,“雪香”梨,新农大棉1号、4号,实现了成果转化;累计发表各类科技论文4,693篇,其中高水平论文(SCI/SSCI/EI收录)520篇。
二、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现状
(一)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经费收入逐年递增。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经费来源主要是两类,一类是纵向科研经费,指来自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立项的课题,包括国家、各部(委)、自治区各厅(局、委)及地、州、市、县行业主管部门下达或批准资助的各类研究项目,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规划办、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自治区科技厅、社科规划办、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教育厅、水利厅等单位;另一类是横向科研经费,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政府采购招标等取得的各类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合作项目类科研经费。近10年以来,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经费呈逐年增加态势,总经费达8、24亿元,2020年经费最高达1、1亿元,比2011年科研经费增加了近82%,近两年更是突破1亿元大关。随着科研经费体量的逐年增大,科研项目经费来源渠道逐渐多元化,为高校教师开展科研和教学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也为学校教师开展农业科学研究提供了很大的发展机遇。但随之而来的是科研经费的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难题。(表2)(二)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逐渐规范。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转变,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科研经费“放管服”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努力把握政策机遇,用足政策资源和区域红利,结合学校实际,先后两次修订完善了《新疆农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新疆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新疆农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新疆农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赋予了科研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更大的自,明确和完善了科研绩效支出发放流程与绩效评价方式,持续加大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的“放管服”力度,将横向项目绩效管理权由学校下放至学院,横向项目绩效比例提升至70%,更加激发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推动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营造更为宽松、利于干事业的良好环境和科研氛围,持续激发教师科研创新活力和科技推广动力。
三、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管理制度不完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国家、自治区一系列科研经费“放管服”政策和制度下发后,没有及时结合学校情况,修订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造成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效能滞后。并且对国家、自治区最新科研经费制度宣传、普及不到位,科研人员不了解最新经费管理制度,导致很多一线科研人员不了解最新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没有享受到国家“放管服”改革的红利;一些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对最新政策了解、解读不到位,没有切实解决科研经费“报销难、报销繁”等科研人员最关心的问题;科研经费管理还存在“落实难”和“落地难”的问题,没有打通科研经费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二)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管理脱节。科研项目与科研项目经费是密切相关的,然而目前在高校中,经费管理与项目管理存在脱节现象。高校科研项目包含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一般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其他部门协助。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科研经费管理是核心所在,但科研管理部门作为职能部门更多关注项目的策划及立项工作,认为项目获批后的经费使用管理应由财务部门执行,与财务管理部门缺乏良好的沟通机制,易造成科研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脱节现象,导致管理效率低下。(三)信息共享和联动管理机制差。由于学校管理体制问题,部分农业类高校财务管理系统与科研管理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数据交互,并且从财物安全的角度考虑,财务数据和科研管理数据也要求相互独立,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较差,缺乏大数据共享平台。科研项目从科研管理部门申报通知开始,经过项目申报、项目立项、科研经费到账确认、科研经费建账立户、科研项目实施及项目经费使用、项目结项、审计、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科研项目的基础信息和科研经费相关信息,涵项目的立项信息、立项金额、预算明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费用支出明细、科研项目决算信息等,被学校不同的职能部门多次收集、反复使用,然而各个部门又都有各自相对独立的信息管理系统,部门与部门之间无法实现信息共享,这就导致这些科研项目的基础信息和科研经费的有关信息需要科研人员在不同部门奔波,通常同样的一份材料需向好几个部门提供,易造成利用效率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造成大量重复性工作。各部门配合协调不畅,没有形成服务教师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信息共享和联动管理机制差。(四)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管理是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比较重要的环节。科研项目想要获得稳定开展,就必须做好资金预算工作,这是整个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核心前提,对整个科研项目顺利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农业高校科研人员对财务知识了解不够深入,预算编制时缺乏科学性和全局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项目组的经费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按照原预算支出,存在预算执行效率低、预算支出多次调整而得不到及时有效控制等问题,给科研项目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由于科研系统和财务系统联动差,项目管理部门不能准确掌握科研经费使用和执行情况,很难准确指导科研人员进行预算调剂,导致项目进行多次不必要的预算调剂。(五)内部监管机制体制不完备。农业科研经费是农业高校科研事业发展的专项经费,其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用于科研活动,要保证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及目标性。然而,从科研经费审计情况来看,目前有许多农业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存在随意性,常见的是存在一些粗放式管理,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过程监管,即使有确定的监管流程,也缺少有效的监管抓手,内部的监督机制也缺失,使很大一部分经费的支出缺乏可靠性和真实性。许多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缺乏对科研经费的有效管控,经常出现项目未结题经费已经使用完,或项目已经结题但是未及时办理结账手续,也有一些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长期在学校挂账现象,造成科研经费的浪费,进而增加科研管理的成本。随之,更有一些项目主持人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给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和评价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效率提升对策
(一)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高校既是科研“放管服”政策落实的主体,也是科研改革政策的受益主体。国家财政部、科技部等各相关部门近年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科研经费“放管服”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指明了方向。各高校应该根据国家和各相关部委有关制度文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健全本校科研管理制度体系,不断规范本校科研经费管理。应把“放管服”文件的精神理解透彻、执行到位,要充分利用“放管服”相关制度杠杆,调动科研人员创造积极性,要不断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的创新奖励、激励机制,改进绩效分配制度,实现最大化的激励效果。同时,在绩效奖励方面也要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贡献度,从而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科研管理部门在制定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时,应与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和审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并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提高制度的可执行性及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和审计处主观能动性,为科研经费管理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好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二)建立科研管理责任清单。学校制定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中,应明确二级学院、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各相关职能处室、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并明确各职能部门权责边界,通过协调科学技术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二级学院等部门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合理划分各职能部门责任,理清任务清单,强化各自主体责任。(三)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相对完善的科研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构建信息共享的管理平台,打通财务核算-科研经费管理之间的信息共享通道,实现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最多跑一次”,节省科研人员的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科研人员少跑腿”,最大限度帮助科研人员享受政策红利,给科研人员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科研管理人员提供现代化、科技化管理方式,从而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科研工作的繁文缛节,激发内生动力,营造自由宽松的科研学术环境。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效能,不断适应新时期各类项目管理及科研工作发展的新需求。(四)科学编制预算。科学、严谨的经费预算机制可以让整个经费使用过程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提升预算环节的精细化程度。科研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在科研项目开始之前,就需重点关注预算编制问题,与科研人员一同开展预算工作,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时召开培训会和政策宣传会,指导科研人员了解预算编制原则,以合理编制预算。根据主管部门和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规定,按照“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科学编制经费预算,据实列支各项费用,同时履行预算调整、审批手续及报账流程,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合理、合规。(五)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科研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对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逐步构建完善的科研经费监督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加强科研项目中期、后期的过程监管,推行信息公开制度,联合财务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动态监管科研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示。制定负面清单,明确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禁止行为,针对科研人员在开展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挪用、套取科研经费等行为,通过建立科研人员诚信档案,完善科研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严格规范科研行为。综上所述,优化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模式,不断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能力,逐步提高科研经费使用质量是切合“放管服”理念的必要举措。只有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才能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合理、合规,进而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开展,保证科研经费能够真正发挥实际价值和效益。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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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俊芳,沈国辉、农业科研单位科研经费高效使用与有效监管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21、472(14)、
[3]袁璨、科研放管服的政策解读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要点分析[J]、邢台学院学报,2021、36(01)、
[关键词]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措施
[作者简介]岳红梅,广州中医药大学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广东广州510405
[中图分类号]C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12-0186-03
随着科技创新的发展,高校与企业产学研结合进一步加强,高校成为地区企业的重要“外脑”之一,除了接受企业的研究课题外,高校教师还接受各类企业、集团、公司等单位的业务咨询,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经济活动预测与决策的咨询服务。从企业转入的研发经费纷纷涌入高校科技领域,由于高校财务制度对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缺乏统一的要求,横向经费管理中的问题不断显现。本文就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试作分析,探讨如何规范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
一、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一)没有形成有效的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大多数高校尚未制定专门的横向经费管理办法,管理中存在诸多弊端:一是套用纵向经费管理办法,管得过严。纵向经费管理有严格的预算编制与审批程序,明确的开支标准和范围,特别是对劳务费支出限制更为严格。由于纵向经费管理过细、过严,如果横向经费管理简单套用,不但会抑制高校参与市场竞争的活力,而且还会导致有些科研人员直接与企业私下合作,逃避学校的监管。这样,一方面造成资金“体外循环”,学校无法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另一方面影响合作人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也给当事人的工作氛围造成不好的影响。二是由于横向经费管理制度缺位,导致管理过于宽松。学校提取管理费和代扣税金后,就不再过问和干涉,如何使用就是项目参与部门自己的事了。对支出内容虽有规定,但是缺少强约束规定,超范围支出和支出结构不合理现象严重;成本核算很不规范,无偿利用学校的水电、设备、试验场地和学校声誉、技术、品牌等而无人追究;科研成果放任自流,造成学校知识产权丧失或流失而无人问津;特别是结题不结账的现象尤其严重。长期结题不结账现象的存在,是由于大多数高校担心将结题项目的结余资金进行分配,会挫伤科研人员争取横向经费的积极性,就采取长期挂账的形式任由项目组自行支配。这样对高校来说,承接了一个横向科研项目有无结余资金其结果都是一样的,根本无管理和效益可言。
(二)横向科研资金和资产流失比较严重
由于高校对科研经费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或为国家代扣缴一定比例的税金,有的科研人员将争取到的横向科研经费挂靠外单位,从而逃避上缴管理费,避开学校对资金的管理;或将已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的科研资金以各种方式转移到校外;或以与实际不符的票据报销套取现金,财务部门并不监督其投入、运用、耗费和补偿的全过程。同时,科研主管部门只注重争取项目和收取管理费,而不注重经费的使用情况。有的科研人员校外承接项目,资金不进入学校,却利用学校的实验室、实验设备、实验试剂等进行实验,学校得不到补偿,造成学校资产的流失。
(三)横向科研经费在日常报销中存在违规现象
横向科研经费报销中违规的情况主要是指报销过程中票据存在“失真”和“偷梁换柱”的现象,多数体现为虚开招待费和劳务费,还有发票开具时间与科研时间不统一,往往把立项之前的旧发票充作报销单据;也有的是科研报销单据中所列的明细账与实际情况不符。高校部分课题负责人乃至一些财务人员认为,横向科研经费是靠个人的能力争取来的,只要财务报账手续过得去,个人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便使科研经费支出出现随意性。加之一些商家根据顾客要求任意变更发票中的商品名称、金额,到商场买衣服、家用电器,开具的却是购买复印纸、办公用品的发票,致使科研经费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四)横向科研成本核算难度较大
由于高校横向科研项目承担者大多从事教学工作,其工资和津贴大都计入教育事业费开支,其从事横向科研工作的相当大的一部分资源都可以和从事教学工作的资源共享,如科研所用房屋、仪器设备、图书、水、电,甚至部分科研材料等等。这些教学资源本身就是高校从事科研得天独厚的条件,但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科研成本核算就比较困难。另外,科研工作者普遍存在着成本意识不强的问题,认为科研人员争取的项目经费越多,说明学校的科研工作做得越好,很少去考虑资金成本效益,这种只重成果不计成本的想法也是科研成本核算难的原因之一。
(五)高校横向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流失严重
科研经费在经费管理上一直是以科研课题为基本核算单位,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属于课题组,仅在高校的资产管理部门登记,而财务部门只反映科研资产的金额,对科研设备的购置是否重复、利用是否合理并不清楚。科研资产验收入库手续也不严格,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大多由科研人员保管使用,也不要求办理严格的资产交接手续,从而造成学校固定资产的严重流失。
(六)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配合不力
长期以来,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缺少沟通和协作,科研管理部门只注重多争项目,多争经费,多出成果。科研立项后,科研管理部门不跟踪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对各课题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不清楚。而财务部门又不熟悉科研工作,不了解科研进展情况,只是对费用进行简单的核算。这就形成了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脱节,造成项目不能结题,结余经费长期挂账等情况,以致财务部门无法进行科研投入产出效益的分析。
二、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一)推动高校参与市场竞争,多渠道筹集横向科研经费
开放高校,多渠道、多样化吸纳科研资金。在一定的理念指导下,运用科学的方法,选择适当的筹资渠道和方式,走出象牙塔,热心参与地方建设与服务,积极与工商企业合作,提高自身科技转化的能力,尤其要重视捐赠。同时,运用法律手段予以减税,鼓励企业向大学提供设备与经费支持。充足的科研经费和时时更新的先进设备,将不断促进高校的科研和人才培养。接受多样化的捐赠,同时也要重视校友的作用,加强与校友的联系,努力争取来自国外的科研机构和人员的资助。
(二)科学管理,提升效率
从美国的经验来看,我国应建立以直接资金(也就是以直接资助或签定合同的方式提供的资金)拨款为主体、以合同为纽带的资金投入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率。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把好“立项关”,消除一些不必要的冗余环节,把科研人员从应付检查和报表中解脱出来;明确经费管理上的权责;由专门的财务人员进行科研经费的财务管
理;健全和完善现有的体制,严格管理,改变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上存在的短期,明确各项费用的支出标准,账目清晰,最大限度地克制有限的科研经费的浪费。同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项目主持人以较大的自,以鼓励科研人员多争项目,多出效益,更好地进行科技服务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积极探索科研成本核算办法
目前,高校对科研课题的成本核算尚未有较好的管理模式。因此,应充分考虑高校自身的特点,引入合理、有效的科研项目成本核算机制。核算要做到切实可行、简单方便。最简便的方法是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核定出符合实际的不同的管理费提取标准,管理费提取后直接记入科研项目成本,并直接冲减学校教育事业费的各项开支,而科研管理部门的项目管理费应直接由教育事业费列支。或是参照科研单位成本核算法,将科研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照计人成本费用的方式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其中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按科研课题和项目进行归集,构成科研成本,而期间费用,即单位为科研活动发生的组织、管理等费用,因无法按某一具体核算对象归集,则区别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不再参与成本计算。
(四)加强高校科研固定资产的管理
将科研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到学校整个资产管理范围,对于用横向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亦应严格遵循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好预算、申报、审批、购置、验收、登记等手续。当科研人员变动或项目结题后,财务部门要协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清理,办理资产变更手续以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要提高科研仪器设备利用率,打破以往分项目购置科研设备的格局,形成各项目之间科研仪器设备的互通有无,防止科研设备的重复购置;要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率,尽可能实行与教学用设备的资源共享,避免科研经费的不必要浪费,增强项目之间的协作能力,使学校总体科研实力得到加强。
(五)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与沟通
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高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科研管理和经费管理必须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才能使科研经费的使用发挥出更大的效能,才能使科研成果投入最小,产出最高、最佳,达到效益最大化。财务人员要了解科研工作的相关业务政策,与科研管理部门一道参与科研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承担起科研项目的前期投入与效益预测、中期管理、结余经费的清理等工作。从科研立项、资金到位开始,财务部门就要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密切配合。首先,财务人员可根据科研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等信息资料,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给高校科研项目的管理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其次,项目进行到一定阶段时,财务部门要对项目的经费支出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使他们能够及时调整支出方向,保证科研资金的合理使用。最后,当项目完成或结题后,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财务部门,根据有关科研经费结余奖励办法,及时结清课题经费,做到结一题,清一题,避免长期挂账,防止科研资金的浪费和流失。
(六)加大专项审计力度,有重点、有选择地对横向科研项目进行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