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包括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此件不含外商投资及港澳台投资经济)发展较快,已成为税收收入的新增长点。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发展社会生产力、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经营活动无帐可查或帐册不全,财务管理混乱,税收监控手段落后,监督不力,偷逃国家税收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这种状况如不改变,既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也不利于税法的贯彻落实和税收任务的完成。因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征收管理,是摆在各级税务部门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推行个体、私营企业建帐建制,逐步实现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查帐核实征收。
一要按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个体私营企业建帐范围实施分类建帐。对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按定期定额征收的私营企业、各类名为国有或集体实为个体或私营的企业、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建立复式帐,其他达到建帐标准的业户建立简易帐。建帐后,凡能如实记帐,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业户,税务机关可采取查帐核实征收的方式征收税款;对虽能建帐,但不能准确提供纳税资料或提供纳税资料不全的,可采取由业户申报,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税款。经营规模小、确无建帐能力的业户,必须经县以上国税机关批准,暂不建帐或不设置帐簿。到年底,全省1、5万户私营企业和部分个体大户要建立复式帐;全省30多万个体户中要有8%-10%的个体户建立简易帐。对达到建帐标准而未建也不聘请中介组织建帐的,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给予从高从严处罚,并比照同行业建帐户最高
税额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要加强对建帐户的管理工作。为确保建帐工作稳步有序的进行,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已建帐户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已建帐的控管,规范其核算程序,逐步提高业户记帐能力,使其能按财务会计制度设置帐簿,如实记载经营业务事项,正确核算盈亏。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已建帐户采取月末盘存、社会调查、交叉稽核等方式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进销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真正达到建真帐、建实帐、查帐核实征收的目的。对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帐簿且帐簿记载与实际经营不符的业户,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三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进查帐征收工作。针对目前个体私营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和财务人员短缺,自己难以建帐的客观情况,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发挥税务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个体私营业户建帐,从而推动查帐征收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税源大户的管理。个体、私营企业税源大户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税源,为把个体、私营企业管好,切实把应缴纳的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要加大对税体私营税源大户,建立分户税源档案,信息上报制度,跟踪控管,各地务于每季终了15日内上报税源大户的纳税资料及有关情况。市局、县区局也应根据税源情况确定各自的监控大户,及时掌握大户的生产经营、建帐建制以及税收收入进度情况。切实将税源大户于税务机关严密控管之下,防止或减少税收流失。
三、加强对定期定额户的管理。对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暂不帐或不设置帐簿的业户,可继续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税,但要加大定额调整力度,严格按照核定定额程序,重新核定和整定额,提高定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平衡建帐户与定期定额户间的税收负担。
第一,要认真贯彻执行《定期定额管理实施办法》,在对应建户推行建帐的同时,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业户,重新核定和调定额,使定额趋于准确、合理。以后,各地可根据定额核定、调程序,结合行业特点和区域变化等情况按季或半年调整定额,实对定额户的动态跟踪管理。从今年下半年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分分批调整定期定额户的纳税定额,调整比例可掌握在20%至0%之间,个别业户可更高一些,逐步缩小定期定额与实际经营额差距。
第二,要切实做好对定期定额户的典型调查工作。各级税务机要选择一部分典型户对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税收负担情况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了解,科学测算,合理确定调整幅度。然后,行分行业、分类型、分区域的进行定额调整。
第三,在定额调整过程中,要以调查的充分依据向业户做好宣教育工作,使业户对定额调整的全过程有一定的了解,增强透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四,对定期定额业户实行申报与定额双向管理,既要重视对额的核定与执行,又要严格纳税申报制度,定期定额业户如不按申报、申报不实或者超过定额20%未申报调整的,一经查出按期申报、申报不实或者超过定额20%未申报调整的,一经查出按偷税处理。
四、加强集贸市场管理集贸市场是个体业户及私营企业经营的集散地,税收征管任务十分繁重。要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繁荣市场的前提下,切实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一是对城镇较大的集贸市场实行专业化管理,建立市场税务分局,实行征管查一体化的管理模式,所有进入市场的各种经济成分都要纳入管理范围。市场税收管理人员要实行分段分行业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程序,管理制度和办法,进行单独考核,奖罚严明。对市场税收管理人员还要实行换岗交流制度,定期(一至二年)进行岗位轮换,区域交流,避免“人情税”、“关系税”的发生,促进税务人员的廉政建设,秉公执
法,减少流失,增加收入。
二是要在市场内推行部门联合办公,联手开展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税务机关要加强与工商管理部门、市场管理委员会、公安、技术监督、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取得他们的配合和支持,形成合力打击偷逃税行为,维护税法尊严。
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搞好服务,做到文明征税。大型集贸市场是各种信息交流和事件发生的敏感区,税务机关要从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做好业户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在调整定额,征期入库,重点户的处罚等几个环节更要认真对待。要把税收政策,生产经营变化,调整定额的依据和范围讲清楚,解除疑虑。要文明服务推行八公开”和承诺制,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形成融洽的征纳氛围。
五、加强专业村、专业户和专业行业的税收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专业村和专业户,一般具有季节性、时限性、集中性等特点,在税收管理上应充分发挥乡村协税护税组织的作用,采取以村委会管理为主,税务机关监管的办法尽可能地达到及时足额入库。村委会要建立税收管理委员会,为业户的产、供、销,合同的签订,银强对业户的管理;接受税务机关的委托,代征、代扣税款。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各市、县区形成了一些区域性经济,出现了一些专门行业,而且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所占比重较大,税收含量较高,税收漏洞也较突出。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对本辖区内兴起的专门行业引起足够的重视,作为重点税源加强管理。一是要加强对这些专门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探索加强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为省局统一制定行业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在促进这些专门行业发展的基础上,本着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一些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其纳税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三是合理调整人员结构,根据专门行业分布情况设立征收网点,为业户纳税提供方便条件,形成服务与监控双向机制,确实
将专门行业的税收抓紧管好。
六、加强企业改制后非公有制成分的税收管理。伴随着我省企业改制工作的全面展开,一些国有小型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形成为非公有制成分,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些企业乘改制之机,偷逃国家税收,逃避税收管理,给税务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和蔓延,各级税务机关:一是要适应变化的新形势,积极参与企业的改组改制,提前介入企业改制过程,了解情况,主动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讲明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制止借改制之机逃避国家税收的做法。二是对欠税企业,在改制前,税务机关要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扣押或查
封其财产抵缴所欠税款,防止国家税款流失;三是企业改制后新企业承担原企业债务的,必须由新企业制定出还欠税计划和措施后,才能办理税务登记及其相关的其他手续。四是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有关纳税资料、帐册及其所领购发票的安全,或收回发票由税务机关监管代开;五是对完成改制的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确定的经济类型,及时办理有关纳税手续,尽快纳入正常管理;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企业改制前不主动清偿欠税,擅自转移或逃避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要依法追究原纳税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七、进一步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发票是记帐和核算的合法凭证,加强发票管理是做好查帐征收工作的基础,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发票管理工作。个体、私营业户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必须按规定开具、取得有效合法发票,不得白条注帐无票经营,对不按规定开据取得发票的业户,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从严处罚。要继续抓好剪贴式发票的试行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试行范围,逐步在生产、加工、修理修配,以及商业购销活动中推行。要加强发票定点厂的管理,今年上半年要重新核定发票定点厂,做到“集中、严密、规范”,实现以票管税。
八、采取措施,切实提高纳税申报率、准确率。在当前的税收征管工作中,纳税申报率偏低,不按期如实申报纳税等问题较为严重,已影响到了征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收入任务的完成。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主动申报、如实申报的自觉性。一方面在宣传过程中除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外,要明确宣传目标和任务,适时更新宣传内容,确定宣传重点,注意宣传实效。另一方面要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大力表彰先进,揭露偷逃税行为,公开处理违法案件。要在社会上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逃税收违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稽查力度。强化税务稽查,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税收管理的有力保证。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税收漏洞较多的现实,对征管力量的配置进行调查,充实对非公有制经济税收的稽查人员,从而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以查促管,确实提高申报纳税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集中力量查处非公有制经济活动中偷逃税大案、要案,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做到查处一户,震慑一片。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纳税申报率的高与低,业户能否如实足额申报纳税,与处罚的力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往往是对不主动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行为处罚的严而且得当,这类问题就会相对减少,反之,就会增多。因此,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一方面,对纳税申报这一易发生问题的中间环节要常抓不懈,对申报率偏低的行业和纳税意识淡薄的业户进行重点监控跟踪管理;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税法尊严,对不按期申报纳税特别是对屡查屡犯的业户要从重从严处罚,使其得不偿失,损失巨大,以儆效尤。
四是加强内部各环节间的协调配合。提高纳税申报率,促使业户如实足额申报纳税,还需要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业户能否按期足额纳税,体现着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工作质量。因此,各环节间都要以大局为重,各负其责,尽其所能,互相传递信息,在较短的时间内扭转申报率偏低、申报不实的现象,使税款达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到年底,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纳税人的申报率要达到95%以上,如实申报的准确率要达到80%以上,省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一、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方法与途径
1、以信息技术为载体,促进个体税收管理手段精细化。近几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运用金税工程、ctais工程实行电子办税,切身感受到电子办税是国家税收实现公平正义、便捷高效的最佳载体,是税收管理精细化的依托。对个体税收管理尤为显得重要。由于财力与技术受限,计算机配备、网络、数据通信建设目前还处在“饥饿”状态。实践证明,推行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将信息技术引入税源监控。首先要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水平,开发、推广、使用统
一、高效的税收征管软件;其次要加快建立同工商、地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扩大信息采集渠道,丰富信息采集资源,并确保采集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数据结构的合理性。同时要优化个体税收监控管理工作流程和监控分析方法,逐步提升监控管理层次,扩大监控视野。对此,税务机关一要按需向个体税收征管岗位配备计算机及其相关的设备,完善网络、保障数据通信。实现操作层和管理层的数据连接。二要改进个体税收业务操作软件,在征管信息系统软件中针对个体税收管理特点设置涵盖户籍管理、税源管理、征收管理、日常管理、稽查查补、统计查询、数据采集、监控管理、绩效考评等多个模块,通过参数化控制做到集中管理,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三要建立个体税收电子办税平台,为个体业户纳税申报、涉税管理提供网上服务,也为采集数据提供更多的捷径。四要在征管信息系统软件中开发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电子监管与自动考评功能,对各岗位、各责任人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时效要求等进行全程跟踪,实行动态管理,考评结果自动生成。五强化税控手段,对个体纳税人全面推行使用税控机经营。着力开发功能配套软件使之与金税工程、ctais工程挂接畅通,实现精炼、集成、高效的电子税务。
2、健全个体税收征管岗责体系,促进评价考核精细化。按照职责分明、责权统
一、监督制约的原则,认真制定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稽查、政策法规各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一是对机关税政管理和征管法规部门及基层征管查单位、个人,都要按质量认证标准制定工作职责,使职责细化、准确、明了、全面。解决好每个单位、每个人在执行处理个体税收征管业务时“要干什么”这一问题。二是对执法质量设计量化考评办法,促进个体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解决“干得如何”这一问题。三是对个体税收征管不称职、失职行为设计可操作性责任追究办法,解决“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为保证岗责体系顺畅运行,要认真设计好个体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职责的内涵应体现权、责、利相结合,岗责、酬薪细则要明晰。还应加大考评力度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责任追究的力度。
3、实行个体业户分类管理,促进管理对象精细化。就是针对不同情况的个体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也就是对个体纳税人按税源大小、行业特点、经营方式结合《纳税信誉等级制度》采取不同的征管查办法分级、分类管理。在发票控管、征收方式、税源监控、税管办法、纳税检查、纳税服务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这样税务部门既能集中精力解决重点工作、突破难点问题,提高对重点税源、重点纳税户的税源监控力度,提升个体税收征管查水平,又能促进个体业户诚信纳税、依法办税氛围的形成。但是要做好分类管理这项工作,组织方式和操作方法非常重要。国地税要加强协作、设定指标、分税监控、日常考核,实现优化管理的目标。
4、业务重组、优化整合,促进个体税收管理内容精细化。当前税务机关应切实将以业务重组流程再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简化办税程序、优化资源配置、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个体税收业务整合再造,变以职能划分的结构设置为以流程为导向的业务结构设置,初步建立“一窗到位的服务、一站到底的流程”的个体税收征管新体系。
5、深化税源监控、优化管理制度,促进个体税收管理方法精细化。
(1)细化个体业户户籍管理。制定《个体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实行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征管责任区管理。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基础,明确区域、职责到人为原则,通过户籍管理实现对个体纳税人全方位静态和动态的监控,并定期对管辖区内的漏征漏管户进行清理检查。要采取适合于管理对象的管理方法,全面深入地分析、监控个体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基础和纳税情况。对重点个体纳税户,利用金税工程、ctais工程“一窗式”纵横交叉监控比对系统等管理手段,强化对其物流、资金的监控分析,综合评价其生产经营能力,对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建立税负预警机制。对一般个体纳税户,实行“三位一体、源泉控管”,即按其经营收入与应税劳务划分为起征点以上、临界线和起征点以下三个区位,区别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从源头上提高个体税收的监控和管理水平。
(2)完善个体纳税户纳税评估制度。现代纳税评估是建立在信息化条件下的税源管理精细化的具体体现,是衡量纳税申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税务机关:一要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各省《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对个体业户逐户综合评估和分税种评估,对不同行业、不同经营规模、不同信用等级进行信息综合,合理设定行业税控指标和个性税控指标。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个体纳税人申报资料和相关信息数据,分析个体业户销售、库存、成本、实现利润、实现增加值等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个体税收纳税评估模型,分析测算个体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评估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二要加强个体税源比对工作,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平均增值率和各税种相对于其税基的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对个体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加强国税与地税、工商等职能部门的信息比对,提高税源监控的广度和深度。三要严格监控个体纳税人税负异常户,对零申报、低税负、以及不缴不报的异常户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四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纳税评估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人机分析相结合。
(3)加强日常检查。制定个体纳税人税收日常检查管理办法,充分运用日常检查了解的情况,加强对个体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及时提供咨询服务。但日常检查要有计划、有记录,并及时提出报告。
(4)实行纳税资料“一户式”储存运行。对个体纳税人相关资料实行“一户式”储存,实现信息共享,不仅可以避免个体纳税人重复报送,减轻负担,而且有利于税务机关查询和掌握个体纳税人涉税信息,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要做好对各类信息的接收、录入、储存工作,并经常进行清理,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运用“一户式”储存的信息,加强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切实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
(5)优化税收管理员制度。贯彻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笔者认为,要以实行属地管理为前提,制定分类管理和分片管理精细化指标,细化管理责任,量化工作任务,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才能达到控住税源,彻底改变个体纳税人开业不办证、营业不申报、停业不报停、歇业不清税、偷欠税无人管等现象。
二、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1、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机制,不是越细越好。从欧美及台湾地区以及我国多年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实践来看,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并不是对税收管理的每一个细小环节,每一件细小事件进行控制。而是把税收管理的各要素全部纳入严密的控制系统,对每个功能单元,执行过程的结果给予正确评价,制定相关的科学的税收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使税收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税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钟敏任组长,财政、国税、地税、公安、交管、城乡规划建设、房产、矿管、卫生、食药监局、安监、水利、重点办、工信局、交通运输、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
二、专项整治的项目及内容
(一)个体税收
1、开展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漏征漏管户的清查。清查的重点为:已办理工商登记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不需办理工商登记而由有关机关批准设立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正常申报纳税的单位和个人。对清查出的漏征漏户要按规定补办税务登记,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纳入税收管理。
2、进行个体税负的调整。(1)进行个体户纳税定额的核定调整。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定额核定方法,对个体户的定额通过“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重新测算、调整,对测算定额达到起征点以上的调整到起征点以上征税;对原起征点以上税负偏低的要按照计算机定额系统定额测算的结果调高定额。(2)加强个体“双定户”以票管税管理。对2009年起征点以上户全年发票超定额补税超过全年核定征税总额20%以上的,年月定税额不得低于其年实际月均征收税额。对年未达起征点户年开具发票总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年全部纳入征税户管理。(3)实施起征点以下个体户淡旺季动态管理。对定额在起征点以下的个体户,经营旺季时,原则上对A类未达起征点户至少征收一个季度的税款,对B类未达起征点户至少征收二个月的税款,对C类未达起征点户原则上征收不少于一个月的税款。
(二)特定行业税收
1、开展砖厂、粮食加工、木材加工等行业以电控税户税收到位情况的清理。对2009年以前按电度结算应补缴的税款进行清缴入库。
2、开展砂石、建材经销业户、家电下乡经销户的检查。是否按规定使用、开具税务发票;是否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如实申报营业额、缴纳税款。
3、规范超市、商场、药品等行业税收管理。使用电子收款系统的业户应按税务管理规定主动向税务部门报送电子收款系统销售收入的电子和纸质数据资料。税负偏低业户的定额进行调高。
4、药品经销行业及其药品采购单位;
5、房地产及建筑安装行业;
6、交通运输行业;
7、部分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和专项检查;
8、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及有色金属加工行业(用废企业)税收自查和专项检查;
三、专项整治时间
自年5月4日开始,至年6月30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1、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由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成立专项整治小组组织实施,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好税收专项整治与纳税服务和机关效能建设的关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税收扁平化管理基本情况
(一)优化办税服务厅设置。将全县4个办税服务厅合并为1个办税服务厅,负责全县行政和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款征收工作。根据《自治区地税局纳税服务具体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税服务厅统一设置“申报征收”、“票证管理”和“综合受理”三类窗口。设置领导岗、申报征收岗、税务登记岗、发票管理岗、减免退税受理岗、其他涉税受理岗、咨询服务岗7岗位。纳税人需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均由办税服务厅受理。
(二)成立企业管理分局。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企业管理分局归县局直接领导,相当于县局的一个股室,独立开展各项税收工作。实现县局、分局合二为一的目标。减少管理层,方便纳税人,彻底改变过去分局虚有的管理职权。
(三)成立建筑安装管理分局,对建筑业税收实行专业化管理。负责全县的建筑工程纳税管理,对辖区内的建筑纳税户,实行一户一档、一个工程建一个档的管理办法,及时跟踪纳税工程建设情况,掌握建设进度,组织好税收收入。此举办法,更加有利于对私人建筑进行纳税管理,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公民依法纳税的义务。
(四)优化个体管理分局。将全县4个管理分局,撤消3个管理分局,只保留思恩税务分局,乡下3分局人员收编到县局或者其他分局。思恩税务分局负责对全县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负责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税款核定、催收催缴、税源调查、违章处理等日常税收管理工作。
(五)业务管理情况。税政股不只是一个管理结构,税政股业务工作将直接面对纳税人,直接为所有纳税人解决税收政策及涉税事宜。纳税人的政策咨询、减免税申请等,由直接由税政股受理,改变过去由各分局管理员受理调查后上报县局,税政股再安排时间和人员再次去调查再审批的做法,减少中间环节,缩短时间,提高办税效率。税政股既是对应上级税务机关,又直接对应纳税人。
(六)发票管理情况。发票管理岗位业务前移至办税服务厅,负责监管全局所有发票。在办税服务厅增设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资料录入岗位,所有工程项目一律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登记并申请代开发票,纳税人不需要再到管理分局进行登记。
(七)税票管理情况。取消各分局的会计岗位,其票证领用、发放管理、税收会计核算由县局计财股负责。经费统一在计财股管理。取消各分局、稽查局的经费核算环节,所有经费核算由县局统一管理,各分局作为一个报帐单位,不再设立户头,不在银行开户。
(八)税收管理权情况。企业税收管理权收归县局审批。为了减少纳税人办税的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在日常的税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行政审批,直接由县局行使审批,不再由管理员调查,分局领导核实,再上报县局审批的做法,实现县局、分局管理合二为一的管理模式。
二、取得的效果
(一)税收管理质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管理,有利于管理员对管理企业进行专门研究,管理员能够及时掌握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了解企业实现税款和税款的缴纳情况,从而使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有了质的飞跃,保证了企业实现的国家税收能够及时征收入库。
(二)税收服务水平得到相应提升。实行专业化管理,对税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税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水平。县局也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税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受到纳税人的好评。
(三)税收管理模式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12号)文件下发以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地税机关调高了营业税起征点,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进行的,同时,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对地方税收入及其征管工作也产生一定的影响。营业税调高1000元后,县乡镇地税机关管理的纳税户为1094户,营业税调高到3000元后,乡镇纳税户为227户,减少的幅度79、25%。乡镇的税务所(税务分局)没有必要再保留原先的人员,乡镇的税源减少了,也使得税务机关不得不重新考虑征管范围和征管机构的设置问题。实施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顺应了新形势下税收管理发展的需要。
(四)廉政建设监察力度得到增强。实施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后,取消各分
局的会计岗位,其票证领用、发放管理、税收会计核算由县局计财股负责,有利于县局对票证领用、发放管理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有利于税务机关的廉政建设。同时,重新整合办税厅,全县只设有一个办税服务大厅,整体进驻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县行政和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款征收工作。固定个体户的纳税问题采取财税库行倒扣的办法完税,对零星开票交纳的现金税款,直接由纳税人拿到设在办税服务厅的金融部门交纳,采取凭银行现金交款单来开票完税,从而实现了县地税系统办税大厅人员对现金税款“零经手、零捉摸、零解库”,使税收票款提前分离的局面,税款不再经过税务人员之手,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安全隐患和廉政风险,可以杜绝税务人员贪污、截留、挪用税款现象的发生。
(五)税务人员教育培训及时跟上。人员集中县城后,工作环境变了,对各人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税务人员不得不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以满足新的工作需要。县局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也越来越方便、统一。比以前分散于各乡镇来说,培训的次数更多了,也更方便多了。
(六)节约了税收成本。经费统一在计财股管理,取消各分局、稽查局的经费核算环节,所有经费核算由县局统一管理,各分局作为一个报帐单位,不再设立户头,不在银行开户。各分局需要使用的办公用品,由各分局做好半年或者季度使用计划,报县局领导审批同意后购买使用。这样有利于做好办公物品的使用计划,杜绝浪费现象的行为,节约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其他征管工作当中。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体管理分局管辖的地域扩大,管理面过宽。就县来讲,现管辖11个乡、镇,最远的乡离县城3个多小时。原来设有4个分局,管辖全县11个乡、镇。现在只保留思恩管理分局,负责全县11个乡、镇个体纳税户的管理工作,管辖的地域扩大,管理面过宽,有些乡镇离分局所在地近100公里,相比以前在乡镇设置的税务所,在个体征收管理、纳税服务上明显有所减弱。从而使税务人员有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个体税收管理人员减少,人均管户加大。机构改革以来,全县合并了基层管理分局,征收管理向中心城区方向集中,个体税收管理员人员由原来的21人减少到8人,管理员人均管理纳税户由原来的52户,变为人均管理纳税户136户(包括未达起征点纳税户)同时,一方面在个体征管人员的配备上常常将那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的同志调整到个体税收征管岗位上,而部分个体征管人员往往又不安心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有些基层分局的个体税收管理员甚至主要精力放在“副业”上。
(三)日常税收管理力度缺乏,税源监控难度大。从目前征管户数来看,个体户占总户数的比例在70%以上,个体户户数多,分布广,税源零星分散,税源监控水平也大大下降,出现了有的个体户不办理税务登记,形成漏管户;有的不自觉申报纳税,形成欠税;有的则在国税开具的门临开票不到地税申报营业额,形成逃税户,还有部分用票户利用发票玩猫腻儿,或不建账,建假账,应付税务部门,造成税款大量流失。部分己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纳税户不办理停业、注销登记手续就销声匿迹,出现了大量的非正常户;有的个体户即使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却不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加剧了税务登记与工商登记户数差额的扩大。新开业的个体户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比例很少。除须使用发票的纳税户外,相当一部分为了少缴税款往往不催不办,甚至催了还拖。由于税务机关对各业户无可循的统一的核定计税依据标准,定额的“弹性”较大,从而产生个体税收的实际税负少于名义税负的现象。
(四)税收政策很难宣传普及不到乡下纳税人。由于管理的地域大了,每年的税法宣传月活动,税收宣传工作很难做到深入到具体的纳税人当中,也就是说税收宣传工作很难做到到11个乡镇进行税收宣传,许多纳税人纳税观念并没有真正得到提高。虽然在税法宣传中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收效并不十分明显。由于个体税收直接关系到个人利益,逃税就成为必然现象,加强税法宣传就显得十分重要。
(五)税收管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县地税局从征管人员的分布来看,37人管理员中有16人是助征员,占管理员43%。助征员与公务员的工作能力来说,是有一定差距的,他们能够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业务素质较差,加上他们享受到的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同时,有部分公务员素质低,年龄偏大,工作上没有发挥主动作用,提高征管质量有一定的难度。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对税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农村地税干部的整体素质还很难与征管改革同步,也就很难对税源管理实施有效监控。目前,基层征管分局一般是一名税务干部带领几名代征人员从事个体户税收的一线征收工作。客观上个体税收征管需要既懂业务,又具备高度责任心的税务干部。事实上,在个体征收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代征人员思想素质尤其是业务素质不是过硬,责任心不是很强,这就更加影响了个体税收的严格征管。
(六)征管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日常巡逻管理的工作需要。自税收扁平化管理和税收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税收改革后,大多数管户的地理位置处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给税收管理员执行日常巡逻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如果税收管理员对管户每月或每季进行一次巡逻管理,在巡逻管理同时还要开展相应的日常检查以及纳税辅导等工作,这样,每个月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量较大。同时由于基层分局只有一部征管用车,不能满足日常到个乡镇巡逻的工作需要,这就造成了在执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
(七)乡镇部门协税护税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自从取消了乡镇财政包干以来,乡镇政府部门与地税机关的往来几乎没有,因为地税的收入与他们的工作考核没有直接关系,所以,目前在乡镇税收管理工作中,地税部门还是孤军作战的多,乡镇部门协税护税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还没有充分利用政府、财政、工商、国税、村委会等现有的社会管理资源,护税协税机制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地发挥。
四、研究对策
(一)提高对地方税征管工作的再认识。税收起征点调整后,个体纳税户将大大减少,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个体税收是地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用新的改革的思路和思维来认识乡镇税收征管,树立“管理为重”的思想,这样才能严格地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更好地开拓农村地方税收征管思路,规范农村地方税收征管秩序。树立“抓大管小”思想。对起征点以下层面的纳税人要做好跟踪工作,通过纳税评估,发现达到起征点后,要立时征收税款,对起征点以上纳税人的税收要严抓到底,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
(二)推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税务机关由于受人力、财力的制约,不可能将所有的税源都纳入控制范围内。这就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性,建立起覆盖面广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发挥社会力量协助税务机关实施税源监控的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税氛围,提高税源监控效率,降低税源监控成本。具体来说,针对个体税源零星分散、流动隐蔽、易漏难管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真正建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以乡镇、管区、村三级综合治税体系为依托,以公开办税、依法治税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税源有效监控为核心,以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为保障的乡镇税源控管机制,形成政府管税、部门协税、群众护税、税务治税的浓厚氛围。
(三)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素质上不去,管理人员就会缺乏工作主动性,管理效率就不高。要进一步增强每一位税干提高自身素质的迫切感和危机感,要特别注重加强业务培训,重点从受教育程度、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法律知识、业务技术能力、创造能力、办事态度及效率等方面着力提高地税干部行政执法能力。
(四)实行简并征期管理。5月1日自治区地税局下文明确,对定期定额户月纳税额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可实行简并征期纳税方式。对个体税收管理,执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简并征期纳税额及税款征收时间的通知》的规定,实行简并征期纳税,这样做,可以大大节省纳税人缴税时间,也会大大减少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有利于地税机关的征收管理。根据县地税局征管部门统计,目前在册登记的全县个体纳税户为3467户,达到起征点的659户,其中自管户217户,共管户442户。达到月双定500元以上税款的纳税户仅有53户,占达到起征点纳税人的比例仅是8、33%。
(五)建立日常巡逻检查制度。鉴于目前机构合并,税收管理员人数减少,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地拉网巡查,要做到腿勤嘴勤,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纳税人中间多询问,以便掌握纳税户的经营变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建议实行巡逻检查制度,由个体税收管理员进行日常巡查,每两个月巡查一次,发现的漏征漏管户或者虚假停业现象的,能够处理的及时处理掉,处理不了的由分局处理。此外,建立个体税收管理员每年一轮换制度是也非常必要的,因为管理一片时间长了,与纳税人熟了,人情就可能出来了,执法时就可能下不了手,不利于税收工作的开展。
(六)建立个体纳税大户税收稽查制度。现在我们对帐证健全的纳税人采取稽查的办法,但是在个体户的管理显得宽松。在市场经济过程中,一些个体户的经营范围越来越广,生意越做越大,但是缴纳的税款却很少,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在当前的情况下,我认为有必要建立个体税源大户税收稽查制度,对个体纳税大户进行税务稽查,目前可以建材行业、超市、批发行业、娱乐行业等行业开展,这样可以减缓个体税收管理员的心里压力,同时有利于解决个体管理中的“钉子户”,疏通个体税收管理渠道。
(七)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要管好个体税收,离不开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所以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宣传工作。尤其是在当前乡镇一级没有税务人员留守的情况下,税收宣传工作显得更加重要。乡镇个体纳税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税务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税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报纸、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税法宣传,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督促其自觉如实申报,按时缴纳税款。针对扁平化后的税收宣传工作,地税部门可以采取“巡查加宣传”的方式,比如去一个乡镇巡查,同时带上税收宣传资料,到一个乡镇就开展一次税收宣传,既宣传了税法,亦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做到巡查与宣传并举。
(八)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个体户税源分散,征收难且逃漏税严重,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保证税法执行的严肃性的同时,税务机关要加大对逃漏税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个体户的税收管理工作当中,既要体现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又要对个体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但是也不能一味迁就,对于税收违法行为不能放任不管,要坚决予以打击,但也要打之有理,打之有序,让被处罚的纳税人心服口服,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九)开展委托代征工作。个体税收征管条件艰苦,管理范围广,要管理好个体税收仅靠地税部门是不能管理到位的,地税部门要加大开展委托代征工作的力度,在乡镇全面开展委托代征工作。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地方税源管理,可以通过委托当地工商、畜牧等部门人员代征,也可以通过政府出面要求村委干部代征税款。对比较边远的地方税源,可以委托村委干部代征税款,代征税款的手续费也可以弥补一些所谓“空壳村”的办公经费。地税部门一定要对代征人员要进行上岗前短训,加强监督制约,避免代征员挪用税款等腐败现象的滋生。年终对代征工作开展得好的人员,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一、全面、准确地贯彻党和国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方针。要继续鼓励和扶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使其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补充,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思想教育等手段对个体、私营经济加强引导、监督和管理;要保护个体、私营经济业户的正当经营活动和合法收入;同时要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征管工作,强化查帐征收,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改进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方式,强化查帐征收。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并逐步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私营经济业户中全面实行查帐征收,实现税收征管的法制化、规范化。
从*年4月1日起,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按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私营企业、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的企业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全面建帐,税务机关应对他们实行查帐征收。业户可自行建帐,也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建帐。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凡从事商业批发、零售的固定业户,在建帐的同时要按规定使用税控收款机,其购置费用可在所得税前分期列支。
为防止税款流失,确保税收收入,在建帐初期,作为过渡性措施,对建帐户也可实行查帐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
对目前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各类业户,要根据其经营情况调整定额,对少数还需继续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业户要加强定额管理。查帐征收户和定期定额征收户均应依法如实申报纳税,不申报、申报不实或者超过定额一定幅度未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查出按偷税处理。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共同督促个体、私营经济业户做好建帐工作,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业户,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督促建帐;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业户由地方税务局负责督促建帐。
三、个体、私营经济业户要正确理解和认识建帐和查帐征税的意义。建帐是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和扩大经营的需要,也是依法申报纳税的基础。因此,个体、私营经济业户要积极、主动、认真地按照要求建帐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经营情况,支持税务机关做好查帐征收工作。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要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及税务机关加强宣传教育,协助个体、私营经济业户做好建帐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难度较大。国家税务总局要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机关要共同组织力量,按照企业实际资本构成和经营情况,对企业工商登记的性质进行清理。同时,要对核发个体、私营经济业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清理检查。对不按规定建帐或建假帐的业户,要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吊销其营业执照,取缔其经营资格;对建假帐偷逃税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金融部门要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要清理和禁止多头开户,对有偷逃税行为的业户,各金融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积极协助税务机关检查其存款帐户,提供有关情况,并依法及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关键词:税收管理;税源管理;管理能力
以我县为例,我县经济相对落后,和其他贫困县一样,没有支柱性产业,虽然号称拥有“两白两黑”产业,充其量只是作为对外招商的标志,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支柱企业。县城大部分企业十有八九处于亏损状态。税源匮乏,相当一部分税收收入来源于第三产业。随着交通发展的便利,很多个体及私营业主生意也越来越大,占税收的比例也相对有所提高。而税源管理仍用原来的思维模式进行管理,虽然户籍管理人员各自管理自己的责任区,实际达到起征点的户数越来越高,由于工作思维方式没有转变,没有及时开展税源调查,不清楚个体交税情况,不了解个体经营规模。造成新的征管漏洞,纳税人又不主动申报,造成税款实际流失严重。征收管理一方面由于没有设置稽查分局,对税收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打击,形成事实上的处罚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税法的威慑力。个体工商户存在你不查我发财,你查到我倒霉的思想。基层征收机构设置分散,距县城又很远,税收成本巨大。另一方面税务人员随意执法,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各人职责不明,缺乏专业性的分工,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通过实地调查研究,结合xx县局目前推行户籍管理实行分区责任制度,笔者认为当前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本文来自为税源是税收的基础,而对税源管理不到位,认识不清楚,责任不明确,则会造成新的盲区,形成新的漏征漏管地区。
一、现行征管模式容易产生税源监控不力的问题
由于xx县局国、地税没有分家,一步到位,直接上的是新的征管软件(ctais),虽然计算机到位,网络到位,可是由于人的素质问题,造成新的很多不到位,税收知识掌握不够,造成执行政策的不到位,形成事实的操作失误等等。虽然在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窗式”,是为了方便纳税人,但事实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征管工作的重点实际上放在了征收上,税务征收大厅的建立,税务机关内部分工的细化,目前运行的"一窗式"管理虽然表面解决了这个多窗口服务的问题,但是"一窗式"管理的前提是纳税人必须到办税大厅,否则,就与任何模式的管理都没有关系。由于对税源管理上的重视不够,再加上税务干部对管户没有明确的责任界定,形成了自觉上门纳税的户有人管理,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无人过问,也无人承担责任。而且,对税源的变化和管户的清理整顿也存在很大困难,势必造成漏征漏管户的增加。
二、管户管理工作缺少监督制约机构
据最近的户籍清理调查表明,xx县境内个体工商业户约xxxx余户,此外还有未办证户和漏管户占有好几十户。,这就说明我们的基础工作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个体税收管理工作而言,管户管理就是根本,就是基石,只有切实做好个体税收的税源管理,才能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拿个体税收来说,从2000年开始逐年递增,所占税收比例愈来愈重。由于xx省是落后的西部省区,执行西部优惠政策,对达不到起征点的实行增值税免征,政策归政策,执行却又是另外一回事情。好象免征了,就可以不再管了。形成新的管理不到位因素。要知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xx县个体经济每年增长也非常快。仍然保持原有的起征点户数是不对的,这说明我们的管理工作没有跟上,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只抓了面上的工作,管理不深、不细、不扎实、势必形成该摸底的未摸,该办证的未办,该收的税未收的这种被动局面,以致出现税额核定不准,假停竭业蔓延,漏征管户增多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个体税收征管质量。xxx省执行增值税起征点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幅度的最高点,而且起征点不分城市、农村等不同区域。因目前个体户的定额制度尚不完善,不征税的还好说,征税的必然产生抵触和畏难情绪,特别是同街面、同地段相邻的经营户,以销售货物起征点5000元为例,一户核定应纳税额160元一户核定税额200元,形成了一个一分钱税款不交,另一户每月缴200元,不但不利于业户之间的公平竞争,也给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甚至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对农村集贸市场和城区内的瓜果、蔬菜、水产品等市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后,每日、每次销售额不达200元的不征税,税务部门及管理征收人员在具体操作时很难界定,还有一部分税务人员放松对不达起征点户的管理,认为办不办证、定不定额、申报不申报、供不供票没关系,只要把达到起征点的户管好就行了,使某些个体业户有机可乘,从而达到其偷税目的。
三、税源税基不清,税收流失现象严重
按照征管法做到"应收尽收"是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和根本准则。而"应收"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企业,来源于税金的实现环节。作为办税服务厅税收征管的申报征收窗口,不熟悉税收征管业务,不了解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摆在眼前的问题就是如何有效地对企业进行管理呢?遇到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办税人员素质较低,不能如实申报的企业,如何去做呢?如果不清楚他们的税源变化情况,又怎能谈得上"应收尽收"呢?目前的征管现状,只就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监控管理,缺乏跟踪管理和动态监督机制,纳税人变更经营内容,不履行法定程序,纳税资料不实,税务机关很难掌握。比如:有的企业与下岗失业、残疾人签订假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协议,以达到减免税的目的,如果不经常深入调查,就很难全面、准确地掌握情况。
四、加强税源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加强税源管理需要在机制上、制度上解决好税源控、管的弱化问题。为此,税务部门必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税务登记的管理,建立户籍管理制度
加强税务登记管理,首先是加强协调工作,多与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加强户籍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和税务登记人员取得联系,实行无缝衔接制度。定期或根据需要从工商管理部门了解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以核实纳税人是否依法办理
了税务登记。如果发现纳税人有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就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没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
(二)实行责任区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
在工作方法上推行三责管理。推行“责任区”管理。根据xx县税源构成情况和税源分布状况实行一区、二区、三区管理。一区是指税源集中的商贸城区域;二区是指红绿灯到水泥厂文化路区域;三区是指团结西路到西大桥以及光明路和解放路。实行分区包片制,采取实地登记等方式核实基础信息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做到户数清、情况明,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加强税源管理检查制度。对纳税人办证、亮证、停业户、注销户、发票使用、新开业户、达不到起征点户、个体税额核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到户到人对漏征漏管、假停业、假注销等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为实现税源管户到人、管事到位、无缝衔接奠定坚实的基础、按照“属地分区管理原则”在管理上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方式,同时为确保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必须强化目标考核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指标进行考核:(1)税务登记准确率(包括漏管户考核率);(2)纳税申报率;(3)征期入库率;(4)催报催缴率;(5)发票核查率;(6)检查处罚率。对考核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对不达标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业可作为公务员考核的依据。
(三)进一步加大对税源户的检查力度
转变观念,加强日常检查制度,对税源户的管理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把工作做在平时。坚持管税与管票结合,通过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为个体检查提供监控依据。对连续三个月未申报,又确实难以查找的非正常户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打击力度,对漏征、漏管户,一经查处,都必须进行补税和罚款;对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惩处,绝不能以补代罚或以罚代刑,严控税源流失。
(四)建立税源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协税、护税网络
在税务机关内部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有关部门计算机联网,实现税源户信息资源的共享。在实际工作中,应加强与工商、银行、公检法、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及国、地税之间、部门内部门的合作,对具体内容和要求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对作为和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硬性的要求。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对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该公告的要公告,该曝光的要曝光,并鼓励广大公民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对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人人喊打,使其无藏身之地的声势,为税务机关开展清理漏征、漏管工作赢得社会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规范基础建设,建立完善税源管理的档案
1、加强税收基础信息的收集、调查、整理、录入、归档,建立纳税人电脑化管理的档案。完善纳税人税务登记资料管理系统(掌握登记、变更、注销、非正常户、失踪户情况等),发票购领、使用、查寻系统,电子申报纳税、欠税催缴系统和税源监控分析系统等,为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申报质量的分析与监控、检(稽)查的选案以及税源的跟踪管理提供较为完整准确的依据。
2、抓好发票的管理,推行“以票管税”的办法。现在的税务部门把主要精力投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上,而忽视了普通发票的管理。一些纳税人采取不开、少开、拒开、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进行偷税。为了防止税款流失,实施税收源泉控制,应推行普通发票“以票管税”的办法,凡销售方向购货方开具白条或非法报销凭证的,购货方可凭其开具的白条或非法报销凭证向税务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可享受开具金额一定比例的奖励。
3、建立企业法人代表终身码,保证纳税人户籍的相对稳定。即以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识别码,输入计算机管理网络。当其发生变动时,计算机系统可以自动识别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应信息,税务机关可以据此及时处理。为了保证企业法人终身码的有效性,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对其有关联关系的人员进行相同的监督,避免纳税人利用直系亲属易名易地经营,逃避纳税。
4、有步骤分地区继续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加强税收监控。从国外许多国家加强税收征管的经验看,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可以大大降低税收征收管理成本,加大税收征收管理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偷、逃税行为。近年来,我国在石油行业、出租车行业推广税控装置后,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悉,长沙市在出租车行业推广税控装置后,税收收入增长50%以上。同时,新《征管法》也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5、加强对纳税人银行账户的管理,以有效监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金融机构多头开户的情况严重,有的开户多达几十人。税务机关不掌握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就难以检查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因此,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同金融机构的联系,通过其在金融机构所开立的账户加强对其进行控管。以前,有的税务部门对银行重视、利用的不够,有的借助金融机构发现了税收违法行为,却无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令人欣慰的是新颁布、实施的《征管法》对金融部门所应承担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税务机关需要了解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现将2009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深化落实,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推动地税工作科学发展
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XX县XX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和部署,XX县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三指导检查组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方法步骤,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客观条件下,以“一个目标”、“一个主题”、“四个走在前列”为指导思想,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和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用高度的政治思想观念来武装地税人员,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一)准备环节,在反复领会,XX县委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精神的基础上,XX县地方税务局迅速组建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制定了3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积极筹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从方法步骤、组织实施、任务落实、思想动员等方面,为有序推进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充分准备、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提供了具有指导性、实践性的操作指南。
(三)分析检查阶段,面向干部职工、广大纳税人、特邀监察员,用发放征求意见表、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共计发放征求意见表32份,征集意见和建议4条。于5月27日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后,认真组织群众评议,共发出征求意见表52份,收回52份,满意率为100%。从而较好的完成了该阶段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方向的主要任务。
(四)整改落实阶段,针对查找分析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局领导班子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落实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股室,并向全系统做出了坚决落实整改方案的公开承诺。
二、 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收入平稳增长
2009年,XX县经济发展的影响继续显现,一是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影响对以内向型为主的地方经济形成软约束。XX县经济当前倚重的能源、采掘和房地产行业,受影响很深。XX县经济依赖投资拉动过重,受金融危机影响,制约了经济的增长。XX县内民营经济发展程度不高,中小企业抵御风险力低。五是为刺激经济增长,国家出台一系列减税政策措施,带来了较大减收影响。特别是经济支柱产业如矿产企业直接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建筑安装业、房地产行业等形势也难以好转,而近年来发展迅速、拉动经济发展的旅游业也受甲型h1n1流感、口蹄疫等的侵袭,致使一系列旅游、服务行业陷入低谷。XX县地方税的税源结构相对单一,龙头税源主要集中在矿产企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等传统行业,税源增长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税源结构直接左右着地税收入形势。相对较为稳定的旅游业、服务业税收也受疫情影响而无法保持稳定增长。诸多原因都导致税收收入大幅度减收,税收形势非常严峻。XX县地方税务局坚决贯彻组织收入为工作中心的原则,XX县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牢固树立税源有限、管理无限的观念,认真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源监控,强化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企业的分析,全面掌握经济税源情况,实现对经济税源的源头控管和全程监控。从年初开始就结合实际,以上级和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为目标,科学预测,精心部署全年收入工作计划三、强化税收征管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
据统计,目前全国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数与工商登记数存在较大差异。调查分析表明,造成这一差异虽然有个体业户数量众多、流动性大、停业歇业频繁等客观原因,但一些地区税务机关不按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管理工作不到位也是造成这一差异的重要原因。为了巩固*年税务登记换证的成果,进一步强化个体税源管理,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个体税务登记管理
个体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量的比例很小,但纳税人数量占全国纳税人总量的比例很大。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广大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总体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作为个体税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对个体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起着决定性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从依法治税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重要性,依法、及时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在具体工作中,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管户数量和工作量大小,适当充实和合理配置人力,同时,加强对个体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努力使个体税收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适应个体税收规范管理的需要。
二、依法办理登记,纠正不规范管理行为
目前,税务登记管理不规范的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和有出租柜台的大型商场。主管税务机关对在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内租赁经营且领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通常只核定定额,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税款,并不为每个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这种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地区较为严重。依法为领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供相应的管理与服务,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税务机关不得拒绝为符合条件的个体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存在上述问题的税务机关应当深入剖析内部原因,及时改进和完善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依法为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坚决纠正只征税而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做法。
三、加强协作,做好登记信息的交换比对
各地税务机关应主动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协调配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知》(国税发〔*〕81号)规定的信息交换内容和信息交换对象,确定适当的信息交换方式和合理的信息交换周期,制定具体的信息交换操作方案,及时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变化情况,适时开展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的数据比对,充分利用工商登记信息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同时,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换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信息,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漏征、漏管户信息要主动向对方提供。此外,主管税务机关要注意加强与市场主办方和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协作,及时掌握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变化情况,尽快建立起综合利用外部信息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源管理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