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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精选8篇)

时间: 2023-08-16 栏目:写作范文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篇1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我国用了近三十年的时间,使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并且随着我国科技的迅猛发展,其国内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然越发完善。然而,市场经济体制之中,最为关键的联合手段便是契约,当事人以合同的方式来商定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来确保合同可以实现预期的目的和内容。自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建筑行业也随之得到了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便越发凸显了出来。建筑企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签订质量的优劣以及最终履行效果已经可以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兴衰胜败。因此,本文对我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管理现状进行详细的分析,并且根据现状中存在的弊端,提出了相关的有效解决对策,希望能够为我国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1、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现状中的常见弊端

1、1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在“前期”出现的常见问题

1、1、1相关信息收集不够完整。对于总承包的合同内容来说,其合同前期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总承包商所处的地位以及社会环境都存在着很大的特殊性,这便造成总承包商在合同签订的前期实则存在着极大的信息收集制约性。例如说,虽然总承包商已经明确了工程预付款可能会采用的几种方式,但是,如果总承包商自身对于工程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不够了解的话,便会忽略掉工程本身带来的一些特殊性,前期的施工费用便会因此增加。如此一来,便会出现工程预算的费用额度与实际状况出现金额不对等的情况。

1、1、2承包商与发包人对于合同范本内容不够熟悉。我国建设部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范本是目前我国国内使用广泛的一种施工合同文本,由于不能全面覆盖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围,部分行业根据自身的建设特点依此制定了属于自己行业的建设施工合同范本,例如说交通部门其公路工程施工便拥有自己的合同范本,一些其他行业借鉴FIDIC合同制定相关合同范本。

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主体――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任何一方,都应当对上述合同范本中的具体内容加以详细的理解,这是合同管理前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如若双方主体对合同范本内容和规则不够熟悉,条款的理解不一致,则可能导致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出现很多矛盾和争议,也为后续合同执行埋下隐患。

1、2建设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合同在“执行管理”过程中常见问题

1、2、1对于合同管理的认知意识不够,导致合同的自身作用性得不到发挥。这点问题最为显著的表现便是不按照合同内容办事。就目前现状来看,许多总承包商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如若遇见与利益有关的纠纷问题时,大多不会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走法律程序,寻求解决。而是借助着各种渠道和关系,甚至是违规途径,以希望问题快速解决。

1、2、2缺乏法律保护意识,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在工程项目的总承包过程中,时常有业主随意的压价、增加范围或提高质量标准、不执行合同中的预付款制度等等,这些都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行为。但是施工承包商一般都缺乏依据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合同意识,大多数都不会去具体追究业主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这些行业现象都证明了我国建筑行业承包企业急需提高合同管理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和保护企业利益。

1、2、3建筑业的市场机制体系还有待完善。在承发包的过程当中,一直存有“阴阳合同”的不良状况,即为非真正的招投标竞争市场。业主单位在进行公开招标或者投标的过程当中,与承包商签订的是一份公开合同,此份合同的内容是合法的,但是这仅仅限于供给相关部门做以备份使用。而在承包商中标同时,业主方面要求就实质性条款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后台合同,这份合同才是真正在实际中执行时用的。可是这份“阴”合同中经常会有一些不平等要求的内容,但行业内暂时无法杜绝此类现象。

2、加强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完善策略

2、1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实施保证制度体系

在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签订以后,具体的合同执行者便是工程项目部的工作人员。首先对全体人员进行合同宣贯和交底:项目部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该增进自身对项目合同的认知意识,对合同进行彻底的理解与分析,唯有如此,才能减少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细小的偏差。除此之外,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之中,涉及工程项目项目合同管理的细节工作非常多,所以应当组织和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通过规范化且程序化的总承包合同实施制度,保质保量的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2、2及时跟踪掌控工程实际进展,加强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程监管

合同管理最终目的要保证合同的有效实施。因此,这个环节乃是合同管理工作当中作为关键的环节。对合同实施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及时掌控工程进展过程中各方面的情况变化,发现问题及时给出解决策略,避免留下后遗症,导致合同争议和纠纷,最终影响合同的执行。

2、3项目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加强索赔管理

工程合同索赔的管理水平是承包商合同管理水平的实质反应。通过索赔事件的管理,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条款,提高合同的专业细节能力。因此,承包商的队伍中,一定要通过索赔管理等工作实践,培养一批钻研合同管理细节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项目合理收益的同时,更好地扩大合同管理人力资源能力增长。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总承包乃是我国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已然成为了目前促进工程企业管理水平优良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国内的许多EPC(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商都非常迫切的需要一个综合全面并且素质、技术、能力皆过硬的管理人才队伍,让我们国内的工程企业真正可以走进世界的经济发展轨道,让国内的工程企业可以提高自身的全球竞争力,成为真正可持续发展的行业。

参考文献:

[1]冯违、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05)

[2]盛玉涛、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分析与对策[J]、建筑施工,2010(05)

[3]赵诗涛、浅议大型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3(05)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篇2

【关键词】高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高校近几年来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校园规划与建设成为社会建筑行业关注的热点区域,高校基本建设工作者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显得尤为突出,高校也出现了因合同制订不明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因此对高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十分有意义。

1、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目前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未受到重视,管理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虽然学校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文件来规范合同的管理,但实际执行并不尽人意。合同的签订阶段和实施阶段均无规范的管理模式,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1、1 合同条款不规范,合同变更随意性大

许多高校建设项目对招标条件和目的不够重视,只是为了满足招标投标的过程要求而走形式,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选择施工企业而忽视了经济合同的签订。

合同价中暂定价过多,合同造价闭合不严,人为地留下价格调整空间。而且无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管理规定,签证管理松散随意性大。

1、2 合同签订不严谨

在高校工程建设中,承发包双方普遍对合同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把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例如: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调整方法没有约定: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特别是大宗主要材料市场价格超过(降低)了双方约定的价格,虽然写明了可以调整,但没有写明调整的幅度范围。对于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的需要发包方认质认价的材料,由于某种原因,承包方没有及时找发包方联系,对材料进行认质认价,使得承包方单独采购的材料价格发包方不予以确认,造成了双方在结算时的争议纠纷。

1、3 缺少规范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核心是标的价款,而施工合同的价款不同其他合同价款,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修改、调整、补充随时可能发生,许多款项是不可预见的。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合同示范文本在经济合同的核心部分工程造价的约定和调整,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目前尚无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相互推诿,影响建设的顺利进行。

1、4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具有间断性,学校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很少培养和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一旦进行工程建设,职能部门只能调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大部分学校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物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

2、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2、1 要树立基建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唯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管理。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按计划履行合同,实现合同所要达到的各类预定目标。对于合同的变更,合同的执行矛盾等其他内容,应认真按《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2、2 要根据具体工程的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强化合同准备工作,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工程合同价以中标价格为基础再增加3%作为工程不可预见费用,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3 要认真对待工程合同索赔的管理。索赔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其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受损失的一方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违约方提出经济或时间的补偿要求。针对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目前的工程索赔主要是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处理合同索赔要遵循以下原则:索赔必须以法律或合同为依据;索赔必须建立在损害后果已客观存在的基础上;索赔应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有任何口头上的承诺;严格按索赔程序操作,说明理由,分析原因,有依有据,合情合理,同时在时间上应有明确的法律概念。

2、4 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监理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强合同管理的业务指导,培养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提高合同管理的技术含量,同时加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索赔及各类工程纠纷仲裁和诉讼知识培训,推广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合同管理整体水平。

3、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建议

3、1 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管涉及到何种合同,都应认真阅读理解,搞清楚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2 建立起项目合同管理程序,实现全过程、动态的合同跟踪管理要重视合同的签订管理,强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补充等的管理,保证合同履行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必须重视合同变更处理的程序和依据,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同时进行合同变更;发生与约定不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应作废的条款、协议,以便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进行动态控制,真正实现全过程管理。

3、3 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为满足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的需要,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可随时将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合同方式体现出来,便于迅速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争议及索赔事项。对各种建设工程项目所签订的各种类型的施工合同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不仅能迅速处理合同中各种信息,而且能够对新签订的合同进行信息录入,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修改、销毁、查询等处理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篇3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领域存在部分的违规行为和经济犯罪行为,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这与我国没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政府监管有很大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1、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领域中,一些项目建设管理者合同意识淡薄,有的是工程完工后才签订合同,致使项目建设管理中缺乏建设管理的准则,事后合同成一纸空文,无实际执行力,承包内容失实;有的项目业主混淆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的实质性区别,规避招标,随意肢解发包工程,以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使国家蒙受损失。考虑到项目合同不可能是完全合同,因此合同执行中的纠纷或索赔行为不可避免,尤其是双方都严格履约、利益高度“对立”的时候。所以从合同执行中的纠纷或索赔情况可以粗略了解合同双方严格履约的情况。

在我国在没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的政府管理的情况下,业主与签约者在利益上没有真正达到“对立”的程度,缺乏利益方面相互制衡的积极性,并有可能存在双方或多方串谋的集体腐败行为。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以下几点不足:

(1)政府的合同意识不强。我国还未把政府投资项目看成商品,更没有看成是“合同商品”,政府没有专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文本。因此当纳税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缺乏采取有力措施的依据。

(2) 项目管理者合同管理意识差。在项目前期的招标、合同签订阶段,我们往往会看重招标内容、投标报价、合同履约,并将相关的要求体现在合同中,但作为整个项目的建设,往往存在多部门协调管理的现像,在项目的具体推进建设管理中,现场管理者往往缺少认识合同交底的必要性,一落实项目的施工方,便急于早开工,导致有合同不执行、有条款不落实,整份合同形同虚设,助长施工单位“有法不依”的不良风气。

(3) 合同变更没有受到严格的监控。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工程)的变更,主要由业主单位自行管理,因此部分业主常常采取各种手段,比如在立项审批时有意减小工程规模和降低建设标准,在项目实施中再加以提高,形成钓鱼工程或三超工程;或者是业主方人员与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串通,为了谋取私利而进行合同(工程)变更。

(4) 缺乏有效的争议处理办法,对违规责任人处罚不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争议处理办法。一方面,由于我国有的监理工程师素质不高、没有得到业主的明确授权等原因,不能有效地进行合同争议的处理;另一方面,项目没有引入争议裁决委员会机制,同时我国的仲裁机构大多依附于行政机关,在仲裁活动中的中立性不够,

2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和控制

2、1把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审计

一要把好合同签订前审核关。项目合同一经发包方和承包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在合同签订后进行审计,即使发现合同条款中的问题(如由于签订时对某些条款了解不充分,导致整个合同价款偏高;合同条款制定不严谨而曲解本意),若无确凿证据认定存在欺诈、非法等无效条款的,审计对生效合同中所发现问题很难提出调整意见。同时,合同一方对无效合同往往因某种原因需承担有效责任,如存在经济损失也不宜挽回。因此在合同双方未交换文本前,审计应对设备、材料价款等合同条款以及影响价格变动的工程变更协商条款进行审核,并对不适宜条款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二要把好计价基数、费率等认定关。一般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的计费国家都有相关文件指导,如按规定,设计、监理合同中的计费基数应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因此,在概算批复时应严格审核建筑安装工程费,尽可能少变更杜绝调概的可能性,对必须调概的子目必须加强审核调概资料的周全性、调概内容的真实性、调概价格的可控性,并对采用取费计价的执行从严计取的原则。

三要把好专项条款审核关。由于受季节、施工环境、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及机具设备能力等特殊性因素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调整频繁,尤其与合同中的补充协议条款紧密相关,因此在合同条款商议过程中,应由专业人员对工程价款调整等合同条款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因条款签订不严谨产生工程索赔的风险。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是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权利。对建设工程合同行使好审计监督权,从合同上有效防范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产生。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2、2防止集体腐败应采取的措施

(1)从加强监理制入手,规范并严肃监理合同。监理是代表业主对项目参建者从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控等多方面进行监管,树立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履行中的“执法者”地位是促使项目管理良好发展的有效手段。尤其应改革微观监理机制,规范监理条例并确切落实。加强隐蔽工程监理旁站制和现场录像制,建议借鉴香港认可人士制度的管理方法,从加强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入手,严格落实监理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认人不认单位”等制度,要求监理工程师通过负责任的签字来保证整个项目的施工是严格按照招标合同以及政府的相关法规进行的。

(2)进一步强化对业主的约束。财政部门要严格概算、预算、结(决)算的评审,以加强对业主的投资定额约束;要求业主分级审核、逐级报批,保证制度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3)加强资金拨付、支付的管理。资金拨付最终必然由建设单位分散间接的支付方式改为财政部门进行集中支付,即合同履行凭证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交合同管理专门人员审核签字,然后由财政部门专人复核并签字,资金直接打入承包商、供应商的账户,以减少中间环节,避免截留。我国现阶段要实现这一点必须进行财政支付体系的改革,因此还需要时间。当前可以推行业主支付保函制度,确保对履约承包商、供应商的及时支付,也确保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执法者”作用能够充分发挥。

(4)在监理制全面落实的同时,加强政府对合同变更的管理。我国应改变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变更由业主直接自行管理的方式,合同变更必须以原来的合同为基础,变更范围不能太大,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如果变更太大,则应该重新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然后签订新的合同。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当然,我国要从根本上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还必须进行深层次的制度、体制、机制改革,以创造一个有利于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中防止集体腐败的外部大环境。

参考文献:

[1]尹贻林·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篇4

合理有效的管理手段可以对工程造价进行良好的控制,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造价由工程项目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和税金组成。从合同管理方面来看,可以分为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性的周期性工程,在施工实施阶段会受到环境、气候等因素的影响,这就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变更。所以,加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能够有效的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于投资风险的认识的不断加强,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越来越受到投资方重视,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明确投资方与承建方之间权责的法律依据。良好的合同管理对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具有积极的作用。如果在合同管理方面出现问题,那么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造价控制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一般会出现拖欠或者少付甚至是拒付工程款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制定明确的条款,并且对合同出现变更时也没有采取合理的应变机制。造成近年来建筑工程项目方面纠纷不断,严重的妨碍和经济建设和建筑行业的发展。

加强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的措施

1、 规范处理合同中各项条件变更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在建设合同中涉及到气候、环境、施工条件等方面的资料是施工单位制定各项文件和开展工作的依据。在工程施工阶段遇到气候变化或者是受其它因素的影响都是无法避免的,在发生这些变更时,要根据合同中的各项规定采取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去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投资方没有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水文资料,由此引起的施工方案变动和增加的费用,应该由投资方承担。由于施工企业监督管理不善,延误了工期,造成人员工资、机械等方面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所以,针对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种情况,要进行正确的认识和研究,并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合同中提及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也应作为合同类的附属条款,不得独立于合同之外。如果出现单方面修改合同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寻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索取违约赔偿。

2、 规范工程变更和素赔

在施工阶段出现工程的变更并进行索赔是常见的纠纷现象。处理这方面的工作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对工程变更和索赔方面的流程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不但是维护工程双方权益的需要,也是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的需要。具体的做法如下:

(1)正确分析出现工程变更的原因。工程变更可能是设计方、工程师、施工方、投资方提出的。在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下,要对变更的后果进行考虑,看其是否增加了成本或者是出现了质量或者工期方面的变化。如果需要增加费用就必须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进行。

(2)造成索赔的因素有很多,可能是无法预测的自然灾害,也可能是合同双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企业的索赔内容有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等。在进行索赔方面的工作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实事求是的去完成,不可胡搅蛮缠或者采取暴力等非法的方式,以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3、 规范纠纷解决方式

在合同发挥效力的过程中,虽然合同对双方的权责、工程的变更、索赔的标准以及其他突发性实践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方法,但是由于当事人对同一条款理解上的差异也会引起双方纠纷的出现。一般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双方私下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解决纠纷之后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讼。在纠纷解决方式上,要严格的按照合同规定来进行。为了明确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实际意义,可以寻求权威法律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并到公证处公证。纠纷解决的方式需经过双方共同决定,后续的工作一定要合理合法,避免二次纠纷的出现。

结束语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篇5

【关键词】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影响;对策

工程造价控制在实施项目中是不可或缺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一、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合同签订前的把关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签定前的管理主要指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中,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上述各项内容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学地明确,可预见的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避免出现问题后发生纠纷,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为了使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能接受相应的合同条款,就要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将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

2、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就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双方都要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执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要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避免发生违约纠纷造成索赔,导致工程造价提高,而承包单位要想方设法降低工程成本,增加合同外收入,达到效益最大化。在工程造价中,材料费用和设备费用占比较大,其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大小,同时,材料和设备又是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目前的工程建设中,最明显表现为以次充好、价与质不相符、同规格和同质量的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对材料和设备总量控制不严格,此类问题直接导致工程造价增加和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因素的增加。用合同管理的形式来约束此类行为变得势在必行。工程建设中,意外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施工人身安全和质量安全等意外事件,而在一些建设单位独立分包专业较多的情况下,其中责任归属问题难以界定,这些都会影响到工程的正常开展和工程造价的严格控制。怎样合理有效地解决双方的索赔与反索赔,成为合同管理中的关键问题;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的前提条件及不可预见的情况等。根据笔者工程实践的经验,索赔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尽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人的索赔;

(2)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避免影响施工进度;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如设备选型,材料的确定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批复;

(3)应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分析风险责任,研究分解风险责任的对策措施;认真审核工程索赔报告,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反索赔。

3、合同在竣工期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首先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竣工阶段的各种收尾工作,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尽量不甩项、不遗项,加强分包专业协调管理和各种调试项目,加强成品保护和竣工清理,提前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图纸,完成相关单位的会签和盖章工作,为最终竣工验收创造有利条件;及时提请验收报告,督促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单,为合同履约和竣工结算奠定基础。

其次履行好质保期间的维修保驾责任,成立维修保驾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与业主对接及维修销项,对验收过程和业主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到位,避免出现被投诉或被业主采取第三方维修的情况。

三是在工程收尾阶段或竣工验收之前,应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编制竣工结算书,按照合同要求能够及时上报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书。提前全面收集、整理、汇总跟工程结算有关的所有资料,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存好原始记录,建立完整的结算资料审查档案,对一些关键的资料要提前完成好相关人员的签字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结算书,应做到有理有据,数据真实,证据充分,附上相关的原始资料和证据。竣工结算书应有承包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和盖章。由承包人将审核后的全套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做好报送签字记录。承包人派出专人与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核算和核对。业主应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计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工程最终审计报告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好质保期间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质保金的退还工作。

二、加强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

1、 把好合同审核和签订关

合同签订时要预先考虑到可能发生事情,对可能发生和能够想到问题,都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在语言组织上要严密,避免产生歧义,在条款中要尽量使用定量条款;合同中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要明确列出工程索赔条件和合同价款调整条件。合同签订前,要仔细琢磨,反复推敲,不可盲目签订。制订合同条款应尽量详细,应包含所有能预知问题及对策,从而减少纠纷发生。合同内容要严谨,合同中尽量避免模糊措词。对于可调合同条款,人工费、材料费和设备费等在哪种情况下可调,如何调等在合同中都要明确。合同签订同时,做好合同备案和公证工作,保证合同合法性。工程承包企业要和建设单位加强合同沟通和谈判,澄清分歧,最终达到双方都满意条款,其目是确保双方利益都能够兼顾和考虑。

2、 做好索赔控制

在施工阶段,往往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而有一部分是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给施工方造成了工期、费用等方面的增加,施工方就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向业主进行索赔。如何做好索赔工作,对施工方来说也很重要。一要提高索赔意识,如果发生索赔事件,施工方要在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索赔程序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意向书,同时要做好索赔事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保存工作,为以后索赔工作提供充分的事实和依据。

3、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在合同管理中占据最重要角色,在实施合同管理时,需要管理人员专业化,具备一定综合素质,达到处理合同各方面问题所需要的综合水平。此外,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的专业技术、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意识的培养,根据工程项目的各种情况总结规律,在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做出对工程造价有利的策略。造价工程师的一个主要职责就是合理管理合同,控制工程造价。

总之,工程造价控制在实施项目中是不可或缺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参考文献:

[1]王艳玲、试析工程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2,6、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篇6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管理;

epc英文为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和施工。epc的工程管理模式在国际的大型工程上使用的非常普遍。epc模式下设计、采购和施工都由承包商负责。业主通常只指派咨询工程师或监理方作为业主代表对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协调。目前,epc合同模式在我国国内应用也相当普遍,尤其是自一些大型建设项目上,例如国内的一体化石油化工项目,煤化工项目,主体装置基本上采用的都是epc合同模式。另外,在国家倡导走出去的战略背景下,epc总承包模式正越来越被重视和广泛实施。

作为epc总承包商,成功的合同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之一,同时能为相关利益方带来最大利益,并且能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公司信誉。好的epc总承包合同管理,应从投标开始,到合同谈判,一直到合同执行,最终到合同关闭,实施全过程重点管理。

第一章 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投标期间的合同管理主要工作为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审查,及合同谈判。 合同条款和条件,通常分为普通条款和特殊条款。

一、普通条款的审查和谈判重点:

1、适用的法律方面

合同中通常规定选用发包方所在地的法律或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或承包商所在地的法律,或双方共同选择的第三方的法律。如果选用的是发包方所在地的法律或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最好聘请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这样可以避免某些法律上的漏洞或陷阱。如果能争取到适用承包商所在国的法律,那将是最好的选择。

2、合同币种和汇率要求

由于我国实施的是外汇强制结算制度,因此如果是国外工程,应选择和人民币汇率相对固定的合同币种,或者对人民币具有升值潜力的币种,避免在汇兑上出现损失。

3、工程保险和履约保函

应在合同中明确保险的种类和承保的范围,通常工程安装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应由业主负责承保,承包商具体负责雇主责任险和机动车责任险等,这些在合同条款中一定需要规定清楚。

履约保函应重点关注保函的种类、金额、开具保函的银行,以及保函的退还时间等。履约保函分为无条件和有条件保函,业主通常愿意选择无条件保函,承包商应争取选择有条件保函。履约保函金额应争取在合同价的10%以内,不能过高,有些业主会要求25%左右的金额,这是相当高的,一方面加大承包商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会给承包商带来过高的资金成本。开具银行保函的银行也有讲究,国际工程中应争取首选国内的银行,例如中国银行,有些外方业主会要求承包商提供国际一流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这会加大承包商的资金成本。履约保函的退还应明确规定,如工程验收后14天内业主退还履约保函给承包商。

4、留置权

随着我国物权法的颁布,工程的留置权相当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对于业主来说,希望承包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和现场形成的设施或建筑物都放弃留置权,作为承包商来说,应尽量保留留置权。一旦业主由于资金原因,承包商没有获得足额的项目报酬或双方在执行合同时产生较大的争议,而合同设施没有完成竣工验收,而业主又想尽快使用已经完成的设施或建筑物,承包商就有权使用留置权。总之,在没有得到业主的完全支付情况下或争议未解决前,不要轻易放弃或忽视工程的留置权。

5、误期损害赔偿金

误期损害赔偿金或者说延误违约金的比例和金额,一定要特别关注。有些业主会将此比例和金额规定的很高,一旦承包商违约,那么承包商将遭受相当大的损失。因此,epc总承包商必须重点审查此条款,尽量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努力,具体金额和比例应视合同金额大小而定。

6、仲裁

对于在中国执行的合同,首先应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国内的仲裁机构可以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如果是国外工程,应争取选择国际上比较独立的仲裁机构,例如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其次是新加坡的仲裁机构,应尽量避免选择当地的仲裁机构。

二、特殊条款的审查和谈判重点

特殊条款的审查和谈判重点应放在合同的价格和工作范围上,主要审查工作如下:

1、合同价格形式和工作范围

epc合同通常为固定总价形式,有些合同为总价加奖励形式。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关注的内容为合同计价的工作范围,应对工作范围界定清楚,这部分工作最合理的形式是以矩阵的格式将合同双方的责任进行逐一清晰的表示出来。在涉及到政府许可和第三方协调方面,承包商应重点关注,通常此项工作应由业主负责,epc总承包商承担相关配合工作。

2、机械竣工和工程交工的定义应明确

机械竣工是国外引入的,通常涉及的是设备的安装工作,在国内通常是以工程中间交接出现。机械竣工和中间交接有着不同,因此在承接国外工程时需要明确机械竣工的定义,应当将各个专业工作在机械竣工时所达到的状态进行详细描述,确保双方不因竣工的定义产生歧义,而导致合同的关键里程碑不能达到,从而造成违约情况出现。

3、适用的设计标准和验收规范

适用的设计标准和验收规范,对于一个合同至关重要,尤其是国外工程,一字之差很可能就是上亿元的代价,例如业主要求以美国或者欧洲的标准进行设计,如果承包商是按中国的标准来进行投标的,那么后期的损失将不可估量。在这点上,中国铁建承建的沙特轻轨项目就是一个代价高昂的例子。 4、支付条款的审查

支付条款的审查通常应关注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支付时间通常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支付比例原则上为10%。进度款的支付通常规定为按进度检测的比例进行支付或者按实际完成的里程碑进行支付。如果可以的话,承包商应在合同谈判时候将进度款的支付确定为按实际进度检测的比例进行支付,这样可以减轻承包商在资金上的压力。同时支付时间应当尽量缩短,例如完成进度款申请审批后一个月内完成支付。对于业主拖延支付的的条款,也应当予以关注,会存在有些业主故意拖延支付。因此业主违反支付时间的违约金应当在合同内明确规定,如业主延迟支付,则应赔偿承包商未支付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5、税收条款的审查

由于2009年以来国家积极实施营改增的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业主对设备材料的增值税的规定会非常的明确,作为承包商应当熟悉此项工作以及它可能带来的管理成本。对于国外工程,尤其应了解对方国家的税收政策,最好聘请当地的税务专家,避免漏计某项税,从而带来损失。

6、调价条款

虽然说epc合同通常为固定总价合同,但是,由于近年来各项设备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例如2010年年初国内普通螺纹钢在3900元/吨左右,但到了2010年底价格就涨到了近5000元/吨,价格涨幅超过25%,这给承包商的成本造成很大的压力,甚至出现亏损,图为2010年国内普通螺纹钢的价格走势图。

因此有必要在合同条款中加入调价条款,例如,当涨价幅度超到5%时,可以进行调价,并在合同中约定调价的公式。例如世界银行的如下公示可以作为参考:

其中,x+a+b+c+d+e+、、、、、、+t=1, c为价格调整指数或者综合涨价幅度,x为固定系数,通常为0、15,a,b,c、、、、、、t为各项成本所占的比重, , 等为计算期的价格指数, , 等为基期的价格指数,通常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价格指数。

这样一来,承包商不会应为外界的价格剧烈波动而造成大的损失,或者说能保证合同的整体盈利性,而不是白白为业主打工。

总之,epc总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和合同谈判阶段就应主动发现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并作出相应调整的措施,或争取修改条款,或在报价工作中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尽可能的将合同的风险降到最低点。

第二章 合同执行中的合同管理

1、 项目团队贯彻合同风险管理意识

合同执行中同样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epc总承包商应当在合同执行之初就将项

目执行中存在的风险识别并进行分类列表,并告知到每一个项目团队成员,一旦判断某项风险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应立即向项目成员发出预警和警示并采取预先制定好的措施。

2、 分包合同管理

合同分包是目前epc总承包商惯常的选择,尤其是施工工作,除非主合同中明文规定不予分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作是epc总承包商合同管理的重点之一,尤其是在选择分包商的环节上,选择一个好的分包商对于项目施工的安全、质量和工期能否满足主合同的需要是非常关键的。选择分包商以及劳务分包管理一般需要重点关注一下几点情况:

1) 分包商的同类装置的经验

事实证明,分包商有同类装置建设经验是很重要的,有着类似装置施工经验的分包商在施工组织计划上有着明显的优势,这对于项目施工顺利平稳及按期交付起着重要作用。

2) 分包商先前是否有过良好合作

对于选择的分包商如果和epc总承包商前期有过良好合作,那么施工阶段的信息传达会更加通畅,管理工作会更加顺利。因为彼此熟悉对方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各项工作指令就能够以最快的方式传达到一线施工人员,并且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项目的建设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是一个团队的建设,只有拥有一个好的项目团队,才能将项目做好。如果总承包商的管理人员和分包商的管理人员彼此沟通困难,甚至相互有不满情绪,那么这样的项目百分之百是做不成功的,不光是管理成本被消耗,现场的安全、质量和工期都会受到影响。

3) 劳务分包的管理

劳务分包近年来比较普遍,但劳务分包如果管理不好,很容易造成工人集体讨薪事件,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有负面影响的。好的管理方法和经验是劳务分包商应当将所有进场的劳务分包人员的详细情况向总承包商进行备案,同时在工人发放工资方面,建议实施一人一卡制度,由总承包商直接将工资额打到分包商的工人工资卡上,防止劳务分包商或者说包工头卷了钱跑路,导致工人集体到总承包商或业主处讨要薪资,从而造成恶劣影响。

3、 变更和索赔的管理

此处的变更和索赔管理主要指epc总承包商和业主间的变更和索赔,作为epc总包商平时要注重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业主的每一个指令都需要认真琢磨,例如在设计阶段业主对hazop(危害性和可操作性审查)的审查,业主就此提出的有些意见是涉及到合同变更的,需要格外关注。另外,对于业主的口头指令一定要在事后获得其书面确认。第三,索赔应注重时效性,一个好的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非常熟悉合同,同时应有明锐的洞察力,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索赔及时、准确、合理。

4、 工程量的审核及价款支付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及质保金的支付。重点在进度款的审核和支付上,好的管理办法是是由业主,总承包商及监理单位或业主的咨询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工作小组,这样对于工作量的审核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是联合审核,其加强了沟通,减少了争论,可以大大缩短工程量的审核时间,这对于缩短业主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章 合同关闭管理

合同关闭可以分成初步关闭和最终关闭,初步关闭是指工程在完工验收及结算完成后进行的合同关闭,最终关闭则是指质保期结束后的合同关闭。由于合同关闭特别是初步关闭的管理涉及到很多项目部门和人员,因此业主通常会制定一个关闭程序。作为epc总承包商需要关注的是索赔是否全部关闭,业主是否颁发验收证书,以及是否已经退还履约保函等。

综上,epc总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全过程的重点管理,从投标到合同关闭,每一个过程都很重要,好的合同管理对于提升总承包商的公司利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且有助于将其打造成一流的工程承包商,另外也是国内的优秀承包商走出国门承接国际工程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王建国: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常发生的合同问题, 建筑经济2000年第2期

2、欧阳光,肖琦:招标投标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7 年

3、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

4、成虎: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7年

5、张水波,陈勇强:国际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合同与管理,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年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篇7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V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7-00-01

大多水利工程的主要目的是以解决城乡生活供水、工业供水、生态环境用水为主,兼有农业灌溉、发电、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跨流域调水工程。所以说水利工程对社会安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为了保障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必须要做好前期的施工合同管理。并且合同是保障建筑工程合法效益的重要文件,而且我国大多数建筑行业都以合同形式签订相应的协议,确保工程的合法性,因此施工合同对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安全保障作用。同时施工合同还对施工项目和施工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有效地起到规范施工秩序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管理不规范

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都是以招标的形式进行工程施工,因此招标环节决定了工程能否顺利的被承包。并且由于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完善,导致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违法违纪的现象,例如:抬高招标竞价、串通联合竞标等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往往就是因为这些不正规的操作手段破坏了建设市场原有的制度和原则,因此我们说招标不规范是目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最常见的问题。

(二)合同条文不完善

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所以合同上的每条条文都受法律保护,因此为了提高合同的法律保护价值,必须要仔细的核对每条要求,才能确保合同的规范和完整性。但是大多数建筑单位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的签订原则,甚至有的根本没有根据合同范本要求拟定合同。并且还存在合作双方以现场商定的形式形成一个合同,所以有的时候由于经验不足或是考虑不周,导致合同缺乏严谨性从而漏洞百出[1]。一旦合同中出现一些有歧义的文字时,就很容易上当受骗,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的损失。

(三)合同一方承诺无法兑现

合同是一个硬性的指标并且是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的,所以合作双方必须要严格遵守合同的签订内容实施工程项目。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只要有一方没有及时的提供资源就会造成整个工程项目处于延后状态。并且由于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导致合同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从而严重影响水利工程的施工进度,从而直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如果因为延迟施工进度而进入特殊自然灾害时节,就会为防洪抗旱造成直接的影响。

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坚持合同审查制度

合同审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可以提高合同的准确性,从而减少合同中的不规范条文,有效地增加合同的规范性。并且合同审查的主要包括: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工程等级要求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等内容。此外合同审查的同时还要对合同签订企业进行详细的审查,包括对企业的信誉度、发展规模、财务状况等内容进行详细的核查,并与合同描述内容进行对比,防止遇见“皮包公司”上当受骗。

(二)加强合同执行力度

加强合同执行力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因此各个施工部门必须要遵守合同条款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还要与监督机制相结合才能及时的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有效地解决措施,从而为有效地为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正规化奠定基础。

(三)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

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直接和合同管理效率挂钩,所以建筑单位必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的管理培训,并成立相关培训机制加强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熟悉,从而做到有理、有据的执行合同要求[2]。同时还要与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相结合,才能有效地端正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从而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大多数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的施工管理依然存在许多棘手的问题,所以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改善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容乐观的局面。并且水利工程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且在农业灌溉和防洪抗旱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只有将合同管理落实到水利工程实际施工中,才能有效地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整体质量,才能为我国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水利工程建设的经济惠民作用。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篇8

关键词 合同管理;建设项目;问题;方案

中图分类号TU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3-0072-02

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高速发展,有关经济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在如今的法制经济社会里,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建筑企业管理的核心部分,它有着非常强的管理职能,直接关系着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建筑企业的经济利益。可是在我国现阶段,还有很多工程建设项目对合同管理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合同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其管理职能根本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这样就无形中给企业的经营增加了很多风险。

1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概述

1、1 合同管理的本质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项目的承发方为完成整个工程项目,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促进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所有部门能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近些年来,我国的建筑业发展的非常迅速,并且取得了很多成就,与此同时很多的问题也在不断出现,比如:施工安全、豆腐渣工程、拖欠工资等等。其实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职能根本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也正说明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不够严格。那么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本质是在市场经济下对建筑市场的改革,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合同经济,也是信用经济。

1、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作用

工程建筑项目的合同是项目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承包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发包人负责支付工程款。该合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签署,就确定了项目管理和实施的目标,是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进行各种经济往来的依据。而合同管理工作的展开是为了项目目标的实现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二,合同的签订,合同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经济关系,同时规定了双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于合同双方存在利益的关系,所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矛盾和纠纷,这个时候就用合同来说话,它可以有效调节双方的关系;第三,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甲乙双方最高的行为准则,它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护。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条款履行相应的义务,一旦违反合同规定就必须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第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双方的利益不同可能会出现对立,这个时候合同就是解决问题最有利的依据;第五,合同可以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面的关系,同时规范工程项目相关人员的行为。

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管理意识缺乏

目前企业和个人缺少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合同的整个制定过程中都没有对其引起高度重视。最后导致签订下来的很多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结构不合理,责任不清楚,根本不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这些基本都属于是无效合同。

2、2 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合同管理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从而导致建筑业市场的不规范行为经常出现。在一些工程建设项目中,可能由于承包法和发包方关系比较特殊,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合同;有的时候是因为赶工期,当时没来得及签订合同;有些甚至工程项目都结束了还没有签订合同,这些现象都能充分反映出人们的法律意识太薄弱。

2、3 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我国,建筑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是很健全,目前正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所以在我国建筑业高度发展的今天,国家一定要对建筑业的法律法规给予高度的重视。

2、4 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够

在我国,多数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合同管理培训,对建筑业的法律法规不够了解。目前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主要就是合同保存归档和合同查询等。

3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方法

3、1 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提高建筑企业以及个人对合同管理的意识,需要对合同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要想作为一名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具备综合方面的素质,不但要能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合同业务,可以拟稿合同,熟悉项目报价,合同履行,同时还要是一位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3、2 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的建立

为了能够规范合同管理工作,要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以及他们所拥有的职责和权力,要做到分工明确。制定出合同的审核制度,合同的职责分解制度等合同管理制度,同时把各种责任分解并落实到每一个管理环节当中,从而形成一个合理有效的管理工作系统。

3、3 承包商的选择

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始之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一个信用度高的承包商,这样可以让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合同任务高质量的完成。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不一定要选择标价最低的承包商,以信用度高作为首要原则,一定要淘汰那些信誉度差的承包商。

3、4 高度重视合同过程的管理工作

项目合同签订后,其法律效力就生效,双方要按照合同内容来执行。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不断深入研究每个合同的条款,熟悉和掌握合同的内容,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经济纠纷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3、5 重视合同变更的管理

经验表明,每一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都可能会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就算合同制作的再详细,也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包含在内。在合同变更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对变更内容进行确认,合理有效的进行变更。

4 结论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不但能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还能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无论是承发双方还是合同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对合同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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