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For there are altogether seven risks for the construction materials and facilities purchasing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the countermeasures are given、
关键词:材料设备;采购风险;措施;方法
Key words:Construction facilities;Purchasing risk;Measure;Method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1-0126-02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风险是指由于政府采购运作过程中因管理缺陷、运作失当以及外部事件冲击等不确定性因素导致采购失败而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包括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具体说来,如采购预测不准导致物料难以满足生产要求或超出预算、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不诚实甚至违法行为。具有隐藏性、突发性和连锁性等特点,是处于体制变迁中的风险,是市场经济中客观存在的的必然现象。根据多年政府采购业务方面的学习和实践,我们认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风险主要分为七种:
(1)固有风险。固有风险是指在不考虑采购主体内部控制结构、外部因素的前提下,采购某一项目而造成采购失败的可能性。固有风险主要指项目的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是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导致采购失败而形成的风险。虽然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但受主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完全保证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实现预期目的。
(2)采购计划风险。请购单位或使用单位、项目管理部提出的采购计划不准确或不科学,直接导致采购过程中的计划风险,即采购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质量等与采购预期目标发生较大偏离,这既不利于采购与合同管理工作,也不利于对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
(3)采购围标、串标风险。围标是指多个投标单位在其中某一投标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投同一个标,并确定谁投高标,谁投低标,确定谁中标;或者多个投标单位自行组织投标,协商谁投低标,谁投高标,谁中标。串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虽然分别单独投标,但暗中协商投标,并暗中联合。即不管谁中标,都联合完成本合同任务,投入和利益共同分成。围标、串标不仅严重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还扰乱了整个市场经济秩序。
(4)采购合同履约风险。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供应商的延迟交货、质量不满足合同约定、规格型号上货不对路等违约行为,虽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了具体违约罚则,但还是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影响整体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5)内控风险。主要指采购主体未建立起有效的政府采购控制制度,一方面请购、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没有交易授权,没有相关主管人员签字;另一方面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岗位未适当分离,以致于为一些弊端的产生提供了空间。
(6)道德素质风险。缺乏对政府采购人员的廉政教育和培训,在进行政府采购过程中,滋生部分政府采购人员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从而直接或间接引发采购风险。
(7)监管风险。由于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不明确,缺乏法规和制度规定,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缺乏具体的监管手段,沿用传统的行政手段办事,实施监管落空。
如何应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科学、合理规避和降低采购风险,实现采购预期目标,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九方面基础工作:
(1)以人为本,加强政府采购人员的队伍建设,是防范和化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风险的基础。首先,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随着政府采购规模、范围和领域的延伸,政府采购需要大量的既懂招投标、合同、法律、市场调查,又懂机电、建筑材料设备等行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其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形成一种诚信、公正、公平的环境,通过道德的力量约束每个人,使每个人具有良好的动机和思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树立政府采购良好形象。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控职能,是防范化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风险的核心。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一方面请购计划、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应有交易授权,有相关主管人员签字;另一方面请购计划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与验收、采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应适当分离,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完善政府采购。
(3)加强采购信息管理,是搞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风险工作的基本环节。在采购领域当中,信息管理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重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轻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不利于政府采购事业的推广与发展,直接影响到采购活动的效率与质量。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可以打破信息的局限性、地域性、不对称性等不公开因素,让更多的对采购感兴趣、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到采购工作中来,也给采购人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另外,还应加强采购过程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采购过程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评审专家针对采购文件中的问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修改意见;二是参加采购的人员根据实际工程需要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三是在采购文件中遗漏和忽视的问题。通过细心的收集和整理上述信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采购要求,重新发给各投标人,以实现采购到性价比最优产品的目的。
(4)完善采购文件的编制,做好采购准备工作。由于工程用材料设备的采购时间一般都要求的十分紧张,在编制文件上有可能存在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有偏差、不够完善等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需要在编制采购文件时与监理公司、设计院、使用单位等有关单位共同商定相关条款;二是由技术主管部门对采购文件认真审核,对于特殊复杂的材料设备,可以组织必要技术交流会、产品推介会、专家论证会等活动,增加对产品及供应商的了解和认识。
(5)对拟采购材料设备和潜在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考察、分析和筛选
在采购前对不了解的产品和供应商进行考察十分必要,一方面可以增加对产品的性能、质量、供应商综合实力等方面的了解,便于明确拟采购产品的定位和技术要求,让质量、档次基本处于一个水平线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方面可以货比三家,在采购工作中占据主动,避免被一时的虚假现象所蒙蔽,掉进“远期陷阱”,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采购风险。
(6)选择好采购方式,做到事半功倍。采购方式原则上应该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但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更应该遵循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对于工期比较紧张、价格难以确定、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需要进一步明确而又暂时无法明确等情况,比较适合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这种采购方式比较灵活,在谈判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明确并完善我们的具体要求。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可以弥补招标方式的缺陷和不足,可以解决因材料设备品目的繁杂性、技术的复杂性、设计的不充分性、价格的多样性、时间的不确定性等原因造成的紧急采购需求,满足采购人不同的采购要求,提高采购工作效率,规避采购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7)把住“三关”,做好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把住“三关”,即技术方案审核关、履约过程监督关、竣工验收关,这是强化采购合同监督管理的关键所在。首先,在采购前技术主管部门应对采购文件中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等进行量化、细化审核,确保采购工作完成并签订合同后没有或者只有微小的变动因素。其次,加强合同执行中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违约、违规等问题,各相关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第三,搞好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验收是一项综合性的验收工作,必须对照采购合同逐项逐条验收,严格把关。大型特殊的材料或设备需要邀请国家、省市质量监督部门的专家,请专家帮助把关。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凡有违背合同规定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这是强化合同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牢牢把握。
(8)严格控制合同变更。材料设备合同履约中的变更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变更控制涉及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公司、设计部门和供应商各方的利益。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执行中,若遇到必须调整的项目,项目现场管理部门必须及时上报,经技术主管部门、造价控制等有关部门现场核实后重新采购或与原供应商签订合同(补充合同),这是强化采购合同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
(9)邀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参与和监督采购过程,提高整体工程项目的满意度。在整个采购过程中,邀请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纪检监察、供应商、财政、发改委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参与和监督,得到各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从而使采购工作少留遗憾,使工作人员不犯错误,完善工程的使用功能,提高工程项目的总体质量,最大限度的提高各参与单位和部门的满意度。
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材料设备采购风险应对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保证政府采购的经济性。政府采购经济性,也可以称为经济政府采购,是指在满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正常行使公共管理职能需要的前提下,用最少的钱实现政府项目的采购,达到节约财政性资金,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目的。强化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管理,在进行风险管理的同时,树立成本意识,强化采购管理,有利于及时采购到质优价廉、符合项目要求的材料设备,从而能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的经济性。
(2)有利于营造安全的工程类项目管理环境。项目和项目管理是在一个远大于项目本身的管理环境中实施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明白这个大的环境,安全的项目管理环境对于工程项目的最终成功是必要而不充分的。强化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政府采购风险管理,在进行采购管理的同时,树立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理,可以规避风险或将风险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消除项目管理的后顾之忧,营造工程项目安全的项目管理环境。
(3)有利于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项目管理就是项目为对象,由项目组织对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协调,以实现项目目标的过程。工程类项目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与风险管理的有机结合,有效的确定项目管理与实施的关键,最终使工程项目管理的总目标高效、可靠、最佳的实现。
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依法采购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一些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上还存在体系不完整、制度不健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构建现代财政制度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相关规定,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手段,切实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
(二)基本原则。
1、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全面控制,重在预防。抓住关键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从严管理,重点防控。
2、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发挥内部机构之间,相关业务、环节和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合理安排分工,优化流程衔接,提高采购绩效和行政效能。
3、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在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过程中贯彻权责一致原则,因权定责、权责对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问责条款,有错必究、失责必惩。
(三)主要目标。
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通过制定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一)落实主体责任。
采购人应当做好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和所属单位管理,明确内部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的管理。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做好流程控制,围绕委托、编制采购文件和拟订合同文本、执行采购程序、采购绩效等政府采购活动的重点内容和环节加强管理。
监管部门应当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重点完善采购方式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
(二)明确重点任务。
1、严防廉政风险。牢固树立廉洁是政府采购生命线的根本理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政府采购岗位设置、流程设计、主体责任、与市场主体交往等重点问题,细化廉政规范、明确纪律规矩,形成严密、有效的约束机制。
2、控制法律风险。切实提升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的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高监管水平,切实防控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中的法律风险。
3、落实政策功能。准确把握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功能落实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发挥政府采购在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中的作用。
4、提升履职效能。落实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科学确定事权归属、岗位责任、流程控制和授权关系,推进政府采购流程优化、执行顺畅,提升政府采购整体效率、效果和效益。
(一)明晰事权,依法履职尽责。采购人、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开展工作,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得越权乱作为。
1、实施归口管理。采购人应当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2、明确委托权利义务。委托采购机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和采购机构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明确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采购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协议开展采购活动,不得超越权限。
3、强化内部监督。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采购执行和监管工作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畅通问题反馈和受理渠道,通过检查、考核、设置监督电话或信箱等多种途径查找和发现问题,有效分析、预判、管理、处置风险事项。
(二)合理设岗,强化权责对应。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
1、界定岗位职责。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认真梳理不同业务、环节、岗位需要重点控制的风险事项,划分风险等级,建立制度规则、风险事项等台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
2、不相容岗位分离。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岗位间的制衡机制,
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岗位原则上应当分开设置。3、相关业务多人参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于评审现场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议价、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相关业务,原则上应当由2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明确主要负责人员。
4、实施定期轮岗。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建立轮岗交流制度,按照政府采购岗位风险等级设定轮岗周期,风险等级高的岗位原则上应当缩短轮岗年限。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应当定期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在岗监督、离岗审查和项目责任追溯制度。
(三)分级授权,推动科学决策。明确不同级别的决策权限和责任归属,按照分级授权的决策模式,建立与组织机构、采购业务相适应的内部授权管理体系。
1、加强所属单位管理。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明确与所属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等方面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执行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指导。
2、完善决策机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对于涉及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还应当进行法律、技术咨询或者公开征求意见。监管部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应当建立健全法律咨询机制。决策过程要形成完整记录,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3、完善内部审核制度。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监管部门办理审批审核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做出处理处罚决定等,应当依据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要求细化内部审核的各项要素、审核标准、审核权限和工作要求,实行办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对照要求逐层把关。
(四)优化流程,实现重点管控。加强对采购活动的流程控制,突出重点环节,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规范运行。
1、增强采购计划性。采购人应当提高编报与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实施计划的系统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严肃性,制定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时间表和项目进度表,有序安排采购活动。
2、加强关键环节控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规定,明确政府采购重点环节的控制措施。未编制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的不得组织采购,无委托协议不得开展采购活动,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采购方式或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
3、明确时限要求。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对信息公告、合同签订、变更采购方式、采购进口产品、答复询问质疑、投诉处理以及其他有时间要求的事项,要细化各个节点的工作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 强化利益冲突管理。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厘清利益冲突的主要对象、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明确与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往的基本原则和界限,细化处理原则、处理方式和解决方案。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5、 健全档案管理。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记录控制,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与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相关的各类文件。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部门要深刻领会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防止权力滥用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府采购工作的内在规律,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硬的制度约束,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做好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岗位分离、轮岗交流等制度,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不具备条件的基层单位可适当放宽要求。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机构可以参照本意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防控执行风险。
(二)加快建章立制。抓紧梳理和评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和监管中存在的风险,明确标准化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
关键词: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程序
程序化和规范化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工作的内在要求,强化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程序的管理已经成为一项客观需求。
一、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的首要步骤。采购活动的法律制度、政策、招标公告或采购公告、中标公告或成交结果、供应商资格条件、评价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决定、司法裁决、信息统计等采购信息能否平等、高效、及时地传递到所有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手中,直接关系到公共采购合同授予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关系到公共采购合同竞争水平和采购效益的问题。采购人应及时采集公共采购的各类信息,交付信息机构进行,以有效、便利地进行信息递送。
实践中,采购信息应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坚持平等、公平的原则。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设定合理的资格条件,但应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不可人为设置“歧视性壁垒”,不可提出品牌需求。第二,加强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三,对于的采购信息,应积极进行“降密”和“去密”处理,最大限度地公开项目的采购信息,从而确保所有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到项目采购之中,避免寻租和垄断的滋生,杜绝“电子行业”和“行业电子”等问题。
二、遴选供应商
遴选供应商是直接关系到采购合同授予是否公正的一个关键环节[2]。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须依据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等客观因素,对参与采购的供应商资格、报价、能力进行评审,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提出候选单位建议,列明候选单位的优先顺序;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和候选单位建议择优确定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与单位。
供应商遴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方面,供应商参与采购的基本资格和条件必须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装备采购条例》等明确规定了供应商参与采购的基本条件,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条件。同时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规定“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另一方面,为了保障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评审工作的统一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在招标文件或采购公告的同时,应明确并公开遴选供应商的评审标准。评审标准由一系列评审要素和评审指标组成,通常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技术因素,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人员技术掌握和运用程度、制造能力、专业设备数量和制造能力等;二是管理因素,包括供应商的管理制度运行情况、质量管理控制系统运行情况、质量管理控制能力等;三是价格因素;四是履约保障因素,关键衡量其能否及时有效地履行合同,能否及时进行维修保障;最后,对供应商信誉、保密等方面也要设定严格的评定标准。
三、谈判起草合同文本草案
无论采取招标,还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哪种采购方式,都要通过后续谈判明确合同条款。一般来讲,公共采购合同文本一般由采购人组织起草完成,并与供应商共同协商和阅签。
谈判起草合同文本草案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事无巨细,详细写明所有协议内容。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为合同履行、检验验收、交接交付、纠纷处理等日后工作提供便利和依据,合同双方需将所有谈判达成的意见明确写入公共采购合同文本草案之中。第二,掌握并熟练运用谈判技巧。第三,组织合同专家参与谈判和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公共采购合同涉及技术、价格、法律、社会实践等领域的知识,因此,为了提高谈判和文本起草的效率,应组织技术、价格、法律和谈判等专业人员组成谈判小组和起草小组,而且应保证专业人员人数不少于小组的三分之二。第四,保证合同文本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审定合同文本草案
由于公共采购关系到公众和社会利益,所以公共采购合同文本必须按照特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公共采购合同文本审定制度,是采购主管机关(部门)行使管理职责的具体体现,对促进竞争采购,提高合同订立质量具有重要的监督和把关作用,采购合同文本的审定内容主要包括合同草案文本的法律依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技术状态、经费和价格以及其他合同条款[3]。
审定公共采购合同文本草案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严格落实全面性审查和真实性审查要求。一方面,严格把握审查内容的全面性。如装备采购合同法规要求:“装备采购主管机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对装备采购合同草案文本的法律依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装备技术状态、经费、价格以及其他合同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另一方面,严格审查文字内容的真实性、供应商资格的真实性以及供应商遴选过程的真实性。文字内容不真实,违背采购人真实意图和公共利益的,应立即进行改正;供应商资格不真实的,以及选定供应商过程不真实的,应当取消相应的成交通告,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签订合同
采购主管机关(部门)审定并批准合同草案文本后,公共采购合同订立业务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公共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方面,合同签订说明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要约和承诺已经达成一致,公共采购合同至此宣告成立。但是,由于公共采购合同关系到公众、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因此要求经过双方、尤其是采购主管机关(部门)的签章后才能获得法定效力。
另一方面,公共采购合同签订主体要适格。公共采购合同签订主体适格就是要求代表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签订主体要具有法人资格或委托授权。
六、合同签章
合同签章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合同生效的法定程序。《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装备采购条例》规定,“装备采购合同经装备采购主管机关(部门)确认后生效”,即“签订的装备采购合同报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业务部门审定,并由装备采购计划部门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管理专用章后生效。”借鉴装备合同经验,为了充分维护社会和国家利益,维护合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除装备合同以外的其他公共采购合同也应经过采购主管机关(部门)的签章确认[4]。
七、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阶段的一个重要
标志,是最具实质意义的环节。公共采购合同具备了法定的生效要件,即具有了法律效力,便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产生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公共采购合同效力管理工作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应以盖章日期为准。第二,公共采购合同文本地位。公共采购合同生效前形成的协议、纪要、文件,凡与合同条款有冲突的均无效,相关内容应以合同文本的约定为准。第三,公共采购合同的无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公众、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公众、社会和国家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当事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合同确认无效后,合同双方应当相互返还非法取得的财产;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法》第47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装备采购条例》第41条也规定:“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应当在装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装备采购合同报总装备部备案。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应当对装备采购合同订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设立合同备案法律制度的目的,一是通过备案制度便于采购主管机关(部门)对公共采购合同订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强化合同订立过程的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5]。二是通过合同备案,可以及时了解公共采购合同的订立情况,采购经费的控制情况,以及便于采购经费的及时拨付。三是便于其他供应商了解、查阅和掌握采购合同的有关情况,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总之,实行公共采购合同的备案制度对促进合同订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采购合同订立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红军,王春光、论公共采购信息制度的完善[J]、公共支出与采购,2007,(5):46-47、
[2]马海涛,姜爱华、政府采购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02-128、
[3]白海威,王伟,夏旭、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研究[J]、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2005,(2):6、
Abstract: Appropriate management system of weapon equipment integrative acquirement is important to improve the benefit of acquirement cost and ensure acquirement quality、 Using the ideology of whole system and whole life management, based on the theory of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this paper establishes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weapon equipment integrative acquirem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organization setting and run mechanism of weapon equipment integrative acquirement management、
关键词: 武器装备;一体化采购;管理体制;全寿命;业务流程重组
Key words: weapon equipment;integrative acquirement;management system;life cycle;BPR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3-0131-02
0 引言
武器装备的一体化采购涉及武器装备的科研、订购、维修保障等一系列活动,在采购中不仅要考虑产品的前期购置,还必须注重产品的后期使用。建立与武器装备一体化采购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能极大地提高采购效益,使采购方成为精明的买主。
目前,武器装备采购管理体制大多都是根据传统的管理理论设置的。然而,传统的管理理论产生于工业时代,其核心思想就是斯密的劳动分工理论。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传统的管理理论暴露出诸多不足之处,难以适应新时期采购管理工作的需要。比如,分工理论虽然可以极大地提高个别作业和部门的效率,但往往造成对整个流程的忽视;容易导致管理盲点,部分职能没有相应的执行部门;科层制的直线职能式的组织结构会导致管理层次重叠,同一层次的组织各自为政,纵向组织层次过多,而且沟通成本也比较高;信息传递不畅甚至失真,由于信息是自下向上进行传递的,在层层传递中往往导致信息失真,而使得决策失误。
业务流程重组理论提供了一种解决传统管理理论缺陷的方法,本文正是基于这种方法探讨如何运用BPR建立合理的一体化采购体制,科学设置采购机构,优化采购运行机制,规范武器装备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1 业务流程重组与全系统全寿命管理
1、1 业务流程重组
业务流程重组的基本思想是:传统分工原则将一项原本完整的工作流程人为分成不同部分,由相对独立的不同部门按一定次序完成工作;BPR意在对传统工作流程重新设计、拆除人为地设在市场、设计、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职能之间的围墙,使其恢复原本面貌以提高工作效率。
BPR一改传统的小改小革,以获取个别环节的减损增效的做法,而从整个流程来考虑资源和要素的合理配置和重新组合,使原本分散在各部门支离破碎的流程片断重新还原为一个整体,减少重复环节、降低协调和交换的难度和成本,从而使企业业绩有突破性增长。
根据BPR的思想精髓,把BPR项目实施设想成一种高层次的立体形式,整个BPR的实施体系由观念重建、流程重建和组织重建三个层次构成,其中以流程重建为主导,而每个层次内部又有各自相应的步骤过程,各层次也交织着彼此作用的关联关系。
1、2 全系统全寿命管理
装备全寿命是指产品从立项论证直到退役处理的整个时域历程。一般装备的寿命周期大致可分为论证、方案、工程研制、生产与部署、使用与保障、退役处理等阶段。装备的全系统全寿命管理,可以理解为从横向上通观产品的全局,也就是说管理者要把管理对象的全部内在的和外在的因素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来研究和处理,要把产品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仪器、工具、器材、资料等保障部分进行通盘考虑,进行统筹考虑,统一解决,同步发展。
2 一体化采购管理体制的规划和设想
完整的一体化采购必须具备三个特征:规范化、专业化和系统化。
规范化是一体化采购的前提和基础,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均按照相关的法规和制度进行。
专业化是一体化采购的重要保证,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均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
系统化是一体化采购的主要特征,按照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要求,统筹考虑产品科研、采购、使用保障和维修等工作。
3 一体化采购管理体制的建立
3、1 一体化采购管理机构设置
在采购机构设置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要求,应建立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机制,加强计划制定、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审计、合同监督工作,使计划制定、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审计和合同监督部门相对独立,改革和完善与国家采购制度相适应的产品采购体制。
②根据业务流程重组理论,一项完整的工作流程应由一个部门独立完成。武器装备采购流程,特别是大宗或比较贵重的武器装备采购,一般需要经历采购项目论证、审批、招标、议(决)标、采购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等阶段。对于上述阶段中的各项工作,都应由专门的采购管理机构负责。
③根据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理论,在机构设置中必须包括武器装备定购、科研和使用维修等部门,以满足在装备全寿命中各阶段的管理要求。
根据以上三方面的要求,确定武器装备一体化采购管理机构设置如图1所示。
在图1的机构设置图中,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如下: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定购、科研、维修计划的制定、指标、定购论证和价格管理工作;合同订立部门负责定购、科研、维修合同的订立;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定购、科研、维修合同的履行;装备使用保障部门负责产品使用管理和保障工作;装备修理管理部门负责产品维修工作。
3、2 一体化采购管理运行机制
在武器装备一体化采购管理运行机制中包括四部分的内容:科研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定购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维修工作运行机制和科研、定购、维修工作接口。
①科研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由计划部门制定科研计划,对科研项目进行招标。合同订立部门根据科研计划,与承制方签订合同。合同履行部门根据合同订立部门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合同履行。
②定购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由计划部门制定定购计划,进行招标。合同订立部门根据定购计划,与承制方签订合同。合同履行部门根据合同订立部门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合同履行。武器装备使用保障部门在武器装备使用阶段负责保障工作。
③维修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由计划部门制定维修计划,进行招标。合同订立部门根据维修计划,与承制方签订合同。武器装备修理管理部门根据合同订立部门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维修合同履行。
④科研、定购、维修管理工作接口。武器装备使用保障部门根据所定购产品的使用情况,提出武器装备改进需求和武器装备补充需求。武器装备修理管理部门根据武器装备维修情况,提出武器装备改进需求。
4 一体化采购管理体制的评估
由于武器装备一体化采购体制所带来的效益主要是间接的、无形的,很难直接度量,可以用以下几个指标进行评估。
武器装备一体化采购管理体制评估指标如图2所示。
①采购费少。由于采用了全系统全寿命的管理思想,在采购中不仅考虑了武器装备的购置费,而且考虑了武器装备的使用保障费用,达到使武器装备寿命周期费用最少的目标。
②采购时间短。由于采用了业务流程重组的原理,采购工作流程顺畅,减少采购工作中的不必要环节,减少了采购时间。
③武器装备采购质量高。采购中的各项工作流程均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增强了各项工作力度,对武器装备的监督力度加大,有效保证了采购的武器装备质量。
④武器装备使用效率高。在组织机构中专门设立了负责装备维修和保障的部门,保证了武器装备的顺利使用。
⑤管理水平高。管理专业化水平提高,不仅使各部门的管理水平,而且使整个采购管理体系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5 结论
本文所建立的武器装备采购体制从组织上将采购计划制定、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等职能相对分离,形成了既相对独立、相互制衡、各司其责又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组织体系,部门分工明确,决策、管理、执行层次清晰。横向上实行分专业管理,设立完备的职能管理机构,将采购相关的各项指责分别由相应的专业化组织机构承担,对各项采办工作实行专业化分工管理,形成了由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等若干相对独立的管理指挥线。能极大地提高武器装备采购部门的采购效益,保证武器装备采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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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管理制度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采购管理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管理制度。
三、采购管理制度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管理制度。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部、采购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采购管理制度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部、采购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对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采购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制度。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4、3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采购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采购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采购管理制度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采购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采购绩效考核
6、1采购绩效评估的指标
采购人员绩效评估应以5R为核心,即适时、适质、适量、适价、适地,并用量化指标作为考核之尺度。
6、1、1时间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时间管理绩效:
(1)停工断料影响工时。(2)紧急采购(如空运)的费用差额。
6、1、2品质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品质管理绩效:
(1)进料品质合格率。(2)物料使用的不良率或退货率。
6、1、3数量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数量管理绩效:
(1)呆滞物料金额。 (2)呆滞处理损失金额。
(3)库存金额。 (4)库存周转率。
6、1、4价格绩效
由以下指标考核价格管理绩效: (1)实际价格与标准成本的差额。
(2)实际价格与过去移动平均价格的差额。 (3)比较使用时之价格和采购时之价格的差额。
(4)将当期采购价格与基期采购价格之比率同当期物价指数与基期物价指数之比率相互比较。
6、1、5效率指标
其他采购绩效评估指标有: (1)采购金额。
(2)采购金额占销货收入的百分比。 (3)采购部门的费用。 (4)新开发供应产商的数量。 (5)采购完成率。 (6)错误采购次数。 (7)订单处理的时间。 (8)其他指标。
6、2采购绩效评估的方式。
本公司采购人员之绩效评估方式,采用目标管理与工作表现考核相结合之方式进行。 6、2、1绩效评估说明
(1)目标管理考核占采购人员绩效评估的70%。 (2)公司的人事考核(工作表现)占绩效评估的30%。 (3)两次考核的总合即为采购人员之绩效,即: 绩效分数=目标管理考核*70%+工作表现考核*30%
6、2、2目标管理考核规定
(1)每年12月,公司制定年度目标与预算。
(2)采购部根据公司营业目标与预算,提出本部门次年度之工作目标。 (3)采购部各级人员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制定个人次年度之工作目标。 (4)采购部个人次年度之工作目标经采购部主管审核后,报人事部门存档。 (5)采购部依《目标管理卡》逐月对采购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6)《目标管理卡》依个人自填、主管审核的方式进行。 6、2、3工作表现考核规定
(1)依公司有关绩效考核之方式进行,参照《员工绩效考核管理方法》。 工作表考核由直属主管每月对下属进行考核,并报上一级主管核准。 6、2、4绩效评估奖惩规定
(1)依公司有关绩效奖惩管理规定给付款绩效资金。
(2)年度考核分数80分以上的人员,次年度可晋升一至三级工资,视公司整体工资制度规划而定。
(3)拟晋升职务等级之采购人员,其年度考核分数应高于85分。 (4)年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者,应调离采购岗位。
关键词:内部控制;国有企业;采购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01
一、内部控制关于采购价格管理的要求
采购价格是企业成本费用高低的重要因素,也是容易产生风险和不规范现象的重要领域,应作为关键环节严格加强管理。内部控制有关采购价格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在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方面,“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在请购与审批控制方面,应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在采购与验收控制方面,应根据市场情况和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建立采购物资定价机制,根据确定的供应商、采购方式、采购价格等情况拟定采购合同,加强物资采购供应过程管理,跟踪合同履行情况。
二、国有企业采购价格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建立了价格管理机构或授予某一独立于业务之外的部门承担价格管理职能,并借助于信息化系统对价格数据进行管理,从源头对采购价格进行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采购价格的规范、公开透明程度不断上升。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如采购价格管理还不系统、不全面,实物类的物资采购价格管理相对完善,劳务费用类的采购价格管理还不到位;价格管理的深度不够,力度和效果不强。成立的价格工作机构因无细化的操作流程而无法深入管理,实际价格审核一般由审计或财务部门执行,审核效果因专业受限而有不足;形式手段还比较单一,未能系统监管。审核中主要关注价格,未综合比较质量、品牌和售后服务等因素,仅对采购价格事后进行审核,事前、事中管理还比较薄弱等。
三、加强采购价格管理的组织架构设计
按照内部控制的设计和相关要求,贯彻内部控制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国有企业应建立如下采购价格管理的组织架构:
1、企业价格管理的最高决策领导机构(价格管理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等类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提高价格管理的层次和效力,建议企业负责人任机构负责人,企业高层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负责企业价格管理的决策、制度规定、重大事项等的审议;下设专职或联合办公的日常工作机构(价格及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下简称“价格办”),负责日常价格审核及招投标的组织管理。
2、采购业务实施部门。主要负责采购业务初步询价,掌握市场行情,初选供应商,向价格办提交待审核资料。采购业务应按内控制度中“应当集中,避免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的要求来设计归口管理部门。
3、价格管理监督工作机构。可由纪检监察部门、工会部门负责价格管理的监督,实现内部牵制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
四、规范采购价格管理的业务模式
可实现采购招标定价与非招标审议价格相结合的业务模式,即具备条件实行采购招标的,直接通过委托招标或企业自行组织招标确定采购价格;不具备招标条件或招标成本相对较高的采购(如单一来源、小额零星业务、临时紧急需求等),实行业务部门询价并提供资料、价格办进行审核确认、监督部门参与过程监督的方法。
五、实施采购价格管理的实际操作方法
1、根据年度采购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初步选取采购方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采购计划、预算应尽可能准确细化,采购方式选取应以招标采购为主,对年度同类小型业务可实行“捆绑式”招标。年度内所有采购业务必须是经审批的预算内项目,对超预算和预算外项目应先履行预算调整及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2、对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通过招标评标确定价格。招标应尽可能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对本企业不具备评标能力的项目可委托专业招标公司进行;企业内部组织的采购招标应注意邀请投标方范围不能受限,以保证充分竞争和结果公平公正。招标管理部门在审核采购部门编制的招标文件时,应重点关注投标方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废标情形等内容;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规定监督部门派员参加,加强过程监督;开标评标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对采购价格进行锁定。
3、对非招标采购通过日常审核、例会或专题会议审核、联审联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审定。业务部门根据选取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情况进行先期询价或商谈(可采用电话、传真、邮件、会谈等形式),过程和结果需形成纸质资料并进行痕迹化管理(金额较大的采购询价应实行密封报价);询价或商谈后,业务部门将相关资料报价格办进行审核,价格办应重点从采购方式、报价合理性、供方选择范围及供方资质信誉、供货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选择性价比高的采购报价,审核确认通过的价格信息录入价格数据库。业务部门依审核通过的价格与供方签订合同或采购订货。
六、采购价格管理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1、要注意规范和效率的协调平衡问题。规范和加强价格管理,不可避免地对业务的效率产生影响,要在保证规范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效率。如对零星小额业务给业务部门适当授权,一定金额以下的实行备案制;重点对提价或新发生的业务审查,保持价格不变或降价的业务直接通过;重要、复杂的业务由价格办直接组织谈判;建立数据库,依靠信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等。
[关键词] 供应链协同;协同采购;制造企业;物联网应用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0、 030
[中图分类号] f275、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0- 0057- 03
1 引 言
在全球化经济环境下,制造型企业获得持久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并非劳动力成本的高低,不断进行管理创新、引入新的企业管理理念才是制造型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制造企业采购成本的高低,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直接影响到制造企业最终产品的定价和公司获利能力,甚至可能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最终获利状况。制造企业如果能实现内部各部门之间协同及与外部供应商之间的协同采购,才能实现与供应链上采购合作伙伴步调一致,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同时有效降低整个供应链的采购运作成本。由此可见,制造型企业进行采购管理的变革,引入基于供应链协同理论的采购理念,开展协同采购,对企业提高盈利能力实现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 供应链协同与协同采购
供应链协同是指产品或服务从原材料的供应开始,在向最终需求客户移动的全过程中,通过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创造出大于各环节价值简单总和的供应链整体价值,从而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供应链协同要求节点企业实现信息共享和知识创新成果共享;要求各节点企业树立“共赢”意识,为实现同一目标而努力;要求合作伙伴在信任、承诺和弹性协议的基础上进行合作。[1]供应链协同由2个方面组成:企业内部的协同和企业间的协同,在不特殊指明的情况下,供应链协同一般是指供应链企业间的协同。[2]
采购已成为制造企业降低成本和进行战略调整的供应链管理重要方面,传统采购的重点放在如何和供应商进行商业交易的活动上,特点是比较重视交易过程中供应商的价格比较,通过多个供应商的比较,从中选择价格最低的作为合作者。传统采购存在信息私有化、非共享,响应用户需求能力迟钝,对于质量和交货期进行事后把关等问题。
基于供应链协同理论的采购,即协同采购与传统采购是不同的,它更强调企业内部以及企业间的合作共享与协调机制,强调供需信息的高度、及时共享,强调用系统的观点来审视整个价值链,最终客户的需求和整个价值链的增值,企业间协同采购运作过程如图1所示。
3 制造企业协同采购模式
制造企业的采购管理是其供应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上文传统的企业采购运作过程可以看出,传统采购管理中的采购重点主要集中在物流运作方面,而协同采购增加了企业内外部信息交流的频率,将采购重点由物流运输扩散了到企业内、外部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作,通过企业内外部信息的及时反馈与共享,缩短了采购周期。以制造型企业协同采购的参与对象为分类依据,可将制造企业协同采购模式分为企业内部的协同采购模式与企业外部的协同采购模式。二者在协同参与对象上可进行区分,企业内部的协同采购主要发生在制造企业内各部门之间,企业外部的协同采购对象可以涉及到企业在供应链上下游的各个合作伙伴以及同产业企业。
3、1 制造企业内部的协同采购模式
企业进行高效的采购行为,需要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协同合作。企业的采购、生产、仓管与财务部门等的统一规划、实施、管理,从企业整体角度考虑,通过采用erp等先进采购管理模式来增强企业内部协同采购能力,并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使企业内部采购物流与生产业务流紧密结合,进而形成快速响应的企业内部协同采购业务处理流程。
3、2 制造企业外部的协同采购模式
企业外部的协同采购即企业间的采购一体化分为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是指制造企业同产业或不同产业企业间为有效发展采购服务,降低多样化和高采购配送成本,联合为一个整体进行批量采购,利用其他企业已有的物流系统或联合建立新的配送中心,建立协调统一的采购管理运营机制,形成一种通过集中采购而降低成本的采购系统。制造企业与其他制造商或第三方物
流的协同采购合作就属横向一体化采购。而纵向一体化采购是供应链上不同阶段企业相互协调,共同合作形成的使产品迅速从上游企业向下游企业转移的采购系统。纵向协同采购的主要形式有供应商—制造商、制造商—分销商、分销商—零售商之间的采购协作。纵向一体化采购的目标主要是战略层面上建立协同采购的联盟,增强采购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相互信任,共享采购供需信息,共同制订采购策略,降低“牛鞭效应”带来的庞大库存,降低各自独立的采购成本,使整个供应链上的采购成本同时减少。协同采购一方面通过集中作业来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追求采购的效率,即通过企业间的协作,提高采购业务响应速度,使商品能迅速从上游企业转移到下游企业。
联合库存管理体现了供应链上以核心制造商为中心的纵向一体化采购思想。联合库存管理克服了供应商管理库存系统的局限性,规避了传统库存控制中的牛鞭效应。如图2是企业外部协同采购(纵向一体化采购)与联合库存管理的一体化策略。
企业外部协同采购与联合库存管理和传统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库存不同,它强调双方同时参与,共同制订库存计划,使供应链采购过程中的供应商、制造商都从相互之间的协调性考虑,保持供应链相邻的2个节点之间的库存管理者对采购需求的预期保持一致,从而消除了采购需求变异放大现象。相邻节点企业需求的确定都是供需双方协调的结果,采购与库存管理由各自为政的独立运作过程变为供需连接的纽带和协调中心。
4 物联网环境下的协同采购 物联网已成为当今世界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之一,发展物联网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12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制定并正式印发《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物联网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物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带动了协同采购模式的变革。随着物联网技术在协同采购管理中的逐步应用,协同采购效率得到了提升,物联网的物品主导性质节约了大量的采购人力资本,降低了采购成本。目前,物联网环境下的协同采购管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物联网环境下的协同采购管理日益成为协同采购管理领域的研究热点。
物联网是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和计算机互联网的基础上,利用射频识别技术(rfid)和物品电子编码技术,给每一个实体对象一个唯一的代码,构造的一个覆盖世界上万事万物的实物互联网,[3]通俗地讲就是“物与物相连的互联网”。目前我国关于物联网环境下的协同采购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物联网关键技术在协同采购管理中的应用以及物联网环境下的协同采购的理论研究。物联网涉及的关键技术主要有射频识别技术、传感器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4]
4、1 射频识别技术
射频识别技术,俗称“电子标签”,是物联网中重要技术之一,是实现物联网的基础与核心。射频技术是一项利用射频信号通过空间耦合(交变磁场或电磁场)实现无接触信息传递并通过所传递的信息达到识别目的的技术。标签、阅读器、天线是射频识别技术的主要构成部分。射频识别技术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人们对各类物体或设备(人员、物品)在不同状态(移动、静止或恶劣环境)下的自动识别和管理。射频识别具有无须人工干扰,可使用于各种恶劣环境的特点,可用来追踪和管理几乎所有物理对象,所以制造商非常关心和支持这项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4、2 传感器技术
要产生真正有价值的信息仅有射频识别技术是不够的,还需要传感器技术。由于物联网通常处于自然环境中,物联网对传感器技术要求较高,传感器要能长期经受恶劣环境的考验。传感器是摄取信息的关键器件,同时也是不可缺少的信息采集手段。传感器对被测对象的某一确定的信息具有感受与识别功能,能对被测的原始信息进行准确的捕获和转换,从而实现准确的测试与控制。现代化的电子计算机,如果输入的信息失真,将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传感器是进行信息有效采集与转换、形成准确输入的保证。
4、3 网络通信技术
网络通信技术是物联网不可替代的关键技术,它包括各种有线和无线传输技术、交换技术、网关技术、组网技术等。其中机器对机器技术(m2m)是物联网实现的关
。m2m指所有实现人、机器、系统之间建立通信连接的技术和手段,同时也可代表人对机器(man to machine)、机器对人(machine to man)、移动网络对机器(mobile to machine)之间的连接与通信。m2m技术可以结合远距离连接技术(如gsm、gprs),近距离连接技术(wifi、bluetooth、rfid 等),以及基于gps、无线终端的位置服务技术等,用于监测采购物品安全、采购物品质量控制、采购物品运输跟踪等领域。
目前,上述物联网关键技术在协同采购管理中的应用是物联网环境下协同采购管理研究的热点。从感知、传递以及采购应用层面进行剖析,其物联网的架构如图3所示。
5 结 论
在客户需求不断变化的今天,制造企业与企业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企业进行协同采购管理,加强与供应链各节点企业的协同合作是制造企业的发展趋势。制造企业需意识到基于供应链协同理论的采购的重要性,加强企业内、外部的协同采购管理,利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才能不断提高采购效率,降低成本,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
主要参考文献
[1]张翠华, 任金玉, 于海斌、 供应链协同管理的研究进展[j]、 系统工程, 2005(4): 1-6、
[2]张芳芳, 李兆花、 供应链协同研究方法综述[j]、 物流技术, 2012(7): 118-121、
Abstract: Combining experiences of several foreign and domestic EPC projects, the author discusses procurement process management of domestic engineering panies in the article、
关键词: 工程项目采购;采购过程管理
Key words: project procurement;procurement proces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4-0092-04
1 概述
在总承包工程项目中,采购过程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工程项目管理在采购职能上的延伸。
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围绕质量、进度和费用三个基本目标进行。所以,采购过程管理的目标也是“质量、进度和费用”。“质量、进度和费用”三大目标之间是对立统一的。三大目标之间需要作为一个系统来统筹和平衡,力求以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采购过程管理目标。
采购过程管理的范围是从采购策划开始,到货物制造完毕运抵施工现场并入库,直至货物质保期结束为止。采购过程管理的工作包括综合管理、合同条款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增补采购管理、物流管理、工地开箱检验、供货商文件管理和索赔等关键环节。
本文拟结合作者参与过的国内及国外工程的经验,从上述几个关键环节描述国内工程公司在总承包工程项目中采购过程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要点。
2 综合管理
2、1 采购过程管理的组织设计 目前国内工程公司投入项目采购团队的人力资源还比较少。相比较而言,国外工程公司采购部门人力资源比较充足,职能分工也比较明确,工作细化专业性强。在采购部门建设方面,国内工程公司仍在不断地探索之中。
对项目组织结构的设置,国内工程公司一般都采用以项目为中心,以专业部室为基础的矩阵式项目组织结构。当项目成立后任命项目采购经理并组建项目采购团队。
无论项目采购团队的人力资源配置如何,以下组织机构的职能是一个工程项目的采购工作必须覆盖的:
2、2 综合管理的内容 综合管理由采购经理负责,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①配合采购部主任组建项目采购团队。②对项目采购目标“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总体控制。指导采购工程师的工作,监督采购工程师按照项目采购目标和项目执行体系运作。③编制、审核及项目采购的采购实施计划、各类指导性文件、程序文件和文件模板。④编制采购月报。⑤组织编写项目采购工作完工报告。⑥负责项目采购团队与项目其他成员和公司采购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⑦确定项目供货厂商名单,并经公司采购部门及项目经理批准,必要时需经业主确认。⑧组织、监督并统筹协调项目采购的询价、报价评审、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催交、检验、物流和工地验收等工作。⑨接受设计经理的请购单及询价技术文件。⑩指导采购工程师进行合同谈判。{11}对供货商进行动态管理,跟踪供货商履行采购的状态,对“质量-进度-费用”目标进行控制。{12}对供货商提交的各类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13}组织并协调处理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商务和技术问题。{14}编制采购用款计划,以便公司财务部统筹资金使用。{15}组织制定采购工作的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定期(一般是按月)测定已完成工作费用(BCWP)和已完成工作量的实际费用(ACWP),计算费用偏差(CV)和进度偏差(SV)。{16}负责项目采购售后服务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综合管理需要对采购过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及时进行测量和统计,对各个环节的成果及时反馈、不断改进,从而对采购过程管理整体进行统筹、协调和管理。
3 采购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是工程项目合同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施工合同居于同样重要的地位。采购合同应依据工程承包合同的相关内容订立,并符合工程承包合同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需要。
国内工程公司一般将采购合同分为商务合同和技术合同两个部分,虽然都由采购经理签署,但是合同这两个部分编制的人员是不同的。商务合同主要由采购工程师负责编制,而技术合同主要由设计工程师负责编制。如何衔接和整合好商务合同和技术合同是采购经理需要考虑的事情。
采购合同的标的是货物。采购合同条款应围绕货物制订。
采购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 商务合同:
①货物名称和规格(应与技术合同一致);②包装要求;③交货条件;④检验和验收;⑤质量保证期;⑥价格和付款方式;⑦违约责任;⑧争议解决方法。
3、2 技术合同:
①货物名称和规格;②技术标准;③质量要求。
承包商(在采购合同中作为“购货方”)和供货商(在采购合同中作为“供货方”)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采购合同。所以采购合同条款对于采购合同能否顺利执行是至关重要的。
按照项目执行的逻辑,工程承包合同对货物的各项要求应详尽正确地体现在采购合同中。这就要求,采购合同中对货物的要求不能低于工程承包合同对货物的要求。因此,采购经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初,就应结合工程承包合同要求确定采购合同的通用条款,并编制采购合同模板。